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3,2009
誰來讀羅曼史?

第三、讀者忠誠度超高,對喜歡的作者往往每出必買、相挺到底,對新人作者也不吝嘗試和鼓勵。這個「勇於嘗試」的特質可能在電子書上最明顯:根據前陣子才被邦諾書店併購的第一大電子書網站 Fictionwise 統計,他們的業績有一半來自羅曼史,其中很多是直接以電子書形式出版的。著名的網路原創羅曼史出版社 Ellora’s Cave 甚至紅到可以聘請文學經紀人,反攻紙本出版、進軍國際市場。全球最大的羅曼史出版社禾林(Harlequin)今年慶祝創社六十週年,更表示他們的業績有 3.4% 來自電子書,足足是其他出版集團的三倍有餘。
第五、承上述兩點,羅曼史讀者的閱讀量驚人,平均一次購買四、五本。一般讀者可能一兩個月看一本書,羅曼史讀者可能一個晚上就看一本。閱讀量大,類型也相對廣泛,進而影響到科幻/奇幻類型,美國當下呈爆炸性成長的「都會奇幻」(urban fantasy)和「超自然羅曼史」(paranormal romance)根本就是一體兩面,差別只在於愛情戲比重和出版標籤。即便拿掉情慾橋段,光靠純愛照樣能賣,只要看「暮光之城」席捲書市的誇張程度就知道了。
回到國內的市場,曾經紅極一時的外曼幾乎在市場上絕跡。論售價,翻譯書的成本高,翻譯費和版稅反映在售價上,自然無法和很多便宜買斷的內曼競爭;論出版速度,國外最多三個月一本,大作家可能半年、一年才出新書,哪能和本地作者每月有新書的速度競爭?高售價當然也影響了租書店通路,進貨成本高、回本速度慢,要是出租狀況不好,乾脆根本不進。
外曼在中文書市的尷尬處境,有點像美漫:市場完全被日本漫畫主宰,美漫全彩印刷、成本高昂,畫風美式但不美型,一點都不討喜。但話說回來,港漫也是彩色印刷,在租書店通路也活得好好的,所以好像並不是完全沒輒?
再怎麼說,比起美漫,外曼的條件仍算有利,我認為主因有二:第一、有讀者群,而這個讀者群也夠大。我認識無數資深出版人,平日正經八百討論文學小說、或鑽研歷史小說、推理/犯罪類型,但骨子裡都是外曼讀者,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和我聊起「為什麼沒人出外曼,出了我一定買」的話題。一位資深的奇幻編輯朋友,甚至每本林白/果樹出的外曼都買,支持到底。
第二、外曼和「一般翻譯小說」的差距不像美漫和日漫那麼巨大,可以經由包裝、書名、文案和定位來「暗渡陳倉」。就算不搞成主流文學小說,至少做成都會女性小說就夠「正常」,能夠在書店平台上安然自若、拿去櫃臺付錢也不會臉紅。
舉例來說,去年三采出版的《慾望酒莊》的包裝走典雅路線,封面性感但不激情(不過天曉得故事可夠激情了),主打女性勵志、美酒時尚,成功賣破一萬冊。很多朋友看了以後大呼「這根本就是羅曼史!」這裡頭究竟有幾分驚喜、幾分受騙上當的不悅,可能還要再仔細研究,但至少事實證明外曼「不是不能賣」。
比較可惜的是,三采並未繼續簽下作者新書《名畫情挑》(Priceless),一方面因為藝品拍賣的主題不如美酒討喜,二來也是因為《慾望酒莊》投注的行銷資源和銷售回報仍舊不如其他主流文學。別忘了,《慾望酒莊》厚達五百頁卻只賣三百元,這刻意壓低的定價策略極可能是推動銷售的關鍵之一(因為羅曼史售價低),只是終究要反映到成本結構上。
春光的《暗夜獵人》系列同樣包裝得像是一般翻譯小說,可是定價偏高,每一本都比《慾望酒莊》薄,但都比較貴,最貴甚至到三百八十元,加上超自然設定畢竟不如現實世界主流,整體銷量差很多。但是《暗夜獵人》的讀者忠誠度超高,在出版社的部落格、留言板和外曼討論區不時可見敲碗文。如果能在包裝和定價上再做調整,說不定會有更好的成績。
「暮光之城」就更不用說了。作者史蒂芬妮‧梅爾是摩門教徒,所以故事清純到不行,絕對沒有「南方吸血鬼」或「暗夜獵人」的激情橋段,可是照樣賣。說是全球現象、大勢所趨也好,說是電影搧風點火也好,說是尖端的行銷不遺餘力也好,總之這套百分百青少年羅曼史的書在氣質優雅封面的包裝下起死回生,告別「吸血鬼達令」的慘痛過去,成為獨領風騷的書市寵兒。
前陣子我在去紐約飛機上看了「暮光之城」電影版,覺得出乎意料地好看,而且終於明白為何這個故事能贏得廣大少女觀眾的心:女主角貝拉是個,呃,很受歡迎的怪咖(popular dork),同時滿足每個人心底「我跟別人不一樣」的自覺和「大家都喜歡我」的渴望。可是「受歡迎的怪咖」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現實生活中應該沒有這種人吧?
直到後來朋友說:「傻孩子,這就是羅曼史啊!」我才恍然大悟,這就和武俠小說和奇幻小說的主角總是出身貧困、自幼父母雙亡,歷盡千辛萬苦可是一路貴人相助,最後學成絕世武功然後發現自己原來是國王的兒子一樣吧?這不就是 wish-fulfillment 的類型故事魅力?
我之所以要寫這篇文章,或許和凱勒‧納辛(Kaleb Nation)成立「暮光男」(The Twilight Guy)的動機有幾分相似:我不讀羅曼史,但我對這個類型很好奇。我有不少客戶專精羅曼史,每每在版權書單上看到相關資料,總會心生「這好有趣啊啊啊」之感卻隨即「唉外曼就是沒人買」之嘆。
身為版權工作者和小說讀者,我一直覺得羅曼史有很多好玩的特質。比如說男女主角「一夫一妻」(monogamy)的從一而終規定,比如說必須要從此過著幸福美滿生活的結局。這個規定導致所有主角「只能用一次」,也讓羅曼史的「系列」與眾不同:「三部曲」可能是三兄弟、三姊妹或三個好友的故事,彼此輪流當主角、再到別人的故事裡當配角。比起奇幻小說單一主角的史詩長篇大冒險、推理小說的系列偵探每本調查不同案件,反而更有變化。
羅曼史還有一種「三連發」(或者稱之為「背貼背」back-to-back)的出版方式,就是用每月一本的速度,在三個月內出完某個三部曲,以收迅速打響作者知名度之效(當然,這和羅曼史讀者閱讀量大、速度快也有關)。這種作法也被奇幻小說所用,比如說最近在台出版的「戰龍無畏」系列,當初在美國就是連出三本,果然讓作者一炮而紅(嗯,該系列是否也可以算是某種人龍戀 BL 羅曼史?)。
而我和出版界朋友的羅曼史對話,也終於在最近開花結果,邁出成功第一步,因為我終於圓了一個夢,賣出戴安娜‧蓋伯頓(Diana Gabaldon)的《異鄉人》(Outlander)中文版權。此書出版於 1991 年,算是羅曼史上經典卻又「破格」的夢幻之作,因為它開啟的「系列」始終以傑米和克萊兒夫婦為主角,後來的走向更偏重歷史小說,已經不是單純的羅曼史。可是無論如何,《異鄉人》在所有的羅曼史百大書單總是高踞前端,也是本地外曼讀者多年來詢問度超高的夢幻傑作。為何沒人出?關鍵就在那將近八百頁的篇幅,足以讓任何編輯退避三舍。
有人簽下《異鄉人》版權的消息,讓很多對羅曼史感興趣又踟躕不前的編輯大感振奮,彷彿終於有人開了第一槍,雖然距離出版還很久、能否通過市場考驗也還未知,但經營外曼突然間好像不再遙不可及。我也趕緊翻出手上的外曼大作家,例如甫獲 RITA 新人獎提名的華裔新秀雪莉‧湯瑪斯(Sherry Thomas)、幽默系吸血鬼羅曼史天后琳茜‧珊德斯(Lynsay Sands),還有當紅的浪漫懸疑天后愛莉森‧布瑞南(Allison Brennan)……。
後記:
說起來我與羅曼史還有幾分「淵源」,因為我賣出的第一本版權就是羅曼史。那是 2004 年的事,我才剛入行,還在自己摸索、到處碰壁,正好林白出版社的編輯(也是版權界的前輩)Grace 來詢問羅莉塔‧雀斯(Loretta Chase)的作品版權。我上網找了半天,最後找到作者信箱,捎信過去沒多久便收到雀斯經紀人南西‧約斯特(Nancy Yost)回覆,說她已有中文代理,可是如果我一個月內能拿到 offer,她就讓我處理。Grace 聞訊大喜,沒幾天就傳來兩本書的報價,那就是《好個惹禍精》(The Last Hellion)和《惡棍侯爵》(Lord of Scoundrels)。
南西後來成了我的重要客戶和好朋友,我們每年在倫敦或紐約相見。她專精羅曼史和犯罪驚悚小說,《暗夜獵人》作者雪洛琳‧肯揚就是她一手發掘的。
PS: 羅曼史我身為讀者是個大外行,這篇文章主要從出版和版權的角度來談。若有疏漏或謬誤之處,還請各方資深羅曼史讀者見諒並不吝指教!歡迎留言,或到我的噗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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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那個NYtimes的作者MOTOKO RICH(日本人?)提到Romance的第一個特質「提供逃避現實、滿足幻想的娛樂」,向來就是衛道人士對於所有大眾小說的觀點XDDD,我一直都覺得這個理由對於分析大眾小說的流行在這個時代其實已經有些過時了。
之前跟朋友討論
一直對暮光之城為什麼可以紅成這樣感到相當不解
(如果有書迷請見諒(汗))
看到這篇之後突然有一種"原來是這樣"的感覺XD
想到我一開始看小說的時候也是從ROMANCE開始
但後來接觸到奇幻世界就無可就藥的墜入深淵了XDD

嗨,我從羅曼史同學會連過來的。
只是要來給你個鼓勵,外曼比起內曼真的比較不普及,但的確外曼的作者都比較死忠。看到有人願意再投入這個市場,身為重度羅曼史中毒的讀者一定要給你打氣的。
PS.Lynsay Sands的書好看,可惜黑暗系列果樹只出了兩本。
To sunmos,
我拿到的 Lynsay Sands 是她新的 Argeneau Vampires 系列,還有最新的 Rogue Hunter 系列,在美國都賣得超好,銷量應該有兩三百萬冊了。希望能從這個部分開始著手!
我會努力的!

酷!
Argeneau家族的書也很有趣,果樹只出了三本,但Lynsay大概出了十幾本了吧!我手邊也有兩本還沒看.希望可以早店看到中文版阿阿阿阿
所以看到非讀者寫的"觀察心得"真是有趣 XDDD
中文言情小說雖然篇幅和風格與外曼差很大
但是和你提到的外曼在國外的幾個特點完全符合
有時候編輯會找幾個旗下的作家合作
用同一個設定(eg.某某王朝)or主題(eg.男主角都是醫生)各自發揮
這種現象我也只有在言情小說看過呢~
ep 你竟然會因為羅曼史文而冒出來回文!原來你也是外曼讀者嗎?XD

灰鷹版主你好~
是否能讓我在部落格中放上此篇文章的連結?
因為這篇真是讓我很有感觸啊!
麻煩你了~謝謝!
Dear winking,
歡迎轉載!只要註明出處就好囉~
晚上才跟一個資深的譯者朋友聊到很多以前的外曼發展史,包括禾林來台設分公司結果大賠一筆、草草撤離的往事。

想當初我年幼時,可是一本本的啃禾林外曼,即使那時的書又薄,翻的也不如現在順暢,但可是我那時的精神糧食耶!
我讀的外漫不多,高中開始直到求學階段結束,一直都是讀中文言情小說。(我對我喜歡的作者也是很死忠的啦!)言情小說厲害之處,類似的劇情,只要改一點場景、時空和對白設定,就可以通吃青少女、輕熟女、少婦到熟女。這兩三年比較沒在看言情小說了,前陣子逛書店/租出店,似乎有中國言情小說漸多的情形。暮光之城之前在台上市時,其封面設計主打的對象主要是青少女,電影上映加換封面後,銷售市場反而更加開闊。其實台灣言情小說也不乏邏輯完整、時代背景考據,而且娛樂性高的作品。如果跳脫言情小說銷售的的經營方式,也許會大大改變台灣本土作品的市場面貌。
嘿,原來你也是目標讀者~
說到「跳脫言情小說的經營方式」,最近春光出了暗夜獵人新作(其實是前傳 or 系列第一集)「月夜囚徒」,居然上了金石堂排行榜,超感動的!該說是粉絲力量大嗎?(等兩年多了)

大概是外曼讀者知道外曼畢竟不是大眾市場,所以更願意努力砸錢支持吧!!
畢竟有些書因市場大,在各書店圖書館都可以找到,但外曼如果不支持就可能無以為繼從此消失.
大多數外曼讀者也是從很年輕就閱讀到現在,情感上也不希望外曼就此消失.
所以只要wrn讀書會上有消息,就會踴躍支持啊!!
我也是每本都買,家中外曼與其他書籍地盤勢均力敵吧~~像我這樣的在書友中不算少啊~~
暮光之城也是因為電影意外好看,讓我去找原文來看.但外曼還是看中文比較習慣,畢竟中文是母語,速度比原文快多了.
希望灰鷹努力多推羅曼史跟其他各種好書,羅曼史只要上讀書會討論,我想銷售應該都很有幫助吧~~

因為是你我才有雀斯阿姨的書可以看!
天啊~恩人請受我一拜:P

國二看完了所有感興趣的漫畫後,
書店老闆娘介紹我看翻譯小說,
雖然依那個年紀實在不適合看限制級小說,但是不可否認,
它確實造就了我對各地歷史地理的基本概念及興趣.
而且中古世紀的歐洲,南北戰爭的美國,
英法百年戰爭乃至於拜占庭帝國,
我從小說中獲知的多於課本.
在翻譯小說的全盛年代,每星期大約是10-12本小說出版.
所以我可以只挑自己想看的書.現在只剩果樹的每個月兩本,實在讓人很難挨.
到了高中時,我已經看完已出版的且有興趣看的翻譯小說,
老闆娘只好介紹我看國內作家的作品,
另外還看了一些武俠小說.
亦舒,嚴沁,席絹,于晴,古龍,金庸,倪匡等等,
基本上看書的速度就是這樣練出來的.
多年來,每天總要看看翻翻書才能入睡,人家說床邊小說,我基本上是睡在書堆中的.床上至少堆著上百本的小說.
會偏好羅曼史小說,當然是因為它有著你所說的原因,
一本小說包含了不只是一個故事,更是一段人生.
既然我們不可能過著自己所想,就只好進入書中,
品味另一段.
著迷這麼多年的小說,我常被朋友問的一個問題是:
妳這麼愛看小說會不會走火入魔分不清現實?
對我來說是不會,畢竟看了數萬本小說,
很難會有讓妳想不到的意外吧.
小說裡刻劃的人性黑暗面可也是真實的"人性"的寫照.
每當在看書的時候,不免會跟著書中的人物忽悲忽喜,
這是專注不是著魔.因為故事對我有吸引力才能讓我
進入書中細細品嚐.
如果不夠引人入勝,就會被我當成打發時間翻翻就好的書.
回到主題-誰來讀羅曼史?
我的朋友中看內曼三個(其中一個是我妹,
被我同化,由國中開始看),外曼一個
其他人就只有一年跟我借個兩三本打發時間用.
我研究過這個問題,為什麼再無聊再白痴的連續劇都有大批擁護者,卻只有少數人在看書呢?
1. 手拿遙控器就可以看到,方便且即時.
書要花錢,即使是租的,而且還限時歸還.
2. 電視有影音,比較吸引人.
書則要靠個人的想像力才能理解.
基於上述原因,愈多人看電視就愈少人看書.
因為看電視不必動腦袋,遣辭用字更白話.
文字的優美已不復見,更別說是成語或是文學價值.
所以當新聞不斷探討學生的國文素質下降.
不如回頭探討現在的電視文化.
這才是造就現狀的原兇吧.當學生每天都花三五小時
在電視電腦前而不是在看書,
你想要他們有多好的國文程度?
再說,看內曼多於外曼的原因,我想主要是電視,
電腦,電影開濶了大眾的視野,
外國的一切不再讓人覺得那麼新奇,
相對也降低對它的興趣.
常常覺得很奇怪,內曼也有許許多多的好作品,
為什麼不把它拿來拍成連續劇.
而是編寫一堆灑狗血的爛戲呢?
每當看到這些不合理的橋段,我都想問?
這些編劇當我們是白痴嗎?
我問過我媽,她是超級本土劇支持者.
她回我說:不看這個要看什麼?
這或許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到底是先有白痴編劇,還是先有智障戲迷???
如果一直支持這樣的編劇,就別指望有"好戲"可看.
個人是覺得,對書本的喜好還是要從小培養.
如果從小就不愛看書,很難在成人後才愛上書吧?
去年底因為暮光發光發熱,我趁機推薦了四個朋友看暗夜獵人系列,四個人都認為它更勝暮光系列,但是為什麼它的銷售還是無法勝過暮光.
應是出版社的銷售方式及知名人士的推薦有差別吧.
有電影加持及一堆名人在電視上討論,當然會引起更多人的注目.
有人說好書不寂寞,其實不然,若是沒有更合適的推銷,
它也只能引起一點漣漪,而非波浪.
連我也是在WRN的討論區中才得知有這個系列.
想解決出版社的困境恐怕還是要迎合大眾習慣,
將書本化為電子書,
才有機會創造另一批讀者.站在環保的觀點,
電子書也是有其必要性.
但是電子書的技術當未平價化之前,這些也只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