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1,2011
台北即將有一個超大蚊子館?
以下文章轉貼自臉書李偉文粉絲團
台北即將有一個超大蚊子館?
這幾年在舊松山菸廠所在地蓋大型體育場館巨蛋的爭議一直沒有停止過,贊成的人認為以身為國際大都市自居的台北市怎麼能缺少一個一流的體育場館,但是反對的人認為應該擺在北市近郊,不應該放在忠孝東路四段光復北路口,這個交通負荷量原本就超重的地方。
再加上在規劃招標一直發生爭議事項,包括遭監察院糾正,市議會也決議原先得標的遠雄建設在違約改善期限到期不得再展延,我原先以為在時代變遷下,二十多年前球迷高喊「我們要巨蛋」的呼喊,應該會轉成在台北的中心精華地留下一個全民可以使用的公園綠地,想不到在這些爭議沒有完全釐清下,六月底核發了大巨蛋的建築執照,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心。
松山菸廠佔地18公頃(大安森林公園約26公頃),除了保留8公頃的舊廠房改成文化園區,其餘10公頃將蓋大巨蛋主體及4棟商業大樓。離譜的是,這四棟包括百貨商場
、影城、旅館和辦公大樓的樓地板面積比大巨蛋主體樓地板面積多出一倍。更荒謬的是,得標的遠雄巨蛋代表曾在大巨蛋審議委員會上,面對委員質疑如何在這人煙稠密的場域解決大巨蛋散場人潮的疏散,那位代表居然說:「大巨蛋坐滿四萬人的機會,一年只有六場,應該不致於對周邊交通天天造成衝擊。」
為什麼可以成為都市綠地這麼珍貴的地方,變成一個一年只使用六天的超級大蚊子館?而且南港的流行音樂中心也即將加入台北大型表演場館的供給,在此時此刻的台北市中心真的需要一座沒有人使用的超大蚊子館嗎?(大巨蛋雖然建造目的是體育比賽使用,但因為租借費太高,真正需要場館的體育團體反而會租借不起,目前小巨蛋的使用現況即為前車之鑒)。
世界上著名的城市,絕不會因為市中心多了一座佔據公園綠地的大運場而名揚國際,反而會因為生活空間中的綠蔭使得人願意住下來。
總覺得台灣社會最缺乏的就是『從容』與『有情』。因為空間規劃失當,我們無法悠閒的停留,於是整天在街道上來來回回的奔走,同時,我們為了鼓勵消費,不斷蓋大賣場大百貨公司,一棟棟建築物將自然生命趕出了我們的視野,一旦被慾望塞滿的心靈也就失去了柔軟的情感。
而且低碳城市是當前國際大都市致力追求的目標,除了是防止全球暖化,節約能源之外,也能降低環境污染,增進生活品質。低碳城市除了要提倡綠建築之外,最重要的是整個城市的規劃設計觀念的改變,比如將從車子為主的城市街道還給人,馬路應該除了交通,還可以用來逛街、遊戲、吃飯、喝咖啡,也就是營造出一個可以散步的城市。當然,鼓勵自行車當作通勤的交通工具,用大眾運輸系統取代每個人開著自己的小轎車,這些都是建立低碳城市最基本的條件,但是,最重要的關鍵是不只建築綠起來,整個城市也要綠起來,相信人與自然可以和諧相處,讓城市不只是適合人住的地方,也能夠成為其他小動物的棲息地。
從生態經濟學的分析可以知道,一塊原始大自然對人類對萬物,長遠上價值是最高的,可是一旦經過人為開發,即便短期可以獲得經濟或物質上的利益,但是每一年每一年它的價值會遞減,終究比不上保留完整的自然野地。
好吧,或許你管不了長久的事情,你也不在乎多少年後的價值,單單以現在都市荒野對每個活在此時此地的人而言,它所帶給人們精神上的壓力舒解,調節空氣品質帶來的身體上健康,同時以可近性來說,都市荒野對都市擁擠的人口而言正是皇冠上那最有價值的珍珠!何況,台灣每人享有的綠地平均只有世界主要城市的三分之一到六分之一,甚至已經到了會造成各類疾病(包括精神上或身體上)的臨界點了!
一個地方會不會形成我們精神上的故鄉,很大一部份是來自於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環境是否充滿了與自然生命的互動,因此,都市裏若能保留相當數量的自然綠地,不儘對當時的生活品質有助益,長期上也可以凝聚愛鄉愛國的情懷。
記得有一年生日時邀請了一些朋友聚一聚,當時大家依例要我吹蠟蠋講願望,其實我心底真正的願望很簡單,我希望我居住的那個故鄉,那個我們每天生活的城市是一個可以散步,可以沉思,可以安心坐下來讀書或曬太陽的地方。
『人塑造環境,環境塑造人』,我們的確有能力改變環境,塑造出城市景觀,但是一旦我們住在裏面,久而久之,環境就會回過來改變我們的個性與視野。
都市裏的自然空間除了是我們身心安頓之處外,也是培養孩子美感,留給孩子最珍貴的禮物。請大家一起守護自己城市裏的公園綠地。(有機誌專欄9月號)
June 30,2011
大巨蛋建照真神速,北市府護航郝可恥
聲明稿
大巨蛋建照真神速,北市府護航郝可恥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2011年6月30日晚間八點十五分
台北市政府如外界預期,以「神速」通過台北大巨蛋建照審查,長期守護松山菸廠、反對大巨蛋興建的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強烈抨擊:『這是台北市民最可恥的一天!』
大巨蛋是台北建照史上的奇蹟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北市府如外界所預期,奇蹟似地以14個工作天「神速」通過大巨蛋的建照審查,相較於一般案件建照審查的時程,這簡直就是個「台北奇蹟」,強勢護航的斧鑿太過明顯!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經統計99年迄今需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始得核發建照的183個案例,確實有16個案例在十幾天內就取得建照,但8成以上都是5層樓以下的建案,其中僅有1例是13層樓的建築物,大巨蛋這條大鯨魚的開發規模,明顯與這些綠豆大的蝦米建案不成比例。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統計99年迄今開發量體超過21層樓以上、需經都審使得申請建照的12個案例,取得建照的天數從27天~415天不等,僅2例分別在27天(地上23層/地下4層)與29天(地上30層/地下4層)取得建照,加總天數1108天除以12例得到的平均天數是92天,因此大型建案平均天數約需3個月,大巨蛋開發量體更遠超過這些案例達十多倍,因此大巨蛋在十四個工作天內取得建照,郝市府強勢護航是無庸置疑的事情!
郝龍斌賞了大家一個大巴掌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6月1日臺北市議會無異議通過「保留松山菸廠作為台北市第二座森林公園」,當時提案人林奕華議員於發言時更感性地說:「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應該要做的事情,包括連馬總統都不斷強調世代正義的概念,幫台北市下一代的小朋友多留一座森林公園,才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市議會應該要做的事情。」
6月22日在地居民與環保團體才在松山菸廠舉行「夏至關燈共祈福,松菸森林快回來!」的活動;信義區內41個里里長全數參加保留松山菸廠作森林公園的連署,更於週三(6月29日)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同日下午藝文界朋友與黃大洲前市長也以具體行動,呼籲郝龍斌市長應保留松菸綠地。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郝龍斌市長無視市議會維護世代正義的決心,也漠視社會各界對這片土地的期待,更藐視監察院糾正的意旨,強勢護航「神速」通過大巨蛋建照審查,此舉無異是各賞了台北市議會、監察院與整個社會一個大巴掌,將在政壇掀起另一個風暴。
從北北基到大巨蛋,從花博到都更,大家一起來罷免郝可恥的市長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郝市長強力推動北北基自辦基測卻爆發弊端,造成數千名努力奮鬥三年的年輕學子,努力的成果全遭抹煞,學習權益遭到極大侵害,但郝市府並無任何悔意,還要求不滿意的學生去考轉學考,完全不將考生的權益放在眼裡,這種不懂得將心比心的市長,根本沒有資格擔任地方父母官。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郝市長就任四年多推動許多華而不實的政策,從敦南自行車道到花博,從北北基到大巨蛋,每個都讓無辜的台北市民增加負債,更在都市更新議題上配合建商霸凌無辜的小市民。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郝市長在選前假意否決大巨蛋環評騙取選票,然後選完不到20天就通過大巨蛋都審,現在更核發了建照,這樣操控市政來成就個人政治利益的市長,完全不符合人民的期待,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將嚐試串連所有受郝龍斌迫害的民眾,認真評估罷免郝市長的可行性,讓郝市長知道,背棄人民的政客也將遭人民唾棄。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大巨蛋都審、環評、建照的行政程序均違法,將於相關證物收集完成後,立即提出撤銷訴訟。另也將對多位現任市府官員提出刑事訴訟,並敦請監察院依法進行糾舉與彈劾。我們將繼續努力,終結違法的大巨蛋BOT。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呼籲正視環境變化、加強環境保護;
別讓下錯地點的財團商圈金蛋,成為環境災難的源頭...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
召集人:游藝 0933205638 arthuryo@gmail.com 聯絡人:吳怡蒨 0955894859 may1231@gmail.com
June 1,2011
大巨蛋再添變數,市議會要公園不要巨蛋
會後新聞稿
大巨蛋再添變數,市議會要公園不要巨蛋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2011年5月26日下午三點
今日(6月1日)下午臺北市議會無異議通過「保留松山菸廠作為台北市第二座森林公園」,提案人林奕華議員於發言時感性地說:「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應該要做的事情,包括連馬總統都不斷強調世代正義的概念,幫台北市下一代的小朋友多留一座森林公園,才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市議會應該要做的事情。」
今日決議內容如下:
- 1. 依據教育局所提與遠雄簽訂契約前,已違約延長期限兩次(分別延長六個月及四個月),目前訂於本年七月二日到期前,須完成領取建造執照及融資簽約,若屆時無法取得,七月二日到期不得再延長,亦不得增訂相關附帶契約延長履約期限。
- 2. 對於松山菸廠該地區都市發展的現況,及未來環境需求,建議環保局善盡環保審查的職責,除現有法規規範外,應充分考量未來環境衝擊,謹慎審查,建議另覓地點,如關渡平原等地區興建。
臺北市議會無異議通過保留松山菸廠作為臺北市的第二座森林公園
林奕華、陳孋輝、李慶元、黃珊珊、厲耿桂芳、林國成、陳建銘、黃平洋等跨黨派議員,於今年4月份連署提案,主張遠雄因無法依合約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也未於北市府99年底改善期限前完成改善,北市府已可無償解約,且遠雄送審之投資計畫書也非原始投標版本,違反採購法與促參法之規定,加上大巨蛋體育園區只有商業沒有體育,但台北東區商業設施已達飽和,要求大巨蛋應重新選址,北市府應思考市民需求,保留松山菸廠作為台北市的第二座森林公園。
此提案於5月10日通過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審議,周柏雅、王鴻薇、徐佳青、洪健益、戴錫欽、張茂楠、李慶鋒等多位長期關注大巨蛋議題的議員們,也表態將全力支持保留松山菸廠這片珍貴的綠地。
今日下午(6月1日)北市議會正式討論大巨蛋案,發言的徐佳青、吳思瑤、何志偉、簡余宴、李慶鋒、林世宗、楊實秋、等市議員,也表示支持林奕華議員的提案,並要求主席將之加入連署名單中。
提案人林奕華議員表示,非常感謝本會工務委員會專業的討論並做出具體決議,但很可惜的,工務委員會針對環評的部份,決議要求「環保局應善盡環保審查的責任,除現有法令規範外,應充分考量未來環境衝擊謹慎審查。」在道德層次上我們應該要考量到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的問題,但環評委員會並未尊重市議會的要求,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徐佳青議員表示,市議會應限期要求市府回應議會的決議,否則每次市府都拼命拖,且市議會六月底就閉會了,如果7月2日時間一到市府無視議會決議又給遠雄展延的話,我們要怎麼監督?
吳思瑤議員表示,目前這個提案跟市政府在政策執行有時間上互相較勁,針對這個提案在時間的督促上、提案的效能上,我們市議會有必要給市政府更多的壓力,要求市府應盡速依議會決議辦理。
何志偉議員表示,台北市從空照圖來看已經是殘破不堪了,如果說我們能夠多留一座森林公園,多保留一塊綠地做不同功能的使用,這對臺北市民是好的。
黃珊珊議員表示,小巨蛋蓋好以後運動比賽沒有幾場,現在大巨蛋的需求跟10年、20年前不一樣,這個案子遠雄早就違約了,前面分別延長了六個月跟四個月,依據工務委員會的決議,7月2日的展延期限到期後不得再展延,因此展延期限一到市府與遠雄解約的話,根本不需要負擔任何賠償責任。今天這個提案通過後,如果有任何人再讓它延長然後達到這個條件繼續履約的話,就是瀆職,我們會依法告發。
簡余宴議員表示,大巨蛋的問題已經討論了多少屆? 就讓這個問題在我們這一屆為止,請大家一起幫台北市多留一座森林公園,也希望今天在做的市府官員能知道,這是個社會與環保團體重大關注的議題,請市政府要尊重市議會的決議,不要在挺財團了。
陳建銘議員表示,松山菸廠是台北市一塊很珍貴的寶地,從阪急百貨的開幕也可以看到對周邊交通的衝擊,顯見大巨蛋的衝擊會更大,建議大巨蛋應該另外找個地點來興建。另外像聽奧的主場館建好以後也不能做太多的使用,真的是浪費公帑。
李慶鋒議員表示,本案宜朝市民需求來考量,市政府應依本會決議重新檢討規劃,不能一拖再拖,儘速給議會一個答覆。
林世宗議員表示,我們台北市要打造一個進步、環保、無污染的城市,林奕華議員的提案非常值得支持,我在此表示支持。
應曉薇議員表示,在工務委員會上我們做出決議,要求7月2日期限一到不能再讓遠雄展延,當時開會的時候環保局副局長也在現場,表示這個案子環評要過很難,但在5月26日看到市政府有條件通過環評,對我們工務委員會真的是很大的恥辱。我們議會一定要好好監督建照發照的過程,否則我們還是會失去這塊綠地。
阮昭雄議員表示,工務委員會已經做出決議,市政府應依議會決議進行修正。
王世堅議員表示,目前期限已經快到了,看起來是不可能達到市議會的條件,但往往越不可思議的事情,市政府就會越幫忙護航,本案非常可能奇蹟般地在7月2日期限到之前就拿到建築執照,我要提醒工務局各單位,眾目睽睽之下如果你們膽敢這個做,你們就等著被告,且經過這麼多議員連署,已經搞到天怒人怨了,往後的四年我們大家走著瞧。
李慶元議員表示,市政府應該在議會通過提案後有個明確的回覆時間,雖然黨團召集人不在,但黨團成員都是支持這個案子的。
林奕華議員表示,這個案子雖然有條件通過環評,但當天環評過程完全沒有民主素養,14位委員扣掉主席剩下13位,其中有7位是市政府官員,我們合理懷疑同意有條件通過的包含剩下的六位市府委員,當我們要資料的時候,市政府還說是秘密,市政府護航護得太嚴重了。且現在遠雄通過的量體也是違法,已經超過招標量體非常多,現在整個圖還要重新改,以我們當議員的經驗,一個月是絕對不可能拿到建照,除非市府全力護航。我們希望透過議會的討論,市政府能重新思考,怎麼樣的都市規劃對未來才是好的。
環保局長無法無天,議會揚言拒絕往來
5月26日環評大會北市環保局長除拒絕在地居民與環保團體發言外,更於閉門會議時將四位議會助理趕出門外,今天市議會一開議,林奕華議員立即開砲抨擊環保局長貶低議會職權,在無法律依據下,竟於環評審查時將代表議員出席的助理趕出來,無視於議會監督市政的職權,踐踏議會尊嚴,要求環保局長應立即說明與道歉。不分黨派的議員均發言支持林奕華議員之質詢,並主張議長吳碧珠應要求市府尊重議員行使職權的權力。
李慶元議員也抨擊市府黑箱作業,應該要公開的事情都關在小箱子裡面,尤其是牽涉到財團的更是黑箱裡的黑箱,每次都把責任推給環評委員、都審委員,為什麼環保局要迴避監督?法規會應該要說明清楚。
王世堅議員也指著環保局長吳盛忠大罵:「大家在質詢,結果環保局長還是擺一個無關緊要官僚的臉,一點慚愧的表情都沒有,我們議會應該要把環保局長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現在就把他趕出去!」
最後議長裁示將要求市政府回函說明清楚。
提升台北城市競爭力,從保留綠地開始
再次感謝臺北市議會給台北市未來世代孩子們一個機會,綠地公園,才是他們最需要的活動空間。
媒體報導台北城市競爭力排名倒退了一名,其中生活品質惡化是個重要的關鍵。這座過度擁擠又缺乏活動空間的水泥城市,總是忘記給市民們多留一些休閒遊憩的空間,拼了命繼續的把綠地變水泥,還自以為是的炫耀輝煌戰果,笨到沒有察覺熱島效應已經在下面點火,準備煮熟鍋子(台北盆地)裡這隻不知死活的青蛙。
城市競爭力第一名的紐約,不也是因為擁有150多年前留下來的中央公園而偉大?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做起吧!
我們將繼續努力,終結違法的大巨蛋BOT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呼籲正視環境變化、加強環境保護;
別讓下錯地點的財團商圈金蛋,成為環境災難的源頭...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
召集人:游藝 0933205638 arthuryo@gmail.com 聯絡人:吳怡蒨 0955894859 may1231@gmail.com
March 17,2011
【促參總體檢,揭弊大巨蛋】會後新聞稿
會後新聞稿
【促參總體檢,揭弊大巨蛋】
發稿時間:100年3月17日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主旨: 以「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臺北大巨蛋)為例,提供促參法修法建議。
今日(17日)下午兩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樓301會議室召開「促參總體檢」公聽會,針對促參法施行10年來的得失進行檢討,作為日後修法之依據,臺北大巨蛋案更遭列入今日公聽會簡報「重大關注案件逐案檢討」的第八案。長期關注臺北大巨蛋BOT案的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也由召集人游藝代表出席,以臺北大巨蛋為例,統整全案招標、甄審、議約與簽約的荒謬之處,以及98年監察院糾正內容,提出促參法修法建議。
揭弊大巨蛋,全民齊檢討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於會中第一次發言時表示,民國92年12月26日臺北市政府於工程會網站公告「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下稱臺北大巨蛋),並於93年5月17日評選出最優申請人「臺北巨蛋聯盟」(下稱遠雄),95年10月3日簽訂BOT契約。經聯盟向監察院陳情臺北大巨蛋甄審、議約之諸多弊端後,監察院於98年9月1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佈糾正臺北大巨蛋開發案之違失。
游藝於表示,工程會身為促參法之主管機關,應有效管理促參案件各主辦機關上傳公告之內容,並積極監督各促參案件之招標、甄審與議約程序,但以台北大巨蛋為例,工程會並無任何公告資料建檔與管理,造成臺北大巨蛋違法變更量體工程會卻一無所知的窘境,建議修法內容如下:
- (一). 修正促參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資訊之蒐集、公告、及統計及建檔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依本法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之招標公告、甄審、議約資料與會議紀錄。」
- (二). 修正促參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各主辦機關相關業務之協調與公共建設之協調、督導及考核。」
說明:
1. 臺北大巨蛋「開發量上限」爭議:
- (1). 臺北大巨蛋申請須知第二章2.2.4.就「開發量限制」載明:「...本案開發之總樓地板面積上限為九萬六千坪(約三一六、八00平方公尺),其中大型室內體育館之樓地板面積不應小於三萬五千坪(約一一五、五00平方公尺)...」。佢料,遠雄提送都審通過的總樓地板面積達570,703㎡,遠超過申請須知公告之開發量上限,量體暴增80%。經本聯盟追查發現,工程會網站並無任何補充公告申請須知開發量上限變更之相關事項,臺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顯未依法進行公告。
- (2). 本聯盟於本案歷次環評與都審會議均提出開發量上限暴增疑義,北市府均以「已公告在工程會網站」為由一語帶過。經本聯盟透過台北市議會向北市府調閱相關資料,北市府回覆因工程會網站改版,故先前上傳之檔案已經不在網路上。僅提供93年4月15日公告於工程會網站之「申請須知變更、補充內容公告稿」檔案紙本供議員參閱。經檢視該公告並無任何有關「變更開發量上限」之內容。
- (3). 本聯盟委請立法院向工程會調閱相關資料,希望能經由主管單位提供的資料來釐清開發量體爭議。佢料,工程會回覆工程會網站上之促參案件均由主辦機關自行上傳公告,工程會並未針對主辦機關上傳之公告資料建檔管理,請立法委員逕自向北市府索取相關資料。
- (4). 又經調閱相關公文發現,北市府於招標釋疑階段,竟單獨給予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原遠雄公司合作建築師)放寬總樓地板面積的函釋,而其他申請釋疑廠商得到的答覆則不相同。
- (5). 本聯盟主張「開發量上限」乃促參案件財務可行性與獲利評估之核心要件,在北市府無法證實是否曾於工程會網站與政府採購公報中針對「變更開發量上限」進行補充公告,並於事後同意遠雄暴增開發量體,北市府顯以涉嫌圖利特定廠商。本聯盟主張工程會身為主管機關責無旁貸,理應於招標公告階段負起監督之責。
2. 遠雄於得標後變更協力廠商同時「變更投資計畫書」:
- (1). 本案最優申請人(下稱遠雄)於得標後申請變更協力廠商遭甄審委員會否決,經數度向工程會提出申訴,工程會均判定北市府敗訴,北市府始於95年6月19日召開本案第八次甄審委員會議。
- (2). 經查,台北市議會黃珊珊議員曾於議會質詢大巨蛋第八次甄審委員會前,至少有三名以上的甄審委員與遠雄餐敘,此舉已然違反甄審委員不得與投標廠商私下接觸之規定,結果原本第七次甄審委員會以9:7不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決議,卻在第八次甄審委員會時以9:2大翻盤,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為羅興華建築師與美國HOK,且該次會議遠雄除變更協力廠商外,同時也變更投資計畫書,佢料甄審委員會明知違法竟也予已同意。
- (3). 再查,遠雄變更的羅興華建築師,其實與承攬臺北市政府委託大巨蛋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的徐少遊建築師,同屬「瀚亞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辦公地點也都相同,甚至在大巨蛋第一次都審專案會議的會議紀錄中,也登載簡報單位是徐少遊建築師事務所,顯見遠雄變更新協力廠商之資格,已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因此本案第八次甄審委員會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決議違法,且與遠雄餐敘的甄審委員中,有一位陳姓甄審委員已因其他標案甄審過程中收受廠商賄賂遭判刑確定,足見當時甄審過程弊端重重。顯見內情不尋常。本聯盟主張工程會身為主管機關責無旁貸,理應於甄審階段負起監督之責。
3. 北市府於議約階段大幅放寬申請須知原公告合約草案內容:
- (1). 促參甄審應符合公平公正原則,投資契約不得違反原公告之內容: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4條:「主辦機關為審核申請案件,應設甄審委員會,按公共建設之目的,決定甄審標準,並就申請人提出之資料,依公平、公正原則,於評審期限內,擇優評定之」、同法施行細則第22條:「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簽訂之投資契約,不得違反原公告之內容」。
- (2). 北市府於議約階段大幅變更原申請須知公告之合約草案內容,放寬39項有利於遠雄不利於北市府的合約條文內容,此部分已遭監察院提出糾正,本聯盟主張工程會身為主管機關責無旁貸,理應於議約階段負起監督之責。
變更量體未公告,促參修法防弊端
游藝也表示,臺北大巨蛋在招標過程中弊端重重,目前都審通過的量體(570,703㎡),也遠超過申請須知公告的開發量上限316800㎡,相關變更也未依法公告,促參法應明訂徵求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相關公告應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建議修法內容如下:
- (一). 修正促參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經主辦機關評估得由民間參與政府規劃之公共建設,主辦機關應將該建設之興建、營運規劃內容及申請人之資格條件等相關事項,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公告徵求民間參與。」
- (二). 修正促參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公告,應將公告摘要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路,並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說明:
- 1. 臺北大巨蛋「變更開發量上限」未依法公告於工程會網站,招標公告程序具重大瑕疵,不符政府採購法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
- 2. 本聯盟主張依本法徵求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相關公告,應上傳至工程會指定之資訊網路,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公告於政府採購公報,不得任由主辦機關隨意選擇網站進行公告,並於招標程序完成後任意移除相關公告資訊。
環評都審應先行,末用合約強施壓
游藝於第二次發言時表示,臺北大巨蛋的環評與都審程序中,聯盟提出非常多的爭議點,都遭北市府與開發單位以本案已簽訂BOT契約需履約為由,要求環評與都審委員應尊重合約內容。但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9條明訂主辦機關應於招標前先行辦理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劃,而環評法第四條明訂開發行為應於「事前」進行評估,環評法第六條明訂「開發行為應於規劃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環評法施行細則第八條明訂「本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劃,指可行性研究、先期作業、準備申請許可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有關規劃之階段行為。」故綜合促參法與環評法之相關規定,主辦機關於公告招標前先完成環評程序依法有據,且環評作業準則亦明訂環評程序應針對居民意見進行問卷,或召開公開說明會進行說明,更有利於民眾知的權利與公民參與的落實,工程會應於修法時加強這個部份。
莫忘原始開發目的,本末倒置全民受害
游藝接著表示,促參法的精神是為了吸引民間投資建設提升全民的生活品質,但經檢視台北市的數個重大BOT案,都有本末倒置的問題。以市府轉運站與交九轉運站為例,市府轉運站BOT案僅5.7%的樓地板面積屬轉運站功能,交九轉運站BOT案則僅9.4%的樓地板面積作為轉運站使用,其餘空間均成為BOT廠商的商業空間。但兩個轉運站開始使用後我們發現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因轉運站量體不足,造成候車空間受到擠壓,遇年節或大量輸運的期間,都讓候車民眾無法擁有一個舒適的候車空間,老人、小孩甚至孕婦,均須於月台前站立排隊等車,甚至交九轉運站還須於站外下車,造成乘車民眾轉乘其他大眾運輸工具的不便。
又以臺北大巨蛋為例,名為體育園區卻沒有任何體育設施,也位於簽約時依促參法之規定訂定收費標準,將重演小巨蛋是籃球體育館卻沒有籃球比賽的荒謬結果,當大巨蛋場租高達上百萬元時,台灣的棒球運動如何能使用這個室內棒球場,最終也將如小巨蛋一般淪為商業表演的場所,那體育園區又在哪裡呢? 因此促參案件於規劃階段,除提供廠商商業設施增加投資誘因外,也應兼顧原始開發目的,不應本末倒置侵損全民利益。
別動國家公園的歪腦筋,BOT合約不得違反招標公告內容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表示,今日遭檢討的八大眾大關注案件中,有七個是觀光遊憩設施,其中有數個位於國家公園裏,而國家公園是屬於全民共享的資源,其環境保育的位階更需要更審慎的保護,因此促參法應修法排除於國家公園範圍內進行開發行為。
林子淩祕書長也表示,今日提出的促參法第十一條修法內容也有問題,這個部份在立法院討論時就已經提出來,BOT合約的簽訂不得違反申請須知公告的內容,否則將違反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但現在卻準備修訂成簽約前應評估檢討個案特性載明於投資契約,致使廠商可於得標議約階段以個案特性為由,要求大幅變更原公告內容,將造成非常大的爭議,因此這個修法條文需要再檢討。
民間參與未落實,廣慈社福也受害
公民記者好奇寶寶(廣慈綠鑚森林公園召集人)表示,經檢視今日簡報內容,記載促參法的立法與修法過程中,廣納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廠商及相關公會的意見,卻沒有看到徵詢或邀請民間團體與環保團體參與,今天的公聽會也未事先接獲通知,工程會並未落實民間參與的精神,建議日後相關修法公聽會應主動邀請民間團體與會。
好奇寶寶接著表示,她居住在廣慈博愛院的旁邊 ,目前正在進行廣慈社福園區BOT案,全案的相關資料也都沒有公開,更未於事前徵詢居民意見,甚至在環評尚未通過前即逕行將園區裡的舊建物通通拆掉。好奇寶寶質疑,廣慈社福園區BOT案規劃了大量的商業設施,且建物非常高聳龐大,對周邊環境造成重大衝擊,更佔用了社福用地的空間,以社會福利之名行商業開發之實,應重新檢討。
今日會後有數位與會民眾與廠商向聯盟召集人致意,讚許本聯盟所提修法建議內容,表示他們因研究案需要向工程會調閱資料,才發現工程會根本沒有任何BOT案的檔案存檔非常誇張,也認為工程會應負起主管機關之責,盡速將促參案件之相關資料進行建檔,以利於社會大眾更加深入了解與監督促參案件之起源與招標程序。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
召集人:游藝 0933205638 arthuryo@gmail.com
聯絡人:吳怡蒨 0955894859 may1231@gmail.com
December 20,2010
抗議--選在冬至晚上開會的大巨蛋(重辦環評)替代方案公開說明會
提醒大家12月22日(星期三)是冬至,要記得回家吃湯圓喔~
敬邀各位朋友當天吃完湯圓前來參加大巨蛋(重辦環評)替代方案公開說明會,
或是參加完說明會再回家吃湯圓也可以,
反正請您一定要來參加說明會就對了啦~~
您的發言內容將會登載在會議紀錄裡,
成為環評委員審查此案時非常重要的民意呈現喔~
當然,
我們也要抗議遠雄巨蛋公司把環評說明會訂在冬至的傲慢與無禮,
完全不尊重冬至是我們民間傳統習俗中,
全家團圓吃湯圓非常重要的日子~~
抗議!抗議!!抗議!!!
再過幾天市府給遠雄的改善期限就到期了,
依目前情況遠雄勢必無法在期限內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
請大家跟著我們向郝市長喊出:
立即解約,重新規劃
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商業巨蛋
我要體育園區,不要商業特區
開會時間:99年12月22日(星期三)晚間七點
開會地點:松山高級中學大講堂
開會方式:說明會
開發行為之名稱: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體育園區(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替代方案
遠雄巨蛋開會通知電子檔
November 1,2010
要巨蛋,就別再原地打轉(自由時報-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原文)
要巨蛋,就別再原地打轉
(自由時報-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原文)
10月20日在新莊棒球場的職棒總冠軍第四戰,因連日大雨而延期,急著看象隊全勝KO牛隊要拋彩帶的北部象迷們,當時心裏一定哀號著-「大巨蛋幹嘛不趕快蓋好?」日前藝文界大老們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控訴因興辦花博造成藝文活動找不到大型場地,要求應落實大巨蛋政策。
其實台北市早在陳水扁擔任市長時期,就已決定將台北市立棒球場拆除改建成大巨蛋體育館,松山菸廠則作為綠地補償的公園用地,並已完成相關準備程序,只差還沒公開招標。馬英九上任後,認為市立棒球場腹地不足,無法提供BOT足夠的商業量體吸引廠商來投標,因此重新規劃大巨蛋落址松山菸廠,並將台北市立棒球場改建成運動賽事租不起的小巨蛋。馬英九錯誤的決策,造成棒球運動與藝文活動,多年來在台北市找不到優質場地的惡果,更摧毀了松山菸廠珍貴的老樹森林。
想必許多人都很納悶,除了綠地保留與樹木移植等環保爭議外,松山菸廠大巨蛋到底為什麼還孵不出來?其實有兩個癥結:
一、馬前市長為了興建大巨蛋,透過都市計劃將松山菸廠的工業區土地,變更為「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並在細部計畫中載明: 「本特定專用區將以文化體育設施使用為主,商業休閒遊憩為輔。」卻沒想到在都市計劃變更通過後,馬市府竟在招標規劃時,將體育園區的體育設施降至三成,商業設施提高到七成,主輔易位;得標廠商依循如此規劃模式所設計出來的體育園區,除了大巨蛋裏的棒球場外,完全沒有任何戶外運動設施,造成都審委員屢屢質疑規劃內容不符「文化體育特定專用區」的意旨,要求應該重新檢討降低商業量體。
二、馬市府在廠商得標後,竟大幅放寬開發量上限,讓廠商得以增設百分之八十的樓地板面積,涉嫌圖利得標廠商,造成體育園區最新的量體,遠超過原環評的1.6倍,致使原有防災疏散空間受到嚴重的擠壓,商業量體暴增所引起的交通衝擊也隨之而來,但歷次審查會上得標廠商均無解決問題的誠意,僅以經過美化的不實數據製作於報告書中,惹惱負責審查交通衝擊的民間委員大發雷霆拒絕再審。而且在委員們要求降低量體時,得標廠商竟然以縮減地下停車場來因應,讓停車問題與交通衝擊更加擴大。
這兩個癥結點,最後成為大巨蛋計畫走入死胡同的最大原因。
都審委員就曾表示「4萬席是大巨蛋必要的規模,這樣才能在舉辦藝文或體育活動時,有效分攤票價提供較為便宜的門票,讓一般社會大眾也有機會接觸高品質的藝文表演,進而催化與提升台北市民的藝文水平。」但這樣必要的規模也成為大巨蛋選址上的緊箍咒,因為位於台北東區核心的松山菸廠,完全無法承載如此龐大的量體。
綜合民間各領域專家學者所組成的都審與環評委員們,歷次審查中一再提出質疑:『在開發密度極高的台北東區一個L型的基地上,要塞進一顆四萬人的大巨蛋是非常大的考驗,更遑論基地裡還得興建比巨蛋大兩倍以上的商業設施。』委員們更直言:『本案超過松山菸廠環境涵容量的上限。全案要解套,存在著更高位階需要解決的問題(重新選址)。』
馬前市長在卸任前簽下大巨蛋BOT合約,留下大巨蛋弊案的爛攤子,繼任的郝龍斌市長竟也傻傻地繼續孵了四年,不願面對選址錯誤的真相,讓拖延了十多年的大巨蛋繼續原地打轉。
大巨蛋案在去年遭監察院糾正後,BOT合約違法爭議也隨之浮出檯面,肇因於馬市府在議約期間,大幅增加得標廠商的有利因素,自願屈居於合約弱勢的一方,特別是五十年的興建營運期間內,如因得標廠商無法經營或違約而解約,北市府須以鑑價結果買下所有建物,問題是:「我們的經濟景氣真的可以持續好上五十年嗎?」而且這樣保證收購的好康,在招標時完全沒有公告出來。如此黑暗又不利於北市府的合約,在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的把關下,已使得標廠商無法依BOT合約所訂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出現了解套的好機會:
得標廠商(乙方)已因無法依合約所訂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違反大巨蛋BOT合約的規定,北市府除開罰新台幣叁佰萬元外,更因「乙方違約」,已兩度限期改善(第一次限期6月30日,第二次限期在年底前),取得無償解約的尚方寶劍,只要得標廠商無法在年底前改善完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北市府就可以「無償解約」。
得標廠商四年拿不到建照已經違約,改善期限延到今年12月底,職棒球迷與藝文團體要求落實大巨蛋政策,就應該說服台北市政府年底一到趕快解約,並重新思考蛋要下在哪裡? 繼續留在先天條件不良的松山菸廠原地打轉? 還是重新選擇交通方便又腹地廣大利於防災疏散的地點? 大巨蛋只能蓋在已經塞爆的臺北市? 還是可以選擇下在有捷運的新北市重劃區來帶動當地區域發展 ?我們已經給下一任市長重新選擇的機會,由衷期盼未來的台北市,能真正擁有一座結合公園綠地與各項文化、體育設施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
感謝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給予小市民發聲的機會
自由廣場 馬的大巨蛋,郝難孵
October 18,2010
大巨蛋第七次都市審議會後新聞稿
『丁局長也想當丁部長、丁署長嗎?』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http://blog.roodo.com/getoutdome發稿時間:2010年10月18日下午14點30分 發稿地點:台北市政府904會議室(大巨蛋第七次都市審議委員會專案會議)
今天上午北市府召開台北大巨蛋第七次都審專案委員會議,一如往常會議中砲聲隆隆,都審委員、社區居民里長、光復國小家長會與環保團體等,均針對相關量體爭議、交通衝擊與招標違法等事項提出質疑,但討論到最後,會議主席都發局長丁育群竟然在交通委員未出席,交通衝擊尚未釐清的情況下,主導做出原則通過的決議。
主席此舉引發與會都審委員反彈,林俊興委員表示:「一開始我就要求應該回復到原始的設立目的,整個巨蛋雖然很大,但不要彰顯它的量體,儘可能讓它變成廢鐵,真正要聚焦的是文化、古蹟與藝術。」胥直強委員接著表示:「我們的原則通過應該有前提。」林俊興委員表示:「如果申請單位再怎麼努力,都無法讓這塊地吃得下這顆巨蛋,我們當然無法支持這個案子,是不是送回去要教育局再重新調整內容。」
在與會委員與主席溝通無效之下,與會委員堅持應今日專案小組應做出附帶決議,再送都審大會審查。
胥直強委員表示:「大概算是專案委員會議的結束送到大會,送到大會之後我希望看到的不是用原則通過這四個字,而是要強調原則通過前面的條件,也就是交通、環境的影響,跟量體的確認,送大會之後請申設單位要先講清楚,要不然到了大會這兩個問題沒解決,我們還是很難作決議」
林俊興委員表示:「希望下次報告的時候鳥瞰圖少用,應該用人性化的角度來說明。」
最後專案委員會決議:
1. 交通、環境的影響請申請單位再詳細說明,相關議題一
併提送大會做說明與確認。
2. 應將前面七次審查會議的相關問題做出整理與修正後,
在大會中一併報告。
3. 其他部分原則通過,資料修正經本局審視無誤後提大會
報告並確認。
丁局長也想當丁部長、丁署長嗎?
今天終於再度見識到市府強勢護航的功力,縱使全場會議無論是都審委員或是在地居民都是反對意見,主席丁育群局長還是厚著臉皮主導原則通過的決議,讓人回想起全力摧毀松菸森林的兩位中央部會首長,一個是前台北市教育局局長吳清基(現任教育部長),另一位是前台北市環保局局長沈世宏(現任環保署署長)。
吳清基部長在台北市教育局局長任內,主導大巨蛋BOT開發案的招標與簽約,搞出了喪權辱國還被監察院糾正的大巨蛋BOT合約,現在高升教育部部長。
沈世宏署長在台北市環保局局長任內,無視於環評大會上的各項爭議,強勢主導通過大巨蛋環評樹木移植變更案,讓台北市政府可以順利清空松山菸廠的樹木,完成順利交地的大工程,護航大巨蛋政策有功,於樹木移植環評通過後,立即高升環保署署長,得以惡搞中科三、四期環評案。
我們不禁懷疑,我們的丁局長是不是也想如法炮製,努力捍衛馬前市長的錯誤政策,這樣有一天也可以高升營建署署長呢?
僅靠微幅縮小3.7%的量體就可以改善環境、交通衝擊?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在會議中表示,大巨蛋環評變更量體案於6月28日遭到否決,主要是開發量體與交通衝擊過大,超過環境涵容的臨界值,依據環評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在原基地進行相同開發行為時,開發單位所提的替代方案不得違反不應開發的決議。但今天遠雄巨蛋公司送審的量體僅較原案微幅縮小3.7%,減少的又是地下停車場,等於是把交通問題丟到外面來,讓周邊區域的交通衝擊更大,顯然違反環評法的規定,而且本案商業量體過多,違反都市計劃法第38條與「擬定台北市原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土地為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
蔡雅瀅律師表示,都市計畫法第38條明定:「特定專用區之土地及建築物,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在都市計劃既然是「文化體育」用途之特定專用區,自應依特定專用區(文化、體育)使用。且本區細部計畫亦載明:「本特定專用區將以提供文化體育設施使用為主,商業休閒遊憩為輔」,因此本案的商業量體應該要比巨蛋量體還小,這樣才符合細部計畫的規定。
光復國小校地不足,松山菸廠應保留作為森林運動公園
甫當選光復國小家長會會長的潘珮君會長於發言時表示,目前本案環評已因交通衝擊與量體過大,在6月28日環評大會遭到否決,顯見大巨蛋的興建,勢必對本校學童的學習環境造成嚴重的衝擊。經檢視本次送審的資料發現,開發單位送審的量體僅較原案微幅縮小5%,根本無法解決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也未明確說明本校家長最關心的防災疏散問題,為保護本校學童在校期間的生命安全,懇請各位委員繼續努力,嚴審大巨蛋案對本校學習環境的衝擊。
潘珮君會長接著表示,松山菸廠92年的時候通過都市計劃變更,將原來的工業區變更為「台北文化體育區特定專用區」,但經檢視現有的規劃內容,除了大巨蛋體育館裡面有個棒球場外,完全看不到所謂的體育設施,這樣的規劃內容是否符合都市計畫特定專用區的定義,有非常大的檢討空間。本校的校地嚴重不足,每位學童能分配到的校地比例僅7.06㎡,遠低於台北市國小學童可分配校地平均值的一半以下,且長期以來台北市的綠地面積也遠低於都市計劃法所規定的比例,因此本會強烈建議體育園區除了棒球場外,應興建更多的戶外運動設施與公園綠地,讓鄰近社區居民與本校學童有更多可以活動的空間。
潘珮君會長表示,大巨蛋案在去年9月遭監察院糾正後,光復國小家長會即進行第二次全校家長意見調查,全校有超過65%的家長反對巨蛋+商業設施的規劃方案,支持維持原方案的家長僅佔了4.1%,支持大巨蛋+運動公園的也只有28.5%,期許松山菸廠能保留作為森林運動公園,希望能台北市政府重新檢討大巨蛋開發案的選址則的家長超過60%。而且問卷調查的內容也顯示,有超過70%的家長期許體育園區應該包含公園綠地與戶外運動設施,58.8%的家長希望興建游泳池,兒童遊戲區也有52%的家長支持。大家可能不知道,我們光復國小六年級的小朋友,每次上游泳課都必須搭乘遊覽車到很遠的地方上課,因此我們期許各位委員能堅守崗位,為光復的孩子爭取更優質的學習環境,讓孩子們都能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健健康康地從我們光復國小畢業。
教育局別再避重就輕,立即公佈大巨蛋量體變更的所有資料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遠雄公司歷次送審的大巨蛋量體,均遠超過公告招標開發量上限316,800平方公尺,量體爆增幅度超過80%,嚴重違反促參法與政府採購法,北市府顯已涉嫌圖利遠雄巨蛋公司。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數度在都審會上要求釐清量體爭議,教育局總是以「有上網公告」為由搪塞。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拿出資料透過投影機表示,經透過市議會調閱的資料,發現教育局曾經在93年4月14日發函給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放寬了總樓地板面積的解釋,但在隔天(4月15日)公告的「申請須知補充、變更公告稿」中卻隻字不提,而教育局所說的上網公告是在同年4月28日,卻也不是公告在行政院工程會的網站,而是教育局文體園區籌備處網站,但文體園區籌備處的網站卻查不到相關的公告內容,教育局應立即提供當時在工程會網站公告的相關資料與電磁紀錄,不要只會口頭報告避重就輕,強勢為圖利財團的行徑護航。
監院糾正BOT合約違失不改善,郝市府圖利遠雄六佰萬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接著表示,遠雄巨蛋公司因遲遲無法取得建築執照與融資契約,於99年1月26日起遭台北市政府依據BOT合約19.2.2條之規定,按日罰款新台幣3萬元,同年3月26日已達合約罰款上限300萬元整,遠雄巨蛋公司也於同年6月25日繳清300萬元的罰款。
經查,台北大巨蛋案的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3億元整,依據招標公告內容扣罰上限千分之三十來計算,遠雄因缺失未改善的罰款上限應為新台幣900萬元,然台北市政府並未依據監察院的糾正改善BOT合約的相關違失,讓遠雄巨蛋公司在缺失未改善遭到扣罰的情形下,獲得扣罰上限由900萬元降低至300萬元的不當利益,減免了新台幣600萬元的罰款,郝市府違法圖利遠雄巨蛋公司的犯行罪證確鑿,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已將全案送監察院調查(參附件20100910新聞稿),近期也將向檢調單位進行刑事告發。
建國百年的植樹節,我們一起去松山菸廠把樹種回來吧!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接著表示,目前市府延長改善期限到年底,如年底遠雄仍無法取得建照,市府將可依據BOT合約的規定無償解除契約。跨年倒數即將到來,同時也代表著大巨蛋BOT即將壽終正寢,只要各位委員嚴加把關,這將是北市府重新檢討大巨蛋開發案的好機會,我們期許在建國百年的植樹節,馬總統能帶著五院院長到松山菸廠舉辦中樞植樹大典,為走錯路的大巨蛋政策畫下句點。
審查資料不公開,公民參與好辛苦
與會的華聲里陳金花里長、新仁里李財久表示,每次審查的資料都拿不到,怎麼知道規劃的內容是什麼?開發單位完全不重視我們當地居民的意見,也都不跟我們好好溝通。
陳金花里長表示,開發單位在網路上提供的資料很簡略,空有漂亮的圖片,結果連樓地板面積的資料都沒有,而且之前開發單位曾答應要來華聲里開交通說明會,結果也沒有人願意來跟我們里民說明,對於大家提出的問題有沒有好好說明,一再送審根本沒有效益,令人無法理解北市府為什要召開這樣的會議?另外我們提過好多次這附近有台北斷層帶通過,之前台北市議會也有評估過,這個斷層甚至涵蓋了國父紀念館、台北市議會與忠孝東路四段、仁愛路四段等地,再加上鄰近的開發案抽取地下水、大型建築增加土地承載重量等,都有可能影響斷層的活動,但這些安全上的疑慮都沒有得到回應,開發單位應該要好好評估。
遠雄無誠意改善問題,浪費大家的時間
新仁里李財久里長表示,每次開會都發局與各位委員都提出很多糾正,但是開發單位每次都只修正一點點,根本就是浪費大家的時間,我們建議應該要等開發單位有誠意,把整個案子都修改得差不多的時候,再來審查才有意義。而且限在還在砍樹,忠孝東路四段財稅大樓七棵數十年的大榕樹也被砍了,真的很過分,請不要再破壞我們台北珍貴的綠地。而且這個案子的交通問題還是沒有釐清,地下停車場出口不應該設在我們553巷的巷子裡,這樣交通一定會打死結,本里堅決反對。李財久里長更表示,新仁里的小朋友都是就讀光復國小,這個案子對光復國小的影響真的很大,這個問題要很重視,如果是政府願意做個問卷,我們住在附近的都希望這裡做森林公園,沒有人要一個沒有用大巨蛋。
大巨蛋荒腔走板防災空間不足,捷運出錯將引爆交通問題
某位台北市民也登記發言,表示大巨蛋的規劃內容真的是荒腔走板,也沒有注意到反恐的需求,如果這個地方遭受到恐怖攻擊,現在的地面層空間根本不足以疏散人潮,會造成很大的危險。而且今天搭乘捷運經過新埔站時,因為捷運列車故障,整個新埔站的人潮從月台一直排到大馬路上,如果相同的問題發生在四萬人散場的大巨蛋,一定會引發非常嚴重的安全問題。
停止審查原地打轉的大巨蛋,把握監察院給的下台階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表示,請都市設計委員會做出決議「停止審查」大巨蛋開發案,待環評通過之後再行審查。我們已經不只是白忙一場,這個會議已經七場了,經過四屆不同的委員審查,到底還要拖多久呢?一般說會議效率不彰,「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更根本的是會議有沒有開的必要,我們繼續開會在枝節上打轉,一點意義也沒有,也會一直給業者錯誤的期待。
潘翰聲表示,這個案子最根本的問題每次都不解決,包括量體變更依法無據、偏袒單一業者,早已經升高到弊案的層次;加上監察院糾正致使開發案已經停擺,監察院被輿論稱作解套院,真的是很難堪了,他給我們一個台階下,我們大家就趕快走下來不要再拖了。遠雄在環評被否決之後,新案仍是一座龐然大物,未來環評繼續被否決當然是肯定的。我們繼續審查,只是在自欺欺人,請問,我們還要繼續開會,白忙第八場、第九場、第十場嗎?
潘翰聲表示,202兵工廠的都市計畫變更,都可以因為民意而暫停審查,郝市長都已經宣示暫停推動大巨蛋,請局長貫徹市府政策,停止本案審查。
立即解約收回土地,幫趙滕雄董事長能如願退休
潘翰聲又表示,台北市政府應立即依法與遠雄解約,將土地收回,恢復市民使用。依照BOT合約,第19.4.2條以書面通知遠雄終止契約,因為遠雄無法取得建照,也無法在限期內改善,既是乙方違約,甲方的市府就是可以無償解約。松山菸廠這樣市中心珍貴土地的使用,應該開放給市民共同決定,而不是因循苟且,繼續維持過去不當的黑箱作業。
潘翰聲表示,每次經過這個破敗、褪色的圍牆,很多人都疑惑,為何這個寶地要如此拋荒?為何市府不讓市民瞭解真相?年輕人應該可以在這裡打籃球、光復國小棒球隊在這裡練棒球,同志大遊行也曾用這塊地做集結的起點,只要把圍牆打開,許多的可能性都會在這塊土地上發生。每次在演講或是在電視上的時候,舉出松山菸廠砍樹、移樹前後的對照相片,大家看到都很難過、也很震撼,郝市長的民意支持度就是這樣一點一滴往下掉的。我們也不會相信另一位市長候選人「種樹最多的市長」的支票,但郝市長因為松菸、花博,被歷史定位成「砍樹市長」「移樹市長」,相信也不是市府團隊所願意。
潘翰聲呼籲,市中心的珍貴國有土地,市政府應該有完整的想法,這也是都發局作為市府幕僚單位應該給市長好的規劃,小帝寶蓋社會住宅、廣慈博愛院BOT都應該全面檢討。這個案子是遠雄趙董事長心中的大石頭,以至於他無法依照四年前的規劃,早點退休,讓我們大家幫他卸下這顆石頭,終止大巨蛋BOT開發案吧。
後記:會後致電都發局承辦人員,本案遠雄將等收到都發局會議紀錄後,依據會議紀錄修正相關內容再送都發局審查,待都發局承辦科審視無誤後,再排入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的大會討論,目前時程未定。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將繼續堅守防線,相信勝利一定會站在正義的一方。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呼籲
正視環境變化、加強環境保護;
別讓下錯地點的財團商圈金蛋,成為環境災難的源頭.
July 3,2010
『我們正站在歷史的轉捩點上』
遠雄因為無法順利取得大巨蛋建照,違反大巨蛋BOT合約規定的簽約後一年內取得建照的條文,台北市政府已經發文限期要求改善,最後期限是99年6月30日,環評被退都審沒過的遠雄怎麼可能在期限內申請到建照?據此郝市長可以依據BOT合約第19.4.2條以書面通知遠雄解除本契約。現在解約大權已經握在郝市長手中,端看郝市長有沒有永續台北的遠見,儘速與遠雄解約將松山菸廠重新規劃為森林公園。我們打了近四年的仗,已經把下樓的階梯準備好,希望郝市長好好把握,不要再繼續硬ㄠ下去了!對抗暖化我們剩沒多少時間,水煮蛋在家裡吃就好了,千萬別蓋下去。
孩子們未來的幸福掌握在我們的手上請大家廣邀周遭鄰居與親朋好友拿起電話,撥打1999或網路投書市長信箱,要求台北市政府應立即解約重新規畫松山菸廠為森林公園;您也可以打電話給您支持的市長、市議員候選人,督促他們監督台北市政府在歷史性的這一刻做出正確的抉擇!
March 23,2010
『上樑不正下樑歪,惡搞環評亂瞎掰』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2010/3/23聲明稿
發稿單位: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 2010年3月23日
繼台北大巨蛋「先破壞,再環評」的惡例之後,台北市政府為求順利進行松山菸廠文創產業基地的開發計畫,又再度惡搞環評體制,包庇轄下文化局以違法手段提出文化園區環評變更案,再由環境影響評估審議委員會(下稱北市環評大會)配合演出,2010年1月22日作出「有條件通過」之審查結論。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與荒野保護協會、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已由委任律師於昨日下午行文台北市政府遞交訴願書,要求撤銷此一違法之審查結論,並發表聲明如下:
上樑不正下樑歪
2010年1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以中科三期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僅做第一階段環評顯有瑕疵,判決撤銷該案2006年環評審查「有條件通過」之審查結論定讞,大大振奮了長期以來堅持守護台灣生態環境的環保團體與專家學者,並期盼環評法制能因此走向正軌,好好守護未來世代孩子們賴以的生存環境。佢料,身為環評法主管機關的行政院環保署,在沈署長的英明領導下,竟然不以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優先考量,反而想盡辦法為違法的開發行為解套,不僅大玩文字遊戲錯誤解讀環評法的條文內容,還大方地花納稅人的錢數度登報,左抨法院判決不當撼動環評體制,右打民間環境與法律等專家學者的言論,讓人不禁霧裡看花越看越花,難道司法的判決行政機關可以不予理會嗎? 環境保護署不是應該以「環境保護」為優先嗎? 怎麼環保署越看越像是經建會了呢? 回頭一望,愕然發現原來惡搞環評法的傳統,早在「沈局長」曾帶領過的北市環保局就已經不斷發生著。
臺北市政府於2003年7月大巨蛋第一次的環評審查會議中,不顧多位民間府外委員要求補件再審的建議,在府內委員未迴避的情形下,主導當時的北市環評會以投票表決9:8的結果,違法通過台北大巨蛋的環評審查,也因為對環境衝擊這麼大的開發案,環評審查只開一次會就草率通過,就此埋下台北大巨蛋後續開發的各項爭議。
2007年9月3日,「沈局長」不顧環評法第四條的明文規定,違法通過了北市教育局、文化局與遠雄巨蛋公司共同提出的變更案,將原本已納入台北大巨蛋92年環評審查結論規範的樹木移植工程,從原有的環評說明書中刪除,種下了日後台北大巨蛋「先破壞,再環評」的惡因,也造成了松山菸廠大量珍貴老樹遭大量屠殺,整片綠意盎然的森林最後變成一片黃土的惡果。
「沈局長」在高升為「沈署長」後,他的嫡系子弟兵繼續傳承著惡搞環評的絕技,甚至繼任者也努力追隨著他的腳步,想盡辦法逢迎上意為市府的「既定政策」排除一切阻礙,「沈局長」摧毀了松山菸廠老森林,繼任者努力破壞松山菸廠古蹟,只為了順利完成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的開發,期待有一天也可以飛上枝頭當署長,直讓人搖頭嘆息:大人亂搞,小孩子跟著有樣學樣?是上樑不正,所以下樑歪嗎?
惡搞環評亂瞎掰--
2009年8月台北文創與文化局(下稱開發單位)共同提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以下簡稱文化園區環差報告),經檢視報告書中文化園區的變更內容,發現早已達到重辦環評的標準,北市環保局於程序審查階段同意以差異分析報告來辦理,顯已違反環評法規;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數度於環評會上針對變更量體應重辦環評提出提醒,也以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明確指出違法事項,但北市環保局卻仍繼續配合開發單位瞎掰,捏造不實的資料誤導環評大會通過審查,此等惡搞環評的作法,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達嚴正的抗議,並在此簡述文化園區環差審查結論應予撤銷之理由:
一.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屬中央層級之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應送行政院環保署審查,臺北市政府球員兼裁判,顯已違法:
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96年5月29日「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專案報告」第2頁最後一段記載:「本府綜合前開結論研提『台北文化體育園區規劃暨台北市興建大型體育館修正計畫』(以松山菸廠為基地案),經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及經濟建設委員會多次開會審議後,行政院以九十一年三月十五日院台體字第0910009304號函核復略以:『勉予同意,並請照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查結論辦理……』。」因此,系爭開發案既係經中央層級之行政院組成專案小組及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議,並由行政院核准之開發案,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環評主管機關即為中央層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應整體評估,將其不當割裂為「體育園區」與「文化園區」2案分別循不同程序審查,顯為規避重辦環評:
原92年「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為單一開發案,但北市府卻將其不當切割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案(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台北文化體育園區整體規劃-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案」,且二案分別循不同程序審查,前者僅針對「體育園區」部分重辦環評,後者則只針對「文化園區」部分辦理差異分析,顯係因袒護開發單位包含原處分機關所屬文化局及原處分機關身為文化園區BOT合約之主辦機關,故意藉由程序不當切割,規避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重辦環評」之違法目的;且割裂審查造成台北文化體育園區之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分離,難以正確評估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之整體不良影響(如:噪音、交通、景觀衝擊等,整個文體園區均會交互影響),是文化園區部分實應與體育園區部分併案審查,以達環境影響評估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之立法目的。
三. 開發單位瞎掰92環評不存在的城市博物館(6至9號)倉庫樓地板面積,企圖規避重辦環評之規定:
(1). 查98年7月29日環保局網站公告之「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初稿第二章「開發行為或環境保護對策變更內容」第2-1、2-2頁第2.1本計劃變更內容登載:「…一、樓地板面積及基地面積:原環境影響說明書之文化園區內各項設施樓地板面積為136,014.64㎡(其中原92年報告規劃內容之城市博物館使用樓地板面積係轉移自松山菸廠原存之6至9號倉庫11,950.93㎡,今完全移轉予本BOT案)…
(2). 經查92年環說書第5-8頁雖提及「另於第一至五號倉庫東側之土地『擬』規劃作為城市博物館」,但92年環說書並未記載任何「第一至五號倉庫東側之土地」,將來若確定作為城市博物館時,具體之「開發規模」為何?水、電用量為何?對環境有何影響?等相關評估資料均付之闕如,則該城市博物館對環境之影響根本未經評估,更遑論曾經審查通過,自不應列入92年環評「原定開發規模」之計算。
(3). 經統計92環說書關於文化園區部分之原訂開發規模,共僅122,542㎡(旅館、商務住宅與停車空間合計92,935㎡、古蹟29,607㎡),並非開發單位所瞎掰之136,014.64㎡,開發單位瞎掰不存在的量體來稀釋變更量體增加的百分比,顯為規避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一項第一款變更量體超過10%應重辦環評之規定,北市環保局包庇護航之行為非常惡劣。
四. 開發單位歷次變更量體擴張規模均超過92年環評原申請內容百分之十,自應依法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1). 98年7月29日公告之「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初稿變更開發量體為139,378.71㎡,已超過92環說書文化園區範圍(旅館及古蹟)內許可量體122,542㎡的13.7%((139,378.71㎡- 122,542㎡)÷122,542㎡=13.7%)(2). 98年9月4日北市環評會第85次會議開發單位書面報告第9頁、第10頁之簡報內容,可知該次會議送審之量體修正為136,101.71㎡,仍超過92環說書文化園區範圍內許可量體的11%(136,101.71㎡- 122,542㎡)÷122,542㎡=11%)。(3). 98年11月與99年1月之「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修訂本,開發單位修正送審變更量體為135,427.13㎡,仍超過92環說書文化園區範圍內許可量體的10.5%((135,427.13㎡- 122,542㎡)÷122,542㎡=10.5%)。綜上,開發單位提出之文化園區環差報告時及環差審查過程歷次修正變更量體,擴張規模均超過92年環評原申請內容百分之十,自應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而不得以同細則第37條之環境差異報告來矇混。
五. 北市環保局明知送審資料不實卻仍包庇護航,惡搞環評之行為極度惡劣:
(1)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於98年9月4日北市環評會第85次會議中,曾以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國小家長會會長身分,提出書面意見並現場陳述意見,告知開發單位與北市環評會「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初稿量體計算有誤,要求釐清量體爭議。該次會議審查結論亦曾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應釐清變更量體是否超過10%重辦環評之標準,如未超過原環評許可量體10%,再將委員意見納入「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補正資料再提送北市環評會審查。
(2) 詎開發單位仍蓄意規避重辦環評之法定程序,繼續以不實之資料送審。游藝遂於98年12月9日第91次環評審查會議再次以書面意見與投影片簡報說明,主張北市環評會應要求開發單位釐清變更量體爭議,環評委員范正成委員也發言詢問希望可以釐清量體爭議,但遭主席以變更量體是否達重辦環評標準乃行政單位程序處理權責為由制止,未於該次會議針對量體爭議進行討論(該部分對話內容未被列入會議記錄,可調閱當天會議錄音檔查明)。北市環保局未於審查前釐清量體爭議,並循法定程序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自屬違法應依法撤銷。
(3) 為要求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游藝曾依環評法第23條之規定,於北市環評會第92次會議中,公開遞送公民訴訟書面告知函並隨函檢附相關證物予台北市政府環保局承辦人員,並將告知函影本提供給與會之環評委員,主張「文化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應立即停止審查,文化園區之變更應進入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重辦環評的程序。詎北市環評會竟仍於該次會議作成「有條件通過」之審查結論,該項審查結論顯屬違法,自應依法撤銷。
綜上,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主張2010年1月22日有條件通過的「文化園區環差報告」審查結論無效,台北市政府應立即予以撤銷。
「環境影響評估」不能是僅為了「建設」而評估,環評審查過程也不應該從開發單位的角度出發,更應該顧及整體環境的發展!一個國際性的都市,其都市計劃與設計應全方面的思考,不應執意在高度開發的市中心稀有綠地上,繼續進行更大規模的開發案。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懇請市政府不要僅考慮「建設本身的環境影響」,甚至為了建設而評估、而建設。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環評法考量的絕對不只是建商,而是世世代代的人民與環境規劃的百年大計。敬請市政府正視錯誤、重新選址!
March 18,2010
[中時投書]我有話說-大巨蛋 太沉重!
* 中國時報
* 【游藝/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
每當重大棒球賽事因雨停賽的時候,蓋大巨蛋的呼聲就冒了出來,但我們不禁想問:只為了一年幾場偶而因雨暫停的棒球賽,整個社會有需要付出這麼大的常態成本來蓋一顆大巨蛋嗎?
如果,蓋大巨蛋的預算拿來充實基層棒球的經費與場地,對提升台灣棒運會不會更好?看看打不了籃球的小巨蛋,百萬場租的大巨蛋台灣職棒租得起嗎?還是只有大聯盟的道奇隊才付得出?
十多年來,北市大巨蛋的政策規畫紛紛擾擾,也因為環境衝擊過大,至今個單位的審查依舊爭議不斷,更因招標過程的諸多弊端遭監察院糾正,更增添變數。許多專家學者都以為松山菸廠非常不適合興建大巨蛋,除了珍貴的古蹟與老樹將受到嚴重影響,無解的交通困境與環境衝擊,也讓周邊居民膽戰心驚。再加上得標廠商為追求最大利益而設計的商業設施蓋滿了整個基地,遇緊急事件將無法疏散數萬的人潮,而無處可躲佔據忠孝東路、光復南路的人潮,更將形成救災上非常大的阻礙。數萬人的大型體育館真的適合蓋在市中心嗎?大巨蛋真的適合蓋在松山菸廠嗎?
如果真的非蓋不可,台北市區的商業開發已經過度飽和,最欠缺的是公園綠地,我們是不是可以重新檢視大巨蛋應該落在何方?數年後松山機場有沒有可能成為結合巨蛋與公園綠地的台北中央運動公園?當台北捷運路網已經拉到中和、永和、新莊等地,機場捷運更拉近了五股與台北市中心的距離時,新北市許多亟須商業設施進駐的大型重劃區,是不是會更歡迎大巨蛋來帶動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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