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9,2008
走,229放假去!

上週四,是四年一度的閏日。放完二二八的假,大家雖然多少埋怨今年得多上一天班,但還是乖乖的在二二九,上班上學去。
全世界也沒聽說有哪個國家,把二二九列為公共假期的。我上網查,沒查到,誰查到可以告訴我。
倒是在英國,今年有個叫做「國家信託」(Nation Trust)的組織,員工在二月二十九號這一天,可以不用上班。據BBC報導,國家信託把那天稱為「綠色大躍進日」(Great Green Leap Day),說是讓員工可以利用那天放假的時間,做些對環境有好處的事。但其實,究竟要做哪些事,國家信託沒特別規定,也沒要追蹤,更沒要求員工寫報告。反正,就是不用來上班就是了。
這件事,引起媒體上對於二二九到底該不該放假的討論。究竟,這每四年就「多」出來的一天,該屬於公司,還是屬於你自己?
原因不難理解。歷史或科學不太差的人,多少知道這一天的由來。那是因為地球繞太陽運行一周,所需要的時間,不是365天,而是365.24219天,或是365天5小時48分46秒。只是我們為了求整數,把一年訂為365天吧了。而這少算的0.24219天(或是5小時48分46秒),累積四年,就成了一天。
據說,由於正好曆法上二月最短,所以就把這一天放在二月,讓每隔四年的二月,多出一天。
換句話說,每四年「多」出來的這一天,其實來自於每年該算給我們、卻「少」算給我們的0.24219天的累計。那麼,要問的是:每年少算的這0.24219天的時間,該屬於你生活中的哪個部份?該算在你的「上班時間」之內,還是屬於你的非上班生命中的其他時間?
如果說,該算入上班時間,那麼,對於一個朝九晚五、每天要工作八小時的上班族來說,每年真正的工作時間,就不是每天八小時,而是「八小時X每年上班天數+0.24219天」。
但,如果說好上班八小時就是八小時,任何增加的時間都算是加班,那麼,這0.24219天,要嘛不該上班,要嘛就得算加班。
同理,這0.24219天所累積出來的二二九,當然也就是如此:要嘛根本不該上班,要嘛,得算加班。
當然啦,企業界如果看到這種論調,一定會跳腳;持重的人也會覺得,我無事生非,每年的月份有長有短,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早就形成了默契,不會因為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有三十一天,就要求多一天假,企業也沒有因為二月只有二十八天,就扣員工薪水。每四年多出來的這一天,自然也是大家長期以來,都能接受的事實。
再加上,對很多上班族而言,本來就常常在加班,工作與生活之間的界線,本來就沒那麼清晰,當然更不會如此計較這區區0.24219天。這年頭,有班可上已經要偷笑了,還計較?何況,還有很多公共假期。大家,就別計較吧。
這正是我提起二二九該不該放假這話題的原因。我一直在想,工作與生活之間的界線,到底該不該計較?這條界線應該更清晰,還是更模糊?從生產力的角度來看,是計較的好處較多,還是不計較的代價較大?給員工更多的休閒時間、更短的上班時數,能讓員工更願意投入工作,還是會讓員工食髓知味地愈來愈懶?反過來,如果上班族生命中的休閒與工作沒有界線,不斷讓更多工作來填滿生活,究竟會帶來更多回報,還是反而引來企業更多的壓榨、更多無止境的工作負荷?二二九,四年只有一天,不計較就算了,上面這些問題,關乎的是你生命中的每一天,總該花點時間想想吧。
這樣吧,假如下一次閏年──二○一二年二月二九日──來臨之前,我們都不能找出對應這些問題的好答案,走,放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