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3,2009
全球化,工作流失與碳溢漏--對跨國勞工氣候正義團結的提案
◆文佳筠撰,蘇毓婷翻譯
(標題為譯者所加, 本文取自關注全球南方出版之報告「氣候變化與中國:技術、市場和其他」,第六節邊境調整稅,中文版將於2009年11月印行。)
當前美國政界的氣候壓力集團,主要是綠色運動環保團體和工會的鬆散聯盟。其核心要求之一便是主張採用單邊的邊境稅或關稅調整,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徵收碳關稅,以保護美國工人的工作崗位。他們大肆宣揚,製造業工作正在從美國流失,而這些崗位都去了中國,“中國工人搶走了美國工人的工作崗位!”事實果真如此嗎?我們首先審視一下這種說法的前提。沒錯,確實有大量的製造業被轉移到了中國,中國溫室氣體排放量迅猛增長的主因之一便是中國已經成為全球製造業的平臺。但是與許多人想當然的看法相反,中國在成為世界工廠的時候,由於嚴重依賴出口導向的經濟增長方式,並沒有同時創造出更多的製造業工作崗位;相反,中國經歷了大規模的失業。相關統計表明,至少從1995到2002年,中國製造業工作崗位減少了15%,從9800萬減少到8300萬 。這一表面矛盾的現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標題為譯者所加, 本文取自關注全球南方出版之報告「氣候變化與中國:技術、市場和其他」,第六節邊境調整稅,中文版將於2009年11月印行。)
當前美國政界的氣候壓力集團,主要是綠色運動環保團體和工會的鬆散聯盟。其核心要求之一便是主張採用單邊的邊境稅或關稅調整,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徵收碳關稅,以保護美國工人的工作崗位。他們大肆宣揚,製造業工作正在從美國流失,而這些崗位都去了中國,“中國工人搶走了美國工人的工作崗位!”事實果真如此嗎?我們首先審視一下這種說法的前提。沒錯,確實有大量的製造業被轉移到了中國,中國溫室氣體排放量迅猛增長的主因之一便是中國已經成為全球製造業的平臺。但是與許多人想當然的看法相反,中國在成為世界工廠的時候,由於嚴重依賴出口導向的經濟增長方式,並沒有同時創造出更多的製造業工作崗位;相反,中國經歷了大規模的失業。相關統計表明,至少從1995到2002年,中國製造業工作崗位減少了15%,從9800萬減少到8300萬 。這一表面矛盾的現象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機器取代了勞動。比如,從前中國自主發展的紡織機械,與西方類似的機器相比,要使用10 倍還多的工人,但所需的原初資本投入要少得多,能源密集度也相應地小得多,這是極為適合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的技術。但在最近時期對效率和利潤的無情追逐中,外國機械,尤其是從德國和日本進口的機械,日益得到青睞。1997年,前總理朱鎔基主導的砸碇運動對勞動密集型的本土紡織機械進行了大規模的銷毀。作為這樣一場轉型的結果,中國紡織品在全世界獲得了更大的市場份額,但是大量紡織工人卻下崗了。同時大量機械製造業破產,相關行業工人失業,因為它們原有的市場份額被德日佔領。
第二,勞動條件的惡化。在從前的國有企業中,八小時工作日是標準,工人每週的休息日都有保證。現在國有企業的比重大大降低,血汗工廠越來越普遍,在許多沿海地區,12小時工作日成為標準,工人們如果幸運的話可一個月休息一天。在職工人若超時工作,大規模失業也就在所難免。
在1996年到2002年這段時期,製造業工作崗位在全球減少了2200萬,而中國在同一時期的損失量達到1500萬,占全世界總縮水額的2/3。除大規模的工作崗位淨損失之外,中國轉型為世界的製造業平臺,為跨國公司創造了更多的財富:儘管許多製造活動是在中國進行的,但收益大頭卻常常被西方公司拿走。不妨再以所謂“極具競爭力”的中國紡織工業為例,中國的生產廠家所獲取的利潤額不足10%,超過90%的利潤流入了控制著品牌和銷售管道的跨國公司手中。我們不能怪罪中國偷走了工作崗位,相反,我們應當多去瞭解依據新自由主義原則而進行的全球產業重組,瞭解這樣的重組是如何摧毀全球範圍內包括中國的工作崗位的。依據這一思路,中國就不應當被視為當前發展模式的替罪羊,而只應當將其視為一個參與者:一小部分的中國人在這一過程中加入了全世界範圍的精英集團,而勞工階層則正如全世界各處所發生的那樣,被邊緣化了。
為了愚弄大眾,美國的主流媒體常常把製造業工作崗位的流失歸罪於中國,但是,美國的統治精英完全清楚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在2005年5月的一次國會聽證會中,來自保守派智囊機構蘭德公司的亞洲政策研究主任William H. Overholt承認:“中國迅速的全球化形成了巨大的壓力,要求嚴酷的調整。國有企業的工作崗位數減少了4400萬。中國已經損失了2500萬的製造業崗位。”他列舉的數字甚至要比上面我所引用的中國政府的數字還要高,因為他的數字所指的時間跨度更大。
可悲的是,美國勞工組織不是仔細審查這些事實並分析全球化系統究竟在哪里出了錯,相反,他們頻繁地聽信主流的誤導,不是把槍口對準老闆和政府,而是對準了其他國家的工人,認為是他們偷走了自己的工作。中國的一位工會組織者如此評論這一悲劇性的事實:“全球大資本學習馬克思比任何人都學得好,他們知道團結的重要,通過諸如世界貿易組織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這樣的機構團結在一起制定有利於他們的規則,而各個國家的工人則經常被他們挑動起來自相爭鬥。”從這一角度來看,美國工會組織所宣導的邊境稅調節舉措只不過是又一次被資本所操縱的條件反射式的反應,而不是深思熟慮的政策選擇。
如果碳關稅的目標是防止就業外流,那麼指望這些保護主義的舉措在不觸及上述全球化結構性問題的情況下解決這一問題,必然是治標不治本。事實上,有更好的辦法可以保護工作崗位。比如,美國工人大可以支持中國改變政策,減少和消除跨國公司的優惠待遇。為了吸引外資,尤其是直接投資,中國政府實施了許多傾向性優惠措施,比如較之國內企業的低稅率,大量的出口退稅。削減或者消除跨國公司在許多部門所享受的超國民待遇的呼聲在中國國內日益高漲,美國工會組織如果能夠支援這樣的努力,這將是太平洋兩岸的工人的雙贏。中國減少稅收優惠,減少了跨國公司將工廠轉移到中國的經濟刺激,美國勞工能夠更好地保護他們的工作;對中國工人而言,一個更大比例的利潤份額將留在中國本土,而不是被跨國公司吸走。關鍵是全球勞工階層要找到辦法,進行通力合作,向資本問責,而不是被挑動去鷸蚌相爭,使漁翁得利。
如果碳關稅的目標是防止碳外流,也同樣存在問題。首先,如何定義外流?實際資料表明,發展中國家幾乎所有的新建的能源密集型設備,比如鋼鐵、化工、水泥等方面,都比發達國家現有的設備更有效率。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這些能源利用效率更高的產品徵收碳關稅毫無道理。
其次,關稅調節措施摧毀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所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感受中,這將成為某種暗箱操作手段,以迫使他們也接受同樣程度的減排。這將有害於全球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間信任的建立。有聰明得多也持久得多的方法可以促使發展中國家的碳密集型或能源密集型工業加入減排的國際共同行動。
自2005年起,諸如焦炭、鋼鐵和水泥這樣的能源密集型產品出口的迅速增長帶來了強大的資源環境壓力,中國政府充分意識到了這一點,先是取消了這類產品的出口退稅,接著又開始徵收出口稅,並逐步提高稅率。中國政府採納了來自環保部門的建議,主動採取了這一關稅調節舉措,大幅度降低了相關產品的出口額,比如焦炭2009年前五個月的出口比去年同比下降97%。現在,環保部正在研究各種綠色稅收的可行性。毫無疑問,發展中國家應當得到充分的鼓勵去實施這樣的減排舉措。一方面,這在一定程度上回應了發達國家所擔憂的公平競爭問題;另一方面,長期來看這也將使發展中國家得益。畢竟,就人均而言,發展中國家的資源基礎要比發達國家脆弱,因此資源的大批量出口以及能源密集型產品的大量出口並不符合發展中國家的長遠利益,哪怕在某種狹隘的經濟意義上,這些資源密集型產業在發展中國家更有效率。
不過,在一段時間框架內,這些舉措應當是自願的,而不是強迫性的,因為發展中國家需要政策空間以便自行決策,而不是被迫過早承擔同等的減排責任——正如在蒙特利爾保護臭氧層協議中,允許發展中國家有更長的緩衝期淘汰破壞臭氧層的化合物。進口國所採取的關稅調節措施只應當作為最後的手段而採用。比如說,如果美國繼續拒絕承擔發達國家應該承擔的責任,其他國家將有權對美國產品徵收碳關稅;如果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某些產業部門,在規定的寬限期後仍然拒絕採取主動措施減排,其他國家有權考慮對其徵收碳關稅。然而,現在歐美提出的碳關稅或邊境稅調節,只是發達國家的單邊行為,這非常不利於國際間共識的達成。公平而有效率的邊境稅調節體系,應該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規定下進行談判和實施。關稅調節舉措所獲得的款項應當納入一項聯合國監管的基金,用於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減排和對氣候變化的適應。
不幸的是,西方發達國家現在所宣導的碳關稅政策,名為促進減排,實際上是貿易保護的藉口。這一點在近期的一個世貿爭端中表現得尤其明顯。
2009年6月歐盟聯合美國在世貿指控中國對包括焦炭在內的工業原材料採取出口稅等限制出口措施;而僅在2008年3月份,歐盟還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焦炭徵收為期五年的正式反傾銷稅。在歐美不需要更多焦炭的時候,他們指責中國傾銷;在他們需要廉價焦炭的時候,就指責中國限制出口。如此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在本國提出徵收碳關稅(進口稅)的同時反對發展中國家用出口稅調節高能耗產品的出口,表明歐美政府更多是欲使用碳關稅作為貿易保護和打擊發展中國家的藉口,而不是真正關注減排。中國政府和中國學者可以更加積極地與西方進步人士互動,講清事實,挑戰西方政府的雙重標準,為發展中國家爭取更多的政策空間
第二,勞動條件的惡化。在從前的國有企業中,八小時工作日是標準,工人每週的休息日都有保證。現在國有企業的比重大大降低,血汗工廠越來越普遍,在許多沿海地區,12小時工作日成為標準,工人們如果幸運的話可一個月休息一天。在職工人若超時工作,大規模失業也就在所難免。
在1996年到2002年這段時期,製造業工作崗位在全球減少了2200萬,而中國在同一時期的損失量達到1500萬,占全世界總縮水額的2/3。除大規模的工作崗位淨損失之外,中國轉型為世界的製造業平臺,為跨國公司創造了更多的財富:儘管許多製造活動是在中國進行的,但收益大頭卻常常被西方公司拿走。不妨再以所謂“極具競爭力”的中國紡織工業為例,中國的生產廠家所獲取的利潤額不足10%,超過90%的利潤流入了控制著品牌和銷售管道的跨國公司手中。我們不能怪罪中國偷走了工作崗位,相反,我們應當多去瞭解依據新自由主義原則而進行的全球產業重組,瞭解這樣的重組是如何摧毀全球範圍內包括中國的工作崗位的。依據這一思路,中國就不應當被視為當前發展模式的替罪羊,而只應當將其視為一個參與者:一小部分的中國人在這一過程中加入了全世界範圍的精英集團,而勞工階層則正如全世界各處所發生的那樣,被邊緣化了。
為了愚弄大眾,美國的主流媒體常常把製造業工作崗位的流失歸罪於中國,但是,美國的統治精英完全清楚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在2005年5月的一次國會聽證會中,來自保守派智囊機構蘭德公司的亞洲政策研究主任William H. Overholt承認:“中國迅速的全球化形成了巨大的壓力,要求嚴酷的調整。國有企業的工作崗位數減少了4400萬。中國已經損失了2500萬的製造業崗位。”他列舉的數字甚至要比上面我所引用的中國政府的數字還要高,因為他的數字所指的時間跨度更大。
可悲的是,美國勞工組織不是仔細審查這些事實並分析全球化系統究竟在哪里出了錯,相反,他們頻繁地聽信主流的誤導,不是把槍口對準老闆和政府,而是對準了其他國家的工人,認為是他們偷走了自己的工作。中國的一位工會組織者如此評論這一悲劇性的事實:“全球大資本學習馬克思比任何人都學得好,他們知道團結的重要,通過諸如世界貿易組織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這樣的機構團結在一起制定有利於他們的規則,而各個國家的工人則經常被他們挑動起來自相爭鬥。”從這一角度來看,美國工會組織所宣導的邊境稅調節舉措只不過是又一次被資本所操縱的條件反射式的反應,而不是深思熟慮的政策選擇。
如果碳關稅的目標是防止就業外流,那麼指望這些保護主義的舉措在不觸及上述全球化結構性問題的情況下解決這一問題,必然是治標不治本。事實上,有更好的辦法可以保護工作崗位。比如,美國工人大可以支持中國改變政策,減少和消除跨國公司的優惠待遇。為了吸引外資,尤其是直接投資,中國政府實施了許多傾向性優惠措施,比如較之國內企業的低稅率,大量的出口退稅。削減或者消除跨國公司在許多部門所享受的超國民待遇的呼聲在中國國內日益高漲,美國工會組織如果能夠支援這樣的努力,這將是太平洋兩岸的工人的雙贏。中國減少稅收優惠,減少了跨國公司將工廠轉移到中國的經濟刺激,美國勞工能夠更好地保護他們的工作;對中國工人而言,一個更大比例的利潤份額將留在中國本土,而不是被跨國公司吸走。關鍵是全球勞工階層要找到辦法,進行通力合作,向資本問責,而不是被挑動去鷸蚌相爭,使漁翁得利。
如果碳關稅的目標是防止碳外流,也同樣存在問題。首先,如何定義外流?實際資料表明,發展中國家幾乎所有的新建的能源密集型設備,比如鋼鐵、化工、水泥等方面,都比發達國家現有的設備更有效率。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這些能源利用效率更高的產品徵收碳關稅毫無道理。
其次,關稅調節措施摧毀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所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感受中,這將成為某種暗箱操作手段,以迫使他們也接受同樣程度的減排。這將有害於全球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間信任的建立。有聰明得多也持久得多的方法可以促使發展中國家的碳密集型或能源密集型工業加入減排的國際共同行動。
自2005年起,諸如焦炭、鋼鐵和水泥這樣的能源密集型產品出口的迅速增長帶來了強大的資源環境壓力,中國政府充分意識到了這一點,先是取消了這類產品的出口退稅,接著又開始徵收出口稅,並逐步提高稅率。中國政府採納了來自環保部門的建議,主動採取了這一關稅調節舉措,大幅度降低了相關產品的出口額,比如焦炭2009年前五個月的出口比去年同比下降97%。現在,環保部正在研究各種綠色稅收的可行性。毫無疑問,發展中國家應當得到充分的鼓勵去實施這樣的減排舉措。一方面,這在一定程度上回應了發達國家所擔憂的公平競爭問題;另一方面,長期來看這也將使發展中國家得益。畢竟,就人均而言,發展中國家的資源基礎要比發達國家脆弱,因此資源的大批量出口以及能源密集型產品的大量出口並不符合發展中國家的長遠利益,哪怕在某種狹隘的經濟意義上,這些資源密集型產業在發展中國家更有效率。
不過,在一段時間框架內,這些舉措應當是自願的,而不是強迫性的,因為發展中國家需要政策空間以便自行決策,而不是被迫過早承擔同等的減排責任——正如在蒙特利爾保護臭氧層協議中,允許發展中國家有更長的緩衝期淘汰破壞臭氧層的化合物。進口國所採取的關稅調節措施只應當作為最後的手段而採用。比如說,如果美國繼續拒絕承擔發達國家應該承擔的責任,其他國家將有權對美國產品徵收碳關稅;如果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某些產業部門,在規定的寬限期後仍然拒絕採取主動措施減排,其他國家有權考慮對其徵收碳關稅。然而,現在歐美提出的碳關稅或邊境稅調節,只是發達國家的單邊行為,這非常不利於國際間共識的達成。公平而有效率的邊境稅調節體系,應該是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規定下進行談判和實施。關稅調節舉措所獲得的款項應當納入一項聯合國監管的基金,用於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減排和對氣候變化的適應。
不幸的是,西方發達國家現在所宣導的碳關稅政策,名為促進減排,實際上是貿易保護的藉口。這一點在近期的一個世貿爭端中表現得尤其明顯。
2009年6月歐盟聯合美國在世貿指控中國對包括焦炭在內的工業原材料採取出口稅等限制出口措施;而僅在2008年3月份,歐盟還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焦炭徵收為期五年的正式反傾銷稅。在歐美不需要更多焦炭的時候,他們指責中國傾銷;在他們需要廉價焦炭的時候,就指責中國限制出口。如此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在本國提出徵收碳關稅(進口稅)的同時反對發展中國家用出口稅調節高能耗產品的出口,表明歐美政府更多是欲使用碳關稅作為貿易保護和打擊發展中國家的藉口,而不是真正關注減排。中國政府和中國學者可以更加積極地與西方進步人士互動,講清事實,挑戰西方政府的雙重標準,為發展中國家爭取更多的政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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