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24日
【常春月刊 專欄】誰擁有食物主權?
2005 年,兩個加拿大人為支持在地農業,以及環保、健康因素發起「反全球化--百哩飲食運動」。但,只食用100 哩內生產的食物,卻不是那麼簡單。比如咖啡多是從中南美洲來的,有很多水果更是溫帶地方所沒有。
其實在「百哩食物運動」之前, 90年代的國際農民運動,已提出更全面的「農業和食物主權」(Agriculture and food sovereignty) 概念,指的是人們有權利取得健康以及符合文化的食物,並且是用生態永續的方法生產這些食物,基本上這是對自由經濟造成食物越來越單一化,農民因此喪失產銷的自主權、以及土地權所生的運動。其間,法國的農民聯盟代表更因為反麥當勞基因食物,發起數波行動而被抓進監牢。
在講求速度與量的現代社會,農人逐漸變成大企業的農產工人,只是機械式地量產人們所需的勞動補給品,使得農業隨之而來的飲食文化等消失殆盡,尤其是第三世界的農人,更因為貿易大國卻傾銷之故,因農業而生的多元文化樣貌( 比如稻米文化,以及從中衍伸出的民俗文化、村落組織),正在逐漸消失中。
所以食物主權的「主權」之意,是跳脫國家疆界,認為人民應該擁有選擇食物和農業制度的權利,而不是國家與跨國企業;自由貿易帶來看似便利多樣的生活,但實際上我們的「 口味 」是被市場提供的,食物主權希望藉由推廣「透明」的貿易,解決自由貿易對食物、土地、農業、生產者所造成的傷害。
當您知道每一種農業行為後面都代表了文化意涵時,想起故鄉的長者,苦守水田、果園幾十載,卻敵不過全球化後以低價傾銷的外來農產品,使得台灣傳統農村文化逐漸消失。選擇一種食物,也像是在選擇你要過什麼樣的生活,讓我們盡量選擇本地農產品,跟農人一起創造飲食農業的新文化吧!
PS:本文將刊於2007.10月號的常春月刊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協會 陳威志 200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