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6,2006
失物招領。
好山姆的朋友們,是這樣的:
話說前日到常去的“泡泡咖啡小店”喝一杯時,
店員妹妹突然交給我這3條熱帶風格頸鍊,
說是“我的朋友”大約一個月前留下的。
好啦!跟我一起去過這店的朋友何其多?
喜歡這樣小飾品的也有好多個,
怎會知道是誰?
所以啊!
如果你是失主,
就請速速與本人聯絡,
只保留一週哦!
對啦!我要收保管費:一條。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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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不是我的
Posted by 無名石
at February 28,2006 06:06
好啦!!
已經超過招領期限啦!!
全部沒收
感恩失主的大德
阿們!!
已經超過招領期限啦!!
全部沒收
感恩失主的大德
阿們!!
Posted by 好山姆
at February 28,2006 2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