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9日

別無選擇的麥田賊手

愈來愈喜歡柏尼.羅登拔這個角色,以及以他為主角的雅賊系列了,有一天超過一讀鍾情的史卡德系列也說不定。

聽柏尼.羅登拔侃侃而談偷竊的樂趣與成就,我也漸漸的感受到其中的快感,頗有心嚮往之的意念。那不是闖空門摸點值錢的東西,換得現金,貼補家用就算了,還有點偷窺的趣味。憑此一技之長,到陌生人家裡作客,不請自來,東翻翻西瞧瞧,想像這一家人的生活形態、習慣和身分背景,最好發現一些秘密,比駭客侵入電腦更過癮。柏尼說,他喜歡投入想像,想像自己是房間主人,揣摩在這個房子裡所過的日子,以遐想沖淡緊張情緒。

柏尼天生是吃這行飯的,他形容開鎖,聽到卡的一聲,有點像是坐雲霄飛車,又有點像是性高潮。後者的形容尤為傳神,有此樂趣,怎甘心洗手不幹?因此在《別無選擇的賊》裡,柏尼和女伴有一段對話,他說他要做賊,不願金盆洗手,因為開鎖偷東西是他唯一專長。他曾經失風被捕,留下案底,不可能拿到鎖匠執照。「我會的所有長處,都只能讓我做個賊。」而且只能在紐約犯案,這座城市有他的人際綱絡、銷贓管道。


據柏尼說,這種日子不錯,一年只消花幾個晚上做案,其他時間輕鬆度日,好個SOHO生涯。「我做了這麼多年賊,為什麼要改行?沒有人會改行的。」

看到這段,我嘆息良久。想到自身,什麼都有,獨缺謀生技能。偷不能偷,搶不能搶,牛郎不能牛郎。臉皮薄,是致命傷。薄到不好意思借錢,不好意思催討借人家 的錢,不敢為天花板漏水事和鄰居交涉,遑論當sales,還沿街叫賣。我唯一會的就是寫點東西,有一天世界上無書出版,我也將活活餓死。

這時就羨慕起柏尼。但我想,他一年只花幾個晚上做案,恐怕是因為常接到一些委託個案,費用不低,不用每天打零工,不用當扒手,賺些蠅頭小利,為五斗米折腰。

我想起兒時一部電視影集《妙賊》(It Takes a Thief),在台視播映,勞勃韋納飾演神偷,被情治單位網羅,借他的本事,為政府效力,以換取刑期。近年「妙賊」搬上大銀幕 男主角換成威爾史密斯。

若柏尼可以接這檔事,日子更好過。但畢竟是偷兒,這職業總是不好。

對啊,不好。柏尼承認。然而他說了,這樣日子不完美,「但誰的生活十全十美?我們是不完美的生物,在不完美的世界裡過不完美的生活,只要盡力也就行了。」

卜洛克書賊妙哉,真有哲理。小偷還是哲學家,有看書果然有差。雖然一開始他還沒賣書。勞倫斯‧卜洛克的雅賊系列,我從《圖書館裡的賊》看起。近日看《麥田賊手》,感 覺還普通,讀到雅賊系列第一本《別無選擇的賊》,毛細孔全開。咱們的竊賊,後來當了舊書店老闆。但不管以舊書店為副業了沒,一貫不變的是,他闖空門總是遇 上屍體。這是偷竊最衰尾的事,比屋主在家,撞個正著更衰。而閱讀的樂趣就在這裡。(2008/12/8)


.圖為
1《妙賊》男女主角。
2《別無選擇的賊》。
《妙賊》片頭

Posted by giffword at 樂多Roodo! │09:25 │回應(11)引用(0)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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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勞倫斯.布洛克寫雅賊系列。在北加州一場簽書會,一位女士問他怎麽對竊賊的行事知道得那麽多。有人就問她,怎麽知道卜洛克寫偷竊寫得對不對。女士說,15年前她行竊爲生。專家背書,真是對作家最大的恭維。
Posted by giff at 2008年12月9日 09:35
 我也極喜歡這賊,還有睡不著的密探譚納。
 特別是譚納引發一場革命云云。唉,英雄,通常不就是這麼誕生的嗎?
Posted by 漂浪 at 2008年12月9日 16:00
我也沒辦法當sales 最可怕的是拉保險以及直銷 甚至找人填問卷之類 也辦不到 除了臉皮薄 最怕被拒絕的滋味. 除非轉性 否則很多事註定做不來.
不過可以當行銷企劃出點子. 當店員站著傻笑 被動被詢問也還ok. 而且這兩個工作我都做過.
我不太讀偵探小說 但石田衣良的"池袋西口少年"是我去年起喜歡的犯罪/偵探小說 非常現代感且搞笑.
Posted by 寶兒 at 2008年12月11日 00:03
睡不著的密探譚納我還沒緣拜讀
最近,或說近年,閱讀小說的比重稍重
文史知識涉獵得少
偏我不是那麼愛小說
要導正回來。

我覺臉皮薄其實就是怕被拒絕
若預知成功
臉皮就會厚起來。
所以怎樣看待成敗,
是決定未來飽或餓的關鍵。

不然,享受空腹的輕飄感
也是變通之道。

臉皮薄,肚皮只好著薄。
Posted by giff at 2008年12月11日 11:55
我一兩個月前靠著圖書館的恩澤把雅賊補完,結果看到前兩本時有點嚇到,沒有書店,卡洛琳也尚未出現!(大驚訝)
結果,我怎樣都想不透他是怎樣跟卡洛琳成為好友的,我很想知道這一塊(還是我看漏了,不過印象中我沒缺讀啊)
不過我總對這種模式很對味也很不對味,闖空門,發現屍體,警察朋友找上門,調查已表明清白等等,雖然有變化但還是會有希望變得更厲害,但還是要保留點東西(這就是讀者的矛盾)。所以我很喜歡圖書館裡的賊這本書,尤其是後面那個多出來的死亡不一定要有解釋這項。

之前都在潛水,才被雅賊釣上來(以前應該沒留言過)
當然造成我上來的原因,還有這無恥的要求。
最近要做這個文本的分析(雖然老師說做成心得大亂鬥就好XD),能請您給點意見或心得或切入觀點嗎?我想靠不同人讀相同文章的不同心得來做出論壇的效果。

一粒砂 --李廣田
  有這麼一個傳說:
  有這麼一個人:他作了一世的旅客。他每天都在趕路,他所走的路,就是世界上的路。他很不幸,一開始便穿了雙不合腳的鞋子,這使他走起路來總不能十分如意。而且走了不久,他的鞋裡便跳進一粒砂。路既是世上的路,而這世上又遍地是砂土,跳進一粒砂,本也極其平常。可是這以後,他的行程就更其困苦了,那砂子磨他的腳,使他走一步,痛一步,您想,假如鞋子裡沒有一粒砂,那該是多麼愉快呢。不錯,這也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只要坐下來,水濱也好,山腳也好,把鞋子脫掉,只一抖,便可抖出那顆磨腳的砂子。然而他不能。他趕路趕得很急,每天都擔心日落西山時趕不到那個段落。天晚了,他住下來!他疲乏得厲害,還不等脫去鞋子,他已經沉沉地入睡了。而第二日,天未亮他便急忙起程。年月久了,那痛楚之感也許與日俱減,但每當與明日同時醒來,望著那永久新鮮,永久圓滿而又光明的太陽,而自己開始又走上一日之程時,那起初的步伐總也是痛苦的。他就這樣走著,走著,一直走到不能再走,走到最後,走到死。他死了,人家把他脫得精光,當然也脫了他的鞋子,人們搜索他的衣袋,衣袋是空的。人們抖擻他的鞋子,一粒砂落在地上,那砂子形體微小,滾圓如珠,落地作金石聲。那小小砂子暗然有光,仔細看時,上面隱隱似有紋理。據後來人說,那砂上實在是幾個字跡,但年代久遠,沒有人知道那字跡說些什麼。又過了些年代,連那粒砂子也不知去向了,對於那幾個無人懂得的字跡也就更覺得關係重大,既不可得,也就彌覺可惜。
  這傳說並不見於載籍,只不過有人曾經這樣說過。可是那曾經向人說這傳說的人卻還遭了這駁:
  「這傳說是一個胡說,我不相信有這樣的事實。」
  那個反駁者這樣質問,可是反駁者所得到的卻只是沉默;反駁者覺得不夠得意,就又進一步反駁:
  「傻瓜!一個人放著安閒的日子不享受,為什麼要到處亂跑?就是走路,又何必緊趕?像我飯後散散步,水濱林下,隨意溜達溜達1,也極合衛生之道。而且,走路就要撿那好路走,為什麼要自找麻煩呢。」
  這次他所得到的不再只是沉默了,因為他只聽到一陣急促的腳步聲:不見人影,那個說傳說的已經遠了。
  所以我也不希望有任何辯駁,因為我只替那個說傳說的再說一遍。
──選自《李廣田散文選》,(雲南人民出版社)

如果懶得理就放一旁吧!我真的是太無恥了(掩面)
Posted by 玥璘 at 2008年12月12日 11:19
李廣田這篇分明是寫實主義小說,寫的是我,像我這樣,行動力超弱,情緒不懂得分割的人。

我每次一忙某件事,譬如寫一篇稿子,明明不是分分秒秒在寫,卻把情緒蹦得很緊,在電腦前完工之前,不處理括部落格留言、電子郵件,
哪怕只回一個字就好,我都不處理,
好像這樣會把精氣神給分散掉。
但心裡一直掛記著待辦的事,如是者持續幾個小時甚至幾天。
我和李廣田筆下趕路者一樣,
停下來倒鞋子、去沙子,有那麼難嗎?
是的,難。
難在心境

玥璘啊,被我這樣解釋
你大概會昏倒。呵呵。
Posted by 回玥璘 at 2008年12月12日 15:19
昏倒歸昏到,
到時候還是會用的,
我還會高高舉著這是老師的名字打號召XD

是說我對漢尼拔的同理心是,這就是我面對書的反應啊!!!明明考試在眼前,手還是會很犯賤地去拿書來看,而且好像身邊有非做不可的事情時,書就會變得更好看,之後提心吊膽地害怕媽媽上來發現,這種書癮根本衣模一樣!
完全一樣,完全一樣。
Posted by 玥璘 at 2008年12月15日 22:56
ㄧ模一樣
打錯了
Posted by 玥璘 at 2008年12月15日 22:56
玥璘你這種心境,很多人有,是很正常的。
明明工作一堆,不去完成,手卻犯賤地去拿書來看。
這句「而且好像身邊有非做不可的事情時,書就會變得更好看」尤其說中很多人的心情。真的是這樣啊,真的是這樣。
可是更犯賤的是,在不能隨意看書的時候愈想看,而不能一直隨慾時就在心裡立誓,等工作做完,要看個眼瞎目喪,可真的解脫了,又會偷懶,逸樂去了。
我是說我。玥璘不會,會得獎是有道理的。
Posted by 果 at 2008年12月16日 15:37
那個「而且好像身邊有非做不可的事情時,書就會變得更好看」其實是從恩田陸阿姨的"第六個小夜子"內看到的,不過那裡面好像說的是每當大考來臨就會格外想看偵探小說這類不急著看的書。

您說的也是啊!
每次當有大段時間時,反而都懶得看書,會亂轉電視或者網路上閒逛,反而是那種明明二日要早上八點到學校時,晚上會熬夜死命把某些書看完。
真的言中了!
雖然不會不讀書,但讀的數量就是會比那些明明水深火熱的狀態下讀的少,這就是閱讀的弔詭吧!
Posted by 玥璘 at 2008年12月16日 20:51
玥璘,其實這件事告訴我們,失去的東西最美。
包括我們不能做什麼時,就會特別想去做那件事。
等可以的時候,反而不珍惜了。
那麼到底這件事,是真的那麼哈著想做,還是潛意識裡想逃避呢?
值得深思。
Posted by giff at 2008年12月18日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