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8日
[常春月刊--樂活環保專欄] 綠色消費 不是消費綠色
「活的自在、吃的健康」是追求優質生活的必要條件,但現代工業的污染與有害食品的威脅,讓我們食不下嚥,聞之色變,因此選擇無污染、無公害,且有助於健康的綠色產品,成為現代生活的新主張,綠色消費逐漸成為一種時尚。
但對於過度濫用名詞的台灣社會,必須澄清是綠色消費不是“消費(消耗)綠色”。若以爲綠色消費就是吃天然食品、穿天然原料的服裝、開著休旅車到原始森林旅遊等等,那可就問題大了!若只是從自身的利益和健康出發,而不去考慮對共有的環境的保護,是違背了綠色消費的初衷。
80年代後半期,英國掀起了“綠色消費者運動”席捲了歐美各國。這個運動主要就是號召消費者選購有益於環境的産品,從而促使生産者也轉向製造有益於環境的産品。綠色消費是指消費者選購商品時,考量到商品對生態環境的衝擊,而選擇對環境傷害較少、甚至是有利的商品,包括的內容非常寬泛,不僅包括綠色産品,還包括物資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對生存環境和物種的保護等。
大家或許要問,如何應用在實際面呢?其實只要我們可以選擇購買較為環保的產品,例如省電燈泡、省水龍頭及再生紙等產品,或是標示有環保標章或節能標章的產品,抵制購買在生産和消費過程中産生環境污染的商品,就可以使得我們在使用這些產品的過程中,減少伴隨產生的發電污染、水資源耗用、廢棄物污染等環境破壞。數據可以證實,台灣光是因為使用再生紙類產品,過去十年來已減少砍伐750萬棵造紙用樹木。
綠色消費觀更新了人們以往只關心個人消費,很少關心社會生活環境利益的傳統消費觀,認爲以犧牲環境爲代價換取消費利益是不可取的。在追求生活舒適的同時,適度節制消費,避免或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崇尚自然和保護生態,不但是一種消費行為,也是一種生活態度。綠色消費不只為維護個人健康,也為保護地球環境,實現人們對綠色生活的想望,維持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不但讓您荷包節省許多不必要的支出,同時可減少污染,並有益於個人與家人的健康,又何樂而不為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 崔愫欣 (本文刊登於常春樂活月刊三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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