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8,2007

印度宗教


Posted by sangita at 樂多Roodo! │21:32 │回應(1)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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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宗教
談到印度的宗教,由古代的吠陀教(Vedaism)、婆羅門教(Brahmanism),演變到今天的印度教(Hinduism)。
吠陀教,是指公元前一五oo年左右由伊朗地區進入印度,講印歐語的各民族所信奉的一種古老的宗教,因為它的教義來自於《吠陀經》(Vedas),所以名之為吠陀教。自公元前五世紀開始,吠陀教各派的文獻創作活動逐漸減少,而具有印度教特點的經典開始出現。吠陀時期的社會分成四大類種姓,即:婆羅門(Brāhman)、剎帝利(Kshatriya)、吠舍(Vaishya)與首陀羅(Shūdra)。這種種姓或階級分化的情形,全部保留在後世的印度教中。
早期吠陀教所祭祀崇奉的各種神祇,大多數為男性,而且多為對大自然的崇拜,與天和其他自然現象有密切的關係,如:雨神因陀羅(Indra)、火神阿耆尼(Agnī)、天神帝奧斯(Dyaus)、暴風雨神馬魯特(Maruts)、光神密多羅(Mitra)、太陽神蘇利耶(Surya)、水神伐樓拿(Varuna)、風神伐由(Vāyu)等。當時並無寺廟或偶像的設置,也沒有固定的祭祀場所。
婆羅門教,是由吠陀教演變而成的古代印度宗教,該教的祭司出身於婆羅門種姓,同時奉祀梵天(Brahmā),因此被稱之為婆羅門教。婆羅門教與繼起的古典印度宗教之間不同,後者更為重視濕婆(Shiva)、毗濕奴(Vishnu)等神,且更為重視虔誠禮拜。
婆羅門教大致有下述數項主要內容:以婆羅門為至高無上的種姓、尊《吠陀經》為天啟聖典、崇信祭祀萬能。婆羅門教也是一種宗教及社會制度。正統的印度宗教,其特點為:種姓制度(caste system)與變化的多神崇拜。婆羅門教的宗教哲學,其基本理論為:"梵我同一說"和"輪迴解脫說"。
現在印度的主要宗教印度教又稱為:新婆羅門教。此字的原意為:印度河流域人民的信仰(the faith of the people of the Indus land)。它是由婆羅門教發展而來,是印度人的多神宗教,也是印度人的習俗、社會制度及生活方式,它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宗教。印度教的派別極為複雜,它們比較一致的共同信仰是:(1)以梵天、毗濕奴(Vishnu)及濕婆(Shiva)為三位一體神(Trimurti);(2)《吠陀經》有絕對的權威性,婆羅門種姓應享有社會特權;(3)教徒素食,不得殺生;(4)眾生輪迴轉世。
印度教大致可分為六種類型,即:吠陀教、婆羅門教、毗濕奴教(Vaisnavism)、濕婆教(Saivism)、密教(Tantric Hinduism)、性力教(Saktism)、以及民間的印度教。十九世紀以後,又出現現代印度教及很多新的派別。
印度教徒不一定要出家,但出家後則必須恪守清規戒律。較高的三個種姓(以婆羅門為主)出身的印度教徒須經過獨身時期(brahmacharya)、立業時期(grihastha)、林居時期(vanaprastha)和退隱時期(sannyas)等四個行期(ashram),才能獲得解脫。
佛教的源頭來自印度,佛祖釋迦牟尼的宗教思想當然受到印度宗教的影響,佛教經過二千五百多年的傳播與發展,其間產生了許多的學派與宗派,因而在教義方面,也呈現了多樣性與複雜分歧的傾向。大體而言,須彌山、地獄、天界、劫波等有關世界的構成、起滅等說,都是繼承佛教以前的印度宗教思想。業、苦、輪迴、解脫等說,則為古來印度思想的演化。(曲立昂作,刊載於《慈雲》月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號)
Posted by William Liang Chu at April 8,2009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