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28日

我們有競爭的媒體市場嗎?


台灣的廣電媒體產業一直受到高度管制, 離競爭市場的狀態還差的遠, 很多人誤解了競爭市場的意義。例如Torrent 在非法與地下一文中說:
目前台灣的管制手法,有點走之前澄社的那本《解構廣電媒體》的想法,從原來國民黨時代的對內容審核,漸漸地走向針對結構進行間接控管, .... 自由放任或結構管制兩條路線,經歷了台灣自1990年代之後的發展,媒體的表現,自由放任說,恐怕還得有更多的論述及實例支撐,....。
是的, 台灣一直走的是結構管制的路線, 我們的媒體環境距離自由競爭的市場還很遙遠。要否定自由競爭市場可能還太早了些!

首先管制構成的進入障礙太高, 透過對執照發放的管制, 有心人要進入市場最大的障礙不是資金, 也不是頻道資源的限制, 而是政府管制, 典型的例子就像去年新聞局透過換照審查以及拒絕發給富邦新聞台執照構成進入障礙。

其次, 頻道道資源不能夠自由移轉使用, 如果一家宗教台經營困難, 想轉賣給有心人或直接轉型經營新聞台並不被允許, 透過審查執照的方式, 管制體系交由少數專家決定各類型電視頻道的家數, 而非交由市場自由調整。我家附近有個店面, 短短三年內已經換過日式拉麵、自助餐、牛肉麵、咖哩專賣店四種生意, 生意不好就收店, 新的創業者從不曾停止嘗試。每個頻道就像是一個店面, 老店經營不好, 為什麼不能迅速更換經營者與經營內容呢?

目前的管制阻礙了新鮮創意與想法進入市場, 假定有些人想要搞公民新聞, 有系統有組織的報導每天 blog 上的有意思的東西, 或者苦勞網的朋友想要拍點東西拿到電視播放, 現有的新聞台主管可能心態保守, 把這些人視為打破既有秩序的破壞者, 拒絕嘗試與轉變, 那這些人為什麼不能隨意的找一個賠錢經營不善的頻道談談生意, 從其他後段的頻道開始做個試驗?

對進入與移轉的管制其實捍衛了既得利益者, 幫他們阻擋掉競爭對手進入市場。

第三, 如果僧多粥少, 頻道數量有限但需求甚大, 頻道分派過程並沒有引進市場價格機制, 頻道不是以公開競價拍賣的方式, 讓能夠從經營頻道創造最大利益者付費取得頻道, 而是審查決定。因為取得執照者支付的成本偏低, 許多現有頻道的利潤其實是管制造成的租值, 而非真實的利潤。

高度的進入障礙, 高度的移轉障礙, 缺乏價格機能, 我們的媒體產業離自由競爭的市場還差的遠呢!


 

Posted by tpstranger at 樂多Roodo! │10:25 │回應(14)引用(0)收視率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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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人類歷史上還沒出現一個絕對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目前對於完全競爭市場的溢美描述,都是假理論之名的劃大餅烏托邦。同樣的標準,我也看待過往的共產主義,只是在蘇東坡後,只剩下一種政治正確的烏托邦。

對於管制,我們都有疑懼,但對於完全競爭市場,我不知道完全張開雙臂迎接的理由又是什麼,我只看到太多樂觀的想像。

我覺得glenngould或許得把一些關係談得更細緻一些,比方說這裡說:「為什麼不能迅速更換經營者與經營內容呢?」又說「那這些人為什麼不能隨意的找一個賠錢經營不善的頻道談談生意, 從其他後段的頻道開始做個試驗」,我想,這兩個論證是矛盾的,某個實驗的生存期,恐怕也會被迅速地更換,一下子就被消耗掉,恐怕難以證明自由市場的優越。

另外,現有的管制,常常也是曾經號稱自由競爭者為了築起租界搞出來的東西,在以往有線電視的戰國時代裡,一方面要求政府去管制以透過兼併來取得最大的市場,另一方面,也影響政府,制訂一些資本門檻來限制進入者。拒發富邦新聞台執照,其實有更複雜的背景,在那個期間要求開放市場,反而變成富邦的打手,如果富邦取得執照後,成為管制圈內人,對於未來的可能新競爭者,只會和目前TVBS、東森、三立等台一樣的態度吧。
Posted by Torrent at 2006年06月28日 16:48
Torrent:

看看街上各式各樣的飲食店、服飾店、咖啡店、琳瑯滿目的手機、筆記型電腦, 古典樂、爵士樂、流行樂各式各樣的音樂, 各式各樣的書籍與雜誌, 生活中除了極少數同質的商品 (例如汽油), 凡是開放競爭的市場, 那個不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言論與媒體內容本來就是高度異質性的產品, 我們所要爭取的是一個更容易進入市場、更容易嘗試創意的機會, 現在的做法阻礙人們進入市場。

一個店面開咖啡廳不賺錢, 收掉換老闆, 可以改賣牛肉麵、牛排店, 甚至轉去開服飾店也沒關係, 都很容易。但是一個宗教頻道如果經營不佳, 把頻道外包或賣給另一個經營者, 做一些跟宗教無關的內容, 就違反原先申請執照的內容, 主管機關可能不核准, 可能要求新的嘗試者重新申請執照, 這就是制度造成的障礙。

開放的市場是讓有新想法新做法的人可以比較容易去嘗試, 不保證會成功, 如果不滿現有的新聞台, 想要做一個不同的公民新聞台, 那就去做啊! 然後你會發現第一個阻擋你的就是政府。為什麼不能跟盤一家店面一樣, 盤一家小廣播電台, 盤一個電視頻道, 就直接開始做新聞台? 然後一個公民新聞台撐半年沒人看拉不到廣告, 就在盤出去給別人做啊! 這不是「被消耗掉」, 這是學經驗, 下一個嘗試者可能做得更好, 各行各業創業者幾乎都經過這個過程。

要求開放市場跟誰要進入市場無關, 富邦如果反過頭來要求管制進入, 我們一樣反對。
Posted by glenngould at 2006年06月28日 18:03
glenngould,

我懂你的意思啦,只是開餐廳也沒這麼簡單,比方說還是得做營利事業登記,要轉換營業項目,也要更換登記。一定規模以上,還得去做消防防護計畫,報消防機關核備。至於其它的店,也是一樣,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要過的政府關卡,就蠻多的了。

這種管制,有時是政府相關單位A錢的陋習,有些則是一些無政府管制時慘痛的經歷,比如說之前常常失火的三溫暖、理容院,沒政府管,一鬧火災就死個幾十人。

面對一些想做的事情,卡在前面的困難本來就多,對我來說,政府的管制倒是其次,重點還是資金吧,也許別人有其它的問題。至於管制,我覺得可以看待得比較細緻及多層次一點,有些是威權時代陋習,有些則是市場惡性競爭下的產物,在不同的產業中也有不同的介入方式,但不太可能不存在的。
Posted by Torrent at 2006年06月28日 23:34
拿「不競爭市場」必然發生的尋租活動來質疑「競爭市場」的有效性,或者據以論證競爭市場不可能存在,有點兒稻草人的影子。

現實世界沒有物理世界純粹的零摩擦環境,現實世界也沒有經濟世界純粹的完全競爭市場,然而這都無損於牛頓運動定理和經濟學原理對自然/人類活動解釋和預測的有效性。

可以指控市場主義者太多樂觀想像;反過來也必須檢討那些提不出「可實證、可操作」的相對論述的「疑懼市場有效性者」,是否充斥太多悲觀的無稽之談。


號稱反資本主義反資產階級的「社運」一號戰將,會搶著與資本家的女兒結婚,並準備大張旗鼓地在跨國資本象徵的國際連鎖旅館宴客;當然也會有號稱「自由」的偽自由財閥意圖透過政治手段維護經濟租。

那麼,說到底,是政府無孔不入的存在,讓管制築起競爭高牆成為可能?還是最小政府可以避免掉上述「說競爭,又拒斥競爭」的現象?
Posted by 年輕的會長 at 2006年06月28日 23:47
Torrent:

營業登記這種事情大概算不上管制, 不構成進入障礙!

如果不管制媒體內容, 開個電台做個營業登記算不上管制, 我想不出有什麼需要管的! 不論 NCC 或者公共化的主張, 最終都是對內容的管制。
Posted by glenngould at 2006年06月29日 22:57
glenngould,

是啊,不同的產業,有不同的介入方式,之前我提到了,營業登記這種事情,我覺得算是「管理」。因為你常常舉小資本、小頭家的案例來當例子,我只好搭配演出了,呵呵。

之前沒辦法細談,就你說的街邊的餐廳、咖啡廳等等小店面,也不是沒有管制,例如台灣其實也是有營業區域限制的,只是遵守度不高而已,但在國外就非常的嚴格,住宅區不能開店就是不能開店。

此外,小弟覺得開整型診所很賺錢,也不能直接租一個店面,買一些設備儀器後,小弟就操刀幫人整型。如果我沒有醫師執照,這就算是密醫,可是違法的,可能還會被抓去關。小弟也不能心血來潮,就在自家樓下賣個感冒藥,沒有藥師資格,也是會有問題的。

現在的7-11賣個維他命也偷偷摸摸的,廣告詞弄得遊走法律邊緣,台灣的許多保養品及美容品,也是不能標榜療效,原因也在此。所以這些產業,常常也舉著自由市場的大旗,向衛生署施壓,要求開放。

這些所謂的「師」,國家賦予的專業特許認證,也不是一開始就如此,從社會約定俗成的師徒制、家傳制,慢慢演進成同業公會認證,有些產業,後來因為種種原因就變成需要國家法權賦予其權利義務,例如之前的代書業,現在的社工,也慢慢開始有這樣的趨勢出來。這些都是國家的管制,對於要有廚師執照或有聘請廚師執照的廚師才能開餐廳的訴求也不是沒有,到時候,開個餐廳就更複雜了吧。

我想glenngould對於經濟學的外部性問題,應該比我更專門,經濟學也常常在認真地討論正外部性應該擴及哪些產業,目前的社會現實,我不認為所有的商品都該是公共品,我想你也不會極端到所有的商品都該由完全競爭市場供應。就媒體產業來看,我認為管制的方式仍然應該細談,並深入瞭解管制及市場各自的優點及問題。
Posted by Torrent at 2006年07月1日 11:02
Torrent:

你提到的各產業的例子, 我都有不同的看法, 但為了不讓討論層面太廣, 我希望能把焦點放在「管制構成的進入與移轉障礙」。

資金是每個行業都會碰到的問題, 很多人認為廣電事業需要大資本, 因此對有心從事該產業者構成進入障礙, 地下電台的存在剛好顛覆這個看法。中小功率的電台實際上可以用很低的成本設立起來。即使是電視, 如果可以用租用時段與設備的方式操作, 資金構成的進入障礙也不算高, 目前節目外包製作的情況幾乎是主流。

所以, 讓我再說一次, 如果有人搞個公民新聞的節目, 想要找個電視台播放, 主流新聞電視台拒播, 為什麼不能任意找一家願意接受的頻道業者去播? 為什麼要受到政府以不符該頻道申請執照內容的理由限制?

外部性是一個被過度濫用的術語, 這且不表。但就「言論」而言, 我們公開的言論不都是為了影響其他人? 我們追求的言論自由, 是不以言論內容限制言論的公開。目前的管制, 確實限制了某些言論, 當政府說:「新聞頻道太多, 需要限制。」實際上限制了言論內容的多樣性, 如果原本市場上可以出現 20 個新聞頻道, 卻被政府限制為 8 個, 哪一種情況下新聞的多樣性比較可能實現?

透過公共化來追求多元, 問題並沒有解決, 公共化的頻道數量一般遠少於市場的供給數量, 時間與頻道數量的限制更加嚴重, 人們要競爭的是有限的公共頻道曝光的機會, 這時誰來決定? 這種情況下遊戲規則恐怕更加渾沌不明? 變成一言堂的機率恐怕遠高於競爭市場的狀況。
Posted by glenngould at 2006年07月1日 12:39
會長,

看得出來你蠻嫉妒的,沒想到你連追豪門千金都輸給左派,你恨嗎?報你一個好康,郭台銘的女兒正在徵婚中,只要把到,你就贏了,可以在20個國際連鎖旅館宴客。
Posted by 魯拉拉 at 2006年07月1日 14:34
會長的物理只有國中程度,竟然會說現實世界沒有物理世界純粹的零摩擦環境,然而這都無損於牛頓運動定理對自然/人類活動解釋和預測的有效性。

頂著會長的頭銜真是可笑ㄚ
Posted by 艾瑞克 at 2006年07月1日 15:27
艾瑞克,
會長關於牛頓運動定律的敘述哪裡錯了? 外太空也有摩擦力啊!
Posted by P. Ong at 2006年07月3日 17:36
如果連錯在哪裡都不知道,那麼程度可能不是國中,而是國小!
既然P.Ong是教授,應該不是程度的問題,而是沒有看清楚他說了什麼。
再給你個機會,他說的是這句話>>>>>>現實世界沒有物理世界純粹的零摩擦環境,然而這都無損於牛頓運動定理對自然/人類活動解釋和預測的有效性。

你覺得這句話對嗎?
Posted by 艾瑞克 at 2006年07月4日 00:42
好啦好啦,愛瑞克是物理大師,但是這段話並不影響會長的論述啊。請直接對他的意見提出看法,不要找語病。這是最沒意義的對話招數。
Posted by 福特 at 2006年07月4日 07:56
這才是原句啊! 愛瑞克好像節錄錯了.
"現實世界沒有物理世界純粹的零摩擦環境,現實世界也沒有經濟世界純粹的完全競爭市場,然而這都無損於牛頓運動定理和經濟學原理對自然/人類活動解釋和預測的有效性。"

就以下句而言, 應該沒什麼錯誤. 最多是名詞沒有嚴格定義. 但名詞定義也不需要和國中課本一樣啊!

"現實世界沒有物理世界純粹的零摩擦環境,然而這都無損於牛頓運動定理對自然活動解釋和預測的有效性。"
Posted by P. Ong at 2006年07月4日 12:50
to glenngould:
不好意思,這陣子忙著別的事情,沒能上來討論。

關於你說的:「如果有人搞個公民新聞的節目, 想要找個電視台播放, 主流新聞電視台拒播, 為什麼不能任意找一家願意接受的頻道業者去播? 為什麼要受到政府以不符該頻道申請執照內容的理由限制?」

這個限制算是已經解除了,因為NCC已經決議將換照作為一般程序,因此以後頻道商只要有申請就通過。

另外一個問題是營運期間能否開放申請轉換頻道屬性,這點目前也是朝原則開放的目標在做。

但是如果沒有申請就擅自改變頻道屬性,應該還是不行的。

老店為何不能自行決定迅速改變菜色,其實這與消費者簽訂的定型化契約有關,也就是說,消費者原本要買的是壽司,結果壽司上到第三道就統統改成了pizza,這對消費者權益也是影響。

更多的時候往往是消費者想換了,但是系統業者卻不願意提供新菜色,至於為何系統業者可以如此大牌...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Posted by Portnoy at 2006年07月4日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