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2008
【精彩書摘】一切透明,無法帶給你信任
透明化是一定會破壞隱密性的,但卻無法杜絕欺騙與故意製造的錯誤資訊,腐蝕我們的信任關係...
文○英國劍橋學院院長 BBC瑞斯講座學者 Onora O' Neill
摘自○信任的力量:昂諾拉‧歐尼爾論我們為什麼不再信任
A Question of Trust
(這是新版書名,原中文版書名為《我們為什麼不再信任》
【精彩書摘】
一切透明,無法帶給你信任
文○ Onora O'Neill 譯○黃孝如
蘇格拉底不願讓他所說的話在世間胡亂散布,也不願被記載在紙張或書籍中恣意流傳,不願在無法討論、更正和證明的情況下傳播。所以他選擇和人們在雅典的大街小巷談論、閒聊和辯論,卻不肯寫作或出版︵不過,為了我們這些後代子孫,柏拉圖卻不理老師的顧慮,還是把蘇格拉底的思想言論付梓了︶。在我們這個到處充斥著新聞、廣告、謠言、網路創作的年代,蘇格拉底所點出的問題更值得我們省思。
蘇格拉底不願讓他所說的話在世間胡亂散布,也不願被記載在紙張或書籍中恣意流傳,不願在無法討論、更正和證明的情況下傳播。所以他選擇和人們在雅典的大街小巷談論、閒聊和辯論,卻不肯寫作或出版︵不過,為了我們這些後代子孫,柏拉圖卻不理老師的顧慮,還是把蘇格拉底的思想言論付梓了︶。在我們這個到處充斥著新聞、廣告、謠言、網路創作的年代,蘇格拉底所點出的問題更值得我們省思。
當這麼多資訊充斥,我們怎麼知道哪些是值得信任的呢?哪些是謠言?哪些有事實根據?哪些是事實?哪些是杜撰?哪些有可靠來源?哪些是錯誤情報?哪些是真話?哪些是欺騙?這一切,實在很難分辨。
信任危機,很難用盲目信任來克服。我們所期望的,並不是像小孩一樣盲目地信任,而是要做出正確的判斷。為了判斷別人說的話、做的事是否值得信任,我們需要有足夠的資訊以及判斷資訊的方法。為了做到合理的信任,我們不僅需要發掘哪些說法或行為必須被信任,也需要了解怎樣才是面對資訊的理性態度。為了做到理性的信任,我們不僅需要資訊的「內容」,還需要知道這些資訊的「提供者」。容易受騙的人,總是急於相信陌生人、老鼠會、江湖郎中,以及各種真假難辨的障眼伎倆,輕易接受證據明顯不足的事物;我們會憐憫、卻不會同情這些人。
值得我們同情的,是那些實在無法判斷別人是否欺騙他們的人。想要確信任何事任何人,我們都必須對這件事或人有所了解。在這方面,我們似乎還算幸運。要判斷一個人所說的話是真是假,我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擁有這麼豐沛的資訊。今天資訊公開和透明的程度,是在過去所夢想不到的。
從政府、醫院到大學,各種會議所製造的資訊,幾乎可把我們淹沒;我們可以看到各種事實和數據;可以看到市面上各種產品所提供複雜的使用說明以及製造商的資料。只要輕按一下滑鼠,對資訊﹁貪得無饜﹂的人,都可以找出是哪些人在經營哪些大機構,查出某位科學家的紀錄,查閱某個研究委員會或大慈善團體的捐贈政策,下載無數公家專業和慈善機構最乏味的年度報告。
今天,不管資訊是多麼乏味和千篇一律,大家都爭相放到網路上。如果說,取得﹁更多﹂機關的﹁更多﹂資訊,並且讓資訊傳播得﹁更廣﹂、「更容易」取得,是建立信任的關鍵,那麼,我們一定已經馳騁在一條高速公路上,朝向一個前所未有的互信社會邁進了。這條高速公路建立在新科技上,可以達成透明化和公開化的理想。傳播訊息變得既便宜又容易,難的反而是阻止這些資訊傳播出去。過去在紙上傳播的年代,保密在技術上比較可行。可是現在保密已經被網路的即時、可大量複製的特性破壞了,更別提有時甚至可能對資訊做無限制的微幅或大幅修改。
雖然我們還是常常會說,有敏感消息﹁走漏﹂了,彷彿消息真的可以滴水不漏地封緘在隔離檔案裡似的。我們如今生活在一個電子網路世界裡,幾乎不需花費任何時間、技術和金錢,就可以讓資訊輕易地在世界旅遊。除非為了保護資料、避免違反商業合約,或有其他特殊機密的需要,才會特別保留部分保密區。如今,公開化和透明化變得太容易。如果說,這兩者真能帶來信任或重建信任,信任應該毫無疑問已經掌握在我們手中了。
然而,近幾十年來,新資訊科技被廣泛使用後,人們對事事透明化和公開化所帶來的好處太過樂觀。﹁透明的政府﹂幾乎成了一個口號。在英國,公務員必須遵守七項﹁諾蘭原則︵Nolan principles︶﹂。這七項原則包括:無私、正直、客觀、負責、公開、誠實和領導力。這些原則︵也許除了領導力之外︶的出發點,都是想要贏得大眾的信賴。
媒體與很多人都主張,人民都有﹁知的權利﹂。資訊自由化成了一種理想,報導自由的氣氛繼續高漲。公開和透明化似乎取代了保密和尊重差異的傳統,至少在公家機關是如此。只有個人為特定目的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才會受到保護而不公開,而這仍然得靠科技,提供新的保密規範,才能使資料受到保護。如今,透明和公開的理想幾乎完全不受質疑,所以一個人如果走漏消息或傳播機密資料︵個人資料除外︶,所得到的是掌聲而不是譴責。
但是,高度熱中於徹底公開化和透明化,對於社會信心的建立或重建,其實一點幫助也沒有。相反的,信心似乎隨著透明化的增加而遞減。也許關於這樣的結果,我們不會感到太過意外。很明顯的,正因為科技可以這麼容易而有效率地傳播資訊,所以也一樣可以廣泛散布錯誤或惡意誤導的資訊。也就是說,有些公開化和透明化,對信任是不利的。
信任的本質,跟公開化、透明化根本沒有必然的關聯。比方說,家庭生活通常都建立在高度的相互信任上,但親密的家屬不一定總是要完全公開財務或工作狀況來增加彼此的負擔,更不需要把彼此的戀愛細節或身體上的小毛病完全告知親人;當然更不會毫無目的地向全世界公開他們的家務事。
同樣的,在可靠的醫病關係︵這種關係已經距離我們很遙遠了︶裡,與醫療相關的資料過去全憑信任而保密。醫生和病人之間因為相互尊重,根本不會對他人公開病歷,跨越這條界線、對外洩漏應該保密的資料,是完全不被允許的事。我可以全心全意信任我的朋友、同事和鄰居,卻完全不想、也不需要了解他們的私生活,也不想要他們對我的私生活瞭如指掌。
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幾年雖然大家急切地追求公開化和透明化,但社會缺乏信心的現象反倒日漸增加,也許就不足為奇了。透明化是一定會破壞隱密性的,但卻無法杜絕欺騙與故意製造的錯誤資訊,腐蝕我們的信任關係。如果我們要重建信任,必須減少欺騙和謊言,而不是減少隱密性。有些隱密固然會助長欺騙,但有些卻不會。透明化和公開化不該像目前這樣毫無條件。同樣的,保持隱密而不透明也未必一定是信任的大敵。 (摘自本書第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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