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5日

迎向永續能源的長征

    『3000c.c.是大車還是小車?』『浮動不是油價是人心』『台中電廠二氧化碳總排放量居世界之冠!』從這些標題,可以窺看出近來台灣能源政策遇到的挑戰-自產能源缺乏、世界高油價趨勢、溫室氣體減量。若未能妥善因應,則物價上升引發的社會動盪,輔以產業出走的威脅,再加上氣候變遷的衝擊,能源遂成了一複雜的難題。但其實仔細分析,能源問題的癥結就在於能源供應量以及能源結構兩大關鍵。

     以往台灣在能源供應量上均從需求面出發,從經濟成長率、工業區的開發量,推估所需供應量,然後開始找場址建電廠,從未就台灣能源發展的限制,思考工業發展的侷限。於是一座電廠未通過環評,就會出現『2015年將發生全台輪流限電危機!』的恐嚇性的訊息,而工商界與環保團體的口水戰就陷入此無間輪迴之中。然而此局面似乎行政院於今年提出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稍有轉圜之處。該修正案中表示未來能源管理將採「預防原則」之先期管理模式,提出能源使用評估制度,在考量能源安全並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所訂定之能源開發綱領規範下,對大型能源用戶能源使用情形進行先期審查,對其能源耗用總量及使用效率等得先行輔導管控。此這些模糊的字眼中,隱含的則是能源供應總量控管的概念,亦即日後工業局若欲新增工業區的開發計畫,需先問能源局能源供應是否足夠,相較於以往『射了箭後才劃靶』的後端因應方式,已是一大躍進。此轉變亦將促進近年新興的能源服務與節約產業的發展,此其具有市場競爭力,而非僅仰賴政府輔導。另一方面,這修正案也意味著環保團體高喊多年的虛擬電廠的概念,行政機關總算聽懂了。


     能源結構的爭端,在過去這一年來,風力電廠與生質燃料的爭議履見報章,三不五十伴隨著『核電是台灣實踐二氧化碳減量目標唯一希望』。根據目前政府的規劃,其欲將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佔比,從2006年的5.88%,於2025提昇至12~16%以上,而裝置容量則達8450MW。然而細部檢視現行的推動規劃,卻發現此目標卻是建築在水力發電增加至2500MW,以及生質能發電提昇至1400MW,再加上環繞全台海岸容量達3000MW的風力發電機組等充滿疑問的數字所構成。水力發電的增加意昧著十座以上的調整池水力發電廠的建造,也隱含將衍生國內山林與河川保育上新的衝擊。而生質能發電的背後既是已成財務黑洞的焚化爐政策,對從『垃圾大戰』轉變成『焚化爐搶垃圾大戰』的台灣,這個政策目標是否會鼓勵既有焚化廠去接收成分複雜的事業廢棄物?導致有害物質排放量的增加?然而在各方爭論著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收購電價的補助,卻未仔細就其與傳統能源型態的外部成本詳加探討。


     更諷刺的是,在各個燃煤電廠的環評案中,面對著二氧化碳的質疑,台電卻能以『二氧化碳不是法規污染物!』甚至以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是整體國家政策為藉口,為其護航。如以大林火力電廠的更新案為例,台電在無法有效的說服他人可達到空氣污污染排放量不增加時,既搬出老把戲-『供電能力不足』、『穩定度有不良影響』等。但矛盾的是,當談環境衝擊時,不僅推託溫室氣體減量為國家層級的問題,也未有效去處理區域性的健康風險問題,亦既當小港地區的戴奧辛與重金屬負荷已屬全國第一下,此更新案所將增加的重金屬排放,是否會造成當地民眾健康風險超過可接受的範圍?然而舉其非建不可的理由,卻也涉及整個台灣能源結構的問題。既然爭辯焦點都在能源政策層級打轉,那麼環保署跟能源局何不乾脆點,直接宣佈在行政院的能源發展綱領以及其政策環評尚未定案前,暫停所有能源相關類別的環評案?不過可悲的是,能源相關單位,也失去了主體性,忙著應付行政院副院長裁示的:『2025年CO2 減量目標降至2000年水準』;甚至猜測著兩個月後大主子的顏色,揣想著非核家園政策會鬆動到何地步。


     伴隨著立法與行政團隊的更迭的2008年,卻也是台灣在能源政策上頭的關鍵時刻。隨著後京都機制的提出,各國紛紛立法訂定減量目標跟再生能源發展策略,而關心能源議題的民眾除了敦促前述兩個法案通過與落實外。能源發展綱領的研擬以及全國能源會議的召開,都將是決定能源政策的戰場。而環保團體能否超越在官方智庫與既有能源學界之外,提出具說服力的永續能源情境,將是抵禦核電復甦、落實低碳社會的重要課題。但無法逃避的真相則是,民眾是否接受油價與電價的調漲?是否願意將能源使用背後隱含的生態足跡納入每個消費行為中,心態工程的成功與否,才是台灣能迎向永續能源發展路徑的關鍵。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監事 馬康多 200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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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池立法委員你好:

  首先恭喜委員當選中華民國第七屆區域立法委員,從新聞媒體得知委員也是終生茹素,為此深感欣慰,實為茹素者一大好消息,盼望委員能為素食的利益,能從政府部門與法令面帶來更有力量的影嚮。

  時值地球暖化生態危機,氣候在溫室效應之下,天氣、溫差異常,工業化帶來大量的溫室氣體(二氣化碳、甲烷...)已經破壞了地球生態的平衡,人類已面臨生存危機,根據1996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氣候變遷研究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之預估,認為若要在 21世紀末將二氧化碳濃度穩定在工業革命前的兩倍(550 ppm),則目前全球排放量必須削減一半,並早在1992年簽訂「氣候變化網要公約」及具法律力的1997「京都議定書」。然而時至今日,溫室效應的產生因素在交互影嚮之下,進入增溫的惡性循環,程度遠比研究人員預估的還要遭糕,NASA:北極將在2012年全部融化!

  縱觀我國政府因應地球暖化危機,普遍著力於能源部門、製造部門及環保政策,如歐盟2002/96/EC(WEEE)與2002/95/EC(RoHS)指令之下「寰淨計畫」(G計畫)﹣「綠色供應鍊Green Supply Chain」,然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問題小組」的專家表示:個人在對抗全球暖化方面也扮演重要的角色,政府並未在個人部門能提供一個有效的辦法,僅在於第三部門的社會力量進行宣傳及道德勸說:少吃肉、多騎單車、使用環保商品、遊行造勢..。依據英國物理學家艾倫.卡佛特(Alan Calverd)在2007年7月份的《物理世界》(Physics World)科學期刊中發表一篇名為〈解決京都議題的根本之道〉的文章中提出一個解決全球暖化問題的更簡單的方法,那就是停止葷食。著力於這項科學數據,2007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聯合國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小組領導﹣帕卓里在巴黎記者會上公開指出,不吃肉、騎腳踏車、少消費,就可以協助遏止全球暖化。
新聞來源:http://news.yam.com/afp/life/200801/20080116244172.html
英文AFP:http://afp.google.com/article/ALeqM5iIVBkZpOUA9Hz3Xc2u-61mDlrw0Q

  為此向委員提出建言「素食政策」應列為政府因應地球暖化的重要施政工作,應視為降低碳、甲烷排放量的計量因子,應列入有關因應「京都議定書」相關政策計畫的經費補助範圍之內。在下認為:

一、國家素食人口比例應該算進去一個國家對全球暖化的對抗所做的供獻的統計,並列入為碳排放量交易的合約內,一個人吃素等於種了一顆樹,等於降低若干單位CO2,等於若干單位碳交易籌碼,一個國家的素食人口應視為環保水準的指標、視為降低碳排放量的指標,台灣應該率先向聯合國提出這個概念。

二、依據經濟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研擬訂定之「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範圍」,並未見素食產業在內,在此特別時刻,政府應該為了地球暖化的危機,特別劃分獨立出一個素食產業,素食產業應該得到投資抵減或5年免稅的優惠,特別是有機農業符合無毒、水土環保,還可以間接地幫助到農民。

三、企業引進素食餐廳供應員工午餐,並鼓勵員工吃素,宣導拒吃肉品對抗地球暖化,其吃素員工數與素餐次數應計入企業對降低碳排放量的頁獻,政府應該視同環保的成效加分項目,並列入「綠色供應鏈Green Supply Chain」計畫之評項。除此之外,公部門、學校機關也應該大力推行。

  肉品為高碳排放量的商品,又極度浪費地球土地與水的資源,實在不符合環保標準的要求,為了提高民眾拒吃肉、少吃肉,進一步成為素食者的意願,並付出行動力,本人構思出「開始吃素拯救地球認同行動卡」推行方案,配合抗暖化的公益團體發行之,我們並不強迫民眾任何飲食方式,然而我們有義務、有責任提供更符合地球環保、符合營養健康、符合科學數據及符合聯合國呼籲的飲食選項給民眾參考,並有義務解說宣傳之。

  盼能藉重委員職權,能在政府部門的環保政策與法令面,發揮關鍵時刻影嚮力,另一面也藉重委員的身份,與抗暖化團體、環保團體接觸,推動「開始吃素拯救地球認同行動卡」的抗暖化行動,呼籲民眾選擇聯合國所呼籲的飲食生活。

祝 委員      鈞安

關心地球的一份子
相關資訊:
開始吃素,拯救地球:http://blog.yam.com/enlightenment/category/1759456
Posted by 關心地球的一份子 at 2008年02月2日 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