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2009
市府email回應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松山菸廠的圍牆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請問松山菸廠的圍牆變成遠雄的廣告,是指巨蛋已經要開始蓋了嗎?
受理機關:
(Handled by)教育局
回復機關:
(Response from)教育局
回復日期:
(Response Date)2009/6/1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98.05.25北市教體字第098329715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關心大巨蛋動工的信,市長很重視也很謝謝對本府的支持,特別要本局回覆,感謝您對臺北大巨蛋案之關心。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案市府已於98年3月31日交付土地予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另該公司刻正提送報告書予市府環評、都審等委員會審查中。
市府很希望大巨蛋趕快動工,但法令規定的行政程序還是要遵守,且環評、都審等委員會中之客觀審查也是市府要尊重的。環評、都審委員會各於98年2月5日及98年4月17日召開大巨蛋案第二次會議,本局已依前述決議部分督促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儘速修正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俾利加速本案開發時程,儘速讓臺北大巨蛋動工。
市政建設的推動有賴您的支持與參與,再次感謝您對臺北大巨蛋案之關心。
敬祝
健康快樂
臺北市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吳清山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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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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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是台北市民, 我一點也不想要大巨蛋.
請給我們公園
Posted by 圓臉貓
at June 3,2009 09:08
Posted by ^^
at June 3,2009 14:34
我也寫信去飭長信箱表達反對巨蛋,反對不尊重市民的濫蛋!請等待回覆,我會來報告的!雖然我想應該也是想吐血的濫答案!
Posted by 路人甲
at June 4,2009 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