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27日

台灣核電廠的耐震設計不足

日本核電廠原本的耐震設計為0.6g,已經比台灣的安全性都高,目前因為地震頻頻的警訊,預計將提高至1g,估計所需工程費用為數百億日圓,費時數年,但台灣政府卻仍無視於地震的威脅,僅以0.4g耐震設計為滿足,讓人憂心。


台電公司核能電廠廠址的選定,在廠址8公里距離內不能有長度超過300公尺之活動斷層存在(所謂活動斷層是指3萬5千年內曾活動過1次,或是50萬年內曾經活動過2次者),且廠房防震設計必須依據廠址320公里範圍內之地質及地震條件,經地震專家參考歷史上最大地震記錄,推算訂定各核能電廠之設計基準(安全停機)地震係數如下:

一、核一廠
係將1909年板橋規模7.3之地震,假定發生在距核一廠最近距離處(約8公里)的新莊斷層(或稱金山斷層)上,經計算推定核一廠之設計基準(安全停機)地震係數為0.3g。中央氣象局震度分類將大於0.25g之地震震度均歸類為最高級之6級地震。新莊斷層為非活動斷層,但為保守計,仍假定其為活動斷層,故有相當餘裕。

二、核二廠
係將1909年板橋規模7.3之地震,假定發生在距核二廠最近距離處(約5公里)的新莊斷層(或稱金山斷層)上,經計算推定核二廠之設計基準(安全停機)地震係數為0.4g。新莊斷層為非活動斷層,但為保守計,仍假定其為活動斷層,故有相當餘裕。

三、核三廠
係將1920年花蓮外海規模8.3之地震,假定發生在距離廠址35公里之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板塊交界處,經計算推定出設計基準(安全停機)地震係數為0.4g。

四、核四廠
係將1908年發生在台灣東部規模7.3之地震,假定發生在距核四廠址最近距離處(約5公里)之地體結構區分界處,計算推定出設計基準(安全停機)地震係數為0.4g。

 

以上是台電資料,但實際上核四廠址五公里以內有六條所謂「非活動斷層」,且貢寮核四廠址的半徑80公里海域內有70幾座海底火山,其中的11座處於活火山的狀態。 

日本核電廠原本的耐震設計為0.6g,已經比台灣的安全性都高,目前因為地震頻頻的警訊,預計將提高至1g,估計所需工程費用為數百億日圓,費時數年,但台灣政府卻仍無視於地震的威脅,僅以0.4 g耐震設計為滿足,讓人憂心。

 

 


Posted by gcaagcaa at 樂多Roodo! │09:57 │回應(1)引用(0)核能安全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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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反核 就該 讓 舊的(規劃、興建)核一、核二 提前除役, 只看到 反核聯盟 老是只反核四 這是啥跟啥!!!!
Posted by jj at 2009年06月24日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