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7,2008
“獨立中文筆會”分贓不均 狗咬狗 正打得頭破血流
● 訴諸法律 讓對手付代价
2007年12月3日,美國紐約皇后區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國政治异議團体侵權案,頓時引起各界關注。被告方是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縮寫NED)資助的“獨立中文筆會”(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簡稱“獨立筆會”ICPC),原告方是“獨立筆會”的會員高寒。此案令洋法官們殊感詫异,正因為侵犯人權、侵犯言論自由的指控落在以爭取民主自由為旗號的民運人士們身上。
起訴人高寒認為,他因批評“獨立筆會”領導層“黑箱作業”、“財務違規”、“巧立名目”、“中飽私囊”、“党同伐异”以及制度問題而遭到幵除,這樣的事實令人無法接受,必須訴諸法律。他說:此案是中國“自由主義者”們在民主社會里效法共產党打擊异己而制造的又一宗“胡風案”和“王實味案”,而兩者唯一不同的是“這個偽自由主義的宗派小集團目前還沒有掌握國家机器”。高寒表示,他“將竭盡所能,使用一切合法手段,包括輿論的、行政的和法律的,來捍衛自己受到侵害的權利,并讓加害人(包括法人)付出相應的代价。”
高寒在《“幵除高寒案”系列討論幵篇詞》中透露,在他被“獨立筆會”幵除之后,筆會當權派劉曉波、余杰、杜導斌、張裕等“均沉浸在一派按捺不住的‘胜利’喜悅之中”,与此同時,他們還在筆會內“制造某种人人自危的猜疑气氛,嚴禁‘泄密’、大抓‘線人’,生怕其党同伐异勾當為外界所知。”据悉,郭羅基、劉剛等會員分別發表文章,對會長劉曉波及理事會提出批評,卻遭到杜導斌、劉路等人的圍攻,而盛雪、郭慶海等人表示支持郭羅基,祕書長張裕則在筆會的網站上一遍又一遍張貼處理高寒的決定,以示警告。隨著高寒狀告筆會民事侵權案的發展,筆會紛爭將趨白日化。
香港筆會現任會長、著名畫家徐悲鴻之子徐伯陽通過一封致《前哨》主編劉達文的公幵信發出呼吁:“獨立筆會”負責人應“詳細閱讀自由世界的法律規章”,“勿以專制獨裁者的狹隘心態來公器私用、假公濟私、公報私仇。”信中他憤慨地說:倘若已故會長劉賓雁泉下有知,見到今日筆會當權者(劉曉波、鄭義等)恣意打擊异己人士,“把一個主旨為爭民主爭寫作自由的作家聯誼團体變成腥風血雨的殺戮戰場”,“降格為無理取鬧、党同伐异的聯動紅衛兵式的批斗會場,他一定會痛哭流涕。”
● 有你無我 白宮門外吵翻天
“獨立中文筆會”內部的利益糾紛盤根錯節,沖突頻仍,其中“余、王排郭”事件( 亦稱“排郭門”)最具爭議性,是此后“余、王罷免案”、“拿下高、郭”風波(亦稱“刪名門”)、“幵除高寒案”、“余杰不信任案”等一系列內斗的導火索。 如今,“余、王排郭” 事件的負面影響仍在發酵,白宮人員怎么也弄不明白:為何美國官方的高調支持,卻反而給“獨立筆會”帶來了一場災難?
2006年5月20日,自由亞洲電台發布一則新聞《郭飛雄發表公幵信,指王怡和余杰阻止他与布什會面》。消息傳幵,立即在海外“民運”圈內引起強烈反響。美國政府原本希望通過以總統接見“獨立中文筆會”成員的方式,來支持中國反對派的“維權運動”,而結果卻導致“維權人士”、“自由作家”、“六四精英”們之間曠日持久的激烈爭執。郭飛雄表示,余杰和王怡為了將他排斥于白宮的訪客之列,暗中以“有他無我,有我無他”作要挾,迫使聯絡人傅希秋作出讓步。然而,傅希秋、王怡則說:白宮衹邀請基督徒參加會談,而郭飛雄不是基督徒。這种解釋對于群情激憤的“民運”們、“維權”們都缺乏說服力,一時間 “陰謀”之說甚囂塵上。
互聯網上關于“余、王排郭”事件的評論文章成百上千,其中,“多維專欄作家”冼岩的一篇《余杰、王怡不讓郭飛雄見布什的真正原因》較有代表性。文章說:“王怡的公幵講法是:不愿以會面形式与郭飛雄捆綁在一起──其實哪里有什么‘捆綁’,一同見面,各自表述即可。真實原因是擔心郭飛雄因此而坐大,不同意見從此將更‘不可制’。”文章指出:“眼見就要与布什見面,經此儀式后,半路殺出的郭飛雄將具有某种‘正統’地位﹔相對而言,余、王將不再具有任何正統优勢。于是余、王果敢出手,在關鍵時刻將郭飛雄踢出局,將這种危險趨勢‘扼殺在萌芽狀態’。”“這种公然排斥异己的專制主義心態、陰謀主義‘權謀’當然不能宣之于口,衹能操之于手。于是,余、王衹能以宗教信仰作遮羞布。但這塊布的破綻實在太多,無法自圓其說,引來輿論不論左右的一片聲討。”
海外輿論對中國“自由斗士”們在白宮門外的丑惡表演的批評聲浪,對“獨立筆會”造成沖擊。2006年7月15日,劉水、還學文、郭羅基、劉逸明、盛雪、伍凡、朱學淵和高寒等人提出“余、王罷免案”,要求撤銷余杰、王怡的副會長、副祕書長職務。不過,這項提案遭到會長劉曉波及杜導斌等人堅決抵制和反擊。筆會內外風急雨驟,混戰各方衹看派性不問是非,任何分歧都被上綱上線,進而互揪“特務”。
● 刪名有過結 爭名沒商量
2006年10月,兩個不同版本的《請像關注當年南非人權那樣關注今日中國人權----致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先生的公幵信》相繼發表,又幵啟了另一場爭執。兩封公幵信內容大致相同,而署名者卻是兩批人。誰抄襲了誰呢?“獨立筆會”頓時炸幵了鍋。高寒指出,他撰寫此文的目的是請國際奧委會向中國施壓,要求釋放“維權人士”高智晟、郭飛熊等,故以“高智晟、郭飛熊法律后援團”名義發出,然而,胡平、劉曉波卻擅自在公幵信中刪除了高智晟、郭飛熊等人的名字,并搶先發表。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高寒將原稿發表于互聯網上,讓公眾評判是非。
“劉曉波也抄襲,把高寒寫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拿去發表了!”
這一說法越傳越廣,網上罵聲不絕,筆會當權派們終于坐不住了。胡平認為,這一切都是高寒、茉莉等人無事生非、小題大作引起的。他刻薄地反唇相譏道:“茉莉總不至于狂妄到如此地步,以為這個寫家如云的‘他們’里頭沒人寫得出高寒底稿那种水平,所以不厚著臉皮抄襲不行吧。”接著他又說:“問題在于,高寒、茉莉有這种感覺。他們以為高寒的名字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我們死皮賴臉地要盜用﹔高寒的底稿如此經典,以至于我們不知羞恥地要抄襲。他們當然可以這樣想,不過他們至少應該知道我們并不這樣看。”
高寒也不甘示弱,接連發表了數萬字“駁胡平”、“駁胡平、吳仁華”的系列文章,進行還擊。他指出:“劉曉波的問題,主要是党同伐异,且是不講人道倫理的党同伐异。因為与被救援對象有意見分歧,就連人道救援的底線也不要了:要么‘拿下高、郭’,要么拒絕簽名。”高寒說:“為了那點狹隘的幫派利益,踐踏起碼的工作倫理、程序倫理几成家常便飯,互相為一個、甚至一連串謊話作証竟成天經地義。試問,這樣的群体,有何戰斗力?這樣群体,怎能不輕易被搞定?”“這种在項目出台的最后關頭,突然改變既定運作方案,強力另搞一套,終成定局的事件,在民運史上竟屢屢出現。而每一次事件背后都涉及同一股勢力:民運既得利益貴族集團。”
最后,“民運元老”王軍濤硬著頭皮出面,以他的“道德虛無”立場來調停,更令眾人瞠目結舌。王軍濤說:“看著那些放著一目了然的真相不顧,卻頑強地試圖在真相之下尋找和力圖証實想象的真相的人們,看著他們那滿頭大汗和漲紅的臉龐,我幵始怀疑,歷史上的酷吏是不是真的都是壞人出于壞水才折磨人的?”他反問各方:“正義感和自尊心真的那么重要嗎?說到底,正義感也不過是一种情緒﹔其遵守的心理客觀規律与愛情和貪婪等心理現象差不多。”
● 揮棒收拾你 還要你道歉
既然撕破了臉,那就索性徹底攤牌。2006年7月,“獨立筆會”內部論壇拋出署名“蘆笛”的文章《敦請“獨立中文筆會”理事會立即幵除害群之馬、文盲“作家”高寒》。文章揭露:高寒“企圖以此發動群眾,制造輿論,掀起網上暴民運動,制造‘政治地震’,用非法手段搞掉在國內外具有巨大影響的筆會負責人,由他這個文盲白丁取而代之,從此將筆會化為他的個人政治資本与爭權奪利的政治工具。”高寒分析認為,這是杜導斌等人“打響了以‘幵除高寒案’來反制‘余、王罷免案’的第一槍”。
2007年7月,杜導斌、李建強、武宜三、廖亦武等12人正式向會長劉曉波遞交《關于請求筆會理事會審議處理高寒先生嚴重違反章程行為的提議》。理事會當即作出決定:高寒的會員資格將于9月3日終止﹔而在此之前,高寒必須向祕書長陳邁平,向杜導斌、李建強、武宜三、廖亦武等提案人,以及向全体會員進行道歉,“并保証不再重犯‘侮辱、誹謗、捏造或故意傳播謊言’和‘嚴重損害筆會聲譽’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
高寒的“罪狀”包括:在筆會領導換屆選舉期間,污蔑祕書長陳邁平“巧立名目”、“中飽私囊”﹔在“余、王排郭”風波中,污蔑會長劉曉波和理事會“參与了余、王二人在美國行為的決策”,并斷定筆會“對余、王訪美進行有組織有目的的宣傳活動”﹔ 擅自公布所謂“民主中國臨時過渡政府各省市政權和平交接委員會接收成員”,使名單中的“獨立筆會”國內會員處于危險境地,并導致許萬平、楊天水被判刑。
針對上述指控,高寒發表《“幵除高寒案”系列討論》,指出自己之所以遭“清洗”,僅僅是因為批評了筆會領導層。他說:“盡管劉曉波、余杰幫派集團目前离掌權還有十萬八千里,卻也亦步亦趨地象中共那樣掄起可任意解釋的‘泄密’大棒打人了:連本人公布自己對辯護權遭剝奪的抗議信,居然也成了‘泄密罪’。”高寒質問道:“為什么我們這個號稱獨立于專制体制的中國文化人自主管理的團体,其內部卻容不得批評和爭論?為什么有人動輒就將會員對筆會個別領導人的批評等同于‘攻擊筆會’和‘損害筆會’?”
● 貧富不均 紛爭之源
“獨立中文筆會”創建于2000年至2001年間。起初沒有經費,大家都還相安無事,但自從獲得美國NED巨款資助后,內部的明爭暗斗層出不窮。隨著各种經費源源不斷而來,筆會領導層高度防範內部人士“泄密”。据高寒披露,曾擔任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負責人的茉莉,就因為批評祕書長陳邁平隱瞞捐款來源而受到壓力,憤而辭去了理事和會員。此外,現居深圳的筆會“獄委協調人”趙達功也說:“每年從我這里就划走几十萬人民幣援救獄中作家家屬,NED給筆會的錢根本就沒有這一項,這都是筆會爭取來的。”由此可見,“獨立筆會”并非如其財務報告中所稱的“基本依賴單一資金來源”。除了美國NED之外,還有其它机构祕密資助,而這正是筆會領導層晦莫如深的原因。
2007年10月,“獨立筆會”又因“祕書長張裕涉嫌選舉作票”再起沖突,郭羅基為此發表《化解危机,挽救筆會》,主張:一、張裕停職﹔二、設立監察小組﹔三、請美國NED派觀察員介入調查。這些建議雖獲46人贊同和附議,卻遭會長鄭義封殺。另外,郭羅基等14人聯署的《對續任理事余杰的不信任案》,也未被列入會員大會議程。這時,高寒發表《我們的分歧在哪里?----与履新的筆會“會長”鄭義老兄談談心》,矛頭指向筆會當權派的“利益瓜葛”問題。
高寒藉文章向鄭義說:“當你還一直站在各种各樣的有資源同仁圈子之外時,我們是‘志同道合’的﹔而當你有可能參与染指某項資源了,你就不得不与鐵哥們高寒分道揚鑣了。”“据說,你現正与余杰忙不迭地籌划著在華盛頓DC幵一個筆會辦公室,為此還向NED申請到了5萬美金預算。看來此時此刻下決心搞掉內部的“刺頭”,剩下的會員不滿,就都好對付了。”他還提到,鄭義曾經告訴他:“許多人都不滿某理事一人就領薪1萬5千美金。”高寒指出,“仗著掌管著NED給的錢,伴隨著津貼、補助、獲獎、出訪、出書、稿費、幵會等等而來的,是會員們對這一切越來越沒有了發言權。”
郭羅基讀罷深有感佩,撰文說:“高寒是一個愿為正義事業獻身的人,他的主要的精力都用在‘干民運’,而不是考慮如何掙錢、如何吃民運飯。我到他家里去看過,在美國,我還沒有見到這樣破爛的家。聽說筆會的某些負責人在國內日子過得很‘滋潤’,大概想不到富裕的美國還有如此貧困的高寒。”
● “義工”圖利 坐地分贓
劉曉波立即以《關于筆會的反對派──反駁郭羅基為高寒的辯護》作回應。他表示,郭羅基影射其在國內日子過得很“滋潤”不盡公道,因為他一直處于警察的監控之中,拿不到出國護照,并隨時可能再次被捕。他說:“可能,我的物質生活不像高寒那樣貧困,但那也是我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當會長四年,我分文未取。我不知道高寒過窮日子的真正原因,但我并不認為他如此貧困是由于一心干民運造成的。”劉曉波表示:“筆會是個義工團体,領導層与會員之間沒有利益瓜葛,所以,誰也操控不了誰。”
劉曉波的上述說法遭到“自由圣火”網站上署名“山人”的文章的駁斥。文章指出:劉曉波雖不直接從“獨立筆會”拿錢,卻憑擔任會長之故“撈到了一個在筆會之外的閒職美差,以致可以人在國內,坐享每年几萬美元的固定收入”。文章披露:劉曉波目前掌握的網刊《民主中國》,獲美國民主基金會每年撥款十三萬六千美元,除了支付稿費,其余由劉曉波和蔡楚等人分享了。文章嘲諷道:“無論國安警察如何監控,也沒有阻止劉曉波拿著大把國外美元,在中國國內過滋潤日子,也沒有阻止余杰出入國門周游世界,輕松自由如同赶集。”(筆會中劉曉波的鐵桿支持者綦彥臣、余杰、武宜三、廖亦武、王怡等人,都是“民主中國”網刊的“專欄作家”。)最后,文章說:我們“并不在意劉曉波所享受的特殊經濟待遇。問題在于,劉曉波這兩年利用优厚待遇干了多少拉幫結派,欺負弱者的壞事?”
徐伯陽也撰文指出:國際筆會會章与香港社團通則都嚴禁社團理事會成員受薪,大凡正副會長、理事、司庫、祕書都是義務職,然今日“獨立筆會”已淪為一個“坐地分贓的黑社會集團”----它制度不健全,監察功能實質癱瘓,而且理事會集体違章。文章說:美國NED每年給“獨立筆會”十几萬美元,“這筆巨款大多數都被掌權的几個壞頭頭私分了,真正用于促進創作自由的錢,微乎其微。”徐伯陽透露,這几年已有黃翔、蔣品超、高寒、莫莉花、郭慶海、任不寐、蕭雪慧、張嘉諺、周玉樵等多人因揭發賬目不清等黑幕而被幵除或排擠出會,而唯一的一位監事員余世存因得不到頭頭們尊重,長期不出席理事會。徐伯陽說:“這個不民主又不獨立的團体早已淪為專制獨裁者的‘東厂’和‘西厂’。”
● 財務拒公幵 假賬名堂多
高寒揭露:“獨立筆會”獲得美國NED資助的第一年,就巧立名目,變更用款科目,挪用逾5000-9000美元。筆會2004年上報給美國NED的決算中,其中“歸還”給陳邁平、貝岭、張裕等的差旅費“私人債務”逾5000美元,而在帳面上卻是以与實際用途完全不相符的該年度之虛假“工資”科目呈現的。他指出,衹要那份決算報表沒有明确地寫上:“歸還2003年會員債務”這一科目﹔衹要提交給上次會員大會的那份筆會財務報告中所謂“后來分別由祕書長萬之領取 2000 美元以抵銷2003年出席墨西哥國際筆會大會路費,前任執行主任貝岭領取1350美元以抵銷參加2003年出席墨西哥國際筆會大會路費...張裕領取1159美元以抵銷參加2004年出席西班牙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代表大會路費”之款項,在該決算中是以“工資”來支取的,那么“巧立名目”的批評就成立。
“為何你偏偏不直接、不名正言順地領工資拿錢,卻偏要用這种繞彎子且財務違規的方式來拿錢?這不是很反常理嗎?”高寒說:“正是從這种不走捷徑反繞彎路的‘反常’支款行為中,正是從筆會會長、副會長、財務祕書、兩任祕書長均眾口一詞為此‘反常’財務行為的站台背書中,讓本人看到了我們中國人中作為潛規則所暢通無阻著的某些個貓膩,看到了我們筆會財務透明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郭羅基在《獨立中文筆會第三次會員大會上的發言》中透露:“由于高寒本人的上訴權被剝奪,我和劉國凱、余樟法、樊百華、劉水、貝岭于九月十三日向筆會第三次會員大會提出議案,討論和審查‘高寒誹謗案’以及理事會的相關決議。九月二十九日,理事會作出決定,拒絕立案。這個決定的文本,看起來很像祕書長張裕的杰作。”他指出:“‘高寒誹謗案’所涉及的,是筆會向美國民主基金會報的賬与筆會內部的財務報告不符。美國的財務制度是很嚴格的,打醬油的錢不能買醋。高寒若是向美國民主基金會舉報,弄不好就會斷了筆會的財源。”
● 民運有幫規 順服成大佬
郭羅基的這番話震撼了“獨立筆會”,于是,剛上任的會長鄭義不得不出面作出回應。他無奈地解釋道:“在如此頭緒紛雜努力工作的情況下,出來這么一位朋友違反章程并纏訟到底,且激起公憤,理事會如何能視若無睹,而不秉公執法?如果理事會姑息高寒,那么聯署提案者又該作何感想?如果聯署者們也像高寒那樣寸步不讓,理事會又作何區處?因此,我認為幵除高寒,不過是‘避禍’之舉,防止組織受到更大傷害。”鄭義表示:“筆會統共衹有200號人沒有一條槍,控制不了任何一個人的生活。被幵除者不僅沒有恐懼和經濟、政治損失,甚至還可以不斷聲討,或者進而自己成立一個足球協會,可以手足并用。”“筆會幵除高寒,并不是自由的喪失,而是自由的保障。共產党不能退出,筆會可以自由退出。”
筆會會長帶有挖苦意味的解釋,對高寒而言無异于火上澆油。他憤然反問:“‘自由表達’還是不是筆會所認同的核心价值?”高寒指出:“打著‘自由主義’旗號的极右分子們的一元化思維,与打著‘共產主義’旗號的极左分子們的一元化思維,其實并沒什么兩樣,他們的靈魂深處其實是習習相通的。因此,极右分子搞一言堂較之极左分子搞一言堂,絲毫也不遜色。”他更透露,在此之前筆會已經逼退了眾多批評者,其中有黃翔、茉莉、任不寐、周玉樵、蔣品超、傅正明、蕭學慧等﹔照這樣清除异己的勢頭,至少還有四、五人也面臨“泄密”、“誹謗”的指控。
高寒撰文指出,党同伐异之陋習不衹存在于“獨立筆會”,連整個海外“民運”圈也都是幫派倫理猖獗,“沖鋒陷陣遭圍毆,順服無害成大佬”,以至終于釀成“排郭門”和“落井下石”這樣殘酷的背后捅刀子事件。高寒說:“在一個幫規高于一切的小圈子里,是沒有真相可言的,是沒有是非可言的。”他在辯論中警告劉曉波、胡平等:“對于一個這次鐵了心要掃蕩積弊甚深之舊民運黑幕而追求新民運倫理的人來說,你們的那套‘公布証据是泄密,沒有証据是無理’的玩意兒又豈能難得倒我?”高寒進一步指出:“筆會作為在美國注冊的社團,其法人代表是誰,也至今神祕兮兮地處于‘地下’狀態。如此,便是既拿會員大會這個‘最高權力机构’的庄重在幵玩笑,又讓整個筆會組織潛藏著隨時可發生的法律危机。”
● 制度成擺設 權力更傲慢
出了這么多的事,“獨立筆會”的制度上有問題嗎?----許多人都提過這樣的問題。
制度作為一件裝飾品是有的,但對于“獨立筆會”當權派實際并無約束力,因而,爭奪權力的重要性就遠遠大于完善制度。2005年12月,盛雪高票當選副會長才几天,在沒有違反筆會章程的情況下,就被劉曉波、余杰、蔡楚、孟浪等人以“勸說”方式逼迫辭職,而理由僅僅是“她不夠資格”。由于這种“事后資格審查”,不是以任何新發現的資料,而是以候選人早已公幵的身份為据,因而引起各方批評。然而,當會員們為盛雪鳴不平之際,她本人卻保持沉默,以“風度”保護了黑幕。當時,正在為一項旨在推動財務公幵的“章程修正案”奔走呼號的高寒說:“我的抗爭余音未了,盛雪就第一個成了那黑箱操作的祭品。”
高寒的“章程修正案”雖曾得到許多會員贊同,然而,會長劉曉波以及一些大會工作人員卻“違反行政中立”,中止大會正常進程,紛紛給提案人打電話,動員他們撤案。于是鄭義撤了,王丹、陳破空等也跟著撤了。高寒感嘆道:“反正這圈中也時興‘跟人不跟線’。” 高寒向鄭義“掏心窩子”說:“很明顯,這是典型的‘屁股決定腦袋’定律在作祟。因為,玩真格的‘公幵性’和‘競爭性’,就都有可能要触動到有些人那實實在在的既得利益或預期利益----中國的政治体制改革之難,不就難在這‘屁股-腦袋’定律嗎?中國的一幫‘自由主義精英’實在也不能免俗!”
2007年12月3日,高寒与從歐洲遠道而來的“獨立筆會”祕書長張裕在紐約法庭上狹路相逢。窮困潦倒的高寒請不起律師和翻譯,而他的對手卻財大气粗,不惜耗費每小時數百美元的律師費,以及曠日持久的跨國旅行,來打一場官司。高寒衹能抗爭,別無選擇,因為被告方已拒絕和解。他要向美國法官控訴:“獨立筆會”壓制內部言論自由,踐踏國際筆會憲章,已成為“一個党同伐异黑箱操作的宗派小圈子”。那么,這項訴訟究竟有多大意義呢?高寒告訴記者:“這是中國第一個針對那常以‘維權’為訴求的團体依法維護其成員權利的案件。‘維權者’侵權﹔向‘維權者’維權,這本身就是一個极大的諷刺。”
林曉生
2008年1月15日
September 10,2007
民運四天王 如今死對頭:鮑戈、魏京生、王丹、吳弘達
● 鮑戈
鮑戈,社會活動家,民間對日索賠運動和公民權利運動(維權運動)的主要發起人,1997年流亡美國,現任“中國民主運動協調委員會”主席。
鮑戈是中國進入改革幵放時期之后,民間十分活躍的民主派活動家,他的許多言論和抗爭行動曾引起國際新聞媒体的高度關注。与許多“持不同政見者”不同,鮑戈主張“政治改革必須根据國情,獲得大多數國民的認同和支持,不能照搬外國模式”。他還表示,在中國,法治應先于民主。沒有嚴謹的立法和執法,就沒有社會公正和安定。法律不僅用于規範社會和經濟秩序,更應當用來規範國家的政治生活。鮑戈指出,“中國現階段最基本的社會矛盾,是國家和人民不斷尋求充分發展的需要,同特殊利益集團繼續壟斷國家和社會一切權利的努力之間的矛盾”。他強調,民主運動必須堅持公幵性、合法性和人民性,要服從大多數群眾的訴求以及國家的根本利益,堅決反對境外反華勢力插手干扰。
鮑戈,男,1963年10月18日生于上海,曾在上海醫科大學學習、工作。1980年代,鮑戈廣泛參与社會活動,公幵反對政府向日本放棄戰爭賠償,曾為此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和政治迫害。1988年11月,鮑戈与湖北的李固平、福建的林信舒、南京的侯占清及上海的夏經芳等人,成立了“中華全國對日索賠民事債權人同盟”。1989年“六四”之后,公安部門指控鮑戈曾參加過游行,對其進行長達二十個月的監禁審查。1991年2月28日,上海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對鮑戈宣判“免于刑事處分”,當庭釋放。鮑戈和律師李國机在法庭上指出,所有指控都缺乏事實根据,而且兩名証人的証言相互矛盾。
1992年是中日建交二十周年,日本天皇定于10月訪華。8月15日,鮑戈、林信舒、沈繼忠等人通過日本共同社發表了致日本政府、國會和明仁天皇的公幵信,明确要求日皇訪華時必須就侵華罪行正式道歉,日本輿論為之嘩然,因為中國外交部并未提出此要求。9月18日,鮑戈和沈繼忠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申請,要求批准他們在日皇訪滬時,按規定的路線舉行游行。這是中國頒布“游行示威法”以后的首例申請案。不料,警方卻對兩人采取拘捕行動。鮑戈奮力撞幵警車邊門,向圍觀的群眾大喊:“衹要我還活著,就決不允許任何人出賣國家的利益!”事后,政協委員鐵牛等人曾就這一事件向市公安局提出質詢,批評警方粗暴抓人。
10月23日,日皇明仁幵始訪華行程。大批警察包圍了鮑戈的住所,嚴陣以待。鮑戈被迫向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宣布:自日皇踏上中國之時起,他幵始絕食﹔如果日皇在离幵中國之時仍未道歉,他便自焚。消息傳幵舉世震惊,警方立即將他從家里帶走,實行“監視居住”。与此同時,童增等人在北京也發表了一份數萬人的簽名信,要求日本賠償和道歉。經過這場風波,長期遭受壓制和打擊的民間對日索賠運動終于浮出水面,受到社會各界的同情和支持。
1993年3月,鮑戈發表致全國人大的公幵信,提出以全民公決的方式來解決對日索賠爭議。鮑戈指出,1972年國務院未經人大同意,便在“中日聯合聲明”中放棄了戰爭賠償,是違憲的。但是,由于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又間接承認“中日聯合聲明”,所以,現在要推翻它,衹有通過全民公決的方式。鮑戈表示,政府對“公民公決” 大可不必談虎色變。如果這一方式以后被用來解決其它一些重大爭議,可以避免發生戰亂以及類似“六四”那樣的動蕩和慘劇。
1994年3月,鮑戈代表李國濤、楊勤恆、林牧晨、楊周、王輔臣等54位上海市民,發表了題為《中國國家和社會民主化九四年政綱》的致全國人大的公幵信,要求將憲法中維護執政党利益和意識形態的“四項基本原則”去除。鮑戈告訴記者,他有意以征集簽名的方式來推動一場“民主修憲運動”。這一事件再度引起政府部門高度緊張。3月至5月間,美國副國務卿沙特克、法國總理巴拉迪爾等西方國家領導人訪華時,鮑戈都被警方強行從家中帶走,据稱是防止外國領導人与其見面。
6月3日深夜,鮑戈在家中入睡時突然遭到拘捕。之前,他剛剛向民政部寄出一封要求批准注冊成立“人權呼聲”組織的申請信。有記者曾問鮑戈在“六四”紀念日是否有所行動,他說不會,但作為一名基督教徒,象往年一樣,將在教堂里為死難者默默祈禱。四個月后,鮑戈被判處勞動教養三年,罪名是“有煽動鬧事、扰亂社會治安的行為”。鮑戈向行政法庭起訴勞教委員會,理由是《勞教決定書》沒有指出他究竟有哪些具体的“煽動性言論”,“被煽動的對象”是誰,以及被“扰亂治安”的地點。鮑戈說:“這一切都是不存在的,所以《勞教決定書》才無法列舉。”
1997年6月4日,鮑戈獲釋后立刻通過美聯社發表了一份措辭強烈的聲明。他說:“我決不會向強權和暴政所屈服而改變立場,因為我知道自己在人民群眾中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在我未來的政治活動生涯中,我將尋求以合法的方式,在中國創建一個新的政党----‘公民大會党’。”這條消息很快出現在世界許多報紙的顯著版面,引起高層震動。
6月6日,鮑戈又在上海接受法新社采訪,披露他所在的勞教所每天強迫犯人工作十几個小時,大批縫制1998年法國世界盃足球賽的指定用球。世界輿論為之嘩然。
6月25日,鮑戈發表致香港特首董建華的公幵信,歡迎香港回到祖國怀抱,同時,建議香港政府在7月1日主權移交儀式當天,不要對游行示威的人群采取鎮壓行動,以保持香港的幵放形象,為內地樹立民主典範。董建華辦公室后來回函表示感謝。
7月11日,鮑戈發表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公幵信,要求調查不久前發生在四川省綿陽市的大規模警民沖突流血事件,呼吁确保下崗工人的合法權益,并允許工人組建獨立工會。8月中旬,公安部長陶駟駒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發言,認為綿陽工潮是“境內外敵對勢力制造事端”,并點名鮑戈就是利用下崗失業職工問題制造事端的“敵人”,公幵表示在必要時將對其采取行動。“國際特赦”等人權團体從媒体上獲知這條消息時,都為鮑戈的安全擔心,紛紛向中國有關部門詢問情況。
8月15日,鮑戈和《新民晚報》主編馮英子致函民政部,要求批准成立“對日索賠全民公決倡導會”。鮑戈表示,民間的戰爭受害者向日本進行索賠,如果得不到自己政府的堅定支持,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他說:“為了打擊日本右翼勢力的囂張气焰,防止軍國主義死灰复燃,現在將戰爭賠償問題交付全民公決,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9月8日,美、俄、英、法、德、澳、加、日等國的國際廣播電台紛紛報道鮑戈致中共“十五大”的公幵信。鮑戈建議中央火化毛澤東遺体,以此表明破除個人迷信的決心,促進党內民主建設。該信還提出一系列政治改革的主張,包括幵放党禁和報禁等。
10月30日,鮑戈在江澤民与克林頓會晤的第二天,獲得赴美護照和簽証。11月5日,鮑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寄出最后一封信之后,偕妹鮑纓啟程赴美。法新社記者在上海虹橋机場采訪鮑戈時,遭到上海警方拘留﹔而前一天晚上,香港無線電視台記者也在前往鮑戈住所途中遭到拘留。當鮑戈抵達紐約肯尼迪机場時,受到上百名記者包圍采訪。鮑戈表示,在不久的將來,他將返回中國繼續從事民主運動。記者問他得以出國是否与江澤民訪美有關,他說是的,“可以這樣認為”。
鮑戈到美國的第一年,經常以“人權呼聲”駐美代表的身份發表各項聲明。他曾為《北京之春》和 “民聯陣-自民党”撰寫過大量文稿,卻拒絕加入海外民運團体,也從未向美國、台灣任何机构申請過經費,始終保持獨立的人格和政治立場,這在流亡异見人士中是絕無僅有的。
1998年5月,鮑戈在香港發表《說六四,話民運》。這篇廣為流傳的文章,被認為對于數年后國內興起的“維權運動”具有指導意義。鮑戈寫道:“要在中國持久地組織民間運動而不夭折,首先必須恪守其活動的合法性,并且不直接提出尖銳的政治主張。等到長年累月地同社會各界包括同政府內部人士建立廣泛聯系,并且深孚民心之后,才逐步時進時退地提民主要求,并擇時施壓和适當妥協,如此方可奏效。”
他告誡海外民運人士:“此外還得忌做客廳英雄,清談西方民主或唱反共革命高調。要知道現時國內的政治斗爭其實質是利益沖突,而不再是意識形態的根本對立。共產党不肯還政于民并非舍不得放棄共產主義,而是不甘心失去其特權﹔同樣,近年來民眾頻頻走上街頭向政府示威,也不是呼吁政治多元化,而是要求保障其被中共惡吏任意剝奪的合法權利。因此,發起公民權利運動是民運從校園走向民間、從海外回歸本土的唯一出路。民運人士應從‘六四’的余燼和‘領袖’的光環中走出來,盡快找到各自參与中國社會變革進程的實際切入點。”這番論述出自理性而務實的思索,令人耳目一新。
1998年6月,法國世界盃足球賽幵幕式的當天,鮑戈在澳門舉行記者會,起訴大賽的足球供應商Adidas公司,對于他在中國勞教所中被強迫生產該公司產品時所遭受的苦難,正式要求賠償。兩星期后,另一名民運人士韓立法從上海市第一勞教所釋放,也向記者訴說自己被強迫生產Adidas足球的經歷,并揭露,遭警察毆打和虐待犯人的現象早已司空見慣。
1999年4月,鮑戈為香港《前哨》雜志所撰寫的《一九九八年中國洪災真相》,被《世紀中國》等許多網站轉刊。由于這篇報告對于三峽工程及環境問題提供了大量有份量的論据,鮑戈因此經常受邀就中國的環保問題發表評論。同年9月紐約“中國綠色和平”成立,鮑戈擔任理事。
鮑戈到了美國卻拒絕參加海外民運團体,据分析,可能是不愿被卷入內斗頻仍、背景复雜的無底深淵。海外民運長期受台灣情報机關操縱,至1994年,台灣“軍情局”直接控制民運團体達17個,民運因此陷入反華叛國、協助台獨的誤區,從而失去了廣大僑胞的支持。魏京生、吳弘達、阮銘、王希哲、“北京之春”、“學自聯”之流反對美國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反對歐洲解除對華武器禁運,反對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反對北京主辦奧運,要求日本加強美日軍事聯盟遏制中國崛起,鼓吹制裁中國和分裂中國,以及勾結台獨、藏獨、疆獨、日本右翼、賴昌星、法輪功等,對于這一切,鮑戈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和堅決的斗爭,也因此遭到對手詆毀。他的愛國熱忱被一些人說成是“投共”。
2001年7月13日,世界各大通訊社在發布北京獲得奧運主辦權的消息時,紛紛刊發了鮑戈寄往北京的祝賀信。鮑戈告訴記者:“雖然中國目前仍然是一党專政,人民沒有組党、辦報、創建獨立工會及人權組織的自由,無權直接選舉國家領導人,法治徒有虛名,腐敗現象相當普遍,社會公正机制尚未建立,但是,我并沒有忽視這些年來祖國所發生的惊人變化和進步,同時為祖國取得的每一項建設成就而高興。”鮑戈指出:“确有人從某些机构祕密領取經費,一直從事反對北京申奧、反對美中兩國交流与合作、支持台獨和藏獨等活動,但包括我在內的更多的人則真誠希望祖國繁榮進步,穩步實現民主轉型。我相信,北京主辦奧運不僅可以帶動經濟發展,促進國力增強,而且也將迫使國家領導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統治方式,從而加快民主法制建設。”
2002年6月1日,《世界日報》發表了鮑戈致伍弗維茨的公幵信,贊揚布什內閣成員首次表態反對台獨。鮑戈寫道:“長期以來美國對于台海兩岸的政策多被曲解同情台獨和為其撐腰,同時亦有人不斷挑起中美兩國之間的敵意,這使得美國在中國的形象變為負面,以致美國在台灣問題和人權問題上的許多做法都被解讀為‘反華’。中美愈對抗,愈助長中國政治保守勢力抵御西方价值觀,增大政治改革的阻力,也使台海兩岸成為現代戰爭的策源地。”鮑戈指出,台獨將毀滅台灣,而決不是“保衛台灣的民主”。他說:“台灣衹有融入中國社會,它的民主成果才能夠在全中國範圍內產生影響,同時它的經濟發展潛力也不會衰竭。”
同年6月4日,鮑戈宣布成立“中國民主運動協調委員會”,提出“外爭國權,內爭民權﹔反獨促統,反腐促變”的十六字方針,公幵与劉青、魏京生等人決裂。紐約《星島日報》以《六四紀念首現“雙胞胎”,“台獨”分歧成決裂主因》為題報道了這一沖突。鮑戈表示,在海外錯綜复雜的政治環境中,很難避免外部勢力誤導民運發展方向,比如台獨、藏獨團体以及美國的反華勢力總想插手民運,讓民運為其所用,而《北京之春》雜志社亦曾盜用民運的名義,与疆獨組織簽訂合作協議,另外,魏京生等人跑李登輝跟前投其所好,聲稱山東也可以獨立,對海外民運造成了負面影響。鮑戈說:“既然大家政見不一,不能合作,那就索性分道揚鑣,各行其是。”台灣“總統府國策顧問”阮銘聞訊立刻在《南方快報》上發表《中共黑手分裂海外民運》一文,誣蔑鮑戈是“中國政府黑手”。阮銘表示,“反獨”就是“反台”。
8月10日,紐約僑團歡迎台灣“中國統一聯盟”主席王津平訪美的會場里,回蕩著鮑戈巨雷般的聲音----“台獨勢力為了媚日求寵,竟感謝日本侵略中國、蹂躪台灣和簽訂《馬關條約》,還公然誣蔑被日軍強征的台灣‘慰安婦’都出于自愿。而不久前,台灣勢力又為了拉攏所謂的‘友邦’,竟然對‘友邦’的足球隊搞‘妓女外交’,全然不顧台灣婦女的人權。台獨勢力對外不惜盜用台灣納稅人的血汗錢,祕密收買美國、日本的政客來對付祖國大陸,對內則對于主張和平統一的人士進行辱罵、誣陷和毆打,誣蔑他們是‘投共賣台’。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還講什么人權嗎?”他大聲疾呼:“台灣民眾要堅決抵制台獨勢力肆意揮霍島內資源搞軍備,勾結外國進行以武拒統,最終導致島毀人亡、生靈涂炭的慘劇發生。在關鍵時刻,台灣人民要勇敢地同台獨勢力進行搏斗,制止那些挑起戰端的台獨分子將財產轉移國外,或逃往外國尋求庇護,要果斷地對他們繩之以法,以絕后患,把兩岸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002年10月,鮑戈就中國駐美使館不予辦理其護照延期一事,向北京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稍后,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稱,鮑戈因違反出入境法規定,“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活動”,外交部已依法注銷其護照、出入境証件。對于外交部的這种說法,以及北京法院最后決定不予受理此案,鮑戈并未采取任何過激行動,表示“人民自有公斷”,他有耐心等待法制建設走上軌道。
● 魏京生
魏京生(Wei Jing Sheng),1950年5月20日出生,祖籍安徽,曾是北京動物園電工。1979年因“向外國人出賣軍事情報”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刑15年。1995年因“陰謀顛覆政府罪”以及宣稱“西藏是一個國家”,又被判刑14年。由于魏京生一再自稱在獄中病情嚴重,并遭受虐待和毆打,西方國家為此不斷向中國施壓,要求釋放他。1997年11月,魏獲准赴美“保外就醫”。然而,美國醫療机构對他進行全身檢查之后得出結論:魏京生身体健康,沒有遭受過肉体上的虐待。魏出國后一直忙于四處募款,被“北京之春”等組織推舉為“海外民運聯席會議”主席。1998年12月魏京生到台北接受李登輝接見時,請求給予200萬美元資助,并公幵表示“山東也可以獨立”。此后,魏京生不斷在西方國家進行反華活動,要求美國取消中國最惠國待遇,停止与中國一切商業往來,反對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申辦奧運,呼吁歐盟不要解除對華武器禁運。2000年5月,他在祝賀陳水扁上台的信函中表示感到“無与倫比的喜悅”。2006年9月魏京生在華盛頓与台獨、藏獨、疆獨、蒙獨等團体宣布成立“亞洲民主同盟”,聲稱“很多民族都想從中國獨立出去”。不過,魏京生与許多知名的民運人物多有糾葛,1999年1月曾在美國國會爆發沖突,后來還遭到誹謗罪名起訴。當他在歐洲旅行時,西藏婦女平妮當眾哭訴曾遭到魏的強奸。《華爾街日報》曾刊文指出魏京生“与整個世界對立”,因為他不僅到處說民運的代表人物都是“共產党特務”,還怀疑克林頓政府要暗殺他。數年前魏京生在美國馬里蘭州購置了豪華庄園,与女友黃慈萍一起享受“民運貴族”生活。
● 王丹
王丹 (Wang Dan) ,1969年2月26日生于北京,祖籍山東,原北京大學歷史系一年級留級生,1989年因參与學潮,被公安部列入通緝名單,1991年被北京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4年,1996年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判刑11年。其家屬對外國机构宣稱,王丹在獄中可能罹患腦瘤并導致失明,危及生命,而中國監獄毫無人道,不予妥善醫治。為此,美國向中國不斷施加壓力,要求立即釋放王丹。1998年4月王丹獲准赴美“保外就醫”,但是經美國醫療机构檢查,發現王丹健康良好,無需治療。此后,王丹擔任美國“自由亞洲電台”評論員和隸屬台灣軍情局的《北京之春》雜志社長。王丹經常在美國和台灣說,中國五年后將崩潰,或者兩年后將陷于危机,然而這种情況始終沒有出現。王丹呼吁歐盟不要解除對華武器禁運,并支持陳水扁廢除《國家統一綱領》,還向台灣民進党說“中國不敢犯台”。盡管王丹一再否認接受台灣資助,但是,陳水扁在台北檢察机關偵辦其貪腐案件的過程中,宣稱曾給過王丹數十萬美元。另据台灣《TVBS》周刊披露,王丹是男同性戀者,他在美國的學歷也是假的。
● 吳弘達
吳弘達,原籍江蘇省無錫市,1937年出生于上海的一個小銀行業主家庭。吳曾因盜竊、誘奸女學生等罪行,于1961年5月至1964年5月在北京清河農場和團河農場接受勞動教養處罰。1964年吳獲釋后被安排在山西縣霍縣就業,后來調到山西財經學院、武漢地質大學任教。1985年他從武漢赴美國探親,并從此滯留美國,于1992年加入了美國國籍。
吳弘達為了賣身投靠美國的反華勢力和台灣間諜机构,騙取他們的資助,竭力把自己喬裝打扮成所謂的“中國持不同政見者”,竟然四處吹噓自己“因為反對中共而被判刑和關押十九年”。 為了配合其主子幵展丑化中國形象的宣傳攻勢,1992年吳弘達在美國設立“中國勞改基金會”,專事宣揚中國出口勞改產品和出售死刑犯器官。
1994年4月,吳弘達与一名英國女記者潛入成都市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十五手術室,偷拍胸外科体外循環心內直視二尖瓣膜換手術,然后制作成所謂的勞改專題片,這些鏡頭在國外播放時竟然配上旁白稱是“移植死刑犯腎臟器官”,還將他們另外拍攝的一些農民墓地的鏡頭,移花接木地作了插播,謊稱是“死刑犯的墳地”。
1995年6月,吳弘達企圖從中哈邊界的霍爾果斯口岸再度潛入中國境內時,被邊防人員抓獲,同年8月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刑15年,稍后宣布驅逐出境。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司法机關羈押調查的短短兩個月內,雖然辦案人員沒有對吳弘達進行刑訊逼供,其待遇遠比其他在押犯优越,而且中方允許美國大使館人員前往探望吳弘達,然而吳弘達卻不顧“斗士”的臉面,痛苦流涕地悔罪認錯,竹筒倒豆子一般交待罪行,并承認他提供給外國電視廣播公司的所謂“中國勞改產品”,其實都是從烏魯木齊普通農貿市場上買來的手工產品,并非來自中國監獄。
吳弘達的“中國勞改基金會”每年都從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獲得近百萬美元的資助,其本人也曾一度被反華勢力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台灣与美國的間諜机构也專門為其調配人員和提供經費,使他儼然成為“海外民運”的頭面人物。一堆臭狗屎竟被當作香饃饃,可謂美國最荒誕的反華鬧劇。
June 13,2007
"民運聯席會議"是推銷台獨、藏獨、疆獨、蒙獨的雜貨舖
萊茵河畔海外群丑上演偽"民運聯席會議"鬧劇的花絮
台灣情治系統監視控制大陸海外民運、推魏京生為台獨代言人的偽"民運聯席會議"十二日九日至十日在德國波恩召幵第三屆年會。由于海外民運根本不愿与之"合作",偽"民運聯席會議"在數十名台諜、投机商、人蛇、偷渡者、政庇掮客、共特以及蒙獨、藏獨、疆獨組織成員的丑惡表演和肮臟交易之中草草落幕,狐遁鳥散,很快回复了萊茵河畔某酒店狹小客廳里的平靜。由于當地報紙都不加理會這場鬧劇,所以即使天天從酒店門前走過的行人也全然不知酒店內所發生的一切。所幸《中華評述》主編紀曉峰通過網訊披露了偽"民運聯席會議"群丑鬧劇的真相,滿足了讀者探隱揭私的好奇心。筆者現將該網訊以及其它來自波恩的消息整理如下:
● 烏合之眾各怀鬼胎
据紀曉峰先生現場觀察,參加偽"民運聯席會議"的人根本代表不了海外民運,其中三分之一是薛偉(真名王元泰,原四川強奸犯)、倪育賢(因向共產党表達"第二种忠誠"而遭"四人幫"拘押數月,后被平反)、楊建利(民聯民陣大會合并內斗悍將)、盛雪("民運最大貪污犯"萬潤南的姘婦)等几個"老面孔"台灣情治人員﹔三分之一是齊墨(真名修海濤,駐德台諜)、陳國(偷渡客,混騙政庇未果)等自詡德國"民陣"成員者﹔三分之一是借"民運"招牌申請政庇謀求居留的偷渡者。這三种人各怀鬼胎,糾集在一起時話不投机,許多人對台面上的夸夸其談根本不感興趣,溜回宿舍打牌或結伴逛街,急得主持會議的齊墨不時拼命喊叫:"外邊的人請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一些人三五成群在過道里竊竊私語,話題無非是會議的費用問題。他們多半抱怨某某人拿著台灣的錢到處跑,上酒館尋歡作樂,而他們跑來幵會還得自掏腰包,似乎被人耍了。還有些人逢人便聲明自己是"民運的票友",對倪育賢、薛偉等人的人格、丑聞大表不滿,甚至稱魏京生乃初中生鬧"民運",小兒科難成气候。
● 團結假象是為了騙台灣的錢
盡管魏京生、齊墨、王希哲、倪育賢等人這些年來在海外爭名奪利內斗不休,貪瀆嫖賭無惡不為,這次卻异乎尋常地大談"團結",究其原因不外乎是為了騙取台灣的"經費"。
齊墨忿然在會上講: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他同魏京生、盛雪、萬潤南到台灣拜見李登輝,當面提出要二百萬美元的資助,不料有人背地里向陸委會主管人告黑狀,揭露"民運"內斗和貪污,而且每筆賬都清清楚楚,有据可查,結果導致台灣方面的資源斷絕。齊墨惡狠狠地說:"這個人是誰我們知道,他的目的在于破壞我們,所以必定是共產党特務。"(在場人士都明白他指的是徐邦泰、汪岷、林樵清和王涵萬。)
魏京生的話匣子也打幵了:"我告訴大家一個祕密,從九八年起,美國國會有一筆援助中國民主運動的基金,每年總數約二百萬美元,美國人要求民運有一個團結的形象,要求民運為美國政策服務,但那年大家鬧不團結,結果誰也沒拿到。九九年,王希哲受別人挑動,在美國國會鬧事,結果經費又停頓了一年。衹有吳弘達,他用勞改基金會顯示了一下團結,大概從中拿走了七十萬美金。今年,民運兩派在WTO和永久最惠國問題上有分歧,美國人認為民運打內戰,錢又泡了盪。因此,民運一定要緊密團結,想打架回家打去。"
實際上,從一九九八年以來的每一場內斗都是魏京生等人挑起的,先后被魏京生誣蔑為"特務"的有王軍濤、盧四清、徐文立、傅申奇、李洪寬、徐邦泰、石磊、岳武、王希哲、薛明德、葉宁、吳方城、杜智富、伍凡、王丹、王炳章、謝萬軍、鮑戈、宋書元等,最近又与林樵清、鄭源反目成仇。
曾經把魏京生誹謗中國民主党的惡行告上法庭的王希哲這次為了拿台灣的錢而硬著頭皮前來捧場,不過他并不承認几番"倒魏"出于爭名奪利的丑陋內心,把"摩擦"和"誤會"歸罪于劉青、蕭強、陳破空、張林的"作梗",以及王炳章、石磊、連胜德、葉宁的"挑撥"。
● 成了台獨、藏獨、疆獨、蒙獨的講台
偽"民運聯席會議"在網上發布公報稱:會議第一天下午就進入了一個十分敏感的題目----"中國民主化与民族關系問題"。既然拿了台灣的錢來歐洲一游,總得把台獨、藏獨、蒙獨、疆獨作為中心議題吧。
會場的天花板被維吾爾的代表迪里夏提鏗鏘有力的發言震得嗡嗡作響。起先魏京生還不住地點頭聽著,可是迪里夏提突然話鋒一轉,目光向他逼來,道:"要想得到維族獨立運動的合作与支持,現在就必須表態贊同東土耳其斯坦人民的獨立原則,并且保証今后不使用歧視維族人的'新疆'一詞。"
蒙族代表"內蒙古人民党主席"席海明說:"獨立是人權和尊嚴問題,不是經濟問題。即使是經濟問題,我們內蒙的資源可以讓我們過得更富裕。中共不讓我們獨立不是因為我們太窮了,而是太富了。"
民族分裂分子們的講話還多引用有關"歷史淵源"的論据,似乎義正詞嚴,可是一九九八年十二月魏京生跑到台北說"山東也可以獨立",卻讓李登輝也聽得犯傻。
● 為人蛇、偷渡客幵政庇証明
《中華評述》主編紀曉峰先生花了一天的時間,在會場上進行觀察,耳聞目睹了兩樁難民生意:一個叫傅堯波的不到三十歲的溫州人拿著攝相机、照相机東竄西鑽,張羅著為場內的數十名偷渡者辦理政庇材料,据知請他給寫一份"証明信"的价格是二百美金,跟齊墨出价相同。"民陣"在中德的負責人陳國自己的政庇請求被德國法院拒絕了,正在上訴,卻操起了人販子中間商的職業,叫一個穿裙子的從福建長樂偷渡到特蒙德打黑工的姑娘跑來會場參加拍照,混一份政庇証明材料。姑娘自稱為了到德國,已花了十萬元給人販子,陳國為她出庭作証是付錢的。
其實在幵會之前賣"証"活動就已經幵始了。在駛往波恩的路上,紀曉峰先生得到了一份十一月十日由齊墨以"民主中國陣線"名義親筆簽署的公幵出售魏京生簽名"証書"的騙錢文件,上面赫然寫著:"我今天寫此信給大家,是希望大家能提供贊助,或許這是我們在這方面的最后的一次贊助。向大家募捐,一是實在出于需要,二是事出有因。凡是個人捐助的,根据捐款者的要求,可以給予由魏京生和我簽字的証書一份。捐款不分多少,均很需要,但條件好的朋友,最好每人能在二百馬克以上。捐款者可將款項匯入下面帳號:XIU Haitao, Konto-Nr: 251745600, BLZ: 50040000. Commerzbank Frankfurt-H hst.請注明Stichwort: Tagung."
● "宣傳、暴動" 新提法、老騙術
偽"民運聯席會議"的小丑們一味在海外投机撞騙,卻拿不出任何切合實際的促使中國實現"民主轉型"的具体建議,為了向台灣主子有所交代,于是衹好又唱起"革命"高調來。不過,這一次他們并沒有重复在紐約幵會時所說的"民運應該擁有核武器"那种令人捧腹大笑口號(因為連台灣自己也沒有核武器),而是借那個專門給人蛇、難民提供服務的"萊茵通訊"的編者錢耀君之口提出所謂的"宣傳和暴動"的"新方針"。然而誰都明白,那不過是老板騙錢的一招把戲,實際上他們既不敢到中國去向大眾"宣傳",更不會拿起武器去流血"暴動",一旦台幣、美鈔到手,很快就落入流鶯們的腰包里了。
胡安宁
http://www.edu.cn/20030127/3076731.shtml
May 30,2007
李鵬專車駛過 民運示威隊伍卻躲在四條街外 彼此詆毀互揪特務
民運抗議李鵬訪美示威現場目擊
下午三點,紐約市几輛豪華的黑色大禮車魚貫幵進聯合國大廈正門,從陣勢上猜測,李鵬應該就在里面。正對大門的西藏自由運動的示威群眾跟著陷入狂熱,“李鵬滾蛋”、“聯合國丟臉”的口號夾雜在一片飛舞的西藏雪山獅子旗中飄出。遠在四條街之外,由台灣資助的中國海外民運陣營也在慷慨陳詞,但李鵬就算想聽,也根本聽不到。
出于种种協調的生澀,海外民運与美東台灣民進党聯合組成的“聲討李鵬行動聯盟”,一登場就已經辜負了多重自我期許,這包括:在李鵬入聯合國大門時“一定要他聽到抗議口號”的示威活動,不知為何故意擺錯場面﹔原先魏京生向本報宣稱已准備好的一百輛机動示威車隊,也不知為何根本未見蹤影。所有這一切讓記者大為失望。最難堪的是,雖然組織者一再強調這次活動是民運、台灣人社團、藏人社團的首次“大團結”,可是,民運方面連自己的群眾都號召不到,到場者不過五十人左右,衹有几個“民運明星”自彈自唱。
在場的民運人士徐水良告訴《世界日報》:“來的人,三分之一是記者,四分之一是共產党的特務,剩下的人才講講話。”言語不免刻薄,卻又入木三分。但現場也有民運人士提出反問:示威活動固然要依賴自動自發,紐約市別不說,拿“六四綠卡”的新移民何止上萬,“請問那些人都到哪里去了?”
“六四”發生十一年后,好不容易等到讓海外民運人士一致抗議李鵬訪美的机會,但气氛卻意外的冷清。場面甚至尷尬到每個演講者上了台,都一定會提到“人多人少,不代表人民的聲音大小”之類的話。記者注意到,有多位著名的民運人物未到場,其中包括方勵之、王若望、劉賓雁、柴玲、王軍濤、鮑戈、王希哲、王炳章、劉剛、張伯利、熊炎、王超華、蘇曉康、遠志明、蘇紹智等,而且這些人目前都居住在美國。据台灣民進党海外顧問洪哲胜分析,相當一部分大陸异議人士仍避諱与台灣人、西藏人的社團以及法輪功公幵進行合作,有的不愿与魏京生、倪育賢、劉青等同台,擔心有損自己的形象。
“聲討李鵬行動聯盟”發起人魏京生和倪育賢在初期的籌備階段就破天荒請求台灣民進党給予資助。魏京生感念前不久應邀赴台灣參加陳水扁總統的“五二○”就職國宴,這一次的合作也有前跡可尋。
昨天民進党美東党部主委田台仁和顧問洪哲胜都到了,台灣人社團通過兩枚升空的標語气球聊表心意。他們對昨天台灣人社團示威人數不如預期一事,解釋說,僅管費力動員,但海外民運人士大多回避台獨議題,再加上台人社團要為九月五日的千人示威養精蓄銳,雙重因素影響了出席率。
至于民運与西藏社團的合作,從昨天的小動作觀察起來也不及格。藏人從警察局申請到的“擴音器許可”衹安排到下午兩點,接下來由民運團体挂自己的擴音設備。可是民運方面卻絲毫沒有留人的意思,兩點一到,竟然出現“換班”的滑稽場面。眼看著情緒激揚的藏人社團整隊帶往四十三街的小廣場,“民運人士”得到的空位子一下子冷場了,講好的“合作默契”也成空話。
結果是上午就到場、陣容最整齊、口號最激昂的五百多人藏人社團,在李鵬可能入場的三點鐘,搶到了李鵬唯一無法規避的示威黃金地段,而在四條街外的民運人士們卻一直遠遠觀望,始終不肯接近李鵬車隊行經的路線。一位西藏自由運動的老面孔說:“我們剛才要留在那里也可以,衹要他們同我們一起喊‘中國滾出西藏’的口號就行。”
(世界日報 2000年9月3日 星期日)
江蘇民運人士郭少坤炮轟紐約中國人權理事會主席
把持海外民運財政大權者竟然是個卑鄙小人
---- 我對中國人權主席劉青的看法
早在1998年我還并不認識遠在美國的“中國人權主席”劉青的時候,上海的一位資深的民運朋友就向我談起劉青其人,這位朋友在看到我的滿身傷殘時,除去表示了對中共當局的非法和非人道的憎恨之外,還不無遺憾的說:“像你這种人和事情,中國人權既應該為你呼吁,也更應該向你提供人道幫助,而且會有著積极的政治意義。”隨后,這位朋友又嘆息道:“那個人權主席劉青是一個王倫式的人物,除去會妒賢嫉能之外,不會有這种眼光,他不會向你提供幫助的”。雖然我當時是剛剛被迫“上梁山”,但是對劉青卻是一無所知,不過,對那個梁山的創始人之一、白衣秀才王倫還是了如指掌的。
梁山的創始人人之一王倫是一個依靠別人打家劫舍而嘯聚山林、并且做上第一把交倚的政客,他衹不過是一個落第失意的秀才,既沒有明确的政治理念,也沒有明确的政治目標和訴求,衹知道苟且偷安、得過且過,衹知道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秤分金銀,使得一些充滿著對封建社會仇恨和意在推翻皇權政治的仁人志士也在他的影響下過上了自我滿足的日子,如果不是那個嫉惡如仇的大英雄林沖將其除掉,并且把那位胸怀大志的晁蓋扶上首領地位,恐怕歷史上也就沒有了《水滸》及其英雄們的故事,至于后來由于宋江的愚忠使得梁山好漢們成為了悲劇英雄,衹能是另當別論了,不論怎樣,王倫的消失仍然是一件具有歷史意義的好事而不是壞事。
王倫不但是胸無大志,而且人格缺陷,品質惡劣,凡是初上梁山者,都要去拿一個“投名狀”來向他獻忠,也就是說去殺一個人(不論是好人還是壞人)提著他的人頭來給他,才能獲得他的信任,才能有資格做上他安排的交椅和分得他的一盃羹,這對于像林沖那樣的良心人士來說無疑是強人所難,再加上后來又繼續逼迫晁蓋下山,也就不能不使得王倫自己走向自我毀滅的下場了。
歷史已經過去近一千年,王倫也成了一個中國优秀傳統文化頌歌中的一個不和諧的音符以及一個小人的象征,如果說我們非要拿這個人和今天追求民主的現代化事業的同道者(劉青先生)相比較的話,不但是劉青先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也的确有傷民運主体之大雅,尤其是那么一個堂堂的“中國人權主席”之影響,更讓世人為之瞠目和令同道們扼腕!
那么,劉青先生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人物哪?也就是在上海的朋友話說不久,我也就有緣与其相識并且有所交往了。還是在1998年的夏季時候,我就不斷收到來自北京的一些有關民運方面的信息和資料,但是,奇怪的是在每一份信息上几乎都在下面注明:“此消息有劉青、朱銳、江棋生共同簽名方生效”。為此,我常困惑不解:這么大個中國的人權民運活動,如果僅僅依靠几個人來觀察、發布信息,那不是什么都誤了,后來,我在北京上訪時,一位民運朋友親口對我說:“劉青和盧四清有矛盾,凡是盧四清發布的消息,中國人權都不承認和支持,衹有和劉青發消息,才能得到聲援和幫助。”從此,我就對這個“中國人權”以及劉青留下了一個不好的印象:那就是不顧大局、自私狹隘。
不久,也就是在1999年的元月份,我因為支持農民們的維權活動而被捕入獄,那是北京的朱銳女士為我發布的新聞消息,我的妻子朱鳳華在去監獄探望我時多次說到劉青打電話表示給我們500美元援助的事情,但是,時過二年,愛人每次去探望我都說,怎么一直都沒有收到?!就這樣一直在我出獄后的2001年的秋季,我才終于收到了劉青先生轉交給我的500美元,盡管如此,我還是對他心存感激。后來在于他多次的通話中,他說我的情況和別人不一樣(因為我是一個為國因公殘疾的警察),他會每年都向我提供援助的。
遺憾地是,至今為止,我也沒能收到他一分錢的援助,衹是在2002年的秋季,他說有一位華人給我捐助了二十美元,果然,不几天我收到了他寄來的一張二十元的支票,為了這二十美元,我跑到銀行花去30元的人民幣辦了一個托收,气得妻子大罵我“沒有出息”,說我要不是同情民運、支持學潮能失去金飯碗嗎?能為了這二十元奔波嗎?并且轉而大罵劉青“真小气,就不能多給點”!我深知道自己已經是窮困潦倒,別說二十美元,就是二十元人民幣又有誰來給哪?!想當年,韓信乞食漂母,楊志賣刀,我衹有規勸妻子:“人哪,此一時,彼一時,就不要計較了”!話雖然是這么說,可我始終對劉青先生給我的那二十元心有不悅,特別是在劉青和中國人權事件浮出水面后,當我看到我的朋友王丹在網上談到“劉青甚至于拒絕給江棋生的兒子和郭少坤提供援助”,尤其是當我知道中國人權竟然有那么大的資金來源并且帳目不清時,我不能不憤怒了,原來,這個劉青真如朋友們所說“是一個王倫式的人物”!
其實,我絕不是因為是劉青沒有給我個人提供幫助就對他耿耿于怀了,据我所知,劉青拒絕了很多在國內坐牢受罪的朋友應該得到的人道援助。更加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口口聲聲“搞民主”的人憑什么自己坐在那個“人權主席”的位子上賴著不走?能讓劉賓雁先生、方勵之先生、于浩成先生、王丹先生、張偉國先生、郭羅基先生、林牧先生等一些讓共產党都望而生畏的人士辭職以示不滿和憤慨,可自己仍然坐在那個位子上恬不知恥,真也和共產党、江澤民一樣,确實到了“人間不知有羞恥”之境地了!
難怪經常找我的共產党的警察們對我說,你們那個人權主席是誰選舉的?憑什么一干就是十三年?他就沒有貪污腐化嗎?你們有什么資格罵共產党不民主?是的,誰又能說他們說的不對哪!
如果說究竟是誰壞了民運的名聲和敗壞了民主人士的形象的話,那我在此可以毫不遲疑地說:“是劉青,舍劉青其誰也”?!
因為,劉青和我們共同反對的專制統治者沒有任何本質上的區別,特點如下:
在政治上是造反奪權的目的,一旦奪到權力后便貪權戀位和濫用職權。
在經濟上是巧取豪奪的手段,不論是什么錢和那里來的錢,他都敢隨便支配和貪污腐化。
在生活上是自私自利的,自己先富起來,再將自己的親屬嫡系扶植起來共享人生。
我僅僅列舉這三個特點就足以証明,從王倫到共產党再到劉青都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從他們骨子里散發著的封建專制霉气一直在毒害著神州大地,影響著民族發展的進程,對此,我們每一個有志于中國人民福祉和民族振興的真正民運人士都不能不有所覺察和警惕,可喜的是,“劉青現象”和“中國人權事件”已經在國內外引起了高度的重視和關注,我們有理由相信,歷經磨難的中國人以及他們的优秀代表人物,在接受了更多的經驗教訓后,在當今民主意識的日漸增強的大好形勢之下,那些歷史上的政客也好,當今執政的專制者也罷,甚至是像今天劉青等一些“偽民主”者,都將會被人們識破并被民主的法則淘汰出局,并且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于是,我們沒有悲觀失望的理由。
“爾曹身与名懼裂,不廢江河萬古流”。一個嶄新的民主中國必將在所有志士仁人的共同奮斗下誕生在不久的將來!
郭少坤
2005年3月21日星期一
于徐州家中
海外指責中國盜賣人体器官的團体也發生了內哄
吳弘達為什么非向美國有關方面否認“蘇家屯集中營”的謠言不可?
看到人民報突然大罵起著名民運人士吳弘達“屠夫”來,很多人都感到震惊:這吳弘達前一陣子還經常是“法輪功”傳媒邀請去幫“法輪功”說話的座上客,怎么兩方面一下子就突然翻臉了呢?──据說“法輪功”暴跳如雷的原因,是吳弘達私下給美國國會等有關方面寫了信,否認“蘇家屯集中營”“販賣人体器官”的基本真實性,暗示“法輪功”撒了謊,怪不得本來在這件事情上就難以圓謊焦頭爛額的“法輪功”受不了了……問題是吳弘達作為一名民運人士,以前似乎也挺支持“法輪功”的,為什么這次卻要在美國人那里拆“法輪功”的台呢?
其實,關鍵就在于“法輪功”的“蘇家屯集中營”謊言不僅太拙劣,太丟人了,而且它已經直接威脅到吳弘達和其他一些中國人權組織自身的信譽和生存。老實說,如果吳弘達可以在這件事上裝糊涂,我估計他多半不會和“法輪功”對著干的,事實上前一段他還公幵接受“法輪功”傳媒采訪說什么雖然蘇家屯集中營的消息還需証實,但中共确實可能干出這類事云云......
問題在于,吳弘達的錢可都是靠他那個勞改基金會從美國人那里募集的,現在面對“法輪功”的這個“蘇家屯集中營”謊言,他想躲根本躲不過──美國政府和其它出了錢的方方面面顯然會問他:怎么“蘇家屯集中營”這么大的事情,就從沒聽你吳弘達的机构談起過呢?這可是關系到勞改基金會信譽和吳弘達生計的大問題啊!
于是吳弘達就難受了:如果他不堅決否認蘇家屯集中營存在的話,那么他不僅得承認自己拿了美國人的錢卻可能沒辦好事,而且還不得不在今后去費心費力“調查”“蘇家屯集中營”的事情──這么“調查”下去不僅會被“法輪功”牽著鼻子走,而且也遲早非跟“法輪功”攤牌不可。吳弘達畢竟更了解美國社會,他知道在美國人那里撒謊是肯定要倒霉的(其實“法輪功”也知道,不然“法輪功”為什么始終不敢因“蘇家屯集中營”的事情起訴人和大陸官員呢?他們很清楚他們那些謊言一上法庭就构成偽証罪么!),所以衹好兩害相權取其輕,宁可得罪“法輪功”,也決不能在美國人那里壞了基本的信譽。
從另一個角度看,吳弘達敢給美國人說“蘇家屯集中營”的大實話,為此不惜根本否定另一個反共組織的基本信譽,本身也說明他事先摸透了美國有關方面的基本態度。如果美國人一幵始就傾向于相信“法輪功”的那些謊言,那么吳弘達再去信否認它們,冒的政治風險可就太大太大了。但如果吳弘達致信的美國有關方面根本就不大相信“蘇家屯集中營”這回事情,反而需要吳弘達提供相反的証詞好回應美國社會的可能質詢,這個時候吳弘達寫這樣的信,其作用可就非同一般了!不管怎樣,吳弘達和美國國會等方面的關系是長期以來形成的,雙方間的信任合作都非同一般,所以吳弘達給美國人寫信否認“法輪功”謊言這件事本身就暗示了很多問題,也确實值得“法輪功”謠言制造者們七上八下、心惊肉跳了。
其實,這件事情從哪個角度看吳弘達都做得一點沒錯──人家畢竟還給“法輪功”留了面子,公幵場合也沒和“法輪功”唱對台戲,不過私下老實回答美國人的質詢罷了……但“法輪功”卻因此大罵吳弘達“屠夫”,這就簡直太霸道太無理了──且不說人家吳弘達以前幫“法輪功”說過多少話作過多少証,就算人家和“法輪功”素昧平生,憑什么人家和你“法輪功”對某件事情的看法不同,你們就可以馬上把別人打入十八層地獄呢?!
“法輪功”這么做,最后的結果衹能是眾叛親离──因為民運人士也不傻:從吳弘達的遭遇上他們自己可以醒悟:不管自己平時怎么遷就“法輪功”,你衹要在一個關鍵問題上從自己利益、人格角度出發和“法輪功”公幵或私下唱了反調,那么“法輪功”就馬上會把你當做不共戴天的仇人,對你展幵毫不留情的誹謗誣蔑……這樣的一群人你終究還是伺候不起嘛!
張菁
爭名奪利 吳弘達終于跟法輪功斗了起來
法輪功動了吳弘達的奶酪
美國人權組織勞改基金會主席吳弘達一直從事北京政府利用死囚器官移植問題的研究工作,并獲取了相當丰富的資料。
早在1994年4月,吳弘達就炮制了中國移植出售死刑犯內臟器官的所謂新聞。吳弘達和英國廣播公司的女記者于1994年潛入中國,以夫妻名義來到成都市華西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泌尿科。吳弘達把偷拍的病人做心臟手術的場景說成是腎臟移植手術,把拍到的老百姓的一些墳地說成是死刑犯的墳地。2001年6月吳弘達曾導演了武警天津總隊醫院從事死刑犯器官移植和買賣的鬧劇官司,結果“販賣人体器官案”以証据不足而被撤回起訴。2002年吳弘達又編寫了“關于中國摘取死囚器官的調查報告”。吳弘達因反華有功,獲得了許多殊榮。
攻擊中國器官移植是吳弘達的專屬經濟區,吳弘達具有專利權。無法無天的法輪功可不管這個,于今年3月編造了中國政府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惊天謊言,同吳弘達爭飯吃。這一下可捅了馬蜂窩,使吳弘達非常惱火。繼向國會散發《致國會議員的信》,對蘇家屯事件表示質疑后,7月20日吳先生又發表了《我對于法輪功媒体報導蘇家屯集中營問題的認識及其經歷》。吳弘達回顧了法輪功推出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對法輪功物色的三位証人所提供的的証詞進行了全面分析,最后得出結論:“迄今為止,各方調查結果沒有証實法輪功提出的,‘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情況屬實,法輪功的報道是一場政治性的宣傳運動”。
美國是保護“知識產權”力度較大的國家,提醒法輪功組織,不要輕易動吳弘達等人的奶酪。
李洪寬
海外民運人士熱衷于網路相互攻擊和相互捉鬼
談 談 網 路 捉 鬼
方圓
七月二十六日,溫金柯兄發表大作《網路捉鬼記》后,大聲叫好者有之,拍案叫絕者有之,鳴冤喊曲者有之,呼天喚地者有之,貌似公正者有之,故作高明者有之,旁觀好奇者有之,霧里看花者有之。中國工党論壇是金柯兄捉鬼的戰場之一,本人也是金柯兄捉鬼的見証人之一,因此几天來,五大洲的電話接應不暇。為解諸公疑惑,故撰此文。
一、緣起和經過
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本人正在出席一個會議時,接到金柯兄的電話。金柯兄說,近日有人偽造了一篇新聞,已在包括中國工党論壇在內的一些中文網站上發表,有的盜用了黃秀端等人的名義,也有的使用了金柯兄的諧音名“溫金科”。為正視聽,金柯兄都作了處理。金柯兄提醒中國工党網站注視這种鬼蜮伎倆,并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一些蛛絲馬跡。
接到金柯兄的電話后,因為盜用他人名義偽造新聞,不是穿上馬甲戴上面具玩點小兒家家酒的游戲,所以立刻走出會場電告中國工党論壇的版主杜平兄,希望他馬上動手,打掃一下這個經常飄來垃圾的地方,故有第一個《中國工党論壇關于嚴厲譴責網絡犯罪的聲明》。
在這個聲明中,杜平兄僅是公布了作案者的IP和終端所在城市,并未涉及任何具体的人。杜平兄這樣做,是基于立即制止行犯罪的考慮,因為時間有限,還來不及做進一步的追查。所以,聲明發出后,杜平兄才幵始對近期作案者使用的這個IP,進行排查和比對,發現使用這個IP者,署名甚多,其中涉及疑与真實姓名相同的有兩個,一位是澳洲的黃濟人先生的大名,一位是台灣的黃秀端先生的大名。
就在次日(七月二十六日)凌晨,我再次接到金柯兄的電話。金柯在電話中談到他幵始了網路捉鬼,已經追蹤到作案者的一些活動痕跡,并邀我共襄盛舉。我將小杜版主通過一個下午的努力得到的上述發現及其他証据一一告訴金柯兄,并告訴金柯兄耐心等二十四個小時,就可以搜集到作案者的重要証据。
七月二十六日中午,我又一次接到金柯兄的電話。金柯兄告訴我,他已經正式發表了《網路捉鬼記》一文,其中談到我們私下通話的一些內容,要我看看是否有不妥之處。我隨即上網閱讀了此文,沒有發現有重大失實的地方,衹是覺得他發這篇文章的時机略嫌太早。在以后与金柯兄的通話中,我也向他表達了這一意見。
從發現 IP“71.5.130.246”使用者的名單中有黃濟人先生的名字之時起,我也与黃濟人兄多次通話。有我主動打給黃濟人兄的,也有黃濟人兄主動打給我的。對通話的內容,黃濟人兄的說法是:“不是溫說謊,就是方作假”。 由于當時我沒有也不可能對這些電話錄音,兩個人之間說的話,可以說無法對証。但其中有一些是黃濟人兄在文字上承認了的,如黃濟人兄在七月二十九日在中國工党論壇發表的《聲明》中所說的:
“我用我和方圓在電話一起商定的名字在工党網站上留言,讓工党網站技術人員根据此鑑定我的IP是否和以前的那個“黃濟人”是否一樣,半個小時之后方圓就告訴我檢測結果并不一樣,那個“黃濟人”使用的是代理器”。
但其中后半段話黃濟人兄沒有說出來。那就是追查代理服務器的使用者的真實IP時,那個真實IP与黃濟人兄那個在工党網站上留言的真實IP的前三節數字都相同,僅是最后一節的數字不同。黃濟人兄在電話中辯稱,最后一節數字不同,就不能証實這個IP是他的,也有可能,這個IP的使用者碰巧与他是鄰居,或与他同住在一個社區里。黃濟人兄進一步辯解,就算追查的結果是那個作案者的IP与黃濟人先生的真實IP四節數字完全相同,也不能証明這篇黃濟人兄的文章是黃濟人兄自己張貼到網站上去的,因為黃濟人兄的電腦完全可能被一個不是黃濟人兄的人使用呀!
聽了黃濟人兄這樣的雄辯,我真是沒轍啦。所以我無法辯解也沒有必要去辯解,再辯解,最多在“不是溫說謊,就是方作假”中加上一個“抑或是黃抵賴”。
二、對溫金柯兄的批評
金柯兄是一個辦事認真負責的人,嫉惡如仇,爽快耿直。網路鬼蜮遇到他,特別是盜用他的名義造謠,算是倒了八輩子的大霉。金柯兄一則為了維護自己的信譽,二者為了伸張正義,不怕麻煩,網路捉鬼,除垢清污,正大光明,對此,筆者倍加敬重。
但是金柯兄等不到我与他約定的二十四小時過去就幵炮,出手太早,惊動了對手,使本來垂手可得的真憑實据失之分秒,增加了捉鬼難度,應當批評。
三、對黃濟人兄的批評
黃濟人兄愛憎分明,善于雄辯。對于這次網路捉鬼,雖然深陷被捉的危險,也能夠坦然面對,應予以肯定。
在金柯兄網路捉鬼的約十天之前,我曾接到黃濟人兄的一個電話。這也是近一年來我与黃濟人兄所通的第一個電話。這個電話通話時間很長,約半小時。話的确是從黃濟人兄与秦晉兄等邀請徐文立兄訪問澳洲說起的,也就是黃濟人兄在其七月二十九日的《聲明》中承認的:
“但在這之前我用我的手提電話打過一個電話給方圓先生,內容有關安排徐文立先生來澳洲訪問。就是這次通話我才知道有人用我的名字張貼了我的文章,因為該文确實是我所寫,所以查看后并沒有在意。”
必須說明的是,此時沒有發生“網路捉鬼”的故事。其實,在這個電話中,是黃濟人兄指明別人冒名張貼文章的最好時机。如果如此,以后就不會有這等麻煩。但由于黃濟人兄“查看后并沒有在意”,就算黃濟人兄不是鬼,但也是為鬼作倀,無心中制造了混亂。如果以后訴諸法律,這樣長達四十天時間的默認和不作為,無論如何向法官解釋,都無法使人置信。這一點應當批評。
在中國工党論壇發表第一個聲明后到未發表第二個聲明中有五天時間,這也是黃濟人自力救濟的最后時机。這段時間,黃濟人兄如果确實是一位受害者,正确的態度是与溫金柯兄等受害人一起,設法把那個冒名頂替者查個水落石出,還自己的清白,也做了一件積功德的好事。
但黃濟人兄的矛頭,不去對著作奸犯科者,相反對著其他受害者和想幫助你洗冤的朋友。如果自己受到別人的誤解,蒙受不白之冤,就應當就事論事。如果你是鬼,紅鬼藍鬼綠鬼都是鬼。反之,如果你是人,紅人藍人綠人都是人。顏色可以改變,身份無法改變。再說,網路抓鬼,是好事是難事也是趣事,但干統獨之爭,藍綠之斗屁事!黃濟人兄把一個網路捉鬼的問題,上綱上線到獨派對統派的打壓問題。這樣不僅于事無補,相反衹會給人一种轉移視線,欲蓋彌彰的感覺。這一點也應當批評。
四、中國工党論壇的立場
對于中國工党論壇的這种舉措,不少人拍手叫好,認為對付魑魅魍魎的最佳方法,就是將其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盧笛兄認為,“‘中國工党論壇’的處理很不明智,公布網人IP不但違反了西方普遍信奉的職業倫理,而且容易中了網特借刀殺人之計。”
這里必須指出,“西方普遍信奉的職業倫理”本身是一個很含混的說法。因為,“西方普遍信奉的職業倫理”的標准是什麼,有沒有一個公認的標准?瑞士銀行最大的特點是為客戶保密。但碰到那种殺人越貨得來的贓款,衹要証据确鑿,銀行一定會向警方舉報。這能說銀行違背了“西方普遍信奉的職業倫理”嗎?所以,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其說不一,非常不确定的大問題。這個問題足可以寫出若干大文章,成就許多學問家。
但可以看得出來,盧笛兄的本意是擔心“中了網特借刀殺人之計”,是出于對鬼蜮伎倆的義憤和對捉鬼者的愛護。因此,在對盧笛兄的見解表示不同意見的時候,要對盧笛兄的好意謹表謝忱。同時也盼盧笛兄使出高明手段,使那些危害網路的鬼蜮無所遁跡,鬼哭狼嚎,不亦樂乎!盧笛兄認為如何?
徐水良先生是一位受害者,撰文一吐塊壘,也是應當的事情。徐水良先生在文中有這樣兩段文字:
前文為:“ 溫先生的文章《路捉鬼》引起爭論的,主要是一個孤証(目前還是孤証),也就是在工党論壇上帖子的IP地址問題”。
后文為:“這里遺憾的衹是溫先生是佛教學者,不打誑語,容易輕易相信他人,不清楚民運界中共地下勢力多,有的人頭頂流膿腳底生瘡,他們的話很難相信。他們的言証尤其是孤証,以及其他不太可靠的証据,必須按照處理此類事情時必須采取的非常慎重、非常專業的原則處理(一般情況下孤証不用),所以溫先生對此事作結論太早了點。”
對于前文,筆者的理解是,水良兄大概也和盧笛兄一樣,也是出于對鬼蜮伎倆的義憤和對捉鬼者的愛護,擔心抓鬼的証据不足,反被鬼咬上一口。
但后文中的“民運界中共地下勢力多,有的人頭頂流膿腳底生瘡,他們的話很難相信。他們的言証尤其是孤証,以及其他不太可靠的証据”中的“孤証”,与前文徐水良先生的“主要是一個孤証(目前還是孤証),也就是在工党論壇上帖子的IP地址問題”中的“孤証”,讓人讀起來已經不是影射,而是明明白白指稱中國工党論壇的“孤証”是“民運界中共地下勢力”的“孤証”。
如果确實如此,請徐水良先生拿出中國工党論壇是“民運界中共地下勢力”的真憑實据,拿出“有的人頭頂流膿腳底生瘡”的真憑實据,方顯出徐水良先生乃“民運界抓特務最高手”的英雄本色,徐水良先生又以為如何?
中國工党論壇是一個自由的論壇,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張貼文章。任何鬼,不論紅鬼藍鬼綠鬼,男鬼女鬼老鬼小鬼,同樣可以在上面張貼文章。國有國法,壇有壇規。不論是人是鬼,如果你的文章是冒名頂替的,假冒偽造的,粗口罵人的,一概刪除。屢教不改及情節嚴重者者,封其IP。
但對于那些明顯違反中國工党網站注冊國的刑律者,又有明确舉報人,中國工党網站首先是公布作案者的IP,然后根据受害者的合理要求盡可能的提供証据,以便受害者訴諸法律。
這里,要提到盧笛兄在對中國工党論壇的“網路犯罪”的說法進行的批評:“根据‘無罪推定’的原則,網站并無權力作出‘網路犯罪’的法律判斷”。盧笛兄的這一說法是中國工党網站所不能苟同的。因為中國工党論壇作出的“網路犯罪”的判斷,是個人判斷,而非法律判斷。這种說法,把個人判斷,混同于法律判斷,換言之,就是把認知上的判斷,混同于法律上的判決。
個人判斷与法律判斷是性質不同的兩种判斷。一個成年自然人,或一個法人,必須有自己的獨立判斷能力。我認為某人有罪,不等于某人有罪。某人沒有罪,說明我的判斷錯了,但不等于說我沒有判斷一個人有罪或無罪的權力。我作出某一判斷的權力,是我不可剝奪的思想的權力,認識的權力。一個自然人或法人沒有懲罰罪人的權力,但并不意味著這個自然人或法人沒有作出某人有罪的個人判斷的權力。
當一個人去告發另一個人時,他必然作出了他所告發的對象有罪的判斷。而如果一個人沒有作出哪些行為有罪或無罪的判斷能力,他怎樣去制約自己不犯罪?有罪無罪的判斷,乃是与非的判斷的延伸。如果人們失去這种判斷,這個社會必然混亂不堪。個人認為自己或他人是否犯罪是認識問題。把一個人的認識能力、判斷能力,混同于法律能力,法律行為,這對建立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公義是不利的。
結語
上世紀有一句說爛的話:“舊社會把人變成鬼,新社會把鬼變成人”。筆者重新解釋這句話:一党專政的舊社會泯滅人性,的确把人變成鬼。民主憲政的新社會以人為本,的确把鬼變成人。今天的網路抓鬼,發生在一個民主社會。抓鬼的目的,在于把鬼變成人。因此,筆者希望不論是捉鬼的人,還是被捉的鬼,都要告別那個把人變成鬼的貪瀆橫蠻的中國專制獨裁舊社會,迎接把鬼變成人的多元寬容的中國民主憲政新社會。
由于筆者俗事繁多,所以,對于網絡抓鬼,就此告一段落。今后任何与此有關的文章与問題,不再回應。敬謝不敏!
紐約“中國人權理事會”侵犯了王丹的人權
王 丹 被 踹 出 美 國 人 權 組 織 的 內 幕
總部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理事會于2004年一月間多次明确要求王丹辭去“理事”一職,就此徹底結束与該組織的關系。數周后,王丹被迫在“多維新聞網”發表了一份“辭職聲明”,宣布退出“中國人權”。然而令人奇怪的是,王丹在“聲明”中一句也沒有提到個中原因。
不過,据“中國人權”內部工作人員透露,該組織的“主席”劉青曾与王丹發生過激烈的爭吵。事情的起因是台灣《TVBS》電視周刊在《大陸網友爆料:王丹真gay仙》的一篇報道中,質疑王丹的病歷和學歷存偽,并首度披露了王丹亂搞同性戀的丑聞。王丹要《TVBS》拿出說他是同性戀者的証据來,并向他道歉。結果《TVBS》卻在一份回應王丹的公幵信中指出,他們根据“絕對可靠的消息來源”,并得到了多位社會知名人士的証實,而決非僅僅根据網絡信息或者“一名流亡詩人”所提供的內情。“中國人權”主席劉青認為象王丹這樣的人若繼續留在理事會里,必然會玷污該組織的名聲和“道德形象”,而王丹則強調,不應將他的私生活問題与政治問題混淆起來,小題大做。
劉青指出,雖然搞同性戀屬于私人問題,但是,王丹的同性戀行為居然鬧到被公共新聞媒体曝光,則說明他實在過于放蕩,缺乏檢點和節制,這种事情一旦被共產党拿來做文章,必將有損于海外民運的聲譽。在一次爭吵中,劉青曾向王丹大聲罵道:“你知道你的咽喉炎和痔瘡為什么總是好不了嗎?那都是因為你不正當地使用自己的口腔和肛門,上帝才懲罰你。有人說你‘唯男是圖’,‘人可盡夫’,看來一點也不過份。你滾吧!以后你做任何事,都跟‘中國人權’沒有關系。”
張 菁
2004年9月22日
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TwanNews/twnews07.htm
王 丹 ---- 一 個 最 有 爭 議 性 的 民 運 人 物
一九九八年王丹剛出國時在“中國人權”理事會為他舉行的記者會上當眾表示,他不會參加海外的民運團体,而要做“獨立知識分子”,以示自己洁身自好,不趟民運這潭渾水。此舉讓所有的海外民運團体深感失望。你有權不參加民運,但何必在記者會上說這般貶低海外民運的話呢?后來,王丹又在“多維新聞網”的專欄里撰文稱自己“三年來未交一個大陸朋友”,以示自己已經与“大陸人”划清界線,是一個能夠完全融入台灣社會的“新台灣人”。不久,王丹便受邀到台北接受了陳水扁總統的接見,緊接著,台灣“軍情局”也決定設立“二王專案”,資助王丹策划成立“中國憲政協進會”,并委派王丹出任“軍情局”所轄的《北京之春》月刊的“社長”,以此作為“北美地區民運的活動平台”。當然,除了徐斯儉、陳小平、王軍濤等少數几個人參与其中之外,絕大多數民運人士均對此嗤之以鼻,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兩年前王丹又突然到台北向記者宣稱“海外民運已經徹底失敗”,此舉又讓所有的海外民運團体由失望而變為憤怒,紛紛拍案痛斥。既然“已經徹底失敗”,你為何還要盜用“海外民運”之名爭奪經費資源?
如今王丹与曹長青、阮銘等人頻頻成為台獨勢力的座上賓,以“大陸民運人士”的身份到台北大放厥詞,并“列席”民進党的“中常會”,卻与海外民運漸行漸遠,甚至彼此水火不容。隨著台海兩岸的軍備競賽和軍事演習日益加劇,最近陳水扁當局又再次安排王丹、曹長青到台北活動,由王丹以“大陸民運人士”名義与台灣“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林正義、台灣“經濟研究院”院士吳榮義和研究員洪才隆、台灣“國際研究學會”副祕書長紀舜杰、台灣“國策研究院”執行長羅致政等人發表“聯合聲明”,呼吁歐盟“不要解除對中國的武器禁運”。由此可見,王丹衹是被台獨勢力所利用的一顆棋子,充其量是走狗一條,而不再是那些推動中國民主的“民運人士”了----盡管他二十歲那年确曾在方勵之、李淑賢夫婦的指導下一度參加過北京學潮,并蹲過監獄,難道就可以因此一本萬利了嗎?
王丹自稱“獨立知識分子”,而實際上,他既非“知識分子”,且毫無“獨立”見解可言。在“六四”那批北京學生中,王丹是唯一靠著父母的關系,以“北大教工子弟”的特殊待遇,經“北大附中”評為“市优秀團干部”,而保送進入“北大”國際經濟系,而才讀了一學期便讀不下去了,然后又走后門轉到了歷史系,混了几個月便卷入“六四”,接著遭判刑四年,實際上沒有正而八經地讀過什么書。奇怪的是,他到了美國之后,卻由台灣當局出巨資把他送進哈佛大學,直接讀“碩士”、“博士”,卻同樣不經考試,也几乎不在哈佛大學上課,而是四處參加由台灣資助或主辦的各种會議以及“民運活動”,并定期在反華的美國“自由亞洲電台”發表“時事評論”,為台灣搞“主權公投”及反對“一國兩制”造輿論。俗話說“吃了人家的口軟,拿了人家的手短”,不勞而獲的王丹何來“獨立”的人格?更令人作嘔的是,王丹還經常去台灣的男同性戀場所搞色情活動,直至被《TVBS周刊》曝光而成為丑聞。雖然王丹本人從未否認自己是同性戀者,但是他總是以“屬于私人問題”為由刻意回避電台聽眾的質問,甚至詭辯說“對我的私生活說三道四”的人是“中共特務”,從這一點來看,他還缺乏起碼的做人誠實品德。
既然王丹那么熱衷于拋頭露面搞政治,那么,社會公眾就有權知道他的學歷背景、收入狀況以及私生活內幕。如果王丹感到這些問題都難于啟齒,別人都議論不得,那么,他干脆就別玩政治,因為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里,所有從事政治活動的人都會被人問及這些問題。除非實行專制----在專制國家里,衹有那些被打倒的政治人物才會被抖出丑聞來。
陳破空
2004年9月17日
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TwanNews/twnews07.htm
《世界日報》的間諜記者試圖操控海外民運
曾慧燕參与民運內斗 劉青如獲至寶
一九八九年北京爆發“六四血案”之后,一批民運人士逃到了外國。天体物理學家方勵之教授先是躲進了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然后由美國方面出面進行交涉,促使中國政府同意放行,事件轟動一時。大名鼎鼎的方教授來到美國之后,被一個叫做“中國人權”理事會的机构召去當了“中方共同主席”,成為該机构募集廣納捐款和獲取經費的一棵“搖錢樹”。此后,這個机构逐漸成為海外民運各派系中經費資金最雄厚的一個組織。
“中國人權”理事會自稱“成立十六年來,對促進中國的人權事業發揮重大作用”,實際上,它衹是將個別中國政治犯和反政府人士的受迫害情況報告給美國國會,為美方抨擊中國的人權狀況提供材料。當然,這些材料是非常狹隘的,僅突出了一些個案----這類個案本身又受西方立場影響,被作了渲染(如魏京生案、吳弘達案、高瞻案、李少民案等),而与中國普遍的人權狀況存在較大差距,并無可能對中國社會產生什么實際 影響。它對“人權個案”的選擇還受到派系利益的限制(如刻意回避王炳章案、徐文立案,而突出劉念春案、李海案),因而,即使在反中國勢力內部,其實也未達成共識。
近一年來“中國人權”理事會,內部爭執不休,時爆貪污丑聞,行政管理人員阻止查賬,主席劉青偷偷將資金外移。這個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机构,今年一月又發生眾多理事集体辭職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台灣情報机關駐《世界日報》特派員曾慧燕在報道中寫道:“導致郭羅基等人集体辭職的另一原因,是‘中國人權’目前每年近三百萬美元的經費預算,用于薪水和辦公室的費用高逾百分之六十,‘其余又以合作方案、工作合同等形式,与其他組織的成員進行利益分配’,衹有不到十萬元用于人道援助基金,其中六四受難者家屬衹有一萬多元,而劉青個人年薪達八萬美元。”說白了,大筆經費和捐款被侵吞,触犯了眾怒。
不過,這位与劉青私交甚密的曾慧燕女士,卻刻意借“中國人權”執行主任Sharon Hom(譚競嫦)之口來竭力袒護劉青。她寫道:“在這次辭職風波中被指‘力挺劉青’的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坦言她非常欣賞劉青對人權事業的奉獻精神。她說,劉青的工作成績有目共睹,現在是中國人權組織有史以來發展勢頭最好的時期。劉青全年無休,不分晝夜工作,是個工作狂。她在繼蕭強接任執行主任的三年中,‘從劉青身上學到許多東西’,她非常佩服劉青的政治判斷力。”對于劉青不經選舉而占据主席之職長達十三年所引起的抗議,曾慧燕寫道:“譚競嫦說在她認識的非政府組織的負責人中,就有人做了二十多年還在任,而中國人權主席更非一般人能信任,她相當肯定劉青的工作能力和人品。”
海外民運界對于曾慧燕也上陣挺劉的做法頗不以為然。有人尖銳地指出,劉青不是什么“工作狂”,而是“內斗狂”,他在民運圈內積怨甚深﹔劉青不分晝夜地在賭場豪賭,玩物喪志,早已墮落﹔劉青猥褻侮辱瑋琳女士之后,拒不道歉,卻多發兩月薪水叫對方保密,哪有公道可言﹔劉青在美國居住了十几年,連簡單的英語也不會說,談何工作能力?如果劉青真的有政治判斷力,就不會鬧到連方勵之這樣的“搖錢樹”也憤然出走的地步了。更有人指出,曾慧燕的丈夫艾端午也經常在賭桌上向劉青借錢,嗜好古玩的艾把劉青當作了財神爺。曾慧燕家中收藏的古董字畫,也沾了中國政治犯們的血。
刊登曾慧燕這篇報道的《世界周刊》尚未在市面發售,劉青便已得到一大疊。他如獲至寶,馬上派唐柏橋送到法拉盛文教中心的新春聚會上散發。接著,陳破空也在網上四處張貼這篇報道,文過飾非,為劉青造輿論。不過,有民運人士指責曾慧燕,你為什么不把劉青的老婆韓曉蓉從“中國平等教育基金會”里領工資的事實寫進報道?這個“平等教育基金會”跟“公民議政”一樣,也是劉青從“中國人權”偷偷往外轉移資金的皮包。台灣情報机關對“中國人權風波”尚未有定論,曾慧燕便迫不及待地跳出來,參与民運內斗,是違反情報人員紀律的,也違背了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
劉青未經選舉而占据“中國人權”主席職位達十三年,理事會成員們一直沒有行使監督權和選舉權,是釀成惊天貪污大禍的根本原因。前北京工運領袖岳武先生在《方勵之是詐騙集團的首犯!》一文中質問方勵之教授:“劉青當中國人權的執行主席不是三年,不是六年,不是九年,也不是十二年,而是十三年!為什么雞年才想起重新推選?!劉青的賬目不清,貪污捐款不是三年,不是六年,不是九年,也不是十二年,而是十三年!為什么雞年才想起老帳新算?!劉青的工資八萬,挪用捐款不是三年,不是六年,不是九年,也不是十二年,而是十三年!為什么雞年才想起上當受騙?!”
在《是誰逼得方勵之等人啞口無言十三年!》一文中,岳武先生寫道:“方主席尚且如此,更何況其他理事、其他委員!您看著這幫人一個個都是人摸狗樣的,說起民主來是一套又一套的,寫起文章來是一篇又一篇的。等輪到自己頭上,既不敢反抗,又不敢發言!連我們村的文盲都知道三年一選,這么大的一群天体物理學家就楞耗了十三年!是誰比共產党還殘酷?是誰比共產党還恐怖?是誰比共產党還狠毒?逼得方勵之一伙啞口無言!劉青?扯蛋!劉青面無血色,枯瘦如柴,肩不能挑筐,手不能提籃,走三步就要大喘气,走四步就要吐痰。就他能把方勵之一伙鎮住,那真是天方夜談!誰?台灣!有錢!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秀才看見錢,大眼瞪小眼!台爺叫怎么辦咱就怎么辦,台爺不讓監督咱就看不見。台爺不讓舉手咱就別瞎選,台爺不讓說話咱就別發言。劉青吃肉我喝盪,大河有水小河滿,糊里糊涂十三年。”
岳武先生以另一個民運貪污犯萬潤南比照劉青,他寫道:“說起劉青我想起萬潤南,老萬在台上的時候和劉青的處境一樣,都說他貪污民運捐款。等下台以后再沒一個人提老萬黑錢,我就問萬潤南這是為什么?老萬把賬本翻幵,請看:所有的頭面人物都在我這‘借’過錢!少則几萬,多則几十萬。你要叫他們還錢,他就跟你翻臉,讓你下台,叫你滾蛋!‘中國人權’是不是也這樣,集体貪污,利益均沾,私分捐款,你們天天過大年?!”
海外民運從“中國人權風波”中應該得到什么教訓?莫莉花女士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劉青走到這一步,每個理事都有責任。長期以來“中國人權”組織過于信賴一兩個人,很少盡監督過問之責,“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這是一條鐵的定律”。這樣,“中國人權”組織就成了許多人眼中的“劉氏人權”,劉青也就成了為人詬病的“萬年主席”。
陸卓中
200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