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1月8日
期待政策的全面性思考
過去,廢棄物政策的思考往往以直線發展的思考方式出發,因此訂定了「焚化為主」的廢棄物政策,甚至是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各地大興焚化廠,也排擠了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的其他方案,焚化廠燒掉了垃圾也燒掉了資源與金錢,同時遺留下各種的有害物質,隨著環境永續的意識崛起也影響了政策推動,各縣市也積極推動強制分類、資源回收工作,以台北縣去年實施垃圾分類為例,將回收廚餘再利用、變賣資源回收所得的總收益就達四億多元,預估今年全縣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總收益可能超過十億元,無論就環境、經濟的觀點皆為有利,甚至可以說是從垃圾中創造黃金!
環保署規劃今年一月一日起,全台灣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從廢棄物減量的源頭工作做起,突破以往本末到置的政策窠臼,也企圖使民眾從政策宣傳中認識如何珍惜資源,共同擔負起環境保護的責任,對於其政策立意自然該予以肯定,然而由上而下的政策執行,是否能有相當成效,以及家戶垃圾分類回收後,進入廢棄物處理之設施是否已準備充足,皆是令人擔憂之問題。
在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上有不錯成效的台北市,是以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改制,給予民眾經濟誘因的方式鼓勵垃圾減量,如果環保署指望政策執行便能改變民眾多年養成的行為態度,應該是過於天真了,即使過去禁用塑膠袋政策也曾執行開罰手段,如今在執法從寬的情勢底下,塑膠袋減量並未有具體成效。另外無論何種政策的執行都需要有實施的配套,回收後的資源廢棄物是否有足夠的處理能力,這些議題是否也缺乏完整的討論?如果以強制執行推動家戶做好分類,可是後端回收清運、處理設施沒有準備充分,實際也是枉然!
無論如何,分類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政策,推動零廢棄的社會願景即是世界潮流,追求永續環境的目標也是所有人應該共同努力的方向,我們也親眼見證到,在資源回收的果效下,廢棄物減量也有亮眼的成績,反映出過去興建焚化爐政策的錯誤,尤其台灣目前焚化爐的處理容量已遠遠超過廢棄物清運量,卻仍在繼續興建造價動輒二、三十億的焚化廠!焚化廠的興建與強制分類回收根本上便是衝突矛盾的。我們要反對錯誤的廢棄物政策,反對與永續環境相矛盾的廢棄物政策,也反對相互衝突的政策繼續下去,不過我們期待的是「全面思考、充分討論」的綠色政策,從中央到地方完整政策與配套的執行、監督,才能同時得到民眾的支持。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理事 劉惠敏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