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7,2007

韓、日漢生病律師團對於台灣政府公告將強制拆遷樂生療養院之共同聲明

我們是分別在韓國及日本為回復所有漢生病患者的人權而努力的律師團。今天,我們在韓國首爾與台灣的律師團共同召開漢生病問題人權研討會,4月15日也預定在台北召開韓、日、台三國律師團的國際研討會。

今天我們被告知,台灣政府發出公告,台灣唯一的漢生病療養所樂生療養院的院民如果在前述預定在台北所召開的國際研討會後第2天的4月16日以前沒有搬遷的話,將進行強制拆遷。
樂生療養院是在植民地時代,根據日本錯誤的漢生病強制隔離絶滅政策所設立,並因為在台灣島内所展開之非常嚴苛的無癩州運動,而使台灣社會所到之處無不存在對於漢生病強烈的歧視和偏見。樂生療養院是一個背負如此沉重歴史的設施。正居住樂生療養院的所有院民都是因為這些對於漢生病的歧視和偏見的緣故,被隔絕於社會之外、被切斷其家庭的關係,即使恢復了自由也無法回歸故郷,而不得不居住在療養所之中。2005年10月25日,台灣陳水扁總統高度讚揚東京地方法院對於日本時代被收容患者之補償請求所作出的勝訴判決,同時也承認台灣政府在戰後所進行之漢生病政策的過錯,並發表聲明要立法補償受害者。今天,台灣社會仍然充滿對於漢生病之根深蒂固的歧視和偏見,這和同樣採取強制隔離政策的韓國和日本並沒有兩樣。如何去消除那些歧視、偏見以及回復現在仍然繼續受到歧視傷害的漢生病患者的人權是各國共同的課題;同時,也是和他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的我們每一個人的職責。
院民們已經年事已高,他們僅僅希望能夠在這一個長久以來已經住慣的地方,安穏的渡過屬於他們自己的餘生。違反這樣的意思並強制他們搬遷的行為,不僅明顯違反我們的這一職責,同時也嚴重侵害到他們的人格自律權。這種迫害基本人權的行為必將受到嚴厲的批判。
我們強烈的希望:台灣政府應立刻撤回這次強制搬遷的公告,先傾聽每一個被要求搬遷之院民的聲音,並對於他們的人權盡到最最大限度的考量。

2007年3月18日於韓國首爾

Posted by hansentaiwan at 樂多Roodo! │13:42 │回應(0)引用(0)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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