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2009
沒有國籍的公民
JOY@倫敦
既無國藉怎麼會是公民呢?這個矛盾的情況的確在英國發生,而面對進退兩難的人,竟是一群來自馬來西亞的華裔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簡稱BOCs。有關陌生人成為公民運動的報導在中文媒體中出現後,一個來自馬來西亞的年青人發了一個電郵,並來到辦公室用了半個多小時把自己身份問題及遭遇,加上一大堆年份、人名及歷史因素和盤托出。一時之間,我和Neil都難以消化這一大堆的資料,但卻清楚地感受到這年青人的焦慮無助及問題背後的複雜性。
當時正值是籌備5月4 日活動的高峰時期,我們並未針對他們的特殊情況作出回應,但他們成為我們的義工,積極參與動員BOCs及華人社區參與,並勇敢地面對傳媒,在5月4日當天在二萬人及傳媒面前,把自己的故事及遭遇公開。就由一個人開始,進而透過媒體及滾雪球的效應下,更多的同類情況的人聯絡上了。這些原來互不相識,散落在各地的BOCs組織起來成立了「無國藉公民運動」(Stateless Citizens Campaign)。目前已有約100人參與在此爭取運動之中。
始未…..
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是指來自1983年以前出生父母是馬來西亞賓城和馬六甲前英屬殖民地的英國公民,他們與生俱來就被賦予這個身份及申請海外公民護照的權利。由於馬來西亞政府不容許雙重國藉,因此當這群英國海外公民按他們的權利申請了「英國海外公民護照」後,他們則必自動放棄馬來西亞的國藉。
絕大部份來自馬來西亞的「英國海外公民護照」申請者是華人,大部份是留學英國或在此工作一段時間後,希望能在英國長期居留下去。由於,一些早期的「英國海外公民護照」持有人,大部份能成功申請得到英國永居,因此為合資格者帶來了希望,因此他們行使既有的權利,申請「英國海外公民護照」也按照內政部透過律師的給予的建議放棄馬來西亞國藉,希望成為完全的英國公民。 2005年內政部政策改變,拒絕了大量「英國海外公民護照」長居的申請。然而,這個缺乏透明度的政策改變沒有明確公佈。因此,仍然有不少馬來西亞英國海外公民繼續透過申請「英國海外公民護照」希望得到居英權。可是,他們卻因此進入了無止境的等待,成為不能工作,不能結婚,不能計劃未來的無國籍邊緣人。他們甚至因為害怕出境後被拒入境,而不敢離開英國去探望在馬來西亞的家人。
內政部無法遣返這群在護照上印明是英國公民而沒有其他國籍的人士,因此這個諷刺性的法律爭議在2007年上訴至庇護及移民審裁處(Asylum and Immigration Tribunal)。然而,上訴結果卻裁定這些英國海外公民仍然是馬來西亞人。可是,這個英國法庭單方面的判決,卻與事實不符,因為馬來西亞政府已經不承認他們的馬來西亞國民的身份,他們前往馬來西亞也只能以外籍訪客的身份。
馬上行動---
「我們已經等了五年、十年了…..不能再等下去了。」一名英國海外公民。
沒有行動就沒有改變,在倫敦公民工作很感覺到行動的重要性。六月中旬,幾個比較積極的苦主約見了我們,希望倫敦公民可以幫助他們。NEIL答應以六個月的時間協助組織BOC的受害者,並希望我全力投入此項工作。七月初我們進行了一次擴大會議,50多位由全英國不同地方來到的無國籍公民(BOCs)參與了這次的會議。並在會中決定了七月下旬的一次針對內政部的行動。七月二十日100多名來自馬來西亞的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 及 市民聚集於內政部總部,懇請移民部長Phil Woolas幫助這群華裔的英國海外公民脫離沒有國藉的困境,讓這群公民可以在英國得到安身立命的機會。當日,宗教界領袖、華人議員、律師及英國公民組成的隊伍,將於2009年7月27日中午12時, 出發前往內政部總部,並期望得到移民部長Phil Woolas的接見。
事件曝光後,很快引起了馬來西亞傳媒的廣泛報導,成為大馬的城中熱話,甚至有當地記者越洋訪問我們,了解事件及運動的始末。
無國藉的局面,是誰的錯?
每一個社會議題,每一項爭取都有其爭議之處。有人說「這些人(BNO持有者)咎由自取,誰叫他們放棄大馬國藉?!」。而很大部份的當事人卻認為他們是被律師誤導,大部份付出了數以千磅金錢,換來無國藉的惡夢。然而,內政部移民法律欠透明度,加上常常變動,市民大眾如何掌握? 一些隔岸觀火的人總是選擇站在道德的高台上,探討問題的根源---「是誰的錯?」,是一些「無知」、「想走捷徑」的人,遇上了斂財至上的律師,碰到了一個千瘡百孔的移民政策造成了這個局面? 然而,這些問題及答案在這個組織運動是無用且無益的。因為是誰的錯只是一個可用的策略而不是問題的解決方法。
眼前是500多名無國藉的「人球」,當中有些已取得大學甚至碩士學位,正值發展事業探索人生的階段,但現在卻被恐懼、忿怒、自責、歉疚所包圍。沒有一個國家承認他們身份,賦予他們居住、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權利。他們的人生就如停頓了的時鐘,看著身邊的朋友發展事業、結婚生子、出國遊歷而自己卻不能正常地做每一個看來是很基本正常的決定。
組織反思
倫敦公民一向是尋解導向,以行動為本,由決定介入到第一次大型的行動只是一個多月時間。在短短時間組成了行動小組,建立資料庫及聯絡網絡,召開第一次大會,傳媒發佈等都在四十天內發生。幸好這段期間,正值暑期實習計劃,來了30多位暑期見習生,其中一位叫詹士的同學協助這項工作。也是因為有大量暑期見習生的人力的關係,NEIL希望把行動加速進行,起碼行動當日有30多位學生參與。
可是,這個火速的行動引發了一陣內部風波,其中三四位的「無國藉公民」成員,在行動前數天提出反對集會行動,認為我們未能掌握問題,同時未能評估可能出現的負面效果。這是一個組織過程的很大危機,他們在網絡中散佈非常負面及分化性的電郵,令剛剛形成的運動組織面對很大的衝擊,也造成了內部互相攻擊。對此,我與行動核心組員都面對極大的壓力,因為對方甚至把問題個人化,把成敗責任都歸咎於我們身上。然而,最後我們還是咬緊牙關堅持下去。因為絕大多數參與者認為應該繼續行動,如果不堅持下去﹐整個運動信任及士氣會嚴重打擊。
文化差異
對於內部分化及核心組的壓力,NEIL及一些倫敦公民同事的總是顯得抽離,理性客觀。有時表露出「你們是否想太多」?這是文化差異,倫敦公民的組織文化(或是英國文化)傾向選擇性忽略一些負面的東西。然而,被充滿自信及正面的信息所吸引。英國人喜歡正面文化(起碼表面上),而心中滿滿的不快及壓抑,是留在下班後在酒吧裡吐出來。這讓我想起,一次跟來自香港的朋友談及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經驗,那位在非牟利組織工作了兩年的朋友表示,相對於華人,她比較喜歡與外國人一起工作,因為華人總是很多憂慮,想很多「問題」很沒有自信。相反,外國的同事做決定及處事比較明快,比較正面,遇到問題才想辦法解決。當然西方人及華人都有個人性格,但這次行動過程有一些十分實幹的行動小組成員是其中一項成功因素。他們一方面尊重及感激倫敦公民的參與,但另一方面期望掌握現狀,大小事情都十分慬慎,例如信件、海報等都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並要求修正。在我看來是非常健康的參與,但在此方面英國同事也顯得不習慣。
我想文化性格沒有優劣及對錯之分,不同事情上,不同的文化及性格特質是有它的優勝之處。對我而言﹐英國人傾向樂觀,面對困難能具自信及瀟灑面對的態度仍是值得欣賞及學習的。
這個組織過程,也讓我更清楚看見倫敦公民以精英主導,權力為本,實用為上的組織理念。雖然強調群眾的參與,但決策過程要求有效快速,講求效果….。因此,冗長的會議及理念的討論是極少出現,這種模式亦不是能被一些強調理念、去精英化平等參與的民間組織及運動者接受。
更多資料及傳媒報導:
Stateless Citizens Campaign's Blog:
http://thestatelesscitizen.blogspot.com/
BOC on BBC program
http://www.bbc.co.uk/iplayer/episode/b00l94bm/The_Big_Questions_Series_2_Episode_22/
Article about the rally written by Choi Tuck Wo from The Star: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09/8/2/focus/4428248&sec=focus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gread/2wh20DHV0sFs9Sp70kbJ8PB61bxu29s3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gread/2vYO06l10iaz9ih70LX48njI12wh3e2z
既無國藉怎麼會是公民呢?這個矛盾的情況的確在英國發生,而面對進退兩難的人,竟是一群來自馬來西亞的華裔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簡稱BOCs。有關陌生人成為公民運動的報導在中文媒體中出現後,一個來自馬來西亞的年青人發了一個電郵,並來到辦公室用了半個多小時把自己身份問題及遭遇,加上一大堆年份、人名及歷史因素和盤托出。一時之間,我和Neil都難以消化這一大堆的資料,但卻清楚地感受到這年青人的焦慮無助及問題背後的複雜性。
當時正值是籌備5月4 日活動的高峰時期,我們並未針對他們的特殊情況作出回應,但他們成為我們的義工,積極參與動員BOCs及華人社區參與,並勇敢地面對傳媒,在5月4日當天在二萬人及傳媒面前,把自己的故事及遭遇公開。就由一個人開始,進而透過媒體及滾雪球的效應下,更多的同類情況的人聯絡上了。這些原來互不相識,散落在各地的BOCs組織起來成立了「無國藉公民運動」(Stateless Citizens Campaign)。目前已有約100人參與在此爭取運動之中。
始未…..
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是指來自1983年以前出生父母是馬來西亞賓城和馬六甲前英屬殖民地的英國公民,他們與生俱來就被賦予這個身份及申請海外公民護照的權利。由於馬來西亞政府不容許雙重國藉,因此當這群英國海外公民按他們的權利申請了「英國海外公民護照」後,他們則必自動放棄馬來西亞的國藉。
絕大部份來自馬來西亞的「英國海外公民護照」申請者是華人,大部份是留學英國或在此工作一段時間後,希望能在英國長期居留下去。由於,一些早期的「英國海外公民護照」持有人,大部份能成功申請得到英國永居,因此為合資格者帶來了希望,因此他們行使既有的權利,申請「英國海外公民護照」也按照內政部透過律師的給予的建議放棄馬來西亞國藉,希望成為完全的英國公民。 2005年內政部政策改變,拒絕了大量「英國海外公民護照」長居的申請。然而,這個缺乏透明度的政策改變沒有明確公佈。因此,仍然有不少馬來西亞英國海外公民繼續透過申請「英國海外公民護照」希望得到居英權。可是,他們卻因此進入了無止境的等待,成為不能工作,不能結婚,不能計劃未來的無國籍邊緣人。他們甚至因為害怕出境後被拒入境,而不敢離開英國去探望在馬來西亞的家人。
內政部無法遣返這群在護照上印明是英國公民而沒有其他國籍的人士,因此這個諷刺性的法律爭議在2007年上訴至庇護及移民審裁處(Asylum and Immigration Tribunal)。然而,上訴結果卻裁定這些英國海外公民仍然是馬來西亞人。可是,這個英國法庭單方面的判決,卻與事實不符,因為馬來西亞政府已經不承認他們的馬來西亞國民的身份,他們前往馬來西亞也只能以外籍訪客的身份。
馬上行動---
「我們已經等了五年、十年了…..不能再等下去了。」一名英國海外公民。
沒有行動就沒有改變,在倫敦公民工作很感覺到行動的重要性。六月中旬,幾個比較積極的苦主約見了我們,希望倫敦公民可以幫助他們。NEIL答應以六個月的時間協助組織BOC的受害者,並希望我全力投入此項工作。七月初我們進行了一次擴大會議,50多位由全英國不同地方來到的無國籍公民(BOCs)參與了這次的會議。並在會中決定了七月下旬的一次針對內政部的行動。七月二十日100多名來自馬來西亞的英國海外公民(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 及 市民聚集於內政部總部,懇請移民部長Phil Woolas幫助這群華裔的英國海外公民脫離沒有國藉的困境,讓這群公民可以在英國得到安身立命的機會。當日,宗教界領袖、華人議員、律師及英國公民組成的隊伍,將於2009年7月27日中午12時, 出發前往內政部總部,並期望得到移民部長Phil Woolas的接見。
事件曝光後,很快引起了馬來西亞傳媒的廣泛報導,成為大馬的城中熱話,甚至有當地記者越洋訪問我們,了解事件及運動的始末。
無國藉的局面,是誰的錯?
每一個社會議題,每一項爭取都有其爭議之處。有人說「這些人(BNO持有者)咎由自取,誰叫他們放棄大馬國藉?!」。而很大部份的當事人卻認為他們是被律師誤導,大部份付出了數以千磅金錢,換來無國藉的惡夢。然而,內政部移民法律欠透明度,加上常常變動,市民大眾如何掌握? 一些隔岸觀火的人總是選擇站在道德的高台上,探討問題的根源---「是誰的錯?」,是一些「無知」、「想走捷徑」的人,遇上了斂財至上的律師,碰到了一個千瘡百孔的移民政策造成了這個局面? 然而,這些問題及答案在這個組織運動是無用且無益的。因為是誰的錯只是一個可用的策略而不是問題的解決方法。
眼前是500多名無國藉的「人球」,當中有些已取得大學甚至碩士學位,正值發展事業探索人生的階段,但現在卻被恐懼、忿怒、自責、歉疚所包圍。沒有一個國家承認他們身份,賦予他們居住、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權利。他們的人生就如停頓了的時鐘,看著身邊的朋友發展事業、結婚生子、出國遊歷而自己卻不能正常地做每一個看來是很基本正常的決定。
組織反思
倫敦公民一向是尋解導向,以行動為本,由決定介入到第一次大型的行動只是一個多月時間。在短短時間組成了行動小組,建立資料庫及聯絡網絡,召開第一次大會,傳媒發佈等都在四十天內發生。幸好這段期間,正值暑期實習計劃,來了30多位暑期見習生,其中一位叫詹士的同學協助這項工作。也是因為有大量暑期見習生的人力的關係,NEIL希望把行動加速進行,起碼行動當日有30多位學生參與。
可是,這個火速的行動引發了一陣內部風波,其中三四位的「無國藉公民」成員,在行動前數天提出反對集會行動,認為我們未能掌握問題,同時未能評估可能出現的負面效果。這是一個組織過程的很大危機,他們在網絡中散佈非常負面及分化性的電郵,令剛剛形成的運動組織面對很大的衝擊,也造成了內部互相攻擊。對此,我與行動核心組員都面對極大的壓力,因為對方甚至把問題個人化,把成敗責任都歸咎於我們身上。然而,最後我們還是咬緊牙關堅持下去。因為絕大多數參與者認為應該繼續行動,如果不堅持下去﹐整個運動信任及士氣會嚴重打擊。
文化差異
對於內部分化及核心組的壓力,NEIL及一些倫敦公民同事的總是顯得抽離,理性客觀。有時表露出「你們是否想太多」?這是文化差異,倫敦公民的組織文化(或是英國文化)傾向選擇性忽略一些負面的東西。然而,被充滿自信及正面的信息所吸引。英國人喜歡正面文化(起碼表面上),而心中滿滿的不快及壓抑,是留在下班後在酒吧裡吐出來。這讓我想起,一次跟來自香港的朋友談及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經驗,那位在非牟利組織工作了兩年的朋友表示,相對於華人,她比較喜歡與外國人一起工作,因為華人總是很多憂慮,想很多「問題」很沒有自信。相反,外國的同事做決定及處事比較明快,比較正面,遇到問題才想辦法解決。當然西方人及華人都有個人性格,但這次行動過程有一些十分實幹的行動小組成員是其中一項成功因素。他們一方面尊重及感激倫敦公民的參與,但另一方面期望掌握現狀,大小事情都十分慬慎,例如信件、海報等都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並要求修正。在我看來是非常健康的參與,但在此方面英國同事也顯得不習慣。
我想文化性格沒有優劣及對錯之分,不同事情上,不同的文化及性格特質是有它的優勝之處。對我而言﹐英國人傾向樂觀,面對困難能具自信及瀟灑面對的態度仍是值得欣賞及學習的。
這個組織過程,也讓我更清楚看見倫敦公民以精英主導,權力為本,實用為上的組織理念。雖然強調群眾的參與,但決策過程要求有效快速,講求效果….。因此,冗長的會議及理念的討論是極少出現,這種模式亦不是能被一些強調理念、去精英化平等參與的民間組織及運動者接受。
更多資料及傳媒報導:
Stateless Citizens Campaign's Blog:
http://thestatelesscitizen.blogspot.com/
BOC on BBC program
http://www.bbc.co.uk/iplayer/episode/b00l94bm/The_Big_Questions_Series_2_Episode_22/
Article about the rally written by Choi Tuck Wo from The Star:
http://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09/8/2/focus/4428248&sec=focus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gread/2wh20DHV0sFs9Sp70kbJ8PB61bxu29s3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gread/2vYO06l10iaz9ih70LX48njI12wh3e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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