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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9日

隱 私 愛現


網路空間繼新聞台、部落格之後,更進一步帶動結合影音文本,如博客、youtubegoogleVIDEO,個人的生活日記也更加立體、多元,大方的將隱私放在公開的空間中展示,原來,愛現的人真不少。

既然有這麼多私領域的故事可讀,誰還需要蘋果日報?個人不就是炒作八卦的來源跟材料了嗎?

名人跟平凡人到底差別在哪裡?透過社會地位繼承而來的名人並不活在網路上,透過網路的穿越性,公開的自我行銷,成就不少平凡的個人。

而在網路空間中,容易引起廣泛閱讀興趣的文本是什麼?什麼是容易走紅名人之道呢?自己放張爆乳的照片如何?拍下自己便溺的過程如何?是不是仍可歸結出一般大眾口味的消遣:以某某人的私生活討論為樂?本來不具有名氣的個人,也因此而獲得名人的稱號了,窺探、隱私的本質到底是什麼?網路上的瀏覽還算是"窺"嗎?

雖然隱私容易聚人目光,但也不能否定網路社群的公共論述功能,對於文本之選擇與熱愛,會把什麼連結放進書籤,正與網路族群的分野相關,人的群聚力量,在網路上似乎會更加明顯,不要忘了網路的確就是個古老的東西:人的交遇。

被閱讀、被看見令人產生快感、快樂與成就感,不需他人審核而可自由發表,更是一種權力的揮灑,即便一個話少、木訥的人也可以為自己在此開一扇窗,無疑的,這是一個表現的空間,同時也是一種存在。

隱私可能是自我的塑造,也可能是自我的重建,或者自我的再現,反正,"他就在這裡打手槍,你要來看嗎?"這是邀請還是
不請自來?算是消費的還是免費的?這種觀看之間,是否有種賺賠邏輯?隱私之公審(推或不推、攻訐、護衛....),是讀者唯一的反餽嗎?

不,有人說真正的偷窺狂是不出聲的喔~~~~~~~


Posted by groundparis at 21:14回應(0)引用(0)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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