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2,2009

直到有小孩被燙死,才有人發現虐童的嚴重性嗎?

最近的新聞,短短幾天內,一個小妹妹被燙死了,一個小孩被打死了,我們什麼都不能做嗎?

在奇摩上,很多人都氣憤難當
覺得不只那個把小孩丟進鍋裡煮的爸爸該死
那個出言激怒父親的母親
責任也不小

我認為他們都有責任,也都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有的人認為,現在法律太輕
應該制定一些法律,像是鞭刑之類的
讓一些人因為畏懼,而不敢做壞事
甚至說只要虐童而死的都處以死刑,而且不該讓他們死的太痛快
以免讓死刑遜色,沒有震撼的作用

我覺得以上的說法,都有理

但是若是針對家暴,虐童,就沒有什麼特別的幫助了

為何沒有幫助?
因為當一個又打死小孩的父親被判死刑
對整個虐童案件來說
是最不堪的結局

我們應該是希望孩子在沒被打死之前
就能夠獲得援助
脫離那個暴力環境

而不是被打死後
上了新聞
在被一堆人放馬後砲似的追究責任
這時候,不管是誰該死,都沒有意義了

因為家暴虐童是有機會可以避免的
在小孩沒被打死之前
是有跡可循的

這些虐童的家庭,難道沒有鄰居?難道沒有其他的親人?難道沒有老師?
難道沒有關心他的人?
難道都認為小孩被打很正常?
小孩身上有傷很普遍?
有誰在小孩被打死之前,替孩子伸出援手?

我們的觀念,太過守舊,太不愛管閒事
也是造成悲劇的原因之ㄧ
別人家管教小孩,是人家的事,我們管不著
你是不是也有這種觀念與想法?

所以就放任他隨便打嗎?

因為這樣的觀念,造成我們即使有法律
也沒有效果
即使有社服人員,也沒有什麼權力賦予他們介入別人家庭
就算有懷疑,就算知道小孩有被打
還是只能把小孩放在情緒不穩的父母身邊
等著哪天,情緒失控,打死只是遲早的事

所以更改我們的觀念,更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因為它會讓整個社會,更加主動去關注小孩子的事情
而不是被動的等著小孩又被打死


在國外
任何一個人,發現他所認識的小孩身上有不尋常的傷
或是被打的很悽慘時,都是可以向社會局檢舉的
而國外的社服人員,當他懷疑小孩受虐時,也是可以強制先把孩子帶走
之後再查證父母是否虐童
再決定孩子是否該回歸家庭,還是進入安置機關

這就是一個很好的預防措施

問題是台灣做不到
一方面是大家不想管閒事檢舉
另一方面台灣社會也還普遍相信,父母不會傷害自己的小孩
所以
當有虐童的狀況發生時,很多都是以管教過當來處理
社服人員多半是以勸說為主
卻無強制力帶走小孩

問題是,打成什麼樣,叫做管教失當
打成什麼樣,叫做虐童?
這個社會並沒有一個普遍,而有公信力的機關可以做出判斷
自然,政府機關與人民也都無所適從

我覺得在虐童的案件上
阻止施虐,就可以避免小孩被打死
所以
小孩能夠脫離暴力環境,就是當務之急

因此最該做的事情是修法
賦予社服人員,警察人員公權力
有權在他們懷疑小孩受虐時,可以先把小孩帶離家庭

但是此事無法急就章
要有相關的通報系統,做出配合
制定出一套標準
在社會上宣導,讓人人都知道
何種現象出現,意味著有虐童的可能
讓社會中每個人都可以注意到身邊是否有虐童事件發生

同時也要先做好安置機關
以免才從父母的虐待中救出
又被丟到孤兒院中受虐待

當有足以令人懷疑的案件被通報
小孩應該立刻先被帶離環境
父母必須接受查證是否虐童
這時候,大家就必須踴躍舉證,沒有的話,還人清白,誤會一場
若是有的話,大家也該老實說,不要為了怕惹事端
讓小孩又回到這個家庭之中

這都是大家的責任,不只是政府機關,警察局的責任


許多人被憤怒氣昏頭了,認為虐童者,不死刑,不足以顯公道
我也認為如此
殺人償命,本來就該死刑

但是在死刑背後,我希望是有更多小孩被拯救出來
不要再繼續被打
不要再被虐待
這才是我們從黃小妹妹這個事件中,學到的最大教訓



Posted by rt99998 at 樂多Roodo! │16:39 │回應(2)引用(0)老左的碎碎念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臺灣人真的很可憐!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新聞,法律,虐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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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老實說,該從社工的態度開始教育起...
我打過113家暴專線
你知道那個社工把我搞的有多煩.....
還一直強調:你認為他們是有怎樣的需求?
妳認為他們是有受虐或是什麼什麼的跡象嗎?
什麼東西叫做我認為???!!
意思是說如果打這支電話讓你們白跑一趟必須要有一個人負責嗎?
應該是我覺得有異相,但是我不知道該怎嚜處理要請你們用你們的專業跟職責來關心和判斷他們是否有需求吧???
老實說,如果下次我在發現附近有什麼家暴或是危及陌生人性命的可能性,
對不起,我也不想報警...= =
Posted by 集中營海兒瑜 at August 7,2009 11:46

我完全贊同你的想法

其實在台灣,步論政府或是民間
婦女兒童問題一直只是掛在嘴上的關心
從未有深入的研究與訓練

因此在遇到相關問題時
總是以粗慥的方式應對

讓有心關懷的人,無所適從

但是,這是體制的問題

我們如果覺得體制不良,要去想辦法改善
而不是置之不理
這樣只會讓更多無辜的人受害
不是嗎?

我一直認為台灣人民對於政治的政治意識太過執著
好像統獨問題,或是立場問題,就代表台灣真正的問題

其實台灣最重要的問題在於民生
也就是像你所說的這些支微末節的問題
才是真正嚴重的問題

人民的漠視,與冷淡都是從這些小問題開始的

我一直認為立委應該是要監督內政的
因為它是透過地方人民選舉出來的
他要嘛要熟悉地方事務
不然呢,就是代表某些人民團體
像是流浪狗,弱勢團體,婦女團體,同志....

而不該是由政黨的派系所推出

讓這些團體代表進入體制
才會有機會將這些團體的需求,浮上檯面
成為一個公眾的議題
讓台灣社會可以討論,可以研究

不然,台灣政府機關裡面的人
哪裡可能理解,或是體會,婦女議題,兒童議題的需求
就更別說流浪狗,或是同志議題的需求

只可惜,臺灣人民仍習慣於讓政黨牽著鼻子走

而沒有自己的想法

也許,還要等幾年,台灣人民才可能更會自己的需求
Posted by 老左 at August 10,2009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