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1,2007
關於成長、回家以及《失物之書》種種

然而這一切終歸徒勞。援引再多的經典名作、暢銷大書作比較,也沒法把《失物之書》最迷人之處說得真切。故事裡有精彩的童話新詮:狼人是小紅帽和大野狼的後代,七矮人是被壓迫的勞工階級,白雪公主是又醜又肥的惡婆娘,詩人布朗寧筆下的騎士羅蘭則成了尋找戀人的被放逐者;有關於少年成長的永恆議題,從孩子到成人的蛻變,童年的終結、兒童的殘酷本質;父親形象的百般變貌,母親死亡的巨大創傷,繼母角色的邪惡與否,當然還有最經典的英雄冒險原型----離開本來世界,前往超自然的領域,與惡夢和恐懼化身交戰而後歸返。
但這些特點仍顯得繽紛撩亂,仍然說不出《失物之書》最根本核心的東西。那也許就是,我在閱讀過程中,找回了小時候看故事書想要一頁頁往下翻的美好感覺。那是一種很單純的慾望,不受任何世故或價值沾染。這樣的經驗已經離我好遠,以致於起先還辨認不出,啊,原來那就是遺失的童年的美好。
這是一個關於成長和回家的故事。康納利化身睿智的說書人角色,娓娓道出主角的冒險歷程:很久很久以前,一個名叫大衛的英國男孩死了母親,他哀傷欲絕,遂在母親生前最喜歡的童話故事裡尋找慰藉。那時歐陸戰火方起,納粹的轟炸行動不斷,大衛的同齡朋友紛紛撤離倫敦,他也和父親避居鄉間。然而父親愛上了曾照顧亡妻的護士羅絲,再婚後生下男孩喬治,一家四口住在羅絲祖傳的鄉間古宅。大衛討厭新媽媽新弟弟,更覺得父親不該移情別戀。他開始聽見架上的書本悄聲低語,還會突然暈眩昏厥,醒時依稀記得一個異於現實的天外國度。
一日大衛與羅絲爆發劇烈口角,被父親關禁閉。他在古書話語的引領下,走向墜毀後院的納粹轟炸機,再睜開眼,已經置身另一個時空。高大的守林人帶他穿越森林,走過迷途孩童死後長出的人面花叢,衝破兇殘的狼群,抵達外面插滿金屬利刃的小屋。守林人說,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聰明美麗的紅衣女孩常穿越森林,前去探望祖母,她因為太過聰明,村裡的男人都看不上眼,卻在一天森林漫步時瞥見一頭英挺的公狼,並且馴服了牠。後來她和公狼生下半人半狼的後代,這就是兼具人類智慧和狼族獸性的人狼「路波」的由來…
大衛一心只想回家,於是守林人帶他東行。相傳城堡裡的國王有一本神奇的「失物之書」,收盡天下所有魔幻事物,肯定能助男孩回家。但是國王年老力衰,已經無法掌管國家,路波首領「王者勒華」想要取而代之,號召各方狼族大軍,浩浩蕩蕩向城堡開拔。同時穿梭於兩個世界的駝背人陰魂不散,宣稱只要大衛拿弟弟來交換,就可以回家,母親也會死而復生。
男孩歷經千辛萬苦,破解把守橋樑的洞穴巨人「齪爾」的謎題;遇見挖鑽石礦卻備受欺壓的無產階級勞工七矮人,見識白雪公主的蠻橫潑辣;被女獵人追捕,差點被動手術改造成人頭狐狸身的怪物;後來又與遭流放的騎士羅蘭結伴而行,目睹屍橫遍野的落日沙場,協助小村莊對抗蟄伏甦醒的恐怖巨蟲。
可是旅行的終點在哪裡?母親是否受困於這個變調童話的陰陽魔界?駝背人真正的目的又是什麼?走向故事的終局,騎士能不能找到他的失蹤戀人?大衛願不願意出賣弟弟換取歸鄉之路?
我初次意識到長大這回事,是在念大學的時候。或者該說,沒有長大這回事。原來所謂的長大成人,並無界定清楚的分野:跨越此線者謂之成年,今後懂得一切人情世故,從職場應對到修理家中水電;未跨過者請耐心等待,你的時候還沒到。
也許這就是成長故事永恆的魅力所在,正如康諾利所言:「每個大人心裡都住著一個孩子;而每個小孩心裡,都有個未來的成人靜靜等候。」我們永遠在學習、永遠在摸索。沒有「一夜長大」這回事:長大是一種延續終生的狀態;是一種自由和解放,從今以後只對自己負責。
朋友笑我代理的幾本大書都與「孩子」脫不了關係,不是《追風箏的孩子》,就是《不存在的女兒》,甚至還有《失竊的孩子》。如今又有《失物之書》。一個又一個的成長故事,引起了成千上萬的讀者共鳴。為什麼?是我們看到了心裡的那個孩子,還是我們迫不及待想要變成心裡那個成人?
《失物之書》的最精妙之處,在於康納利賦予了成長故事一個嶄新面貌,在敘述大衛冒險的過程中,他運用我們再熟悉不過的共通故事,揉合、重塑、拼貼成為屬於他自己的想像國度。男孩歷劫歸來,應該才要開始躋身成人世界,作者卻只用了一章,就寫盡了人生果真「充滿了大悲大痛和無窮喜樂,受苦與懊悔、勝利與滿足」。當故事終了,垂垂老矣的大衛在父親眼中仍是一個孩子。大人與小孩一體兩面的隱喻,在此達到完滿。
第一次見到《失物之書》,是在去年倫敦書展。那年書展首次離開市中心,轉往東區碼頭邊的新場地,號稱設備好、地方大。所有人都抱著期待,甘願每天搭地鐵再轉輕軌,到海風狂嘯的城郊朝聖,沒想到是一場災難:動線混亂、空調過強、廁所太少且遙不可及,餐飲攤大排長龍,抱怨聲不絕於耳。就在這樣的兵荒馬亂之中,我經過康諾利的出版社 Hodder & Stoughton 攤位,看到一排排《失物之書》的試讀本放在架上。
黑色書皮,紅褐色的書背,皮革質感,與後來正式版的剪影風格截然不同。我拿了幾本帶回台灣,準備作為日後宣傳之用。現在回想起來,當時試讀本尚未變成台灣書市的宣傳「標準配備」,長篇小說的熱潮也還沒正式揭幕。在國外拿到《失物之書》的試讀本,頗有幾分預示的味道。
回台灣後不久,經紀人艾瑪‧懷特就寄來了完整書稿,但我一直放著沒動。直到半年後的法蘭克福書展,她又給我一份《失物之書》的行銷計畫,我一看就驚為天人。出版社清楚勾勒出本書的讀者定位,從長程的作家品牌戰略到短程的逐月操作戰術,既富巧思又結構縝密。康納利親自為書中每一則童話撰寫解說,有如 DVD 精彩的幕後花絮或導演講評,洋洋灑灑幾萬字都收錄在《失物之書》的專屬網站上。
十一月,我賣出中文版權,共有十六家出版社表示興趣,十家參與競標,整個過程只能用驚心動魄來形容。出價最高的四家出版社分別提出行銷企畫,我和艾瑪接連幾天打國際電話討論,終於決定《失物之書》花落麥田。
今年暑假,康納利的英國出版社替他安排了一場東南亞的巡迴行程,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宣傳新書,正好碰上《失物之書》中文版問世。眼見機不可失,麥田自然就把他請來了台灣。可是康納利預定行程結束的時間和中文版推出日期有一段差距,而他連續三個月英國、美國和東南亞宣傳下來,實在是離家太久,很想趕快回愛爾蘭。出書檔期只好再三調整,總算敲定了他七月下旬的訪台時間。
五月底,《失物之書》的準備工作進行得如火如荼,我飛往美國參加書展。幾年下來,我已經很習慣獨自出國,也以為自己很豁達,只要帶著電腦就無處不可以為家。可是面對長達三週的行程,我竟然想家想得厲害,還沒出發就開始相思氾濫:想念食物的氣味、朋友的歡談、城市的景色,甚至只是熟悉的文字和語言。
我在雨季中回到台北,出版社也開始最後的聯繫工作:排行程、訂旅館、安排訪問、書店簽售還有洗塵接風。我看到康納利在部落格上寫著美國宣傳種種,他自己搭飛機從都柏林到倫敦轉機再到費城,進海關就被刁難(帶著三百張小說配樂光碟卻被當成走私盜版),租車開到下榻旅館,立刻又要趕赴書店進行活動,現場還可能冷冷清清。這哪是什麼光鮮亮麗的明星巡迴?沒有公關簇擁保全相隨,還得自己駕車往返,搭機橫跨一整個大陸。我突然有點明白他為什麼想家了。
《失物之書》講的不也是一個回家的故事?從倫敦老家到鄉間(羅絲的)莊園,再到童話風景的異鄉,不論穿越的是崇山峻嶺還是奇幻王國,大衛渴望與父親重聚。城堡裡的國王再也不能回家,他的「失物之書」是童年記憶的碎片,一個未竟之夢的可悲補償。我們都想回到那個熟悉的地方。
在我回家之後,在康納利回家之前,經過十個月的醞釀,《失物之書》中文版就要問世。願它在中文的世界裡,在這塊曾是異鄉的土地上,找到一個家。
PS:本文中每個「失物之書」的超連結都不一樣,歡迎玩玩尋寶遊戲,看看哪一個才是真正的「失物之書」!XD
引用URL
我覺得,英文版的封面固然是像童話般森羅萬象中帶有光怪陸離又殘酷的純真感,但是中文版封面卻像是即使是進入童話,卻不可避免地存於心中那怯於面對的,疏離灰色調的現實吧!個人相當喜歡這感覺呢......
順便一提,《失物之書》的試讀本真的讓我恨不得多拿幾本回家供著,簡直是擊中我的死穴嘛!而且,它大概是我看過最大本的試讀本了......
(廣告一下)現在已經在各大書店預購嘍~
歡迎到官方部落格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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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書亞馬遜給我拖了好久,五月中回台前定的,大概十天前才收到書... 等我從台灣帶回來的中文書啃完以後大概就是它了 XD
謝謝你的誇獎啦!我的版本不算是完全翻譯啦,有一點自己添加東西進去 XD
你訂美國的精裝版嗎?
不過這次回台灣扛了好多中文書回來,要看完大概也要不少時間...
(可惜的就是放在箱子裡被折到了啊...)
其實看到像《失竊的孩子》這樣的書我都會起雞皮疙瘩(然後默默的買下來)
都是因為灰鷹啊XD
kuso的納尼亞+男性版艾莉絲夢遊仙境
又有聖杯和騎士文學的影子
更別說kuso成人童話 用嚴肅態度搞幽默 最好笑是白雪公主和八缺一個小矮人部份 妙
有些地方處理的不錯 例如老國王....
但有些很說教 但這書是要寫給小孩看的嗎?
可以當作暑假消暑小書讀囉
你好,好久不見。我是karen姐姐。
我在博客來看到這本書的介紹,覺得很吸引我,就到附近的販讀買了回來,然後在書裡看到你的導讀。
我很喜歡這本書,從封面到裡面的文字。它讓我這個生活步調快速的功利上班族,一反迅速閱讀的習慣,慢慢地咀嚼著每一個文字與段落。
這本書從開始就拉著我前進,看著一個小男孩,很讓人感動的用他自以為是的方法,要幫助母親活下去。一邊讀一邊心微微的酸,因為那讓書外的我會有自己的共鳴與體會逐漸發酵延伸。
書我還沒看完,我沒有要急躁翻看它,停不下來之處我會拚一下,可以停下來的時候我打算讓它暫時先停下來,我想用很輕鬆的態度讓這本書配合著我的作息與呼吸,陪伴著我過生活的。
我上來跟你說,這本書很好看。
真是謝謝。Karen 結婚我本來要去的,結果前一天剛好發生慘事,
實在提不起精神去,就臨時打退堂鼓了。真是很對不起她。
「失物之書」很大的一個魅力就是進入非常容易,
就像在聽一個人講故事一樣,很順很流暢 ^_^
有到博客來看到書封的"演化史"((默
感謝美麗的封面
美編的數度修改(搖旗吶喊
還有試閱本真的很漂亮@__@..拿到現在會收好好的一本試閱本
讓心覺得美麗的故事
另外,灰鹰會來香港的書展嗎?
對了,我看完書上你寫的介紹之後,讓我有點訝異的一點,是──灰鷹大你居然認為羅蘭跟拉斐爾是.....戀人?!(驚)
應該只是朋友而已吧......拉斐爾哪是羅蘭的戀人= =
我覺得啦,不好意思,因為我很愛羅蘭ˇ(小聲:其實更愛守林人)
你的介紹真的會讓人想去看那本書呢ˇ
《THE BOOK OF LOST THINGS》是很美的故事,它一生都將伴隨著我。
常言道男人間的友誼就是同人女腐的來源啊(喂)
像是,179頁寫到大衛聽見羅蘭對項墜裡人像的低語,如果那個「清楚說了不只一次」的「愛」只是友情,大衛有什麼好尷尬的XD
以及,(p.180)
「『我有個朋友......』他(羅蘭)沒正眼看大衛,『名叫拉斐爾......』」
這就是口是心非的心虛啊XD
還有呢...,(p.187)
「羅蘭闔起墜鍊,再度將它靠著心放。直到用完餐,沒再說一句話」
小動作裡隱藏的深情呢(毆)
不管是不是作者故意,說這兩個人是朋友,就像說元白、李杜之間是純友誼,沒辦法讓所有讀者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