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6,2009
「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鼓勵青年投入公共參與及志工服務行列—
青輔會修訂頒佈「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為強化青年公共參與能力,提供多元公共參與機會,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志工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本土發展,關心國際社會,青輔會特別修正及訂定「促進青年公共參與」及「加強青年志工服務」等二項補助作業要點,已分別於98年 2月 4日和6日發布施行。
「促 進青年公共參與補助作業要點」修正重點,主要是將適用範圍擴增為15歲以上、35歲以下之青年,補助對象除原訂之依法設立之社團或財團,學校或學術研究機 構,大專院校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外,擴增至高中(職)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並調整補助範圍,凡能培育或運用青年人力資源,辦理青年參與公共參與人才培力、 推動青年參與公共事務、辦理青年參與民主生活化實作推廣,以及倡導青年相關議題等活動,均可依規定向青輔會申請經費補助。
「加強青年志工 服務補助作業要點」主要修訂內容為擴大補助對象,除12歲以上,30歲以下之青年得自組團隊外,包括中等以上學校及依法設立之社團、財團與機構也可提出申 請。補助範圍則是以能運用或媒合青年志工人力資源,辦理六大服務面向(社區、文化、科技、環境、健康、教育)之多元服務方案。為鼓勵青年組隊參與服務,青 輔會特別提高補助額度,一般性青年志工服務方案每案補助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的二分之一或新台幣6千元至3萬元為原則。
上開補助要點之修(訂)定,主要在落實馬總統青年政策「青年政策大聯盟」及「台灣小飛俠」成立「區域和平志工團」專案,透過獎補助措施,有效引導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投入海內外志工服務。
相關申請辦法請上青輔會官網()、青年政策大聯盟(http://youthhub.tw/ypu/index.php)或青年志工行動網(http://gysd.nyc.gov.tw)查詢。
二科張科長顯頌 02-23566251
青年志工服務:三科黃科長郁芬 02-23566288
出處:行政院青少年輔導委員會_青年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