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30,2008

年輕美國的死與新生:《命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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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書訊>文學類>文學/歷史小說

THE GIVEN DAY by Dennis Lehane

有好長的一段時間,每逢出國我都得帶一大批書,並祈禱至少有一本能引起興趣、伴我度過漫漫航程。可是往往徒勞無功,或者翻幾頁就看不下去,或者讀了百來頁卻不知所云、味同嚼蠟。一直到最近我才明白箇中原因,說穿了就是外在的干擾太多:飛機的引擎轟隆、起降時的廣播、空服員送餐送水,當然還有嬰兒的啼哭和鄰座乘客的高聲談笑(或打呼)。於是我學會自備耳塞,而那種與世隔絕的清寧頓時讓每一本書都好看了起來。


初讀丹尼斯‧勒翰的《命運之日》,是去年往法蘭克福的途中。我在書展前拿到稿子,興沖沖印出裝訂,發誓要在會議前讀完厚厚七百頁。就著長程班機夜間休憩的小燈,我一口氣看了半本,讀得很順卻讀不出所以然,唯一印象是敘事的迂迴纏繞讓我想起十九世紀的古典小說。

幾天後的會議上,我見到勒翰的各國出版社代表,聽取他們的出版經驗和操作成果,還有文化差異所造成的耐人尋味故事。世界其實很小,比如說坐在我左邊的編輯來自德國 Ullstein 出版社,約翰‧康納利也是他們的作者;比如說代表日本早川的山口晶和時報雇用同一家美國書探,隔年我們在倫敦還相約吃飯;勒翰的法國出版社 Rivages 專精犯罪小說,去年剛以《洛林連線》(Lorraine Connections)拿下國際匕首獎;義大利出版社 Piemme 的總編用「偉大的美國文學」來形容《命運之日》,同時也擔心當地讀者不懂棒球,特地讀了兩次序章以確定普通讀者也能看懂;勒翰的文學經紀人安‧瑞騰堡(Ann Rittenberg)嫌英國版封面像機場小說,英國 Transworld 的發行人從容笑答:「機場小說好啊,我們就需要那種銷量。」

我暗自決定,等回國後再重讀《命運之日》,至少要在能夠專注的環境下,不要讓它成為「飛機症候群」的犧牲品。

然而這一等,就是整整一年。一切都發生得太快:轉眼間《命運之日》已售出十幾國版權、定稿出爐、樣書寄達(華麗無比而且有著 HarperCollins 總裁珍‧佛里曼的親筆推薦信,可惜書還沒出版她已下台),令人嘆為觀止的行銷計畫,限量豪華版的樣書甚至做成古典書盒模樣,裡面除了樣書,還附上大量背景資料,地圖、照片、剪報,看了只有目瞪口呆的份。哥倫比亞影業和「蜘蛛人」導演山姆雷米在書上市前便買下電影版權,美國獨立書商協會毫無意外地挑了《命運之日》作為十月份頭號選書,還有比這更萬事具備的條件嗎?

眼看法蘭克福書展又將到來,我終於把沉甸甸的樣書抱回家,準備利用週末一鼓作氣讀完。重覽曾經讀過的那三百頁,一種熟悉卻又陌生的感覺在胸中翻騰。熟悉的是劇情的片段人物的對話,陌生的則是在飛機上被剝奪了現在終於讀出頭緒的恍然徹悟:「我靠,怎麼可以寫得如此好看!」

近來我常逼自己多看文學小說,否則在永遠看不完的茫茫書海裡,很容易柿子撿軟的捏,老是挑故事性強的驚悚小說看。因為你不得不承認,情節取勝的通俗小說相對上手容易,不似純文學往往迂迴再三、節奏緩慢。倒不是說看多了怕自己品味降低之類的,但確實怕自己欣賞或對純文學的接受度會「用進廢退」。

讀勒翰的《命運之日》,我完全拋開了所謂文學或通俗的界定,當然因為他寫犯罪小說出身,深諳節奏的掌握、也懂得劇情的重要,而他的文字又有著高度的真實性,不論寫人物或寫對話。他自認是個「混種」作家(hybrid writer),是廉價小說(pulp fiction)與文學小說的後代。《神秘河流》是勒翰進軍主流文學的里程碑,《隔離島》是他向廉價小說、哥德小說與 B 級電影的致敬之作,如今的《命運之日》則無庸置疑是他嘗試歷史小說、甚至挑戰所謂「偉大的美國小說」(The Great American Novel)的傾力出手。

幾乎所有人都會問:「這是不是你的『偉大的美國小說』?」勒翰在訪談裡開宗明義答道,如果你抱著「寫一本偉大的美國小說」的想法,那肯定是瘋了,而且注定會失敗。那畢竟是個太巨大也太抽象的概念,在這個萬般犬儒的後現代,誰還有勇氣大張旗鼓,與這種烙著國家印記、族群符碼,以小寫大完整體現「美國」經驗的過氣大怪獸拼搏?可是即便是勒翰也逃不過這個陷阱,他承認自己曾為此念頭所惑,在書寫過程中自我感覺良好,想著「這點子好、這主題讚、評論家一定愛死」,最還後是作家朋友的當頭棒喝喚醒了他:「你寫的是你自己想看的書嗎?因為這是創作的第一條守則。」

勒翰終究回歸了「寫一本好看的書」、「說一個好聽的故事」的本質,但我相信任何人讀《命運之日》,都很難不去聯想到「偉大的美國小說」:大時代、大主題、大動盪,小人物在歷史洪流裡的掙扎和奮鬥。全書最關鍵的事件是 1919 年波士頓警察的大罷工行動,勒翰最初便受此吸引而開始創作,他邊寫邊讀資料,發現罷工之前的那一年簡直就像世界末日的前奏,太多太慘的天災人禍降臨在這個還很年輕的國家裡最古老的城市,波士頓。

小說的第一主角是二十七歲的巡警丹尼‧考夫林(Danny Coughlin),他出身警察世家,老爸湯瑪斯是警察大隊長,負責波士頓特警隊的小隊長艾迪‧麥坎納是當年和他一同從愛爾蘭來到新世界的拜把兄弟,同時也是丹尼的乾爹。丹尼身高一米八八,是警局裡重量級拳擊好手,故事揭幕的時候是 1918 年夏天,他正要在波士頓社交俱樂部(Boston Social Club, BSC)的比賽中出場。

丹尼的搭檔兼好友史帝夫天天遊說他加入這個「社交俱樂部」,那是由一群不滿現狀的警察所組成的類工會組織,目的是加入美國勞工聯盟(AFL),向政府爭取更好的待遇。問題在於警察是公僕,並非受雇的勞工,無權加入工會。丹尼可謂警界貴族,若他願意替 BSC 請命,可想而知很有影響力,可是他對這類事情沒興趣,只想單純過日子、好好打幾場拳。但他的對手葛林遲遲沒有出現。

等到葛林終於出場,丹尼馬上發覺不對勁:他的眼神渙散,顯然已經喝得爛醉。史帝夫走到他身後,悄悄說:「我剛聽說這是葛林二十四小時內的第三場拳賽。」昨晚打一場(血戰十三回合,最後被擊倒收場),今天早上又打一場,現在還來?為的是什麼?還不是錢。家裡兩個小的,老婆又懷孕,他連房租都繳不出來,只好用肉身換取微薄的收入。

那時警察的薪水有多低?這樣說好了,他們已經六年沒有調薪,而六年前的調薪是爭取了八年才換來的成果,等於拿的是 1905 年前的薪水。不僅如此,他們要自己花錢養槍買制服,生病受傷沒保險,每週工作超過一百個小時,半數時間要睡在鼠輩橫行、髒亂無比的警局。休假?每二十天可以輪休一天,而且還得隨時待命候召。這樣的待遇比清潔工、電車駕駛還低,更別忘了戰後的通貨膨脹。

這根本是一場不公平的競賽,警察對政府也好,葛林對丹尼亦然。丹尼想勸退葛林,不料對手是走投無路的困獸,二話不說揮拳便打。在那個致命的瞬間,丹尼的自我防衛機制取代了理性,一記右鉤拳正中對方腦門,葛林轟然倒地,口吐白沫抖著腳,兩眼發直腦袋直晃,勒翰寫道:「他的嘴吻著空氣,就像擱淺的魚。」一天打三場,你他媽開玩笑嗎?丹尼心想。動物求生的直覺反應,如此而已。

葛林沒死。葛林沒事。只是再也不能打拳,而且過了一個月才能口齒清晰地講話、過了兩個月才能正常走路。但是那兩個月葛林不能工作,沒掙到半毛錢,而上頭說他「並非因公負傷」所以拒付醫療津貼,所以他繳不出房租被房東轟出去,所以他老婆帶孩子走人。

這只是小說的第一章,已經寫盡了當時波士頓警察的困頓和艱難,可是更多的挑戰等在前頭。如果你讀過湯瑪斯‧穆倫的《末日小鎮》,對 1918 年肆虐全球的西班牙流感肯定記憶猶新,這場浩劫當然也沒放過波士頓,警察冒著被感染的生命危險,照樣得上街值勤,像是史帝夫。他得了流感可是撿回一條命,只是從此成了跛子,心臟虛弱無法負荷劇烈運動,連坐辦公桌都力有未逮,於是他丟了工作,而且當然沒有遣散費這回事。

那真是個恐怖時代。大戰終結帶來通貨膨脹,返鄉軍人則成了失業人口,或者為了讓這群白人有工作,各地工廠開除了黑人勞工,例如小說的第二主角路瑟。他和女友離鄉背井,到了全由黑人構成的繁榮新鎮土薩(Tulsa),在飯店裡當電梯小弟,結了婚、專心等老婆生產。

可是他沒法專心,他太年輕,血液裡流動的是永不止息的速度,他需要奔跑、需要刺激、需要盡情奔馳。他不是本性壞、也不是不學好,只是太年輕。他和朋友傑西一起替黑道老大收賭金,傑西為了應付毒癮,交款不老實,終被老大識破。時值流感來襲,土薩幾成死城。路瑟和傑西為了還債,只好冒著染病危險,替老大挨家挨戶討債。他們以為自己能夠硬起心腸,不管欠債人家裡如何被病魔蹂躪、如何慘絕人寰,照樣無情催款或搬走抵押品。

天人交戰的結果是,傑西衝進夜總會,開槍射殺老大與其身邊的保鏢,卻被另一名保鏢所殺。混亂中路瑟也發狂殺死保鏢,並在奄奄一息的老大向他呼喚「你可以挽救這一切」之後(you can make this right),一槍射穿老大腦門吼道:「這樣救行了吧?殺我朋友你他媽有沒有搞錯啊?」然而面對命在旦夕的最後一名保鏢,他無法扣下扳機。最後路瑟連夜打包,妻子麗拉對他的所作所為完全無法諒解,他只得單獨遠走高飛,輾轉來到波士頓,進了丹尼家幫傭。

命運拆散了路瑟與麗拉這對夫妻,也拆散了丹尼和諾拉。這是勒翰始終著迷的主題:「被命運拆散的戀人」(star-crossed lovers)。諾拉是丹尼家的女傭。多年以前的某個耶誕夜,貧病交加、孤身無依的她被湯瑪斯發現、帶回收留,從此成為考夫林家的一員。丹尼和她有過一段秘密戀情,但是當他發現諾拉早已成婚、在愛爾蘭有個丈夫,便以「傳出去沒面子」為由分手,其實還不是嚥不下自尊。在美國這片廣大的新天新地,移民飄洋過海,誰沒有不堪過去?誰不想重新開始?兩人關係於是降到冰點,如今丹尼的弟弟康納竟向諾拉求婚,而她點頭答應。

康納是考夫林家的老二,與哥哥南轅北轍。丹尼從小叛逆成績差,高中畢業就去當警察,康納則是品學兼優好學生,照著父親安排的路唸完法學院,現在是地方的助理檢察官,未來肯定當上波士頓的檢察官,然後選市長、甚至選州長。湯瑪斯還有個小兒子喬,最崇拜大哥、最喜歡棒球、最黏著諾拉。

1918 年的美國,正是一個死與新生的年代。面對日漸懸殊的貧富差距、戰爭帶來的物價飆漲失業問題,新近成功的俄國革命傳到美國,勞工群起抗爭,暴亂事件頻起,自人類歷史以來永不休止的「有」與「沒有」(Have and Have-Not)之爭,此時被放到最大。美國勞工聯盟、共產主義者、來自義大利的炸彈客,各式各樣的異議組織,全被當政者視為恐怖份子,貼標籤的手法也和今日同樣簡單:只要搞罷工、搞抗爭,一律稱之為布爾什維克份子,抹紅到底。

丹尼眼見警察同袍所遭受的不公不義,決定加入波士頓社交俱樂部,為爭取調薪和福利而努力。他同時也接受父執輩的秘密任務:混進各個抗爭組織,摸清楚他們的底細,最好還能拿到聯絡名單。謠傳全美各地的布爾什維克份子準備在隔年的五月群起滋事,不只是遊行抗議而已,而是全國性的革命暴動。丹尼的動機其實很單純,完成任務,他便可提早拿到警徽,成為波士頓最年輕的警探。

於是他讀馬列思想,讀每一本抗爭份子散發的小冊,晚上參加集會聽演講,會後跟著續攤泡酒吧。可是他發現除了沒完沒了的會議、辯論和咒罵,這些政府眼中的恐怖份子其實和平得很,他們說多於做,最多是提供一個小市民的宣洩管道,哪像警察想像的擁槍自重、做炸彈搞革命。奇怪的是,負責這個專案的乾爹艾迪成天追問著拿到名單沒有,即使丹尼左思右想都不認為那有啥屁用。在偽裝被識破之後,他決定到此為止,把全副精力放在波士頓社交俱樂部。

這時他已成為俱樂部的中堅份子,和領導者馬克‧丹頓並肩作戰。在一次酒館聚會上,備受各界愛戴的警政署長歐梅拉意外現身,並且聽取丹尼的陳情。當初政府許諾戰爭結束便調薪,如今戰事告終,固然市府財政吃緊,可是說話算話(a promise is a promise),不能以此為推託藉口。老署長聽完凝重點頭:「說話就該算話」,他答應安排丹尼和馬克與市長見面商討此事。一千多名警察的夢想,竟然就在這大雨滂沱的夜晚,有了實現的契機。

誰知命運弄人,幾天後歐梅拉心臟病發死在家中,還來不及實現他的承諾,新任署長柯提斯過去當過波士頓市長,是個回鍋的過氣政客,對於自己的仕途多舛心懷怨恨,他恨愛爾蘭移民、恨天主教徒、也恨警察。重出江湖是他君子報仇的機會,警察工會的所有協商一律喊停,社交俱樂部的帶頭者全遭懲處,改派種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丹尼的新任務是「調停」城內的罷工行動。

雙方的嫌隙越演越烈,警察們終於被迫走上罷工之路,可是他們要面對的不僅是高高在上的當權者,還有調來鎮壓的國民兵、臨時召集的志願警察,以及窮兇惡極的幫派勢力。當他們脫下制服集體出走,引發的是一場空前慘烈的暴動,那早已無關對錯、無關理念,純然獸性的洩慾和醜陋的貪念,在這個古城大街上肆意橫流。左派份子乘勢而起,組織暴民與政府抗爭,丹尼的老派警察父親則要執起配槍、拿起警棍,和昔日搭檔走上街頭,用最原始的蠻力保護他深愛的城市。懦弱的波士頓市長、機關算盡的麻州州長、還有那鐵腕作風的警政署長,誰又會是這場政治風暴的犧牲者?

那個迅疾如風的棒球好手路瑟呢?他在考夫林家幫傭,和諾拉結為莫逆,對於主子家裡的拘謹偽善嗤之以鼻,卻惹來艾迪‧麥坎納的盯梢。這位平日滿臉笑容的胖大漢子,骨子裡埋藏的是對非我族類的高度仇視,他逼使路瑟背叛視如己出的黑人民運夫婦,不擇手段要拿到黑人種族平權運動的名單。是的,又是名單,究竟這些名單有何利用價值?路瑟心中那條好遠好遠的歸鄉路,隨著麗拉的來信和兒子的照片變得好近好近,可是他回得去嗎?

小說的第三個主角,是當時還在紅襪隊的貝比魯斯。他正站在投手生涯的顛峰,卻決定棄投從打。他已經坐領人人羨慕的高薪,卻懂得利用明星光環,與球隊老闆再三還價。勒翰選他作為《命運之日》的串場人物,因為 1918-1919 正是他最關鍵的一年,那是他最後一次效力紅襪,然後就被球團交易給紐約洋基,從此開始長達近一個世紀的「貝比魯斯」魔咒。

相對於丹尼和警察們的苦苦奮鬥、他與諾拉的坎坷戀情,路瑟遙遙無期的自我放逐,貝比魯斯在書中扮演著甘草人物的角色,因為他很單純。他只想打場好球、吃塊牛排,痛快喝酒、盡情做愛。在這個充滿暴力、沒有絕對善惡的灰色故事裡,貝比魯斯顯得格外可親可愛。透過他的串場章節,勒翰得以迅速勾勒出那個動盪年代的歷史大事:波士頓的糖漿洪水事件(The Great Molasses Flood)、五月暴動、禁酒令的頒行等等。

不僅如此,勒翰安排還安排了許多真實的歷史人物輪番登場,例如才剛出道的未來調查局長胡佛、麻州州長卡文‧庫立奇(Calvin Coolidge)和當時還很年輕的劇作家尤金‧歐尼爾(Eugene O’Neill)。這種虛實交錯的手法,使《命運之日》的主角顯得更立體、更躍然紙上。

當然,有書評認為勒翰野心太大,想把太多歷史事件、政治議題塞進故事,最終影響了小說的可讀性。但是「偉大的美國小說」從來就不需要完美,事實上,缺陷更能成就其悲劇的高度。讀《命運之日》,你會時而熱血澎湃、慷慨激昂,時而掩卷沉思、心弦顫動。當故事告終,不論你是含笑還是偷偷拭淚,你只會有一個反應,就是想翻到小說第一頁,從頭讀起。和我一樣。

至於《命運之日》是不是「偉大的美國小說」、文學性孰高孰低,那都不重要。其價值存乎我心,早已不辯自明(英文,精裝,720 頁,William Morrow,ISBN: 0688163181,9/08,原文約 21 萬字)。


Posted by grayhawk at 樂多Roodo! │00:38 │回應(2)引用(0)版權書訊 - 文學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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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極了,讀完推薦一文後,那麼好巧的讓我想起「都江堰」!眾知,四川中以岷江最易氾濫成災,李冰父子分江築堤造壩後,方息水患而始成都平原泱泱茂盛;今日的「命運之日」是否真能分擋歷史政治等諸事洪流後,終為作者換得另一片桃源?是舉重若輕亦是不自量力呢?
很久沒這麼期待一本新書了,誠心感謝主人引介。
Posted by JUAN at September 30,2008 21:38

路瑟那一段,讓我想起Le Carre的新書《The Missing Song》,在新大陸的黑人究竟如何在被仇視或污名的環境下看得自身的血緣,這從來都是善惡無法真正觸及之處,自然也成就了許多文學作品以饗大眾。

我原本並不特別喜歡Lehane,不過這本以歷史為本的巨著倒真引起了我的興趣,希望能早點出版(笑)
Posted by 蛙小小 at October 2,2008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