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8,2007

媒體改造學社針對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問題之聲明

2007/11/26

媒體改造學社針對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問題之聲明

 

上週經媒體披露,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在缺乏公眾和輿論關注的情況下完成,十一名董事與三名監事即將獲得行政院任命。本社認為,本屆公視董監事的提名與審查過程草率且不透明,有違公視做為公民媒體,其董監事為全民付託,負責管理公共傳播資源的公開、民主、多元之精神。

 

本社在此呼籲行政院、新聞局,以及立法院,應暫停目前程序,先就相關程序瑕疵與正當性問題,提出公開且完整之說明,以及其他改進或補救措施。我國公視正面臨轉型關鍵,董監事人選之正當性與適任性至關重大,本社呼籲,行政院應重新進行本屆公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


本社認為,本屆公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至少包括以下五項嚴重缺失:

 

一、        根據公視法第十三條(請見文末附件),立法院需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提出之候選人名單。然本屆審查委員之組成與完整名單,從未             正式在媒體或其他管道公告社會,一份沒有公告社會週知的「社會公正人士」名單,已有違       公開、民主之精神。

二、        再者,審查委員名單中,包含蘇起與孔文吉二位現任立委,立法院本身竟推舉現任立委為「社會公正人士」,不僅不宜,甚有違法之虞。

三、        審查作業程序匆促草率。有審查委員未出席,亦有審查委員中途離席,或發出「太晚看到候選人資料」等抗議。

四、        行政院提出董監事候選名單之前,並未徵詢所有候選人意願。許多董監事「當選人」在看到媒體報導之後才知道自己「當選」。新聞局此種先提名後通知的作法,若非新聞局對於公視董             監事會組成缺乏應有之審慎態度,便是新聞局有明顯操作董監事名單之企圖。

五、        在提名與審查程序均有草率和黑箱作業的缺失之下,我們也見到部分當選董事之中,甚至有曾經公開表態反對公共媒體制度之人士。此外,公視員工積極爭取勞工代表進入董事會,亦未被 接受。在缺乏正當性的程序下產生的董監事名單,絕非公視之福,更非全民之福。

 

 因此,本社對於行政院主導、立法院配合的本屆公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過程,無法接受。攸關我國社會與傳播環境發展至鉅的公視之董監事會組成,新聞局竟如此兒戲地處理,如此不透明地操作,本社在此表達強烈不滿。新聞局應就相關程序缺失儘速公開解釋與說明,提出必要補救措施,並應重啟提名與審查程序。

 

附件: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  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 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Posted by get_alien at 樂多Roodo! │16:33 │回應(0)引用(0)社會資料_媒體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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