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24日

邏輯矛盾的建言書與缺乏願景的回頭路

當中研院的聚光燈,逐漸由細部的『能源科技』的前瞻與預測,轉而觀照整體產業與能源政策不當所導致的問題,對環保團體而言,我們是感到欣喜的。特別是其於建議書中提出直接指出近十年來台灣能源生產力於不昇反降、燃煤發電比例大幅增加的事實,進而提出儘速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訂定減量目標、厲行節能、改善產業結構、促進能源多元化。


上述見解,多與環保團體歷年觀點一致,我們極切盼望中研院能發揮其影響力,敦促兩大政黨於週五開議的新國會時,將溫室氣體減量法列為優先草案,別再任憑其麾下的立委以及行政團隊為了財團的政治獻金為大開案護航,閹割此法中最重要的減量時程與目標,還有相關罰則的制定。我們更期待,在針對大煉鋼廠及石化廠投資案所提出的隱晦不明的『兩擇ㄧ』建言中,能更明確的指出在大量的溫室氣體排放以外,此兩開發案對區域性的居民健康、漁業資源以及海域生態的衝擊,更細部分析出台灣長久以來因耗能工業以出口為導向所犧牲的環境衝擊。

 

否則,我們無法理解為何國內最崇高的學術機構,在對外說明的建言書中,竟然會產生如此嚴峻的邏輯矛盾?

 

1.      為什麼耗能產業政策有選項,能源政策就得「非核不可」:面對排放量將佔全國10%的台塑與國光兩大開發案,能彈性提出個『嚴格限制』與『容許加配套』兩選項,面對能源配比卻未提供任何情境選擇。能源結構與能源需求量是一體兩面,當執迷於高耗能產業時,自然無法擺脫對集中式電廠的需索。我們更需指出的是,國內一貫鋼鐵廠的二氧化碳排放密度約2.1噸,是美加的1.3倍;而火力電廠上,無論是興達與台中,其排放密度亦較歐洲同級電廠高出30%。不思考既有產業製程與電廠的改善,近乎直觀式擁抱核電為救贖,則令人懷疑此建議書僅是未兩大開發案尋求解套。

 

2.      不願面對的前提:該小組指出續建、延役與新增機組有兩大前提:確保核能安全及妥善處理核廢料,但難以置信的是整篇建言卻從未分析此兩大前提能否達成,彷彿兩個禮拜前沸沸洋洋的『台電擅改核四廠設計,違規變更達395處』事件從未存在,彷彿『核四工程近四年已發生六起意外,造成七人死亡』的事實,只是另一件公共工程無法避免的意外。而電廠耐震設計不足的缺陷,僅靠今年才設置的『自動急停裝置』既可解決。而台北縣政府這兩年來因核一、二廠核廢料貯存水池已超量所開出的三億元罰單,難道不也提醒我們核廢料的問題仍是無解嗎?

 

 

3.      對核能與再生能源的敘述不對稱:於建言書中,描述了燃煤電廠不易通過環評,再生能源發展技術不成熟,仍有環境衝擊,但卻未論證核能電廠在此方面的衝擊。難道自鈾礦開採、廠址興建到最終的核廢處理,對澳洲的原住民、金山萬里與貢寮的居民、蘭嶼達悟族人所造成的衝擊,都只是對抗氣候變遷所需的機會成本,也都屬於李院長所指稱的必要之惡?

 

4.      國外案例選項偏頗:小組為了論證『非核家園政策非世界的主流意見』,舉出了英國、美國甚至中國為例子。但遺憾的是,卻未考量到歐盟於2006年所進行民意調查,顯示有61%的民眾表示既使因為核電為低碳能源,但鑑於其潛在危害,仍因減少其於發電結構中所佔配比。既使是在法國,支持增加核電佔比的民眾也僅有28%。更何況。根據普林斯頓大學PacalaSocolow教授的研究,其指出既使未來五十年內,全世界的核能發電量增加三倍,能貢獻10億噸二氧化碳的削減量,但在此同時運輸系統的改善的削減量為核能的四倍,能源效率的提昇為核能的三倍,而種樹造林等的減量效果也為其兩倍。因此若寄望核電作為溫室氣體減量的壓箱法寶,無疑是個不切實際的 想像。世界自然基金會於今年所發表的氣候解答(Climate Solution)報告,邀請的各國專家針對二十五項減碳技術(包括能源效率、地熱、太陽能、綠建築等)的環境衝擊、社會接受度、成本進行評分,核能是全 部二十五項技術中,分數最低的。更令人訝異的是,不僅是社會接受度最低,各專家們亦認為其成本最高,故與大型水力發電以及不適當的生質能發展共列為負面衝擊遠大於正面效益的減碳措施。

 

    我們相信中研院各位學術前輩對政府提出建言的苦心,但若無視於上述邏輯矛盾以及媒體報導中的偏頗,將會陷入『核電業複合體』的共犯結構之中,而未能扮演台灣對抗氣候變遷中的領頭羊。基於對台灣學術單位的冀望,我們對中研院的『環境與能源研究小組』未來的運作方向有以下建議:

 

1.      為堅守學術倫理,請小組成員自我揭露組成:檢視此建言內容,其中能源稅一節的主張,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環境政策白皮書中如出一轍。若以身為某一陣營的白皮書起草人,卻又擔任『給新政府的建議書』的主筆,是否有為學術獨立性?又既然認為核能延役與新增機組為重要未來能源政策重要考量,卻為何不願於該候選人的政策白皮書中提出,而是迂迴的以中研院的名義,拋出此議題供該陣營操作。

 

2.      請從永續發展角度,重新界定能源政策研擬準則:於此建言書中,僅見從『備載容量』、『GDP成長率』、『CO2成長率』的事實,然而卻未見對於社會正義的考量。況且在能源局均試圖提出能源供應總量管理的概念時,此建言書根本是毫無願景。斗膽建議各位學術前輩,先好好的參考瑞典提出的『無油國家』,瑞士提出來的『兩千瓦社會』以及日本的『低碳社會2030』背後的脈絡與邏輯。而非將自己的層級以及涵蓋面,定位成能源局或工業局的智庫。

 

 

3.      實際參與具體政策的擬定:若小組成員欲更積極的發揮其影響力,能源局正在研擬的能源發展綱領,其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中,提供了諸多民眾參與機制,請小組代表實際與民眾溝通,更能體會及檢視其建議書的可行性。另外小組成員若為『確保核安』,更應主動爭取擔任台電外部董事的機會,發揮監督工程。而非如目前身為外部董事的核工教授,到了發生違規變更設計後才表示『連改都不能改。』。

4.      走出冷氣間,實際參訪各重大溫室氣體排放源,並與在地民眾對話:在民眾參與機制被視為環境政策制定不可或缺的一環時,若各學術大老們,總是搭著轎車,經由北宜高,相約在宜蘭礁溪的大飯店進行討論。而非沿著北宜公路,親自感受核四廠就在你家隔壁的恐懼,在福和宮前,跟著雜貨店的老闆娘聊聊這二十年來的歷程,並進一步說服她何謂『兩害取其輕』。再者,突襲式的參訪工地,看看那些反應爐壓力槽上得鏽蝕,是否只是運送過程的些許刮痕。否則此時提出的建言,跟四十年前喊著『DDT是我們的好朋友』的宣傳海報又有何異?而難不成,李前院長還要重蹈一次教改的覆轍嗎?

 

一份六千五百多字的建議書與學術光環,與二十年來經由一次次的十萬人大遊行、靜坐,方才爭取到八年前於核四再評估會議中,將各層面的資訊揭露的機會。如同建言書所稱因應全球暖化是『沒有白吃的午餐』,但似乎一份未經同僚檢閱、田野資訊蒐集以及邏輯矛盾的建言書,除了消耗自我的學術光環,所引領出的不過是條缺乏願景的回頭路。

 

   2008.2.24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理事 馬康多

 


Posted by gcaagcaa at 樂多Roodo! │16:36 │回應(0)引用(0)能源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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