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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8日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成立宣言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成立宣言

台灣勞工政治力量的茁壯

--桃產總促進台灣勞工政治力量凝聚的使命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成立大會宣言)

     
      對於政治,台灣的勞工總是感到高度的無力感,因為一方面,政治總是由少數的政治人物所把持、壟斷,勞工除了投票外,根本少有機會參與任何公共事務的決策;另一方面,與勞工的實際生活少有關連的各種政黨惡鬥,更讓他們普遍對朝野各黨派都失去了信心與期待。這其實反映了一種極為弔詭與荒謬的現象:在號稱民主政治日趨成熟與完備的台灣,絕大多數的勞工對政治卻極度缺乏參與的管道與空間,社會上亦缺乏良性的對政治的公共論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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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產總通訊第八刊-工會申訴制度建立之必要性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通訊

2006/03/20  第八期 發行人:毛振飛 編輯:王耀梓、杜光宇、田奇峰

    聯絡人:杜秘書  TEL:0922635756  FAX:(03)362-3926


論工會申訴制度建立之必要性/秘書處

    筆者這陣子參加了許多工會理事會會議,認為有必要將一些心得與諸位工會先進分享,在參加各理事會的過程中,有許多龐雜的問題這裡就不一一詳述,但重點在於筆者發現大多數工會並沒有「工會會員申訴制度」。

一般而言、工會的定位必須視個別工會的情況而有所不同,例如有的工會幹部認為工會是公司人事管理單位的延伸,是公司的下屬機構,有的工會幹部認為公司是員工與公司的橋樑、溝通的管道,有的工會幹部認為工會是凝聚勞工意識對抗公司壓迫的戰鬥團體,但不論上述任何見解,都無法否定這樣的一個事實-「工會是會員所有全體的集合」

    這集合說的不是工會是散漫的會員的集合,而是工會會員在意識上對工會有「認同感」,在情感上認為「工會是我們自己的,就像自己的家一樣」,要讓工會會員對工會有認同感就必須消除會員與工會的隔閡,而當工會幹部代表工會的時候,這意思就是說會員對工會的隔閡的消除必須從會員對工會幹部的隔閡的消除來著手。

    如何消除會員對工會幹部的隔閡?其實這是很簡單的道理,當一個人生病的時候,他一定對治療自己的醫生充滿感激,同樣地、當會員在工廠發生問題時,如果工會幹部代表工會伸出援手,那麼會員對工會的向心力自然增強,因此工會幹部千萬不能因為怕麻煩或者怕得罪資方,而怠於處理會員的問題,必須嚴肅以對會員的問題,讓會員認為工會對他的問題非常重視,而且工會有這樣的能力,不論是與資方協商或者法令知識或者政府關係、工會組織運作等有著專門的技術與威信足以幫助自己解決問題,總而言之工會在會員面前必須具有「專業性」的形象,工會幹部就應該有專家的素養與架式,方能使會員對工會產生信心

    「專業性」的塑造就是說工會在許多方面必須有正式的流程與組織管理系統,以會員申訴而言,就應有一套完善的申訴制度,有詳細的會員申訴處理流程讓會員了解,會員看到工會有這樣詳細的流程處理其問題,自然對工會的處理問題能力產生信任,一般而言、工會會員的申訴流程如下圖所示:

工會會員申訴流程圖

工會申訴流程圖.jpg
  


 








工會將工廠依照部門劃分成許多責任區,由各幹部各負責一個責任區,當某責任區會員有問題要申訴時,則找此幹部申訴,一般常務理事分案處理也應該優先交予此負責接案的工會幹部。

    工會幹部在進行此流程處理時,有幾個心態問題是必須克服的:

  • 1、怠惰心態:許多工會幹部因為工作繁忙或者只為了圖幹部位置做為自我保護,因此缺乏動力協助會員處理問題,前者的工會幹部應該想想,其實協助會員處理問題是一種自我訓練與成長,也可以訓練自己學習管理與交涉的技巧,而後者的工會幹部如果只是貪圖工會幹部的位置而不做事,那就必須藉由工會內部有健全的淘汰機制以及紀律,在下屆改選時替換掉這種怠忽職守的工會幹部。
  • 2、怕得罪資方與勞方的心態:許多工會幹部擔心站在中間兩邊難做人,太偏資方則會員不高興,但站在會員的立場又擔心公司對自己報復,原則上工會都是站在會員的立場,但也協助公司管理者了解問題出在哪裡,我們可以想見許多公司的管理者有一種「我出錢請你來工作,你就要乖乖聽話」的老大心態,台灣許多企業經營者都是抱此一心態,如此造成工會幹部深怕會員申訴問題處理不慎就會遭到公司報復。這裡並不是要強迫所有的工會幹部都用同一種方式處理,許多工會處於弱勢地位,要處理事情是非常不容易的,但這裡只是說,無論如何,就算你只是幫助會員去談談看,或者去問問管理者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甚至用一種哀兵懇求的姿態面對管理者,這都是好的,工會幹部在衡量工會實力的情況下自己可以拿捏用什麼姿態與方式處理會員的問題,但千萬不要不動如山,閃躲如貓鼠,因為這樣只會陷入會員對工會更不認同,工會進一步弱化,更沒有能力協助會員解決問題的惡性循環裡
  • 3、會員的懦弱心態:台灣勞工普遍有一種心態:「你幫我處理好,但我可不可以不要出面?甚至不要讓其他人知道我申訴?」,工會在處理會員申訴案時,整個過程其實就是對會員進行勞教,不能讓會員有一種僥倖心理:「我躲後面就好,反正到時候有問題倒霉的是工會幹部,不是我」,也不能讓會員以為:「我每個月繳會費就是保護費啊,你去幫我處理就好,我幹麻出面?」,許多工會幹部與會員錯誤地認知以為工會幹部與會員的關係就如同政治人物與選民的關係,或者如同樁腳與鄉民的關係,這種看法都是有問題的,其實會員與工會幹部是「夥伴」關係,遇到事情的時候,工會必須要求會員與工會幹部一起出面處理,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在日常中就培養會員面對問題的勇氣,一個工會缺乏具有勇氣的會員,當工會遇到需要會員全體一起出面爭取權益的時候,工會幹部就會面臨無人相挺孤軍奮戰的窘境,許多工會幹部對於工會事務心灰意冷其實跟許多會員這種膽小又自私自利自作聰明的性格有關,但工會幹部不要忘了,工會某方面其實就是一個「成人教育」的場所,台灣人長期在學校的教育裡很少能學習到應該為自己的權益而奮鬥爭取的精神,更從來不知道應該團結以群體力量爭取權益,工會在面對這些會員必須重新讓他們認識這些以前他們所不知道的層面,當會員遇到問題的時候,工會對其加以協助就是一個最好的勞教機會,也是讓這些會員面對自己的依賴、害怕與躲避的個性的最好機會。

    在協助會員的申訴案中,除了使會員面對自己個性上的懦弱,培養其勇氣,同時我們也必須教育會員兩件事情,一是會員如果要做何決定,應該事先請教工會幹部,例如筆者就曾遇到某工會有這樣的案例,某會員原先排定的休假取消,答應公司來上班,但卻臨時又反悔不來,又沒知會公司他那天不來,結果被公司記曠職,而來尋求工會協助。這案例很清楚,其實如果會員事先問工會幹部如何處理,幹部可以從公司的工作規則、勞基法的規定解釋讓會員了解其法定的權益,甚至事先可以協助會員與公司溝通,但會員若沒有事先請教工會幹部,結果自己闖出禍來,對工會幹部來說不但增加了處理問題的難度,而且某方面如果是勞方理虧好像變成工會幹部要因此向公司求情,欠公司人情,這對工會的整體發展都是不好的。

    第二點要注意的是,工會幹部在協助會員時,應告知會員當工會協助其處理問題時,任何與資方協商的場合都應該有工會幹部陪同,切忌讓會員自己繞過工會偷偷與公司協商犧牲工會成就自己的利益,因為當會員找工會協助,工會就是此會員的代理者,工會必須趁此機會教育會員尊重工會主體與整體性,因為當會員找上工會處理時,這就不僅是會員單獨的問題,也是工會全體的問題。

    工會事務龐雜萬分,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絕對有誠意幫助基層工會健全會務,這也是在各基層工會理事會時我們必定派人參加的主要原因,因為只有掌握基層工會的狀態以及他們面對的問題,產總才能根據個別工會的需要擬具具體的協助方案,歡迎桃園各基層工會,若有需要與產總討論或給予建議指教時,隨時可通知產總。


官方訊息通報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9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94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申請自95年3月8日起受理申請,至95年4月7日截止,申請方式一律以通信申請。請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100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9號7樓)。申請書請向縣市政府、就業服務中心、勞保局等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桃園縣基層產業工會訊息

1.英威達遠東工會工安事件

英威達遠東公司觀音廠三月初發生工安事件,一名員工因公司安全設施以及安全戒護不周,導致缺氧窒息送醫,上星期不幸過世,事件發生第二天公司通報勞委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勞委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卻一直沒有來進行工安檢查,直到當事人過世後才到廠區進行檢查,中間拖延長達一個星期以上,早已失去第一時間掌握工安事變現場的時效性,在此過程中英威達遠東工會幹部到遇難同事家訪談數次,並協助處理善後以及與公司協商賠償事宜,遺憾的是公司目前對於賠償仍未見誠意。化工業是工安事件較為頻繁的產業之一,本會近期將研擬及舉辦化工同業基層工會「工安事件工會應變研討會」,協助基層工會處理工安事件及面對資方的策略及應變能力。

2.台化地毯龜山廠產業工會籌組中

台灣化學纖維公司地毯部門於今年初獨立成立台化地毯公司,地毯部門員工隨同移轉,然而此過程中公司卻未提及移轉員工原有之權益如何保障,因此激起員工不滿,經員工提起集體勞資爭議後,公司才發公文表示將保障移轉員工之原有權益,但員工至此已經對公司失去信心,為了避免公司的承諾跳票,以及爭取合理的勞動條件待遇,本會現已協助該廠員工籌組工會中。

3.兆全實業產業工會資遣爭議

    近日產總聽聞兆全公司計畫分批資遣員工,並且資遣費只以1個基數計算,據說資遣的原因是因為兆全公司認為其多數員工年資過深導致薪資過高,所謂的「薪資過高」就是超過「月薪兩萬」即是薪資過高,若以上傳聞為真,產總瞠目結舌之餘認為,兆全公司一百多員工,外勞有四十餘人,依據產總通訊第七刊所介紹的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三九號」判決,兆全公司若未先資遣外勞而先資遣本勞,此行為即違反就業服務法,而若兆全公司分批資遣本勞,將會導致該公司外勞比例過高,此亦違反「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本會在此呼籲若將來真有此違法事例發生,則主管機關應嚴正處理,本會現正由鍾肇郎顧問詢訪兆全工會進行了解中。

4.嘉裕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產業工會申請解散

    產總於三月二十二日將會同縣政府人員前往了解,「嘉裕工會!!安息吧!阿門~~~」。


最新勞動法令判決解析

問:我因為職災而住院,在這段期間,由健保局給付給醫院的醫療費用,我可不可以跟雇主要?

答:可以!所以如果你因為職災住院,這段時間之醫療花費是由健保局給付,
如果健保局給付該醫院50萬,則你就可以向你的雇主要求這50萬的醫療
給付,原先大家的觀念都以為這筆錢因為是健保局(保險人)給付的,所以
應該是由健保局跟雇主(第三者)要(此即所謂的代位請求權),而不是勞
工(被保險人)跟雇主要,其實這是不對的,往昔持勞工不應要這筆錢而應
該由健保局向雇主要的主張可見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九十一年度上字第
二四一號判決:「代位請求權的觀念來自於財產的損害賠償觀念,保險人
代位權規定之立法意旨,乃在於防止被保險人於損害發生時,獲有不當得
利之情形,而不當得利獲得之可能唯有以「填補具體損害原則」為先決要
件,具體損害又以得以金錢計算之保險利益為前題,被保險人就其得以金
錢計算之保險利益價值投保,於保險事故發生後,得依約向保險人請求填
補其損害,一旦其損害被填補之後,其對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即應
讓與保險人,不得再向該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否則為不當得利,此即為
保險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前段所由規定。另人身保險是否有保險法第五十
三條之適用固有爭議,惟全民健康保險係屬醫療費用保險,所填補者均係
實際發生之醫療費用金錢損失,得具體確定其損害額,不似其他人身保險
均係填補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無從明確計算其損害額,且有所謂人之生
命身體之價值無從估計,無不當得利可言之觀念,故全民健康保險應有保
險法第五十三條之適用」
然而這樣的主張去年底已經被最高法院所否定,最高法院認為職災之被保險人有
權利跟雇主要這筆醫療費用,此可參照最高法院九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一六號
判決:「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後段固規定,就該法未規定之事項應適用保險
法相關規定。惟全民健康保險性質上係屬健康、傷害保險,除有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之情形外,依保險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五條準用同法第
一百零三條之規定,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所
生對於第三人之請求權,要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適用之餘地。是全民健康保
險之被保險人,非因汽車交通事故受傷害,受領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醫療給付,
其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並不因而喪失。原審竟認仍有保險法第五十
三條之適用,逕將上訴人所請領由全民健康保險所給付之六十七萬四千三百三十
四元駁回,已有未合」。

    簡單地說,就是最高法院認為全民健康保險是屬於健康、傷害保險,其所發生之損害賠償是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這與所謂的「填補具體損害原則」的財產損失上的損害賠償不同,財產上的具體損害賠償是以金錢計算之保險利益為前提,因為這樣才有代位請求權之設計,以避免有不當得利的情形(簡單地說就是利用保險賺錢,獲得比自己因為職災所損失的所應賠償的更多數額),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代位請求權的規定就是依據這樣的法律原理而來,但身體是無價的,這與財產的概念不同,一個職災受害者他不管醫院提供的醫療多麼完善,他也不可能真的獲得補償,因為身體一出問題不是錢可以彌補的,最高法院認為,台中高等法院的見解就是因為把身體的傷害簡化成具體的醫療費用的損失,然後又認為這種損失是「具體損害」,把這種損害歸諸於財產的損害,因此才會判決受害者無法向雇主求償健保給付的醫療費,而只能由健保局向雇主求償,然而我們如果回到身體健康不能單純由醫療給付費用的具體損害來看,健保醫療給付是非財產損害的損害賠償,當然就不能看成只是單純的醫療費用的具體數額問題,因此就沒有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之適用,所以勞方可以直接跟雇主要這筆健保局代付的醫療給付。

    前面拉裡拉雜說了一堆,各位勞工朋友可能看的一團糊塗,反正結論就是,以後各位的朋友要是有發生職災的,可以請他向健保局申請「健保局給付醫療費用明細表」(因為醫院某些費用是自費額,當然、自費額更可以向雇主要求賠償),以此向資方要求健保局給付給醫院的醫療費,要了這筆錢後也不用擔心健保局會跟你受職災的朋友追討,因為這沒有代位權的問題,也就是說參加健保後,如果發生職災,除了應由健保局幫你朋友給付醫療費用外,健保局所給付給醫院的醫療費用你朋友事後還可以跟雇主要,若對此還有不了解的,歡迎來電產總詢問。


各位勞工弟兄姊妹們?你的權益受損嗎?你被公司的管理幹部鴨霸欺負嗎?不要擔心!不要害怕有任何問題隨時歡迎向產總投訴!!電話:0922635756 二十四小時隨時為你開機!!

 

Posted by goodpension at 21:20回應(0)引用(0)桃產總通訊

桃產總通訊第七刊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正式成立

本會已於九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假桃園「假日飯店」召開「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會員大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桃園縣長朱立倫先生親臨致詞,桃園縣勞動及人力資源局鄭定邦局長及工會行政課丁適文課長亦蒞臨親證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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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oodpension at 9:59回應(0)引用(0)桃產總通訊

本部落格改版公告

各位朋友,歡迎瀏覽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部落格。


      起初,這裡是為了連署勞保年金公投所設立的,目的是想讓更多朋友能夠簡單、迅速的看到本會所欲傳達的理念。其他的新聞轉貼,則是希望可以間接的把「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部落格的屬性」做一個概念上的傳達,讓大家較能夠明白未來這個公共空間它可能的走向及內涵。

      即達滿月之際,本會希望對部落格做一些-也是本來就應該做的-內容改版,以期使這個空間能更清楚呈現勞工運動的理念和面貌。

未來的文章分類屬性將以下面各大類為主:


<1>桃產總公告:週期和非週期性的各類公告事項。包括本會、友會及會員工會各項會議通知和會議紀錄、各類串聯聲援行動以及會務會所等相關事項通知。


<2>連署行動:例如目前正在推動的「勞保年金公投連署」活動。為了更有效傳達訊息,未來會將較具規模的連署行動獨立分類出來,除了新聞稿、行動聲明和連署書之外,還會將其他相關資料一並放入這個資料夾,以利行動者們推廣。


<3>桃產總通訊:本會自成立以來即不定期的推出紙本會訊,主要紀錄本會和會員工會的各項行動。未來這份通訊的內容也會上傳到本部落格,方便大家閱讀。


<4>勞工/產經新聞剪輯:不知從多久以來,每日的新聞版面總是被藍綠惡鬥所佔據,因此我們將為數不多的勞工新聞蒐集整理,希望能夠漸漸激起更多朋友關心勞工的心。


以上是本次的改版方向,希望各位朋友積極參與本部落格,不論您想發表什麼高見、站在什麼立場,我們都非常歡迎您!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敬上


Posted by goodpension at 8:21回應(0)引用(0)各類公告

2007年12月26日

[轉貼]存保新制上路 「銀行不倒」說走入歷史

中央廣播電台 陳林幸虹 2007/12/25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從去年12月底,奉金管會之命,接管台東企銀後,短短1年,包括花企、中華銀行、寶華銀行等5家金融機構都遭政府接手,創存保公司的紀錄。中央存保公司總經理陳戰勝25日表示,存保新制已在今年7月上路,擴大存保公司糾正和查核的權力,這也意謂「銀行不倒」的說法,將可望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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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oodpension at 11:02回應(0)引用(0)產經新聞剪輯

2007年12月24日

[轉貼]派遣行業興起 打工族逾25萬人

聯合新聞網 記者許玉君/台北報導 2007/12/24

景氣不好,正職難找。主計處最新調查顯示,今年「非典型就業」的部分時間工作者(part time)人數高達二十五萬兩千人,創歷年新高。


部分工時工作者人數飆升是近兩年的現象。九十四年只有十萬人左右,但景氣急凍,去年飆高一倍超過廿萬人,今年再創新高。不少人力業者都指出,上班族到年底想「開除」老闆的比率增加,但沒有找到下一個正職工作前,最好不要衝動;否則,極有可能淪為打工一族。


除了正式工作變少,職場品質也越來越差。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調查報告,台灣是世界工時最長的國家,但近五年的平均時薪幾乎零成長。台灣勞工要用更多時間,才能賺到同樣報酬,即使最低時薪調整為九十五元,計時工卻擔心企業主想減少聘用人力。


主計處官員表示,部分時間工作者人數的急遽攀高,與人力派遣行業興起有高度相關。因為人力派遣屬於非典型就業的一種,許多大賣場、餐飲業、營造業和服務業等都以契約工方式臨時僱用,不管是一年一聘的中、短期的派遣人力,或是聘雇大量臨時工的服務業,都屬於非典型就業。


主計處初估,過去一年內,新增廿萬個就業機會中,就有約兩成左右的就業者(約四萬人)屬於非典型就業。而整體的非典型就業人數,以人力派遣公司和保全、清潔公司在內,約有一千四百多家,其中從事白領工作派遣的公司約五十家,其餘都是藍領、外勞為主,從業人員估計將近十到二十萬人之間。


官員說,非典型就業機會的增加,不完全是負面效應,代表多元化勞動雇用現象,雖然工時較少、收入較低,但可提供給婦女、中高齡者就業機會,官員不諱言,非典型就業機會的增加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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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3日

[轉貼]不適用勞基法 約聘雇人員抗爭


中時電子報 黃馨儀、江慧真/台北報導 2007/12/23

     全國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權益促進會成員數百人,昨天在立法院發出怒吼,要求勞委會承諾自明年起,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應與臨時人員一起適用勞基法,不讓自己的身分地位低於外勞與臨時員。勞委會則承諾星期一會給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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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臨時人員納勞基法 卻排除約聘者

公共電視 記者林靜梅邱福財台北報導 2007/12/22

今天另一個焦點,就是,先前我們提過,勞委會,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各地方政府臨時人員可以適用勞基法,不過公務機關的約聘人員卻沒有納入,所以今天上萬名,約聘僱勞工,集結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抗議勞委會的差別對待,讓他們變成二等勞工,比外勞還不如。


各地方政府的臨時人員,從明年開始都已經適用勞基法,不過全國公務機關的約聘僱人員,卻沒有被納入


。不滿政府把他們當成二等勞工,上萬名約聘僱人員選擇大聲抗議。


由於沒有被納入勞基法,這些聘僱人員說,自己沒有退休金、沒有福利、累積了二三十年的年資,也不能升等,薪水差公務員一大截,更讓他們氣憤的是,每個月還要按時繳勞保費。


由於立法院已經休會,這群約聘僱員工轉往行政院陳情。面對勞工批評勞委會沒照顧他們,勞委會則表示,勞基法將約聘僱人員排除,是因為他們適用的法是「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以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除非人事行政局提修法,否則難以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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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

[勞保年金]法案清倉/不清了~勞保年金難產 王榮璋:勞保面臨破產

東森新聞 記者邱珮瑜/台北報導 2007/12/21

勞委會全力推動將勞工保險改為年金制,確定在立院停會前的今天宣告流產。民進黨團就出面指控國民黨團因不願讓勞保年金成為民進黨政績,因此協商臨時喊卡。致力推動此案的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指出,若國民年金上路時缺乏勞保年金配套,將爆發退領潮,10年之內勞保破產的可能性很大。


王榮璋表示,三年來推動勞保年金化的努力全部功虧一簣,但若勞保年金不能即時實施,國民年金明年10月一開辦,恐怕會造成20萬退休勞工全部轉保國民年金,勞保年金也將面臨被拖垮的命運。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也表示,黃淑英也說,國民黨為了選舉考量而拒絕協商,若勞保年金化不能在本會期通過,也等於是以全體勞工的利益,換取國民黨的利益。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強烈譴責國民黨,口口聲聲說要照顧勞工,卻又退出協商。他認為,國民黨連悠關於880萬勞工的政策都可以棄之不理,可見馬英九「Long stay」的心意也都是假的,事實擺在眼前,今天終於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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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檔下勞保年金 藍:勞保基金上兆缺口 誰補

中廣新聞網 劉映蘭報導 2007/12/21

勞委會全力促成立院本會期通過勞工保險改為年金制,不過民進黨團出面指控國民黨團不願意讓勞保年金成為民進黨的政績,因而協商臨時喊卡,也使得勞保年金無法通過。立委王榮璋指出,如此一來10年之內勞保將會破產;但國民黨團反批,不願意協商是因為勞保基金財務缺口約新台幣一兆五千億元,沒有先解決財務問題就通過法案,等於是拿後牆補前牆。


  明年十月國民年金就要上路,立委王榮璋指出,目前符合這個退休條件的人數大約有21萬人,如果勞保年金法不三讀,這些符合請領勞保一次金的人退休,一旦請領,勞保年金將面臨被拖垮的命運。綠營指責藍營罔顧800多萬勞工權益,阻擋勞保年金法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這個法案不通過很明顯就是國民黨不讓民進黨有政績,這和奧步一樣。」


不過身兼全國總工會理事長的國民黨籍立委陳杰指出,現在的勞保基金有上兆元的財務缺口,如果沒有解決就通過勞保年金案,將會使得這個缺口轉移到勞保年金,陳杰並批評,綠營對和勞工團體協商的版本不認帳,硬要推行政院版,其實是為了騙選票,「勞保年金的問題我認為是挖後牆補前牆,以後的人領不到,因為財物缺口有一兆五千多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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