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20日

雇主有欺騙的自由嗎?


我在前一篇文章將職業傷害與自由貿易切割開來, Torrent 不贊同, 並且認為其中有關職業傷害的處理方法違背自由貿易法則。


我的說法是:
在這個案例中, 雇主涉及惡意欺騙、隱匿資訊甚至刻意忽視勞工安全, 勞工絕對有權利要求雇主改善與賠償。 ... 政府確實應該要提供各種完整的職業病與職業災害資訊, 讓工人獲知可能危害工人健康的各項職業病成因, 並要求雇主對工作場所的各項設備與環境資訊做到充分的資訊揭露, 讓工人可以與雇主站在資訊對等的立場來共同處理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的問題。

先補充說明經濟學對職場安全與職業病議題的一些想法。

從最簡單的情況出發, 如果有一項工作一年中發生工傷意外的機率是千分之一, 工傷意外造成受雇者終生一千萬的損失, 從事這項工作每年預期的工傷損失是一萬元, 這個資訊若是公開的, 雇主、 所有可能的受雇者、 與其他第三者都清楚知道, 且勞工可以自由的選擇工作。 那麼要不從事這項工作者要比從事類似工作但無工傷風險者的年薪高出一萬, 稱之為工資溢酬 (wage premium), 受雇者可以用額外的工資溢酬購買商業保險來分攤風險; 要不雇主會拿這一萬元去投保, 用來支付工傷事件發生後的工傷損失, 做為吸引受雇者接受此一高風險工作的條件。 雇主若不願意這麼做, 受雇者將不會接受這個工作, 而會去做類似但無工傷風險的工作。 不論哪一種方式, 市場都可以有效率的解決問題, 完全不需要政府的介入。 這時生產過程中的所有成本都被計算進來, 廠商的生產決策符合整體經濟效率。

同樣在一個資訊完全公開的環境下, 如果花費 15 萬購買一項新設備, 可以在未來 20 年將工傷的發生機率降為萬分之一, 雇主應該要購買這項新設備嗎? 工傷發生機率降為萬分之一, 每年預期的工傷損失降為一千元, 雇主需要支付的工資溢酬或投保費率也降為一千元, 每年可以省下九千元的成本, 20 年下來可以省下 18 萬, 花費 15 萬購買新設備顯然是一筆划算的支出, 雇主沒道理不採用。 但如果新設備的費用需要 20 萬, 購買新設備顯然就不划算了, 雇主將不會購買該項設備, 而是會每年繼續支付較高的工資溢酬或較高的保險費率。 總而言之, 符合經濟效率的解決方案自然會被採用, 不符合經濟效率的解決方案不會被採用, 仍然不需要政府的干預。

現實的世界當然不會如同上述這般完美簡單, 但如果要解決問題, 則要看看現實的社會與之前的描述哪裡不吻合, 最大的問題是雇主與受雇者之間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很可能雇主知道工傷或職業病的發生機率與可能的損害, 受雇者卻不知情, 這時雇主不會支付風險溢酬, 也不會買保險, 但因為廠商並未支付生產過程的真實成本, 其生產決策將是不效率的決策, 此時當然要設法解決這種不效率的情形。

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比較可能發生在哪些行業呢? 像是高樓清洗工人, 或是紙廠切割工人, 工作的風險顯而易見, 雇主與受雇者間並沒有顯著的資訊不對稱, 一般來說可以觀察到工資溢酬或保險的存在, 也較少產生爭議。 相較之下, 類似珠寶加工工人的塵肺職業病較容易引發爭議, 因為這種職業病的風險並非立即性的, 通常是經年累月的結果, 此外要精確的衡量風險也比較困難。 很可能在當時雇主其實知道塵肺症的職業病相關資訊, 但受雇者是在並不清楚相關資訊的情況下接受勞動合約, 這樣的生產決策已經背離經濟效率, 在事情發生後, 如何能夠矯正這些缺失且提供未來的雇主正確的誘因, 侵權賠償是典型作法。

在珠寶工人塵肺症的事件中, 很有可能當初工人並不清楚珠寶切割與研磨過程的粉塵對人體造成傷害的程度; 或即使主觀上知道粉塵對身體不好, 但不清楚粉塵濃度與塵肺症的發生機率的關連; 或者即使知道, 但想要瞭解工廠中粉塵濃度, 卻未能得到正確的資訊; 甚至某些案例中出現雇主在提供身體健康檢查時,買通醫生提供不正確的資訊。經濟學者對這些問題還不至於視而不見, 如果該國司法制度也未能提供有效的侵權賠償, 他們抗爭有理。 而問題的根源既然在於資訊不對稱, 克服相關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應是首要之務, 改善職業工人對職業病資訊的認知, 同時賦予他們權利得知工作場所真實的安全資訊都是必要的作法。畢竟我們倡導的是交易的自由, 不是欺騙的自由, 也不是蓄意傷害的自由!

一些拉拉雜雜的感想:

我傾向能夠把問題切割開來處理就切割開來, 讓問題單純化; 有些人傾向把所有的問題牽扯到一起, 要讓我們這些中產階級到星巴客喝杯咖啡心懷罪惡感, 搭捷運也心懷罪惡感, 用電時也心懷罪惡感, 買個珠寶首飾也心懷罪惡感, 彷彿沒有罪惡感解決不了問題!

Torrent 提出自由貿易體制下的解決方法是:
很簡單,一個工廠如果職災、工傷太多, 一開始會有勞工漸漸退出職場, 然後自然會慢慢傳出來, 慢慢這個工廠就招不到勞工, 此時, 老闆就會開始提高工資、改善工作環境、善待工傷勞工, 久而久之、自然而然就會達成改善工作環境、幫助職災勞工的效果。
這讓我想到一個經濟學的笑話:「你只要教會鸚鵡說需求供給, 鸚鵡就成為一位經濟學家。」

Torrent說:
自由貿易論之所以受重視,剛好就是它理論的綿密與擴延性,去解釋、推動一個國家開始打開門、降低關稅,怎麼會從一個小部門,慢慢擴散到整個國家的生產體系,...
這段文字中的自由貿易給人的感覺不太光明正大, 好像人家不願意開門卻強迫人家打開門, 還要從一個小部門開始逐漸擴散, 好像自由貿易是癌症一樣。我讀過的自由經濟理論不曾這樣描述自由貿易, 因此向 Torrent 請教出處, 有板友代為回答並提出書單, 非常感謝。我還沒看, 但似乎與建立在個體理性、比較利益、分工與交換的經濟學理並不一致。

Torrent 還提到如果採取我上述的資訊揭露措施, 「台灣老闆立刻就抗議當地政府違反自由貿易原則, 立刻就會威脅關廠外移。」難道這些台灣老闆口中的自由貿易原則就真的是自由貿易原則嗎?

Posted by tpstranger at 樂多Roodo! │13:20 │回應(1)引用(0)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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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他至少還用力扯了一下供給和需求
應該要給點鼓勵了
名作家王X華
可是把衍生性金融商品和經濟劃上等號呢...

有興趣可用google查閱【我是詩人我念經濟】一文
Posted by 少 at 2006年02月3日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