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4,2009

2009.11.4_中國傳統法制典籍研究筆記

《清稗類鈔》有載:子毆父,父告官,子用訟師計,於大堂上不做辯解,縣官欲先杖責,子伏下張手,手書「妻有貂蟬之貌,父生董卓之心」,縣官遂罷案不審。

三年之喪,鄭玄注謂27個月,王肅注謂24個月,脫去喪服謂之除襌。

唐律多引禮經,則係儒家法家化,抑或法家儒家化?

唐令之中「申尚書省」之步驟,在宋令之中改謂「申奏」,即由皇帝來裁奪,象徵皇權之擴張。


Posted by genkinomi at 樂多Roodo! │10:10 │回應(0)引用(0)【勉強】べんきょ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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