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4,2009
法官在怕陳水扁什麼?
今晚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前總統陳水扁在羈押期限3月26日到期後,再延押2個月。合議庭表示,依現實情況來看,如果不羈押陳水扁,顯難進行後續審判,尤其陳水扁有湮滅、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即使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的方式也無法取代羈押,羈押陳水扁屬於保全訴訟程序進行、追求真實發現的最後手段,因此駁回陳水扁撤銷羈押的聲請。
陳前總統還沒被判刑,就已經被羈押在看守所快三個月了 (雖說是嫌犯羈押,其實待遇和服刑的犯人也相去不遠),該查扣的證據難道還查扣不完?所謂的共犯和證人們早就被各自羈押、訊問、甚至都解除羈押交保候傳了,還怕什麼勾串?
很明顯的,陳前總統這個官司,要能被公平審判的機會可說是微乎其微。從為了羈押陳水扁特地換法官,到一再想盡理由不讓陳前總統解除羈押,讓他一直沒能好好準備法庭攻防,再到司法節慶祝會上,檢查官模仿阿扁銬住手銬高舉雙手的馬戲團鬧劇。如果今天阿扁還相信司法能還他任何公道,那恐怕他真的被國民黨政權關到喪失心智了。
只是,就像許水德說的「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一個獨裁起家的政黨所結合成的龐大利益共生集團,在經過八年的「生聚教訓」後,好不容易才拿回政權,說什麼再也不要失去了。在戴著「溫良恭儉讓」面具的馬英九領導下,國民黨利益集團幹的仍是過去六十年來的那一套,只是改善了技巧,做得好看一點罷了。管你人民願不願意,老子就是要和對岸簽CECA,最多改個名字叫ECFA,反正細節也不用告訴你,簽了也不需要人民公投同意,「跟著我走就對了」。
如果一直跟著馬先生走,走到被對岸統一了怎麼辦?誰叫你沒有綠卡,也沒有美國籍的女兒可以依親?套句中國駐WHO代表沙祖康的名言:「誰理你們?」
消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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