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0,2009 10:56
所有權的誘惑vs.求生存的農地使用—訪泰國農民自主土改運動
環顧亞洲各地,土地爭奪的戰爭正在持續上演。在台灣強烈引發侵奪小農土地疑慮的「農村再生條例」,將在這立法院會期中續審。中國在工業化進程中,大量徵用農村集體土地,造成無數失地農民工流向城市。東南亞的菲律賓,歷經多次失敗的土地改革後,農民的十分之七仍沒有自己的土地,土地所有權、農產貿易與銷售都依然掌控在傳統的幾個大家族手中。作為世界主要糧食輸出國的泰國,仍擁有超過六成的農業人口,情況又是如何呢?
金融危機下的農地問題
以平均來算的話,每位泰國國民可以分到兩萊土地(1萊=1600平方米),但是在實際上,卻是由百分之十的人口掌握了大部分的土地,這些大地主多是政治人物和商人。在北部平原農地上辛勤勞動者,多半是沒有土地的農民,他們只在農忙季節為地主作勞工,其他時間到城市討生活。相較於前述的菲律賓,在西班牙殖民統治的大地主、大莊園基礎下,獨立之初有一半耕地為地主所有。沒有經歷過殖民歷史的泰國,失地農民怎麼出現的?
還記得幾年前南投縣開始跟風的Long Stay商機嗎?日本戰後嬰兒潮世代已開始退休,日本政府釋出高額退休年金,讓退休人員到世界各地「長期旅遊居住」。事實上,這項計畫早已推展十幾年,經日本外務省統計,在亞洲各國的退休族中,以泰國人數最多,特別是集中在北部旅遊大城清邁。這也就形成日本退休老人刺激該地土地投資的現象。
雖然在大約半世紀前,泰國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上限為50萊土地,但是日後該規定遭到廢止,同時土地買賣也不再限於農民,土地所有便開始朝集中化發展。90年代初期,泰國經濟快速起飛,許多農地被轉化為建地使用。而世界銀行的貸款條件,更加速泰國土地改革的進程。
但是土地改革過程中的貪污和不透明,造成很多不良貸款,並激化了土地使用的社會矛盾。當時有許多土地投機商以廉價買下農地後,向土地管理局賄賂,以取得土地所有證明,然後用投資計畫向銀行貸款,但是實際上並沒有繼續投資的計畫。亞洲金融危機之後,大批公司倒閉,大批土地變廢棄不用,甚至成了垃圾掩埋場。
拜訪北部農民土改團體
去年十一月底,因為協助Focus「人民交流」活動之便,而有機會拜訪在泰國北部清邁省Baan Pong區從事土地改革的農民團體。在這塊面積約四萬萊的土地上,感動我的不只是十幾位農婦的熱情接待,而是在社會現實的擠壓下,小人物面對困境集體激發出的驚人生命力。
這些農民並非原居於此,他們有自己的村子和家庭,其中只有三到五戶住在這裡。但原來的村莊由於公司開礦造成嚴重水土流失,而沒有可耕種的土地,因而來到這片被廢棄的土地。當年在鄰近的南奔省,有二十位泰國農民拜訪巴西無地農民運動,並且在回國後開展奪回土地鬥爭。他們向的農民學習,成為第二個爭取土地權的農民團體。
他們自己進行社區土地改革,他們想要向政府展示人民真的很想要土地,證明只要農民掌握土地,就可以自行解決貧窮的問題。
一開始來了一百多位農民,砍下樹木準備耕種,當時南奔的農夫被逮捕,政府官員來此要求停止,但是農民不從,如果沒有人耕種的話會被傾倒垃圾,NGO也告訴他們停止,以免被捕,停止了一個月。等訴訟案件過了以後,發現沒有很嚴重,農民又回來耕種。因為有些人害怕被捕,第二回合只有七十二位農民參與。
這個團體的運作已經七年了。目前在泰國北部的清邁省和南奔省,有十三個平原社區進行這樣的實驗計畫,他們相互學習和借鑒。
目前,他們正在與政府協商,因為土地閒置已經許多年了,政府按照法律很快就可以回收這片土地。他們想從政府手裏把這片土地買回來,擁有一個合法的社區土地證,再由管委會決定劃分土地給每個農民。他們只想買回合法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同時他們宣導土地由政府買下,社區以三十年分攤買下,目前還在跟政府談判是否由政府負擔一半地價。
種地不炒地 農民自主管理
第一種每戶可以得到2.5萊的土地,0.5萊作為家戶使用,第二種為社區公共土地,所有的農夫要抽籤以確保每人都平等的擁有土地。大部分的農民在土地上種植龍眼之類的經濟作物,公用地用來種植玉米。
土地規則有:1)分到地的農民必須種植。防止農民擁有土地後就荒廢在那裏甚至非法的將其賣掉。2)禁止販售給社區以外成員。農民不想要土地的話可以回售給管理小組。委員會有權力規定土地出售的價錢(價錢非常底,就是為了防止農民為了個人利益出售土地)。土地1R共3000B。其中1000B給原來土地耕種的人,2000B留給集體的土地基金。3)如果土地閒置沒有耕種,則委員會有權力收回土地。所以總的來說,委員會決定農民如何使用土地。
因此,這個管理系統創新的地方在於,不讓農民自己決定土地買賣,而是委員會負起管理土地買賣的職責。透過每月的委員會討論會決定土地轉讓案件。除了原始的成員以外,新成員要加入種田的話必須買土地,價錢比市價便宜很多,只有三萬銖,一萬銖給出售土地的農民,另外兩萬銖放到基金,可以作為會員貸款使用。
社區想要的是土地的使用權,不想要回到資本主義的土地炒作,他們認為農民有擁有耕種土地的權力,但他們並沒有要求土地擁有權。如果農夫有了土地所有權,而去向銀行貸款,最後可能並沒有辦法還款,他們會再次失去土地。因為過去農民在此過程中都以失敗收場,我們想要建立新的制度,並不是要土地所有權。導自己的社區成為一種自給自足的社區,先滿足自己的生活食品需要,再拿出去賣。並且雖然這塊土地嚴禁買賣,但是社區規定可以傳給下一代。
自己製作了社區土地證。規定這快土地的所有權(因為法律有規定,一定年頭以上土地主人不管土地可以收回政府,屆時這個有時間期限的土地證可以表明農民使用土地的時間,便於從政府那裏合法的取得土地),
每日的鬥爭進行式
同時,這個社區的人們每個月也要向社區上交20B,其中10B用來給委員會,進行公共活動,另外10B作為社區成員自己的存款。委員會會統一幫助大家存入銀行。同時,這個社區組織也有一些公共活動,例如相互幫助種地,解決灌溉系統問題等等。另外,委員會也可以為成員提供貸款。
這個社區的人們並不想依靠政府,而想擁有自己的獨立專案。委員會記錄下農民們的具體收入和具體花銷,這樣就成為了宣導的好材料,告訴政府他們有能力還款,也有能力買地。
他們現在需要1MB去修電力設施,政府有一部分財政支持,源自於可持續住房基金。錢夠了,可是問題是原來的地主不讓讓他們使用侵犯自己的土地,於是不讓他們通過別的村子通電。於是他們自己豎立電線杆解決這個問題。警察來告他們侵佔土地,但是他們跟警察說,你們逮捕的話我們不會去警局,但是目前還沒有被逮捕。
同時,社區開展了一共13項不同的活動:
記錄農民們的收入和支出
行動研究,包括土地權力,土地使用方法,土地管理方法
建立市場,市場行銷與推廣(防止農民被當作勞動力被剝削)
改善基礎設施
有機農業開拓
宣導宣傳農民自己種植3-4種自己食用的食物
法律資訊的收集
勞動力的數量與價格研究(支援宣導工作)
調研怎樣得到土地(用於政策的宣導)
督察成員遵守規範情況
為土地爭取fund raising
宣傳土地法規
同行的中國學員感嘆土地私有化下的典型矛盾,有地的人不種,而農民同時又沒有土地。「中國如果想進行土地改革,一定要參考泰國的經驗,避免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
去年十一月底,因為協助Focus「人民交流」活動之便,而有機會拜訪在泰國北部清邁省Baan Pong區從事土地改革的農民團體。在這塊面積約四萬萊的土地上,感動我的不只是十幾位農婦的熱情接待,而是在社會現實的擠壓下,小人物面對困境集體激發出的驚人生命力。
這些農民並非原居於此,他們有自己的村子和家庭,其中只有三到五戶住在這裡。但原來的村莊由於公司開礦造成嚴重水土流失,而沒有可耕種的土地,因而來到這片被廢棄的土地。當年在鄰近的南奔省,有二十位泰國農民拜訪巴西無地農民運動,並且在回國後開展奪回土地鬥爭。他們向的農民學習,成為第二個爭取土地權的農民團體。
他們自己進行社區土地改革,他們想要向政府展示人民真的很想要土地,證明只要農民掌握土地,就可以自行解決貧窮的問題。
一開始來了一百多位農民,砍下樹木準備耕種,當時南奔的農夫被逮捕,政府官員來此要求停止,但是農民不從,如果沒有人耕種的話會被傾倒垃圾,NGO也告訴他們停止,以免被捕,停止了一個月。等訴訟案件過了以後,發現沒有很嚴重,農民又回來耕種。因為有些人害怕被捕,第二回合只有七十二位農民參與。
這個團體的運作已經七年了。目前在泰國北部的清邁省和南奔省,有十三個平原社區進行這樣的實驗計畫,他們相互學習和借鑒。
目前,他們正在與政府協商,因為土地閒置已經許多年了,政府按照法律很快就可以回收這片土地。他們想從政府手裏把這片土地買回來,擁有一個合法的社區土地證,再由管委會決定劃分土地給每個農民。他們只想買回合法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同時他們宣導土地由政府買下,社區以三十年分攤買下,目前還在跟政府談判是否由政府負擔一半地價。
種地不炒地 農民自主管理
第一種每戶可以得到2.5萊的土地,0.5萊作為家戶使用,第二種為社區公共土地,所有的農夫要抽籤以確保每人都平等的擁有土地。大部分的農民在土地上種植龍眼之類的經濟作物,公用地用來種植玉米。
土地規則有:1)分到地的農民必須種植。防止農民擁有土地後就荒廢在那裏甚至非法的將其賣掉。2)禁止販售給社區以外成員。農民不想要土地的話可以回售給管理小組。委員會有權力規定土地出售的價錢(價錢非常底,就是為了防止農民為了個人利益出售土地)。土地1R共3000B。其中1000B給原來土地耕種的人,2000B留給集體的土地基金。3)如果土地閒置沒有耕種,則委員會有權力收回土地。所以總的來說,委員會決定農民如何使用土地。
因此,這個管理系統創新的地方在於,不讓農民自己決定土地買賣,而是委員會負起管理土地買賣的職責。透過每月的委員會討論會決定土地轉讓案件。除了原始的成員以外,新成員要加入種田的話必須買土地,價錢比市價便宜很多,只有三萬銖,一萬銖給出售土地的農民,另外兩萬銖放到基金,可以作為會員貸款使用。
社區想要的是土地的使用權,不想要回到資本主義的土地炒作,他們認為農民有擁有耕種土地的權力,但他們並沒有要求土地擁有權。如果農夫有了土地所有權,而去向銀行貸款,最後可能並沒有辦法還款,他們會再次失去土地。因為過去農民在此過程中都以失敗收場,我們想要建立新的制度,並不是要土地所有權。導自己的社區成為一種自給自足的社區,先滿足自己的生活食品需要,再拿出去賣。並且雖然這塊土地嚴禁買賣,但是社區規定可以傳給下一代。
自己製作了社區土地證。規定這快土地的所有權(因為法律有規定,一定年頭以上土地主人不管土地可以收回政府,屆時這個有時間期限的土地證可以表明農民使用土地的時間,便於從政府那裏合法的取得土地),
每日的鬥爭進行式
同時,這個社區的人們每個月也要向社區上交20B,其中10B用來給委員會,進行公共活動,另外10B作為社區成員自己的存款。委員會會統一幫助大家存入銀行。同時,這個社區組織也有一些公共活動,例如相互幫助種地,解決灌溉系統問題等等。另外,委員會也可以為成員提供貸款。
這個社區的人們並不想依靠政府,而想擁有自己的獨立專案。委員會記錄下農民們的具體收入和具體花銷,這樣就成為了宣導的好材料,告訴政府他們有能力還款,也有能力買地。
他們現在需要1MB去修電力設施,政府有一部分財政支持,源自於可持續住房基金。錢夠了,可是問題是原來的地主不讓讓他們使用侵犯自己的土地,於是不讓他們通過別的村子通電。於是他們自己豎立電線杆解決這個問題。警察來告他們侵佔土地,但是他們跟警察說,你們逮捕的話我們不會去警局,但是目前還沒有被逮捕。
同時,社區開展了一共13項不同的活動:
記錄農民們的收入和支出
行動研究,包括土地權力,土地使用方法,土地管理方法
建立市場,市場行銷與推廣(防止農民被當作勞動力被剝削)
改善基礎設施
有機農業開拓
宣導宣傳農民自己種植3-4種自己食用的食物
法律資訊的收集
勞動力的數量與價格研究(支援宣導工作)
調研怎樣得到土地(用於政策的宣導)
督察成員遵守規範情況
為土地爭取fund raising
宣傳土地法規
同行的中國學員感嘆土地私有化下的典型矛盾,有地的人不種,而農民同時又沒有土地。「中國如果想進行土地改革,一定要參考泰國的經驗,避免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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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喔,謝謝有這麼精彩的一篇報告分享。農村的籌資,各國的經驗,其實也是社會文化的縮影。在中國,聽到一個很有意思的說法是關於「農村小型貸款」,一位中國學者說到:農民還款率很高,並不是農民比較「老實」,而是他們別無選擇,一次不還以後就借不到;不像大型企業貸款,選擇太多,有恃無恐,才敢這麼「不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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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偉傑
at March 21,2009 09:08
真是太有趣了!謝謝毓婷的精彩分享!
| 檢舉 |
Posted by 小虹
at March 23,2009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