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4日

【本事】野蠻人的食慾

【1】

<野蠻人的食慾>,平安壽子這個短篇,以噁心的食物開場。

噁心食物指的是壁虎、幼蟬、蟋蟀、鹿睪丸、螞蟻果凍、鮮炸蠍子等,烤蛤蜊套餐的前菜。

壁虎可能是這道前菜的主要元素。內臟淨空,塞進雞絞肉、香草、冬粉等內餡,塗以醬汁燒烤,食用時,兩手抓住首尾,從肚子咬下去,尾巴可吃可不吃。據云吃起來外皮脆爽,內餡香甜多汁。

所謂噁心,其實是顧客的感覺。只要想到每一道食物的前世今生,便食不下嚥,聞之欲嘔。然而對店家而言,是以百分百敬業心態,從色香味到食器擺設,無不為客人著想,讓食客感到窩心。

窩心、噁心,一線之隔。所以這家餐館服務生(也可能是女主人)和女主角小野沙織,展開一場辯論。

小野沙織抗議,事先不知道套餐會上「這種東西」。

「這種東西」這四個字,惹惱了服務人員。她說,這對所有生物都是侮辱。為什麼蛤蜊是好菜,而幼蟬、蟋蟀就是「這種東西」?

哇,一席話,境界之高,簡直莊子「齊物論」的精神。

同座的,不起眼的男伴,南田俊哉,不管那麼多,吃得津津有味。


【2】

南田俊哉大她十歲,貌不出眾,眼角下垂,八字眉,微胖,跑業務,典型的歐吉桑,三年來,藉業務之便接近她。

可愛情就像食物,不是像餵豬一樣可以吃就好。我們會挑食,好吃、想吃、敢吃,才會吃。

南田俊哉人不壞,但小野沙織對他不來電,她愛的是一位大學哲學講師。若非負氣分手,不可能淪落到在這家店裡看著吃相難看的男人吃著野蠻人才吃的東西。

這位講師,三十五歲了,只會閱讀。離開書卷,一無是處。但光是這點就夠了,就夠迷人了,他手不釋卷,一副遺世獨立的姿態,讓小田沙織迷戀不已。

然而成也博學,敗也博學。他總是高高在上,滔滔不絕。她默默聽講,偶爾發言,換來奚落:「你真的是什麼都不懂。」

他優越,他高傲,凡事不管女友感受,包括做愛,只顧自己爽。沙織被當女傭看待。從一開始愛情基礎就傾斜了。

這是我們週遭常見的兩性相處模式:男尊女卑,女生仰望,男生俯瞰,眼光不對等。

這樣歡笑少,疼痛多,為何還要在一起?愛就是這樣,非理性可解,感覺對了就鑽牛角尖,不放不捨,找苦吃找罪受找氣挨找淚流。

【3】

我們的女主角終於從愛情的不平等條約中脫逃出來。因為賭氣,她和長相抱歉的南田俊哉出來大吃一頓。吃完,再把他給甩了,這是原來的想法。然而在餐館,藉由噁心食物的美味關係,小野沙織體會到愛情的本質,經過一番掙扎、領悟(或者自我催眠),她慢慢發現南田俊哉的好。

──有些食物,外表不起眼,但吃起來美味;
──只要是可以吃的,不論是什麼食物,都應該以充滿感恩的心情來品嚐。

──有些人,不夠帥,不夠浪漫,長得很不營養,卻蘊含營養素,能賜給我活力;
──所謂被愛,不是一直被對方牽著鼻子走,而是讓對方自己委身相許。

這個人,不就是俊哉?

【4】

<野蠻人的食慾>出自平安壽子小說(日文書名直譯為《戀愛的關鍵在調味》)。應該是遠流出版的系列作品第3冊,接續在《非比尋常的一天》《愛的保存法》之後。書尚未出版,可能要到年底問世,編輯大人知道我喜歡她的心思幽微,觀察細膩,讓我先睹為快。這篇我一讀鍾情。

平安壽子這本「食物戀」(食物+戀愛)小說,結合了美食和愛情,二者相互為用。以美食為題材的作品大都為散文,小說較為少見。李昂也寫了一本,但與平安壽子的風格、主題、筆法又不相同。


Posted by giffword at 樂多Roodo! │21:08 │回應(9)引用(0)閱讀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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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什麼叫"讓對方為自己委身相許"?
看不懂
(((不可以說"你真的是什麼都不懂"喔 XD )))
Posted by 阿餅 at 2007年11月15日 20:53

平安壽子已出的這兩本小說--"非比尋常的一天"、"愛的保存法",我讀過了。感覺上,像在看日劇,字裡行間的留白處,寫著:要幸福喔。基本上,書裡每個故事的男人都有其不堪處,卑微懦弱、無責任感、長不大、只會自我陶醉,相較之下,女人則堅強韌性,處理好一切,靠自己,有個性自我,努力過日子。顛覆出一種女大男小、陰陽顛倒的現代生活方式。平安壽子說,他的小說是爲女性讀者而寫的,但我想,男人看到,也是會看出自己潛在的嫋嫋女質,女性呢,當然是發現自己被啟發了,外面的風風雨雨擋不住我要幸福的心願與努力。

有幾個故事不錯:如'商店街的竹取公主',講一對了不起的夫妻,先生一夜情沒錢給酒店小姐還叫太太拿錢來贖,平安壽子不傷不痛的小說筆觸在這篇得到淋漓盡致的表達。'非比尋常的一天',小說的節奏感很好,女人跟前男友討債,前男友帶著他再去自己的女性關係人(其中只有一人是男方表弟)中去2萬、3萬、5萬。不因錢財而悲違反而從中認識生活的意義,寫得相當熱力。其他如:'能幹過頭的男人'、'等他得了相思病',讀來也是快樂無比。

所以我想,與其說平安壽子寫的是愛情小說,還不如說那是勵志小說。讀過的人,對人生仍然懷憂喪志的大概是少之又少了。

嘿,我好像在人家家裡講太多,先不說了。
Posted by 夏樹 at 2007年11月22日 16:18
就目前所見,平安壽子寫年輕女性,好過男性角色,尤其捕捉女生戀愛的微妙心理,──這部分不是正常邏輯可解,而平安壽子處理得很好。女生的想法和感覺,多數男生無法理會,以致覺得不可理喻。多看平安壽子小說,會有幫助。男人多不長進,書不看,遑論小說,那麼女生自食其力,藉此了解自己,講給男生聽,也是可以的。

尿床,沒辦法睡,只好夜半寫此留言,尿床的是臭小狗,尿在我的床位中間,臭不可聞。被痛毆後,現在不知躲在哪裡。
Posted by giff at 2007年11月24日 00:34
什麼叫"讓對方為自己委身相許"?
我也看不懂
原文是:讓對方自己委身相許"
一定有漏字
我自己猜來補的
Posted by giff at 2007年11月24日 00:35


"讓對方為自己委身相許"
和"讓對方自己委身相許"
是不一樣的意思喔
Posted by 夏樹 at 2007年11月24日 12:18
總算想起來
會不會是翻譯的問題?
應該是
讓自己委身相許對方

讓對方委身相許自己
Posted by 阿餅 at 2007年11月24日 17:50

咍,先跟阿餅打聲招呼
好久不見了。

果大畫蛇添足了

我猜想
委身相許的事其實沒那麼複雜
語氣是這樣的
讓對方(頓一下)自己委身相許
就是讓對方自己願意來委身相許嘛

造句如下:
讓小狗自己不來床上尿尿

哈,流離思索主人不在家嗎?
讓客人自己寫留言自己回了
Posted by 夏樹造句 at 2007年11月24日 19:59
清晨將醒未醒之際突然"懂"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先前在不懂什麼

果子版這樣讀就很清楚:
讓對方為自己「委身相許」
造句如下:
讓對方為自己「減重十公斤」
讓對方為自己「離家出走」

原文版「讓對方自己委身相許」可如夏樹的唸法
也可比照上述方法理解--
讓對方自己「委身相許」
讓對方自己「去蹓狗」
讓對方自己「去旅行」
讓對方自己「求去」
Posted by 阿餅跟夏樹揮手 at 2007年11月25日 08:28
看來原文如此
謝謝兩位csi辦案
我改了回來
Posted by giff at 2007年11月25日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