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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9,2009

為什麼只有遠雄巨蛋不用給權利金?


看這個表,發現每一個BOT案都有權利金與租金,唯獨「臺北文化體育園區開發案」是空白,實在是很突兀!

已簽約BoT

98430
 
單位:億元

辦理方式

計畫名稱(案件)

民間投資

權利金

租金/

辦理機關

設定期間

簽約日

設定地上權

臺北麗晶

25

1.3

0.15

財政局

50

64.10.27

臺北101

 585

206.0

1.64

財政局

70

86.10.20

信義計畫區A9市有土地

 45

23.6

0.71

財政局

50

90.07.04

信義計畫區A12市有土地

 72

36.8

0.59

財政局

50

92.11.05

信義計畫區A13市有土地

 64

31.9

0.58

財政局

50

92.10.06

信義計畫區B5市有土地

26

13.2

0.34

財政局

50

93.04.05

臺北市南港經貿園區經貿4951地號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56

13.9

0.13

地政處

50

93.12.17

小計

873

326.7

4.14

促參法

市政府轉運站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營運案

82.4

25.0

0
94年至98年免徵地價稅,故無租金收入。)

交通局

50

93.08.11

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開發案

109.4

11.89

0.18

捷運局

50

93.12.27

北投線空中纜車計畫

27.8

0
(無開發權利金,營運權利金年營業收入總額1%收取。)

0
(興建期94.12.1399.12.12.免收土地租金。)

新工處

30

94.12.13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開發案

202

---

---

教育局

50

95.10.03

松山菸廠文化園區BOT計畫案

85

13

尚未簽定設定地上權契約

文化局

50

98.01.15

臺北市公有中崙市場BOT

10

2.6

0.01

市場處

52

98.02.05

   

516.6

 52.49

0.19

     

1,389.6

379.19

4.33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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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遠雄 巨蛋

June 11,2009

老樹顯靈:樹木保護再進化!

作者為綠黨潘翰聲  6/8載於中時

被市府當作地上物的百年老樟樹

(圖為被市府當作「地上物」的近百年老樟樹)台北縣中和市長邱垂益耗費上百萬公帑,買下台東池上鄉一株五百年茄冬老樹,以作為錦和運動公園綠能休閒咖啡觀光園區的「中和樹公」,不料卻在媒體面前扭傷腳踝住院開刀。多家電子媒體報導「老樹顯靈斷腳筋」,並渲染「樹幹上出現類似五官形狀」,再搭配民俗業者燒金祭拜的囑咐,將一個樹木保護的重要案例搞成靈異傳說,同時又是媒體弱智化的負面教材。(6/8蘋果報導中和市莒光路上、自強國小前的行道樹全被砍光,真是@#$%$


 

不論哪個人類文明的傳統,面對百年老樹的龐大身軀,莫不懷有崇敬或畏懼之意,如客家庄的伯公樹更同時具有文化與生態的意義。在這資本主義、金錢至上的台灣社會,前幾年房地產市場興旺,東部許多鄉野老樹都被垂涎覬覦,遭建商論斤論兩挖來都市做造景。現在竟然連樹公都可以用錢向窮鄉僻壤買來,這種粗魯的暴發戶行為,竟然由政府主導示範,放任老樹被挖走的台東縣政府,和主管全國生態保育的林務局,當然多少要擔起責任。


在對抗氣候變遷的環保綠旗下,已經少有開發業者敢隨意砍樹,取而代之的是「樹木移植」技術萬能的思考。短視的建商只求售屋時有漂亮的大樹幫忙促銷,無知的住戶卻不瞭解樹木必須從小照料才會長得好,老樹的價值就在時間,一點都急不得。老樹被斷手斷腳強迫搬家,未來若能走出加護病房從鬼門關前折返,往後的歲月也難以長得健康茁壯。


市公所得意洋洋地指點被截斷的殘枝吐出綠芽,其實專家都還不敢大意,擔心這是老樹為他在地球上求生的最後一點力氣。當年在台南二中紅樓拆除新建工程中,我親眼目睹老榕樹迴光返照的悲哀,至今仍刻骨銘心;衷心希望這棵老茄冬可以活下來,但官員不該藉此沾沾自喜,更期望社會能深切反省,改變「移樹不是砍樹」的習慣。


台北市郝龍斌市長上任以來,從松山菸廠、國際花卉博覽會場館建設、捷運沿線行道樹、各大小公園地下停車場開發,粗估樹木移植數量應該三千株以上,大大抵銷歷年植樹節的成果,甚至教育局在大巨蛋BOT案的整地過程,一再將老樹說成「地上物」,令人情傷。

鬧區難得的荒野-客家公園預定地

台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開發案,最初規劃必須移植兩百多棵,在地方居民與環保團體努力之下,客委會劉主委從善如流承諾將降到百棵以下,最新變更後的設計案,將在六日的樹木保護委員會進行審查。初步審查結果要求變更設計,移植樹木不得超過客委會提案的87棵)。

以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的看法,絕對可以在不移動絕大多數樹木的前提下,讓自行車經由公園連接跨堤平台,進入河濱公園。


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是少見進步的地方法規,其中更有「群體樹木」的條款,來導正一般人「見樹不見林」的錯誤心態。這次被迫遷的台東茄冬老樹截肢斷根後還有三噸重,可以想見其原本二十七公尺高的大綠傘,庇蔭多少生靈。而客家公園預定地上蔚然成林,鳥會調查高達25種以上野鳥,以三公頃的土地面積密度極高,甚至白天有大冠鷲、晚上有領角鴞等猛禽,還有螢火蟲、貢德氏赤蛙、長吻白蠟蟬、蝙蝠等豐富生態,已遠遠超越一般鄰里公園。若此次樹保會議引用「群體樹木」加以保護,讓這進步條款加以落實,將是地方樹木保護工作的大大進化。(這次未實質審查這一部份,補件之後還很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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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老樹

June 2,2009

市府email回應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松山菸廠的圍牆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請問松山菸廠的圍牆變成遠雄的廣告,是指巨蛋已經要開始蓋了嗎?
受理機關:
(Handled by)教育局
回復機關:
(Response from)教育局
回復日期:
(Response Date)2009/6/1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98.05.25北市教體字第09832971500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關心大巨蛋動工的信,市長很重視也很謝謝對本府的支持,特別要本局回覆,感謝您對臺北大巨蛋案之關心。
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案市府已於98年3月31日交付土地予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另該公司刻正提送報告書予市府環評、都審等委員會審查中。
市府很希望大巨蛋趕快動工,但法令規定的行政程序還是要遵守,且環評、都審等委員會中之客觀審查也是市府要尊重的。環評、都審委員會各於98年2月5日及98年4月17日召開大巨蛋案第二次會議,本局已依前述決議部分督促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儘速修正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俾利加速本案開發時程,儘速讓臺北大巨蛋動工。

市政建設的推動有賴您的支持與參與,再次感謝您對臺北大巨蛋案之關心。
敬祝
健康快樂
臺北市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吳清山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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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getoutdome at 19:21回應(3)引用(0)我們的行動
標籤:松菸 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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