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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勞工新聞剪輯</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good_pension/archives/cat_472357.html</link>
<description>=====勞工苦水專線: 0922635756 杜秘書 歡迎來電來函洽詢各類勞資爭議、法律常識、工會組織
 e-mail:gadu100@yahoo.com   
 地址：桃園縣八德市介壽路一段199號=====本部落格係由志工自發成立，旨在宣揚勞工自主精神、宣傳桃產總理念及推廣公民運動，非營利用途且不代表桃產總發言。感謝杜秘書及各方友人鼎力襄助。</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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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轉貼]派遣行業興起 打工族逾25萬人</title>
	<description><![CDATA[
			聯合新聞網 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7/12/24 景氣不好，正職難找。主計處最新調查顯示，今年「非典型就業」的部分時間工作者（part time）人數高達二十五萬兩千人，創歷年新高。部分工時工作者人數飆升是近兩年的現象。九十四年只有十萬人左右，但景氣急凍，去年飆高一倍超過廿萬人，今年再創新高。不少人力業者都指出，上班族到年底想「開除」老闆的比率增加，但沒有找到下一個正職工作前，最好不要衝動；否則，極有可能淪為打工一族。除了正式工作變少，職場品質也越來越差。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調查報告，台灣是世界工時最長的國家，但近五年的平均時薪幾乎零成長。台灣勞工要用更多時間，才能賺到同樣報酬，即使最低時薪調整為九十五元，計時工卻擔心企業主想減少聘用人力。主計處官員表示，部分時間工作者人數的急遽攀高，與人力派遣行業興起有高度相關。因為人力派遣屬於非典型就業的一種，許多大賣場、餐飲業、營造業和服務業等都以契約工方式臨時僱用，不管是一年一聘的中、短期的派遣人力，或是聘雇大量臨時工的服務業，都屬於非典型就業。主計處初估，過去一年內，新增廿萬個就業機會中，就有約兩成左右的就業者（約四萬人）屬於非典型就業。而整體的非典型就業人數，以人力派遣公司和保全、清潔公司在內，約有一千四百多家，其中從事白領工作派遣的公司約五十家，其餘都是藍領、外勞為主，從業人員估計將近十到二十萬人之間。官員說，非典型就業機會的增加，不完全是負面效應，代表多元化勞動雇用現象，雖然工時較少、收入較低，但可提供給婦女、中高齡者就業機會，官員不諱言，非典型就業機會的增加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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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聯合新聞網 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7/12/24 <p>景氣不好，正職難找。主計處最新調查顯示，今年「非典型就業」的部分時間工作者（part time）人數高達二十五萬兩千人，創歷年新高。</p><p><br />部分工時工作者人數飆升是近兩年的現象。九十四年只有十萬人左右，但景氣急凍，去年飆高一倍超過廿萬人，今年再創新高。不少人力業者都指出，上班族到年底想「開除」老闆的比率增加，但沒有找到下一個正職工作前，最好不要衝動；否則，極有可能淪為打工一族。</p><p><br />除了正式工作變少，職場品質也越來越差。<font color="#ff0000">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調查報告，台灣是世界工時最長的國家，但近五年的平均時薪幾乎零成長。台灣勞工要用更多時間，才能賺到同樣報酬，即使最低時薪調整為九十五元，計時工卻擔心企業主想減少聘用人力。</font></p><p><br />主計處官員表示，部分時間工作者人數的急遽攀高，與人力派遣行業興起有高度相關。因為人力派遣屬於非典型就業的一種，許多大賣場、餐飲業、營造業和服務業等都以契約工方式臨時僱用，不管是一年一聘的中、短期的派遣人力，或是聘雇大量臨時工的服務業，都屬於非典型就業。</p><p><br />主計處初估，過去一年內，新增廿萬個就業機會中，就有約兩成左右的就業者（約四萬人）屬於非典型就業。而整體的非典型就業人數，以人力派遣公司和保全、清潔公司在內，約有一千四百多家，其中從事白領工作派遣的公司約五十家，其餘都是藍領、外勞為主，從業人員估計將近十到二十萬人之間。</p><p><br />官員說，非典型就業機會的增加，不完全是負面效應，代表多元化勞動雇用現象，雖然工時較少、收入較低，但可提供給婦女、中高齡者就業機會，官員不諱言，非典型就業機會的增加是「大勢所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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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good_pension/archives/471497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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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勞工新聞剪輯</category>
	<pubDate>Mon, 24 Dec 2007 09:37:5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轉貼]不適用勞基法 約聘雇人員抗爭</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中時電子報 黃馨儀、江慧真／台北報導 2007/12/23 &nbsp;&nbsp;&nbsp;&nbsp; 全國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權益促進會成員數百人，昨天在立法院發出怒吼，要求勞委會承諾自明年起，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應與臨時人員一起適用勞基法，不讓自己的身分地位低於外勞與臨時員。勞委會則承諾星期一會給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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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br />中時電子報 黃馨儀、江慧真／台北報導 2007/12/23 <p>&nbsp;&nbsp;&nbsp;&nbsp; 全國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權益促進會成員數百人，昨天在立法院發出怒吼，要求勞委會承諾自明年起，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應與臨時人員一起適用勞基法，不讓自己的身分地位低於外勞與臨時員。勞委會則承諾星期一會給予答覆。</p><p><br />　</p>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good_pension/archives/4713369.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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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勞工新聞剪輯</category>
	<pubDate>Sun, 23 Dec 2007 22:21:1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轉貼]臨時人員納勞基法 卻排除約聘者</title>
	<description><![CDATA[
			公共電視 記者林靜梅邱福財台北報導 2007/12/22 今天另一個焦點，就是，先前我們提過，勞委會，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各地方政府臨時人員可以適用勞基法，不過公務機關的約聘人員卻沒有納入，所以今天上萬名，約聘僱勞工，集結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抗議勞委會的差別對待，讓他們變成二等勞工，比外勞還不如。各地方政府的臨時人員，從明年開始都已經適用勞基法，不過全國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卻沒有被納入。不滿政府把他們當成二等勞工，上萬名約聘僱人員選擇大聲抗議。由於沒有被納入勞基法，這些聘僱人員說，自己沒有退休金、沒有福利、累積了二三十年的年資，也不能升等，薪水差公務員一大截，更讓他們氣憤的是，每個月還要按時繳勞保費。由於立法院已經休會，這群約聘僱員工轉往行政院陳情。面對勞工批評勞委會沒照顧他們，勞委會則表示，勞基法將約聘僱人員排除，是因為他們適用的法是「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除非人事行政局提修法，否則難以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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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公共電視 記者林靜梅邱福財台北報導 2007/12/22 <p>今天另一個焦點，就是，先前我們提過，勞委會，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各地方政府臨時人員可以適用勞基法，不過公務機關的約聘人員卻沒有納入，所以今天上萬名，約聘僱勞工，集結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抗議勞委會的差別對待，讓他們變成二等勞工，比外勞還不如。</p><p><br />各地方政府的臨時人員，從明年開始都已經適用勞基法，不過全國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卻沒有被納入</p><p><br />。不滿政府把他們當成二等勞工，上萬名約聘僱人員選擇大聲抗議。</p><p><br />由於沒有被納入勞基法，這些聘僱人員說，自己沒有退休金、沒有福利、累積了二三十年的年資，也不能升等，薪水差公務員一大截，更讓他們氣憤的是，每個月還要按時繳勞保費。</p><p><br />由於立法院已經休會，這群約聘僱員工轉往行政院陳情。面對勞工批評勞委會沒照顧他們，勞委會則表示，勞基法將約聘僱人員排除，是因為他們適用的法是「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除非人事行政局提修法，否則難以解決爭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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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good_pension/archives/471140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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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勞工新聞剪輯</category>
	<pubDate>Sun, 23 Dec 2007 09:57:3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轉貼]育嬰有假沒津貼 修法口惠實不至</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中時電子報 朱武智／特稿 2007/12/20 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乍看嘉惠了職場女性，事實上只是「蠅頭」小惠。因為配套措施「育嬰津貼」的《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並未通過，政府鼓勵民眾生育、增進家庭親子關係的政策美意，仍成泡影。　依照勞委會規畫，家中育有三歲以下寶寶的受僱勞工，可向雇主申請留職停薪的育嬰假，時間最長達二年。但這也意謂請假勞工的另一半必須有工作或有收入，否則勞工請假二年待在家裡帶小孩，卻無經濟來源，那要靠什麼過日子？　勞委會才會在《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中，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了這筆錢，勞工申請育嬰假的意願才增加。少了這項津貼補助，勞工只好留在職場繼續工作，再用賺取的工資聘請保母照顧小孩。　勞委會最初提出依就業保險的平均投保薪資（約三萬元）之五成，也就是一萬五千元，給付期間為半年。但基本工資的月薪都達一七二八○元，勞委會也就把前述五成加碼為「六成」約一萬八千元。　但受到大選的影響，朝野立委陷入「喊價」狀態。民進黨提出「六加一」的七個月給付期，國民黨則主張「六加六」的一年給付期；因朝野各自堅持、互不退讓，涉及育嬰津貼的給付金額與期間的《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也就未能列入審議。　在此情況下，勞工依新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僅享有「小惠」，「陪產假」由先前的二天增為三天，並訂定罰則對違反該法的雇主處以十萬到五十萬罰款。至於欠缺誘因的「留職停薪育嬰假」何時實施，朝野立委則口惠不實的「由行政院另以法律定之」。　勞委會說，經過細算，在不調漲就業保險之保費費率條件下，育嬰津貼給付期間可由最初研訂的六個月，加碼到「六加二」的八個月。但朝野立委未及時審議通過此案，最終反而徒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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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中時電子報 朱武智／特稿 2007/12/20 <p><font color="#ff0000">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乍看嘉惠了職場女性，事實上只是「蠅頭」小惠。因為配套措施「育嬰津貼」的《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並未通過，政府鼓勵民眾生育、增進家庭親子關係的政策美意，仍成泡影。</font></p><p><br />　依照勞委會規畫，家中育有三歲以下寶寶的受僱勞工，可向雇主申請留職停薪的育嬰假，時間最長達二年。但這也意謂請假勞工的另一半必須有工作或有收入，否則勞工請假二年待在家裡帶小孩，卻無經濟來源，那要靠什麼過日子？</p><p><br />　勞委會才會在《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中，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了這筆錢，勞工申請育嬰假的意願才增加。少了這項津貼補助，勞工只好留在職場繼續工作，再用賺取的工資聘請保母照顧小孩。</p><p><br />　勞委會最初提出依就業保險的平均投保薪資（約三萬元）之五成，也就是一萬五千元，給付期間為半年。但基本工資的月薪都達一七二八○元，勞委會也就把前述五成加碼為「六成」約一萬八千元。</p><p><br />　但受到大選的影響，朝野立委陷入「喊價」狀態。民進黨提出「六加一」的七個月給付期，國民黨則主張「六加六」的一年給付期；因朝野各自堅持、互不退讓，涉及育嬰津貼的給付金額與期間的《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也就未能列入審議。</p><p><br />　在此情況下，勞工依新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僅享有「小惠」，「陪產假」由先前的二天增為三天，並訂定罰則對違反該法的雇主處以十萬到五十萬罰款。至於欠缺誘因的「留職停薪育嬰假」何時實施，朝野立委則口惠不實的「由行政院另以法律定之」。</p><p><br />　勞委會說，經過細算，在不調漲就業保險之保費費率條件下，育嬰津貼給付期間可由最初研訂的六個月，加碼到「六加二」的八個月。但朝野立委未及時審議通過此案，最終反而徒留遺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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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good_pension/archives/4690921.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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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勞工新聞剪輯</category>
	<pubDate>Thu, 20 Dec 2007 10:52:3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轉貼]性平法三讀通過　陪產假增加　育嬰假全適用</title>
	<description><![CDATA[
			卡優新聞網 林冠慧 2007/12/20 為因應少子化現象，鼓勵生育，立法院在19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條文放寬男性陪產假從2天增加到3天外，同時也取消育嬰假受雇公司規模限制，受僱者只要任職滿1年，就可申請育嬰假，且適用全體勞工。　　勞委會表示，育嬰留職停薪範圍的擴大，預計將有90萬家事業單位適用，314萬勞工受惠，家庭照顧假部分預計將有18萬家事業單位納入適用，181萬勞工受惠。　　兩性工作平等法自2002年3月8日施行五年來，第一次修正法條內容，1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為符合性別多元趨勢，法案名稱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條文多達20條。　　此次修法重點主要為，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對象，由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僱主的受僱者，擴大到所有受僱者；家庭照顧假適用對象由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僱主的受僱者，擴大到5人以上僱主的受僱者，而男性陪產假由2日增加為3日，刪除「撫育子女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且僱主有正當理由得拒絕」的但書規定。　　新修法條還增訂僱主拒絕受僱者請求生理假、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哺乳時間、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假等的罰則、僱主賠償責任、行政救濟管道，性別歧視罰則由1-10萬元提高為10-50萬元。　　勞委會表示，有關中小企業事業單位關切中小企業平均員工數不多，一旦員工請育嬰假2年，將對公司營運產生衝擊；且受僱者擔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可能引發僱主歧視婦女、失去工作權等疑慮，勞委會也已針對事業單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人力調配問題，研擬完成「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假及產假期間事業單位人力補充措施」。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在受僱者育嬰問題解決上，除內政部已推動施行社區保母支援系統，也規劃「保母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強化托育服務公共化功能，受僱者如因懷孕、生產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因素遭遇資遣、離職、解僱及無法復職爭議，除可向事業單位縣市政府勞工局或社會局，請求協處及法律諮詢扶助外，等待就業期間，勞委會將透過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系統協助受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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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卡優新聞網 林冠慧 2007/12/20 <p>為因應少子化現象，鼓勵生育，<font color="#ff0000">立法院在19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條文放寬男性陪產假從2天增加到3天外，同時也取消育嬰假受雇公司規模限制，受僱者只要任職滿1年，就可申請育嬰假，且適用全體勞工。</font></p><p><br />　　勞委會表示，育嬰留職停薪範圍的擴大，預計將有90萬家事業單位適用，314萬勞工受惠，家庭照顧假部分預計將有18萬家事業單位納入適用，181萬勞工受惠。</p><p><br />　　兩性工作平等法自2002年3月8日施行五年來，第一次修正法條內容，1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為符合性別多元趨勢，法案名稱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條文多達20條。</p><p><br />　　<font color="#ff0000">此次修法重點主要為，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對象，由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僱主的受僱者，擴大到所有受僱者；家庭照顧假適用對象由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僱主的受僱者，擴大到5人以上僱主的受僱者，而男性陪產假由2日增加為3日，刪除「撫育子女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且僱主有正當理由得拒絕」的但書規定。</font></p><p><br />　　新修法條還增訂僱主拒絕受僱者請求生理假、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哺乳時間、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家庭照顧假等的罰則、僱主賠償責任、行政救濟管道，性別歧視罰則由1-10萬元提高為10-50萬元。</p><p><br />　　勞委會表示，有關中小企業事業單位關切中小企業平均員工數不多，一旦員工請育嬰假2年，將對公司營運產生衝擊；且受僱者擔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可能引發僱主歧視婦女、失去工作權等疑慮，勞委會也已針對事業單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人力調配問題，研擬完成「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假及產假期間事業單位人力補充措施」。</p><p><br />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在受僱者育嬰問題解決上，除內政部已推動施行社區保母支援系統，也規劃「保母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強化托育服務公共化功能，受僱者如因懷孕、生產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因素遭遇資遣、離職、解僱及無法復職爭議，除可向事業單位縣市政府勞工局或社會局，請求協處及法律諮詢扶助外，等待就業期間，勞委會將透過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系統協助受僱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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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勞工新聞剪輯</category>
	<pubDate>Thu, 20 Dec 2007 10:48:1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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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轉貼]勞退自提年金保費 月薪6%內免稅</title>
	<description><![CDATA[
			自由時報 〔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 2007/12/11 鑒於勞退條例施行後，造成「個人帳戶制」與「年金保險制」課稅標準不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不論是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都不列入薪資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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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自由時報 〔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 2007/12/11 <p>鑒於勞退條例施行後，造成「個人帳戶制」與「年金保險制」課稅標準不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不論是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都不列入薪資所得課稅。</p><br />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good_pension/archives/4661865.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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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勞工新聞剪輯</category>
	<pubDate>Mon, 17 Dec 2007 09:43:5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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