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4,2008

[080631]去北京奧運 可得小心點

中國奧會在年62日公佈了《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說明提到,「在北京奧運會期間,『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恐怖、暴力、顛覆活動』、『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等六類外國人不准入境,另外武器等七大類物品也被禁止攜帶入境。」其中還規定,「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影帶、影音光碟、電腦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這會去中國賣淫的,是哪些國家的人民?連中國網民都對這個條文存疑,怎麼判定?還有禁止賣淫卻沒禁止嫖娼,中國這個伏筆留得到是挺大的,大概又準備開放解放姬獲奧運儲備姬創匯吧。不過,玩笑歸玩笑,禁止入境物品就千萬要留意了,免得到時有藉口被中共逮捕。那面車輪旗大概也不用帶了,免得到時被以「反分裂法」罪名待捕,反正睪腫痛從來只會嘴巴喊「維護中華民國主權」,一但面對五星旗就會自宮,所以帶去了也是白帶。最好是空手去,不然被無限上綱上線的扣帽子,台灣的奧運選手大概也回不來了,因為不清楚什麼東西會「突然」有害到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道德」,這範圍未免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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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引用]
1.中國對京奧境外訪客發警告
2.[转贴]可能从事恐怖"卖淫"等活动的外国人奥运时不得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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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錄]

中國對京奧境外訪客發警告



北京奧組委向境外訪客發出警告說,不要在奧運期間從事任何政治活動。

北京奧運會官方網站2日公布《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是外國人。

該《指南》指出,境外觀眾並不會因已購買奧運門票而自動獲得入境簽證,仍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到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簽證。

《指南》規定,"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恐怖、暴力、顛覆活動""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等六類外國人不准入境。

另外,包括武器在內的七大類物品也被禁止攜帶入境。

政治活動

《指南》還明確表示,中國禁止在體育場所展示侮辱性標語、條幅等物品,禁止在奧林匹克賽場內展示任何宗教、政治、種族性質的標語、條幅等物品。

在奧運期間,外國人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未經許可,不能舉行相關活動。

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不聽勸阻的,將依法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們說,中國政府希望通過這一《指南》阻止奧運期間外國人在中國舉行任何與西藏或是達爾富爾有關的抗議活動。

除此以外,《指南》還對外國人在奧運期間住宿登記進行了詳盡的解釋。並規定,為了維護城市的公共衛生和文明形像,機場、車站、碼頭、人行道(天橋、地下通道)、城市綠地等公共場所,禁止露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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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可能從事恐怖"賣淫"等活動的外國人奧運時不得入境
文章提交者:小荷1120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http://www.enorth.com.cn
  2008-06-02 16:06
 北京奧組委今天對《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作出說明。說明提到,在北京奧運會期間,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恐怖、暴力、顛覆活動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等六類外國人不准入境,另外武器等七大類物品也被禁止攜帶入境。

  《指南》稱,以下六類外國人不准入境:被中國政府驅逐出境,未滿不准入境年限的;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恐怖、暴力、顛覆活動的;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的;患有精神病和麻瘋病、性病、開放性肺結核病等傳染病的;不能保障其在中國期間所需費用的;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動的。

  奧組委同時提醒,境外觀眾並不會因已購買奧運門票而自動獲得入境簽證,仍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到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簽證。

  另外,《指南》還規定了禁止入境的物品。這些物品是: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有價證券;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影帶、影音光碟、電腦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各種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他物品。

  針對《指南》的說明補充說,入境外國遊客隨身攜帶食品須以旅途應用為限,每日每種限1箱。超出限量的,須向口岸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檢驗檢疫。

  另外,出於人性化考慮,在中國,入境旅客每人每次限帶1只寵物,寵物僅限於貓和狗,經檢疫合格的貓和狗,才准予入境。中新網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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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民回應摘錄】

文章提交者:楚三戶
呵呵,可能賣淫?這個怎麼預判?

文章提交者:米拉波伯爵
怎麼看呢?朝廷什麼時候有這麼先進的技術了?

文章提交者:黃蜻蜓
肥水不流外人田,中國的雞足夠用了。

文章提交者:米拉波伯爵
這個就是一個像那年香港23條一樣。其實是一個危險的信號。
朝廷要抓人,這就是罪名。

文章提交者:魅力九十九
呵呵,可能賣淫?這個怎麼預判?

文章提交者:洛水爻
保護中國雞的利益.

文章提交者:五福娃
對可能成為賣淫物的器官要實行嚴格管理了。雖然賣淫的主要器官是BB,但其他器官也可能成為犯罪工具,即使是男人也不例外。

文章提交者:王彧
所以入境外國人,不許攜帶賣淫工具。

文章提交者:er2543tt
難道要檢查處女膜??

文章提交者:被公僕服務
不得露宿街頭

文章提交者:風過流哼2
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捲、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影帶、影音光碟、電腦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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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也很猛

文章提交者:無窮探索者
又是嚴打思維,法律在平時好像是沒有尊嚴的,必須再嚴一下才有尊嚴。

文章提交者:阿源and
以前不是聽說刑罰有罪刑相適應這一原則麼?

文章提交者:fbi16888
國外買春團可以來中國,但外國人想來賣淫卻不可,難道這也是地方保護主義?

文章提交者:大奶兔白糖
要抵禦西方灰色資本對本國灰色產業的巨大衝擊只有這樣了,支持朝廷,沒收他們的工具!

文章提交者:中原向前進
賣淫 賣淫  賣淫 賣淫
都是賣淫
怎麼不說說嫖娼  
現在我們國家那裏沒有賣淫 嫖娼
作為國民 痛心疾首  

文章提交者:分析家迷
如此O運恐怕真的要招致抵制了

Posted by gamy543 at 樂多Roodo! │10:50 │回應(6)引用(0)奧火忒紅火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這就是飯桶心目中的祖國嗎?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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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睪腫痛應該很榮幸祖國的寵愛
Posted by kc at June 4,2008 12:26

高竟戶一定很受中國歡迎
因為馬上就自動縮下去了
Posted by kkkk at June 4,2008 14:09

去的人大概都會收到一張入境表格問[是否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等活動?]如是者, 請在YES格裡打勾...
Posted by PD at June 4,2008 16:17

反正人家來到台灣活動,馬市長就自動撲滅自家國旗了
何況去人家的地頭上,他會讓運動員或加油團攜帶國旗出境嗎?
Posted by 希臘藍 at June 4,2008 22:23

WTF! Say NO to Olympics 2008, boycott Beijing Olympics!!!!
Posted by Joe at June 4,2008 23:34
剛好有人就偏愛坦胸露背招來女性愛慕~
如果他執意在北京奧運來這一招...
"口以"算是觸法嗎?
Posted by 馬屁 at June 7,2008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