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2008
台灣的問題在規劃---之五
地上物地下物規劃好了以後, 再分住宅區商業區, 工業區. 然後再來做細部管理, 定實施細則. 這樣整個台灣才能嚴格實施法律, 而不是像現在的警方, 該管的不管, 不該管的管一堆. 遇到真正的現行犯暴徒, 在市區衝撞也不敢開槍射嫌犯, 笨手笨腳的跑到嫌犯車子邊射輪胎, 嫌犯還是硬把車子開走, 被人錄下上傳到優兔, 成了國際笑話.
你裝一個引擎室拉桿來增加過彎穩定度, 提升汽車鋼性. 交通警察說你是飆車族. 開單. 機車違規走快車道從後面撞到你的車, 警察說你有道義責任, 這顯示主政的警察單位是扒袋, 沒有一個警察知道台灣人民在這台灣地區享有什麼權利? 就好像美國警察在逮捕你的時候一定要大聲宣讀你的權利一樣, 台灣警察高層沒有要基層警察背誦, 宣讀人民權利, 已經涉嫌瀆職了.
而法官檢察官也沒有人參考美國的 Catch 22 原則, 訂下嚴格的蒐証標準, 表示司法系統從以前被蔣大支玷汙以後, 到現在都沒有清潔乾淨過, 一些沒水準的黑法官, 到現在還在法院橫行, 而這些鳥蛋法官正每天審理台灣的性侵案件, 虐兒案件, 繼續魚肉台灣人.
我不是在拿美國的標準來要求台灣, 而是如果法界可以自己要求自己, 辦案沒有瑕疵, 那麼執行法律就可以嚴格的貫徹, 霸佔街道喧鬧一律警棍伺候再押上囚車, 沒什麼好囉說的, 這事情本來就是非常簡單, 被一些死白爛地檢, 法官搞的烏煙瘴氣. 台灣又是所謂的法官自由心證制, 所以審案的品質就不怎麼樣了.
從基本的建築, 下水道, 馬路, 住宅, 交通, 一直到法律的貫徹與執行, 是跟堆積木一樣, 只要下面的基礎不好, 往上發展的情形就不是很穩固, 因為沒有一套可行的標準, 也沒有共識. 例如街道雜亂, 商業區住宅區不分, 就造成有法律漏洞可以鑽, 道路狹小和停車場沒規劃造成人民爭先擁擠, 停車糾紛層出不窮.
警察在值勤時也分外沒力, 請問他們要怎麼去勸說那些店家不要佔用騎樓? 店家不高興, 行人不高興, 警察更不高興, 沒有一個人快樂的. 被建商坑的人到街上抗議, 警察的警棍打的下手嗎? 人民說政府沒有好好照顧他們, 難道政府要用鎮暴車來對付人民嗎? 這整個島上的人變得斤斤計較, 非常難僑. 社會還發明了一個名詞叫做自力救濟.
所以一旦要蓋工廠就有地方士紳 (就是流氓啦) 人來勒索要錢, 反而樂生事件地方人士不聞不問, 真是光怪陸離. 現在我看到有人提環評我都搞不清楚那些人到底是要錢還是真的關心環保? 怎麼會這樣呢? 根本原因是政府從來不知道規劃嘛, 走一步算一步, 被人家勒索就付錢 (徵收土地也算一種), 不然就縮回去繼續龜在冷氣房裡. 我家裡要是請這種管家, 我早就半夜跟處理那大紅燈籠高高掛的偷人姨太一樣, 動家法吊死算了.
亂鬧亂吵成了有樣學樣, 沉默的成了笨蛋. 被人賽郎幾句說總統貪污就開始霸佔街道, 國際媒體以為什葉派回教徒霸佔凱道了, 警張了一陣子, 我都跟外國人說沒事啦, 那些人是出來運動散散心咧, 他都說台灣真的是民主先進, 總統被人踐踏到如此地步, 沒有人受傷被捕, 台灣實在太棒了.
價值混亂? 不是啦. 是不取巧的是呆子. 不是嗎? 不是現進行式嗎? 以前有人開牛排館 (西堤) 賣組合牛肉沒事, 現在有人賣陳年大腸也是平安, 以前有人大罵雙重國際不可以當官, 現在那個人可以回到台灣繼續當美國立法委員, 當我們在質疑台灣人怎麼這麼好騙的時候, 是不是要想想台灣人非常習慣被騙.
當台灣人被無能的政府規劃成難民的時候, 他們只能把耳朵蒙起來當呆子, 把眼睛遮起來當瞎子, 心中告訴自己, 大騙小騙都一樣, 明哲保身最要緊囉, 他騙由他騙, 我自一口真氣足, 金鋼護體, 百毒不侵好過年咧.
你裝一個引擎室拉桿來增加過彎穩定度, 提升汽車鋼性. 交通警察說你是飆車族. 開單. 機車違規走快車道從後面撞到你的車, 警察說你有道義責任, 這顯示主政的警察單位是扒袋, 沒有一個警察知道台灣人民在這台灣地區享有什麼權利? 就好像美國警察在逮捕你的時候一定要大聲宣讀你的權利一樣, 台灣警察高層沒有要基層警察背誦, 宣讀人民權利, 已經涉嫌瀆職了.
而法官檢察官也沒有人參考美國的 Catch 22 原則, 訂下嚴格的蒐証標準, 表示司法系統從以前被蔣大支玷汙以後, 到現在都沒有清潔乾淨過, 一些沒水準的黑法官, 到現在還在法院橫行, 而這些鳥蛋法官正每天審理台灣的性侵案件, 虐兒案件, 繼續魚肉台灣人.
我不是在拿美國的標準來要求台灣, 而是如果法界可以自己要求自己, 辦案沒有瑕疵, 那麼執行法律就可以嚴格的貫徹, 霸佔街道喧鬧一律警棍伺候再押上囚車, 沒什麼好囉說的, 這事情本來就是非常簡單, 被一些死白爛地檢, 法官搞的烏煙瘴氣. 台灣又是所謂的法官自由心證制, 所以審案的品質就不怎麼樣了.
從基本的建築, 下水道, 馬路, 住宅, 交通, 一直到法律的貫徹與執行, 是跟堆積木一樣, 只要下面的基礎不好, 往上發展的情形就不是很穩固, 因為沒有一套可行的標準, 也沒有共識. 例如街道雜亂, 商業區住宅區不分, 就造成有法律漏洞可以鑽, 道路狹小和停車場沒規劃造成人民爭先擁擠, 停車糾紛層出不窮.
警察在值勤時也分外沒力, 請問他們要怎麼去勸說那些店家不要佔用騎樓? 店家不高興, 行人不高興, 警察更不高興, 沒有一個人快樂的. 被建商坑的人到街上抗議, 警察的警棍打的下手嗎? 人民說政府沒有好好照顧他們, 難道政府要用鎮暴車來對付人民嗎? 這整個島上的人變得斤斤計較, 非常難僑. 社會還發明了一個名詞叫做自力救濟.
所以一旦要蓋工廠就有地方士紳 (就是流氓啦) 人來勒索要錢, 反而樂生事件地方人士不聞不問, 真是光怪陸離. 現在我看到有人提環評我都搞不清楚那些人到底是要錢還是真的關心環保? 怎麼會這樣呢? 根本原因是政府從來不知道規劃嘛, 走一步算一步, 被人家勒索就付錢 (徵收土地也算一種), 不然就縮回去繼續龜在冷氣房裡. 我家裡要是請這種管家, 我早就半夜跟處理那大紅燈籠高高掛的偷人姨太一樣, 動家法吊死算了.
亂鬧亂吵成了有樣學樣, 沉默的成了笨蛋. 被人賽郎幾句說總統貪污就開始霸佔街道, 國際媒體以為什葉派回教徒霸佔凱道了, 警張了一陣子, 我都跟外國人說沒事啦, 那些人是出來運動散散心咧, 他都說台灣真的是民主先進, 總統被人踐踏到如此地步, 沒有人受傷被捕, 台灣實在太棒了.
價值混亂? 不是啦. 是不取巧的是呆子. 不是嗎? 不是現進行式嗎? 以前有人開牛排館 (西堤) 賣組合牛肉沒事, 現在有人賣陳年大腸也是平安, 以前有人大罵雙重國際不可以當官, 現在那個人可以回到台灣繼續當美國立法委員, 當我們在質疑台灣人怎麼這麼好騙的時候, 是不是要想想台灣人非常習慣被騙.
當台灣人被無能的政府規劃成難民的時候, 他們只能把耳朵蒙起來當呆子, 把眼睛遮起來當瞎子, 心中告訴自己, 大騙小騙都一樣, 明哲保身最要緊囉, 他騙由他騙, 我自一口真氣足, 金鋼護體, 百毒不侵好過年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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