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8,2008
不想看到暴力, 就更要懂得支持和平
我了解許多藍營朋友根深柢固地不喜歡綠營的抗議場子,因為那裡瀰漫著一股法西斯的暴力獨裁氣氛、清一色的符號飛揚、俗不可耐的情緒激盪,除了同聲一氣虛與附和之外,根本容不下其他思考的可能。
其實藍營的場子有同樣的問題,只是那些你比較熟悉的氣氛、符號、情緒、口號,你不叫他為「法西斯」,你們名之為「愛國」。因為愛國之名,一切變得合法、正當、感人。那裡同樣瀰漫著一股法西斯的暴力獨裁氣氛、清一色的符號飛揚、俗不可耐的情緒激盪,除了同聲一氣虛與附和,根本容不下其他思考的可能。
綠藍都一樣。如果暴力的火苗蔓延開來,結果都是一樣。
我不喜歡群眾運動,大概跟我天性有關。你可以不贊同我,畢竟人人有其獨特性格。
我自己不喜歡街頭路線,所以我非常支持和平方式,既然公民投票可以取代街頭亂石飛擲、絕食抗議比起跳上別人車頂要更為勇敢果決,我為什麼不給予支持呢? 我如果不支持和平方式,那就是給行使暴力的人安排藉口。現在有人絕食靜坐,要求落實直接民主,補正公投法的缺失,我當然會好好幫他寫一篇。
為什麼要補正公投法的缺失? 你用這句話去google就可以找到答案了。我的朋友知道我習慣說白話文,所以我就重貼一篇舊文,各位看這篇舊文約略就會知道公投法根本是植物人。
當年公投法完成立法時,我就氣得很,國民兩黨混帳都該抓去斃了,一點都沒有把人民擺在心裡,從公投法的立法就完全看得出來,我把舊文重貼,2003年寫的,2005年改寫,現在問題依然。
藍營朋友如果真正有心,就該比綠營的人更支持公投法的補正。與其看到綠營在街頭叫囂,你們一定寧願看到我們走進投票所; 與其打得頭破血流,不如大家一番脣槍舌劍之後等開票; 與其看到翻桌放火砸店,不如給大家機會一起決定,未來的路我們要怎樣一起走! (如果你知道綠營喊著要翻桌放火砸店的聲浪已經愈來愈大了, 你就會知道為什麼我會如此迫切...)
老實說,我沒期望馬英九政府會給予正面的回應行動,但是趁著有人因為公投法而在立法院前絕食,我一定要讓我的藍營朋友知道,你除了對著電視新聞生悶氣之外,你還可以做這件事,讓公投法活過來,讓你自己也能夠投票改變一點什麼,表達一點你自己,甚至你可以卯起來提案,做一點什麼讓自己爽的,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能生悶氣。少了你的支持還真不行,因為最近老馬哥像個漸凍人,人數不夠多他都沒什麼在意的。
==舊文分隔線=====
2003/11/28
我不管統獨,我只在意公投
1997年,人在加州,朋友說:「不久前選舉投票時,針對大麻是否合法化,我投了贊成票。」這句話讓我心裡感慨萬千,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怕人民搞獨立,把我對公共事務表態的權利都給剝奪了,當時我真真正正是幹在心裡。
2003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投法,在一陣吵嚷之後,完全看不出這公投法能夠讓我用來對公共議題進行表態。
按照最後通過的版本:「地方性公投提案、連署門檻為縣市長選舉人口百分之一、百分之五的雙門檻。」,假設,我對竹北市的一個公共政策案或建設案有意見,以新竹縣30萬選舉人口來算,要三千人提案,一萬五千人連署。竹北市選舉人數不過五萬出頭,為了一個鄉鎮的事務,搞一萬五千人的連署,(他媽的!)我選竹北市長都選上了!
現在藍綠兩邊互吐口水,我覺得兩邊都該負起政治責任,行政院明知國親加起來是多數,明知國親黨版有窒礙難行之處,就更應該要提出能夠說服人的版本,如果無法完整說服,至少也要部分說服,以國親在意的某些統獨敏感法條,換取一份能夠執行的公投法。如今既然搞出如此下場,行政院就應該承擔責任,勇於提出覆議案。
我希望有一天也能像我那位朋友一樣,針對竹北是否增建一座公園來投一票。我不管統獨,我只在意公投!
覆議不成,解散國會,就公投法進行民意選舉,讓每個參選的立法委員把他們理想的公投法草案說清楚講明白。
PS. 這是當時氣憤之下寫的一篇讀者投書,事情都過了快兩年,一邊改寫一邊還有氣呢。
最近老是在心裡冒出一句話︰「這是台灣人的共業。」現在,也還是只有這句話。
改寫於200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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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資料豐富的文言文:
這是文情並茂的抒情文:
執政黨對公投法的最新態度:公投法修正案 政院決議撤回(中廣新聞網╱張德厚 2008-10-02 16:16)
網路串聯大本營(BillyPan 的部落格):
【菅芒花學運】請大家加入串聯聲援正在立法院門口絕食抗議的台教會蔡丁貴教授
引用URL
感謝引用,原來我那篇有那麼[文言]??因為一直希望來我家聽音樂看琴譜的年輕朋友,也能順便看看政治文;年輕人真的是對政治很冷感,可是,政治已經在管我們了,也會影響到他們,再冷感下去,等到發現他們考的丙級乙級證照都沒用的時候就太晚了
哈, 不好意思啊, 用文言文來形容, 是因為有點專業性, 一般人要讀下去, 需要花點心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