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8,2009

直到死亡那天:《七日奇緣》

before i fall
版權書訊>文學類>青少年小說

BEFORE I FALL by Lauren Oliver 版權狀況:已售出繁簡中文版權

假如你只剩下一天可活,你想做些什麼?為了救「自己」一命,你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這就是蘿倫‧奧立佛將在明年三月出版的《七日奇緣》。此書還未上市,已成為國際出版界的熱門話題,迅速售出英國、德國、荷蘭、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版權,被形容是「今天暫時停止」加上《蘇西的世界》。

十七歲的莎曼莎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三個要好的手帕交,男友羅伯則是全校女生的夢中情人。小說開始於寒冷二月的某一天,小莎已經答應男友,要在今夜把第一次給他。這本來應該是意義非凡的一天,怎料當晚派對過後,她卻死於車禍。意外隔天,小莎發現自己沒事人一樣在自己的床上醒來,看看時間,竟回到了事發當天。她本以為這只是一場惡夢,但卻一次又一次在相同的時間醒來,彷彿冥冥中負擔了某種使命,要完成某件未完之事,才能安然解除「魔咒」。起先她想盡辦法要救「自己」一命,徒勞無功後也曾自暴自棄亂過一通,反正隔天一切又要歸零。


在一次次的試誤和重來之中,小莎對自己、對朋友和對生命都有了新的體悟,原來她們這群姊妹淘在別人眼中是嬌縱蠻橫的「賤貨」,原來她們無心的惡作劇都可能導致別人分手、崩潰、或者遲到而失去比賽資格。原來,她們之中最漂亮最強悍的琳西並不如表面那麼勇敢,她只是用攻擊掩飾自己的恐懼。原來她們長年的嘲弄和欺凌,致使無辜的同學走上絕路,甚至選擇結束生命。原來父母那麼愛她,只是對於青春期的叛逆感到無措。原來,生活中一切平凡的細節都是那麼彌足珍貴,讓人眷戀不捨。原來,小莎的任務並不是要救自己,而是另一個人……。

本書的開場乍看像是典型的美國青春校園劇,然而奧立佛優美的詩意文字讓人眼睛一亮,流暢的敘事手法更完全抓住讀者。小莎從一個嬌蠻叛逆、缺乏安全感的女孩,逐漸變成具有同理心、同情心,懂得珍惜所有、關懷他人,到最後願意犧牲自己,挽救無辜的生命,讀者彷彿也跟著她經歷了一場審視自我、洗滌靈魂的旅程,對生命的可貴、平凡的不凡,乃至於死亡的意義,都有了更深的體悟。一名美國知名部落客讀完《七日奇緣》之後,說這不只是一本「好看」的書,還會讓你想要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本書的出版過程相當戲劇化,奧立佛是紐約大學創作碩士,畢業後進入出版界工作,她自嘲是「史上最爛編輯助理」,絕招是「長期不按規矩穿著打扮,而且一天到晚弄壞印表機」。後來她找到童書界的新銳文學經紀人史蒂芬‧芭芭拉(Stephen Barbara),在他的介紹下,HarperCollins 集團知名童書編輯布蘭達‧波雯(Brenda Bowen)很快就用六位數美金的高價,簽下蘿倫的處女作《七日奇緣》,外加她的第二本書《愛是一種病》(Amore Deliria Nervosa)。

《七日奇緣》很快賣出英國版權,沒想到接著就碰上金融海嘯,美國出版大幅裁員,不僅她的編輯波雯被請走路,連她的自有品牌波雯出版社(Bowen Press)都直接關門大吉。編輯找人接手這還沒什麼,結果緊接著經紀人史蒂芬也跳槽了,從原本的 Donald Maass Literary Agency (DMLA) 改投效 Foundry Literary。

編輯被炒、經紀人出走,這些原本應該會對作家有很大影響的事情接二連三發生,但對蘿倫來說反而是助力,就像她筆下的主角莎曼莎,洗牌重來、稍做改變,得到的是更好的結果。2009 年倫敦書展前夕,《七日奇緣》接連賣出德國、義大利和芬蘭等國版權,幾乎全是在競價中賣出,讀過書稿的每個人都大嘆這是一部傑作,DMLA 的版權經理卡麥蓉‧麥可露(Cameron McClure)甚至說她作夢都夢到莎曼莎:I read this revised draft over the holiday break, and it's absolutely amazing - one of the best books I've read all year. I hope you love it as much as we do. Everyone who has read it has fallen in love with it - it was so affecting that I've had dreams about Sam (the protagonist)!

蘿倫的下一本書《愛是一種病》更酷,號稱是《美麗新世界》加上《羅蜜歐與茱麗葉》,是一個反烏托邦的未來愛情故事。在未來的美國,「愛」被視為一種疾病,每個人在十八歲時都要接受手術,徹底除去戀愛的感受和能力,同時也永遠無法感受激情、憤怒、絕望或者悲傷。

簡單說,「治癒者」將從此和所有強烈情緒說掰掰,永遠活得安分守己,而且滿足。舉凡婚姻、職業、甚至生幾個小孩,全部由政府單位決定。「規範者」警察遊走街頭,懲戒任何「逾舉」的行為,例如手牽手或跳舞。美國的邊境被完全封閉,國內的網路、電視和媒體也全部由國家機器嚴格管制。

但這都是為了國家好,不是嗎?至少這樣的美國正常運轉,無人離婚、罕有暴力事件,更幾乎沒有人染上毒癮。人人都很快樂,或者至少很滿足。大家都同意:「愛是一種病」,應該不計代價將之根除。原因很簡單:有人愛會要人命,沒人愛更要人命。

當然,有「治癒者」就有「殘疾者」,這些人不願接受手術,逃進荒野離群索居,但沒有人談論他們。故事的主角麗娜等不及要接受手術,成為治癒者的一份子,因為她很清楚「愛」是多麼恐怖的東西。她剛出生不久父親就過世了,母親哀痛逾恆,即使經過三次手術,仍然不能把她治好。麗娜七歲那年,母親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而她成了孤兒,每天都在等著接受手術。

可是她遇上了亞歷,一個來自荒原的男孩,一個擁有原始情感、不受「治癒」的人。然後,就在她的手術日期三個月前,她狠狠地、瘋狂地、無可救藥地,愛上了他(英文,精裝,480 頁,HarperCollins,ISBN: 006172680X,3/10,原文 120,000 字)。


Posted by grayhawk at 樂多Roodo! │10:56 │回應(6)引用(0)版權書訊 - 青少年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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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勵志又感人。等小說一上市,一定買來讀!

另外,這邊這段「…原來她們無心的惡作劇都可能導致別人分手、崩潰、或者遲到而失去比賽『規則』。」我猜是比賽「『資格』,是嗎?
Posted by 艾俐思 at October 28,2009 22:35

對對,就是資格,哈我怎麼打成規則了 XD
Posted by 灰鷹 at October 28,2009 23:46
反過來說,不就可以過盡所有可能的生活,例如幹盡天下所有的壞事,反正隔天就會回復原狀,不過最後,可能連一秒都懶得活,所有的事都做過後,人生還有啥可做?無聊致死
Posted by ccc at October 29,2009 09:09

對呀,所以小說裡第四天就是女主角自暴自棄,跟朋友大吵鬧翻,偷了老媽的信用卡跑去 mall 瘋狂血拼,但最後依然不快樂 XD
Posted by 灰鷹 at October 29,2009 09:32

灰鷹大.

我對那本 愛是一種病 也超有興趣 .
你也代理了那本嗎 ?
Posted by gin at October 29,2009 12:50
Posted by 雅思 at October 30,2009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