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7,2007
《失竊的孩子》簡體中文版譯者序

作者:柏櫟小姐
一百多年前,詩人葉慈寫過一首小詩《失竊的孩子》。詩中,妖精將孩子從溫暖的壁爐邊誘走,帶到史留斯森林高地,那裡有花有水,遠離塵囂,孩子和妖精們吃著漿果和櫻桃,尋找熟睡的鱒魚,在沙礫上跳起古老的舞蹈,徹底忘記了那個充滿煩惱的人類世界……一百多年後,這片高地變成美國東部的某個鄉村,妖精們依然躲藏在深山高林中,不為人所知,妖精世界和人類社會不時地發生交集,但只有妖精和被交換的孩子知道全部的秘密,這就是唐納修的《失竊的孩子》。
或許是不想寫成一個十足的奇幻故事,雖然歐洲神話中不乏神乎其神的精靈秘法,唐納修卻從一開始就沒有賦予調換兒那些本領。他們會的魔法不多,除了能變臉,就只會一些「低級」的超能力,諸如順風耳和千里眼。他們擁有不老的生命,永遠保持小孩子的外貌,心卻在時光中老去。對他們來說,生命只有等待的意義,等待輪到自己去換生的那刻。
在此預設下,亨利和A一袋展開了他們交錯的一生。A一袋原是人類孩子亨利,被交換後成為妖精,忘記了自己本來的名字,但記憶的碎片卻時時侵入他的夢境。亨利原是妖精的頭領,已在森林中生活了百年有餘,他變身成為人類孩子,得到了亨利的父母和幾乎全部的生活,得不到的卻是亨利七歲之前的記憶。在漫長的歲月中,他們彼此追逐著過去的影子。A一袋總想回到父母和妹妹身邊,而亨利也漸漸發現自己其實也曾是一個被交換的德國男孩,一個鋼琴神童,他的天賦在森林中埋藏百年之後,又在作為人類的身上再次顯現。
妖精的世界並不是人們想像的人間天堂,他們需要在嚴苛的環境中為生存奮鬥,還要設法打發無聊的光陰。A一袋學會了閱讀,常常和好朋友斯派克溜進人類的圖書館中飽饗智慧的盛宴。年深月久的相知,使得A一袋愛上了小黑斑,可是小黑斑卻在他告白之際,決然離開,開始了自己漫長的旅行。A一袋終於在夥伴的幫助下,找到了家人,但卻悲哀地發現,自己和他們已經隔得太遠,無法回去。取代他地位的亨利,同樣需要在人類社會中求生存,想方設法和父母鬥智,不被揭破自己的真實身份。相較於停滯在時光中的妖精,亨利是在不斷長大,但成長的煩惱,同樣使他困惑不堪。他終於發現,人類的世界也並不如他想像得那麼美好,妖精和人類都有各自的現實要面對。
拯救他們生活的,是愛和希望。亨利戀愛、結婚、生子,在溫暖的家庭中,終於鼓起勇氣直面過去,為自己的百年歲月譜出了一曲交響樂。A一袋在寫完自己的人生故事後,告別相依為命的夥伴,追隨斯派克的足跡而去,跨越千山萬水,去到這個國家的另一頭尋找他的愛情。
這是一個寫來簡淡,讀來卻時常倍感溫暖的故事。葉慈的詩中給人印象最深的一段便是:「走吧,人間的孩子/與一個精靈手拉手/走向荒野和河流/這個世界哭聲太多了,你不懂」。唐納修小說中的孩子和妖精,長大後都懂得了這些「哭聲」,他們理解、寬宥彼此,立足自己的生活,為身邊的人們付出熱忱。這原本就是生命中最大的勇氣。
按:簡體版中「偷換兒」譯作「換生靈」,「A一袋」譯作「安尼戴」,「小黑斑」譯作「斯帕克」,妖精譯作「仙靈」,以上名詞在此均改為繁體譯本的譯名。簡體中文版將於五月由人民文學出版社/上海九久讀書人聯合出版。
PS:本文圖片是義大利文版《失竊的孩子》封面,由 Rizzoli 出版。
引用URL
你的心得寫得很棒!!!!
這本書真的很不錯 我很喜歡歐!^^
我耍笨了
請見諒>
覺得這個名字翻的不好.
不過我是絕對支持小黑斑這個譯名的.
我的部部:玥璘書窩http://blog.roodo.com/lucialucy/
裡面有失竊的孩子的惡搞後記3篇
哈哈,惡搞後記很有趣啊!
不過 Regal Literary 是 Joe Regal 的經紀公司,不是出版社喔。
本書的經紀人也不是 Joe,是他同事 Peter Steinberg。
感謝灰鷹大的指正.
不過我是從上次女青版權課的講義上看到Joe Regal的,
那出版社應該是那一家?
我比較喜歡這個封面..orz
看起來,
蠻另人感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