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2,2008

松菸文化園區BOT案 廠商轟沒文化

臨時接到夥伴通知市府要召開松菸文化園區的招商說明會,
趕緊請了假前往旁聽,
聽著聽著,腦海中又是一陣茫然,
已經搞了一個沒有體育的體育園區了,
怎麼又多了一個沒有文化的文化園區???
整場說明會市府有許多地方沒解釋清楚,
包括文化園區的環評問題也草草帶過,
甚至還玩弄數字遊戲,
說現在只開發六萬平方公尺(容積樓地板面積),
92年環評送審的是九萬多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樓地板面積也是六萬平方公尺),
因為量體縮小所以不用做環評,
唉!真的是怎樣都不會進步的市政府!!
只會說謊。
聽完說明會,誰會投標以及誰可以得標,大家大概都了然於胸了,
做戲而已!!

請看看隔天的新聞吧!

松菸文化園區BOT案 廠商轟沒文化

誠品等廿家廠商有興趣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松山菸廠文化園區BOT案昨天首度召開說明會,吸引將近二十家廠商與會,包括誠品、潤泰建設、統一超商等企業,不過,會中廠商砲聲隆隆,對市政府大表不滿,認為市府只想蓋商業大樓,而非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批市府只想蓋商業大樓

文化局昨天報告指出,松菸共十八公頃,文化園區佔地七點二七公頃,計畫推動的BOT案則是六號至十五號倉庫約一點二公頃,容積上限可達六萬平方公尺,興建及營運期共計五十年,開發權利金不得少於十二億元,而且營運期間,每年依營業總收入百分之零點五繳交營業權利金給市府,標期八月四日截止。

誠品書店董事長吳清友認為,市府規劃財務面十二年就可以回收過於樂觀,整個案件約要五十八億元的投資,光生存都很難,由於BOT案是以商業大樓的標準來設計財務規劃,和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相違背,「市府的文創理想十分模糊。」會後他更說,「大巨蛋裡已經有商業設施,文化園區又是蓋大樓引進商業,只是大巨蛋的延伸而已。」

也有廠商認為,松菸大巨蛋目前尚未通過環評,文化園區是否可以逕行動工?

再者,當大巨蛋未完工前,北側的市民大道將是文化園區主要的交通出入口,但市民大道的交通配套措施猶未出爐,這些都是BOT案的隱憂,市政府應釋疑且延後投標截止日。

李永萍:若有疑慮 考慮延標

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則解釋,市府已經把十五億元的權利金調降為十二億元,而且也把「文化創意產業」定義明確,可開放十三種產業進駐,他解釋,十二億元是底價,未來租金和硬體建材都會陸續調漲,市政府不能保證獲利,但廠商可以思考營運機會在哪,李述德表示,希望吸引策略聯盟投標,不僅分散風險,也可共享利潤。

文化局長李永萍則坦言,該BOT案主要是找優良的建築商建蓋具指標性的大樓,她說,國際級的建築租金高,可以吸引跨國文創精品進駐,但建築也要與文化園區的古蹟、生態相結合,若設計出醜建築「不惜廢標」,她也表示,廠商若仍有疑慮,會考慮延後投標時間。

《城市札記》窮文化不要來

◎林秀姿

台北市政府昨天舉辦松菸文化園區BOT案說明會,將把六至十五號倉庫一區,改造成摩登國際級建築大樓,並且引進文化創意產業進駐,不過,說明會上卻砲聲隆隆,環保團體質疑,投資申請者資本額必須達三億元,哪個文化團體資本額這麼高?找建商蓋大樓,並不等同發展文化產業;會中,文化局長李永萍便直言,原本就不期待藝文團體來投標,市府要找的是建築團隊來蓋漂亮的建築,而且讓會賺錢的文創品牌進駐。

事實上,松菸文化園區瞄準的對象本來就不是苦哈哈的文化產業,根據經濟部的定義,文創產業包含了電影、出版、傳媒、建築設計、時尚品牌,甚至數位內容,並非一般民眾以為的純手工、小眾品味的「文化創意」,漂亮的建築加上頂級的精品才是市政府對於松菸文化園區的藍圖。

誠品書店董事長吳清友就說,松菸文化園區是戰後製菸產業的縮影,有著巴洛克式中庭花園,還有日本初現代主義風格的建築,以及生態老樹群,「文藝氣息應該濃厚」,而非只有銅臭味。

吳清友所擔憂的,正是所有市民所擔憂的,文化局一方面喊著要讓文化走入社區、走入巷間,讓一般平民老百姓也能夠享受無所不在的文化,但真正的政策卻是要發展頂級的文創、要摩登的建築、要高額租金,以及精品售價的文創品牌,這不僅是一般平民百姓可望不可及,仍在搖搖學步的本土文創作者,也只能搖頭歎息。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4-21 20:31 :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一日電)台北市政府今天召開松菸文化園區BOT案招商說明會,以北京「798」藝文展演基地為模範,預計打造園區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的旗艦地,未來將最有利標為優先考量,預計為市府帶進新台幣二十七億元的收益,盼建商進行標案,但業者批評市府只想蓋住商大樓,構想不切實際。
被譽為台北市「文化後花園」的松菸文化園區,園區佔地七點二公頃,台北市政府為推動松菸文化園區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將占地一點二公頃的非古蹟區採BOT方式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基地」,擬引進文化創意業者進駐,以BOT案的權利金修復六公頃的古蹟區。
市府下午召開招商說明會,吸引包括遠雄企業、誠品書局、日勝生開發、統一超商、寒舍餐旅管理顧問公司、潤泰建設、亞都麗緻、西華飯店等近二十家業者參與。
市府規劃,BOT案主體事業占八成,附屬事業占兩成,分三年興建共及四十七年的營運期共五十年,經營範疇、是否能蓋旅館,則以經濟部的規範為主,市府在五十年總收益為二十七億元。
權利金由新台幣十五億元降至不得少於十二億元,審核作業分為資格審查及綜合評審兩階段,公告招商至八月四日止,九月十五日前評選出最優申請人。
由於松菸文化園區BOT案日前由誠品書局獲選為最優申請人,之後因故放棄,誠品書局董事長吳清友下午出席招商說明會時,兩度發言,針對政策、法律、實務面三構面,希望北市府多了解文化創意產業。
吳清友批評,市府只想找一位建商蓋大樓,與做為文創基地的政策背道而馳,此外,財務模式的可行性也未完善評估,質疑市府規劃業者投入新台幣八十五億元、每年支出七億元,在十二年回收,他還未決定是否投標,但對於市府構想深感憂心。
也有業者認為,市府規定得標廠商在契約的五十年間不得更換發行人,影響財務計畫,權利金的自有比例限制增加業者的資金壓力;更有人針對週邊交通改善提出質疑,也有業者認為,文化園區BOT案僅蓋個辦公大樓讓文創產業進駐,與信義計畫區的辦公大樓相競爭。
另有建築師認為,「對面桌邊的人太樂觀」,文化園區就緊鄰大巨蛋預定地,兩者息息相關,市府有必要「徵詢民間朋友了解實際發生的狀況」。
北市府表示,若以開發投資金額共五十三億元計算,文化園區每坪成本約十七萬元,一樓擬做為畫廊,未來將以計畫取勝,綜合開發與營運計畫最重要,權利金不是最重要的考量,不怕圖利業者,希望建商參與標案,讓自創品牌可以進駐。

中國時報 2008.04.22 
松菸招商說明會 廠商轟市府
陳怡妏/台北報導

     松山菸廠文化園區BOT案,台北市政府規畫以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資源基地」為主軸,廿一日舉辦首次招商說明會,與會的潛在投資廠商對市政府的規畫炮聲隆隆,批評財務面評估太樂觀,只想蓋大樓與發展文創產業理念也相違背,加上大巨蛋環評以及交通規畫等問題,不少人直接挑明指出規畫案「可行性非常低」。

     松菸文化園區7.2公頃基地,採「整體規畫、分期開發」辦理,並依園區內建築物性質分為A、B兩區分別執行。A區屬古蹟歷史建築區域佔地6公頃,目前已分3區七期著手進行古蹟與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預計98至99年間陸續修復完成;B區則為非古蹟區,基地約1.2公頃,採政府規畫方式辦理BOT,開發權利金設定不得少於12億、興建營運共計50年。

     對於市府的規畫,誠品董事長吳清友昨日首先開炮,他表示,市府的規畫缺乏實務與專業考量,提出的12年回收構想太樂觀,以信義誠品為例,一年將近7億的總體營運成本,就算沒有任何營業限制,要生存下去都不容易,何況是文化產業。

     誠品建築師林洲也認為市政府的規畫太樂觀,他指出,過去台北有關文創產業的建築設計,除了一本一本漂亮的報告外,沒有一個實際成功做出來,松菸文化園區要做文創產業的基地,隱憂不少,像是大巨蛋開發仍有環評與環保的問題、快速道路交通規畫問題等。

     李永萍強調,BOT案甄選時,廠商提出綜合開發計畫與營運計畫所佔的權重最多,招標也採最有利標,只要規畫符合文創理念,就能脫穎而出,若沒有廠商的規畫符合期待,市政府會不惜廢標,以免北市再有一棟難看的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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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 2008.04.24 
都計建管會議 環團抗議涉賄學者任講座
中央社

 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李威儀在花蓮鯉魚潭綠湖土地變更案涉收賄,三月底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全案尚未定讞。李威儀上午出席「全國都計建管會議」,並擔任主題講座,環保團體質疑李威儀擔任講座的合理、正當,批評主辦單位「荒謬」。

 花蓮地方法院三月三十一日對鯉魚潭綠湖土地變更案做出判決,以當時擔任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召集人的李威儀涉收賄,違背公務人員職務,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遞奪公權八年,全案仍未定讞。

 財團法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台灣綠黨、環境行動網、台北市天母運動公園自救會等環保團,上午到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全國都計建管會議」抗議,指學者收賄被判刑,卻依然獲得內政部營建署青睞擔任講座,講的還是「都市設計的定位與法制化」主題,相當荒謬。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指出,環保團體注意李威儀已經很久了,除了鯉魚潭案外,陽明山六之六保護區變更地目案、松山菸廠巨蛋案等,都可看到李威儀在台北市政府環評會議中,公然為開發商護航相關發言。

 方儉舉「陽明山六之六保護區變更地目案」為例,指李威儀曾在環評會議中說出「違法開發罪不致死」言論,在會議中為開發業者護航,並使業者得以進行整地作業,不過,因這個開發案有違法疑慮,目前已被勒令停工,全案仍在行政訴訟中。

 環保團體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台北市政府應馬上解除李威儀都計委員、環評委員職務,並重新審查李威儀參與過的都計變更案、環評案。
................
沒有替廠商護航的空間
也沒有收受顧問費的自由!
Posted by k at April 24,2008 14:57

李威儀還在這屆台北市環評委員裡面呦!! 他還可以用他的「營建專業」在環評會裡審台北市大大小小的環評喔。
一、營建署後來的回應很荒謬(見隔日的自由時報報導): 因為他司法上還未定罪,有其司法上的權利

(營建署聽不懂環團說的專業倫理與司法啦!! 一審13年不夠重? 收賄配合廠商變更地目涉貪瀆,只是「小事一椿」?)
二、都審委員、環評委員最重要的是中立客觀等等的專業倫理,如果都審環評委員裡有這種收賄重案的涉嫌人,都市設計審議與環評還能得到人民的信賴??

試想: 若法官、警察收賄一審有罪,卻還可出席司法改革、警察改革的會議講座,那個講座論壇一定被笑死

營建署、全國都計建管會議的主辦單位,真是寡廉鮮恥

個人那天趕到現場,看到--在方儉說完話時,休息時的台下,我還看到與會的都計建管同業好多個跑去跟李威儀握手喊加油,沒看到在座幾百個建管人員有人噓李威儀、或指責他的,好像還覺得環團的人鬧場。

看來收賄、配合廠商變更地目的貪瀆,在營建署這行裡並未覺得是罪惡,被抓到的人好像是比較倒楣而己。
營建署對貪瀆的輕忽與麻木,這讓我覺得很悲哀!
專業倫理、道德教育在哪裡?
Posted by 阿疆 at May 9,2008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