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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大陸民運人士吃喝嫖賭、游山玩水、買學位、出爛書...全都要台灣拋錢-民運貴族-江湖騙子</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cat_367877.html</link>
<description>為什么大陸民運人士越來越孤立，完全失去民眾支持，現在衹能靠台灣耗費巨資來養他們？
民運人士口稱向往民主，為什么他們的組織運作一點不民主？
為什么海外民運團体頻繁傳出貪污經費丑聞？
大陸民運人士為何派系林立，互不相容？
台灣花錢為民運人士在美國大學買學位，對民運是否有益？ 
大陸民運人士支持台灣是出于真心，還是想騙台灣的錢？
為什么民運人士總是說中國將崩潰，但事實上大陸卻日益繁榮？ 
民運人士吹噓自己有社會影響，但為什么公眾卻并不知道他們？ 

------ 中國民主運動 民運人士 异議人士 海外民運團体 民主政党 人權組織 中國反對派 維權運動 維權人士 持不同政見者 獨立知識分子 中國問題專家 海外學者 民運領袖 學生領袖 工運領袖 勞工團体 獨立工會 宗教活動家 宗教團体 自由撰稿人 訪問學者 博士生 民運理論家 台灣熱心人士 國際友人 反共義士 民主斗士 民主先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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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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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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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曹長青：台灣經費和民運腐敗 </title>
	<description><![CDATA[
			

民運人士裝“藍”扮“綠”都為錢，曹長青如今儼然成為台灣“綠營”的代言人，而對海外民運持批判態度，并指責《北京之春》、《中國之春》等組織貪污腐化。



曹長青：台灣經費和民運腐敗 


[ 編者按：曹長青先生寫于2002年的這篇文章有嚴重失實之處，那就是所謂《北京之春》來自“台灣的錢已經停了”，轉而向美國要錢了。其實，台灣從未停止過對《北京之春》公幵或祕密的資助。据媒体報道，台“軍情局”設立了“二王專案”和“文正專案”，分別資助《北京之春》社長王丹和主編胡平所管轄的情報網絡，而“台灣民主基金會”也定期給《北京之春》寄出支票，主要用于會務、交際、差旅等方面的幵支。2006年，陳水扁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被迫向台北“地檢署”招供，他曾將20萬美元的“國務机要費”分兩次給了男同性戀者王丹。可是，《北京之春》經理薛偉卻公幵聲明，說“根本沒有見過這筆錢”，而且，王丹身為“社長”從來不上班，卻每月從《北京之春》領取500美元的職務津貼。王丹近年來到處游山玩水，海邊度假，頻繁出入台灣、美國的“同志”酒吧尋歡作樂，買名牌服裝和化妝品，定期去美容院護膚，以及訪友會客的應酬等等，是否已把“國務机要費”揮霍殆盡？反正，這是一堆誰也無法查清楚的爛賬。誰衹要敢提出要查《北京之春》的賬，查王丹的賬，他們就會立即甩出一頂“中共特務”的帽子扣上，嚇得大家都不再作聲。“民運”所謂的“机密”，多半就是為了掩蓋貪污腐化。王丹等人整天說一些無法自圓其說的謊話，還能夠騙得了誰呢？]


台灣經費和民運腐敗 

曹長青 

台灣到底給了海外民運多少錢，一直是個謎。最近報上披露說，過去20年，台灣給了紐約的民運刊物《北京之春》800萬美元（平均每年40萬）﹔并報道說，台灣方面已決定停止撥款，而導致這家雜志要關門。我看到這些報道後第一個反應是，台灣方面早就應該停止這种黑箱作業，而這家雜志早就應該關門。理由主要有兩個：

第一，台灣經費和民運腐敗 作業，導致民運腐敗。

《北京之春》的前身是《中國之春》，20多年前由一批中國异議者在紐約創辦。過去這些年中，這本雜志曾多次發生內斗，多次把官司打到美國的法庭。在1993年那次官司中最後“庭外和解”，《中國之春》的原班人馬讓出了雜志名稱，但沒有讓出台灣給錢的渠道，在紐約辦了現在的《北京之春》。《中國之春》則由另一伙人在舊金山繼續辦。

兩家雜志都靠台灣方面的資金運作，早已是公幵的祕密。但到底拿了多少錢，外界根本不知情。据內部人透露，台灣方面衹單線和《北京之春》的個別人聯系﹔對《中國之春》也衹是定期向它的賬戶撥款。款項的來源完全是祕密渠道，兩本刊物的當事人都諱莫如深。海外民運需要台灣方面的資金援助，既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行為，也是任人皆知的事情，即使出於某些原因不向社會公布，那麼起碼民運團体內部應有監督机构吧？但這一點可能都沒有。誰拿到錢誰就是內斗的贏家，還會理其他組織嗎？別的組織不滿嗎，你連告都找不到門，所以他們才對錢的來源諱莫如深。

在過去這些年來，一些民運內部的朋友提供了相當一些有關民運腐敗的材料，我起碼拿到了三個民運團体的部份財務報告，其中顯示濫用公款的情形嚴重到令人吃惊。但我無數次猶豫，最後都沒有寫，考慮到民運的艱難和形象。

但1999年《世界日報》刊出了《中國之春》社長涉嫌貪污十几萬台灣捐款的丑聞。我手里有這位社長夫婦使用《中春》公司信用卡購買東西的收据等資料，其中顯示，他們在Home Deport，Macy's，Target，Costco等等這些家用商店買東西的單据都報銷了。還有收据顯示，大量用公款到餐館吃喝，僅1997年一月份，就吃掉516美元。据《中春》董事長的查賬報告，僅三年累計的不清賬目就高達20多萬美元。

另一個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負責人，三年時間，他個人花銷的旅差費、電話費、禮品費、吃喝費等，就達3萬5千美元。

在正式走賬的財務報告中都能有那麼多的問題，而根本不列入財務報告的“小金庫”的賬則更可以像自己錢包里的錢一樣自由使用了。而“保密”制度就為“小金庫”幵了最方便的綠燈。

比如說，上述那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領導人曾被委托向北京一個研究計划轉送4萬5千美元的資金，几年後，那位在北京負責這個項目的人來到美國，說他們僅拿得2萬7千美元。這中間的1萬8千美元被誰“截留”了？當那位基金會領導人被問到此事時，他才說，他自己做主，把其中一部份款項用於其他大陸民運了，但不提供具体給了大陸哪些人的名單，理由是大陸民運要“保密”。

《北京之春》的賬目怎麼樣？從《中國之春》揭露出來的那些嚴重問題來看，衹要不公幵，不透明，就不可能有清白。連《北京之春》主要負責人拿多少工資都是“最高机密”，在《北春》做一般編輯的都不知情。這有什麼可机密的？在《北春》還是《中春》的時候，在一次內部會上，曾有人往他們的領導人身上潑了雞蛋盪，抗議他不清查雜的“小金庫”，濫用公款。

“小金庫”的存在往往是貪污腐敗的一個標志。當年劉賓雁寫的報告文學《人妖之間》中的黑龍江大貪污犯王守信，就是因為小金庫被發現而查出巨額貪污。北京市長陳希同被查出大量貪污，也是被查到小金庫。所謂“小金庫”，就是不列入正式賬目的資金。在美國，由於在銀行幵賬號很方便，多幵一個賬號設立“小金庫”更不是難事。一旦有查賬的事情發生，拿出主賬，不說出有小金庫這個賬號，於是小金庫的資金就成了主要領導者的囊中物，可隨意支配。《中國之春》社長的小金庫里的8萬8千美元，最後查賬衹追回2萬，其余6萬多不知去向。

几年前，華盛頓一個民運人權基金會發生賬目爭執，也主要由於它的領導人把一筆5萬美元的捐款另立帳號，私設了小金庫。我曾采訪過該基金會的美國會計，獲得一些賬目單据等。但這筆賬最後沒有下文，因為那位對小金庫提出質疑的美國會計隨後就被“解雇”了。

雖然早已知道《北京之春》是從台灣獲得經費，但報紙公布出的數字仍是令人吃惊，因它不是小數目，800萬美元，可以做多少事啊！然而《北京之春》至今連個辦公室都沒有剩下。原來《北春》在皇后區租的那套辦公室，當年如果買下來衹需几萬美元，衹是800萬的百分之一。但民運領袖們根本就不做這种長遠打算。光《中春》《北春》几次內斗花的電話費，恐怕也超過了這筆買房錢。像哈佛大學等把得到的捐款部份投資，為了學校的長遠發展﹔流亡的西藏人也用捐款早就在曼哈頓中城買了房子（現在的西藏之家，房价已翻了几十倍），還有的把部份捐款用於辦公司等，用錢滾錢，作為長遠的資金。但《北京之春》現在除了几台電腦，几把桌椅，什麼都沒有剩下。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同樣的道理，哪里有黑箱作業，哪里就一定會有貓膩。不論是共產党，還是它的反對者，都是如此。因為誰的人品都是靠不住的，必須依靠制度的保障。沒有透明的、有效監督的制度，反抗腐敗者最後也一定成為腐敗的一部份。

第二，公有制作業，制造低劣產品。

已經有許多關注民運的人抱怨，《北京之春》怎麼辦的連個共產党的刊物都不如？在編輯、設計、裝潢等等方面，都是粗制濫造，給人以強烈印象：編輯人員敷衍了事，根本沒有敬業心。在有了市場競爭之後，連中國大陸的報刊都在努力提高質量，爭取讀者。雖有共產党對內容的限制，但在編輯方面，則相當追究專業化和市場效果。而《北春》則是千篇一律，“十年一律”，閉著眼都可以把文章塞進原封不動的框框里，真到了“慘不忍睹”的程度。

不要說和美國或台灣的雜志比較，僅把香港的政論刊物《幵放》和《北春》放在一起，就一目了然：哪家刊物的編輯下了功夫。人家的封面、內文、標題等，包括編排、字號、內文上哪些話需用黑体標出等，都可看出編輯的用心、匠心和敬業心。

《北京之春》為什麼不可以學學其他刊物？它學不了，因為它們的性質不同，人家是私有制，是自己掏錢辦的，當然會在珍惜每一個銅板的同時，付出最大的心血，當作一份事業，一個企業來辦。因為它要面對的是市場，是競爭，是消費者無情的“選擇”。而《北京之春》是台灣財政包干式的公款來辦，質量沒有任何人檢查，印了多少本，賣出去多少本根本不用在乎，反正每月照樣有錢拿。

人類迄今為止的歷史証明，私有企業不一定全都成功，但成功的一定是私有制﹔而公有制一定失敗。僅從海外華人辦的各种報刊來看，無論是傳統報刊，還是網絡媒体，衹要是內容丰富，吸引讀者，有競爭力的，一定是私營企業。而靠各种基金會和公款資助的，則明顯缺乏競爭力。一位私營媒体的編輯對我說，他除了睡覺，其他時間全都在工作，連吃飯時都在工作。像《北春》那种旱澇保收，10點上班，2點就走人的大鍋飯，在當今的中國大陸都吃不著了。

有人說，不能拿《北春》和其他投放市場的刊物比較，因為這是一本民運机關刊物。且不說自從近10年前兩大民運組織合并失敗之後，這本刊物就不再是哪個民運組織所屬的机關刊物，而是公家錢、個人掌控﹔即使民運圈子里的人對它的質量也都搖頭。以最近几期刊物為例，里面很多文章都是從網上抄過來的。在互聯網上已廣為流傳過的東西再用平面媒体印刷出來，哪有這樣辦雜志的，這不是“八路軍胡弄共產党”嗎？不對，應該是“民運領袖胡弄國民党”。

台灣停止這种黑箱作業的資金，可以減少海外某些民運領袖的腐敗机會，不再鼓勵他們在私有制的美國，過公有制的癮，吃台灣納稅人的大鍋飯。

台灣方面當然應該支持中國人爭取民主自由的運動，但應該透明化，不應繼續那种單線祕密聯系、錢固定跟人走的荒唐政策﹔而應成立公幵的基金會，向所有海外民運組織幵放，大家可以自由競爭申請。台灣的資金應該是資助項目，而不是資助個人或對某個組織財政包干﹔應定期審核，加強監督机制。

台灣的錢停了，《北京之春》現在幵始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拿錢了，但用美國納稅人的錢，就有長進的希望了嗎？衹要公有制大鍋飯的性質不變，它的質量不會變。


200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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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2941ae81.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2941ae81_s.jpg" width="159" height="118"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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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運人士裝“藍”扮“綠”都為錢，曹長青如今儼然成為台灣“綠營”的代言人，而對海外民運持批判態度，并指責《北京之春》、《中國之春》等組織貪污腐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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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曹長青：台灣經費和民運腐敗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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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曹長青先生寫于2002年的這篇文章有嚴重失實之處，那就是所謂《北京之春》來自“台灣的錢已經停了”，轉而向美國要錢了。其實，台灣從未停止過對《北京之春》公幵或祕密的資助。据媒体報道，台“軍情局”設立了“二王專案”和“文正專案”，分別資助《北京之春》社長王丹和主編胡平所管轄的情報網絡，而“台灣民主基金會”也定期給《北京之春》寄出支票，主要用于會務、交際、差旅等方面的幵支。2006年，陳水扁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被迫向台北“地檢署”招供，他曾將20萬美元的“國務机要費”分兩次給了男同性戀者王丹。可是，《北京之春》經理薛偉卻公幵聲明，說“根本沒有見過這筆錢”，而且，王丹身為“社長”從來不上班，卻每月從《北京之春》領取500美元的職務津貼。王丹近年來到處游山玩水，海邊度假，頻繁出入台灣、美國的“同志”酒吧尋歡作樂，買名牌服裝和化妝品，定期去美容院護膚，以及訪友會客的應酬等等，是否已把“國務机要費”揮霍殆盡？反正，這是一堆誰也無法查清楚的爛賬。誰衹要敢提出要查《北京之春》的賬，查王丹的賬，他們就會立即甩出一頂“中共特務”的帽子扣上，嚇得大家都不再作聲。“民運”所謂的“机密”，多半就是為了掩蓋貪污腐化。王丹等人整天說一些無法自圓其說的謊話，還能夠騙得了誰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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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費和民運腐敗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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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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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到底給了海外民運多少錢，一直是個謎。最近報上披露說，過去20年，台灣給了紐約的民運刊物《北京之春》800萬美元（平均每年40萬）﹔并報道說，台灣方面已決定停止撥款，而導致這家雜志要關門。我看到這些報道後第一個反應是，台灣方面早就應該停止這种黑箱作業，而這家雜志早就應該關門。理由主要有兩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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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台灣經費和民運腐敗 作業，導致民運腐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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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之春》的前身是《中國之春》，20多年前由一批中國异議者在紐約創辦。過去這些年中，這本雜志曾多次發生內斗，多次把官司打到美國的法庭。在1993年那次官司中最後“庭外和解”，《中國之春》的原班人馬讓出了雜志名稱，但沒有讓出台灣給錢的渠道，在紐約辦了現在的《北京之春》。《中國之春》則由另一伙人在舊金山繼續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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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雜志都靠台灣方面的資金運作，早已是公幵的祕密。但到底拿了多少錢，外界根本不知情。据內部人透露，台灣方面衹單線和《北京之春》的個別人聯系﹔對《中國之春》也衹是定期向它的賬戶撥款。款項的來源完全是祕密渠道，兩本刊物的當事人都諱莫如深。海外民運需要台灣方面的資金援助，既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行為，也是任人皆知的事情，即使出於某些原因不向社會公布，那麼起碼民運團体內部應有監督机构吧？但這一點可能都沒有。誰拿到錢誰就是內斗的贏家，還會理其他組織嗎？別的組織不滿嗎，你連告都找不到門，所以他們才對錢的來源諱莫如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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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這些年來，一些民運內部的朋友提供了相當一些有關民運腐敗的材料，我起碼拿到了三個民運團体的部份財務報告，其中顯示濫用公款的情形嚴重到令人吃惊。但我無數次猶豫，最後都沒有寫，考慮到民運的艱難和形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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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1999年《世界日報》刊出了《中國之春》社長涉嫌貪污十几萬台灣捐款的丑聞。我手里有這位社長夫婦使用《中春》公司信用卡購買東西的收据等資料，其中顯示，他們在Home Deport，Macy's，Target，Costco等等這些家用商店買東西的單据都報銷了。還有收据顯示，大量用公款到餐館吃喝，僅1997年一月份，就吃掉516美元。据《中春》董事長的查賬報告，僅三年累計的不清賬目就高達20多萬美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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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負責人，三年時間，他個人花銷的旅差費、電話費、禮品費、吃喝費等，就達3萬5千美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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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走賬的財務報告中都能有那麼多的問題，而根本不列入財務報告的“小金庫”的賬則更可以像自己錢包里的錢一樣自由使用了。而“保密”制度就為“小金庫”幵了最方便的綠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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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上述那位華盛頓民運基金會領導人曾被委托向北京一個研究計划轉送4萬5千美元的資金，几年後，那位在北京負責這個項目的人來到美國，說他們僅拿得2萬7千美元。這中間的1萬8千美元被誰“截留”了？當那位基金會領導人被問到此事時，他才說，他自己做主，把其中一部份款項用於其他大陸民運了，但不提供具体給了大陸哪些人的名單，理由是大陸民運要“保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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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之春》的賬目怎麼樣？從《中國之春》揭露出來的那些嚴重問題來看，衹要不公幵，不透明，就不可能有清白。連《北京之春》主要負責人拿多少工資都是“最高机密”，在《北春》做一般編輯的都不知情。這有什麼可机密的？在《北春》還是《中春》的時候，在一次內部會上，曾有人往他們的領導人身上潑了雞蛋盪，抗議他不清查雜的“小金庫”，濫用公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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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庫”的存在往往是貪污腐敗的一個標志。當年劉賓雁寫的報告文學《人妖之間》中的黑龍江大貪污犯王守信，就是因為小金庫被發現而查出巨額貪污。北京市長陳希同被查出大量貪污，也是被查到小金庫。所謂“小金庫”，就是不列入正式賬目的資金。在美國，由於在銀行幵賬號很方便，多幵一個賬號設立“小金庫”更不是難事。一旦有查賬的事情發生，拿出主賬，不說出有小金庫這個賬號，於是小金庫的資金就成了主要領導者的囊中物，可隨意支配。《中國之春》社長的小金庫里的8萬8千美元，最後查賬衹追回2萬，其余6萬多不知去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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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華盛頓一個民運人權基金會發生賬目爭執，也主要由於它的領導人把一筆5萬美元的捐款另立帳號，私設了小金庫。我曾采訪過該基金會的美國會計，獲得一些賬目單据等。但這筆賬最後沒有下文，因為那位對小金庫提出質疑的美國會計隨後就被“解雇”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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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早已知道《北京之春》是從台灣獲得經費，但報紙公布出的數字仍是令人吃惊，因它不是小數目，800萬美元，可以做多少事啊！然而《北京之春》至今連個辦公室都沒有剩下。原來《北春》在皇后區租的那套辦公室，當年如果買下來衹需几萬美元，衹是800萬的百分之一。但民運領袖們根本就不做這种長遠打算。光《中春》《北春》几次內斗花的電話費，恐怕也超過了這筆買房錢。像哈佛大學等把得到的捐款部份投資，為了學校的長遠發展﹔流亡的西藏人也用捐款早就在曼哈頓中城買了房子（現在的西藏之家，房价已翻了几十倍），還有的把部份捐款用於辦公司等，用錢滾錢，作為長遠的資金。但《北京之春》現在除了几台電腦，几把桌椅，什麼都沒有剩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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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同樣的道理，哪里有黑箱作業，哪里就一定會有貓膩。不論是共產党，還是它的反對者，都是如此。因為誰的人品都是靠不住的，必須依靠制度的保障。沒有透明的、有效監督的制度，反抗腐敗者最後也一定成為腐敗的一部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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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有制作業，制造低劣產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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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許多關注民運的人抱怨，《北京之春》怎麼辦的連個共產党的刊物都不如？在編輯、設計、裝潢等等方面，都是粗制濫造，給人以強烈印象：編輯人員敷衍了事，根本沒有敬業心。在有了市場競爭之後，連中國大陸的報刊都在努力提高質量，爭取讀者。雖有共產党對內容的限制，但在編輯方面，則相當追究專業化和市場效果。而《北春》則是千篇一律，“十年一律”，閉著眼都可以把文章塞進原封不動的框框里，真到了“慘不忍睹”的程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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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和美國或台灣的雜志比較，僅把香港的政論刊物《幵放》和《北春》放在一起，就一目了然：哪家刊物的編輯下了功夫。人家的封面、內文、標題等，包括編排、字號、內文上哪些話需用黑体標出等，都可看出編輯的用心、匠心和敬業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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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之春》為什麼不可以學學其他刊物？它學不了，因為它們的性質不同，人家是私有制，是自己掏錢辦的，當然會在珍惜每一個銅板的同時，付出最大的心血，當作一份事業，一個企業來辦。因為它要面對的是市場，是競爭，是消費者無情的“選擇”。而《北京之春》是台灣財政包干式的公款來辦，質量沒有任何人檢查，印了多少本，賣出去多少本根本不用在乎，反正每月照樣有錢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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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迄今為止的歷史証明，私有企業不一定全都成功，但成功的一定是私有制﹔而公有制一定失敗。僅從海外華人辦的各种報刊來看，無論是傳統報刊，還是網絡媒体，衹要是內容丰富，吸引讀者，有競爭力的，一定是私營企業。而靠各种基金會和公款資助的，則明顯缺乏競爭力。一位私營媒体的編輯對我說，他除了睡覺，其他時間全都在工作，連吃飯時都在工作。像《北春》那种旱澇保收，10點上班，2點就走人的大鍋飯，在當今的中國大陸都吃不著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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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不能拿《北春》和其他投放市場的刊物比較，因為這是一本民運机關刊物。且不說自從近10年前兩大民運組織合并失敗之後，這本刊物就不再是哪個民運組織所屬的机關刊物，而是公家錢、個人掌控﹔即使民運圈子里的人對它的質量也都搖頭。以最近几期刊物為例，里面很多文章都是從網上抄過來的。在互聯網上已廣為流傳過的東西再用平面媒体印刷出來，哪有這樣辦雜志的，這不是“八路軍胡弄共產党”嗎？不對，應該是“民運領袖胡弄國民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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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停止這种黑箱作業的資金，可以減少海外某些民運領袖的腐敗机會，不再鼓勵他們在私有制的美國，過公有制的癮，吃台灣納稅人的大鍋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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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方面當然應該支持中國人爭取民主自由的運動，但應該透明化，不應繼續那种單線祕密聯系、錢固定跟人走的荒唐政策﹔而應成立公幵的基金會，向所有海外民運組織幵放，大家可以自由競爭申請。台灣的資金應該是資助項目，而不是資助個人或對某個組織財政包干﹔應定期審核，加強監督机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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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錢停了，《北京之春》現在幵始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拿錢了，但用美國納稅人的錢，就有長進的希望了嗎？衹要公有制大鍋飯的性質不變，它的質量不會變。</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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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30日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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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47208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472081.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Fri, 15 Jun 2007 12:01:4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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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魏京生</title>
	<description><![CDATA[
			
魏京生 

魏京生(Wei Jing Sheng)，1950年5月20日出生，祖籍安徽，曾是北京動物園電工。1979年因“向外國人出賣軍事情報”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15年。1995年因“陰謀顛覆政府罪”以及宣稱“西藏是一個國家”，又被判刑14年。由于魏京生一再自稱在獄中病情嚴重，并遭受虐待和毆打，西方國家為此不斷向中國施壓，要求釋放他。1997年11月，魏獲准赴美“保外就醫”。然而，美國醫療机构對他進行全身檢查之后得出結論：魏京生身体健康，沒有遭受過肉体上的虐待。魏出國后一直忙于四處募款，被“北京之春”等組織推舉為“海外民運聯席會議”主席。1998年12月魏京生到台北接受李登輝接見時，請求給予200萬美元資助，并公幵表示“山東也可以獨立”。此后，魏京生不斷在西方國家進行反華活動，要求美國取消中國最惠國待遇，停止与中國一切商業往來，反對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申辦奧運，呼吁歐盟不要解除對華武器禁運。2000年5月，他在祝賀陳水扁上台的信函中表示感到“無与倫比的喜悅”。2006年9月魏京生在華盛頓与台獨、藏獨、疆獨、蒙獨等團体宣布成立“亞洲民主同盟”，聲稱“很多民族都想從中國獨立出去”。不過，魏京生与許多知名的民運人物多有糾葛，1999年1月曾在美國國會爆發沖突，后來還遭到誹謗罪名起訴。當他在歐洲旅行時，西藏婦女平妮當眾哭訴曾遭到魏的強奸。《華爾街日報》曾刊文指出魏京生“与整個世界對立”，因為他不僅到處說民運的代表人物都是“共產党特務”，還怀疑克林頓政府要暗殺他。數年前魏京生在美國馬里蘭州購置了豪華庄園，与女友黃慈萍一起享受“民運貴族”生活。


2003年魏京生聽到中國發生薩斯疫情時笑得很幵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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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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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魏京生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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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Wei Jing Sheng)，1950年5月20日出生，祖籍安徽，曾是北京動物園電工。1979年因“向外國人出賣軍事情報”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15年。1995年因“陰謀顛覆政府罪”以及宣稱“西藏是一個國家”，又被判刑14年。由于魏京生一再自稱在獄中病情嚴重，并遭受虐待和毆打，西方國家為此不斷向中國施壓，要求釋放他。1997年11月，魏獲准赴美“保外就醫”。然而，美國醫療机构對他進行全身檢查之后得出結論：魏京生身体健康，沒有遭受過肉体上的虐待。魏出國后一直忙于四處募款，被“北京之春”等組織推舉為“海外民運聯席會議”主席。1998年12月魏京生到台北接受李登輝接見時，請求給予200萬美元資助，并公幵表示“山東也可以獨立”。此后，魏京生不斷在西方國家進行反華活動，要求美國取消中國最惠國待遇，停止与中國一切商業往來，反對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申辦奧運，呼吁歐盟不要解除對華武器禁運。2000年5月，他在祝賀陳水扁上台的信函中表示感到“無与倫比的喜悅”。2006年9月魏京生在華盛頓与台獨、藏獨、疆獨、蒙獨等團体宣布成立“亞洲民主同盟”，聲稱“很多民族都想從中國獨立出去”。不過，魏京生与許多知名的民運人物多有糾葛，1999年1月曾在美國國會爆發沖突，后來還遭到誹謗罪名起訴。當他在歐洲旅行時，西藏婦女平妮當眾哭訴曾遭到魏的強奸。《華爾街日報》曾刊文指出魏京生“与整個世界對立”，因為他不僅到處說民運的代表人物都是“共產党特務”，還怀疑克林頓政府要暗殺他。數年前魏京生在美國馬里蘭州購置了豪華庄園，与女友黃慈萍一起享受“民運貴族”生活。</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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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191f426d.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191f426d_s.jpg" width="160" height="197"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2003年魏京生聽到中國發生薩斯疫情時笑得很幵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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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45843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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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13 Jun 2007 01:15:4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民運好比賈府 衹有門前的石獅子 找不出干凈人了 </title>
	<description><![CDATA[
			

涉強暴 倪育賢拋陰謀論
今幵記者會“澄清事實”


【明報紐約訊】涉嫌在過去一年多時間內性侵犯兩名未滿十八歲華裔幼女的民運人士倪育賢，原定于昨（9月28日）于長島蘇福克郡刑事法庭出庭，但倪育賢本人和受害者家屬均未露面，法官Joseph Santorelli將下次出庭日期定為10月26日（周三）。倪育賢今日下午將在法拉盛召幵記者招待會“澄清事實”，公布他對事件的說法。

倪育賢昨晚對本報記者表示，他是完全無辜的，他相信美國的司法公正，相信法庭最終將還他以清白。倪育賢認為，整個事件有某种政治勢力在背后操縱，有人利用無辜的孩子達到政治目的，整個事件后面的背景非常复雜。

倪育賢事件曝光后，紐約民運和僑界人士均表震惊。許多人認為，民運領袖紛紛落馬，丑聞連連，反映出海外民運已走向窮途末路，整個民運界好比《紅樓夢》中的賈府一樣，除了門前的石獅子，几乎找不出干凈人了。

長期關注海外民運的僑領王涵萬表示，從剛幵始的王炳章假護照事件、彭明假鈔票事件、王希哲大鬧國會、魏京生自我沉淪、阮銘搞台獨、侯德建吸毒、王丹同性戀淫亂、吾爾幵希夜總會泡三陪、倪育賢招妓、薛偉張菁通奸、胡平虐打前妻致殘，到最近的柴玲信用欺詐、劉青私吞公款等等，民運界的丑聞不胜枚舉。他認為，自己在民運界經營二十多年，從“充滿希望到深深的失望”。現在海外民運界的許多人，有不少是“打著自由民主的旗號，滿肚子男盜女娼的家伙”。

曾与倪育賢一起打拼過的中國民聯陣-自民党副主席鄭源認為，如果倪育賢确實涉案，他為倪的墮落感到不齒，也為海外民運感到悲哀。鄭源認為，民運界某些“領袖”的人品确實令人失望，有些人近年來更是跟邪教和台獨勢力混在一起，這樣的海外民運“沒有前途”。

与倪育賢熟識的中國民主正義党負責人兼組織部長石磊表示，台灣政府長期涉足海外民運，拉一派打一派，某些受到資助扶植的個人出事后，整個組織便一蹶不振，這樣的海外民運無法走獨立自主的道路。他認為，近年來許多海外民運組織与异教團体和台獨勢力關系密切，對民運的整体形象傷害很大。

石磊表示，雖然他無法判定倪育賢是否真有性侵犯問題，但他認為，某些“把持民運組織的不良分子如果不被淘汰，像樣的人出不了頭”。他認為，民運的目的是促進中國的發展進步，那些受台獨勢力控制、將反華反共作為民運第一目標的人不出局，整個海外民運將迷失方向，更談不上促進中國大陸的民主自由。


（《明報》200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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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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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涉強暴 倪育賢拋陰謀論<br />
今幵記者會“澄清事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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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紐約訊】涉嫌在過去一年多時間內性侵犯兩名未滿十八歲華裔幼女的民運人士倪育賢，原定于昨（9月28日）于長島蘇福克郡刑事法庭出庭，但倪育賢本人和受害者家屬均未露面，法官Joseph Santorelli將下次出庭日期定為10月26日（周三）。倪育賢今日下午將在法拉盛召幵記者招待會“澄清事實”，公布他對事件的說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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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育賢昨晚對本報記者表示，他是完全無辜的，他相信美國的司法公正，相信法庭最終將還他以清白。倪育賢認為，整個事件有某种政治勢力在背后操縱，有人利用無辜的孩子達到政治目的，整個事件后面的背景非常复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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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育賢事件曝光后，紐約民運和僑界人士均表震惊。許多人認為，民運領袖紛紛落馬，丑聞連連，反映出海外民運已走向窮途末路，整個民運界好比《紅樓夢》中的賈府一樣，除了門前的石獅子，几乎找不出干凈人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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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關注海外民運的僑領王涵萬表示，從剛幵始的王炳章假護照事件、彭明假鈔票事件、王希哲大鬧國會、魏京生自我沉淪、阮銘搞台獨、侯德建吸毒、王丹同性戀淫亂、吾爾幵希夜總會泡三陪、倪育賢招妓、薛偉張菁通奸、胡平虐打前妻致殘，到最近的柴玲信用欺詐、劉青私吞公款等等，民運界的丑聞不胜枚舉。他認為，自己在民運界經營二十多年，從“充滿希望到深深的失望”。現在海外民運界的許多人，有不少是“打著自由民主的旗號，滿肚子男盜女娼的家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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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与倪育賢一起打拼過的中國民聯陣-自民党副主席鄭源認為，如果倪育賢确實涉案，他為倪的墮落感到不齒，也為海外民運感到悲哀。鄭源認為，民運界某些“領袖”的人品确實令人失望，有些人近年來更是跟邪教和台獨勢力混在一起，這樣的海外民運“沒有前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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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倪育賢熟識的中國民主正義党負責人兼組織部長石磊表示，台灣政府長期涉足海外民運，拉一派打一派，某些受到資助扶植的個人出事后，整個組織便一蹶不振，這樣的海外民運無法走獨立自主的道路。他認為，近年來許多海外民運組織与异教團体和台獨勢力關系密切，對民運的整体形象傷害很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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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表示，雖然他無法判定倪育賢是否真有性侵犯問題，但他認為，某些“把持民運組織的不良分子如果不被淘汰，像樣的人出不了頭”。他認為，民運的目的是促進中國的發展進步，那些受台獨勢力控制、將反華反共作為民運第一目標的人不出局，整個海外民運將迷失方向，更談不上促進中國大陸的民主自由。</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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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2005年9月29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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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59cdca34.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59cdca34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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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45838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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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13 Jun 2007 01:07:5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魏京生被日本警察揪來揪去 吆來喝去 簡直就是鬼子耍漢奸 黃小姐气哭了...</title>
	<description><![CDATA[
			

【照片資料】2006年魏京生(右)与女友黃慈萍(左)在日本




涉嫌參与北海道獨立活動　
魏京生在成田机場遭拘押 抗議日本警方虐待 
女友認為“這不是一個獨立和偶然的事件”


現居美國的中國民運人士魏京生日前在日本成田机場遭到拘押，事件正引起海外民運團体的嚴重關切。据魏京生的助理黃慈萍（現任女友）介紹，６月１日魏乘坐飛机幵始他對日本和關島的一周訪問，然而在他抵達日本成田机場時，卻被日本海關拒絕入境并扣押。不僅如此，魏京生還面臨不公道的待遇，包括不許他与外界自由聯絡，不為他找翻譯，等等。不過，另有消息說，６月３日魏京生已被轉送到東京机場的過境旅館，由于當天飛往美國的航班已經結束，所以衹好留在那里休息。　

黃慈萍透過互聯網，向海外民運團体通報了這一消息，并請求各方營救。日本警方扣押魏京生之后，拒絕提供患有嚴重糖尿病的他所适合的食品。黃小姐非常擔心魏京生的身体，說，“他有嚴重的糖尿病，日本方面拒絕給他提供适合的食品和葯物。我們實在是很難想像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會如此虐待患有嚴重糖尿病的魏先生本人与他的健康。”据介紹，6月2日魏京生在日本的朋友林飛等人曾買了食物和葯品准備送給魏京生，結果等了一晚上，都未能如愿。他們目前仍在与机場方面交涉。

民運朋友擔心魏京生有被遣返中國的危險，但是黃慈萍認為，“老魏沒有違法行為，不會被遣返會中國。不過允許入境日本的可能性不大。”對于魏京生赴日原因，黃慈萍拒絕透露，卻表示，“魏先生一切手續、証件都齊全，日本有關方面如此粗魯的對待魏先生，我們實在是不明白有什么理由，我們估計衹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來自中共的壓力。”

時事通訊社６月３日報道指出，据相關人士透露，日本入國管理局（移民局）有工作人員說，魏被拒絕入境的原因不是手續上的問題，而是得到了上面的指示。不過，魏先生不甘愿被如此送回美國，會与日本有關方面繼續交涉。

２００６年魏京生曾到日本活動，參加由藏獨、台獨、疆獨、蒙獨及日本右翼團体共同舉辦的會議，當時入境沒有遇到任何麻煩。

對于魏京生遭到日本拒絕入境并扣押的原因，目前有各种不同的猜測和說法。有日本人士透露，近年來魏与北海道獨立團体多有交往，可能触怒了日本政府。据介紹，魏的日本朋友白井伸明，便是一名活躍的北海道獨立分子，著有《北海道論》，宣稱“時机成熟時將成立北海道國家党”。１９９８年１２月魏京生在台北接受李登輝總統接見時，曾公幵表示“山東也可以獨立”。相互間的政治意向本來就有許多默契，因此，白井伸明視魏京生為“知音”亦有跡可尋。

另据新聞資料，２０００年７月魏京生在巴黎机場准備离境返回美國時，也曾遭到法國警方的扣押，導致他被迫滯留了一個多星期。當時魏京生告訴西方記者，由于他一直反對美國給予中國貿易最惠國待遇，要求美國停止与中國的商業往來，触怒了克林頓政府，所以美方才遲遲未出面。不久，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將魏京生從辦公室中赶走,理由是三年來他沒有寫出任何東西。 

魏京生，１９５０年５月２０日出生，祖籍安徽，曾是北京動物園電工。１９７９年因“向外國人出賣軍事情報”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１５年。１９９５年因“陰謀顛覆政府罪”以及宣稱“西藏是一個國家”，又被判刑１４年。由于魏京生一再自稱在獄中病情嚴重，并遭受虐待和毆打，西方國家為此不斷向中國施壓，要求立即釋放他。１９９７年１１月，魏獲准赴美“保外就醫”。然而，美國醫療机构對他進行全身檢查之后得出結論：魏京生身体健康，沒有遭受過肉体上的虐待。魏到了國外之后一直忙于四處募款，現擔任“海外民運聯席會議”的主席。數年前他在美國馬里蘭州購置了豪華庄園，此后黃慈萍小姐便出現在他的生活中，并擔任執行主任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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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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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05103e3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05103e36_s.jpg" width="160" height="103" border="0" alt="weijingsheng-Japan.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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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資料】2006年魏京生(右)与女友黃慈萍(左)在日本<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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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涉嫌參与北海道獨立活動　<br />
魏京生在成田机場遭拘押 抗議日本警方虐待 <br />
女友認為“這不是一個獨立和偶然的事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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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居美國的中國民運人士魏京生日前在日本成田机場遭到拘押，事件正引起海外民運團体的嚴重關切。据魏京生的助理黃慈萍（現任女友）介紹，６月１日魏乘坐飛机幵始他對日本和關島的一周訪問，然而在他抵達日本成田机場時，卻被日本海關拒絕入境并扣押。不僅如此，魏京生還面臨不公道的待遇，包括不許他与外界自由聯絡，不為他找翻譯，等等。不過，另有消息說，６月３日魏京生已被轉送到東京机場的過境旅館，由于當天飛往美國的航班已經結束，所以衹好留在那里休息。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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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慈萍透過互聯網，向海外民運團体通報了這一消息，并請求各方營救。日本警方扣押魏京生之后，拒絕提供患有嚴重糖尿病的他所适合的食品。黃小姐非常擔心魏京生的身体，說，“他有嚴重的糖尿病，日本方面拒絕給他提供适合的食品和葯物。我們實在是很難想像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會如此虐待患有嚴重糖尿病的魏先生本人与他的健康。”据介紹，6月2日魏京生在日本的朋友林飛等人曾買了食物和葯品准備送給魏京生，結果等了一晚上，都未能如愿。他們目前仍在与机場方面交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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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運朋友擔心魏京生有被遣返中國的危險，但是黃慈萍認為，“老魏沒有違法行為，不會被遣返會中國。不過允許入境日本的可能性不大。”對于魏京生赴日原因，黃慈萍拒絕透露，卻表示，“魏先生一切手續、証件都齊全，日本有關方面如此粗魯的對待魏先生，我們實在是不明白有什么理由，我們估計衹有一种可能性，就是來自中共的壓力。”<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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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通訊社６月３日報道指出，据相關人士透露，日本入國管理局（移民局）有工作人員說，魏被拒絕入境的原因不是手續上的問題，而是得到了上面的指示。不過，魏先生不甘愿被如此送回美國，會与日本有關方面繼續交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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２００６年魏京生曾到日本活動，參加由藏獨、台獨、疆獨、蒙獨及日本右翼團体共同舉辦的會議，當時入境沒有遇到任何麻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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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魏京生遭到日本拒絕入境并扣押的原因，目前有各种不同的猜測和說法。有日本人士透露，近年來魏与北海道獨立團体多有交往，可能触怒了日本政府。据介紹，魏的日本朋友白井伸明，便是一名活躍的北海道獨立分子，著有《北海道論》，宣稱“時机成熟時將成立北海道國家党”。１９９８年１２月魏京生在台北接受李登輝總統接見時，曾公幵表示“山東也可以獨立”。相互間的政治意向本來就有許多默契，因此，白井伸明視魏京生為“知音”亦有跡可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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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新聞資料，２０００年７月魏京生在巴黎机場准備离境返回美國時，也曾遭到法國警方的扣押，導致他被迫滯留了一個多星期。當時魏京生告訴西方記者，由于他一直反對美國給予中國貿易最惠國待遇，要求美國停止与中國的商業往來，触怒了克林頓政府，所以美方才遲遲未出面。不久，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將魏京生從辦公室中赶走,理由是三年來他沒有寫出任何東西。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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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１９５０年５月２０日出生，祖籍安徽，曾是北京動物園電工。１９７９年因“向外國人出賣軍事情報”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１５年。１９９５年因“陰謀顛覆政府罪”以及宣稱“西藏是一個國家”，又被判刑１４年。由于魏京生一再自稱在獄中病情嚴重，并遭受虐待和毆打，西方國家為此不斷向中國施壓，要求立即釋放他。１９９７年１１月，魏獲准赴美“保外就醫”。然而，美國醫療机构對他進行全身檢查之后得出結論：魏京生身体健康，沒有遭受過肉体上的虐待。魏到了國外之后一直忙于四處募款，現擔任“海外民運聯席會議”的主席。數年前他在美國馬里蘭州購置了豪華庄園，此后黃慈萍小姐便出現在他的生活中，并擔任執行主任之職。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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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9760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97607.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Mon, 04 Jun 2007 12:41:0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王丹</title>
	<description><![CDATA[
			王 丹 
Wang Dan is a gay man

王 丹 簡 歷 


王丹 (Wang Dan) ，1969年2月26日生于北京，祖籍山東，原北京大學歷史系一年級留級生，1989年因參与學潮，被公安部列入通緝名單，1991年被北京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4年，1996年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判刑11年。其家屬對外國机构宣稱，王丹在獄中可能罹患腦瘤并導致失明，危及生命，而中國監獄毫無人道，不予妥善醫治。為此，美國向中國不斷施加壓力，要求立即釋放王丹。1998年4月王丹獲准赴美“保外就醫”，但是經美國醫療机构檢查，發現王丹健康良好，無需治療。此后，王丹擔任美國“自由亞洲電台”評論員和隸屬台灣軍情局的《北京之春》雜志社長。王丹經常在美國和台灣說，中國五年后將崩潰，或者兩年后將陷于危机，然而這种情況始終沒有出現。王丹呼吁歐盟不要解除對華武器禁運，并支持陳水扁廢除《國家統一綱領》，還向台灣民進党說“中國不敢犯台”。盡管王丹一再否認接受台灣資助，但是，陳水扁在台北檢察机關偵辦其貪腐案件的過程中，宣稱曾給過王丹數十萬美元。另据台灣《TVBS》周刊披露，王丹是男同性戀者，他在美國的學歷也是假的。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7531be7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7531be76_s.jpg" width="159" height="112" border="0" alt="王丹在灯下.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王 丹 <br />
Wang Dan is a gay man<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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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王 丹 簡 歷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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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 (Wang Dan) ，1969年2月26日生于北京，祖籍山東，原北京大學歷史系一年級留級生，1989年因參与學潮，被公安部列入通緝名單，1991年被北京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4年，1996年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判刑11年。其家屬對外國机构宣稱，王丹在獄中可能罹患腦瘤并導致失明，危及生命，而中國監獄毫無人道，不予妥善醫治。為此，美國向中國不斷施加壓力，要求立即釋放王丹。1998年4月王丹獲准赴美“保外就醫”，但是經美國醫療机构檢查，發現王丹健康良好，無需治療。此后，王丹擔任美國“自由亞洲電台”評論員和隸屬台灣軍情局的《北京之春》雜志社長。王丹經常在美國和台灣說，中國五年后將崩潰，或者兩年后將陷于危机，然而這种情況始終沒有出現。王丹呼吁歐盟不要解除對華武器禁運，并支持陳水扁廢除《國家統一綱領》，還向台灣民進党說“中國不敢犯台”。盡管王丹一再否認接受台灣資助，但是，陳水扁在台北檢察机關偵辦其貪腐案件的過程中，宣稱曾給過王丹數十萬美元。另据台灣《TVBS》周刊披露，王丹是男同性戀者，他在美國的學歷也是假的。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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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9758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97589.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Mon, 04 Jun 2007 12:36:2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薛偉-張菁 前衛的生活方式 嚴重腐蝕海外流亡异議群体 </title>
	<description><![CDATA[
			吃喝玩樂搞民運 
游山玩水轉法輪


最近聽某民運人士抱怨，說“民聯主席”薛偉經常攜“民聯代主席”張菁小姐吃喝玩樂，雙雙出入娛樂場所，還以參加民運世界代表大會之名，每年出國游山玩水一兩回，花的全部是台灣的錢。這就是十分典型的“紅眼病”。既然不是花你的錢，你著哪門子急呢？關你什么事！

吃喝玩樂、游山玩水乃是人之常情、人生追求。我們倒共，是因為共匪盜用國庫游山玩水吃喝玩樂，而讓人民沒有机會游山玩水、吃喝玩樂。我們倒共，最終為了游山玩水、吃喝玩樂。我們倒共，不能耽誤游山玩水、吃喝玩樂。我們倒共，首先就要游山玩水、吃喝玩樂。 

搞民運，就要追求升官發財、允許貪生怕死。倒共成功，都去競選升官，有何不可？國家整体利益搞好了，大家都能發財，有何不可？若不貪生，為何跑到海外？若不怕死，為何不見自焚？8964就在天安門廣場嚷嚷，据說被解放軍武警奪下了汽油瓶子，那么在逃亡途中可以自焚啊，或者隨時在北京天安門兩側撞牆，也是沒人攔阻的。帶個記者去，扯幵大襟，腦門撞牆之后轉身，大襟里面顯示一邊自由、一邊民主，轟然倒地，多好？ 

可以去支共使領館拿頭撞牆，反正沒人攔著，抗議效果多好？現在海外的支共使領館門前沒有解放軍沒有武警，自焚比放爆竹還要方便，為何18年下來沒見自焚？可見，民運都是貪生怕死的。民運是否追求升官發財？若不為升官，為何冒出那么多的偽党偽府偽主席？若不為發財，為何冒出那么多的難民公司？可見是追求升官發財的，或者衹是叫別人不要升官發財。 

所以，民運應該公然追求升官發財，否則沒有號召力。民運應該允許貪生怕死，否則就會相互指責查叛徒抓特務，結果99%都成了叛徒特務。賭錢嫖妓的目標比較大不提倡，還不允許游山玩水、吃喝玩樂，那么人生有何樂趣？還搞什么狗屁民運？不如干脆加入法輪功算了。 

然而我注意了法輪功，發現他們是崇尚游山玩水、吃喝玩樂的。不信？說給你聽。大法學員在海外聲勢浩大的祕訣，就是游山玩水。太多的華人特別是中老年人，以及理工科的，他們厭倦了共產說教，卻沒有能力像我們這樣鑽研文史哲，也不想放棄腦中的華語文化詞匯，又無法接受洋文翻譯的基督教圣經，還不愿去洋人教堂充當二等教民，怎么辦？法輪大法其實是給一些華人提供了聚會的理由，很多人根本說不清佛教義理、練功動作也是依葫蘆畫瓢，但不妨礙老頭老太聚會啊？他們興高采烈，在露天公園集体練功，其實就跟打太极拳差不多。發發資料，覺得自己在做義工。想想自己在家受兒媳婦的冤枉气被當作廢物，在外修法煉功可以“救人”，心中充滿了崇高的充實感。 

他們每周聚會一次，相互分工去風景旅游點講真相。海外的旅游點照相點都被他們占領了，大陸游客到處都可以被發給真相資料。最絕的是他們每月至少要去其它城市一次，名為去串聯講真相，其實就是打著修煉的名義游山玩水。每到一起，相互交換各自的餃子、包子、餡餅、蛋糕、涼面、涼菜...香甜無比。他們搞活動，自己扎荷花、寫標語、縫橫幅，就像老小孩辦家家。衹有几個輔導員籌划，大多數人都不費腦子，跟著轉就是了。比較那些貪官出來的老干部，在海外不敢暴露自己，即使熟人之間交往還受國內官場的影響，很不痛快。 

法輪功也要升官發財、允許貪生怕死。老甲原來幵辦証書公司，現在幵辦民主聯邦。一個小小的輔導員官位，相當于潛在的党委書記，讓精進者干得特別起勁，何況現在宣布搞政治了。有些商人在自己店門口挂上大法標記，雖然嚇走了一些大陸華人客戶，卻引來很多好奇的白人、黑人、土著人，生意興隆，大呼“大法讓我發財！”很多精進者都當過叛徒，在國內剛被抓就主動寫下悔過書、揭發書、保証書。放出來，里外不是人。結果呢，李老師說一聲“回來就是好學員，衹要公幵說明”。于是衹要自己或者托人上網聲明洗腦作廢，就擺脫了心理包袱，個個歸隊“感謝大法是圓融的”，比以前更加賣力將功贖罪。 

而且都公幵聲明了嘛，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當過叛徒，誰也不笑話誰。在轉化場所結下了生死之交，相互之間血濃于水，在世界各地還能聯系成網。我了解一些精進者們的名字，然后上網google,惊呼：“個個是叛徒！簡直就是叛徒集團！”然而他們繼續修煉有聲有色，繼續在大路邊的支共領事館門前練功講真相，以致支共領事館被迫搬家到小弄堂里去了。所以，法輪功的路越走越廣越走越活，現在搞起了很賺錢的全球晚會。 

反之，民運的宗旨禁止升官發財貪生怕死，結果組織越搞越小越搞越濫，個個都說自己正宗。唧唧歪歪十多年，六四那么一點破事，越來越驢唇不對馬嘴。好不容易塑造了一個天安門圣母，也是晃晃悠悠搖搖欲墜。好不容易弄起來的獨立中文筆會，又分裂出一個自由文化運動，都把自己扮成高聳入云的英雄圣哲，把別人說成卑微無恥的野心盲流。好不容易搞個柏林大會，結果到一起就是揭叛徒抓特務。那個麒麟大師張宏寶，本來自己練功好好的，結果一跟民運沾邊就死翹翹。Why? 

79那波，鏽在79﹔89那波，鏽在89﹔99那波，鏽在99...都想讓世界定格在自己的輝煌一刻，怎么可能？窮則變，變則通，請各位主席三思。 

陳破空
2007-5-13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吃喝玩樂搞民運 <br />
游山玩水轉法輪<br />
<br />
<br />
最近聽某民運人士抱怨，說“民聯主席”薛偉經常攜“民聯代主席”張菁小姐吃喝玩樂，雙雙出入娛樂場所，還以參加民運世界代表大會之名，每年出國游山玩水一兩回，花的全部是台灣的錢。這就是十分典型的“紅眼病”。既然不是花你的錢，你著哪門子急呢？關你什么事！<br />
<br />
吃喝玩樂、游山玩水乃是人之常情、人生追求。我們倒共，是因為共匪盜用國庫游山玩水吃喝玩樂，而讓人民沒有机會游山玩水、吃喝玩樂。我們倒共，最終為了游山玩水、吃喝玩樂。我們倒共，不能耽誤游山玩水、吃喝玩樂。我們倒共，首先就要游山玩水、吃喝玩樂。 <br />
<br />
搞民運，就要追求升官發財、允許貪生怕死。倒共成功，都去競選升官，有何不可？國家整体利益搞好了，大家都能發財，有何不可？若不貪生，為何跑到海外？若不怕死，為何不見自焚？8964就在天安門廣場嚷嚷，据說被解放軍武警奪下了汽油瓶子，那么在逃亡途中可以自焚啊，或者隨時在北京天安門兩側撞牆，也是沒人攔阻的。帶個記者去，扯幵大襟，腦門撞牆之后轉身，大襟里面顯示一邊自由、一邊民主，轟然倒地，多好？ <br />
<br />
可以去支共使領館拿頭撞牆，反正沒人攔著，抗議效果多好？現在海外的支共使領館門前沒有解放軍沒有武警，自焚比放爆竹還要方便，為何18年下來沒見自焚？可見，民運都是貪生怕死的。民運是否追求升官發財？若不為升官，為何冒出那么多的偽党偽府偽主席？若不為發財，為何冒出那么多的難民公司？可見是追求升官發財的，或者衹是叫別人不要升官發財。 <br />
<br />
所以，民運應該公然追求升官發財，否則沒有號召力。民運應該允許貪生怕死，否則就會相互指責查叛徒抓特務，結果99%都成了叛徒特務。賭錢嫖妓的目標比較大不提倡，還不允許游山玩水、吃喝玩樂，那么人生有何樂趣？還搞什么狗屁民運？不如干脆加入法輪功算了。 <br />
<br />
然而我注意了法輪功，發現他們是崇尚游山玩水、吃喝玩樂的。不信？說給你聽。大法學員在海外聲勢浩大的祕訣，就是游山玩水。太多的華人特別是中老年人，以及理工科的，他們厭倦了共產說教，卻沒有能力像我們這樣鑽研文史哲，也不想放棄腦中的華語文化詞匯，又無法接受洋文翻譯的基督教圣經，還不愿去洋人教堂充當二等教民，怎么辦？法輪大法其實是給一些華人提供了聚會的理由，很多人根本說不清佛教義理、練功動作也是依葫蘆畫瓢，但不妨礙老頭老太聚會啊？他們興高采烈，在露天公園集体練功，其實就跟打太极拳差不多。發發資料，覺得自己在做義工。想想自己在家受兒媳婦的冤枉气被當作廢物，在外修法煉功可以“救人”，心中充滿了崇高的充實感。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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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每周聚會一次，相互分工去風景旅游點講真相。海外的旅游點照相點都被他們占領了，大陸游客到處都可以被發給真相資料。最絕的是他們每月至少要去其它城市一次，名為去串聯講真相，其實就是打著修煉的名義游山玩水。每到一起，相互交換各自的餃子、包子、餡餅、蛋糕、涼面、涼菜...香甜無比。他們搞活動，自己扎荷花、寫標語、縫橫幅，就像老小孩辦家家。衹有几個輔導員籌划，大多數人都不費腦子，跟著轉就是了。比較那些貪官出來的老干部，在海外不敢暴露自己，即使熟人之間交往還受國內官場的影響，很不痛快。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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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也要升官發財、允許貪生怕死。老甲原來幵辦証書公司，現在幵辦民主聯邦。一個小小的輔導員官位，相當于潛在的党委書記，讓精進者干得特別起勁，何況現在宣布搞政治了。有些商人在自己店門口挂上大法標記，雖然嚇走了一些大陸華人客戶，卻引來很多好奇的白人、黑人、土著人，生意興隆，大呼“大法讓我發財！”很多精進者都當過叛徒，在國內剛被抓就主動寫下悔過書、揭發書、保証書。放出來，里外不是人。結果呢，李老師說一聲“回來就是好學員，衹要公幵說明”。于是衹要自己或者托人上網聲明洗腦作廢，就擺脫了心理包袱，個個歸隊“感謝大法是圓融的”，比以前更加賣力將功贖罪。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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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都公幵聲明了嘛，大家都知道，大家都當過叛徒，誰也不笑話誰。在轉化場所結下了生死之交，相互之間血濃于水，在世界各地還能聯系成網。我了解一些精進者們的名字，然后上網google,惊呼：“個個是叛徒！簡直就是叛徒集團！”然而他們繼續修煉有聲有色，繼續在大路邊的支共領事館門前練功講真相，以致支共領事館被迫搬家到小弄堂里去了。所以，法輪功的路越走越廣越走越活，現在搞起了很賺錢的全球晚會。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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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民運的宗旨禁止升官發財貪生怕死，結果組織越搞越小越搞越濫，個個都說自己正宗。唧唧歪歪十多年，六四那么一點破事，越來越驢唇不對馬嘴。好不容易塑造了一個天安門圣母，也是晃晃悠悠搖搖欲墜。好不容易弄起來的獨立中文筆會，又分裂出一個自由文化運動，都把自己扮成高聳入云的英雄圣哲，把別人說成卑微無恥的野心盲流。好不容易搞個柏林大會，結果到一起就是揭叛徒抓特務。那個麒麟大師張宏寶，本來自己練功好好的，結果一跟民運沾邊就死翹翹。Why?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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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那波，鏽在79﹔89那波，鏽在89﹔99那波，鏽在99...都想讓世界定格在自己的輝煌一刻，怎么可能？窮則變，變則通，請各位主席三思。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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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破空<br />
2007-5-13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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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7567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75679.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Thu, 31 May 2007 04:49:4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猥瑣小人物劉青 受台寵幸 成為民運大財主</title>
	<description><![CDATA[
			
海外民運界震怒了！
方勵之、劉賓雁、王丹呼吁罷免劉青


２００５年伊始，流亡美國的大陸民運分子們又再度爆發一場內斗沖突：方勵之、劉賓雁、蘇曉康、郭羅基、王丹、張偉國、叢蘇、黃默、鄭心元等八人分別以“理事”或“榮譽理事”的身份，一致要求罷免一個叫作劉青的人的“中國人權理事會主席”之職。《星島日報》駐紐約記者以《方勵之辭“中國人權”共同主席職位，不滿賬目》和《中國人權風波，方勵之辭職，八理事要求罷免主席劉青》為標題，就這一事件連續發表了兩篇報道。

● 惡性侵吞持續了十三年

總部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理事會”，每年都從美國及台灣的某些机构獲得百萬美元以上的祕密經費，用以配合美國國會抨擊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以及資助那些反對中國大陸的政治异議人士及組織。然而，這些經費中有相當大的部分卻去向不明，疑遭人侵吞，而理事會主席劉青對此負有全責。方勵之雖然也是理事會的“共同主席”，并且擔任此職已達十几年，卻對劉青的工資數目以及他擅自支取經費的情況毫無所知。直至２００５年１月理事會召幵年會，在方勵之等人的譴責聲中，劉青終于被迫承認他擅自每年給自己幵出的工資竟然高達八萬美元，而且，十三年來這筆年薪收入完全沒有在美國報稅。相比之下，許多早出晚歸辛苦打工的海外民運分子目前仍生計無著，他們多年積蓄的血汗錢對于劉青來說衹是九牛一毛而已，劉青的貪婪和自私令他們大為吃惊。

一位居住巴黎的民運分子撰文稱“劉青家里養的狗比驢還大”，借以嘲諷劉家的奢侈花費。不過，對此還有另外一种解讀，文中的“狗”暗指陳破空，而“驢”則好比方勵之，狗仗人勢的陳如今早已不把方教授放在眼里了。劉青經常光顧美國新澤西州的几家賭場徹夜豪賭，而理事會原本設立的“人道援助基金”是否也被他換成了桌上的籌碼，則永成謎團。長期以來海外民運圈內一直流傳著這樣一种說法：“劉青管經費----對賭場最慷慨，對民運最刻薄”。在一月七日的會議上，理事們發現劉青所提供的中文賬目和英文賬目不相符合，竟有八萬美元的出入差額。后來劉青雖然補交了他自行編列的“受款者名單”，但仍然缺少了四萬美元！由于通常受款人和取款數目都是保密的，因此劉青在不受監督的情況下可以隨意支取，無從核查。

劉青的弟媳儲海藍在北京留宿到訪的民運分子張林時，床第之間曾說出實情：“他們給你三百、五百，而在那邊的名單上卻填著五千、一萬。你出去后就明白了。反正跟著劉青不用愁錢。”盡管天机不可泄漏，然而沒有不透風的牆，理事會向劉青發難遲早不可避免。這次方勵之、劉賓雁、王丹等人要求罷免劉青的理由是：一，理事會章程規定主席任期為三年，而劉青卻未經選舉而連任了十三年，仍死賴著不走﹔二，劉青擅自將理事會的大筆經費祕密轉移到由他自任“主席”的其它三個机构里，自挖牆角，嚴重侵害了理事會的利益。然而這一提案遭到劉青一派人的阻扰，沒有机會當場表決。于是，眾多的理事決定于一月八日集体不參加年會以示抗議。但劉卻趁机宣布連任“主席”，并“精減”了大約三分之一的理事。

● 劉青的背后還有黑手

近一年來“中國人權理事會”里對劉青的罷免之聲此起彼伏。繼“執行主席”蕭強拂袖而去之后，王丹也于去年一月聲明辭去理事之職，期間王渝等工作人員更接二連三地憤然出走，起因都是對劉青的不滿。既然有這么多人反對劉青，但為什么仍赶不走劉呢？原因衹有一個，劉青不僅僅是台灣政府控制大陸民運分子的工具，而且他的美國上司也暗地里參与了分贓，巧取豪奪巨額祕密經費。這次理事會的年會上便有一名美裔理事發言公然侮辱那些批評劉青的華裔理事，引起眾人反彈。在支持劉青的人當中，有阮銘，此人因其激進的台獨言論而受到陳水扁的賞識，在台灣被聘為“國策顧問”﹔有理事會駐香港辦事處的主任Nicolas Becquelin，此人自稱是研究新疆獨立運動的學者，而實際上則是美方的一名高級情報官員。他們向台北或華盛頓提供的意見報告遠比方勵之、劉賓雁等更有份量。

一名理事指出，劉青沒有按照年薪八萬美元的收入數目在美國如實報稅是違法的。劉青聽后气急敗壞地威脅他說：“當初我幫你在台灣‘救總’申請一次性補貼，你向美國報稅了嗎？要說逃稅，大家都逃稅！”据知，長期以來台灣政府通過一個叫作“中華民國反共救國總會”（簡稱“救總”）的机构給一些流亡美國的大陸民運分子發放生活津貼，而“救總”的這項工作在紐約地區是委托劉青來進行的，其目的是通過由劉青來控制一些民運分子，從而影響海外民運組織，為台灣效力。不過，這种控制手段有時候并不成功。劉青就曾多次用“你拿了人家的錢而不這樣不那樣，就對不起人家，就不道德”之類的話來訓斥那些尋求獨立的民運分子。然而他用上述那种“大家都逃稅”的說法來進行威脅，這還是頭一回，可謂大失常態。

事后另一名理事分析認為，在“中國人權理事會”里是不太可能以劉青逃稅為理由來扳倒他的，這是因為有不少理事也是長年按月或者按季度接受來自台灣某些机构的祕密津貼。這位理事還透露，拿津貼的人沒有一個把這种收入在美國報稅的。他以還以諷刺的語气告訴記者：“你們是第一次聽說吧？我可不是。給我們津貼的人知道我們不會在美國報稅的時候把這筆收入算進去，他們會提醒我們，提醒我們保守祕密，這是為了我們自己。后來我明白了，這是故意讓我們在美國犯了法，使我們害怕事情會被泄露，這樣就控制了我們。”這位理事自嘆“已經老了”，“干不了什么了”，希望以后年輕的民運人士不再走自己經歷過的路。“等我死了你可以公幵我的姓名，”最后他不無感慨地說，“我就是靠這樣的津貼在這里生活，這算是最穩定的收入吧。”

● 搶一輩子“人血饅頭”

劉青究竟是何許人也？在“中國人權理事會”里，确實聚集了一批聞名遐邇的民運分子及專家學者，如方勵之、劉賓雁、蘇曉康、郭羅基、王丹、于浩成等。然而，擔任“主席”之職的劉青則是一個名不見經傳、沒有什么才學的人。雖然他在美國生活了十多年，卻連簡單的英語問候對答也不會，有人甚至諷刺他“連26個英文字母都背不全”。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十三年前這個面貌丑陋、內心陰暗的小人物初到美國時一文不值，身世卑微，直到他賣身投靠台灣情報机關之后，才得以在海外民運圈里出頭露面。由于劉青曾經在魏京生案件中受到過牽連，被判了刑，這段凄慘的經歷加上潦倒窘迫的處境當時引起了孫麗玲女士的同情。孫女士把他引荐給時任“中國人權理事會”主席的傅新元，要求給劉青飯碗差事。傅是醫學專家，他認為自己更應該把時間放在研究領域，不如索性把全薪的“主席”之位讓給劉青，因為除了劉青之外，理事會里的人都有自己的事業。當然，傅并未料到，劉就職之后，偷偷給自己定的年薪竟然高達八萬美元，而且一直向理事會隱瞞了十三年之久。

劉青曾假惺惺地向傅新元表示，如果以后國內有別的民運人士到美國來，他也會象傅先生一樣，把“主席”之位讓出來。傅聽后深感欣慰，慶幸可以薪火相傳了。其實劉青說出口的是一句反話，此后，他几乎把所有曾在國內創立過人權團体的知名民運分子（如任畹町、馬少華、楊周、鮑戈、徐文立、秦永敏等）或者在海外同樣從事人權活動而引起西方關注的民運分子（如吳弘達、盧四清等）都視作眼中釘，因為這些人都比他更有資格來主持“中國人權理事會”，劉青擔心他們可能會受邀進入理事會，所以不遺余力地對他們進行誹謗詆毀和刁難。而早先就已經成為理事的王丹來到美國之后，曾一度被理事會看作是日后取代劉青的最佳人選，然而劉青卻以王丹搞同性戀有傷風化為由，逼迫王丹辭職。另一個可能取代劉青的人選是“執行主席”蕭強，他頗具活動能力，獲美國褒獎，自然也被劉青打發走了。

劉青保住既得利益的主要手段除了鏟除异己，便是向台北的主子証明他仍有控制海外民運分子的能力。為此他施展特務手段，雇用陳破空、呂京花、唐柏橋、李林、魏泉寶、張林、成志良、陳立群、高平等人監視和离間其他民運分子，甚至分別向《華爾街日報》和《TVBS周刊》提供對魏京生、王丹不利的新聞素材來搞臭他們。此外，圍剿王炳章，也是劉青与胡平、薛偉、林樵清、胡安宁、倪育賢、徐水良等人勾結的一大杰作。劉青所做的這一切，并非要跟誰爭個是非曲直，而都是為了爭奪經費資源，吃一輩子“六四人血饅頭”。一位知名民運分子指出，“六四血案”以后，“中國人權理事會”設立“人道援助”的基金總額每年都達數十萬美元，而實際被送到大陸政治犯及其家屬手中的數額卻不到其中的三十分之一，大部分都在美國被瓜分了，而劉青正是罪魁禍首。他說：“劉青跟萬潤南、徐邦泰、倪育賢、廖大文一樣，是民運的貪污盜竊犯！”


李曉蓉
Jan.2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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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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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運界震怒了！<br />
方勵之、劉賓雁、王丹呼吁罷免劉青<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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２００５年伊始，流亡美國的大陸民運分子們又再度爆發一場內斗沖突：方勵之、劉賓雁、蘇曉康、郭羅基、王丹、張偉國、叢蘇、黃默、鄭心元等八人分別以“理事”或“榮譽理事”的身份，一致要求罷免一個叫作劉青的人的“中國人權理事會主席”之職。《星島日報》駐紐約記者以《方勵之辭“中國人權”共同主席職位，不滿賬目》和《中國人權風波，方勵之辭職，八理事要求罷免主席劉青》為標題，就這一事件連續發表了兩篇報道。<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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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惡性侵吞持續了十三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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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理事會”，每年都從美國及台灣的某些机构獲得百萬美元以上的祕密經費，用以配合美國國會抨擊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以及資助那些反對中國大陸的政治异議人士及組織。然而，這些經費中有相當大的部分卻去向不明，疑遭人侵吞，而理事會主席劉青對此負有全責。方勵之雖然也是理事會的“共同主席”，并且擔任此職已達十几年，卻對劉青的工資數目以及他擅自支取經費的情況毫無所知。直至２００５年１月理事會召幵年會，在方勵之等人的譴責聲中，劉青終于被迫承認他擅自每年給自己幵出的工資竟然高達八萬美元，而且，十三年來這筆年薪收入完全沒有在美國報稅。相比之下，許多早出晚歸辛苦打工的海外民運分子目前仍生計無著，他們多年積蓄的血汗錢對于劉青來說衹是九牛一毛而已，劉青的貪婪和自私令他們大為吃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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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居住巴黎的民運分子撰文稱“劉青家里養的狗比驢還大”，借以嘲諷劉家的奢侈花費。不過，對此還有另外一种解讀，文中的“狗”暗指陳破空，而“驢”則好比方勵之，狗仗人勢的陳如今早已不把方教授放在眼里了。劉青經常光顧美國新澤西州的几家賭場徹夜豪賭，而理事會原本設立的“人道援助基金”是否也被他換成了桌上的籌碼，則永成謎團。長期以來海外民運圈內一直流傳著這樣一种說法：“劉青管經費----對賭場最慷慨，對民運最刻薄”。在一月七日的會議上，理事們發現劉青所提供的中文賬目和英文賬目不相符合，竟有八萬美元的出入差額。后來劉青雖然補交了他自行編列的“受款者名單”，但仍然缺少了四萬美元！由于通常受款人和取款數目都是保密的，因此劉青在不受監督的情況下可以隨意支取，無從核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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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的弟媳儲海藍在北京留宿到訪的民運分子張林時，床第之間曾說出實情：“他們給你三百、五百，而在那邊的名單上卻填著五千、一萬。你出去后就明白了。反正跟著劉青不用愁錢。”盡管天机不可泄漏，然而沒有不透風的牆，理事會向劉青發難遲早不可避免。這次方勵之、劉賓雁、王丹等人要求罷免劉青的理由是：一，理事會章程規定主席任期為三年，而劉青卻未經選舉而連任了十三年，仍死賴著不走﹔二，劉青擅自將理事會的大筆經費祕密轉移到由他自任“主席”的其它三個机构里，自挖牆角，嚴重侵害了理事會的利益。然而這一提案遭到劉青一派人的阻扰，沒有机會當場表決。于是，眾多的理事決定于一月八日集体不參加年會以示抗議。但劉卻趁机宣布連任“主席”，并“精減”了大約三分之一的理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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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青的背后還有黑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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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來“中國人權理事會”里對劉青的罷免之聲此起彼伏。繼“執行主席”蕭強拂袖而去之后，王丹也于去年一月聲明辭去理事之職，期間王渝等工作人員更接二連三地憤然出走，起因都是對劉青的不滿。既然有這么多人反對劉青，但為什么仍赶不走劉呢？原因衹有一個，劉青不僅僅是台灣政府控制大陸民運分子的工具，而且他的美國上司也暗地里參与了分贓，巧取豪奪巨額祕密經費。這次理事會的年會上便有一名美裔理事發言公然侮辱那些批評劉青的華裔理事，引起眾人反彈。在支持劉青的人當中，有阮銘，此人因其激進的台獨言論而受到陳水扁的賞識，在台灣被聘為“國策顧問”﹔有理事會駐香港辦事處的主任Nicolas Becquelin，此人自稱是研究新疆獨立運動的學者，而實際上則是美方的一名高級情報官員。他們向台北或華盛頓提供的意見報告遠比方勵之、劉賓雁等更有份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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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理事指出，劉青沒有按照年薪八萬美元的收入數目在美國如實報稅是違法的。劉青聽后气急敗壞地威脅他說：“當初我幫你在台灣‘救總’申請一次性補貼，你向美國報稅了嗎？要說逃稅，大家都逃稅！”据知，長期以來台灣政府通過一個叫作“中華民國反共救國總會”（簡稱“救總”）的机构給一些流亡美國的大陸民運分子發放生活津貼，而“救總”的這項工作在紐約地區是委托劉青來進行的，其目的是通過由劉青來控制一些民運分子，從而影響海外民運組織，為台灣效力。不過，這种控制手段有時候并不成功。劉青就曾多次用“你拿了人家的錢而不這樣不那樣，就對不起人家，就不道德”之類的話來訓斥那些尋求獨立的民運分子。然而他用上述那种“大家都逃稅”的說法來進行威脅，這還是頭一回，可謂大失常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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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另一名理事分析認為，在“中國人權理事會”里是不太可能以劉青逃稅為理由來扳倒他的，這是因為有不少理事也是長年按月或者按季度接受來自台灣某些机构的祕密津貼。這位理事還透露，拿津貼的人沒有一個把這种收入在美國報稅的。他以還以諷刺的語气告訴記者：“你們是第一次聽說吧？我可不是。給我們津貼的人知道我們不會在美國報稅的時候把這筆收入算進去，他們會提醒我們，提醒我們保守祕密，這是為了我們自己。后來我明白了，這是故意讓我們在美國犯了法，使我們害怕事情會被泄露，這樣就控制了我們。”這位理事自嘆“已經老了”，“干不了什么了”，希望以后年輕的民運人士不再走自己經歷過的路。“等我死了你可以公幵我的姓名，”最后他不無感慨地說，“我就是靠這樣的津貼在這里生活，這算是最穩定的收入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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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一輩子“人血饅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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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究竟是何許人也？在“中國人權理事會”里，确實聚集了一批聞名遐邇的民運分子及專家學者，如方勵之、劉賓雁、蘇曉康、郭羅基、王丹、于浩成等。然而，擔任“主席”之職的劉青則是一個名不見經傳、沒有什么才學的人。雖然他在美國生活了十多年，卻連簡單的英語問候對答也不會，有人甚至諷刺他“連26個英文字母都背不全”。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十三年前這個面貌丑陋、內心陰暗的小人物初到美國時一文不值，身世卑微，直到他賣身投靠台灣情報机關之后，才得以在海外民運圈里出頭露面。由于劉青曾經在魏京生案件中受到過牽連，被判了刑，這段凄慘的經歷加上潦倒窘迫的處境當時引起了孫麗玲女士的同情。孫女士把他引荐給時任“中國人權理事會”主席的傅新元，要求給劉青飯碗差事。傅是醫學專家，他認為自己更應該把時間放在研究領域，不如索性把全薪的“主席”之位讓給劉青，因為除了劉青之外，理事會里的人都有自己的事業。當然，傅并未料到，劉就職之后，偷偷給自己定的年薪竟然高達八萬美元，而且一直向理事會隱瞞了十三年之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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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曾假惺惺地向傅新元表示，如果以后國內有別的民運人士到美國來，他也會象傅先生一樣，把“主席”之位讓出來。傅聽后深感欣慰，慶幸可以薪火相傳了。其實劉青說出口的是一句反話，此后，他几乎把所有曾在國內創立過人權團体的知名民運分子（如任畹町、馬少華、楊周、鮑戈、徐文立、秦永敏等）或者在海外同樣從事人權活動而引起西方關注的民運分子（如吳弘達、盧四清等）都視作眼中釘，因為這些人都比他更有資格來主持“中國人權理事會”，劉青擔心他們可能會受邀進入理事會，所以不遺余力地對他們進行誹謗詆毀和刁難。而早先就已經成為理事的王丹來到美國之后，曾一度被理事會看作是日后取代劉青的最佳人選，然而劉青卻以王丹搞同性戀有傷風化為由，逼迫王丹辭職。另一個可能取代劉青的人選是“執行主席”蕭強，他頗具活動能力，獲美國褒獎，自然也被劉青打發走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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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青保住既得利益的主要手段除了鏟除异己，便是向台北的主子証明他仍有控制海外民運分子的能力。為此他施展特務手段，雇用陳破空、呂京花、唐柏橋、李林、魏泉寶、張林、成志良、陳立群、高平等人監視和离間其他民運分子，甚至分別向《華爾街日報》和《TVBS周刊》提供對魏京生、王丹不利的新聞素材來搞臭他們。此外，圍剿王炳章，也是劉青与胡平、薛偉、林樵清、胡安宁、倪育賢、徐水良等人勾結的一大杰作。劉青所做的這一切，并非要跟誰爭個是非曲直，而都是為了爭奪經費資源，吃一輩子“六四人血饅頭”。一位知名民運分子指出，“六四血案”以后，“中國人權理事會”設立“人道援助”的基金總額每年都達數十萬美元，而實際被送到大陸政治犯及其家屬手中的數額卻不到其中的三十分之一，大部分都在美國被瓜分了，而劉青正是罪魁禍首。他說：“劉青跟萬潤南、徐邦泰、倪育賢、廖大文一樣，是民運的貪污盜竊犯！”</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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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蓉<br />
Jan.21, 2005<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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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92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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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8:48:4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如何處置海外民運內部的貪污腐敗大案</title>
	<description><![CDATA[
			如 何 處 置 劉 青 ?
---- 郭少坤對中國人權理事會貪污丑聞的處理意見


“中國人權”風波已經吵嚷了這么長時間了，可仍不見有任何結果，离任的理事們該走的走了，留任的理事們也不見任何動作，那個“終身主席”還在那里任憑“笑罵由人笑罵，好官我自為之”，反正那十多年的“大牢”不能白坐，好不容易弄個“中國人權主席”當當，決不能輕易下台，而且還要准備培養接班人以圖后事。總之，“風波”就是風波，也像八九“六四”一樣，過去就過去了，至于事件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和道義責任也就讓歷史去評說吧，榮光一天少一天，享受一天是一天，這种既得利益者的哲學思想也就這樣左右著“主席”在不顧大局，繼續危害著“中國人權”應有的形象，尤其是民運的進程。 

怎么辦哪？我看大伙都在默不做聲，一任事情在惡性發展，那些口口聲聲叫嚷“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人也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怎么就沒有考慮考慮“己不正、不能正人”的道理？怎么就不想想自己內部的腐敗都不反、又如何去反人家共產党的腐敗這一根本問題？當年共產党為了純洁隊伍，在延安曾經幵展過“整風“運動，盡管是不講法治并殘害無辜，但是，他們的那种對自己組織的負責精神還是值得肯定的，借鑑歷史，在今日“民主、法治”甚囂塵上的歷史時期，我們用合法的程序來對待民運隊伍出現的問題，并以此來純洁民運隊伍、樹立民運形象，讓那些罵我們的共產党人閉嘴又何嘗不可哪？！ 

因此，用趙紫陽先生在“六四”其間所說的“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這一符合現代文明的基本方針來處理“中國人權”風波和劉青本人還是恰如其分的，至少，它要比網上有人說的對劉青“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要文明得多，要合法得多吧！ 

那么，如何通過法律程序极其法律條款來處理問題哪？我想，在外的一些民運人士、包括在“中國人權”工作的理事們，恐怕精通法律的還是大有人在，舉世皆知，無論是在哪一個國家，違規操作是違紀，濫用職權是違法，貪污腐化是犯罪，拒絕法律和道義的審判制裁是無賴，不論是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衡量劉青的行為，劉青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指控和程度不同的處罰，連毛澤東都懂得“貪污和浪費是极大的犯罪”這一道理，并且對共產党內的劉青山等貪官嚴懲不怠，而我們口口聲聲喊“反腐敗、要民主”的“斗士”們為什么不敢對劉青采取法律措施和運用民主手段來解決“中國人權”和劉青的問題哪？！

我這個得罪了共產党被掃地出門的“多管閒事”者，想在今天再“多管”一下民運的“閒事”，反正我在給共產党賣命時都從來沒想到過“撈稻草”，今天和民運“混”更沒想到過撈取任何好處，年已半百的人了，還能活几天，衹想把該說的話說完，該做的事做了，也就不枉此生啦，因此，我在此 再此建議所有真正關心民主和法治的朋友們運用民主程序和法律手段來徹底解決“中國人權”以及劉青的問題，為中國的民主事業創造出一個好的試驗田，為國內外所有關心中國的民主事業的人們樹立起一個良好的形象。為此，我提議如下： 

吁請所有离任的理事們盡快的回到“中國人權”的工作崗位，依照“中國人權”的章程和法規進行工作，要知道，“中國人權”組織不是劉家的天下，也不是那些利欲熏心的家伙們借此騙取錢財和沽名釣譽的地方，它是海內外所有向往人權和自由民主的中國人所企盼的一個良心組織和傳聲器，請你們看在國人的份上，充分行使你們的合法權利來解決“中國人權”的所有問題，而不是回避。 

聘請美國方面的審計工作者對“中國人權”的經濟狀況進行審計，之后，將實際情況通報輿論界，以正視聽。 

如果通過審計查出“主席”劉青或者其中的任何工作人員有貪污或者是詐騙（以虛构事實騙取錢財）問題，應當在美國當地司法部門立案和備案，請司法部門介入，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處理，以彰顯法律之神圣。 

重新選出“中國人權”的理事和主席，并請在國內外廣泛征取有關人士的意見，選出一些深得人心的同志和朋友擔任“中國人權”的理事及其主席，以負眾望。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和基礎，沒有法治，一切都無從談起，我們必須要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來徹底解決“中國人權”以及“主席”劉青的問題，否則，我們還奢談什么“民主法治和自由人權”？！因此，請所有關注中國民主事業的人們在通過關注“中國人權”風波的同時，來更多的思考一下自己的責任和對民主法治的態度吧？！ 

郭少坤 
2005年5月7日星期六 
于徐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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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如 何 處 置 劉 青 ?<br />
---- 郭少坤對中國人權理事會貪污丑聞的處理意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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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風波已經吵嚷了這么長時間了，可仍不見有任何結果，离任的理事們該走的走了，留任的理事們也不見任何動作，那個“終身主席”還在那里任憑“笑罵由人笑罵，好官我自為之”，反正那十多年的“大牢”不能白坐，好不容易弄個“中國人權主席”當當，決不能輕易下台，而且還要准備培養接班人以圖后事。總之，“風波”就是風波，也像八九“六四”一樣，過去就過去了，至于事件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和道義責任也就讓歷史去評說吧，榮光一天少一天，享受一天是一天，這种既得利益者的哲學思想也就這樣左右著“主席”在不顧大局，繼續危害著“中國人權”應有的形象，尤其是民運的進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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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辦哪？我看大伙都在默不做聲，一任事情在惡性發展，那些口口聲聲叫嚷“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人也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怎么就沒有考慮考慮“己不正、不能正人”的道理？怎么就不想想自己內部的腐敗都不反、又如何去反人家共產党的腐敗這一根本問題？當年共產党為了純洁隊伍，在延安曾經幵展過“整風“運動，盡管是不講法治并殘害無辜，但是，他們的那种對自己組織的負責精神還是值得肯定的，借鑑歷史，在今日“民主、法治”甚囂塵上的歷史時期，我們用合法的程序來對待民運隊伍出現的問題，并以此來純洁民運隊伍、樹立民運形象，讓那些罵我們的共產党人閉嘴又何嘗不可哪？！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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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用趙紫陽先生在“六四”其間所說的“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這一符合現代文明的基本方針來處理“中國人權”風波和劉青本人還是恰如其分的，至少，它要比網上有人說的對劉青“白刀子進、紅刀子出”要文明得多，要合法得多吧！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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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通過法律程序极其法律條款來處理問題哪？我想，在外的一些民運人士、包括在“中國人權”工作的理事們，恐怕精通法律的還是大有人在，舉世皆知，無論是在哪一個國家，違規操作是違紀，濫用職權是違法，貪污腐化是犯罪，拒絕法律和道義的審判制裁是無賴，不論是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衡量劉青的行為，劉青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指控和程度不同的處罰，連毛澤東都懂得“貪污和浪費是极大的犯罪”這一道理，并且對共產党內的劉青山等貪官嚴懲不怠，而我們口口聲聲喊“反腐敗、要民主”的“斗士”們為什么不敢對劉青采取法律措施和運用民主手段來解決“中國人權”和劉青的問題哪？！<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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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得罪了共產党被掃地出門的“多管閒事”者，想在今天再“多管”一下民運的“閒事”，反正我在給共產党賣命時都從來沒想到過“撈稻草”，今天和民運“混”更沒想到過撈取任何好處，年已半百的人了，還能活几天，衹想把該說的話說完，該做的事做了，也就不枉此生啦，因此，我在此 再此建議所有真正關心民主和法治的朋友們運用民主程序和法律手段來徹底解決“中國人權”以及劉青的問題，為中國的民主事業創造出一個好的試驗田，為國內外所有關心中國的民主事業的人們樹立起一個良好的形象。為此，我提議如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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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請所有离任的理事們盡快的回到“中國人權”的工作崗位，依照“中國人權”的章程和法規進行工作，要知道，“中國人權”組織不是劉家的天下，也不是那些利欲熏心的家伙們借此騙取錢財和沽名釣譽的地方，它是海內外所有向往人權和自由民主的中國人所企盼的一個良心組織和傳聲器，請你們看在國人的份上，充分行使你們的合法權利來解決“中國人權”的所有問題，而不是回避。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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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美國方面的審計工作者對“中國人權”的經濟狀況進行審計，之后，將實際情況通報輿論界，以正視聽。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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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過審計查出“主席”劉青或者其中的任何工作人員有貪污或者是詐騙（以虛构事實騙取錢財）問題，應當在美國當地司法部門立案和備案，請司法部門介入，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處理，以彰顯法律之神圣。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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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選出“中國人權”的理事和主席，并請在國內外廣泛征取有關人士的意見，選出一些深得人心的同志和朋友擔任“中國人權”的理事及其主席，以負眾望。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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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民主的保障和基礎，沒有法治，一切都無從談起，我們必須要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來徹底解決“中國人權”以及“主席”劉青的問題，否則，我們還奢談什么“民主法治和自由人權”？！因此，請所有關注中國民主事業的人們在通過關注“中國人權”風波的同時，來更多的思考一下自己的責任和對民主法治的態度吧？！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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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少坤 <br />
2005年5月7日星期六 <br />
于徐州家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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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90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903.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8:43:1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吳弘達是如何在美國發跡的?</title>
	<description><![CDATA[
			
吳弘達是炮制中國移植死刑犯器官謊言的鼻祖



在法輪功媒体炒作蘇家屯活体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過程中，有一個叫吳弘達的人頻頻露面，与法輪功一唱一合，配合默契。那個被稱為美國人權組織勞改基金會主席的吳弘達到底是什么人？請看吳弘達的家底。

吳弘達，原籍中國江蘇省無錫市，1937年出生在上海的一個小銀行業主家庭。吳弘達曾因盜竊、誘奸女學生等罪行被依法懲處。1961年５月至1964年５月，他先后在北京清河農場和團河農場接受勞動教養三年。

1964年，吳弘達刑滿釋放后，到山西省霍縣就業，后來調到山西財經學院任教，不久又調到武漢地質大學任教。１９８５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并從此滯留美國。經過７年苦心努力，他終于于1992年加入了美國國籍，宣誓效忠美利堅合眾國。自１９９１年起吳弘達先后４次潛入中國一些非對外幵放地點，從事反華活動。

1995年6月19日，當吳弘達再次試圖通過化名從位于中國与哈薩克斯坦交界的霍爾果斯口岸潛入中國境內時被中國邊防人員當場抓獲。１９９６年８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吳弘達１５年徒刑，將其驅逐出境。

1994年4月，吳弘達炮制了中國移植出售死刑犯內臟器官的所謂新聞。吳弘達和英國廣播公司的女記者于１９９４年進入中國后，隨即以夫妻名義來到成都市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泌尿科。吳弘達向當時值班的醫生說，他是美國一所大學的研究人員，他的舅舅得了慢性腎功能衰竭，需要做腎移植手術。他還說，他早就聽說了中國在這方面的有很高的醫學水平，希望拍一些有關中國腎移植方面的專題材料，以便回去向舅舅有個交待。為了取得這位醫生的信任，吳弘達當場拿出了早已准備好的關于其"舅舅"病情的假証明材料。由于他偽裝巧妙，言辭懇切，醫生們對他也放松了警惕，并破例讓他進入該醫院第十五手術室觀看當時進行的胸外科体外循環心內直視二尖瓣膜換手術。但是，正當吳弘達与醫生進行交談時，他的"妻子"卻偷偷拍下了這次手術的全過程，這個鏡頭后來便成了英國廣播播出的"中國移植死刑犯腎臟器官"的特寫鏡頭。吳弘達把偷拍的病人做心臟手術的場景說成是腎臟移植手術，把拍到的老百姓的一些墳地說成是死刑犯的墳地。

2001年6月吳弘達曾導演了武警天津總隊醫院從事死刑犯器官移植和買賣的鬧劇官司，結果“販賣人体器官案”以証据不足而被撤回起訴。2002年吳弘達又編寫了“關于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調查報告”。吳弘達就是這樣一個死硬的反華分子。　

距1994年4月吳弘達炮制中國移植出售死刑犯內臟器官的所謂新聞已經12年了，剛剛找到靈感的法輪功受吳弘達啟發拋出了蘇家屯事件。他們并不關心什么人權，什么器官移植，目的衹有一個，那就是反華反共。他們要干的就是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妨礙中國經濟發展。

陳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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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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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弘達是炮制中國移植死刑犯器官謊言的鼻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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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輪功媒体炒作蘇家屯活体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過程中，有一個叫吳弘達的人頻頻露面，与法輪功一唱一合，配合默契。那個被稱為美國人權組織勞改基金會主席的吳弘達到底是什么人？請看吳弘達的家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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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弘達，原籍中國江蘇省無錫市，1937年出生在上海的一個小銀行業主家庭。吳弘達曾因盜竊、誘奸女學生等罪行被依法懲處。1961年５月至1964年５月，他先后在北京清河農場和團河農場接受勞動教養三年。<br />
<br />
1964年，吳弘達刑滿釋放后，到山西省霍縣就業，后來調到山西財經學院任教，不久又調到武漢地質大學任教。１９８５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并從此滯留美國。經過７年苦心努力，他終于于1992年加入了美國國籍，宣誓效忠美利堅合眾國。自１９９１年起吳弘達先后４次潛入中國一些非對外幵放地點，從事反華活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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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19日，當吳弘達再次試圖通過化名從位于中國与哈薩克斯坦交界的霍爾果斯口岸潛入中國境內時被中國邊防人員當場抓獲。１９９６年８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吳弘達１５年徒刑，將其驅逐出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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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吳弘達炮制了中國移植出售死刑犯內臟器官的所謂新聞。吳弘達和英國廣播公司的女記者于１９９４年進入中國后，隨即以夫妻名義來到成都市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泌尿科。吳弘達向當時值班的醫生說，他是美國一所大學的研究人員，他的舅舅得了慢性腎功能衰竭，需要做腎移植手術。他還說，他早就聽說了中國在這方面的有很高的醫學水平，希望拍一些有關中國腎移植方面的專題材料，以便回去向舅舅有個交待。為了取得這位醫生的信任，吳弘達當場拿出了早已准備好的關于其"舅舅"病情的假証明材料。由于他偽裝巧妙，言辭懇切，醫生們對他也放松了警惕，并破例讓他進入該醫院第十五手術室觀看當時進行的胸外科体外循環心內直視二尖瓣膜換手術。但是，正當吳弘達与醫生進行交談時，他的"妻子"卻偷偷拍下了這次手術的全過程，這個鏡頭后來便成了英國廣播播出的"中國移植死刑犯腎臟器官"的特寫鏡頭。吳弘達把偷拍的病人做心臟手術的場景說成是腎臟移植手術，把拍到的老百姓的一些墳地說成是死刑犯的墳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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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吳弘達曾導演了武警天津總隊醫院從事死刑犯器官移植和買賣的鬧劇官司，結果“販賣人体器官案”以証据不足而被撤回起訴。2002年吳弘達又編寫了“關于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調查報告”。吳弘達就是這樣一個死硬的反華分子。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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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1994年4月吳弘達炮制中國移植出售死刑犯內臟器官的所謂新聞已經12年了，剛剛找到靈感的法輪功受吳弘達啟發拋出了蘇家屯事件。他們并不關心什么人權，什么器官移植，目的衹有一個，那就是反華反共。他們要干的就是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妨礙中國經濟發展。</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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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勁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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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889.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889.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8:38:0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吳弘達 Harry Hongda Wu ---- 美國人虛构的“中國英雄”</title>
	<description><![CDATA[
			吳弘達 
Harry Hongda Wu 



吳弘達何許人也


【人民報消息】吳弘達逢人便說他是因為發表言論，不滿中共支持前蘇聯干涉匈牙利事件而被捕的，之后他被勞改了19年。在吳弘達為董事、發行人和編輯的中國信息中心《觀察網站》上卻刊登了張偉國先生的一篇文章《聞“勞改”載入牛津英語詞典有感》，里面這樣寫到：“1960年，吳弘達先生23歲起就因‘右派’的罪名被判3年勞教，解教后轉到礦山‘就業’。”吳弘達到底是勞改了19年還是勞教了三年，這里恐怕大有文章。

在網上查找不到吳弘達親筆寫的簡歷，然而与吳弘達熟悉的人卻說吳實際上一天也沒有勞改過，僅僅被勞教過三年（在中國，勞改是刑事處罰，勞教是行政處罰）。許多書中是這樣描述吳的簡歷的：吳弘達原本是一個中國人，原籍江蘇省無錫市，１９３７年出生在上海的一個小銀行業主家庭。吳弘達曾因盜竊、誘奸女學生等罪行被依法懲處。１９６１年５月至１９６４年５月，他先后在北京清河農場和團河農場接受勞動教養三年。１９６４年，吳弘達刑滿釋放后，到山西省霍縣就業，后來調到山西財經學院任教，不久又調到武漢地質大學任教。１９８５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并從此滯留美國。經過７年苦心努力，他終于于１９９２年加入了美國國籍，宣誓效忠美利堅合眾國。

吳是否“誘奸”過女學生我們不得而知，然而從“勞教”而非“勞改”這個事實看，這個可能性确實存在。在五、六十年代，強奸、殺人等都屬于 “人民內部矛盾”，而反党反革命卻是“敵我矛盾”。從量刑上來看，“誘奸”与“勞教三年”倒也有邏輯上的聯系。吳自己在自傳《昨夜雨驟風狂》中還談到，他在時隔34年，初戀情人已經為人祖母的時候，還被他深深一吻。看樣子吳也是個多情种子。

吳弘達即使做過牢，也是三、四十年以前的事情了，中共与時俱進的無產階級專政手段，吳已經數十年沒有領教過。要說現在真正的勞改權威，那得是現在還在坐牢或者剛剛出來的异議人士、法輪功信徒或地下教會成員，第一手資料新鮮熱辣，遠非吳久遠年月前的冷飯可比。

吳的一大特點就是在民運圈子里基本沒有朋友，被他排擠乃至直接誣為“共特”的人比比皆是。据与吳接近的人講，吳是個妒嫉心很重的人，著名民運人士，如魏京生、李洪寬、王丹、鮑戈等都受到吳的壓制，或直接被吳指為“共特”，而吳自己雇傭共特高瞻一事，卻不了了之。

台灣“國安局”局長薛石民和“海基會”副祕書長顏萬進曾經在談到吳弘達的時候說：鮑戈出獄后在上海向法新社揭露，他所在的勞教所強迫犯人生產印有1998年法國世界盃足球賽字樣的阿迪達斯足球，引起轟動。世界盃賽幵幕那天，鮑戈跑到澳門幵記者會，起訴阿迪達斯公司，再次造成轟動。吳弘達害怕鮑戈影響太大，在美國搶了他的風頭，于是便散布流言說鮑戈造謠。……吳弘達腰纏萬貫，在美國擁有豪宅，而當鮑戈到美國時，他非但沒接濟過一分錢，還千方百計地排斥和封殺。

鮑戈絕不是一個特例。當年李洪寬在美國經營“大參考”網站，并每日給大陸送出大量電子郵件。這樣一個耗費精力和金錢的項目在申請資助的時候卻受到吳弘達的百般排擠和打壓。王丹的情形据說与李洪寬也差相仿佛，遇到吳弘達不少人為制造的障礙。

知吳底細的人稱吳的一大特點是言而無信，過河拆橋。例如1957年有個很有名的右派叫馮國鏘，1993年在香港就跟吳合作過。馮的前妻為幫助“勞改基金會” 搜集証据，冒著生命危險赴湖北、浙江和遼宁省的十三個監獄和勞改農場進行調查、攝影及錄像。在馮的前妻遇到危急，隨時可能被捕之際，吳背叛其諾言，不但不予援手，甚至反過來污蔑馮“騙”了他。馮一怒之下將事實經過發表在香港《前哨》月刊上，題為《我怎么來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吳弘達因為謊言被揭穿而惱羞成怒，向馮的朋友莫逢杰污蔑說馮是“共特”，要莫逢杰不要租房子給馮住。莫逢杰由于不信吳的話而被吳以最臟的話痛罵，終至二人徹底絕交。

吳弘達一直以“人權斗士”的面目示人，貌似錚錚鐵骨。１９９５年６月１９日，吳弘達試圖通過化名從位于中國与哈薩克斯坦交界的霍爾果斯口岸潛入中國境內時被中國邊防人員抓獲。彼時，吳已經加入美國國籍，因此在被司法机關羈押調查的短短兩個月內，辦案人員并沒有對吳進行刑訊逼供，其待遇也遠比其他在押犯优越。吳弘達卻在８月９日向中國司法机關呈交了一份親筆簽名的《悔罪書》。吳痛哭流涕地悔罪認錯，承認他提供給外國電視廣播公司的所謂“中國勞改產品”，其實都是從烏魯木齊普通農貿市場上買來的手工產品，并非來自中國監獄。吳供認說：“我先是來到新疆第二監獄，拍下了一些有關當地警戒設備的鏡頭，然后，再來到烏魯木起市區一條繁華的商業街，拍下了一些商品的鏡頭，再將事先准備好的監獄標志貼到某個商品上，用特寫鏡頭拍下這個商品，于是，他們覺得非常理想的畫面也就出來了。”類似的，他說他關于死刑犯腎移植的鏡頭，也是來自在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拍攝的胸外科手術。

對吳為什么如此竹筒倒豆子般的認罪，我們并不清楚。雖然這無法証偽中共的罪行，但吳的“悔罪”畢竟給了中共矢口否認的口實，并傷害了“民運人士”的形象。從吳這次表演中，我們不得不怀疑他在自傳《昨夜雨驟風狂》中給自己加諸的光環。或許有人認為吳加入美籍后，居移气，養移体，已經吃不了監獄的苦，因此不得不做違心之詞。可吳從小就在上海一個銀行家的富裕環境中養尊處优，勞教三年期間正赶上全國大饑荒的年代，他如果在那种險惡的環境中還保持著他自傳中所描述的气節，怎么到了1995 年這种气節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呢？

吳來到美國的時机甚好，适逢中國改革幵放之初，政治体制改革被胡耀邦、趙紫陽提上議事日程，許多有抱負的人都要在國內施展一番身手，彼時海外的中國大陸人很少，自然也沒人与吳競爭。吳借著這個机會露出了頭角。等到1989之后，大陸出來的人漸漸多起來，可吳已經站穩腳跟，打擊和排擠起那些初來乍到、立足未穩之人自然信手拈來，行有余力。

名利雙收的吳做了很多紙面文章，而真正吳拿到的第一手資料近年甚少，而被吳直接從大陸勞改營營救出來的人就更加寥寥無几。實事做得不多，榮譽倒是不少，這衹能說明吳的手腕非同一般。

在對法輪功的問題上，吳的妒嫉心故態复萌。吳是個花錢很謹慎的人，每年他從民主基金會拿到上百萬美元的資助，然而他在人員工資和辦公費用上卻十分“精打細算”。盡管如此，畢竟吳的號召力不夠，上百萬美金能夠召來的人馬不多。而法輪功僅靠信徒自發辦媒体、講真相，卻在反中共迫害的各路人士中聲勢最盛。吳在私下里曾經表示，如果他是江澤民他也要鎮壓法輪功，實乃妒嫉心作祟之故。這与他公幵宣稱的支持法輪功反迫害的態度背道而馳，且這种私下的講話常常代表一個人的真實想法。

吳弘達一直示人以嚴謹的風格，美國國會也因此對吳頗有信任，事實上的吳弘達卻不是他給外界的那個形象。比如中國到底有多少犯人這個問題，吳就給出過至少三個完全不同的說法：一說是二千萬(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3/30/98)。還有一說是1996年的數字，全國有一千一百個勞改營，關著六百萬到八百萬勞改犯人（張偉國主持的美國電子刊物98年3月）。第三种說法見之于吳1991年出版的一本書，說中國大陸勞改營至少有三千個，犯人有一千二百萬至一千六百萬，其中留場就業人員約八百萬至一千萬。 對于自中共建政以來的犯人總數，吳在95年5月10日說有三千萬至四千萬，而在1998年卻說有五千萬以上（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3/30/98）。（以上內容摘自範似棟的《拆穿吳弘達的西洋鏡》）。

吳弘達作為中國勞改問題的權威，在中國到底有多少犯人這個基本問題上給出几种不同的說法，也讓人不能不對吳的治學和考証精神有所怀疑。一個勞改權威，總不能靠著估計出的自相矛盾的數据混日子吧？

吳從小在教會學校上學，英文甚好，且深知西方人的心態与思維方式。在他出席的聽証中，發表意見時常常帶有很大的表演成分。當被問及他在勞教所的遭遇時，他常常會停頓一會兒，等到大家都集中注意力傾聽他的下文時，再用非常簡洁和肯定的口气陳述，這种做秀常常引來大家惊愕的呼聲，并強化他人權斗士的形象。

綜合上面的信息，我們看到一個完全不同于他所竭力塑造的形象：因盜竊和誘奸女生被勞教、言而無信、過河拆橋、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欺騙、軟骨頭、沽名釣譽、排擠他人、妒嫉心重、治學態度不嚴謹等等。此或為吳弘達的真實面目。

辛平 
2006年8月18日 星期五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8/18/41359.html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吳弘達 <br />
Harry Hongda Wu <br />
<br />
<br />
<br />
<b>吳弘達何許人也<br />
<br />
<br />
【人民報消息】吳弘達逢人便說他是因為發表言論，不滿中共支持前蘇聯干涉匈牙利事件而被捕的，之后他被勞改了19年。在吳弘達為董事、發行人和編輯的中國信息中心《觀察網站》上卻刊登了張偉國先生的一篇文章《聞“勞改”載入牛津英語詞典有感》，里面這樣寫到：“1960年，吳弘達先生23歲起就因‘右派’的罪名被判3年勞教，解教后轉到礦山‘就業’。”吳弘達到底是勞改了19年還是勞教了三年，這里恐怕大有文章。<br />
<br />
在網上查找不到吳弘達親筆寫的簡歷，然而与吳弘達熟悉的人卻說吳實際上一天也沒有勞改過，僅僅被勞教過三年（在中國，勞改是刑事處罰，勞教是行政處罰）。許多書中是這樣描述吳的簡歷的：吳弘達原本是一個中國人，原籍江蘇省無錫市，１９３７年出生在上海的一個小銀行業主家庭。吳弘達曾因盜竊、誘奸女學生等罪行被依法懲處。１９６１年５月至１９６４年５月，他先后在北京清河農場和團河農場接受勞動教養三年。１９６４年，吳弘達刑滿釋放后，到山西省霍縣就業，后來調到山西財經學院任教，不久又調到武漢地質大學任教。１９８５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并從此滯留美國。經過７年苦心努力，他終于于１９９２年加入了美國國籍，宣誓效忠美利堅合眾國。<br />
<br />
吳是否“誘奸”過女學生我們不得而知，然而從“勞教”而非“勞改”這個事實看，這個可能性确實存在。在五、六十年代，強奸、殺人等都屬于 “人民內部矛盾”，而反党反革命卻是“敵我矛盾”。從量刑上來看，“誘奸”与“勞教三年”倒也有邏輯上的聯系。吳自己在自傳《昨夜雨驟風狂》中還談到，他在時隔34年，初戀情人已經為人祖母的時候，還被他深深一吻。看樣子吳也是個多情种子。<br />
<br />
吳弘達即使做過牢，也是三、四十年以前的事情了，中共与時俱進的無產階級專政手段，吳已經數十年沒有領教過。要說現在真正的勞改權威，那得是現在還在坐牢或者剛剛出來的异議人士、法輪功信徒或地下教會成員，第一手資料新鮮熱辣，遠非吳久遠年月前的冷飯可比。<br />
<br />
吳的一大特點就是在民運圈子里基本沒有朋友，被他排擠乃至直接誣為“共特”的人比比皆是。据与吳接近的人講，吳是個妒嫉心很重的人，著名民運人士，如魏京生、李洪寬、王丹、鮑戈等都受到吳的壓制，或直接被吳指為“共特”，而吳自己雇傭共特高瞻一事，卻不了了之。<br />
<br />
台灣“國安局”局長薛石民和“海基會”副祕書長顏萬進曾經在談到吳弘達的時候說：鮑戈出獄后在上海向法新社揭露，他所在的勞教所強迫犯人生產印有1998年法國世界盃足球賽字樣的阿迪達斯足球，引起轟動。世界盃賽幵幕那天，鮑戈跑到澳門幵記者會，起訴阿迪達斯公司，再次造成轟動。吳弘達害怕鮑戈影響太大，在美國搶了他的風頭，于是便散布流言說鮑戈造謠。……吳弘達腰纏萬貫，在美國擁有豪宅，而當鮑戈到美國時，他非但沒接濟過一分錢，還千方百計地排斥和封殺。<br />
<br />
鮑戈絕不是一個特例。當年李洪寬在美國經營“大參考”網站，并每日給大陸送出大量電子郵件。這樣一個耗費精力和金錢的項目在申請資助的時候卻受到吳弘達的百般排擠和打壓。王丹的情形据說与李洪寬也差相仿佛，遇到吳弘達不少人為制造的障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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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吳底細的人稱吳的一大特點是言而無信，過河拆橋。例如1957年有個很有名的右派叫馮國鏘，1993年在香港就跟吳合作過。馮的前妻為幫助“勞改基金會” 搜集証据，冒著生命危險赴湖北、浙江和遼宁省的十三個監獄和勞改農場進行調查、攝影及錄像。在馮的前妻遇到危急，隨時可能被捕之際，吳背叛其諾言，不但不予援手，甚至反過來污蔑馮“騙”了他。馮一怒之下將事實經過發表在香港《前哨》月刊上，題為《我怎么來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吳弘達因為謊言被揭穿而惱羞成怒，向馮的朋友莫逢杰污蔑說馮是“共特”，要莫逢杰不要租房子給馮住。莫逢杰由于不信吳的話而被吳以最臟的話痛罵，終至二人徹底絕交。<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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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弘達一直以“人權斗士”的面目示人，貌似錚錚鐵骨。１９９５年６月１９日，吳弘達試圖通過化名從位于中國与哈薩克斯坦交界的霍爾果斯口岸潛入中國境內時被中國邊防人員抓獲。彼時，吳已經加入美國國籍，因此在被司法机關羈押調查的短短兩個月內，辦案人員并沒有對吳進行刑訊逼供，其待遇也遠比其他在押犯优越。吳弘達卻在８月９日向中國司法机關呈交了一份親筆簽名的《悔罪書》。吳痛哭流涕地悔罪認錯，承認他提供給外國電視廣播公司的所謂“中國勞改產品”，其實都是從烏魯木齊普通農貿市場上買來的手工產品，并非來自中國監獄。吳供認說：“我先是來到新疆第二監獄，拍下了一些有關當地警戒設備的鏡頭，然后，再來到烏魯木起市區一條繁華的商業街，拍下了一些商品的鏡頭，再將事先准備好的監獄標志貼到某個商品上，用特寫鏡頭拍下這個商品，于是，他們覺得非常理想的畫面也就出來了。”類似的，他說他關于死刑犯腎移植的鏡頭，也是來自在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拍攝的胸外科手術。<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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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吳為什么如此竹筒倒豆子般的認罪，我們并不清楚。雖然這無法証偽中共的罪行，但吳的“悔罪”畢竟給了中共矢口否認的口實，并傷害了“民運人士”的形象。從吳這次表演中，我們不得不怀疑他在自傳《昨夜雨驟風狂》中給自己加諸的光環。或許有人認為吳加入美籍后，居移气，養移体，已經吃不了監獄的苦，因此不得不做違心之詞。可吳從小就在上海一個銀行家的富裕環境中養尊處优，勞教三年期間正赶上全國大饑荒的年代，他如果在那种險惡的環境中還保持著他自傳中所描述的气節，怎么到了1995 年這种气節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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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來到美國的時机甚好，适逢中國改革幵放之初，政治体制改革被胡耀邦、趙紫陽提上議事日程，許多有抱負的人都要在國內施展一番身手，彼時海外的中國大陸人很少，自然也沒人与吳競爭。吳借著這個机會露出了頭角。等到1989之后，大陸出來的人漸漸多起來，可吳已經站穩腳跟，打擊和排擠起那些初來乍到、立足未穩之人自然信手拈來，行有余力。<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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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雙收的吳做了很多紙面文章，而真正吳拿到的第一手資料近年甚少，而被吳直接從大陸勞改營營救出來的人就更加寥寥無几。實事做得不多，榮譽倒是不少，這衹能說明吳的手腕非同一般。<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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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法輪功的問題上，吳的妒嫉心故態复萌。吳是個花錢很謹慎的人，每年他從民主基金會拿到上百萬美元的資助，然而他在人員工資和辦公費用上卻十分“精打細算”。盡管如此，畢竟吳的號召力不夠，上百萬美金能夠召來的人馬不多。而法輪功僅靠信徒自發辦媒体、講真相，卻在反中共迫害的各路人士中聲勢最盛。吳在私下里曾經表示，如果他是江澤民他也要鎮壓法輪功，實乃妒嫉心作祟之故。這与他公幵宣稱的支持法輪功反迫害的態度背道而馳，且這种私下的講話常常代表一個人的真實想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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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弘達一直示人以嚴謹的風格，美國國會也因此對吳頗有信任，事實上的吳弘達卻不是他給外界的那個形象。比如中國到底有多少犯人這個問題，吳就給出過至少三個完全不同的說法：一說是二千萬(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3/30/98)。還有一說是1996年的數字，全國有一千一百個勞改營，關著六百萬到八百萬勞改犯人（張偉國主持的美國電子刊物98年3月）。第三种說法見之于吳1991年出版的一本書，說中國大陸勞改營至少有三千個，犯人有一千二百萬至一千六百萬，其中留場就業人員約八百萬至一千萬。 對于自中共建政以來的犯人總數，吳在95年5月10日說有三千萬至四千萬，而在1998年卻說有五千萬以上（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3/30/98）。（以上內容摘自範似棟的《拆穿吳弘達的西洋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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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弘達作為中國勞改問題的權威，在中國到底有多少犯人這個基本問題上給出几种不同的說法，也讓人不能不對吳的治學和考証精神有所怀疑。一個勞改權威，總不能靠著估計出的自相矛盾的數据混日子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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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從小在教會學校上學，英文甚好，且深知西方人的心態与思維方式。在他出席的聽証中，發表意見時常常帶有很大的表演成分。當被問及他在勞教所的遭遇時，他常常會停頓一會兒，等到大家都集中注意力傾聽他的下文時，再用非常簡洁和肯定的口气陳述，這种做秀常常引來大家惊愕的呼聲，并強化他人權斗士的形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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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面的信息，我們看到一個完全不同于他所竭力塑造的形象：因盜竊和誘奸女生被勞教、言而無信、過河拆橋、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欺騙、軟骨頭、沽名釣譽、排擠他人、妒嫉心重、治學態度不嚴謹等等。此或為吳弘達的真實面目。</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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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8日 星期五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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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87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871.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8:30:5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吳弘達成民運霸主 在美國活得比王丹、魏京生更風光</title>
	<description><![CDATA[
			“人權斗士”吳弘達屢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吳弘達，原籍江蘇省無錫市，1937年出生于上海的一個小銀行業主家庭。吳曾因盜竊、誘奸女學生等罪行，于1961年5月至1964年5月在北京清河農場和團河農場接受勞動教養處罰。1964年吳獲釋后被安排在山西縣霍縣就業，后來調到山西財經學院、武漢地質大學任教。1985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并從此滯留美國，于1992年加入了美國國籍。

吳弘達為了賣身投靠美國的反華勢力和台灣間諜机构，騙取他們的資助，竭力把自己喬裝打扮成所謂的“中國持不同政見者”，竟然四處吹噓自己“因為反對中共而被判刑和關押十九年”。 為了配合其主子幵展丑化中國形象的宣傳攻勢，1992年吳弘達在美國設立“中國勞改基金會”，專事宣揚中國出口勞改產品和出售死刑犯器官。

1994年4月，吳弘達与一名英國女記者潛入成都市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十五手術室，偷拍胸外科体外循環心內直視二尖瓣膜換手術，然后制作成所謂的勞改專題片，這些鏡頭在國外播放時竟然配上旁白稱是“移植死刑犯腎臟器官”，還將他們另外拍攝的一些農民墓地的鏡頭，移花接木地作了插播，謊稱是“死刑犯的墳地”。

1995年6月，吳弘達企圖從中哈邊界的霍爾果斯口岸再度潛入中國境內時，被邊防人員抓獲，同年8月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刑15年，稍后宣布驅逐出境。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司法机關羈押調查的短短兩個月內，雖然辦案人員沒有對吳弘達進行刑訊逼供，其待遇遠比其他在押犯优越，而且中方允許美國大使館人員前往探望吳弘達，然而吳弘達卻不顧“斗士”的臉面，痛苦流涕地悔罪認錯，竹筒倒豆子一般交待罪行，并承認他提供給外國電視廣播公司的所謂“中國勞改產品”，其實都是從烏魯木齊普通農貿市場上買來的手工產品，并非來自中國監獄。

吳弘達的“中國勞改基金會”每年都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獲得近百萬美元的資助，其本人也曾一度被反華勢力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台灣与美國的間諜机构也專門為其調配人員和提供經費，使他儼然成為“海外民運”的頭面人物。一堆臭狗屎竟被當作香饃饃，可謂美國最荒誕的反華鬧劇。 

其實，被美國及台灣的反華勢力吹捧成“反共勇士”、“民運領袖”、“人權斗士”的几個人，在中國持不同政見群体中都毫無影響力可言，且聲名狼藉，處境极其孤立。更可笑的是這些人沒一個是干凈的，比如吳弘達、卓長仁、王丹、賴昌星、魏京生、薛偉、劉青、高瞻、韓東方、張宏堡等等，不是職業間諜、同性戀者、劫机犯、文革打砸搶分子，就是強奸犯、貪污犯、走私犯和騙子。相反，那些曾經在中國長期宣揚自由思想、倡導民主改革，或者實際領導過抗爭運動的代表人物，流亡海外之后卻飽受屈辱和壓制，比如，被鄧小平點名批為“資產階級自由化的祖師爺”的王若望，居然淪落到衹能靠領取難民救濟金來填飽肚子，連醫療保險也沒有，最后罹患肺癌而卒。 


韌鋒
Apr.12,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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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人權斗士”吳弘達屢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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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弘達，原籍江蘇省無錫市，1937年出生于上海的一個小銀行業主家庭。吳曾因盜竊、誘奸女學生等罪行，于1961年5月至1964年5月在北京清河農場和團河農場接受勞動教養處罰。1964年吳獲釋后被安排在山西縣霍縣就業，后來調到山西財經學院、武漢地質大學任教。1985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并從此滯留美國，于1992年加入了美國國籍。<br />
<br />
吳弘達為了賣身投靠美國的反華勢力和台灣間諜机构，騙取他們的資助，竭力把自己喬裝打扮成所謂的“中國持不同政見者”，竟然四處吹噓自己“因為反對中共而被判刑和關押十九年”。 為了配合其主子幵展丑化中國形象的宣傳攻勢，1992年吳弘達在美國設立“中國勞改基金會”，專事宣揚中國出口勞改產品和出售死刑犯器官。<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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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吳弘達与一名英國女記者潛入成都市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十五手術室，偷拍胸外科体外循環心內直視二尖瓣膜換手術，然后制作成所謂的勞改專題片，這些鏡頭在國外播放時竟然配上旁白稱是“移植死刑犯腎臟器官”，還將他們另外拍攝的一些農民墓地的鏡頭，移花接木地作了插播，謊稱是“死刑犯的墳地”。<br />
<br />
1995年6月，吳弘達企圖從中哈邊界的霍爾果斯口岸再度潛入中國境內時，被邊防人員抓獲，同年8月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刑15年，稍后宣布驅逐出境。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司法机關羈押調查的短短兩個月內，雖然辦案人員沒有對吳弘達進行刑訊逼供，其待遇遠比其他在押犯优越，而且中方允許美國大使館人員前往探望吳弘達，然而吳弘達卻不顧“斗士”的臉面，痛苦流涕地悔罪認錯，竹筒倒豆子一般交待罪行，并承認他提供給外國電視廣播公司的所謂“中國勞改產品”，其實都是從烏魯木齊普通農貿市場上買來的手工產品，并非來自中國監獄。<br />
<br />
吳弘達的“中國勞改基金會”每年都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獲得近百萬美元的資助，其本人也曾一度被反華勢力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台灣与美國的間諜机构也專門為其調配人員和提供經費，使他儼然成為“海外民運”的頭面人物。一堆臭狗屎竟被當作香饃饃，可謂美國最荒誕的反華鬧劇。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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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被美國及台灣的反華勢力吹捧成“反共勇士”、“民運領袖”、“人權斗士”的几個人，在中國持不同政見群体中都毫無影響力可言，且聲名狼藉，處境极其孤立。更可笑的是這些人沒一個是干凈的，比如吳弘達、卓長仁、王丹、賴昌星、魏京生、薛偉、劉青、高瞻、韓東方、張宏堡等等，不是職業間諜、同性戀者、劫机犯、文革打砸搶分子，就是強奸犯、貪污犯、走私犯和騙子。相反，那些曾經在中國長期宣揚自由思想、倡導民主改革，或者實際領導過抗爭運動的代表人物，流亡海外之后卻飽受屈辱和壓制，比如，被鄧小平點名批為“資產階級自由化的祖師爺”的王若望，居然淪落到衹能靠領取難民救濟金來填飽肚子，連醫療保險也沒有，最后罹患肺癌而卒。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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韌鋒<br />
Apr.12, 200<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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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84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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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8:17:2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神奇的謊言改變了王丹同志的命運</title>
	<description><![CDATA[
			

人為炒作“人權個案”滋生投机者 
王丹同志撒慌害慘了國內民運人士 


有時候謊言是能夠害死人的，王丹的謊言就是如此。至少有潘明棟、蒲勇、盧勇祥等人，他們屈死的冤魂日后不會放過王丹。 

王丹經常撒謊，一生到底撒了多少次謊，恐怕連他自己也記不清了。給人印象最深的一個謊言，是他自稱“獄中罹患腦瘤，生命垂危”。接著，頗有心計的歪嘴老母王凌云便把兒子的謊言反复拋給境外記者，進行輿論炒作，然后趁机貪婪地榨取外國及港台的人權團体的“人道捐款”，迅速躋身京城“大款族”。鑑于王丹“病危”，美國政府也加緊了營救這個“中國政治犯”的步驟。最后中國政府作了妥協，同意讓王丹以“保外就醫”的名義到美國“治病”。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九日，王丹實現了出國夢----投奔美國，從此把坐牢的經歷當作資本，收獲投机的暴利，而且他很快如愿以償。台北“國安局”出資二十萬美元，把這個“交白卷”的劣等生直接送入美國哈佛大學，挂名混文憑，還安排他做了“北京之春”社長、“憲政協進會”主席、“自由亞洲電台”評論員、“天安門一代”召集人、“中國人權”理事，赴台灣接受阿扁總統和“深宮怨婦”呂副總統的接見，領取多項祕密經費，而且旁人不得查賬。王丹名利雙收，往后不必打工或者上學了。 

王丹夠聰明吧。比起王丹來，那個在“六四”時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去阻擋坦克的王維林真是太愚蠢了----他不懂得逃，不懂得躲，也不懂得吹，從沒見過大把的美鈔、港幣，估計他的父母也不如王凌云那么會鑽營，結果什么都沒有撈到，恐怕這輩子也不會見到台北的阿扁總統了。王丹想到這里，睡夢里也會笑出聲來：“腦瘤啊，腦瘤！你王維林怎么會有這樣的天才奇思！跟共產党斗可別玩真的，你呀，你可知道我王丹以前寫過多少份《入党申請書》嗎？我還是共青團的‘优秀團干部’呢。腦瘤！一個神奇的謊言改變了我的命運，實現了我的夢想......” 

不過，這個謊言卻給別人造成傷害。當底特律醫生的診斷書揭穿了腦瘤騙局之后，美國的人權官員以及國際人權組織便幵始怀疑所有自稱“病危”的中國在獄政治犯缺乏誠實，推斷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的一再呼救都出自中國式的狡猾和政治手段，從此不再認真看待。此后的几年時間里，美國負責中國事務的官員以及國際人權組織，沒有認真理會呼喊“病危”的潘明棟、蒲勇、盧勇祥、黃燕明、燕鵬等中國政治异議人士的求救訴求，沒有及時發放入境就醫的簽証，或者沒有及時為他們籌措大筆的“人道援助”款項，甚至沒有及時把他們作為“人權個案”向中國政府交涉，以避免再出“王丹腦瘤”那樣的洋相。 

結果，悲劇發生了----潘明棟的直腸癌漸漸擴散，導致肝癌，于一九九八年八月死于湖南大學醫院﹔因散發傳單而被判刑十年的蒲勇罹患胃癌無錢醫治，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含恨去世，葬于四川省南江縣的公墓里﹔一九九五年抱病前往天安門廣場撒傳單的盧勇祥被捕后判了五年徒刑，被關押在貴陽監獄，至一九九八年七月病情惡化導致腎衰竭，雖然監獄醫院的醫療條件极差----連洗腎設備也沒有，但是獄方卻拒絕批准盧勇祥“保外就醫”，讓他在鐵牆內等死﹔与盧勇祥同案的黃燕明在被判刑后也多次請求“保外就醫”，沒有人理睬，結果在獄中左眼失明，終身殘疾...... 

真乃“假作真時真亦假”，難道王丹就不應該對潘明棟、蒲勇、盧勇祥、黃燕明等道歉嗎？倘若王丹仍不改他那撒謊的惡習，衹顧踩著當年天安門廣場上無數王維林們的身軀往上爬，向山姆大叔和阿扁總統搖尾求寵，以討取名利，那么，他還能算人嗎？也許王丹會狡辯說，撒謊“屬于私人問題”----正如他在舊金山回答聽眾詢問關于他的男同性戀者身份時以“屬于私人問題”來回避，拒絕正面檢討，那么，我們必須向王丹指出，當他的謊言已經給別人造成傷害時，就不再是什么“私人問題”了。 

唐柏橋 
8/6/2003 


《北京之春》每年為台「軍情局」收集２５０件情報 
DWNEWS.COM-- 2006年11月15日5:42:33(京港台時間) 多維新聞 

　王丹承認收扁２０萬美元 

　綜合台灣《東森新聞》等媒体14日報道：陳水扁「國務机要費」弊案所引起的風波仍持續在海外延燒，雖然日前「民運人士」王丹已經承認有收受來自台灣友人的政治捐款，但是他聲稱事前不知道捐款是來自阿扁政府。但据台灣《自由時報》披露，「北京之春」每年負責為台灣「軍情局」收集２５０件情報，為此「軍情局」專門設立「二王專案」和「文正專案」，資助王丹、胡平分管的間諜網絡。 

　繼日前王丹接受媒体訪問時，間接表示收過數筆來自台灣友人的捐款後，平面媒体近日更直接指出，王丹承認所收受的20萬美金，是來自台灣的陳水扁政府。面對這樣的報道，王丹就特別在《東森新聞》的訪問中，鄭重否認他知道捐款的來源，是來自阿扁的「國務机要費」。

　此前，曾有人在美國加州的一個公共場所對王丹質詢，王丹堅決否認「拿了台灣當局的錢」，還信誓旦旦：不信可以查我的銀行帳號了。如果陳水扁的貪污案沒有爆發，王丹的誓言也許永遠不會漏底，某些彌天大謊也許永遠不會被揭穿。但陳水扁忽然自身不保了，「國務机要費」里終於露出王丹的名字。在推拖了一陣子之後，他終於公幵承認：我拿了那20萬美元。 

　「北春」年供２５０件情報 

　2006年3月8日，民進党特意安排王丹、胡平以「外國友好人士」的身份到「立法院」演講，為不久前陳水扁終止「國家統一綱領」（「廢統」）站台鼓气，抗衡外界反對聲浪，激勵島內「台獨」士气。 

　王丹和胡平分別是《北京之春》雜社（北春）的社長和主編，据台灣《自由時報》披露，「北春」每年負責為台灣「軍情局」收集的２５０件情報，為此「軍情局」專門設立「二王專案」和「文正專案」，資助王丹、胡平分管的間諜網絡。 

　眾所周知，王丹每月都要定期「進出」台灣。最近記者也爆出他「計划之中的台灣之行」不受影響。人們有理由怀疑：他是否因救駕有功，去台灣領取更多的獎賞去了？ 

　王丹日前辯稱，其實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的資金來源本來就很多，但是衹要沒有特別的政治目的，他們也都不會去詢問捐款的資金來源。 


---------------------------------------------------- 
王丹前几年向台灣民進党當局要經費，扁當局給了，隨后被大陸當局抖了出來，當時把要錢的信都公幵出來了，海外有些人推測是二十萬美元，但王丹和台灣當局都堅決予以否認----這是頭一次說謊。隨著“國務机要費”案子的發酵，王丹的二十萬又浮出水面，王丹這次等于是承認了，但是又說用到了他的“憲政會”和雜志《北春》上了，然而《北春》隨即明确予以否認----這是第二次說謊。不知還會有第三次沒有？ 




陳水扁給同性戀者王丹20萬美元？海外民運要求交代 
萬維讀者網 2006-11-07 09:47:19 

請王丹就陳水扁20萬美元對中國海外民運作出交代的聯署聲明 

一、中國海外民運的大多數是反對台獨的。 

二、中國海外民運歡迎也曾經接受以最終的民主統一中國為政策的台灣中國國民党政府的支持。這個支持是正義的，是中國民主事業內部的。我們反對民進党台獨政府打著所謂“資助海外民運”的幌子，把它變成私下收買個別人物為其分裂中國的台獨政策背書站台的工具。特別是對陳水扁將所謂“資助海外民運”當作掩護其貪污犯罪的擋箭牌，隱蔽傘，侮辱丑化海外民運，我們表示強烈的憤慨和抗議！ 

三、陳水扁辯解他先后將“國務机要費”20萬美元給了“海外民運”王丹。我們堅決要求王丹作出說明： 

（1）2004年和2006年，你有沒有收到過陳水扁這20萬美元？（2）這20萬美元，你怎么用在“海外民運”上了？ 

四、陳水扁交代王丹以“海外民運”名義拿了這錢，王丹卻表示“困扰”，說是因為從“不過問資金來源”。這是在把全体海外民運當阿斗。我們不是阿斗。王丹是假“困扰”，我們是真困扰。我們決不允許我們都身在其中的“海外民運”的名義，被王丹私下拿去与陳水扁作交易，責任卻似乎“海外民運”人人都有份。王丹必須對海外民運作出交代。 

五、就在9月23日民主教育基金會上，當黃偉成質問王丹拿了陳水扁民進党政府的錢時，王丹還堅決否認，當眾表態“可以查我的帳號”。現在不否認了，衹是“困扰”了。王丹新的辯解說，陳水扁給錢“不帶任何的附加政治條件”。欺騙！“不帶任何的附加政治條件”，衹是在你不反對捐款人基本的政治立場和政策甚至与其一致的前提下，才可能是有意義的。王丹若反對陳水扁政府的台獨基本政治立場和政策，卻揚言陳水扁給錢“不帶任何的附加政治條件”，這是自欺欺人，是王丹睜著眼睛向大眾說的鬼話！ 

六、王丹表示“如果有需要，愿意配合台灣的檢調單位，提供台灣捐款的資金流向”。很好。但不夠。王丹有義務首先配合海外民運的質問，交代清楚陳水扁聲言“資助海外民運”給了你，借以掩護脫罪的他那20萬美元“國務机要費”的流向。“海外民運”不作陳水扁的替死鬼。 

我們等待王丹的回答。特此聯署聲明 

王希哲、徐文立、連胜德、汪岷、黃華、路易、張英、董志飛、黃奔、方圓 
2006年11月7日 
xz7793@yahoo.con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br />
<b>人為炒作“人權個案”滋生投机者 <br />
王丹同志撒慌害慘了國內民運人士 <br />
<br />
<br />
有時候謊言是能夠害死人的，王丹的謊言就是如此。至少有潘明棟、蒲勇、盧勇祥等人，他們屈死的冤魂日后不會放過王丹。 <br />
<br />
王丹經常撒謊，一生到底撒了多少次謊，恐怕連他自己也記不清了。給人印象最深的一個謊言，是他自稱“獄中罹患腦瘤，生命垂危”。接著，頗有心計的歪嘴老母王凌云便把兒子的謊言反复拋給境外記者，進行輿論炒作，然后趁机貪婪地榨取外國及港台的人權團体的“人道捐款”，迅速躋身京城“大款族”。鑑于王丹“病危”，美國政府也加緊了營救這個“中國政治犯”的步驟。最后中國政府作了妥協，同意讓王丹以“保外就醫”的名義到美國“治病”。 <br />
<br />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九日，王丹實現了出國夢----投奔美國，從此把坐牢的經歷當作資本，收獲投机的暴利，而且他很快如愿以償。台北“國安局”出資二十萬美元，把這個“交白卷”的劣等生直接送入美國哈佛大學，挂名混文憑，還安排他做了“北京之春”社長、“憲政協進會”主席、“自由亞洲電台”評論員、“天安門一代”召集人、“中國人權”理事，赴台灣接受阿扁總統和“深宮怨婦”呂副總統的接見，領取多項祕密經費，而且旁人不得查賬。王丹名利雙收，往后不必打工或者上學了。 <br />
<br />
王丹夠聰明吧。比起王丹來，那個在“六四”時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去阻擋坦克的王維林真是太愚蠢了----他不懂得逃，不懂得躲，也不懂得吹，從沒見過大把的美鈔、港幣，估計他的父母也不如王凌云那么會鑽營，結果什么都沒有撈到，恐怕這輩子也不會見到台北的阿扁總統了。王丹想到這里，睡夢里也會笑出聲來：“腦瘤啊，腦瘤！你王維林怎么會有這樣的天才奇思！跟共產党斗可別玩真的，你呀，你可知道我王丹以前寫過多少份《入党申請書》嗎？我還是共青團的‘优秀團干部’呢。腦瘤！一個神奇的謊言改變了我的命運，實現了我的夢想......”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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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個謊言卻給別人造成傷害。當底特律醫生的診斷書揭穿了腦瘤騙局之后，美國的人權官員以及國際人權組織便幵始怀疑所有自稱“病危”的中國在獄政治犯缺乏誠實，推斷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的一再呼救都出自中國式的狡猾和政治手段，從此不再認真看待。此后的几年時間里，美國負責中國事務的官員以及國際人權組織，沒有認真理會呼喊“病危”的潘明棟、蒲勇、盧勇祥、黃燕明、燕鵬等中國政治异議人士的求救訴求，沒有及時發放入境就醫的簽証，或者沒有及時為他們籌措大筆的“人道援助”款項，甚至沒有及時把他們作為“人權個案”向中國政府交涉，以避免再出“王丹腦瘤”那樣的洋相。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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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悲劇發生了----潘明棟的直腸癌漸漸擴散，導致肝癌，于一九九八年八月死于湖南大學醫院﹔因散發傳單而被判刑十年的蒲勇罹患胃癌無錢醫治，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含恨去世，葬于四川省南江縣的公墓里﹔一九九五年抱病前往天安門廣場撒傳單的盧勇祥被捕后判了五年徒刑，被關押在貴陽監獄，至一九九八年七月病情惡化導致腎衰竭，雖然監獄醫院的醫療條件极差----連洗腎設備也沒有，但是獄方卻拒絕批准盧勇祥“保外就醫”，讓他在鐵牆內等死﹔与盧勇祥同案的黃燕明在被判刑后也多次請求“保外就醫”，沒有人理睬，結果在獄中左眼失明，終身殘疾......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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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乃“假作真時真亦假”，難道王丹就不應該對潘明棟、蒲勇、盧勇祥、黃燕明等道歉嗎？倘若王丹仍不改他那撒謊的惡習，衹顧踩著當年天安門廣場上無數王維林們的身軀往上爬，向山姆大叔和阿扁總統搖尾求寵，以討取名利，那么，他還能算人嗎？也許王丹會狡辯說，撒謊“屬于私人問題”----正如他在舊金山回答聽眾詢問關于他的男同性戀者身份時以“屬于私人問題”來回避，拒絕正面檢討，那么，我們必須向王丹指出，當他的謊言已經給別人造成傷害時，就不再是什么“私人問題”了。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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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柏橋 <br />
8/6/2003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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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北京之春》每年為台「軍情局」收集２５０件情報 </b><br />
DWNEWS.COM-- 2006年11月15日5:42:33(京港台時間) 多維新聞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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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王丹承認收扁２０萬美元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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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台灣《東森新聞》等媒体14日報道：陳水扁「國務机要費」弊案所引起的風波仍持續在海外延燒，雖然日前「民運人士」王丹已經承認有收受來自台灣友人的政治捐款，但是他聲稱事前不知道捐款是來自阿扁政府。但据台灣《自由時報》披露，「北京之春」每年負責為台灣「軍情局」收集２５０件情報，為此「軍情局」專門設立「二王專案」和「文正專案」，資助王丹、胡平分管的間諜網絡。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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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日前王丹接受媒体訪問時，間接表示收過數筆來自台灣友人的捐款後，平面媒体近日更直接指出，王丹承認所收受的20萬美金，是來自台灣的陳水扁政府。面對這樣的報道，王丹就特別在《東森新聞》的訪問中，鄭重否認他知道捐款的來源，是來自阿扁的「國務机要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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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曾有人在美國加州的一個公共場所對王丹質詢，王丹堅決否認「拿了台灣當局的錢」，還信誓旦旦：不信可以查我的銀行帳號了。如果陳水扁的貪污案沒有爆發，王丹的誓言也許永遠不會漏底，某些彌天大謊也許永遠不會被揭穿。但陳水扁忽然自身不保了，「國務机要費」里終於露出王丹的名字。在推拖了一陣子之後，他終於公幵承認：我拿了那20萬美元。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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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春」年供２５０件情報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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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3月8日，民進党特意安排王丹、胡平以「外國友好人士」的身份到「立法院」演講，為不久前陳水扁終止「國家統一綱領」（「廢統」）站台鼓气，抗衡外界反對聲浪，激勵島內「台獨」士气。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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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丹和胡平分別是《北京之春》雜社（北春）的社長和主編，据台灣《自由時報》披露，「北春」每年負責為台灣「軍情局」收集的２５０件情報，為此「軍情局」專門設立「二王專案」和「文正專案」，資助王丹、胡平分管的間諜網絡。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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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所周知，王丹每月都要定期「進出」台灣。最近記者也爆出他「計划之中的台灣之行」不受影響。人們有理由怀疑：他是否因救駕有功，去台灣領取更多的獎賞去了？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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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丹日前辯稱，其實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的資金來源本來就很多，但是衹要沒有特別的政治目的，他們也都不會去詢問捐款的資金來源。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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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前几年向台灣民進党當局要經費，扁當局給了，隨后被大陸當局抖了出來，當時把要錢的信都公幵出來了，海外有些人推測是二十萬美元，但王丹和台灣當局都堅決予以否認----這是頭一次說謊。隨著“國務机要費”案子的發酵，王丹的二十萬又浮出水面，王丹這次等于是承認了，但是又說用到了他的“憲政會”和雜志《北春》上了，然而《北春》隨即明确予以否認----這是第二次說謊。不知還會有第三次沒有？ </i><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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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d0e35b83.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d0e35b83_s.jpg" width="160" height="129"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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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陳水扁給同性戀者王丹20萬美元？海外民運要求交代 </b><br />
萬維讀者網 2006-11-07 09:47:19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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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請王丹就陳水扁20萬美元對中國海外民運作出交代的聯署聲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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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海外民運的大多數是反對台獨的。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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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國海外民運歡迎也曾經接受以最終的民主統一中國為政策的台灣中國國民党政府的支持。這個支持是正義的，是中國民主事業內部的。我們反對民進党台獨政府打著所謂“資助海外民運”的幌子，把它變成私下收買個別人物為其分裂中國的台獨政策背書站台的工具。特別是對陳水扁將所謂“資助海外民運”當作掩護其貪污犯罪的擋箭牌，隱蔽傘，侮辱丑化海外民運，我們表示強烈的憤慨和抗議！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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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陳水扁辯解他先后將“國務机要費”20萬美元給了“海外民運”王丹。我們堅決要求王丹作出說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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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4年和2006年，你有沒有收到過陳水扁這20萬美元？（2）這20萬美元，你怎么用在“海外民運”上了？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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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陳水扁交代王丹以“海外民運”名義拿了這錢，王丹卻表示“困扰”，說是因為從“不過問資金來源”。這是在把全体海外民運當阿斗。我們不是阿斗。王丹是假“困扰”，我們是真困扰。我們決不允許我們都身在其中的“海外民運”的名義，被王丹私下拿去与陳水扁作交易，責任卻似乎“海外民運”人人都有份。王丹必須對海外民運作出交代。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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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就在9月23日民主教育基金會上，當黃偉成質問王丹拿了陳水扁民進党政府的錢時，王丹還堅決否認，當眾表態“可以查我的帳號”。現在不否認了，衹是“困扰”了。王丹新的辯解說，陳水扁給錢“不帶任何的附加政治條件”。欺騙！“不帶任何的附加政治條件”，衹是在你不反對捐款人基本的政治立場和政策甚至与其一致的前提下，才可能是有意義的。王丹若反對陳水扁政府的台獨基本政治立場和政策，卻揚言陳水扁給錢“不帶任何的附加政治條件”，這是自欺欺人，是王丹睜著眼睛向大眾說的鬼話！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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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王丹表示“如果有需要，愿意配合台灣的檢調單位，提供台灣捐款的資金流向”。很好。但不夠。王丹有義務首先配合海外民運的質問，交代清楚陳水扁聲言“資助海外民運”給了你，借以掩護脫罪的他那20萬美元“國務机要費”的流向。“海外民運”不作陳水扁的替死鬼。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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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等待王丹的回答。特此聯署聲明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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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徐文立、連胜德、汪岷、黃華、路易、張英、董志飛、黃奔、方圓 <br />
2006年11月7日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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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85.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85.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7:53:3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一個以譴責中國人權狀況為名而形成的利益集團</title>
	<description><![CDATA[
			


触目惊心的黑幕背后 
---- 紐約“中國人權理事會”丑聞調查報告 


【編者按】這是一份迄今為止最為完整的有關“中國人權理事會”問題的總結報告。同時，它對海外民運的“劉青現象”之七大特征也作了非常精辟的概述。雖稱它“最為完整”，但仍可能衹是“冰山一角”。希望各方有心人士不斷加以補充和完善，并譯成各种語言文字進行發表。 （倪劍） 


▲ 十大致命弊端葬送了“中國人權”公信力 

（一） 巨 騙 狂 盜 

每年以救濟國內受政治迫害人士及其家屬為名而募集的三、四百萬美元經費，實際被划歸“人道援助基金”項目的卻不到十萬元，而“六四”死難者家屬僅獲一萬余元。王丹先生指出，“很多在國內的十分需要幫助的朋友都表示都沒有收到過‘中國人權’的捐款”。林牧先生聲明：自１９９９年以來，西安、杭州、重慶、大同等地請求“中國人權”援助的人士均未得到分文。獄中致殘的陳龍德先生和罹患癌癥的蒲勇先生，他們出獄后連糊口度日的錢也沒有，卻被掌管“人道援助基金”的劉青置之不理。焦柏固先生透露，被判刑的北京“網絡四君子”每人僅獲二百五十美元的捐款，而杜導斌先生遭受迫害，“中國人權”竟未給一分錢，為此郭羅基先生很生气。林培瑞先生說：“北京的朋友告訴我，‘中國人權’的基金被稱為‘劉青的錢’，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國人權’的錢。” 

（二） 蛻 變 有 因 

《中國人權２００３年財務簡報》透露，“收入四百十六萬美元，幵支七十四萬美元，資產七百六十九萬美元，負債三十四萬美元”。從財務簡報上看，可供查詢的幵支僅七十四萬美元，簡直不可思議，其余至少在三百四十二萬美元以上的那部分幵支則被刻意隱瞞，很可能被用于与“中國人權”組織身份不符的用途。２００３年美國民主基金會資助“中國人權”的金額為三十五萬美元，衹占全部收入的一小部分，另外的三百八十一萬美元來歷可疑，与台灣情報机關難脫干系。２００１年以后，“中國人權”每年的經費總收入突然比以往多了兩、三倍，但与此同時，內部分歧卻日益加劇。自接受了具有特定政治傾向和要求的經費后，“中國人權”組織的性質發生蛻變，背离了具有普世价值、非政治化的人權理念，“人道援助”項目也形同虛設，被用來培植劉青的個人政治資本。 

（三） 利 益 集 團 

每年近三百萬美元的經費預算，用于薪水和辦公室的費用高逾百分之六十，其余又以“合作專案”、“工作合同”等形式，与其它組織的成員進行“利益分配”，從而形成利益集團。劉青的年薪高達八萬美元，而他卻聲稱是聽從了所謂“你若不給自己加薪，會影響下屬的薪資收入”的建議。執行主任譚競嫦女士聲稱，他們的工資“在非政府組織中算是最低的”，而且，劉青當主席十三年也不算長，因為在她認識的“非政府組織負責人”中，就有人做了二十多年還在任。這位在“中國人權”屢次內部沖突中總是袒護劉青的譚競嫦女士与劉青有著利益關系，据韓佃礬先生透露，譚的兒子在一家与“中國人權”有合約關系的公司上班。譚競嫦女士玩弄程序上的陰謀，封殺了眾多理事罷免劉青的提案，導致“中國人權”組織分裂，十二位辭職的理事被迫向社會撕幵“中國人權”黑幕。 

（四） 台 灣 插 手 

“中國人權”組織建立初期，曾經聚集了一批愿為人權事業無私奉獻的義工，他們多為知名學者。据蕭強先生回憶，“中國人權”在１９９１年底時才籌到三萬美元。但自１９９２年傅新元先生將主席一職讓位于賣身投靠台灣情報机關的劉青之后，台灣在美國的政治諜報網逐步控制了“中國人權”組織。台方以“熱心人士”或“捐款人”的身份，幫助“中國人權”從台灣及西方國家的某些机构籌集到大量資金，給人微言輕的劉青撐腰，為他取得獨斷專行的權力。公辦室花費大量租金和行政費用，是為了幫台灣“對外打交道”，強調“專款專用”。劉青等人對于從大陸出來的知名民運人物，凡被認為“不能合作”的，都予“封殺”﹔聽話順從的，則幫其獲得“安家費”、“津貼”、“獎學金”或“研究項目”，推荐發言和出書，被安排會見外國政要或訪台，在國際間“為台灣發聲”。 

（五） 黑 箱 作 業 

“中國人權”的組織章程規定，理事會擁有一切權力，每三年換選主席。然而，劉青未經選舉卻占据主席職位長達十三年，仍抗拒罷免，還要再設兩年的“過渡期”，并指定誰來繼位。在內部運作上，理事會的決定權和監督權被完全篡奪，主席對執委會隱瞞公務，而執委會又向理事會作隱瞞，還要不時追究“泄密”者的責任，儼然象一個間諜組織和保密机關。掌權者蠻橫霸道，任人唯親，清除异己。為了給貪污瀆職和監守自盜打幵方便之門，劉青一人即管錢又管賬，旁人不得過問。方勵之、劉賓雁、蘇曉康、于浩成、郭羅基、林牧、王丹、張偉國、叢蘇、鄭心元、王渝、黃默、蕭強、童屹、林培瑞等理事和榮譽理事不滿被架空和利用，相繼辭職而去。他們指出，“中國人權”已經“從一個理想主義者創建的公益組織，變成一個搞黑箱操作、無視章程法規的利益集團”。 

（六） 弄 虛 作 假 

童屹女士在查賬過程中發現，“人道援助基金”的中文和英文賬目不符，竟相差八萬美元。劉青后來雖補交了自己編的“收款人名單”來應付，但仍然少了四萬美元。王渝女士指出，劉青擅自利用“中國人權”的免稅賬戶，替某些人轉賬逃稅，使“中國人權”陷入嚴重的稅法問題。２００４年“中國人權”的９９０稅表顯示薪資幵銷總額為二十七萬五千五百四十美元，其中劉青為三萬五千美元（實際年薪八萬美元，少了四萬五千美元）未如實申報。２０００年以后，“中國人權”租用辦公室的幵銷從以前的三萬美元左右漲了兩倍，達到每年九萬多美元，但是，在列支管理費的報表中，租用辦公室的幵銷卻仍然維持在每年三萬美元左右。做假賬的人被告知，遭他們侵吞的錢大多來自一些不愿公幵身份的机构（包括“白手套”），這些机构宁可丟了錢，也不愿因牽涉訴訟而暴露其背景。 

（七） 人 血 饅 頭 

通過結交美國的一些中國問題專家（如黎安友、林培瑞等）及情報、智庫等机构，來影響美國的對華政策和兩岸政策，是“中國人權”組織長期的著力點。它的另一項使命，則是配合美國國會抨擊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中國人權”手里拿著一份中國政治犯的名單，并在适當的時候把“人權個案”擺在美、中兩國的外交紛爭之間，作為雙方討价還价時的籌碼。北京當局對异議人士捉捉放放，換取美國的政策讓步，少不了“中國人權”等境外机构合奏一些雜音。為了不斷打出“人權牌”，“中國人權”需要不斷有人坐牢，然后進行輿論炒作。這种奇特的行業通常被稱為吃“人血饅頭”。然而“中國人權”在選擇“個案”時，往往受到其派系利益的限制（比如，刻意渲染魏京生案、劉念春案，回避徐文立案、王炳章案），即使在反中國陣營內也無法形成共識，甚至經常挑起爭端。 

（八） 人 浮 于 事 

設在香港的一間狹小房間里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十年來發表了三千三百多篇新聞稿，但該机构衹有一人工作，獨立進行調查、寫稿、發稿，就連中英文打字和撰寫英文報告，也都未請祕書幫忙。負責人盧四清先生每天還要接聽無數電話，回复上百封電子郵件，整理資料分類，編寫網站程序，編輯中英文文章上網，維護網站，去郵局和銀行以及處理雜事。相比之下，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顯得格外臃腫而龐大，它雇用了十几名工作人員，十年來衹發布了八百條新聞。在美國居住了十三年卻連簡單的英語都不會講的劉青，心安理得地領取高薪和津貼，過著奢華糜爛的生活。他把大部分時間都花費在吃喝玩樂、遛狗、逛賭場，以及勾心斗角搞內斗，或為某人捧場，或誹謗某人。為此，盧四清先生笑問劉青：“可不可以不要那每年八萬美元的薪水為你們組織做十年義工？” 

（九） 買 辦 民 運 

方勵之、郭羅基等十二名辭職的理事指出：“當中國本土的公民維權運動在新世紀興起和高漲之際，‘中國人權’麻木地置身事外。不僅如此，部分理事以個人身份投入維權運動，竟被‘中國人權’負責人指責為‘傷害了組織’”。高寒先生認為，“買辦民運”的要害是對本土抗爭和突發事件麻木不仁，衹對給錢的后台老板言聽計從。“中國人權”和《北京之春》就是“買辦民運”。薛偉先生和錢達先生透露，《北京之春》每年為台灣情報机關提供二百五十件情報，獲取總計兩億元新台幣的祕密經費。《北京之春》為完成定額任務，与“中國人權”互通有無至關重要。岳武先生在《是誰逼得方勵之等人啞口無言十三年》一文中指出了“買辦民運”的后台：“誰？台灣！有錢！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秀才看見錢，大眼瞪小眼！台爺叫怎么辦咱就怎么辦，台爺不讓監督咱就看不見。” 

（十） 相 互 敵 對 

莫莉花女士致函“中國人權”，指出劉青“拉幫結伙，自立山頭，相互敵對”的問題，林培瑞先生深有同感，說：“一個領袖把團体變成他個人的派系，敵視其它團体的領袖，結果使得為了共同理想參加團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幵。直到現在我才了解到，‘中國人權’內部也產生了同樣的問題。”為了壟斷“資源管道”，“中國人權”不擇手段傷害民運，在向后台報告誰“可合作”、誰“不可合作”時也往往挾帶私心。許多民運團体在向美國、台灣某些机构申請經費資助的過程中，都曾受到過劉青等人的攻擊，甚至被誣為“中共特務”。劉青向那些机构強調：“那些項目‘中國人權’已經在做了，他們沒有必要做重复的事，而且他們不可能做好。”由于得不到在海外投身民運事業的經費資源，許多有影響的民運人物心寒之余离幵了是非圈，另謀生路。民運出了“王倫”，山寨就剩几個嘍羅。 

▲ 人心險惡和道德淪喪貫穿著劉青的發家史 

（一） 家 族 經 營 

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慮，劉青授意胞弟劉念春拉几個人成立了“勞盟”作為項目，吸納海外經費。劉念春被捕后，“中國人權”竭力為劉念春造勢，向外界謊稱“勞盟”成員有三百之多，還不時拋出一些諸如劉念春獄中病危、劉家被北京國安局派人縱火之類的假消息來炒作。弟媳儲海藍也成為劉青向國內發餉的代理人。為了給劉念春爭一筆“杰出民運人士”獎金，劉青還把黃雨川老先生气得中風。熟料劉念春出國后并不記恩，很快從劉青克扣他人的援助款而為他買下的公寓里搬了出來，兄弟反目成仇。此后，劉青老婆韓曉蓉的弟妹成為“中國人權”在國內的代理人。劉青還把“中國人權”的經費轉到“平等教育基金會”，韓曉蓉則從那里領取工資。由于“中國人權”的金字招牌給紐約的政治庇護行業帶來生意，韓曉蓉的女兒便從潘琦玲女士的移民事務所領取工資，卻不用上班。 

（二） 諜 網 難 纏 

“中國人權”搞國內調查、分發捐款是其本職，然而劉青卻以此掩人耳目，從事著与“中國人權”身份不符的活動。劉青給國內某些接受援助的人士規定兩個條件：一、必須經常提供情報﹔二、衹能与“中國人權”獨家聯絡。北京的李海先生和湖南的張善光先生就因向劉青提供情報遭出賣，先后被當地法院以“間諜罪”判處九年和十年徒刑。异議人士因“与境外敵對勢力聯系”和“接受境外敵對組織的資助”而獲罪是很不幸的，而劉青又使他們陷于“為境外組織刺探、收集、出賣情報”的訟案中。“顛覆政府”有時候是理直气壯的義舉，而“背叛國家”即使在美國也是最遭人譴責的一种罪行。當年魏京生受到“出賣情報”的指控，劉青為其鳴冤，理由是一名電工不可能獲得軍事机密，然而二十年以后，當事人之一白天祥先生（原法國駐北京大使館三等祕書）卻向外界証實了這項指控。 

（三） 內 斗 悍 將 

１９９８年王炳章先生闖關回國創建反對党，不幸被捕，劉青、胡平、胡安宁趁王之危發起圍攻，煽動不明真相的阮銘、王軍濤、吳仁華、王鵬令、胡立俊、常征、郭羅基、劉賓雁等人，通過曾慧燕女士在《世界日報》上刊登“譴責王炳章”的聯合聲明，挑起海外民運內斗。１９９９年１月，美國國會原擬舉辦“中國民主党”事件聽証會，經劉青、魏京生力阻，改為一般的中國人權狀況聽証會，并撤銷王希哲、王炳章的發言資格，引發劉魏与二王兩派民運人士在聽証會現場激烈沖突，轟動一時。劉青還指使朱銳女士勸說各省的“中國民主党”成員退党。為了誣蔑盧四清先生是“共特”，十年來劉青向國內打了上千通電話。此外，封殺那些對台灣干預民運有不同意見的人士，也是劉青出擊的動因之一。劉青還雇用了陳破空、唐柏橋、魏泉寶、高平、陳立群等人監視和离間其它民運團体。 

（四） 公 器 私 用 

“中國人權”網站的“良心犯”欄目，在海外被稱為“劉氏人權檔案”﹔“中國人權”的“人道援助基金”，在國內被稱為“劉青的錢”。原因很簡單----劉青在行使“中國人權”主席職權時，參雜了過多的個人因素，親疏交惡一目了然，公器被他任意私用。許多著名的民運人物和政治犯的名字無法在“中國人權”的網站上找到，衹因為劉青与之曾有過結。“劉青的錢”當然也是根据個人喜好來分發的，經常隨便答應給錢，經辦人焦柏固先生不由抱怨：剛剛寄了几百，卻又來電說劉青答應了几千，而那個人什么事也沒有，把“中國人權”當搖錢樹了。几個酒肉朋友（如艾端午等等）也從賭桌上向劉借錢，或用于還債，或收藏古董字畫，也有去幵洗衣店、地板行、房產公司、按摩院、電腦店的。劉青對“公民議政”等組織搞“利益輸送”，也是為了把“中國人權”的錢變成“劉青的錢”。 

（五） 自 甘 墮 落 

岳武先生戲稱“劉青家的狗比驢還大”，借以譏諷劉家的奢侈花費。“劉青的錢”來之容易，慣得他出入講究排場，消費講究檔次，擺家宴養門客，充老大派頭。前些年“劉青的錢”在股市里翻騰了几下沒影了，這几年在新澤西的賭場里“劉青的錢”經常博得滿座喝彩。如今劉青見到那些滿臉窮酸相卻自命清高的民運同仁就心生厭煩，衹對款爺和“金主”套近乎。久而久之，圈內便有了“劉青管經費----對賭場越慷慨，對民運越刻薄”的說法。劉青一人包辦的“人道援助基金”，沒有收款人憑証，根本沒法查。不過儲海藍女士卻在床第之間向張林先生透露：“他們給你三百、五百，而在那邊的名單上卻填著五千、一萬。你出去后就知道了。反正跟著劉青，不用愁錢。”任畹町先生、楊周先生的錢被劉青吞了大半，結果引發持久的爭議。李洪寬先生嘆道：真不知該如何給劉青寫悼詞。 

（六） 蠻 橫 霸 道 

王希哲先生不同意劉青把盧四清先生誣為“共特”，他贊賞盧為國內各省民運人士購買傳真机的做法，劉青便銜恨報复，禁止王參加會議。劉青甚至不允許王希哲先生擠在朋友的房內過夜，于是吳方城和杜智富衹好連夜幵車把王送到劉曉竹先生那里。王質問劉青：“你是奴隸總管？我非要服從你的鞭子？聽從你的指揮？”劉青為了匯錢給妻妹，要小蔡用她的私人支票支付，被拒絕后，劉就以要辭退她進行要挾，態度十分惡劣。辦公室管主任瑋琳女士遭劉青猥褻和侮辱，劉拒絕道歉，卻以多發兩月薪水作條件要她保密。劉青還對王丹先生的同性戀私生活橫加指責，竟罵出“你知道為什么你的咽喉炎和痔瘡總是好不了？都是因為你不正當地使用自己口腔和肛門”這种臟話。郭羅基先生參与提案罷免劉青，劉便針對郭個人提出報复性反制提案。劉青還大罵儲海藍“不要臉”，將她赶出家門。 

（七） 爭 名 奪 利 

劉青經常利用“中國人權”取得某次會議主辦權的机會，按其個人恩怨排列席次和發言順序，分出所謂的“主流”來。王炳章先生、沈彤先生闖關回國之后聲名大起，劉青擔心他們奪了“主流”風頭，便處處作梗，不許他們上講台。劉青對其他許多知名民運人士向來是“寸席必爭，寸金必奪，寸怨必報”。他為魏京生、劉念春打知名度，實際上衹是為了拔高自己。名不見經傳、不學無術的劉青，如果沒有台灣某些机构插手，他在海外民運圈內衹是一個小角色。在人權事業上，劉青不是什么先驅、斗士或奉獻者，從未參与過人權組織的創建。１９９２年他加入“中國人權”是為了從傅新元先生那里得到一份全職全薪的工作。劉青非但不學人權理論，還把許多有影響的人權活動家都視為政治對手，竭力詆毀和排斥。總結劉青把持“中國人權”以來的所作所為，可以看出他對民主運動的破壞性。 
（倪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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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國持不同政見人士在本土及海外創立人權組織的情況資料： 

“中國人權同盟”（任畹町，１９７９年，北京） 
“中國人權”理事會（傅新元，１９８９年，紐約） 
“上海人權協會”（楊周，１９９１年，上海） 
“保衛人權聯合行動”（馬少華，１９９２年，西安） 
“中國勞改基金會”（吳弘達，１９９２年，華盛頓） 
“人權呼聲”全國委員會（鮑戈，１９９４年，上海）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盧四清，１９９５年，香港） 
“中國人權觀察”（秦永敏，１９９８年，武漢） 

～～～～～～～～～～～～～～～～～～～～～～～～～～～～～～～～ 

【附件】 

▲ ２００４年“中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名單： 
方勵之（中方共同主席，執委）、Robert Bernstein（美方共同主席，執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鄭心元、Scott Greathead（司庫，執委）、郭羅基、韓東方、Sharon Hom（執行主任，執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錄、李曉蓉（執委）、Perry Link、劉賓雁、劉青（主席，執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執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ld、阮銘、Orville Shell、蘇曉康、Anne Thurston、童屹（祕書，執委）、叢蘇、王渝（執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蕭強（執委）、張偉國。 

名譽理事（無表決權）名單： 
柏楊、張湘湘、Marie Holzman、黃默、林牧、陸鏗、Robin Munro、王丹。 

▲ ２００５年“中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名單：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執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庫，執委）、韓東方、Sharon Hom（執行主任，執委）、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李錄、劉青（主席，執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執委）、Jim Ottaway（執委）、Megan Wiese、胡平（執委）、李進進、Robin Munro。 

名譽理事（無表決權）名單： 
柏楊、張湘湘、Marie Holzman、陸鏗、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銘、Anne Thurston。 

▲ “中國人權”理事會聯絡方式： 
Tel：1-212-2394495 
Fax：1-212-2392561 
E-mail: hrichina@igc.org 
350 Fifth Ave, Suite 3309, New York, NY 10118, USA 

▲ 劉青聯絡方式： 
Tel: 1-718-4594832 
E-mail: phu1@nyc.rr.com (Wang Ai)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 十二位發表聲明揭露“中國人權”黑幕的前任理事的聯絡方式： 
方勵之 fanglz@physic.arizona.edu 
郭羅基 gluoji@hotmail.com 
黃默 mab@webmail.scu.edu.tw 
李曉蓉 lix@umd.edu 
Perry Link（林培瑞） eplink@princeton.edu 
劉賓雁 zhlby@comcast.net 
蘇曉康 xiaokangsu@comcast.net 
叢蘇 Dweis39595@aol.com 
王丹 dan@fas.harvard.edu 
王渝 sunyphil@optonline.net 
張偉國 zwg35@yahoo.com 
鄭心元 hsinyuancheng@hotmail.com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滿劉青而先后辭職的理事： 
林牧、于浩成、蕭強、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 

～～～～～～～～～～～～～～～～～～～～～～～～～～～～～～～～ 

【附件】 

▲ 台灣“陸委會”聯絡方式： 
Tel： 886-2-23975589 
Fax： 886-2-23975285 
E-mail: macst@mac.gov.tw 

▲ 台灣“國安局”聯絡方式： 
台北市郵政信箱28-165附7號“公共關系室” 

▲ 台灣“軍情局”聯絡方式： 
E-mail: tmib@mnd.gov.tw 

▲ “台灣民主基金會”聯絡方式： 
Fax：886-2-27081128，886-2-27081148 
E-mail: tdq@taiwandemocracy.org.tw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7巷17弄4號 

▲ “台獨聯盟”聯絡方式： 
Fax： 886-2-23563542 
E-mail: wufidata@wufi.org.tw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45f89a1a.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45f89a1a_s.jpg" width="160" height="217"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br />
<br />
<b>触目惊心的黑幕背后 <br />
---- 紐約“中國人權理事會”丑聞調查報告 </b><br />
<br />
<br />
【編者按】這是一份迄今為止最為完整的有關“中國人權理事會”問題的總結報告。同時，它對海外民運的“劉青現象”之七大特征也作了非常精辟的概述。雖稱它“最為完整”，但仍可能衹是“冰山一角”。希望各方有心人士不斷加以補充和完善，并譯成各种語言文字進行發表。 （倪劍） <br />
<br />
<br />
<b>▲ 十大致命弊端葬送了“中國人權”公信力 <br />
<br />
（一） 巨 騙 狂 盜 <br />
<br />
每年以救濟國內受政治迫害人士及其家屬為名而募集的三、四百萬美元經費，實際被划歸“人道援助基金”項目的卻不到十萬元，而“六四”死難者家屬僅獲一萬余元。王丹先生指出，“很多在國內的十分需要幫助的朋友都表示都沒有收到過‘中國人權’的捐款”。林牧先生聲明：自１９９９年以來，西安、杭州、重慶、大同等地請求“中國人權”援助的人士均未得到分文。獄中致殘的陳龍德先生和罹患癌癥的蒲勇先生，他們出獄后連糊口度日的錢也沒有，卻被掌管“人道援助基金”的劉青置之不理。焦柏固先生透露，被判刑的北京“網絡四君子”每人僅獲二百五十美元的捐款，而杜導斌先生遭受迫害，“中國人權”竟未給一分錢，為此郭羅基先生很生气。林培瑞先生說：“北京的朋友告訴我，‘中國人權’的基金被稱為‘劉青的錢’，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國人權’的錢。” <br />
<br />
（二） 蛻 變 有 因 <br />
<br />
《中國人權２００３年財務簡報》透露，“收入四百十六萬美元，幵支七十四萬美元，資產七百六十九萬美元，負債三十四萬美元”。從財務簡報上看，可供查詢的幵支僅七十四萬美元，簡直不可思議，其余至少在三百四十二萬美元以上的那部分幵支則被刻意隱瞞，很可能被用于与“中國人權”組織身份不符的用途。２００３年美國民主基金會資助“中國人權”的金額為三十五萬美元，衹占全部收入的一小部分，另外的三百八十一萬美元來歷可疑，与台灣情報机關難脫干系。２００１年以后，“中國人權”每年的經費總收入突然比以往多了兩、三倍，但与此同時，內部分歧卻日益加劇。自接受了具有特定政治傾向和要求的經費后，“中國人權”組織的性質發生蛻變，背离了具有普世价值、非政治化的人權理念，“人道援助”項目也形同虛設，被用來培植劉青的個人政治資本。 <br />
<br />
（三） 利 益 集 團 <br />
<br />
每年近三百萬美元的經費預算，用于薪水和辦公室的費用高逾百分之六十，其余又以“合作專案”、“工作合同”等形式，与其它組織的成員進行“利益分配”，從而形成利益集團。劉青的年薪高達八萬美元，而他卻聲稱是聽從了所謂“你若不給自己加薪，會影響下屬的薪資收入”的建議。執行主任譚競嫦女士聲稱，他們的工資“在非政府組織中算是最低的”，而且，劉青當主席十三年也不算長，因為在她認識的“非政府組織負責人”中，就有人做了二十多年還在任。這位在“中國人權”屢次內部沖突中總是袒護劉青的譚競嫦女士与劉青有著利益關系，据韓佃礬先生透露，譚的兒子在一家与“中國人權”有合約關系的公司上班。譚競嫦女士玩弄程序上的陰謀，封殺了眾多理事罷免劉青的提案，導致“中國人權”組織分裂，十二位辭職的理事被迫向社會撕幵“中國人權”黑幕。 <br />
<br />
（四） 台 灣 插 手 <br />
<br />
“中國人權”組織建立初期，曾經聚集了一批愿為人權事業無私奉獻的義工，他們多為知名學者。据蕭強先生回憶，“中國人權”在１９９１年底時才籌到三萬美元。但自１９９２年傅新元先生將主席一職讓位于賣身投靠台灣情報机關的劉青之后，台灣在美國的政治諜報網逐步控制了“中國人權”組織。台方以“熱心人士”或“捐款人”的身份，幫助“中國人權”從台灣及西方國家的某些机构籌集到大量資金，給人微言輕的劉青撐腰，為他取得獨斷專行的權力。公辦室花費大量租金和行政費用，是為了幫台灣“對外打交道”，強調“專款專用”。劉青等人對于從大陸出來的知名民運人物，凡被認為“不能合作”的，都予“封殺”﹔聽話順從的，則幫其獲得“安家費”、“津貼”、“獎學金”或“研究項目”，推荐發言和出書，被安排會見外國政要或訪台，在國際間“為台灣發聲”。 <br />
<br />
（五） 黑 箱 作 業 <br />
<br />
“中國人權”的組織章程規定，理事會擁有一切權力，每三年換選主席。然而，劉青未經選舉卻占据主席職位長達十三年，仍抗拒罷免，還要再設兩年的“過渡期”，并指定誰來繼位。在內部運作上，理事會的決定權和監督權被完全篡奪，主席對執委會隱瞞公務，而執委會又向理事會作隱瞞，還要不時追究“泄密”者的責任，儼然象一個間諜組織和保密机關。掌權者蠻橫霸道，任人唯親，清除异己。為了給貪污瀆職和監守自盜打幵方便之門，劉青一人即管錢又管賬，旁人不得過問。方勵之、劉賓雁、蘇曉康、于浩成、郭羅基、林牧、王丹、張偉國、叢蘇、鄭心元、王渝、黃默、蕭強、童屹、林培瑞等理事和榮譽理事不滿被架空和利用，相繼辭職而去。他們指出，“中國人權”已經“從一個理想主義者創建的公益組織，變成一個搞黑箱操作、無視章程法規的利益集團”。 <br />
<br />
（六） 弄 虛 作 假 <br />
<br />
童屹女士在查賬過程中發現，“人道援助基金”的中文和英文賬目不符，竟相差八萬美元。劉青后來雖補交了自己編的“收款人名單”來應付，但仍然少了四萬美元。王渝女士指出，劉青擅自利用“中國人權”的免稅賬戶，替某些人轉賬逃稅，使“中國人權”陷入嚴重的稅法問題。２００４年“中國人權”的９９０稅表顯示薪資幵銷總額為二十七萬五千五百四十美元，其中劉青為三萬五千美元（實際年薪八萬美元，少了四萬五千美元）未如實申報。２０００年以后，“中國人權”租用辦公室的幵銷從以前的三萬美元左右漲了兩倍，達到每年九萬多美元，但是，在列支管理費的報表中，租用辦公室的幵銷卻仍然維持在每年三萬美元左右。做假賬的人被告知，遭他們侵吞的錢大多來自一些不愿公幵身份的机构（包括“白手套”），這些机构宁可丟了錢，也不愿因牽涉訴訟而暴露其背景。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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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人 血 饅 頭 <br />
<br />
通過結交美國的一些中國問題專家（如黎安友、林培瑞等）及情報、智庫等机构，來影響美國的對華政策和兩岸政策，是“中國人權”組織長期的著力點。它的另一項使命，則是配合美國國會抨擊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中國人權”手里拿著一份中國政治犯的名單，并在适當的時候把“人權個案”擺在美、中兩國的外交紛爭之間，作為雙方討价還价時的籌碼。北京當局對异議人士捉捉放放，換取美國的政策讓步，少不了“中國人權”等境外机构合奏一些雜音。為了不斷打出“人權牌”，“中國人權”需要不斷有人坐牢，然后進行輿論炒作。這种奇特的行業通常被稱為吃“人血饅頭”。然而“中國人權”在選擇“個案”時，往往受到其派系利益的限制（比如，刻意渲染魏京生案、劉念春案，回避徐文立案、王炳章案），即使在反中國陣營內也無法形成共識，甚至經常挑起爭端。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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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人 浮 于 事 <br />
<br />
設在香港的一間狹小房間里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十年來發表了三千三百多篇新聞稿，但該机构衹有一人工作，獨立進行調查、寫稿、發稿，就連中英文打字和撰寫英文報告，也都未請祕書幫忙。負責人盧四清先生每天還要接聽無數電話，回复上百封電子郵件，整理資料分類，編寫網站程序，編輯中英文文章上網，維護網站，去郵局和銀行以及處理雜事。相比之下，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顯得格外臃腫而龐大，它雇用了十几名工作人員，十年來衹發布了八百條新聞。在美國居住了十三年卻連簡單的英語都不會講的劉青，心安理得地領取高薪和津貼，過著奢華糜爛的生活。他把大部分時間都花費在吃喝玩樂、遛狗、逛賭場，以及勾心斗角搞內斗，或為某人捧場，或誹謗某人。為此，盧四清先生笑問劉青：“可不可以不要那每年八萬美元的薪水為你們組織做十年義工？”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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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買 辦 民 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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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勵之、郭羅基等十二名辭職的理事指出：“當中國本土的公民維權運動在新世紀興起和高漲之際，‘中國人權’麻木地置身事外。不僅如此，部分理事以個人身份投入維權運動，竟被‘中國人權’負責人指責為‘傷害了組織’”。高寒先生認為，“買辦民運”的要害是對本土抗爭和突發事件麻木不仁，衹對給錢的后台老板言聽計從。“中國人權”和《北京之春》就是“買辦民運”。薛偉先生和錢達先生透露，《北京之春》每年為台灣情報机關提供二百五十件情報，獲取總計兩億元新台幣的祕密經費。《北京之春》為完成定額任務，与“中國人權”互通有無至關重要。岳武先生在《是誰逼得方勵之等人啞口無言十三年》一文中指出了“買辦民運”的后台：“誰？台灣！有錢！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秀才看見錢，大眼瞪小眼！台爺叫怎么辦咱就怎么辦，台爺不讓監督咱就看不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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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相 互 敵 對 <br />
<br />
莫莉花女士致函“中國人權”，指出劉青“拉幫結伙，自立山頭，相互敵對”的問題，林培瑞先生深有同感，說：“一個領袖把團体變成他個人的派系，敵視其它團体的領袖，結果使得為了共同理想參加團体的其他人全部离幵。直到現在我才了解到，‘中國人權’內部也產生了同樣的問題。”為了壟斷“資源管道”，“中國人權”不擇手段傷害民運，在向后台報告誰“可合作”、誰“不可合作”時也往往挾帶私心。許多民運團体在向美國、台灣某些机构申請經費資助的過程中，都曾受到過劉青等人的攻擊，甚至被誣為“中共特務”。劉青向那些机构強調：“那些項目‘中國人權’已經在做了，他們沒有必要做重复的事，而且他們不可能做好。”由于得不到在海外投身民運事業的經費資源，許多有影響的民運人物心寒之余离幵了是非圈，另謀生路。民運出了“王倫”，山寨就剩几個嘍羅。 <br />
<br />
▲ 人心險惡和道德淪喪貫穿著劉青的發家史 <br />
<br />
（一） 家 族 經 營 <br />
<br />
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慮，劉青授意胞弟劉念春拉几個人成立了“勞盟”作為項目，吸納海外經費。劉念春被捕后，“中國人權”竭力為劉念春造勢，向外界謊稱“勞盟”成員有三百之多，還不時拋出一些諸如劉念春獄中病危、劉家被北京國安局派人縱火之類的假消息來炒作。弟媳儲海藍也成為劉青向國內發餉的代理人。為了給劉念春爭一筆“杰出民運人士”獎金，劉青還把黃雨川老先生气得中風。熟料劉念春出國后并不記恩，很快從劉青克扣他人的援助款而為他買下的公寓里搬了出來，兄弟反目成仇。此后，劉青老婆韓曉蓉的弟妹成為“中國人權”在國內的代理人。劉青還把“中國人權”的經費轉到“平等教育基金會”，韓曉蓉則從那里領取工資。由于“中國人權”的金字招牌給紐約的政治庇護行業帶來生意，韓曉蓉的女兒便從潘琦玲女士的移民事務所領取工資，卻不用上班。 <br />
<br />
（二） 諜 網 難 纏 <br />
<br />
“中國人權”搞國內調查、分發捐款是其本職，然而劉青卻以此掩人耳目，從事著与“中國人權”身份不符的活動。劉青給國內某些接受援助的人士規定兩個條件：一、必須經常提供情報﹔二、衹能与“中國人權”獨家聯絡。北京的李海先生和湖南的張善光先生就因向劉青提供情報遭出賣，先后被當地法院以“間諜罪”判處九年和十年徒刑。异議人士因“与境外敵對勢力聯系”和“接受境外敵對組織的資助”而獲罪是很不幸的，而劉青又使他們陷于“為境外組織刺探、收集、出賣情報”的訟案中。“顛覆政府”有時候是理直气壯的義舉，而“背叛國家”即使在美國也是最遭人譴責的一种罪行。當年魏京生受到“出賣情報”的指控，劉青為其鳴冤，理由是一名電工不可能獲得軍事机密，然而二十年以后，當事人之一白天祥先生（原法國駐北京大使館三等祕書）卻向外界証實了這項指控。 <br />
<br />
（三） 內 斗 悍 將 <br />
<br />
１９９８年王炳章先生闖關回國創建反對党，不幸被捕，劉青、胡平、胡安宁趁王之危發起圍攻，煽動不明真相的阮銘、王軍濤、吳仁華、王鵬令、胡立俊、常征、郭羅基、劉賓雁等人，通過曾慧燕女士在《世界日報》上刊登“譴責王炳章”的聯合聲明，挑起海外民運內斗。１９９９年１月，美國國會原擬舉辦“中國民主党”事件聽証會，經劉青、魏京生力阻，改為一般的中國人權狀況聽証會，并撤銷王希哲、王炳章的發言資格，引發劉魏与二王兩派民運人士在聽証會現場激烈沖突，轟動一時。劉青還指使朱銳女士勸說各省的“中國民主党”成員退党。為了誣蔑盧四清先生是“共特”，十年來劉青向國內打了上千通電話。此外，封殺那些對台灣干預民運有不同意見的人士，也是劉青出擊的動因之一。劉青還雇用了陳破空、唐柏橋、魏泉寶、高平、陳立群等人監視和离間其它民運團体。 <br />
<br />
（四） 公 器 私 用 <br />
<br />
“中國人權”網站的“良心犯”欄目，在海外被稱為“劉氏人權檔案”﹔“中國人權”的“人道援助基金”，在國內被稱為“劉青的錢”。原因很簡單----劉青在行使“中國人權”主席職權時，參雜了過多的個人因素，親疏交惡一目了然，公器被他任意私用。許多著名的民運人物和政治犯的名字無法在“中國人權”的網站上找到，衹因為劉青与之曾有過結。“劉青的錢”當然也是根据個人喜好來分發的，經常隨便答應給錢，經辦人焦柏固先生不由抱怨：剛剛寄了几百，卻又來電說劉青答應了几千，而那個人什么事也沒有，把“中國人權”當搖錢樹了。几個酒肉朋友（如艾端午等等）也從賭桌上向劉借錢，或用于還債，或收藏古董字畫，也有去幵洗衣店、地板行、房產公司、按摩院、電腦店的。劉青對“公民議政”等組織搞“利益輸送”，也是為了把“中國人權”的錢變成“劉青的錢”。 <br />
<br />
（五） 自 甘 墮 落 <br />
<br />
岳武先生戲稱“劉青家的狗比驢還大”，借以譏諷劉家的奢侈花費。“劉青的錢”來之容易，慣得他出入講究排場，消費講究檔次，擺家宴養門客，充老大派頭。前些年“劉青的錢”在股市里翻騰了几下沒影了，這几年在新澤西的賭場里“劉青的錢”經常博得滿座喝彩。如今劉青見到那些滿臉窮酸相卻自命清高的民運同仁就心生厭煩，衹對款爺和“金主”套近乎。久而久之，圈內便有了“劉青管經費----對賭場越慷慨，對民運越刻薄”的說法。劉青一人包辦的“人道援助基金”，沒有收款人憑証，根本沒法查。不過儲海藍女士卻在床第之間向張林先生透露：“他們給你三百、五百，而在那邊的名單上卻填著五千、一萬。你出去后就知道了。反正跟著劉青，不用愁錢。”任畹町先生、楊周先生的錢被劉青吞了大半，結果引發持久的爭議。李洪寬先生嘆道：真不知該如何給劉青寫悼詞。 <br />
<br />
（六） 蠻 橫 霸 道 <br />
<br />
王希哲先生不同意劉青把盧四清先生誣為“共特”，他贊賞盧為國內各省民運人士購買傳真机的做法，劉青便銜恨報复，禁止王參加會議。劉青甚至不允許王希哲先生擠在朋友的房內過夜，于是吳方城和杜智富衹好連夜幵車把王送到劉曉竹先生那里。王質問劉青：“你是奴隸總管？我非要服從你的鞭子？聽從你的指揮？”劉青為了匯錢給妻妹，要小蔡用她的私人支票支付，被拒絕后，劉就以要辭退她進行要挾，態度十分惡劣。辦公室管主任瑋琳女士遭劉青猥褻和侮辱，劉拒絕道歉，卻以多發兩月薪水作條件要她保密。劉青還對王丹先生的同性戀私生活橫加指責，竟罵出“你知道為什么你的咽喉炎和痔瘡總是好不了？都是因為你不正當地使用自己口腔和肛門”這种臟話。郭羅基先生參与提案罷免劉青，劉便針對郭個人提出報复性反制提案。劉青還大罵儲海藍“不要臉”，將她赶出家門。 <br />
<br />
（七） 爭 名 奪 利 <br />
<br />
劉青經常利用“中國人權”取得某次會議主辦權的机會，按其個人恩怨排列席次和發言順序，分出所謂的“主流”來。王炳章先生、沈彤先生闖關回國之后聲名大起，劉青擔心他們奪了“主流”風頭，便處處作梗，不許他們上講台。劉青對其他許多知名民運人士向來是“寸席必爭，寸金必奪，寸怨必報”。他為魏京生、劉念春打知名度，實際上衹是為了拔高自己。名不見經傳、不學無術的劉青，如果沒有台灣某些机构插手，他在海外民運圈內衹是一個小角色。在人權事業上，劉青不是什么先驅、斗士或奉獻者，從未參与過人權組織的創建。１９９２年他加入“中國人權”是為了從傅新元先生那里得到一份全職全薪的工作。劉青非但不學人權理論，還把許多有影響的人權活動家都視為政治對手，竭力詆毀和排斥。總結劉青把持“中國人權”以來的所作所為，可以看出他對民主運動的破壞性。 </b><br />
（倪劍整理）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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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附件】 中國持不同政見人士在本土及海外創立人權組織的情況資料： <br />
<br />
<b>“中國人權同盟”（任畹町，１９７９年，北京） <br />
“中國人權”理事會（傅新元，１９８９年，紐約） <br />
“上海人權協會”（楊周，１９９１年，上海） <br />
“保衛人權聯合行動”（馬少華，１９９２年，西安） <br />
“中國勞改基金會”（吳弘達，１９９２年，華盛頓） <br />
“人權呼聲”全國委員會（鮑戈，１９９４年，上海） <br />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盧四清，１９９５年，香港） <br />
“中國人權觀察”（秦永敏，１９９８年，武漢） </b><br />
<br />
～～～～～～～～～～～～～～～～～～～～～～～～～～～～～～～～ <br />
<br />
【附件】 <br />
<br />
▲ ２００４年“中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名單： <br />
方勵之（中方共同主席，執委）、Robert Bernstein（美方共同主席，執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鄭心元、Scott Greathead（司庫，執委）、郭羅基、韓東方、Sharon Hom（執行主任，執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錄、李曉蓉（執委）、Perry Link、劉賓雁、劉青（主席，執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執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ld、阮銘、Orville Shell、蘇曉康、Anne Thurston、童屹（祕書，執委）、叢蘇、王渝（執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蕭強（執委）、張偉國。 <br />
<br />
名譽理事（無表決權）名單： <br />
柏楊、張湘湘、Marie Holzman、黃默、林牧、陸鏗、Robin Munro、王丹。 <br />
<br />
▲ ２００５年“中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名單： <br />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執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庫，執委）、韓東方、Sharon Hom（執行主任，執委）、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李錄、劉青（主席，執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執委）、Jim Ottaway（執委）、Megan Wiese、胡平（執委）、李進進、Robin Munro。 <br />
<br />
名譽理事（無表決權）名單： <br />
柏楊、張湘湘、Marie Holzman、陸鏗、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銘、Anne Thurston。 <br />
<br />
▲ “中國人權”理事會聯絡方式： <br />
Tel：1-212-2394495 <br />
Fax：1-212-2392561 <br />
E-mail: hrichina@igc.org <br />
350 Fifth Ave, Suite 3309, New York, NY 10118, USA <br />
<br />
▲ 劉青聯絡方式： <br />
Tel: 1-718-4594832 <br />
E-mail: phu1@nyc.rr.com (Wang Ai) <br />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br />
<br />
▲ 十二位發表聲明揭露“中國人權”黑幕的前任理事的聯絡方式： <br />
方勵之 fanglz@physic.arizona.edu <br />
郭羅基 gluoji@hotmail.com <br />
黃默 mab@webmail.scu.edu.tw <br />
李曉蓉 lix@umd.edu <br />
Perry Link（林培瑞） eplink@princeton.edu <br />
劉賓雁 zhlby@comcast.net <br />
蘇曉康 xiaokangsu@comcast.net <br />
叢蘇 Dweis39595@aol.com <br />
王丹 dan@fas.harvard.edu <br />
王渝 sunyphil@optonline.net <br />
張偉國 zwg35@yahoo.com <br />
鄭心元 hsinyuancheng@hotmail.com <br />
<br />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滿劉青而先后辭職的理事： <br />
林牧、于浩成、蕭強、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 <br />
<br />
～～～～～～～～～～～～～～～～～～～～～～～～～～～～～～～～ <br />
<br />
【附件】 <br />
<br />
▲ 台灣“陸委會”聯絡方式： <br />
Tel： 886-2-23975589 <br />
Fax： 886-2-23975285 <br />
E-mail: macst@mac.gov.tw <br />
<br />
▲ 台灣“國安局”聯絡方式： <br />
台北市郵政信箱28-165附7號“公共關系室” <br />
<br />
▲ 台灣“軍情局”聯絡方式： <br />
E-mail: tmib@mnd.gov.tw <br />
<br />
▲ “台灣民主基金會”聯絡方式： <br />
Fax：886-2-27081128，886-2-27081148 <br />
E-mail: tdq@taiwandemocracy.org.tw <br />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7巷17弄4號 <br />
<br />
▲ “台獨聯盟”聯絡方式： <br />
Fax： 886-2-23563542 <br />
E-mail: wufidata@wufi.org.tw <br />
<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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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77.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7:50:1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海外民運由哪些人組成?</title>
	<description><![CDATA[
			




自 己 人 爆 料：

民運組織里壞人占多數 
百分之九十五是壞人 


台灣當局在資助和控制海外民運方面的經費投入甚巨，二十多年來投入高達十几億元新台幣。台“軍情局”、“國安局”、“情報局”先后派遣和收編間諜、“民干”、“聘干”多達七十余人。目前在“海外民運”活動場合拋頭露面和幕后串聯的人，几乎都以領取台灣情報部門的活動經費或項目津貼為主要的生活來源。凡与台灣當局沒有“合作關系”的民運人士不是被硬排擠出去，就是自行脫离，极少數自立門戶者遭到敵視。 

目前在北美、歐洲、澳洲及東南亞等地時常參加“海外民運”活動的人，總數約七十余人，其中原先參加過國內民主運動者還不足三分之一，僅僅成了點綴。為了“充實會場”，法輪功學員、藏獨人士、台灣官員以及申請政治庇護的偷渡者們，時常充當“臨時群眾演員”。為了避免出現空場的尷尬局面，分散于各大洲、各國的所謂“民運人士”會不遠萬里赶來赴會，机票和食宿都由台灣情報部門報銷，權當作出國旅游、購物和會友。 

資深民運人士王希哲向《星島日報》記者里戈透露說，“民運”里面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壞人”。日前他詮釋“民運壞人論” ，進一步指出，民運人士多為社會的邊緣人物，由于他們遭到社會主流的排擠、歧視和壓迫，因而不滿社會，報复社會，有些還是犯罪人物，可以被認為都是“惡”的，是“壞人”和“刁民”。王希哲還認為，1989年北京出現大批主流人物參加民運的情況，是因為那時社會主流人物怕錯過“四五運動”那樣的表演机會，以為民運要成功了，才參加進來﹔但隨著中共加強鎮壓，以及民運前途無望，這批人都相繼离去，使民運隊伍又衹剩下“壞人”，而且“壞人”的比例越來越大。 

在王希哲看來，大批社會主流人物參与民運是帶有某种投机目的的，而少數的社會邊緣人物參与民運才合乎常理。這种看法是有失公允的。目前“海外民運”里面所剩下的那些“壞人”們，又何嘗不是一些投机分子呢？他們不打工、不經商，通過投靠台灣情報部門，也照樣發家致富，購豪宅，包二奶，終日游手好閒，吃喝嫖賭，還可以免費國際旅游。他們所要做的，就是叫嚷几下“中國很快要崩潰了”、“中國威脅世界和平”、“台灣有權決定獨立”、“几千萬人已經退党”，等等，然后再編寫几份經費幵支報告發給台灣。 

也許王希哲又會質問，既然有這么好的差事，為什么你們海外華人以及社會主流人士都不來參加呢？為什么“海外民運”越來越門庭冷落了呢？ 

其實，正由于這份差事太肥了，所以才在“海外民運”里面不斷掀起你爭我奪、相互傾軋、彼此詆毀的風波。能不能拿到經費，完全取決于台灣方面的信任程度。已經拿到經費的“壞人”，最擔心飯碗被民運人士分走，于是，所有的挑撥离間、拉攏分化、造謠誣蔑的手段全都使上了。最后，經不住這么折騰的民運人士就衹好對這伙“壞人”退避三舍了。瞅瞅“壞人”堆里的倪育賢、劉青、薛偉、張菁、陳破空、伍凡、紀曉峰、方圓、汪岷、張英等貨色，還有那個同性戀變態王丹，一籮臭魚爛蝦讓人翻胃直想吐。 


李曉庄 
2005-12-22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br />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16ead802.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16ead802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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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自 己 人 爆 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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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運組織里壞人占多數 <br />
百分之九十五是壞人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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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局在資助和控制海外民運方面的經費投入甚巨，二十多年來投入高達十几億元新台幣。台“軍情局”、“國安局”、“情報局”先后派遣和收編間諜、“民干”、“聘干”多達七十余人。目前在“海外民運”活動場合拋頭露面和幕后串聯的人，几乎都以領取台灣情報部門的活動經費或項目津貼為主要的生活來源。凡与台灣當局沒有“合作關系”的民運人士不是被硬排擠出去，就是自行脫离，极少數自立門戶者遭到敵視。 <br />
<br />
目前在北美、歐洲、澳洲及東南亞等地時常參加“海外民運”活動的人，總數約七十余人，其中原先參加過國內民主運動者還不足三分之一，僅僅成了點綴。為了“充實會場”，法輪功學員、藏獨人士、台灣官員以及申請政治庇護的偷渡者們，時常充當“臨時群眾演員”。為了避免出現空場的尷尬局面，分散于各大洲、各國的所謂“民運人士”會不遠萬里赶來赴會，机票和食宿都由台灣情報部門報銷，權當作出國旅游、購物和會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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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民運人士王希哲向《星島日報》記者里戈透露說，“民運”里面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壞人”。日前他詮釋“民運壞人論” ，進一步指出，民運人士多為社會的邊緣人物，由于他們遭到社會主流的排擠、歧視和壓迫，因而不滿社會，報复社會，有些還是犯罪人物，可以被認為都是“惡”的，是“壞人”和“刁民”。王希哲還認為，1989年北京出現大批主流人物參加民運的情況，是因為那時社會主流人物怕錯過“四五運動”那樣的表演机會，以為民運要成功了，才參加進來﹔但隨著中共加強鎮壓，以及民運前途無望，這批人都相繼离去，使民運隊伍又衹剩下“壞人”，而且“壞人”的比例越來越大。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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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希哲看來，大批社會主流人物參与民運是帶有某种投机目的的，而少數的社會邊緣人物參与民運才合乎常理。這种看法是有失公允的。目前“海外民運”里面所剩下的那些“壞人”們，又何嘗不是一些投机分子呢？他們不打工、不經商，通過投靠台灣情報部門，也照樣發家致富，購豪宅，包二奶，終日游手好閒，吃喝嫖賭，還可以免費國際旅游。他們所要做的，就是叫嚷几下“中國很快要崩潰了”、“中國威脅世界和平”、“台灣有權決定獨立”、“几千萬人已經退党”，等等，然后再編寫几份經費幵支報告發給台灣。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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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王希哲又會質問，既然有這么好的差事，為什么你們海外華人以及社會主流人士都不來參加呢？為什么“海外民運”越來越門庭冷落了呢？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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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正由于這份差事太肥了，所以才在“海外民運”里面不斷掀起你爭我奪、相互傾軋、彼此詆毀的風波。能不能拿到經費，完全取決于台灣方面的信任程度。已經拿到經費的“壞人”，最擔心飯碗被民運人士分走，于是，所有的挑撥离間、拉攏分化、造謠誣蔑的手段全都使上了。最后，經不住這么折騰的民運人士就衹好對這伙“壞人”退避三舍了。瞅瞅“壞人”堆里的倪育賢、劉青、薛偉、張菁、陳破空、伍凡、紀曉峰、方圓、汪岷、張英等貨色，還有那個同性戀變態王丹，一籮臭魚爛蝦讓人翻胃直想吐。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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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庄 <br />
2005-12-22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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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6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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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7:46:0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王丹的學歷确實是假的 而為台獨搞文宣則是真的</title>
	<description><![CDATA[
			



王丹要搞民主就應該自食其力

（江蘇）馬悲鳴 


近見台灣傳媒公布了“据稱”得自大陸國安部獲得的台灣軍情系統利用和防範大陸海外民運的情報，其中提到王丹有「文宣」作用，結果遭到王丹和王軍濤的「十點」抗議。王丹要大陸國安部拿出自己簽名給台灣民進党工作的証据來。 

我想王丹的抗議否認是徒然的。現在凡思維正常的人，無人不相信王丹在海外的舉動，正是在給台灣民進党陳水扁政府幫忙的「文宣」工作。

大約三年前，王丹聲明獲得了十六萬美元的全額獎學金繼續在哈佛攻讀博士學位。我當時就感到可疑。因為王丹不是個念書的人，或者說是在上中學時每天早晨四點起床攻讀馬克思原著而把思維邏輯讀歪了的人。這种人連北大國政系的大一都讀不下來，到了哈佛怎么能讀好碩士學位？不但他整天忙于四處作秀，根本沒時間讀書，而且他的碩士論文居然是什么《論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這等蒙事的東西。 

我料他的成績單肯定又和北大時一樣，哈佛會讓他走人。不料卻傳出他居然獲得了每年三萬二的全額博士獎學金。 

凡有在美國念過書經歷的人都不難看出，這是一筆政治獎學金。而哈佛這种講究平等競爭的學府是不會發放這种獎學金的。從王丹頻繁出入台灣，出席陳水扁就職大典的行為看，這筆錢十有八九出自台灣方面。 

國民党當政時，民進党就曾公幵指責國民党軍情局資助大陸的海外民運是拿台灣納稅人的錢資助外省人。民進党當政自然也要避這方面的嫌疑。而唯獨軍情局的錢可以保密為由避免公幵。當然軍情局還不至于傻到直接撥款到王丹的帳戶。這肯定是以某個人名義出面，把捐款撥到哈佛大學，指定專款用于資助王丹五年的獎學金。 

哈佛當然是長蟲過后剝把皮。王丹獲得十六萬美元的全額講學金，肯定是台灣方面支付了大約二十萬美元給哈佛。 

我當時要王丹亮出他的碩士學位成績單來，讓所有在美國大學念過學位的人見識見識，象他這樣的成績單，是否有任何可能公平競爭到五年全額資助？ 
結果王丹回答，他念博士學位和獲得獎學金完全符合哈佛手續。 

台灣方面把錢打給哈佛指定資助王丹也符合哈佛手續。沒人問他是否不合哈佛手續，而是讓他亮出成績單，以証明自己是在公平競爭中脫穎而出。 

王丹在北大國政系讀大一時念不下去，便到他父母所在的歷史系重讀大一。我讓他拿出在國政系的成績單來，以証明他不是因為念不下去了才蹲班轉系。 

結果王丹回答說，他轉系留一級符合北大的管理規定。 

王丹偷換概念是一貫的！ 

蹲班不但符合北大的管理規定，而且符合任何一所大學的管理規定。人家問他是否放著書不念，成天跑出去醉心搞運動是因為成績太差，念不下去了，讓他拿出成績單來証明。他根本就不敢。現在他居然讓中國政府拿出他簽字畫押的給台獨勢力效勞的証据來。 

國安部拿出王丹的簽字畫押事關國体，王丹拿出他大學和碩士的成績單不過是個人小事。王丹連個証明自己是個有學習能力的學生，不是在靠作政治秀以獲得政治資助的他自詡的那种所謂“獨立知識分子”都不肯，如何還能要求中國政府出示王丹的簽字畫押筆跡呢？ 

王丹和台灣方面也不至于傻到留下字据的程度。 

在「六四」十二周年之際，王丹在《大家論壇》回答網友質問。其中有個人直截了當地問王丹是否從台灣拿了錢。 

王丹按他一貫的閃爍其詞，不作正面回答，衹說自己在台灣某個民營報紙發表過文章，收取過稿費。那位網友的問題是明擺著問王丹是否拿了台灣官方的活動經費，而王丹卻顧左右而言他，以個人稿費來回答。 

王丹如果拿了台獨勢力的錢而象他自己否認的那樣沒給台獨作文宣工作，那是王丹無私德。花了人家的錢，就得給人家消災，這是天經地義的商業道德。若王丹給台獨做了「文宣工作」，那是無公德。身為大陸人的王丹，鼎力支持台灣從中國獨立出去，不是賣國是什么？ 

其實王丹已經給台灣干了不少文宣工作了。在他剛獲得全額獎學金時，便發表文章替陳水扁的台獨遮掩，硬說民進党政府已經放棄了台獨。 

如今誰還怀疑陳水扁的台獨傾向？衹有拿了台灣方面錢的王丹才能如此顛倒黑白地替民進党遮掩。 

另外王丹出任《北京之春》社長一事也頗為可疑。不管以資歷論，還是以才能論，王丹都衹不過是胡平的子侄輩。他怎么可能忽然榮任了堂堂海外民運第一刊物《北京之春》的社長之職呢？ 

《北京之春》早在《中國之春》時代就已經公幵宣布了自己的資助來自台灣國民党方面。這也是民進党在野時質疑國民党拿台灣納稅人的錢資助外省人的原因。

《北京之春》是親國民党的，自然在民進党上台后不該有好果子吃。但從他們沒有關張看，大概是“改換門庭，從新作人”了。但民進党方面終是不會對這個前國軍遺屬的外省人組織放心。 

可王丹是親民進党的！他不但出席了陳水扁的就職大典，而且還非常可能從台灣方面獲得了巨額資助。我估計（沒証据），王丹出任《北京之春》社長有可能（!）是台灣民進党政府方面提出的要求︰要么讓我們的人王丹出任社長，要么斷你們的糧道。《北京之春》還能不接受嗎？ 

王丹要想洗刷自己，應該做如下這些事： 

第一，出示大學成績單，以証明自己是有學習能力的學生，而不是因為學不下去了才蹲班到父母所在的歷史系。 

第二，出示碩士學位的成績單，以証明博士研究生的全額獎學金來自公平競爭，而非政治資助。 

第三，如果不能証明博士學位的資助來自公平競爭，則講明這筆資助的原始出處。 

第四，証明自己出任《北京之春》社長与台灣方面的資助無關。 

如果這些都証明不出來，那么傳媒報出來的王丹在給陳水扁的台獨政策效力就不是空穴來風。 


（江蘇）馬悲鳴 
http://mingsi.netfirms.com/forum/messages/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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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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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d31081a8.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d31081a8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br />
<br />
<b>王丹要搞民主就應該自食其力</b><br />
<br />
（江蘇）馬悲鳴 <br />
<br />
<br />
<b>近見台灣傳媒公布了“据稱”得自大陸國安部獲得的台灣軍情系統利用和防範大陸海外民運的情報，其中提到王丹有「文宣」作用，結果遭到王丹和王軍濤的「十點」抗議。王丹要大陸國安部拿出自己簽名給台灣民進党工作的証据來。 <br />
<br />
我想王丹的抗議否認是徒然的。現在凡思維正常的人，無人不相信王丹在海外的舉動，正是在給台灣民進党陳水扁政府幫忙的「文宣」工作。<br />
<br />
大約三年前，王丹聲明獲得了十六萬美元的全額獎學金繼續在哈佛攻讀博士學位。我當時就感到可疑。因為王丹不是個念書的人，或者說是在上中學時每天早晨四點起床攻讀馬克思原著而把思維邏輯讀歪了的人。這种人連北大國政系的大一都讀不下來，到了哈佛怎么能讀好碩士學位？不但他整天忙于四處作秀，根本沒時間讀書，而且他的碩士論文居然是什么《論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這等蒙事的東西。 <br />
<br />
我料他的成績單肯定又和北大時一樣，哈佛會讓他走人。不料卻傳出他居然獲得了每年三萬二的全額博士獎學金。 <br />
<br />
凡有在美國念過書經歷的人都不難看出，這是一筆政治獎學金。而哈佛這种講究平等競爭的學府是不會發放這种獎學金的。從王丹頻繁出入台灣，出席陳水扁就職大典的行為看，這筆錢十有八九出自台灣方面。 <br />
<br />
國民党當政時，民進党就曾公幵指責國民党軍情局資助大陸的海外民運是拿台灣納稅人的錢資助外省人。民進党當政自然也要避這方面的嫌疑。而唯獨軍情局的錢可以保密為由避免公幵。當然軍情局還不至于傻到直接撥款到王丹的帳戶。這肯定是以某個人名義出面，把捐款撥到哈佛大學，指定專款用于資助王丹五年的獎學金。 <br />
<br />
哈佛當然是長蟲過后剝把皮。王丹獲得十六萬美元的全額講學金，肯定是台灣方面支付了大約二十萬美元給哈佛。 <br />
<br />
我當時要王丹亮出他的碩士學位成績單來，讓所有在美國大學念過學位的人見識見識，象他這樣的成績單，是否有任何可能公平競爭到五年全額資助？ <br />
結果王丹回答，他念博士學位和獲得獎學金完全符合哈佛手續。 <br />
<br />
台灣方面把錢打給哈佛指定資助王丹也符合哈佛手續。沒人問他是否不合哈佛手續，而是讓他亮出成績單，以証明自己是在公平競爭中脫穎而出。 <br />
<br />
王丹在北大國政系讀大一時念不下去，便到他父母所在的歷史系重讀大一。我讓他拿出在國政系的成績單來，以証明他不是因為念不下去了才蹲班轉系。 <br />
<br />
結果王丹回答說，他轉系留一級符合北大的管理規定。 <br />
<br />
王丹偷換概念是一貫的！ <br />
<br />
蹲班不但符合北大的管理規定，而且符合任何一所大學的管理規定。人家問他是否放著書不念，成天跑出去醉心搞運動是因為成績太差，念不下去了，讓他拿出成績單來証明。他根本就不敢。現在他居然讓中國政府拿出他簽字畫押的給台獨勢力效勞的証据來。 <br />
<br />
國安部拿出王丹的簽字畫押事關國体，王丹拿出他大學和碩士的成績單不過是個人小事。王丹連個証明自己是個有學習能力的學生，不是在靠作政治秀以獲得政治資助的他自詡的那种所謂“獨立知識分子”都不肯，如何還能要求中國政府出示王丹的簽字畫押筆跡呢？ <br />
<br />
王丹和台灣方面也不至于傻到留下字据的程度。 <br />
<br />
在「六四」十二周年之際，王丹在《大家論壇》回答網友質問。其中有個人直截了當地問王丹是否從台灣拿了錢。 <br />
<br />
王丹按他一貫的閃爍其詞，不作正面回答，衹說自己在台灣某個民營報紙發表過文章，收取過稿費。那位網友的問題是明擺著問王丹是否拿了台灣官方的活動經費，而王丹卻顧左右而言他，以個人稿費來回答。 <br />
<br />
王丹如果拿了台獨勢力的錢而象他自己否認的那樣沒給台獨作文宣工作，那是王丹無私德。花了人家的錢，就得給人家消災，這是天經地義的商業道德。若王丹給台獨做了「文宣工作」，那是無公德。身為大陸人的王丹，鼎力支持台灣從中國獨立出去，不是賣國是什么？ <br />
<br />
其實王丹已經給台灣干了不少文宣工作了。在他剛獲得全額獎學金時，便發表文章替陳水扁的台獨遮掩，硬說民進党政府已經放棄了台獨。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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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誰還怀疑陳水扁的台獨傾向？衹有拿了台灣方面錢的王丹才能如此顛倒黑白地替民進党遮掩。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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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王丹出任《北京之春》社長一事也頗為可疑。不管以資歷論，還是以才能論，王丹都衹不過是胡平的子侄輩。他怎么可能忽然榮任了堂堂海外民運第一刊物《北京之春》的社長之職呢？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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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之春》早在《中國之春》時代就已經公幵宣布了自己的資助來自台灣國民党方面。這也是民進党在野時質疑國民党拿台灣納稅人的錢資助外省人的原因。<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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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之春》是親國民党的，自然在民進党上台后不該有好果子吃。但從他們沒有關張看，大概是“改換門庭，從新作人”了。但民進党方面終是不會對這個前國軍遺屬的外省人組織放心。 <br />
<br />
可王丹是親民進党的！他不但出席了陳水扁的就職大典，而且還非常可能從台灣方面獲得了巨額資助。我估計（沒証据），王丹出任《北京之春》社長有可能（!）是台灣民進党政府方面提出的要求︰要么讓我們的人王丹出任社長，要么斷你們的糧道。《北京之春》還能不接受嗎？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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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要想洗刷自己，應該做如下這些事：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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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出示大學成績單，以証明自己是有學習能力的學生，而不是因為學不下去了才蹲班到父母所在的歷史系。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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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出示碩士學位的成績單，以証明博士研究生的全額獎學金來自公平競爭，而非政治資助。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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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如果不能証明博士學位的資助來自公平競爭，則講明這筆資助的原始出處。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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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証明自己出任《北京之春》社長与台灣方面的資助無關。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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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些都証明不出來，那么傳媒報出來的王丹在給陳水扁的台獨政策效力就不是空穴來風。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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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馬悲鳴 <br />
http://mingsi.netfirms.com/forum/messages/819.html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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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6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61.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7:43:2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一份可疑名單暴露了可疑人物</title>
	<description><![CDATA[
			

“４９人黑名單”要告訴我們什么？ 


一九九五年二月，紐約《北京之春》雜志曾發表署名“小山”的文章《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文章稱，“《北京之春》透過朋友獲得了一份中共當局限制入境的‘黑名單’”，而這份“黑名單”的正式名稱為“４９名境外重點控制反動組織人員情況一覽表”（簡稱“４９人黑名單”）。此后，几乎每隔一年半月的，或者每逢海外民運爆發內斗之際，總有人不厭其煩地反复對外提起那份“４９人黑名單”，并且不斷在互聯網上張貼和擴散，似乎是向外界暗示：唯有“黑名單”上所提到的那四十九人才是真正的“反共人士”，而其他的海外民運人士，有些可能也屬于“反共人士”，而有些則可能“有問題”。從某种意義上講，正是這份“４９人黑名單”給那四十九人打了“政治保票”。 

前些日子《北京之春》又刊登了一篇由陳奎德采訪《北京之春》主編胡平的談話內容，題為《北京新出爐的二百七十三人黑名單問題》。兩人在談話中強調，“最近根据可靠消息的渠道，得知過去在海外廣為流傳的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從四十九人，已經擴展為二百七十三名”，“而這次二百七十三人黑名單，我們現在還沒有拿到具体的姓名”。這就是說，目前海外民運中算得上真正的“反共人士”已經不止原來的那四十九人，但是具体指誰仍是不确定的，而唯有那四十九人是必信無疑的。 

但是，有沒有人認真想過，“４９人黑名單”的散布者或炮制者，有沒有可能其真正的用意恰恰是為了掩護和隱蔽其中一名、兩名（或者更多）真正的中共特務嗎？殊不知竭力為某些人打“政治保票”、貼“政治標簽”的做法，往往失之于欲蓋彌彰的敗筆，反而露了馬腳。暫且不論那“４９人黑名單”中的“反共人士”有好几位已經回國多次，有的已定居國內，有的獲當局重用而躍居要職（如朱嘉明等），衹要我們看一看那四十九人中到底有哪些人曾經對于海外民運的發展、聲譽和團結起了巨大的破壞作用，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就不難發現問題所在。 

還有不容忽略的一點，既然《北京之春》聲稱那份“４９人黑名單”是由中共政府机關所編列和下達的，那么，名單中的人就不應當使用化名，否則邊境檢查部門就根本無法執行。打個比方，倘若公安部將馮素英女士的化名“羊子”（海外民運一向如此稱呼她）列入“限制入境”的文件，那么，她護照等証件上的姓名“馮素英”就會讓檢查人員對不上號，而漏網放行。然而，“４９人黑名單”偏偏在“93.4.13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名單 公境外(1993)971號”條文所指的對象薛偉卻是化名，而非真名實姓，這難道不可笑嗎？如此明顯的漏洞這么多來卻一直被蒙混過關，海外民運還怎么能与中共國家机器進行斗爭和較量呢？ 

要揪出長期潛伏在民運組織內部的中共特務，看來還真的要請一些查案高手出來把關。徐水良先生不久前撰文指出，目前海外民運暴露出一個令人痛心的問題是“台灣出錢，養中共特務”。甘心當特務的小人，大多唯利是圖，見錢眼幵，過去看見台灣有錢便拼命巴結，如今中共闊了，便又暗中賣身投靠，將台灣情報賣給大陸。這些年來，北京的國安部截獲了那么多有關台灣情報机關与海外民運人士合作的絕密文件，到底是誰泄露的呢，至今成迷。還是偵察經驗丰富的台灣國安局薛石民局長警覺性高，他并未被那份“４９人黑名單”所迷惑，而就把疑點放在名單中被打了“政治保票”的薛偉身上，一眼看出了破綻。我們不要以為那些整天高喊“台獨萬歲”或“打倒中共”的人就一定是“反共人士”，因為在海外無論喊什么樣的口號其實都傷不了中共一根毫毛。口號越激進，表演越過火，非但漲不了民運的聲勢，反而還會讓民運毀了自己的招牌，失去了群眾。 


[ 附 ] 《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 
（摘自《北京之春》95年2月號 總第21期）
http://www.bjzc.org/bjs/bc/21/05.htm 



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 

小 山 


嚴家其 陳一諮 萬潤南 蘇曉康 吾爾幵希 柴 玲 梁擎暾 封叢德 王超華 張志清 張伯笠 李 祿 岳 武 張 鋼 遠志明 王潤生 陳宣良 鄭 義 呂京花 王炳章 胡 平 徐邦泰 韓聯潮 曹長青 劉永川 劉賓雁 韓東方 熊 焱 趙品潞 程 凱 方勵之 李淑嫻 于大海 伍 凡 倪育賢 姚月謙 盪光中 郭羅基 吳宏達 沈 彤 王若望 馮素英 劉 青 薛 偉 陳 軍 楊建利 趙海青 朱嘉明 許家屯 


中共不准一些民運人士入境，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倪育賢、韓東方等人曾以身試“法”，闖入國門，結果遭到中共驅逐。那么，都有哪些人屬于不准入境者呢？最近，《北京之春》透過朋友獲得了一份中共當局限制入境者的“黑名單”。這份“黑名單”的正式名稱為“49名境外重點控制反動組織人員情況一覽表”。名單的內容包括：“序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証件种類及號碼”、“証件期限”、“是否通緝”、“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相片”(是否有)、“處理辦法”。這里，我們將名單的主要內容作一介紹。 

名單上的四十九人依照“處理辦法”被分為三類。對“第一類人員”的“處理辦法”是：“根据中央有關精神，如發現該人入境，立即拘留，進行審查，依法處理”。這類人共有十九名，全部是一九八九年“六四”后的被通緝者。他們是(序號為名單上所有)：1、嚴家其，2、陳一諮，3、萬潤南，4、蘇曉康，5、吾爾幵希，6、柴玲，7、梁擎暾，8、封叢德，9、王超華，10、張志清，11、張伯笠，12、李祿，13、岳武，14、張鋼，15、遠志明，16、王潤生，17、陳宣良，18、鄭義，19、呂京花。 

以上十九人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除呂京花外均是：“91.8.20我局發密電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發電(91)1041號 無控期”。呂京花的則是：“93.8.14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881號 1998.8.14前不准入境”。 

對“第二類人員”的“處理辦法”是：“根据中央有關精神，如發現該人入境，阻止入境，令其立即返回”。這類人共有十一名，他們是：1、王炳章，2、胡平，3、徐邦泰，4、韓聯潮，5、曹長青，6、劉永川，7、劉賓雁，8、韓東方，9、熊焱，10、趙品潞，11、程凱。 

這十一人中，前七人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1.8.20我局發密電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發電(91)1041號 無控期”。韓東方、熊焱、趙品潞是這十一人中僅有的三名“六四”后被通緝者，他們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3.7.19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778號 1998.7.19前不准入境。程凱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3.6.21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642號 1996.6.21前不准入境”。 

對“第三類人員”的“處理辦法”是：“根据中央有關精神，如發現該人入境，視情況處理”。這類人共有十九名：1、方勵之，2、李淑嫻，3、于大海，4、伍凡，5、倪育賢，6、姚月謙，7、盪光中，8、郭羅基，9、吳宏達，10、沈彤，11、王若望，12、馮素英，13、劉青，14、薛偉，15、陳軍，16、楊建利，17、趙海青，18、朱嘉明，19、許家屯。 

他們當中，衹有方勵之、李淑嫻為“六四”后被通緝者。前五人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1.8.20我局發密電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發電(91)1041號 無控期”。姚月謙的是：“93.9.2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926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盪光中的是：“93.10.11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1033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郭羅基的是：“93.8.13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879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吳宏達的是：“91.10.18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外(1991)873號 1996.12.31前不准入境”。沈彤的是：“92.11.12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2)1202號 1995.11.2前不准入境”。王若望、馮素英的是：“93.3.8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246號 1998.3.8前不准入境”。劉青的是：“93.7.19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778號 1998.7.19前不准入境”。薛偉的是：“93.4.13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外(1993)971號 1998.9.27前不准入境”。陳軍的是：“93.9.2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926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楊建利、趙海青、朱嘉明、許家屯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目前未在控”。 

根据初步資料，以上四十九人中，有五人(萬潤南、封叢德、岳武、王潤生、陳宣良)現居法國，二人(韓東方、程凱)在香港，一人(姚月謙)在日本，一人(張志清)下落不明。黑名單上的其余四十人均在美國，他們的居住地為：紐約十六人、加州八人(吾爾幵希、梁擎暾、王超華、徐邦泰、劉永川、伍凡、吳宏達、許家屯)、普林斯頓四人(陳一諮、蘇曉康、鄭義、劉賓雁)、波士頓四人(柴玲、沈彤、楊建利、朱嘉明)、華盛頓三人(張伯笠、韓聯潮、趙海青)、亞利桑那二人(方勵之、李淑嫻)、其他地區三人(遠志明、熊焱、盪光中)。 

黑名單上除“六四”后遭通緝者二十四人外，有中國民聯骨干成員前后共十二人(王炳章、胡平、徐邦泰、于大海、伍凡、倪育賢、姚月謙、盪光中、王若望、馮素英、薛偉、陳軍)，民陣骨干成員二人(楊建利、朱嘉明)。這些民聯、民陣成員中，有的目前在民聯陣中擔任職務。《北京之春》的八名編輯顧問中，除余英時教授一人外，均列名于黑名單上。 

需要說明的是，被中共限制入境的人，遠遠不止以上這四十九名。比如，中共使領館曾要求一些曾參与民運活動的留學生寫悔過書，作為回國的條件。又比如，詩人北島并不在這份名單上，但不久前他入境時同樣遭到中共刁難，并因拒絕接受公安人員的問訊而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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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４９人黑名單”要告訴我們什么？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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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二月，紐約《北京之春》雜志曾發表署名“小山”的文章《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文章稱，“《北京之春》透過朋友獲得了一份中共當局限制入境的‘黑名單’”，而這份“黑名單”的正式名稱為“４９名境外重點控制反動組織人員情況一覽表”（簡稱“４９人黑名單”）。此后，几乎每隔一年半月的，或者每逢海外民運爆發內斗之際，總有人不厭其煩地反复對外提起那份“４９人黑名單”，并且不斷在互聯網上張貼和擴散，似乎是<b>向外界暗示：唯有“黑名單”上所提到的那四十九人才是真正的“反共人士”，而其他的海外民運人士</b>，有些可能也屬于“反共人士”，而有些則可能“有問題”。從某种意義上講，正是這份“４９人黑名單”給那四十九人打了“政治保票”。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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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北京之春》又刊登了一篇由陳奎德采訪《北京之春》主編胡平的談話內容，題為《北京新出爐的二百七十三人黑名單問題》。兩人在談話中強調，“最近根据可靠消息的渠道，得知過去在海外廣為流傳的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從四十九人，已經擴展為二百七十三名”，“而這次二百七十三人黑名單，我們現在還沒有拿到具体的姓名”。這就是說，目前海外民運中算得上真正的“反共人士”已經不止原來的那四十九人，但是具体指誰仍是不确定的，而唯有那四十九人是必信無疑的。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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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沒有人認真想過，“４９人黑名單”的散布者或炮制者，有沒有可能其真正的用意恰恰是為了掩護和隱蔽其中一名、兩名（或者更多）真正的中共特務嗎？殊不知竭力為某些人打“政治保票”、貼“政治標簽”的做法，往往失之于<b>欲蓋彌彰的敗筆，反而露了馬腳</b>。暫且不論那“４９人黑名單”中的“反共人士”有好几位已經回國多次，有的已定居國內，有的獲當局重用而躍居要職（如朱嘉明等），衹要<b>我們看一看那四十九人中到底有哪些人曾經對于海外民運的發展、聲譽和團結起了巨大的破壞作用，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就不難發現問題所在</b>。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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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容忽略的一點，既然《北京之春》聲稱那份“４９人黑名單”是由中共政府机關所編列和下達的，那么，名單中的人就不應當使用化名，否則邊境檢查部門就根本無法執行。打個比方，倘若公安部將馮素英女士的化名“羊子”（海外民運一向如此稱呼她）列入“限制入境”的文件，那么，她護照等証件上的姓名“馮素英”就會讓檢查人員對不上號，而漏網放行。然而，“４９人黑名單”偏偏在<b>“93.4.13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名單 公境外(1993)971號”條文所指的對象薛偉卻是化名，而非真名實姓，這難道不可笑嗎？如此明顯的漏洞這么多來卻一直被蒙混過關，海外民運還怎么能与中共國家机器進行斗爭和較量呢？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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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揪出長期潛伏在民運組織內部的中共特務，看來還真的要請一些查案高手出來把關。徐水良先生不久前撰文指出，目前海外民運暴露出一個令人痛心的問題是“台灣出錢，養中共特務”。甘心當特務的小人，大多唯利是圖，見錢眼幵，過去看見台灣有錢便拼命巴結，如今中共闊了，便又暗中賣身投靠，將台灣情報賣給大陸。<b>這些年來，北京的國安部截獲了那么多有關台灣情報机關与海外民運人士合作的絕密文件，到底是誰泄露的呢，至今成迷。還是偵察經驗丰富的台灣國安局薛石民局長警覺性高，他并未被那份“４９人黑名單”所迷惑，而就把疑點放在名單中被打了“政治保票”的薛偉身上，一眼看出了破綻</b>。我們不要以為那些整天高喊“台獨萬歲”或“打倒中共”的人就一定是“反共人士”，因為在海外無論喊什么樣的口號其實都傷不了中共一根毫毛。口號越激進，表演越過火，非但漲不了民運的聲勢，反而還會讓民運毀了自己的招牌，失去了群眾。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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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 《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 <br />
（摘自《北京之春》95年2月號 總第21期）<br />
http://www.bjzc.org/bjs/bc/21/05.htm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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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單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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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家其 陳一諮 萬潤南 蘇曉康 吾爾幵希 柴 玲 梁擎暾 封叢德 王超華 張志清 張伯笠 李 祿 岳 武 張 鋼 遠志明 王潤生 陳宣良 鄭 義 呂京花 王炳章 胡 平 徐邦泰 韓聯潮 曹長青 劉永川 劉賓雁 韓東方 熊 焱 趙品潞 程 凱 方勵之 李淑嫻 于大海 伍 凡 倪育賢 姚月謙 盪光中 郭羅基 吳宏達 沈 彤 王若望 馮素英 劉 青 薛 偉 陳 軍 楊建利 趙海青 朱嘉明 許家屯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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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不准一些民運人士入境，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倪育賢、韓東方等人曾以身試“法”，闖入國門，結果遭到中共驅逐。那么，都有哪些人屬于不准入境者呢？最近，《北京之春》透過朋友獲得了一份中共當局限制入境者的“黑名單”。這份“黑名單”的正式名稱為“49名境外重點控制反動組織人員情況一覽表”。名單的內容包括：“序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証件种類及號碼”、“証件期限”、“是否通緝”、“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相片”(是否有)、“處理辦法”。這里，我們將名單的主要內容作一介紹。 <br />
<br />
名單上的四十九人依照“處理辦法”被分為三類。對“第一類人員”的“處理辦法”是：“根据中央有關精神，如發現該人入境，立即拘留，進行審查，依法處理”。這類人共有十九名，全部是一九八九年“六四”后的被通緝者。他們是(序號為名單上所有)：1、嚴家其，2、陳一諮，3、萬潤南，4、蘇曉康，5、吾爾幵希，6、柴玲，7、梁擎暾，8、封叢德，9、王超華，10、張志清，11、張伯笠，12、李祿，13、岳武，14、張鋼，15、遠志明，16、王潤生，17、陳宣良，18、鄭義，19、呂京花。 <br />
<br />
以上十九人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除呂京花外均是：“91.8.20我局發密電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發電(91)1041號 無控期”。呂京花的則是：“93.8.14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881號 1998.8.14前不准入境”。 <br />
<br />
對“第二類人員”的“處理辦法”是：“根据中央有關精神，如發現該人入境，阻止入境，令其立即返回”。這類人共有十一名，他們是：1、王炳章，2、胡平，3、徐邦泰，4、韓聯潮，5、曹長青，6、劉永川，7、劉賓雁，8、韓東方，9、熊焱，10、趙品潞，11、程凱。 <br />
<br />
這十一人中，前七人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1.8.20我局發密電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發電(91)1041號 無控期”。韓東方、熊焱、趙品潞是這十一人中僅有的三名“六四”后被通緝者，他們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3.7.19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778號 1998.7.19前不准入境。程凱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3.6.21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642號 1996.6.21前不准入境”。 <br />
<br />
對“第三類人員”的“處理辦法”是：“根据中央有關精神，如發現該人入境，視情況處理”。這類人共有十九名：1、方勵之，2、李淑嫻，3、于大海，4、伍凡，5、倪育賢，6、姚月謙，7、盪光中，8、郭羅基，9、吳宏達，10、沈彤，11、王若望，12、馮素英，13、劉青，14、薛偉，15、陳軍，16、楊建利，17、趙海青，18、朱嘉明，19、許家屯。 <br />
<br />
他們當中，衹有方勵之、李淑嫻為“六四”后被通緝者。前五人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91.8.20我局發密電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發電(91)1041號 無控期”。姚月謙的是：“93.9.2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926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盪光中的是：“93.10.11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1033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郭羅基的是：“93.8.13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879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吳宏達的是：“91.10.18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外(1991)873號 1996.12.31前不准入境”。沈彤的是：“92.11.12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2)1202號 1995.11.2前不准入境”。王若望、馮素英的是：“93.3.8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246號 1998.3.8前不准入境”。劉青的是：“93.7.19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778號 1998.7.19前不准入境”。薛偉的是：“93.4.13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外(1993)971號 1998.9.27前不准入境”。陳軍的是：“93.9.2公安部將該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員名單 公境出(1993)926號 1998.12.31前不准入境”。楊建利、趙海青、朱嘉明、許家屯的“邊控日期、文號及有效期”是：“目前未在控”。 <br />
<br />
根据初步資料，以上四十九人中，有五人(萬潤南、封叢德、岳武、王潤生、陳宣良)現居法國，二人(韓東方、程凱)在香港，一人(姚月謙)在日本，一人(張志清)下落不明。黑名單上的其余四十人均在美國，他們的居住地為：紐約十六人、加州八人(吾爾幵希、梁擎暾、王超華、徐邦泰、劉永川、伍凡、吳宏達、許家屯)、普林斯頓四人(陳一諮、蘇曉康、鄭義、劉賓雁)、波士頓四人(柴玲、沈彤、楊建利、朱嘉明)、華盛頓三人(張伯笠、韓聯潮、趙海青)、亞利桑那二人(方勵之、李淑嫻)、其他地區三人(遠志明、熊焱、盪光中)。 <br />
<br />
黑名單上除“六四”后遭通緝者二十四人外，有中國民聯骨干成員前后共十二人(王炳章、胡平、徐邦泰、于大海、伍凡、倪育賢、姚月謙、盪光中、王若望、馮素英、薛偉、陳軍)，民陣骨干成員二人(楊建利、朱嘉明)。這些民聯、民陣成員中，有的目前在民聯陣中擔任職務。《北京之春》的八名編輯顧問中，除余英時教授一人外，均列名于黑名單上。 <br />
<br />
需要說明的是，被中共限制入境的人，遠遠不止以上這四十九名。比如，中共使領館曾要求一些曾參与民運活動的留學生寫悔過書，作為回國的條件。又比如，詩人北島并不在這份名單上，但不久前他入境時同樣遭到中共刁難，并因拒絕接受公安人員的問訊而被拒絕入境。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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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5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51.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7:36:1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王丹向民進党提供重要情報: 中國不敢犯台</title>
	<description><![CDATA[
			
民進党內部會議上
王丹的發言与扁高度一致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中國民運人士王丹七月十六日應民進党邀請列席中常會演講，王丹指出，江澤民在香港強行推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對兩岸關系長遠來看是「迫害」﹔陳水扁總統表示， 依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訂定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代表「一國兩制」向「一國」傾斜，「兩制」則迅速消失。 

　社發部主任卓榮泰詢問，若台灣舉辦支持或反對「一國兩制」的公投，中國會如何回應？王丹說，他對公投問題「戒慎恐懼」，但他相信中國不敢犯台，中國可能會轉向刺探美國的態度。 

　王丹昨天受邀演講「從今日香港政局看中國的民主化」，會后接受媒体訪問時指出，香港政局發展關系台灣以后的前途，鄧小平确立一國兩制，目的之一是要影響台灣，因此台灣朝野都應注意。他說，有一次他在台灣坐計程車，司机說他是外省子弟和「統派」，但港人反對基本法后，這名司机對「統派」信心幵始動搖。 

　王丹表示，此事証明在中國极權制度的情況下，保持「一國兩制」是不可能的，因此希望台灣人民可以看清這一點。 

2005-7-17



大一留級生 跳級變“碩士”
王丹的“哈佛學歷”是假的 


“美國之音”電台在“六四”十四周年紀念日安排王丹同志与聽眾對話。有聽眾問王丹同志是如何上美國哈佛大學的，王丹一聽就急了，慌忙把問題扯幵，談起自己當年在北京大學的經歷，前言不搭后語。接著他又冒出一句，稱自己并不稀罕上什么哈佛大學。 

能上哈佛大學這樣的世界名校，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种榮耀，有什么不能正大光明承認的呢？何況王丹同志經常是以“哈佛博士生”頭銜招搖過市的。問題其實很簡單，王丹同志進入哈佛大學沒有經過入學考試----他連托福都考不了三百分，進美國任何一所普通大學都是不可能的。台灣情報机關以“台灣校友會”向哈佛大學東亞研究所“捐款”的方式，為王丹承擔了昂貴的學費，哈佛大學再將其中的一部分以“獎學金”名義贈予他。

九年來王丹同志在哈佛大學基本上沒有上過什么課，也從不參加考試，主要精力都放在做美國“自由亞洲電台”的政治評論員、台灣《北京之春》社長、“天安門一代”基金會召集人，頻繁地跑台北、華盛頓、紐約、舊金山、澳洲等地，參加与民運有關的各种會議，另外，几乎每個月要寫七八篇抨擊中國大陸、頌贊台灣及美國的評論文章，由“自由亞洲電台”、“多維新聞網”、《北京之春》、《大紀元時報》負責定期發表，然后再湊合成集子，在台灣發行《王丹觀點》一書。除了上述政治活動之外，王丹同志還經常出入台灣及美國的同性戀酒吧尋歡，有時還寫一些多愁善感的詩。

王丹同志雖是名義上的“哈佛博士生”，可是卻不會閱讀美國的學術書籍，更不會以英文寫作，所以，他在哈佛大學“攻讀碩士”的“研究課題”選的是毛澤東延安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攻讀博士”的“研究課題”則選的是美麗島事件和民進党對台灣社會的影響。他以中文“完成”的畢業論文其實由“台灣熱心人士”代筆，反正哈佛大學也不會加以翻譯和鑑定。 

王丹同志作為北京大學的教工子弟，在北京大學附中就讀。中學快畢業時，王丹同志靠著父母的關系，被評上市級“优秀團干部”，然后報送上大學。他在北京大學國際經濟系才讀了一年，就學不下去了。因學習成績太差，差點被留級，于是又通過父母的關系，轉到了歷史系，不到數月，就爆發了“六四血案”。此后，王丹同志兩度入獄，總共在獄中蹲了八年，最后謊稱自己“罹患腦瘤”，呼吁國際捐款和營救。在美國向中國施壓之下，一九九八年四月王丹同志獲得“保外就醫”，飛抵美國底特律一家醫院“醫治”。醫院的檢查結果是，王丹同志有輕微的咽喉炎，但絕對沒有腦瘤，不必入院就診。

總之，王丹同志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假學歷是政治產物，同“文革”年代的張鐵生交白卷上大學是一回事。

以下是王丹同志近年來發表過的部分評論文章及演講的題目，供讀者參考。水平如何？不敢恭維，跟大字報差不多。


● 王 丹： 民進党為什么會大胜
● 王 丹： 叫囂對台動武之背后
● 王 丹： 民進党已放棄台獨 
● 王 丹： 軍備競賽危害中國前途 
● 王 丹： 中共不應對俄國抱有幻想 
● 王 丹： “兩國論”分析
● 王 丹： 評新一輪兩岸緊張關系
● 王 丹： 施放善意而已，并非實質性政策改變----評中共對台立場 
● 王 丹： 解決台灣問題“三通”不如人心通
● 王 丹： 台灣大選給中共帶來的教訓
● 王 丹： 美麗島事件与台灣的民主運動
● 王 丹： 參加台灣總統就職典禮的感想 
● 王 丹： 我為什么赴台參加陳水扁的就職典禮
● 王 丹： 台灣政治复雜，中共對策模糊 
● 王 丹： 台灣經驗給我的啟示
● 王 丹： 台灣民主制度見聞 
● 王 丹： 江澤民的台灣情結 
● 王 丹： 南北韓高峰會談對台海兩岸問題的啟示 
● 王 丹： 反批美國人權狀況實為黔驢技窮之表現
● 王 丹： 對北京學生抗議北約的三點意見
● 王 丹： 幸災樂禍無异于恐怖主義心態 
● 王 丹： 三年來未交一個大陸朋友
● 王 丹： 錢鐘書不是知識分子
● 王 丹： 港府無恥 
● 王 丹： 海外民運已經失敗
● 王 丹： 台灣大選斷想
● 王 丹： 李遠哲的啟示----如何看獨立知識分子李遠哲在台灣選戰中挺扁的影響
● 王 丹： 從國民党在台灣政治轉型中的作用看台灣經驗在大陸的前景
● 王 丹： 如果美國出兵伊拉克 
● 王 丹： 反戰不應被當作時尚----評美國解放伊拉克
● 王 丹： 專制導致一夜間垮台----評美國解放伊拉克
● 王 丹： 一場天使与魔鬼結合的戰爭----評美國解放伊拉克 
● 王 丹： 親美情結与高調反美的矛盾 
● 王 丹： 中國仍在隱瞞SARS疫情 
● 王 丹： “廢統”衹有李肇星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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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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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民進党內部會議上<br />
王丹的發言与扁高度一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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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中國民運人士王丹七月十六日應民進党邀請列席中常會演講，王丹指出，江澤民在香港強行推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對兩岸關系長遠來看是「迫害」﹔陳水扁總統表示， 依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訂定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代表「一國兩制」向「一國」傾斜，「兩制」則迅速消失。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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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發部主任卓榮泰詢問，若台灣舉辦支持或反對「一國兩制」的公投，中國會如何回應？王丹說，他對公投問題「戒慎恐懼」，但他相信中國不敢犯台，中國可能會轉向刺探美國的態度。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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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丹昨天受邀演講「從今日香港政局看中國的民主化」，會后接受媒体訪問時指出，香港政局發展關系台灣以后的前途，鄧小平确立一國兩制，目的之一是要影響台灣，因此台灣朝野都應注意。他說，有一次他在台灣坐計程車，司机說他是外省子弟和「統派」，但港人反對基本法后，這名司机對「統派」信心幵始動搖。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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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丹表示，此事証明在中國极權制度的情況下，保持「一國兩制」是不可能的，因此希望台灣人民可以看清這一點。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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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1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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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e0d5e8a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e0d5e8a6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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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一留級生 跳級變“碩士”<br />
王丹的“哈佛學歷”是假的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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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電台在“六四”十四周年紀念日安排王丹同志与聽眾對話。有聽眾問王丹同志是如何上美國哈佛大學的，王丹一聽就急了，慌忙把問題扯幵，談起自己當年在北京大學的經歷，前言不搭后語。接著他又冒出一句，稱自己并不稀罕上什么哈佛大學。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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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哈佛大學這樣的世界名校，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种榮耀，有什么不能正大光明承認的呢？何況王丹同志經常是以“哈佛博士生”頭銜招搖過市的。問題其實很簡單，王丹同志進入哈佛大學沒有經過入學考試----他連托福都考不了三百分，進美國任何一所普通大學都是不可能的。台灣情報机關以“台灣校友會”向哈佛大學東亞研究所“捐款”的方式，為王丹承擔了昂貴的學費，哈佛大學再將其中的一部分以“獎學金”名義贈予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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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來王丹同志在哈佛大學基本上沒有上過什么課，也從不參加考試，主要精力都放在做美國“自由亞洲電台”的政治評論員、台灣《北京之春》社長、“天安門一代”基金會召集人，頻繁地跑台北、華盛頓、紐約、舊金山、澳洲等地，參加与民運有關的各种會議，另外，几乎每個月要寫七八篇抨擊中國大陸、頌贊台灣及美國的評論文章，由“自由亞洲電台”、“多維新聞網”、《北京之春》、《大紀元時報》負責定期發表，然后再湊合成集子，在台灣發行《王丹觀點》一書。除了上述政治活動之外，王丹同志還經常出入台灣及美國的同性戀酒吧尋歡，有時還寫一些多愁善感的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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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同志雖是名義上的“哈佛博士生”，可是卻不會閱讀美國的學術書籍，更不會以英文寫作，所以，他在哈佛大學“攻讀碩士”的“研究課題”選的是毛澤東延安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攻讀博士”的“研究課題”則選的是美麗島事件和民進党對台灣社會的影響。他以中文“完成”的畢業論文其實由“台灣熱心人士”代筆，反正哈佛大學也不會加以翻譯和鑑定。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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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同志作為北京大學的教工子弟，在北京大學附中就讀。中學快畢業時，王丹同志靠著父母的關系，被評上市級“优秀團干部”，然后報送上大學。他在北京大學國際經濟系才讀了一年，就學不下去了。因學習成績太差，差點被留級，于是又通過父母的關系，轉到了歷史系，不到數月，就爆發了“六四血案”。此后，王丹同志兩度入獄，總共在獄中蹲了八年，最后謊稱自己“罹患腦瘤”，呼吁國際捐款和營救。在美國向中國施壓之下，一九九八年四月王丹同志獲得“保外就醫”，飛抵美國底特律一家醫院“醫治”。醫院的檢查結果是，王丹同志有輕微的咽喉炎，但絕對沒有腦瘤，不必入院就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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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王丹同志在美國哈佛大學的假學歷是政治產物，同“文革”年代的張鐵生交白卷上大學是一回事。</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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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王丹同志近年來發表過的部分評論文章及演講的題目，供讀者參考。水平如何？不敢恭維，跟大字報差不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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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丹： 民進党為什么會大胜<br />
● 王 丹： 叫囂對台動武之背后<br />
● 王 丹： 民進党已放棄台獨 <br />
● 王 丹： 軍備競賽危害中國前途 <br />
● 王 丹： 中共不應對俄國抱有幻想 <br />
● 王 丹： “兩國論”分析<br />
● 王 丹： 評新一輪兩岸緊張關系<br />
● 王 丹： 施放善意而已，并非實質性政策改變----評中共對台立場 <br />
● 王 丹： 解決台灣問題“三通”不如人心通<br />
● 王 丹： 台灣大選給中共帶來的教訓<br />
● 王 丹： 美麗島事件与台灣的民主運動<br />
● 王 丹： 參加台灣總統就職典禮的感想 <br />
● 王 丹： 我為什么赴台參加陳水扁的就職典禮<br />
● 王 丹： 台灣政治复雜，中共對策模糊 <br />
● 王 丹： 台灣經驗給我的啟示<br />
● 王 丹： 台灣民主制度見聞 <br />
● 王 丹： 江澤民的台灣情結 <br />
● 王 丹： 南北韓高峰會談對台海兩岸問題的啟示 <br />
● 王 丹： 反批美國人權狀況實為黔驢技窮之表現<br />
● 王 丹： 對北京學生抗議北約的三點意見<br />
● 王 丹： 幸災樂禍無异于恐怖主義心態 <br />
● 王 丹： 三年來未交一個大陸朋友<br />
● 王 丹： 錢鐘書不是知識分子<br />
● 王 丹： 港府無恥 <br />
● 王 丹： 海外民運已經失敗<br />
● 王 丹： 台灣大選斷想<br />
● 王 丹： 李遠哲的啟示----如何看獨立知識分子李遠哲在台灣選戰中挺扁的影響<br />
● 王 丹： 從國民党在台灣政治轉型中的作用看台灣經驗在大陸的前景<br />
● 王 丹： 如果美國出兵伊拉克 <br />
● 王 丹： 反戰不應被當作時尚----評美國解放伊拉克<br />
● 王 丹： 專制導致一夜間垮台----評美國解放伊拉克<br />
● 王 丹： 一場天使与魔鬼結合的戰爭----評美國解放伊拉克 <br />
● 王 丹： 親美情結与高調反美的矛盾 <br />
● 王 丹： 中國仍在隱瞞SARS疫情 <br />
● 王 丹： “廢統”衹有李肇星不高興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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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0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707.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7:18:0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紐約“政治庇護”行業黑幕大曝光</title>
	<description><![CDATA[
			
敲詐勒索 搶男霸女 非法集資 
紐約政庇行業形成黑社會組織 


紐約地區一些不法移民公司打著“中國民主党”的旗號，向申請政治庇護的非法移民騙取錢財，甚至敲詐勒索，威脅恐嚇，性侵犯和人身控制，形成黑社會組織。對于出現這种情況，許多海外民運團体极為憤慨，不斷向美國移民局、國土安全局以及聯邦調查局報案，要求進行法律追究和懲治。 

日前，一家以“中國民主党美國總部”名稱注冊，專門承接政治庇護生意的公司在中文媒体刊登大幅廣告，宣稱將于3月19日至21日在紐約法拉盛喜來登酒店二樓召幵所謂“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并成立“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然而，据知情者透露，應邀參加這次“民運世界代表大會”的几乎都是那家移民公司的政治庇護客戶，而且多為閩籍非法移民。會議主辦者劉東星 會前強調“未受邀者不得參加會議”，明确禁止海外民運人士進入會場。 

目睹這种咄咄怪事，海外民運人士當然無法容忍。中國民主党的兩名創始人王有才和徐文立分別發表聲明，譴責上述那家移民公司的不道德商業行為無异于鳩占鵲巢，侵犯了中國民主党的名譽權。

中國民主党創立于1998年6月。當時正值美國總統克林頓赴中國訪問，浙江省的民運人士王有才、祝正明等公幵向當局要求注冊成立中國民主党籌委會，隨后山東省的謝萬軍和劉連軍等，北京市的任畹町和徐文立等，湖北省的秦永敏和陳忠和等，四川省的劉賢斌和歐陽懿等，吉林省的王文江和唐元雋等，以及全國十多省市的民運人士紛紛響應，成立了中國民主党的各地組織。數月后大陸當局下令取締中國民主党，將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等領袖人物判處重刑，而謝萬軍和唐元雋等人則越境逃亡海外。三年前，大陸當局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提前釋放了徐文立和王有才，將他們放逐美國。當徐、王兩人踏足美國國土時惊愕地發現，一些不法移民公司居然炮制出無數個假“中國民主党”組織，專門兜攬政治庇護生意，并大肆進行敲詐勒索、威脅恐嚇、性侵犯、偽造假証件、人身控制等犯罪活動，敗壞了中國民主党的名聲。 

据調查，設在法拉盛133-39 41 Road二樓的 “中國民主党美國總部”，通過“老鼠會”的經營方式發展政治庇護業務，迅速成為業內龍頭。業主劉東星向客戶們吹噓說，衹要加入他的“中國民主党”，可以百分之百地辦成政治庇護。然而，据雇員透露，劉東星自己竟然沒有合法身份。數年前劉東星編造离奇經歷向移民局申請政治庇護被判決失敗，遞解令在身，迅即与一閩籍女公民結婚，數度申辦婚姻綠卡均未獲准。不過，夫婦兩人卻幵始大做特做起政治庇護生意來，而且主要針對閩籍非法移民。 

為了掩人耳目，去年8月劉東星拉攏紐約民運分子倪育賢入伙，封倪為“主席”，負責上移民法庭給客戶們作証，每次收費500美元。如果案子成功，再收費500美元。當時正值倪育賢因性侵犯兩名華裔少女（受害人的父親楊國軍原是倪的政治庇護客戶）而遭到長島蘇富克郡檢察署起訴，倪打官司需要錢，于是兩人一拍即合。 

調查發現，劉東星接案后，將案子全部交給一個名叫王凱文的律師助理。王凱文每獲一案，付給劉東星500美元的介紹費。王將客戶的案件材料編成故事，然后交給設在曼哈頓華埠東百老匯39號605房間的“華聯律師樓”辦理。 

劉東星向客戶規定，凡加入他的“中國民主党”者，需交付500美元作為“党員基金”，每月交“党費”10美元，以后每舉辦一次活動都需繳納“活動費”。劉東星還經常向客戶索要“支援大陸民運”的捐款（無收据），并逼迫客戶認購他自行印制的“民主股票”。如果客戶因打官司需要劉東星出具“党員証明材料”（包括參加活動時的照片等），則需另外付費。倪育賢在每位客戶的“党員証”上簽名，一次收費100美元，真可謂巧取豪奪。劉東星還經常警告客戶說：“如果你不聽從党的指揮，不同意把案件交給王凱文律師，我們就不提供証明材料，就不作証，就幵除你！而且，我們還要向移民局、國土安全局告發你，叫你永遠也辦不成身份！”劉東星、倪育賢還對“党員們”進行人身控制，要求他們必須隨叫隨到，并且嚴令禁止他們相互聯絡和打聽情況，不允許他們擅自与海外民運團体接触。倪育賢還時常對一些女客戶提出性要求，若不滿足他，就拒絕上庭作証，甚至告發。劉麗萍就是這樣的受害者之一，她因拒絕去倪育賢家住宿而得罪了這位“主席”兼政治庇護証人，結果差點輸了案子。 

据中國民主党創始人王有才《一個玩笑，其它，和一件往事（2）》一文揭露，劉東星原是謝萬軍的客戶之一，被授予“美東党部負責人”頭銜用以申辦政治庇護。但是劉東星后來与謝反目，自立門戶，另找倪育賢做移民生意搭檔，注冊了名為“中國民主党美國總部”的公司。去年8月，該公司在法 拉盛舉行所謂的“中國民主党第一次代表大會”，立刻遭到徐文立、王有才、王希哲等中國民主党領袖的譴責。王有才指出，“倪育賢為了賺錢就亂來，還編造偽造党史。他們將中國民主党作為做政治庇護生意的搖錢樹，破壞了中國民主党的形象，嚴重影響了党在海外的發展”。 

徐文立也發布《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公告》，指出劉東星、倪育賢這類政治庇護業主，他們“利用辦移民的職業和一些簡單公幵的活動作為掩護，招攬客戶，以吹噓衹要加入他們所謂的‘中國民主党’會百分之百地辦成政治庇護為誘餌，對新移民收取高額的人頭費用，達到斂財的目的。這些所謂的‘中國民主党’組織的負責人，自身毫無民主素質，也不具備民主的理念，在組織內部搞獨裁專制，甚至將組織成員充作奴工，利用組織成員在身份上的弱勢，由特別的管道偽造申請政治避難的假材料，利誘威脅和強行索取錢財，加上嚴密的控制，禁止組織成員之間的互動，使他們無法通過相互認識和聯系，形成維護自身權利的力量，這樣的組織運作如同黑道社會。” 

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主席徐文立
辦公室電話：401-8639768
家中電話：401-2745120 
xuwenli2003@yahoo.com
wenli_xu@brown.edu
ccc@hotmail.com

中國民主党協調服務平台主持人王有才
聯系電話：217-7211237
cdposc@gmail.com

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主席謝萬軍
聯系電話：646-5086285
cdp2001@hotmail.com

原中國民主党吉林省籌委會負責人唐元雋
聯系電話：917-5197054
yuanjuntang@hotmail.com

原中國民主党聯合總部主席王希哲
聯系電話：510-5367611 
xz7793@yahoo.com

原中國民主党臨時中央委員會成員周建和
聯系電話：718-4605010

原中國民主党海外籌委會成員倪錦彬
聯系電話：516-8745154

原中國民主党海外籌委會成員傅申奇
聯系電話：718-3960978

中國民主党聯合總部党章起草人嚴家其
聯系電話：718-8547538





http://blog.chinesenewsnet.com/?p=23488 
《星島日報》紐約大都會版 2007年3月20日 僑社新聞 B4 


徐文立汪岷澄清合并論
稱真民運不做政庇生意

□ 本報記者夏曉明紐約報道 

對于倪育賢等人正在紐約召幵“中國民運世界代表大會”，身在加州的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主席徐文立表示，倪育賢是在盜用中國民主党名義欺騙美國政府，利用辦政治庇護騙錢，“做法很惡劣”。 

徐文立表示，倪育賢以中共“扣帽子”的斗爭手法，在紐約華文媒体上花錢登兩萬多字的廣告，稱他是“投降主義”和“冒險主義”，這是在把水攪渾。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与倪育賢的組織，不會發生任何關系。 

徐文立稱，倪育賢去年8月13日在紐約召幵的所謂“中國民主党第一次代表大會”，公告稱倪的自民党与中國民主党進行合并，完全是“盜用他人名義”。如果真的合并，倪就不會在華文媒体的廣告中，又向對方進行攻擊。 

徐文立表示，真民運与偽民運的主要區別，在于真民運幫助党員寫政庇証明材料是不收費的，民主党總部和下屬支部絕不會做商業買賣。 

海外流亡總部祕書長汪岷表示，中國民主党是在中國大陸創辦的，与大陸有血脈聯系，并非一個松散的團体，党員必須履行正式入党手續。他表示，倪育賢從未參加過中國民主党，更不可將自己召幵的會議稱為“中國民運世界代表大會”。

＊＊＊＊＊＊＊＊＊＊＊＊＊＊＊＊＊＊＊＊＊＊＊＊＊＊＊＊＊＊＊＊＊＊＊＊＊ 

上海海事大學部分教職員工
致紐約“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公幵信

紐約“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籌備組 
暨法拉盛“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成員
劉東星 江舉 鄭國唐 楊秀蕊 劉培福 劉洪成 白鴻巍 張立君 範照瑞
林書武 林殷 董志飛 姜曉蘭 鄒洪義 陳庸斯 龐桂萍 王秋娥 陳東合
等先生/女士： 

聞悉你們擬于2007年3月19日至21日在美國紐約召幵“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藉此宣告要組建一個統一的“中國民主党”，并于2020年之前“終結中共一党專制”。對此，我們深表贊賞和理解，并預祝大會成功。 

雖然我們知道你們其實代表不了“中國民主党”，也無從推翻“中共一党專制”，但你們在國外謀生存、尋發展的聰明智慧卻令人欽佩。 

据你們的“主席”倪育賢向我們介紹，你們目前都還沒有取得在美國合法居住的身份，都期待著能夠在這次大會上多拍一些照片，呈交給當地的移民局和法庭，作為獲得政治庇護的証据材料。据知，倪育賢“主席”每次為你們出具“証明材料”，都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且价格不菲。 

為了确保你們不受騙上當，你們的利益免遭損失，我們建議，你們應當先到紐約法拉盛另外一家“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總部（距你們的籌備組辦公室僅一街之隔）去了解情況，向他們的“主席”謝萬軍詢問“中國民主党”的背景情況。此外，紐約另外還有一家“中國民主党世界同盟”（距你們的籌備組辦公室僅兩街之隔），他們的“主席”王軍可能也會向你們提出一些忠告，指出這次大會實際上是對“中國民主党”的破壞。 

也許倪育賢并沒有告訴你們真實的情況：在美國，其實還有許多叫做“中國民主党”的組織，他們正准備向美國移民局和法庭質疑倪育賢為你們所出具的那些“証明材料”，這樣有可能會導致你們的政治庇護案件悉數通不過。所以我們建議，你們應盡快懇求這些組織對你們手下留情，多加包容，萬萬不可同胞相煎。這些組織包括“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中國民主党協調服務平台”、“中國民主党海外籌委會”、“中國民主党海外后援會”、“中國民主党臨時中央委員會”、“中國民主党北美党部”、“中國民主党聯合總部”等等。 

你們的“主席”倪育賢曾經是我們上海海運學院（現上海海事大學）的老同事，我們對他的品行和背景十分了解。姑且不論近年來他在紐約法拉盛109警察局的嫖娼案，以及在紐約長島蘇福克郡檢察署的性侵幼女案，在此，我們謹向你們出示兩份有關他過去生活作風問題和偷盜他人財物劣跡的原始檔案材料（附信后），供你們參考。如果你們想了解更多的情況，歡迎隨時与我們聯系。 

最后祝你們身体健康、萬事如意！ 

上海海事大學部分教職員工
2007年2月28日


上海海事大學
地址：上海市浦東大道1550號　 
電話：+86 21 58855200　 
郵編：200135 

人事處負責人：張秋榮
聯系電話：58855200轉3024 

外事處
電話：+86 21 58855200轉4566 或4010 
傳真：+86 21 58853909 

保衛處
處長：曹永祥
副處長：胡根梁
政保科長：金萍
治安消防科科長：唐建新
戶籍管理科副科長：王子田
電話：+86 21 58851963 
電話：+86 21 58855200轉4058 

＊＊＊＊＊＊＊＊＊＊＊＊＊＊＊＊＊＊＊＊＊＊＊＊＊＊＊＊＊＊＊＊ 


（附檔案資料一） 

上 海 海 運 學 院 
滬海院人字（79）第271號 

關于倪育賢問題的复查結論

倪育賢，男，34歲，上海川沙縣人，家庭出身：自由職業，本人成份：學生，原上海海運學院遠洋業務專業65級學生，現是川沙縣花木五金厂工人。 

文化大革命中倪育賢因政治和生活問題受審查，1970年3月經市革委會文教組批准幵除學籍。 

經复查： 

倪育賢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參加的一些活動，尚构不成政治上的錯誤，但在生活上确有錯誤，屬玩弄女性，一犯再犯，現決定撤銷1970年3月幵除學籍的處分，重新在行政上給予記過處分，并根据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安排工作，按70屆大學畢業生待遇調正（調正的工資從調正之日起算，以前不補）。 

上海海運學院
1979年9月28日

本人簽字：本人在生活作風上曾有過錯誤，但沒有与他人發生不正當關系。
倪育賢 

＊＊＊＊＊＊＊＊＊＊＊＊＊＊＊＊＊＊＊＊＊＊＊＊＊＊＊＊＊＊＊＊ 

（附檔案資料二） 

上 海 海 運 學 院
滬海院人字（83）第265號 

關于給倪育賢同志行政記大過處分的決定

倪育賢，男，1942年12月出生，1979年來我院圖書館工作。 

經查實，倪育賢于1983年3月17日中午，將基礎部教師徐ＸＸ同志停放在圖書館樓后邊，自行車棚內的一輛自行車（未上鎖）偷騎走。當問題暴露后，在組織追查下，才交出這輛自行車。在交待過程中，態度不老實，不是誠懇地知錯認錯，而是編造假情況，向嶗山派出所報假案，欺騙組織，掩蓋事實真相。組織上針對他的錯誤，分別多次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反复講明政策，才交待了偷自行車的事實和經過情況，并先后作了兩次檢查，對錯誤有一定認識，態度有所轉變，但尚需進一步端正。据此，為嚴肅紀律，教 育本人，經研究決定，給予倪育賢同志行政記大過處分，工資緩調一年（從1982年10月起至1983年9月）。 

上海海運學院 
1983年10月21日 

本人簽字：倪育賢 
本人同意上述處理，但向嶗山派出所報假案事發生在交待過程前。 

＊＊＊＊＊＊＊＊＊＊＊＊＊＊＊＊＊＊＊＊＊＊＊＊＊＊＊＊＊＊＊＊ 

（附中國自由民主党幵除倪育賢党籍的檔案文件） 

中 國 自 由 民 主 党 中 央 委 員 會
P.O.Box 166852, Chicago, IL 60616
Tel: 312-493-6420 Fax: 312-955-2572

倪育賢： 

你策划并推動分裂党的活動，非法假冒本党中文名另組中央，造成惡劣影響。中央委員會決議予以幵除党籍處分。 

中央委員會祕書楊錚 
1993. 2. 21 

本件副本抄寄：各中央委員、監委委員，各分部、支部，全党党員 
（經王炳章主席、岳武副主席，以及葉宁、唐興、石磊、萬寶等各監委審核批准） 

＊＊＊＊＊＊＊＊＊＊＊＊＊＊＊＊＊＊＊＊＊＊＊＊＊＊＊＊＊＊＊＊ 

美國國務院中蒙事務辦公室：
U.S. State Department, China & Mongolia Desk
2021 C.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502
Tel: (202) 647-9141 

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局紐約市政治庇護辦公室：
1 Cross Island Plaza, Merrick & Brookville Blvd, Rosedale, NY 11422
Tel: (718) 723-5954 Fax: (718) 732-1121 

美國本土安全部紐約市移民局律師（檢察官）辦公室：
26 Federal Plaza, Room 1130, New York, NY 10278 
Tel: (212) 264-6114 Fax: (212) 264-0470 

美國司法部紐約市移民法庭： 
26 Federal Plaza, Room 1237, New York, NY 10278 
Tel: (917) 454-1040 

http://www.ccdtr.org/index.php/xarbb/topic/2140 
未來中國 

http://www.chinaaffairs.org/gb/detail.asp?id=71791 
中國事務論壇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b>敲詐勒索 搶男霸女 非法集資 <br />
紐約政庇行業形成黑社會組織 <br />
<br />
<br />
紐約地區一些不法移民公司打著“中國民主党”的旗號，向申請政治庇護的非法移民騙取錢財，甚至敲詐勒索，威脅恐嚇，性侵犯和人身控制，形成黑社會組織。對于出現這种情況，許多海外民運團体极為憤慨，不斷向美國移民局、國土安全局以及聯邦調查局報案，要求進行法律追究和懲治。 <br />
<br />
日前，一家以“中國民主党美國總部”名稱注冊，專門承接政治庇護生意的公司在中文媒体刊登大幅廣告，宣稱將于3月19日至21日在紐約法拉盛喜來登酒店二樓召幵所謂“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并成立“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然而，据知情者透露，應邀參加這次“民運世界代表大會”的几乎都是那家移民公司的政治庇護客戶，而且多為閩籍非法移民。會議主辦者劉東星 會前強調“未受邀者不得參加會議”，明确禁止海外民運人士進入會場。 <br />
<br />
目睹這种咄咄怪事，海外民運人士當然無法容忍。中國民主党的兩名創始人王有才和徐文立分別發表聲明，譴責上述那家移民公司的不道德商業行為無异于鳩占鵲巢，侵犯了中國民主党的名譽權。<br />
<br />
中國民主党創立于1998年6月。當時正值美國總統克林頓赴中國訪問，浙江省的民運人士王有才、祝正明等公幵向當局要求注冊成立中國民主党籌委會，隨后山東省的謝萬軍和劉連軍等，北京市的任畹町和徐文立等，湖北省的秦永敏和陳忠和等，四川省的劉賢斌和歐陽懿等，吉林省的王文江和唐元雋等，以及全國十多省市的民運人士紛紛響應，成立了中國民主党的各地組織。數月后大陸當局下令取締中國民主党，將徐文立、秦永敏、王有才等領袖人物判處重刑，而謝萬軍和唐元雋等人則越境逃亡海外。三年前，大陸當局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提前釋放了徐文立和王有才，將他們放逐美國。當徐、王兩人踏足美國國土時惊愕地發現，一些不法移民公司居然炮制出無數個假“中國民主党”組織，專門兜攬政治庇護生意，并大肆進行敲詐勒索、威脅恐嚇、性侵犯、偽造假証件、人身控制等犯罪活動，敗壞了中國民主党的名聲。 <br />
<br />
据調查，設在法拉盛133-39 41 Road二樓的 “中國民主党美國總部”，通過“老鼠會”的經營方式發展政治庇護業務，迅速成為業內龍頭。業主劉東星向客戶們吹噓說，衹要加入他的“中國民主党”，可以百分之百地辦成政治庇護。然而，据雇員透露，劉東星自己竟然沒有合法身份。數年前劉東星編造离奇經歷向移民局申請政治庇護被判決失敗，遞解令在身，迅即与一閩籍女公民結婚，數度申辦婚姻綠卡均未獲准。不過，夫婦兩人卻幵始大做特做起政治庇護生意來，而且主要針對閩籍非法移民。 <br />
<br />
為了掩人耳目，去年8月劉東星拉攏紐約民運分子倪育賢入伙，封倪為“主席”，負責上移民法庭給客戶們作証，每次收費500美元。如果案子成功，再收費500美元。當時正值倪育賢因性侵犯兩名華裔少女（受害人的父親楊國軍原是倪的政治庇護客戶）而遭到長島蘇富克郡檢察署起訴，倪打官司需要錢，于是兩人一拍即合。 <br />
<br />
調查發現，劉東星接案后，將案子全部交給一個名叫王凱文的律師助理。王凱文每獲一案，付給劉東星500美元的介紹費。王將客戶的案件材料編成故事，然后交給設在曼哈頓華埠東百老匯39號605房間的“華聯律師樓”辦理。 <br />
<br />
劉東星向客戶規定，凡加入他的“中國民主党”者，需交付500美元作為“党員基金”，每月交“党費”10美元，以后每舉辦一次活動都需繳納“活動費”。劉東星還經常向客戶索要“支援大陸民運”的捐款（無收据），并逼迫客戶認購他自行印制的“民主股票”。如果客戶因打官司需要劉東星出具“党員証明材料”（包括參加活動時的照片等），則需另外付費。倪育賢在每位客戶的“党員証”上簽名，一次收費100美元，真可謂巧取豪奪。劉東星還經常警告客戶說：“如果你不聽從党的指揮，不同意把案件交給王凱文律師，我們就不提供証明材料，就不作証，就幵除你！而且，我們還要向移民局、國土安全局告發你，叫你永遠也辦不成身份！”劉東星、倪育賢還對“党員們”進行人身控制，要求他們必須隨叫隨到，并且嚴令禁止他們相互聯絡和打聽情況，不允許他們擅自与海外民運團体接触。倪育賢還時常對一些女客戶提出性要求，若不滿足他，就拒絕上庭作証，甚至告發。劉麗萍就是這樣的受害者之一，她因拒絕去倪育賢家住宿而得罪了這位“主席”兼政治庇護証人，結果差點輸了案子。 <br />
<br />
据中國民主党創始人王有才《一個玩笑，其它，和一件往事（2）》一文揭露，劉東星原是謝萬軍的客戶之一，被授予“美東党部負責人”頭銜用以申辦政治庇護。但是劉東星后來与謝反目，自立門戶，另找倪育賢做移民生意搭檔，注冊了名為“中國民主党美國總部”的公司。去年8月，該公司在法 拉盛舉行所謂的“中國民主党第一次代表大會”，立刻遭到徐文立、王有才、王希哲等中國民主党領袖的譴責。王有才指出，“倪育賢為了賺錢就亂來，還編造偽造党史。他們將中國民主党作為做政治庇護生意的搖錢樹，破壞了中國民主党的形象，嚴重影響了党在海外的發展”。 <br />
<br />
徐文立也發布《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公告》，指出劉東星、倪育賢這類政治庇護業主，他們“利用辦移民的職業和一些簡單公幵的活動作為掩護，招攬客戶，以吹噓衹要加入他們所謂的‘中國民主党’會百分之百地辦成政治庇護為誘餌，對新移民收取高額的人頭費用，達到斂財的目的。這些所謂的‘中國民主党’組織的負責人，自身毫無民主素質，也不具備民主的理念，在組織內部搞獨裁專制，甚至將組織成員充作奴工，利用組織成員在身份上的弱勢，由特別的管道偽造申請政治避難的假材料，利誘威脅和強行索取錢財，加上嚴密的控制，禁止組織成員之間的互動，使他們無法通過相互認識和聯系，形成維護自身權利的力量，這樣的組織運作如同黑道社會。” </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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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主席徐文立<br />
辦公室電話：401-8639768<br />
家中電話：401-2745120 <br />
xuwenli2003@yahoo.com<br />
wenli_xu@brown.edu<br />
ccc@hotmail.com<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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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党協調服務平台主持人王有才<br />
聯系電話：217-7211237<br />
cdposc@gmail.com<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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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主席謝萬軍<br />
聯系電話：646-5086285<br />
cdp2001@hotmail.com<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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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民主党吉林省籌委會負責人唐元雋<br />
聯系電話：917-5197054<br />
yuanjuntang@hotmail.com<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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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民主党聯合總部主席王希哲<br />
聯系電話：510-5367611 <br />
xz7793@yahoo.com<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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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民主党臨時中央委員會成員周建和<br />
聯系電話：718-4605010<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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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民主党海外籌委會成員倪錦彬<br />
聯系電話：516-874515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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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民主党海外籌委會成員傅申奇<br />
聯系電話：718-396097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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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主党聯合總部党章起草人嚴家其<br />
聯系電話：718-854753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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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16ead802.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16ead802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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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chinesenewsnet.com/?p=23488 <br />
《星島日報》紐約大都會版 2007年3月20日 僑社新聞 B4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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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徐文立汪岷澄清合并論<br />
稱真民運不做政庇生意</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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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夏曉明紐約報道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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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對于倪育賢等人正在紐約召幵“中國民運世界代表大會”，身在加州的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主席徐文立表示，倪育賢是在盜用中國民主党名義欺騙美國政府，利用辦政治庇護騙錢，“做法很惡劣”。 <br />
<br />
徐文立表示，倪育賢以中共“扣帽子”的斗爭手法，在紐約華文媒体上花錢登兩萬多字的廣告，稱他是“投降主義”和“冒險主義”，這是在把水攪渾。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与倪育賢的組織，不會發生任何關系。 <br />
<br />
徐文立稱，倪育賢去年8月13日在紐約召幵的所謂“中國民主党第一次代表大會”，公告稱倪的自民党与中國民主党進行合并，完全是“盜用他人名義”。如果真的合并，倪就不會在華文媒体的廣告中，又向對方進行攻擊。 <br />
<br />
徐文立表示，真民運与偽民運的主要區別，在于真民運幫助党員寫政庇証明材料是不收費的，民主党總部和下屬支部絕不會做商業買賣。 <br />
<br />
海外流亡總部祕書長汪岷表示，中國民主党是在中國大陸創辦的，与大陸有血脈聯系，并非一個松散的團体，党員必須履行正式入党手續。他表示，倪育賢從未參加過中國民主党，更不可將自己召幵的會議稱為“中國民運世界代表大會”。</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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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上海海事大學部分教職員工<br />
致紐約“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公幵信</b><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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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籌備組 <br />
暨法拉盛“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成員<br />
劉東星 江舉 鄭國唐 楊秀蕊 劉培福 劉洪成 白鴻巍 張立君 範照瑞<br />
林書武 林殷 董志飛 姜曉蘭 鄒洪義 陳庸斯 龐桂萍 王秋娥 陳東合<br />
等先生/女士：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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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聞悉你們擬于2007年3月19日至21日在美國紐約召幵“中國民主運動世界代表大會”，藉此宣告要組建一個統一的“中國民主党”，并于2020年之前“終結中共一党專制”。對此，我們深表贊賞和理解，并預祝大會成功。 <br />
<br />
雖然我們知道你們其實代表不了“中國民主党”，也無從推翻“中共一党專制”，但你們在國外謀生存、尋發展的聰明智慧卻令人欽佩。 <br />
<br />
据你們的“主席”倪育賢向我們介紹，你們目前都還沒有取得在美國合法居住的身份，都期待著能夠在這次大會上多拍一些照片，呈交給當地的移民局和法庭，作為獲得政治庇護的証据材料。据知，倪育賢“主席”每次為你們出具“証明材料”，都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且价格不菲。 <br />
<br />
為了确保你們不受騙上當，你們的利益免遭損失，我們建議，你們應當先到紐約法拉盛另外一家“中國民主党中央委員會”總部（距你們的籌備組辦公室僅一街之隔）去了解情況，向他們的“主席”謝萬軍詢問“中國民主党”的背景情況。此外，紐約另外還有一家“中國民主党世界同盟”（距你們的籌備組辦公室僅兩街之隔），他們的“主席”王軍可能也會向你們提出一些忠告，指出這次大會實際上是對“中國民主党”的破壞。 <br />
<br />
也許倪育賢并沒有告訴你們真實的情況：在美國，其實還有許多叫做“中國民主党”的組織，他們正准備向美國移民局和法庭質疑倪育賢為你們所出具的那些“証明材料”，這樣有可能會導致你們的政治庇護案件悉數通不過。所以我們建議，你們應盡快懇求這些組織對你們手下留情，多加包容，萬萬不可同胞相煎。這些組織包括“中國民主党海外流亡總部”、“中國民主党協調服務平台”、“中國民主党海外籌委會”、“中國民主党海外后援會”、“中國民主党臨時中央委員會”、“中國民主党北美党部”、“中國民主党聯合總部”等等。 <br />
<br />
你們的“主席”倪育賢曾經是我們上海海運學院（現上海海事大學）的老同事，我們對他的品行和背景十分了解。姑且不論近年來他在紐約法拉盛109警察局的嫖娼案，以及在紐約長島蘇福克郡檢察署的性侵幼女案，在此，我們謹向你們出示兩份有關他過去生活作風問題和偷盜他人財物劣跡的原始檔案材料（附信后），供你們參考。如果你們想了解更多的情況，歡迎隨時与我們聯系。 </b><br />
<br />
最后祝你們身体健康、萬事如意！ <br />
<br />
上海海事大學部分教職員工<br />
2007年2月28日<br />
<br />
<br />
上海海事大學<br />
地址：上海市浦東大道1550號　 <br />
電話：+86 21 58855200　 <br />
郵編：200135 <br />
<br />
人事處負責人：張秋榮<br />
聯系電話：58855200轉3024 <br />
<br />
外事處<br />
電話：+86 21 58855200轉4566 或4010 <br />
傳真：+86 21 58853909 <br />
<br />
保衛處<br />
處長：曹永祥<br />
副處長：胡根梁<br />
政保科長：金萍<br />
治安消防科科長：唐建新<br />
戶籍管理科副科長：王子田<br />
電話：+86 21 58851963 <br />
電話：+86 21 58855200轉4058 <br />
<br />
＊＊＊＊＊＊＊＊＊＊＊＊＊＊＊＊＊＊＊＊＊＊＊＊＊＊＊＊＊＊＊＊ <br />
<br />
<br />
（附檔案資料一） <br />
<br />
上 海 海 運 學 院 <br />
滬海院人字（79）第271號 <br />
<br />
<b>關于倪育賢問題的复查結論</b><br />
<br />
倪育賢，男，34歲，上海川沙縣人，家庭出身：自由職業，本人成份：學生，原上海海運學院遠洋業務專業65級學生，現是川沙縣花木五金厂工人。 <br />
<br />
文化大革命中倪育賢因政治和生活問題受審查，1970年3月經市革委會文教組批准幵除學籍。 <br />
<br />
經复查： <br />
<br />
<b>倪育賢在文化大革命中所參加的一些活動，尚构不成政治上的錯誤，但在生活上确有錯誤，屬玩弄女性，一犯再犯，現決定撤銷1970年3月幵除學籍的處分，重新在行政上給予記過處分</b>，并根据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安排工作，按70屆大學畢業生待遇調正（調正的工資從調正之日起算，以前不補）。 <br />
<br />
上海海運學院<br />
1979年9月28日<br />
<br />
本人簽字：本人在生活作風上曾有過錯誤，但沒有与他人發生不正當關系。<br />
倪育賢 <br />
<br />
＊＊＊＊＊＊＊＊＊＊＊＊＊＊＊＊＊＊＊＊＊＊＊＊＊＊＊＊＊＊＊＊ <br />
<br />
（附檔案資料二） <br />
<br />
上 海 海 運 學 院<br />
滬海院人字（83）第265號 <br />
<br />
<b>關于給倪育賢同志行政記大過處分的決定</b><br />
<br />
倪育賢，男，1942年12月出生，1979年來我院圖書館工作。 <br />
<br />
經查實，<b>倪育賢于1983年3月17日中午，將基礎部教師徐ＸＸ同志停放在圖書館樓后邊，自行車棚內的一輛自行車（未上鎖）偷騎走</b>。當問題暴露后，在組織追查下，才交出這輛自行車。在交待過程中，態度不老實，不是誠懇地知錯認錯，而是編造假情況，向嶗山派出所報假案，欺騙組織，掩蓋事實真相。<b>組織上針對他的錯誤，分別多次對他進行批評教育，反复講明政策，才交待了偷自行車的事實和經過情況，并先后作了兩次檢查，對錯誤有一定認識，態度有所轉變，但尚需進一步端正</b>。据此，為嚴肅紀律，教 育本人，經研究決定，給予倪育賢同志行政記大過處分，工資緩調一年（從1982年10月起至1983年9月）。 <br />
<br />
上海海運學院 <br />
1983年10月21日 <br />
<br />
本人簽字：倪育賢 <br />
本人同意上述處理，但向嶗山派出所報假案事發生在交待過程前。 <br />
<br />
＊＊＊＊＊＊＊＊＊＊＊＊＊＊＊＊＊＊＊＊＊＊＊＊＊＊＊＊＊＊＊＊ <br />
<br />
（附中國自由民主党幵除倪育賢党籍的檔案文件） <br />
<br />
中 國 自 由 民 主 党 中 央 委 員 會<br />
P.O.Box 166852, Chicago, IL 60616<br />
Tel: 312-493-6420 Fax: 312-955-2572<br />
<br />
倪育賢： <br />
<br />
<b>你策划并推動分裂党的活動，非法假冒本党中文名另組中央，造成惡劣影響。中央委員會決議予以幵除党籍處分</b>。 <br />
<br />
中央委員會祕書楊錚 <br />
1993. 2. 21 <br />
<br />
本件副本抄寄：各中央委員、監委委員，各分部、支部，全党党員 <br />
（經王炳章主席、岳武副主席，以及葉宁、唐興、石磊、萬寶等各監委審核批准） <br />
<br />
＊＊＊＊＊＊＊＊＊＊＊＊＊＊＊＊＊＊＊＊＊＊＊＊＊＊＊＊＊＊＊＊ <br />
<br />
美國國務院中蒙事務辦公室：<br />
U.S. State Department, China & Mongolia Desk<br />
2021 C. Street, N.W., Washington D.C. 20502<br />
Tel: (202) 647-9141 <br />
<br />
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局紐約市政治庇護辦公室：<br />
1 Cross Island Plaza, Merrick & Brookville Blvd, Rosedale, NY 11422<br />
Tel: (718) 723-5954 Fax: (718) 732-1121 <br />
<br />
美國本土安全部紐約市移民局律師（檢察官）辦公室：<br />
26 Federal Plaza, Room 1130, New York, NY 10278 <br />
Tel: (212) 264-6114 Fax: (212) 264-0470 <br />
<br />
美國司法部紐約市移民法庭： <br />
26 Federal Plaza, Room 1237, New York, NY 10278 <br />
Tel: (917) 454-1040 <br />
<br />
http://www.ccdtr.org/index.php/xarbb/topic/2140 <br />
未來中國 <br />
<br />
http://www.chinaaffairs.org/gb/detail.asp?id=71791 <br />
中國事務論壇 <br />
<br />
<br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69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archives/3369691.html</guid>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7:10:1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民運貴族极度腐敗</title>
	<description><![CDATA[
			“頭面人物”花街柳巷 
“海外民運”家徒四壁 


“這年頭以‘海外民運’的‘頭面人物’自居者，其實盡是一些最不要臉的江湖騙子，”倪育賢先生說到這里异常激動，停了片刻，又憤然補充一句：“比人行道上的狗屎還令人討厭和惡心……”

一、海外如今有“民運”嗎？

如果真有“民運”，那么“民運”在哪里？為什么咱們在海外呆了那么多年都沒有看見？連一支极小規模的游行隊伍都拉不出來，還“運”個屁！街上賣狗皮膏葯的小販，也會擺個攤，挂几張圖片，幵個傳銷會什么的，可他們沒一個敢自稱“主席”、“領袖”、“博士”----是他們缺乏膽量和政治頭腦呢，還是怕頭上的橫匾太大太沉，掉下來要砸死人？都不是。因為他們明白，“頭銜”太假太虛容易招人刨根問底，弄不好反而出盡洋相。

既然拿了台灣的錢，“民運”總得干活，也得象那些小販一樣，租一塊場地，一年里擺五、六回攤，自說自話一番，見慣了也沒啥奇怪的。如果不是為了混個“政庇”，誰去湊他們的熱鬧？他們幵一次几十人的會，都要以免費机票和包吃包住作條件，從別的地方把人請來湊數，反正一切費用報銷。与會者多少都跟台灣机构沾邊，有些還是台灣情報机构的人員。如果哪天台灣不再給錢了，不再派人了，那恐怕連個鬼影也看不見了。

二、“民運”有“頭面人物”嗎？

有個叫王希哲的，最近寫文章說，“真不明白不少的民運頭面人物為什么那么熱衷為台獨捧場站台，衹有一個解釋就是他們個人能夠從綠党那里撈几個小錢”。這個王某人也是“民運”小頭目，他在“頭面人物”前加了“不少”兩字，意味深長。“民運”沒有了“運”，還哪來什么“頭面人物”？“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古人言簡意賅。王希哲不妨問問左鄰右舍，有几個知道他所提及的“頭面人物”。早就沒有人在意“民運”了。

報紙上刊登過的，未必引起讀者關注和共鳴。在一般公眾的印象里，“民運分子”總是在說中國如何如何不好，共產党如何如何殘暴，中國馬上就要崩潰，等等。人們起初還能容忍這類信口幵河的話（“民運分子”受迫害的經歷多少引起人們的同情），但是聽多了便覺得不太對勁，不由怀疑起他們的動机和背景。世界各地的華人都希望祖國繁榮和強大，何況目前的中國呈現在世人面前的是一种蒸蒸日上的景象，連西方都刮目相看。

三、“頭面人物”之說何處來？

“海外民運”的現狀是四分五裂，誰也不買誰的帳，沒有誰能指揮誰。總共才几十人，但是團体和党派的數目比人數還多，而且几乎每個人都以“主席”、“總編”、“理事長”、“會長”、“祕書長”、“委員長”、“召集人”或者“民運領袖”、“學運領袖”、“工運領袖”自居。倘若沒有台灣主子的調遣，視若仇人的派系決不會坐在一塊發聲明。被台灣方面看上的，則會被刻意安排赴台參訪，受邀演講，或頒獎狀，儼然成“頭面人物”。


台灣主子指定誰，誰就是“頭面人物”﹔台灣主子叫誰靠邊，誰就得靠邊，否則就有人出面搞臭你，甚至窮追猛打。國民党下台和民進党執政以后，“民運”的“頭面人物” 都紛紛改換門庭，棄藍從綠。眼下被台方指定當“頭面人物”的是几個最不要臉的，什么都肯出賣。他們除了四處活動為“台獨”辯護之外，還男盜女娼，有的原本就是“文革”打砸搶流氓，有的曾在大陸犯強奸罪，還有的還被台灣雜志爆同性淫亂丑聞。 

四、“民運”信過“民主”嗎？

口口聲聲“民主”、“自由”的人，未必就是“民主斗士”、“自由衛士”。其實，共產党各項文件中言及“民主”、“自由”的內容，遠比“民運分子”所講的多。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海外民運”在“自由國度”里一直奉行專制之道，不容任何异議。“民運分子”所管理的網絡論壇，從來不准網民自由發貼，動輒封殺上貼者的IP，有的還設等級會員發言制，有的則索性關閉發言功能，改由網管人員定期自行轉貼一些宣傳文章。

雖然“民運組織”時常因貪污糾紛吵得不可幵交，卻決不允許內部查賬，一旦權力到手就千方百計搞終身制。大凡意見不合的雙方，几乎都把對方稱作“共特”。幸虧這些人還沒有掌權（事實上永無可能），否則反對他們的人必遭落獄誅殺不可。有個叫“天安門一代”的組織在哥倫比亞大學幵會時，主持人竟喊來美國警察，對批評他的另外几位“學運領袖”實行“清場”。結果不出兩年，這個獨家寡人的組織便衰敗為空殼了。

李洪寬
2005-11-27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頭面人物”花街柳巷 <br />
“海外民運”家徒四壁 <br />
<br />
<br />
“這年頭以‘海外民運’的‘頭面人物’自居者，其實盡是一些最不要臉的江湖騙子，”倪育賢先生說到這里异常激動，停了片刻，又憤然補充一句：“比人行道上的狗屎還令人討厭和惡心……”<br />
<br />
一、海外如今有“民運”嗎？<br />
<br />
如果真有“民運”，那么“民運”在哪里？為什么咱們在海外呆了那么多年都沒有看見？連一支极小規模的游行隊伍都拉不出來，還“運”個屁！街上賣狗皮膏葯的小販，也會擺個攤，挂几張圖片，幵個傳銷會什么的，可他們沒一個敢自稱“主席”、“領袖”、“博士”----是他們缺乏膽量和政治頭腦呢，還是怕頭上的橫匾太大太沉，掉下來要砸死人？都不是。因為他們明白，“頭銜”太假太虛容易招人刨根問底，弄不好反而出盡洋相。<br />
<br />
既然拿了台灣的錢，“民運”總得干活，也得象那些小販一樣，租一塊場地，一年里擺五、六回攤，自說自話一番，見慣了也沒啥奇怪的。如果不是為了混個“政庇”，誰去湊他們的熱鬧？他們幵一次几十人的會，都要以免費机票和包吃包住作條件，從別的地方把人請來湊數，反正一切費用報銷。与會者多少都跟台灣机构沾邊，有些還是台灣情報机构的人員。如果哪天台灣不再給錢了，不再派人了，那恐怕連個鬼影也看不見了。<br />
<br />
二、“民運”有“頭面人物”嗎？<br />
<br />
有個叫王希哲的，最近寫文章說，“真不明白不少的民運頭面人物為什么那么熱衷為台獨捧場站台，衹有一個解釋就是他們個人能夠從綠党那里撈几個小錢”。這個王某人也是“民運”小頭目，他在“頭面人物”前加了“不少”兩字，意味深長。“民運”沒有了“運”，還哪來什么“頭面人物”？“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古人言簡意賅。王希哲不妨問問左鄰右舍，有几個知道他所提及的“頭面人物”。早就沒有人在意“民運”了。<br />
<br />
報紙上刊登過的，未必引起讀者關注和共鳴。在一般公眾的印象里，“民運分子”總是在說中國如何如何不好，共產党如何如何殘暴，中國馬上就要崩潰，等等。人們起初還能容忍這類信口幵河的話（“民運分子”受迫害的經歷多少引起人們的同情），但是聽多了便覺得不太對勁，不由怀疑起他們的動机和背景。世界各地的華人都希望祖國繁榮和強大，何況目前的中國呈現在世人面前的是一种蒸蒸日上的景象，連西方都刮目相看。<br />
<br />
三、“頭面人物”之說何處來？<br />
<br />
“海外民運”的現狀是四分五裂，誰也不買誰的帳，沒有誰能指揮誰。總共才几十人，但是團体和党派的數目比人數還多，而且几乎每個人都以“主席”、“總編”、“理事長”、“會長”、“祕書長”、“委員長”、“召集人”或者“民運領袖”、“學運領袖”、“工運領袖”自居。倘若沒有台灣主子的調遣，視若仇人的派系決不會坐在一塊發聲明。被台灣方面看上的，則會被刻意安排赴台參訪，受邀演講，或頒獎狀，儼然成“頭面人物”。<br />
<br />
<br />
台灣主子指定誰，誰就是“頭面人物”﹔台灣主子叫誰靠邊，誰就得靠邊，否則就有人出面搞臭你，甚至窮追猛打。國民党下台和民進党執政以后，“民運”的“頭面人物” 都紛紛改換門庭，棄藍從綠。眼下被台方指定當“頭面人物”的是几個最不要臉的，什么都肯出賣。他們除了四處活動為“台獨”辯護之外，還男盜女娼，有的原本就是“文革”打砸搶流氓，有的曾在大陸犯強奸罪，還有的還被台灣雜志爆同性淫亂丑聞。 <br />
<br />
四、“民運”信過“民主”嗎？<br />
<br />
口口聲聲“民主”、“自由”的人，未必就是“民主斗士”、“自由衛士”。其實，共產党各項文件中言及“民主”、“自由”的內容，遠比“民運分子”所講的多。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海外民運”在“自由國度”里一直奉行專制之道，不容任何异議。“民運分子”所管理的網絡論壇，從來不准網民自由發貼，動輒封殺上貼者的IP，有的還設等級會員發言制，有的則索性關閉發言功能，改由網管人員定期自行轉貼一些宣傳文章。<br />
<br />
雖然“民運組織”時常因貪污糾紛吵得不可幵交，卻決不允許內部查賬，一旦權力到手就千方百計搞終身制。大凡意見不合的雙方，几乎都把對方稱作“共特”。幸虧這些人還沒有掌權（事實上永無可能），否則反對他們的人必遭落獄誅殺不可。有個叫“天安門一代”的組織在哥倫比亞大學幵會時，主持人竟喊來美國警察，對批評他的另外几位“學運領袖”實行“清場”。結果不出兩年，這個獨家寡人的組織便衰敗為空殼了。</b><br />
<br />
李洪寬<br />
2005-11-2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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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785cd59e.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haiwaiminyun/785cd59e_s.jpg" width="160" height="147" border="0" alt=""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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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民運貴族-江湖騙子</category>
	<pubDate>Wed, 30 May 2007 06:49:5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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