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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9日

瓦舍小品˙衛星導航 【2008-07-08/聯合報/E3版/聯合副刊】

一開始,我看不懂;
看到中間,我笑了;
最後,我笑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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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舍小品
衛星導航
「少囉嗦!」「已經到達目的地。」「就不停!」哇……一個完全不會回嘴的女人,如此理想!……

【馮翊綱】
少卿的車上裝了衛星語音導航。

我們去外地演出,回台北的時候已經快要半夜了,一過了泰山收費站,導航小姐就說:「前方請靠左行駛。」嗯?靠右上高架也沒什麼不好呀!少卿表示,因為設定了要下忠孝東路三段,所以必須向前,銜接建國高架,如果在五股上高架,就繞路了。

所以衛星導航還能選擇最佳路段?如果沒理會導航安排,錯過出口呢?她會說「請迴轉」嗎?

果然,一下高架橋,我們等待可以左轉的燈號,導航小姐說了:「請左轉。」我彷彿回應她一般地接話:「知道了,現在紅燈。」隔了幾秒,導航小姐又說了:「請左轉。」我故意加重語氣說:「知道了,現在等紅燈!」隔了幾秒,她制約性地又說:「請左轉。」我誇張地表演:「囉不囉嗦!告訴妳在等紅燈!」

原本在後座打盹的士偉被我吵醒,模擬導航小姐的語氣說:「注意行車安全,不要生氣。」少卿被我們逗得哈哈大笑,接下來,我們三個就以調侃、捉弄的口氣,一路調戲導航小姐,老爺們兒不管用多暴謔的語調說話,她總是維持一貫的平和,彷彿一個認命的小老婆,逆來順受。「請左轉。」「偏不要!」「請減速。」「偏要衝!」「即將到達目的地。」「少囉嗦!」「已經到達目的地。」「就不停!」哇……一個完全不會回嘴的女人,如此理想!

如果一路都故意違抗她的導航,最後她是不是會說:「您都不聽我的,還裝我幹嘛?」

是呀,又不是虐待狂,故意把一個人栓在身邊,不尊重、不體諒,什麼都不聽她的,只管戲弄、諷刺、辱罵,當初要她幹嘛?需要以羞辱別人來展現自己的氣勢嗎?一個真有本領、真有辦法的人,需要以踐踏別人來對比高度嗎?今晚,這認命的衛星導航小姐可比一個充氣娃娃,滿足了淘氣男人的精神勝利。

很納悶?就憑少卿這種二十年的開車老手,還需要裝導航嗎?他回答得挺妙:「一個人開車的時候,多個聲音作伴,再者,這位導航小姐說話貼心,男人開車的時候,總是需要被多一分尊重的口氣對待,是吧!」


【2008-07-08/聯合報/E3版/聯合副刊】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0:02回應(0)引用(0)

2008年07月8日

輸家看贏家 謝批「那個人」【2008-07-07/聯合報/A13版/綜合】

既然如此,我就來剪報剪個徹底~


輸家看贏家 謝批「那個人」

【記者凌珮君/高雄市報導】
「那個人沒什麼執行力!」謝長廷昨天批評馬英九上任後的施政,指油價一次漲足加速通貨膨漲,造成人民信心崩潰,「政策錯誤百出」。「聽說馬政府準備要收購媒體」,未來要監督馬更困難。

謝長廷說,人民不會期待新政府一上任就變好,「但馬上變壞更奇怪」,這就是政府有問題、政策方向錯誤。他批評「那個人」(指馬英九)一上任就將油價一次漲足,結果造成人民信心崩潰。

謝長廷說,物價上漲時不應貿然推動重大建設,擴大內需方案反而刺激通膨,他認為應該增加就業機會。他預期再過不久,政府就要舉債,這些債務都要由子孫承擔。

【2008-07-07/聯合報/A13版/綜合】


我不知道啦,只是有點疑惑。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8:37回應(0)引用(0)

2008年07月4日

眼睛一亮》青少女的民主制度 【2008/07/04 聯合報】

眼睛一亮》青少女的民主制度

【聯合報╱黃麗群】 2008.07.04 02:51 am


國中時我就讀於一所六年制女子中學。某年選舉班聯會代表,在幾個高二生候選人當中,有位能力與人緣遠超儕輩者,連教師們都私下表示其間落差是歷屆僅見,幾已篤定當選。

投票當日,學校於升旗後舉辦最後一次競選活動。這位呼聲最高的學姊一如往常不卑不亢地發表了在情在理的政見,接下來則是一位自始至終未曾積極參選、沒有提出任何方略、同學們甚至不記得是誰的候選人(「她有參加嗎?」)。她站在台上面對千餘師生支支吾吾一個字也沒說出口,呆立許久後當場嚎啕大哭抽噎下台。

你當然可以想像結果:下台就是上台。她在「好可憐喔!我要投她一票」的紛紛聲浪中獲選主席,極優秀那位高票落選。後來我有了公民投票權,次次大小投票時想到這件往事都十分害怕,感到民主雖美,但手上的一票總是前途灰黯。

【2008/07/04 聯合報】@ http://udn.com/






似乎意有所指......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23:27回應(6)引用(0)

2008年06月26日

好!

關於這篇,我只能說:好!

不能體罰? 乾脆送少年法庭


【高源流/文字工作者(澎縣馬公)】
彰化縣某國中老師管教集體帶酒到學校喝的學生,遭爆料指責不當體罰的事,實在是近幾年來學校教育最具諷刺性的案例,很值得各界正視與討論這麼一個議題:老師究竟該怎麼管教行為失序或不當的學生?

或許是受到近年來某些媒體及政界人物大興爆料風氣的影響,很多學生家長,甚至學生本人,只要稍有不滿意,就抓著老師體罰的小辮子,到學校興師問罪,或請地方民代、媒體主持公道,逼得校方、教師低頭道歉認罪。

於是乎,學生頑皮到處塗鴉、上課打鬧、欺侮同學,老師打頑皮學生屁股幾下,就挨家長告說不當體罰;學生不依規定帶書本、寫作業或者穿制服,老師罰學生到教室外站著,或者做伏地挺身,被家長找到學校指著鼻子臭罵,都屢見不鮮。

可是,當社會聽到爆料學生說:「難道不能好好用講的嗎?即使有做錯,也不能打巴掌吧?還害同學站到曬傷」的同時,社會也應該聽聽教師們的聲音:「好好講沒有用的時候,老師該怎麼管教這樣的學生?」社會當然更應該聽到其他家長的憂心聲:「老師要不能管教那些不當行為的學生,我們的孩子萬一受到不良的影響,該怎麼辦?」

其實,對不負責任的教師來說,這些問題都不存在。老師只要把眼睛一閉,不管學生怎麼喝酒、打鬧、胡來,都笑臉應付,薪水照拿。所以,所謂不當體罰的問題,很多是因為教師想負責、想管,才會發生。

很多老師問,連罰站、罰伏地挺身都不行的情況下,老師還有什麼法子可以管教不當行為的學生?當然有,而且合法合理,但得看教育當局支不支持這麼做,敢不敢擋住民代的壓力。

就拿國中生帶酒到校喝的事來說,訓導主任實在不必打耳光、罰站,乾脆就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把涉案學生送交警方或者少年法庭,依法定程序糾正少年學生行為,也依法給學生家長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學校更應該請警方嚴格追查誰賣酒給這些學生,統統依法嚴罰。

如果有學生在校打鬧、暴力欺侮同學,或者成群結黨行惡,校方也不必冒著體罰的風險,直接就請警方、檢察官或者少年法庭介入,依法究辦。讓那些學生的家長衡量一下,是老師打個屁股、手心好,還是讓孩子被護送少年法庭依法交付管束,留下不良紀錄好?

不過我倒擔心,要是學校都這麼依法管教學生,很可能家長都跑到學校,拜託校方不要這麼幹法,給學生留條未來人生清白之路,請校方改用體罰方式處罰學生,學校該怎麼辦才好?


【2008-06-25/聯合報/A13版/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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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下面這篇嘛.......
雖然說的都沒錯,但我覺得重點其實應該是:
那個主任之所以採取連坐的處罰方式,理由是「其他學生隱匿不報,也算共謀」。
這個理由不是很恰當。

你們知道同儕間的壓力是一種很噁心的力量嗎?
是誰敢在當下跳出來,昂首挺胸、正氣凜然,鏗鏗言之:「不!你們不應該這麼做!」?
又是誰敢趁亂開溜,馬上去向主任老師打小報告?
我不敢說沒有,但是很少。
誰願意做「糾察隊」?誰願意做「抓耙子」?
那是需要很大很大很大很多很多很多的勇氣,而且可能還要賭上自身安危的。

當然我並不是認為一起做不恰當的行為就可以容忍,我想強調的是:
當我們自身安危受到威脅的時候,「誰」會來保護我們?
或是說明確一點,是「誰」能讓我們「免於恐懼」?

其實,我覺得那些所謂的乖學生碰到這種狀況最好還是遵從先人的遺訓--走為上策。
並不是說逃避者一定就是小峱峱。
既然無力改變什麼,何苦限自身於險境呢?

不過,或許就是有很多與我想法相同的人,才會造成大家自掃門前雪吧?
哎,當然我也嘗試在訓練自己的「膽識」......


而,
學生說:「主任難道不能好好用講的嗎?即使有做錯,也不能打巴掌吧?還害同學站到曬傷。」
賞人巴掌的確不恰當,但說真的,
這年頭在「有志之士」提倡「愛的教育」之下,
訓導主任、老師真的越來越不好當。
這樣做不行、那樣做不行,應該要用「愛」去感化學生。
哎,師長難為吶。
而且,有些人真的不是說說就可以的。
明明知道這麼做可能會讓別人失控,
他們可能還是會持續挑釁、企圖激怒對方,
等對方真的失控了,就開始
哎哎哎哎......
吱吱吱吱......
哇哇哇哇......
啊啊啊啊......

哎,老實說,從小到大我就是「治亂世,用重典」的死忠支持者(當然也不能很重-.-)。
或許保守、或許有人會批判「你這是威權統治下的遺毒!」
(對不起,我出生的時候已經解嚴了。)

但我真的認為,
感覺上,現在就是有種現象--「家長不想管,學校不能管」
有時候可能因為管教方式不適當,而模糊了焦點--那個錯誤並沒有被檢討反省
而且,非常時候要用非常手段,對非常人物要用非常手段。
(P.S.國中生物老師對於「愛的教育」的定義是:「愛打就打、愛罵就罵」。............)

體罰啊,已經爭論很久了呢。
但我很確定,一定會吵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
沒錯,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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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坐法受罰 我不服


【王甯遠/高中生(新竹市)】
報載某國中因部分同學飲酒而被學校連坐法處罰一事,有些話不吐不快!

不論任何理由,連坐法都是不對的!學生既無權選擇同學,自然也不該受同學之行為所牽連。學校本應是公平處事及道德教育之把關者,卻怎縱容訓導人員濫罰無辜,讓學生遭受如此無禮之對待?試想,若今日該校全體教職員因該名主任之不當行為而列考績乙等,老師們豈會心服口服?同理,該班之無辜同學在這種處罰下可會正向成長?處罰本應為警惕學生並為其導向正途之用,惟這種方式不但無法達成效果,反易使學生忿恨不平,並疏離學生與老師間的感情與信任。其更甚者,因此中暑影響身體健康,阻礙正常學習!

筆者也曾有因他人之過而無辜受罰之經驗,除了不服氣還是不服氣,他人行為實非我所能掌控,我也不認為這種處罰能使我去多做些什麼!僅祈老師們在抱怨學生難管之餘,想想管教方式會否就是惡性循環之根?


【2008-06-25/聯合報/A13版/民意論壇】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11:26回應(0)引用(0)

2008年06月23日

倒數第二戰

雖然我不願意說,

但是,沒錯,

失敗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0:36回應(0)引用(0)

2008年06月19日

哈˙哈˙

哈˙哈˙

















我笑了......



(7/18聯合報民意論壇)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22:32回應(2)引用(0)

無題

剛剛看到一隻疑似小蟑螂的生物鑽到櫃子下面。
是牠逃開的,我沒有逃開牠。
對不起,這不是重點。

我想說,北投焚化爐很臭。
我想跟以前的里長說,
你(妳)們不要老是辦一些莫名其妙的活動,只有那些和你(妳)很熟的人才會參加。
想辦活動的話就用政府的補助。就用政府的補助。
你(妳)們對焚化爐回饋金唯一該做的事情,就是把它全部交出來。
嚴格來說,我到現在還不知道焚化儒回饋金到底都回饋到什麼鬼地方了。
我們常常吸垃圾灰,
雖然錢不能彌補健康受到的損害,但是只要看到錢就覺得犧牲至少有一點代價了。
索賠不也是同樣的道理嗎?
有錢能死而復生嗎?
精神賠償的客觀標準到底在哪?
至少要讓我們看到令人血脈噴張、精神為之一振的孔方兄嘛。
至於現在的這個里長如何我不清楚。
對不起,囉哩叭嗦一大堆,也全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今天(其實是昨天)一如往常睡到中午,別人所謂的午餐是我的早餐。
之後,我花了九個多小時在做一件事。
我在說服自己。
我在找個可以說服自己的理由。
因為,要先說服自己,才能說服別人。
明明知道事情不全然如此,還是要想辦法。

昨天回家的路上我很努力地想、
昨天晚上心情不好跑到空無一人的市場晃的時候也很努力地想、
昨天洗澡的時候很努力地想、
昨天(其實是今天)晚上(其實是凌晨)躺在床上瞪著上舖的時候也很努力地想、
今天中午下午晚上都很努力地想、
今天刷牙洗臉的時候在想、
剛剛洗澡的時候,儘管已經完成了,我依然很努力地想。

當初我做這個決定的時候,
冠冕堂皇的理由一個也沒有,
倒是有個狂傲的理由,
和兩個完完全全骯髒齷齪又卑劣無恥的想法(以高風亮節人士的觀點來看),
因為我龜縮又投機取巧。

對呀,我現在還是覺得答案就是很簡單,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
但是,現在我有責任、有義務把事情搞定,所以不能雙手一攤、兩眼一閉、雙耳一摀。
不然,對那些盡心盡力、賠上健康、鞠躬盡瘁的人,還有自己,要怎麼交代?
雖然我常常在逃避(從上面就可以看到兩個例子),
但是我完全不能接受「逃避責任」這件事。
我完全不忍看到他們傷心難過。
我完全不能接受。
千萬不能看到他們憔悴心痛的樣子。
否則,我也會很傷心、很難過、很憔悴、很心痛。

當然,我常常在想: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我被「責任」和「道德」活活整死?

儘管以上種種負面情緒還有挫折障礙,我終究還是完成了。
看吧,我就覺得懷碩說得很好------
當初要死要活,過了之後不痛不癢,再回首時總有不捨不滿意
我很常有這種感覺,但一直不知道要怎麼表達這種感覺,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的確感到腦袋被重擊了一下。
但是,或許我比較健忘,再回首的時候,通常沒有感覺是我最大的感覺。
過去、現在、未來應該都是一樣。

無論如何,儘管要死要活,我終究還是完成了。
不管你要怎麼說,說這是詐騙、誘拐、嘴砲或是什麼,都沒有關係。
因為「有人喜歡我、也會有人不喜歡我,不管在美國、在德國都是一樣。」
反正,我是站在最正面的立場思考,想出來這些東西。
從正面、積極面、光明面看來,我說的都是真誠的實話。
所以請相信我,然後請你們做出抉擇。
這麼好的東西,為什麼那麼少人去爭取,為什麼?
這麼好的東西,為什麼那麼多人爭取到了後又選擇丟棄,誰可以告訴我為什麼?
或許,他們有他們的想法、有他們的規劃、有他們的苦衷吧。

我希望能從高中光榮退役,不希望一世英名毀於一旦。
一世英名是不能容許有任何汙點的。

算了。
說「算了」好像很豁達,其實又是一種龜縮。
我不知道烏龜究竟是因為「慢活」還是「遇到危險的時候就逃避」才會長命百歲。

大家可能都看不懂,沒有關係。
現在不懂,兩三天後可能就會懂了、也可能在未來人生中的某一瞬間頓悟,
也許也許,一輩子都不會了解。

就這樣吧。

我知道早上一定又爬不起來了。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2:26回應(0)引用(0)

2008年06月16日

釣魚台

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
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釣魚台。
好多釣魚台。

我不知道政府過去到底有沒有針對主權漁權進行談判。
看到我方艦艇與日方艦艇對峙時,老實說,真的很刺激。
我不知道啦,我們看起來很硬,本來也就該硬,但總覺得硬得太快了。
感覺上......感覺上啦,政府好像被一頭發瘋的鬥牛戳到了,然後也就瘋狂地向前衝。
沒命似地向前衝。



然後----
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
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許世楷。
許世楷爆紅。

然後----
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
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臺奸。
好吵。

林郁方。林益世。葉宜津。呂學樟。吳育昇。柯建銘。
李俊毅。涂醒哲。李嘉進。余政道。賴清德。翁金珠。

士可殺不可辱!
沒有水準!
不入流!



煩死了,不想管了。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23:16回應(6)引用(0)

2008年06月15日

八里˙左岸˙有圖有真相

我不想廢話太多,讓大家自由評論想像比較恰當。


八里。
這是上禮拜天的天空。
上禮拜天的天空













這是中午之前的沙灘。
中午之前的沙灘












吃過午飯之後,同一個地方。
沙灘上很多人











沙灘上真的很多人












然後,我不小心注意到旁邊的告示牌----
草地上很多人










上面寫著:水域範圍禁止嬉戲、游泳等危險行為。



而,既然有那麼多人,就或有這種狀況----
沙灘遠景













讓我們再靠近一點觀賞。
髒髒灘











髒髒沙灘













不久之後,我晃到這裡。
莫名其妙告示牌










左邊寫著:自行車請改道 請勿踐踏草地 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右邊寫著:自行車專用道
中間擋著:石柱四根、塑膠筒三支





報告完畢。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23:31回應(0)引用(0)

2008年06月13日

秋葉原殺人事件【2008/06/13 聯合報】

我說,好冷,好痛。


秋葉原殺人事件


【聯合報╱◎胡晴舫】 2008.06.13 03:14 am


他突然對生活生了厭。想要殺人,對象是誰都可以。

他租了一輛小貨車,從郊區城鎮一路開進市中心。老是塞車的公路難得通暢,他開車開得順手,心情愉悅,因此吹起口哨來。在他決定放棄生命的最後一天,生命總算對他展現一點仁慈,教他嘗到好運的滋味。當他的車子開進熱鬧滾滾的商業區時,比計畫中提早了十五分鐘到達。商業區一如往常地人聲沸騰,腳步紛沓,各式擴音器叫賣著大折扣,店家永無止盡地播放著難聽的流行樂,不知是為了吸引還是驅趕客人。他猶疑了一會兒,不曉得該按照原來時間表走,還是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提前行動。

太陽正要離去,天空黯淡,日暮微光下的城市顯得醜陋,潮溼,骯髒,粗俗不堪。城市向來是一漥汙穢之地,專門藏汙納垢,在這裡,再卑劣低賤的人性也會找到棲身之所。

此時,下雨了。雨點滴在他的車頂,發出轟隆巨響。像是在起跑點上聽見槍響,又像有人在他的神經點按下按鈕,他猛踩油門,大叫著向前衝刺。

斗大雨泡摔破在路面,水波四濺,驚慌的人們紛紛走避,卻不是躲雨,而是為了躲避那輛橫衝直撞迎面而來的小貨車。目擊者事後形容,駕駛歇斯底里,使勁狂嘯,露出非人情的目光,彷彿邪魔上身。路邊人體如骨牌應聲而倒,在車子鋼板撞出凹洞,溫熱的鮮血混著冰冷的雨水一同流蕩於溼潤的黑色瀝青之上。從他的駕駛座上,他看著那些平時鼻孔朝天的城市人以滑稽姿態往各方逃跑,卻落得滑跤摔倒,狼狽窘迫,失去了往昔的神氣,但,隔著車窗,像在看一齣沒有配音的默片,隔靴搔癢,不夠過癮。他需要立體聲光效果。他這輩子已經旁觀太久,這次他堅持參與。於是他乾脆棄車,徒步追殺路人。

秋風掃落葉。颯颯颯。當他大力揮動那把事先準備的黑色獵人刀,砍向那些慌張奔逃的都市人,他幻想,他會聽見林間清風颳起地面大堆落葉的聲音,甚至聞到樹葉腐敗進入冬季之前的清香。但,那些遭他輕快掃過的人們卻發出笨重倒地的悶哼聲,不知廉恥地躺在街心哀嚎,抱腹痛哭,啼聲猶如打雷,一點尊嚴都沒有。

他真瞧不起這些人。平日跋扈驕蠻,看也不看他一眼,如今卻露出驚恐的眼神,哀求他的憐憫。當他砍傷那名穿短裙白色套襪的青春少女時,她居然說痛死人了。那張臉的表情說有多癡呆就有多癡呆,不管她兩頰的腮紅有多豔。

這些人,他們哪懂得什麼叫受苦。他輕蔑地想。他才比誰都痛苦。殺人的兇手總是認為自己比受害者更有資格談生命的痛楚。你們只是遭受肉體的創傷,我受的可是精神的折磨。

都說城市生活寂寞,但這並不是全部的真相。寂寞並不會驅使你去殺人,而是絕望。即,明知你雖然活著卻等於沒活著的感受,天天忍受別人看見你卻裝作沒看你的屈辱,清楚自己起床還不如躺下來得節約地球資源的事實。那種生活就像走在無光的隧道裡,明明知道前方沒有出路,四周一片黝黑,還要硬著頭皮繼續往下走。

城市最可惡的地方就在它不實的廣告手段。當你想起城市,你永遠先想起那些許多不可思議的懾人畫面,如同旅遊雜誌上那些迷人的風景照片,總引發你最自由浪漫的想像力;你以為,就在那遙遠的他方,有一份真正值得追求的生活在等著你。你會遇見命中註定相愛的人,也會找到屬於你的工作,你將活出內在的自我;你將會是你。

就在那座城市裡,一切關於人生的美夢終將成真。

城市,這個油嘴滑舌的騙子,向來撒謊不眨眼。等你離鄉背井,拋棄了所有愛你的人,千辛萬苦來到城市生活,卻落得發現自己只是又一名受騙上當的觀光客,到了旅遊景點,才恍然大悟照片上看來的華麗建築其實是根本不存在的海市蜃樓,不過是幻影。在你警覺抽身之前,城市生活的孤獨卻像沙漠中的流沙,迅速將你吸進地面,緊緊攫住你的身子往下拉,不讓你走。你越掙扎,下沉越快。你想要呼救,流沙卻積壓在你的胸口,讓你叫喊不出來。

而那些路過的人目睹你的沉淪,卻袖手旁觀,甚至以你的悲苦取樂,因為那會滋養他們的自我優越感。住在城市裡的人全是自私冷漠的下等生物,專以踐踏同類為樂。你認識了他們,就會覺得殺人應該合法化。他出門前就是抱著這點憤世嫉俗的想法。

「在他們眼裡,我比垃圾還不如。」這名都市殺人魔對逮捕他的警員說,「因為垃圾還可供回收利用,而我只是我而已。」
【2008/06/13 聯合報】@ http://udn.com/


Posted by supermiffy1075 at 樂多Roodo!14:44回應(3)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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