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12日
營火論
記得當年年紀小,常聽老一輩說:「兩人彼此相愛固然最美滿,但是天底下沒有十全十美的事;如果找不到你(妳)愛她(他)、她(他)也愛你(妳)的對象,與其找個你愛的人,不如找個愛你的人。」
當時那心靈純情、慘綠少年的反應是:「哇!太有哲理了!太洞見人心了!」
如今自己年過半百,歷經風霜,再回頭看這句話,只能說:
「怎一個屁字了得了!」
這根本就是一句廢話!
談感情,當然要你來我往,一頭熱,總有熄火的一天。
這是童子軍露營燒營火都知道的道理。
單單一塊木頭,不論是否一頭已火紅炙熱,一定燒不起來,熱力全消散到空氣裡流失無蹤了,而圍火取暖的人卻依舊直打哆嗦。這塊木頭上的火焰會越燒越小,要不維持不了多久熄了滅了,剩根焦黑大木炭,要不就是溫吞上一整晚,半點熱力感受不到,一早,只見一地灰燼,什麼也沒留下。
不過,話說回來,就算是兩塊火紅通通的木頭,如果緊挨著靠得太近也不行。
不是一會兒烈火轉小火,緊貼著對方的那面先焦黑無焰,冷卻下來,最後兩塊都熄掉了,或是大火燒個極快,火星四射,幅射熱力將四周的人趨離的遠遠地,讓人招架不住。
尤其在加上第三塊、第四塊......木頭,更會如此。
這讓原本可以燒上一晚的木材量,一兩鐘頭就燒盡了,但是結果一樣,也是只留一地灰燼,什麼都沒了。
營火專家都知道,要維持熱力,明火持續,又能讓圍著營火談心的人有一整夜的溫暖,只有時不時調整兩塊炭火,讓中間留個大小剛好的縫隙,讓彼此的熱力互相感染,持續延燒,又有足夠的空間引進新鮮空氣,才會燒得又久又暖。
露過營吧!?
有一團這樣大小剛好,又久又暖的營火,大夥兒圍著聊天兒,眼睛都看著哪兒呀?
對!都盯著火。
聊的話題僅管天南地北,那團讓所有人從身體到心頭暖洋洋的營火,總是會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日後回憶起來,會記得很清楚,大夥兒就著好火,在星空下交心的一夜好談。
一段好的感情,就該有這樣的效果。
像燒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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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One Needle See Blood!
Just try to say in Chinese.
To love, or to have a life? There's nothing called "FOREVER"! But, we trust in
God, HE takes care of all of us!
Posted by manda
at 2009年06月12日 21:03
AAAAMEN!
Thanks Manda!
Posted by 行中
at 2009年06月12日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