September 4,2009

韓國:反對性別-種族歧視運動萌芽(上)

◆陳虹穎

六月中旬ARENA舉辦了「亞洲種族主義與霸權」的公共論壇,討論內容集中在下列問題:亞洲發展過程中,西方霸權般的定義如何轉介「種族」?在亞洲不同國家哩,人口又是如何被「種族化」標籤並對待?在亞洲不同民族/國家之間是如何消化、反芻殖民主義、種族主義、西方霸權種族化的「前現代式」認同,如:種姓(caste)與部落(tribe)?
這樣的問題如何整合入社會行動主義,以及相關的教育計畫?然而一場意外的發生,讓直接的後殖民種族主義傷口曝露,更主動地掀開先前在公共論壇裡「性別-霸權」視角論述的不足;亦步亦趨追趕在運動時機點過程中,也讓我們進一步面對目前在亞洲普遍對性別-種族-階級歧視整合性社會行動的缺乏。

從一場「公車意外」燃起的反性別-種族歧視運動
就在論壇辦完不久,原先負責此次會議的印度同事,就在公車上遇到天外飛來的種族歧視,這場小意外也掀起了我們接下來一連串行動,盪起韓國社會對於種族與性別歧視的波瀾。

事情發生在公車上。某天傍晚,我的印度同事A和另一個韓國女性朋友B一同搭公車,在公車聊天時,坐在他們後方一位中年白領上班族男性C,帶著微醺酒意突然來意不善地對A大罵:「渾小子打哪來的?你哪個國家來的倒是說說看啊!」、「這個黑人,這麼臭」! 之類的云云。他們原先打算裝作沒聽到了事。C就惱羞成怒,先是指著我同事大喊「You Arab! You Arab!」然後轉向朋友B大罵:「朝鮮妓!跟外國黑人在一起很得意嗎?妳還算是韓國人嗎?別丟韓國人臉了」!隨後雙方開始有些肢體拉扯。我的兩位朋友忍無可忍,先衝去請司機停車,然後兩人一同揣著C男,拉扯了兩百多公尺距離到警察局報案,隨後雙方互相提起告訴。

不幸的是,在長達七個多小時的訊問過程中,不僅是肇事者,就連警察對於性別、種族歧視觀念也很薄弱。首先,審訊的警察並沒有將產生肢體拉扯的B女和C男隔離作筆錄,其次,那些警察基於說和的立場,好心勸告肇事者:「他也是努力在工廠整天作工、在為我們韓國經濟打拼奉獻啊!就體諒人家別跟他計較了…」;後來同事A出示身分證件時,他們皆吃驚質疑我同事年紀輕輕,怎麼可能被聘任為研究教授,為此再多盤查一個小時。對於膚色黑的人就先入為主假設其職業、經濟狀況,甚至在勸和的理由上,也是建立在「對壯大我國」有所貢獻的基礎上。這個事件不僅暴露出一般韓國員警對於種族歧視概念普遍缺乏的情況;也暴露出處理韓國人與外國人(特別是外籍勞工)發生爭議時,對於外國人不利的各種情況。例如:由於過去累積相當爭議,而至今在韓國仍未能產出「反歧視法」(註1)。於是就連這種明顯是「種族歧視言論」的意外事件,也只能以個人之間的言論衝突作為提告理由,民法作為訴訟依據;檢察官審訊一般民事案件期間,外國人並沒有任何公派專業翻譯人員,對於毫無資源的外國人(特別是外籍勞工與外籍配偶)相當不便又不利。因此,後來在反性別-種族歧視行動聯盟(以下簡稱對策委)成立之後,我們也將這個案件提交到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要求調查警察審理程序正義與缺乏性別-種族主義敏感度問題。

「反性別-種族歧視 對策委員會」成立
這件事成了導火線,我們開始聯絡一些人權、移工、婚姻移民、難民、多元文化家庭(在韓國脈絡指的是配偶不同國籍的家庭)、女性主義與性別相關團體,共同組成「反性別-種族歧視對策委員會(註2)」。特別將「性別」與「種族」連在一起有特定用意:我們或許對於從西方進口的「種族歧視」、「種族主義」這類字眼還感到熟悉,但是對於性別、種族與階級之間的交織互動關系,卻很缺乏理解和討論。在這次的事件裡的那個韓國女生B的例子,對於該如何定位/歸類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引起了很多討論爭議,例如:「韓國人怎麼可能把”種族歧視”加在另一個韓國人身上!?」、「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充其量只能算是性別歧視吧!?」跟身邊其他韓國朋友解說事件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類似這樣的回應。然而,試想,要是今天B女並沒有與這個印度朋友同型,她會被扣上「朝鮮妓」這個帶有濃重國族主義意味的"欲加之罪”嗎?這也凸顯出目前韓國社會裡,普遍對於性慾傾向與種族歧視(當然,還有支撐著種族歧視的骨幹—階級問題)相互扣連時,相應的討論與相關論述的缺乏。

Posted by haoran2008 at 樂多Roodo! │00:12 │回應(0)引用(0)韓國-AR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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