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5,2009
98年青年政策論壇-全國論壇即日起受理報名
August 4,2009
桃園地院觀護人室緊急招募少年保護志工及少年輔導志工
8/15前便需招募到15位少年保護志工及10位少年輔導志工,現在僅剩不到3週的宣傳招募時間,歡迎有志青年呼朋引伴一齊加入呼應
(一)基本條件:本院98年度召募少年志工項目為~
1.個人保護志工:15名,凡年滿20歲,品性端正,對助人工作富有熱忱者,均可報名參加。
2.個人輔導志工:10名,就具下列資格之一並完成教育訓練者聘請之:
(1)曾任少年法院 (庭) 庭長或法官、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觀護人一年以上者。
(2)曾任個人輔導志工、團體輔導志工之輔導工作人員一年以上者。
(3)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講授法律、諮商、輔導、心理、社會工作、精神醫學及其他少年保護相關課程,並從事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者。
(4)具有教師、社會工作師、心理師資格,並實際從事實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5)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法律、諮商、輔導、心理、社會工作、精神醫學及其他少年保護相關科系畢業者。
(6)曾修習法律、諮商、輔導、心理、社會工作、精神醫學及其他少年保護相關科目在二十學分以上者;參加相關專業講習每十五小時得折抵一學分。 ...繼續閱讀
(一)基本條件:本院98年度召募少年志工項目為~
1.個人保護志工:15名,凡年滿20歲,品性端正,對助人工作富有熱忱者,均可報名參加。
2.個人輔導志工:10名,就具下列資格之一並完成教育訓練者聘請之:
(1)曾任少年法院 (庭) 庭長或法官、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觀護人一年以上者。
(2)曾任個人輔導志工、團體輔導志工之輔導工作人員一年以上者。
(3)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講授法律、諮商、輔導、心理、社會工作、精神醫學及其他少年保護相關課程,並從事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者。
(4)具有教師、社會工作師、心理師資格,並實際從事實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5)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法律、諮商、輔導、心理、社會工作、精神醫學及其他少年保護相關科系畢業者。
(6)曾修習法律、諮商、輔導、心理、社會工作、精神醫學及其他少年保護相關科目在二十學分以上者;參加相關專業講習每十五小時得折抵一學分。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