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4,2009
[090136]看看香港簽CEPA 想想台灣的ECFA

這是香港黃世澤兄來函推薦,希望台灣人引以為鑒的一篇文章-「一國兩制香港殖民地」。這篇文章是香港林忌先生所寫,顯然在他真正長期接觸中國「內地」同胞之後,他的大中國心結才會慢慢幻滅。台灣未被中國完全併吞之前,香港還有機會苟延殘喘,保有英國統治時期的生活方式,因為他們擔負著「樣板」的形象與功能;一但台灣被中國併吞,那就通通玩完兼完蛋!香港跟中國簽CEPA,香港居民既無從關心也無權置喙,特首簽了算,苦果完全由香港居民自己承擔。然而,台灣「马刘干政权」急著要跟中國簽ECFA,真正條文內容到現在連他們自己都說不清楚,台灣經濟會不會「擱花」(台語火熄滅的意思)去,他們更不敢明說。馬囧選前信誓旦旦說「台灣的前途,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決定」;選票騙到手了,別說讓台灣公民投票決定的誠意都沒有,連他們一黨獨霸的立院黨團審核說話的餘地都沒有,只能乖乖地被摸成蛋頭立委,哈!藍委真得成了「闌尾」,換句話說就是中國國民黨裡多餘的「盲腸」腳色而已,跟一般選民一樣,都被「马刘干政权」當「人」看了!
本篇引用自
1.一國兩制香港殖民地
[原文摘錄]


一國兩制香港殖民地
星期三, 五月 20, 2009
雖然港珠澳大橋未建成,但近年香港的旺區都出現了不少來自內地的左軑車,特別是在購物區,突然出現一些明顯不懂香港的交通規則,在街上奇奇怪怪開著的內地車左軑車,特別引人注目。
當普通自由行為香港帶來不少治安、衛生的問題時候,內地車輛來港同樣帶來不少問題,特別是兩地駕駛「風格」不同,在內地常見的橫衝直撞,不守規則等,在香港卻會引起嚴重的問題,偏偏在運輸署的網頁中,以及致電運輸署查詢方面,都得不到詳細的答案--卻不知道這些內地車由哪一條法律管轄,除了知道由內地公安廳批准,就可以出牌之外,幾乎十問九唔知。根據博客及朋友向有關部門的調查,理論上這些內地車 1. 須為政府的公務車 2.得到內地公安廳批准 3. 在香港驗車合格才可出 FV 牌 4. 要買第三保 5. 要掛行車證 6. 需合乎驗車要求 。
然而,觀乎由網友提供的相片,此車 1. 沒有掛行車證,是否犯了法? 2. 黑玻璃,如何可以合格驗車出牌? 3.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此車的司機年約三十,身穿短袖 Tee 在大型購物商場停泊,是公務還是高幹南下 shopping 呢? 4. 駕駛技術奇差,引起途人側目,亦因此發現此車的奇怪現象。
當然在廿一世紀的今日,跨境車輛乃國際大勢所趨,正如歐盟所做的,令人流物流更互通,帶來的經濟成本效益很大;但問題就是,歐盟的每一個成員國都是民主國家,亦共同受到歐盟的共同法規,以及相關的法律監管;今日香港和內地的這些交流,是否有法可依?是否有法可執?為甚麼連運輸署都支吾以對?如果這些車輛可以公然不掛行車證,以及公然使用不合格的黑玻璃進出香港,甚至長留香港,那麼過期、沒有第三保(或第三保過期)等問題,一旦出然意外傷亡,由誰去負責?如果撞死、撞傷香港市民,在法律上有沒有監管?有沒有相關的引渡條文?為甚麼這些車輛就和單程證一樣,只單方面由內地的公安廳審批,而不由香港另作審批?如果車輛在香港超速、酒後駕駛等犯法,香港會如何執法?如果車輛留下不良的駕駛紀錄,香港運輸署是否會取消其牌照?會否禁止相關人士再次駕車進入香港?他們犯規會否扣分?
根據 2004 年 1 月 1 生效的「粵港過境汽車技術問題第19輪會談」所達成的共識,內地司機可以免試換領香港的駕駛執照,甚至可以換領香港的國際牌,即持香港國際牌去外國去駕駛;由於中共不是「1949 年 9 月 19 日--日內瓦公約」的簽約國(中國代表為中華民國),內地人去外國駕車最方便的方法,就係借用香港的名義,在香港換取香港牌,再用香港牌換國際牌。
如果內地是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這種安排亦沒有甚麼問題,但問題就是內地的法制腐爛,已經去到連內地人自己都忍不下去的地步,最近杭州發生一件全國聞名的撞車事件,引發全國網絡爭論,甚至過萬人出席的悼念活動,轉載如下:
「5月7日發生在杭州的富家子弟飆車撞死人案震動中國。一名愛好「飄移」的大二學生家境富裕、酷愛賽車,與友人在鬧市瘋狂飆車,撞上一名正過斑馬線的25歲浙江大學畢業生譚卓。死者被撞飛20多米遠,拋上5米多高後墮地,腦漿迸散一地,當場慘死。」
事件引發大量內地人憤慨以至討論,原因就是當事人在撞死人後,不代沒有半點歉意,還落車談笑說:「可以用錢擺平」--對呀,就好似想來香港開車一樣,一切都可以「用錢擺平」。
也真的,有關係就可以用錢擺平--「5月7日晚20點20分左右,原浙江大學學子譚卓,在杭州文二西路紫桂花園門口穿越馬路時,被一輛紅色改裝跑車飆車撞飛,飛起5米高20米遠,並在空中連翻幾個跟斗後墜地,即當場身亡。媒體統一報導 網民大聲討
但事發第二天(8日)杭州市交通支局的新聞會通報聲稱肇事者車速僅70公里,不確定死者是否在斑馬線,又稱交通法上沒有「飆車」這一概念等的言論,遭到網民及民眾的強烈不滿,而肇事者及其母親和幾個哥們在事件發生後,並不以為然的態度也引起公憤。
由於官方包庇的結果,就是引發過萬人的悼念活動,內地網民紛紛玩膠,說是當事人以時速四十公里撞向跑車的「超人論」、「吸毒論」、「自殺論」等不一而足,諷刺內地官方包庇兇手,把明顯超過時間一百公里的飛車,說成是合法的七十公里。壓力之大令官方由最高的完全打壓,到多少讓步:如允許悼念,改變追究責任的口風等等,一單交通意外,會搞出一個官方人民網報導,過千過萬人的「譚卓同志告別會」,中國國情真的「很特別」。
試想想,這些年輕的「達官貴人」有後台的年少紅色貴族,手持香港換來的國際牌,去德國無限速飛車的結果會是甚麼?近年不少內地富豪新貴出國狂租車飛車,手持香港駕駛執照,對香港會帶來咩後果呢?
香港已被內地的官商勾結嚴重腐蝕,由批出單程證、內地資金有否洗黑錢、到來港的車牌,都是內地一方說了算,香港的法律管不到,就算理論上管得到,執法機關亦投鼠忌器,於是所謂「一國兩制」的「一國」,不但政治上腐蝕香港人,連在民生、日常生活的公正制度之中,亦一步一步腐蝕香港的民生。
問問地產經紀,再看看近年山頂、半山、西九龍等新盤的交投,有幾多個是來自內地的「富商」?以內地的人工如何可以負擔得起這些天價的本港樓盤呢?樓價高居不下,除了土地供應問題,更大就是因為內地人托市的問題,簡單而言,「一國兩制」背後的結果,運用各種手段暴富的內地人,壓迫本港的中低下階層,除了表面上自由行的市道風光之後,香港人亦不知不覺地付出了很多高昂的代價而不自知!而最可悲的,就是那些自稱飲香港水,流香港血的高官,半點也沒有捍衛香港人的權益,用「港獨」為藉口,再對香港實行「再殖民」,這就是「一國兩制」的「真義」。
伸延閱讀:
新浪網:上千市民自發趕赴殯儀館送別譚卓
人民網:譚卓同志告別會
內地「互動百科」對譚卓事件的詳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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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年糕:
我在4/15和4/25各寄了一封E Mail給你,但是你並沒有回音。
做生意信用最重要。請速回信給我。
Dr.Pan
Posted by billypan
at May 25,2009 01:31

等高幹子弟拿著香港的國際証到國外去鬧出事後.香港也會被全世界比照中國辦理
Posted by ..................
at May 26,2009 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