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3日
【常春月刊】垃圾費怎麼收有差別嗎?
最近環保署宣布垃圾費要調漲,從目前每度水3.7元,調漲到每度7元,在民國100年調為10元。「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是近來台灣人最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物價節節上升,如今垃圾費也要漲,但是漲價真的合理嗎?這就必須從垃圾費怎麼收開始談起。
垃圾費是基於「污染者付費」的原則,由市民支付環保局清理垃圾的費用,多數是依據用水量來徵收,基本預估一個家戶用多少水,這家也就製造多少該處理的垃圾。「隨水徵收」垃圾費對政府來說很方便,但是市民的垃圾量與用水量沒有一定的關聯,其實並不太公平,而且少丟垃圾也不會少收費,垃圾減量沒有經濟誘因。
垃圾費隨水費徵收,對大多人而言沒有感覺,正好說明了隨水徵收的缺點,人們從沒有去注意自己到底生產了多少垃圾,也缺乏去思考垃圾處理背後的意義。但是垃圾費隨袋徵收,不僅較合理反應一般家戶的垃圾量,也因為民眾知道少丟垃圾即可減少垃圾費的支出,而在垃圾減量、分類與資源回收上都有顯著的成果。
南韓、瑞士、澳洲、日本以及歐洲部份國家早已實施,但在台灣從2000年開始,台北市才改採隨袋徵收制度,起初也飽受質疑,甚至認為這是變相加税,但實行至今的數字顯示,台北市民隨水徵收時代,平均每戶每月繳交168元,改為隨袋徵收後,不但垃圾費支出平均下降為43元,而每人垃圾量更從每天1.14公斤,下降到0.6公斤,是最顯著的環保成就。
但是目前僅有台北市、台中縣石岡實施,多數縣市仍不願變革,因此當環保署說目前垃圾費僅反應處理成本的三成,所以要求各縣市逐年向民眾增加垃圾處理費用時,我們必須釐清的觀念是:若是所有的縣市皆以合理的隨袋或隨量徵收垃圾費,不但能減輕垃圾問題,也節省垃圾費支出,另外還可以算入資源回收的所得,及不用蓋焚化爐所省下的經費,不管是對環保,還是我們的荷包都絕對是雙贏。只談垃圾費漲價,卻不去談如何降低垃圾處理的成本,難免令大眾反彈,而我們要爭取的不過是一個合理的垃圾處理制度而已,因為垃圾費怎麼收?其中的差別可大了!
垃圾費隨水費徵收,對大多人而言沒有感覺,正好說明了隨水徵收的缺點,人們從沒有去注意自己到底生產了多少垃圾,也缺乏去思考垃圾處理背後的意義。但是垃圾費隨袋徵收,不僅較合理反應一般家戶的垃圾量,也因為民眾知道少丟垃圾即可減少垃圾費的支出,而在垃圾減量、分類與資源回收上都有顯著的成果。
南韓、瑞士、澳洲、日本以及歐洲部份國家早已實施,但在台灣從2000年開始,台北市才改採隨袋徵收制度,起初也飽受質疑,甚至認為這是變相加税,但實行至今的數字顯示,台北市民隨水徵收時代,平均每戶每月繳交168元,改為隨袋徵收後,不但垃圾費支出平均下降為43元,而每人垃圾量更從每天1.14公斤,下降到0.6公斤,是最顯著的環保成就。
但是目前僅有台北市、台中縣石岡實施,多數縣市仍不願變革,因此當環保署說目前垃圾費僅反應處理成本的三成,所以要求各縣市逐年向民眾增加垃圾處理費用時,我們必須釐清的觀念是:若是所有的縣市皆以合理的隨袋或隨量徵收垃圾費,不但能減輕垃圾問題,也節省垃圾費支出,另外還可以算入資源回收的所得,及不用蓋焚化爐所省下的經費,不管是對環保,還是我們的荷包都絕對是雙贏。只談垃圾費漲價,卻不去談如何降低垃圾處理的成本,難免令大眾反彈,而我們要爭取的不過是一個合理的垃圾處理制度而已,因為垃圾費怎麼收?其中的差別可大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秘書長 崔愫欣 2007.10.21
本文將刊於11月號的長春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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