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3,2008

[080272] 3/12 藍營立委私闖長昌競選總部全記錄



有影像就有真相,這是台灣海外網提供,由玉山網路電視台播出的「3/12 藍營立委私闖長昌競選總部全記錄」紀錄片。令年糕不解的是,被台北市警察保護在車裡好好的「現行犯」,怎會到警局離開後就有了「輕微腦震盪」了呢?是警察「刑求」所致嗎?

年糕比較好奇的是,私闖民宅的小偷強盜,可能像這樣子被台北市警察局「嚴密保護」嗎?可以動用警力以鎮暴作為,幫現行犯開路縱放逃離現場嗎?台北市長郝龍斌掛在口中的「依法辦理」,遇到一黨獨大的中國國民黨立委「完全無能」、「不舉」、「陽違」!警方現場指揮官簡直是瀆職,竟然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執法,還公然妨礙人民依法逮捕現行犯,這是哪一國的警察?難道他們不是「中華民國」的警察嗎?竟然不用遵守「中華民國」的法律嗎?馬英九還沒當選,就開始捧「中國國民黨」的LP,他們是領「中華民國」的薪水,還是領「中國國民黨」的薪水?看!無恥失職也不能到這種地步!一黨獨大還不嚴重嗎?連警察都開始「呷西瓜偎大邊」了,都不敢「依法行政」逮捕現行犯。台灣人啊,你還不覺醒嗎?今天你都還看不清,不願為自己未來的安全站出來,難道非要等到同樣的事情發生再自己頭上時,才會怨天尤人怪自己嗎?

[
本篇引用]
1.台灣人,你真的不生氣?
2.台灣海外網
[
延伸閱讀]
1.[080270]輸不起就亂 肖想贏也亂 亂黨!
2.[080269]非法入侵謝總部 知法犯法耍奧步
[
參考條文摘轉]

回信發言人:pfge, on Mar 12/2008  19:03:07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
50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三、妨害其他政黨或候選人競選活動。
92
選舉、罷免之進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聚眾包圍.....候選人........服務機關或住、居所者。

刑法
307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事訴訟法
88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Posted by gamy543 at 樂多Roodo! │04:50 │引用(0)藍教ㄟ奥步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2008總統大選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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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幹!這些人故意製造事端,想要轉移焦點!順便把暴民帽子戴在別人頭上!幹!死國民黨!
Posted by PYT at March 13,2008 05:53

放上youtube!這樣大家要取用時更方便,而且說服力也會更好。
Posted by blackbull at March 13,2008 06:23
這鎮暴警察的鎮壓情況
彷彿讓我回到20年前的街頭運動

我跟鎮暴警察打架畫面重現
Posted by lutetia at March 13,2008 06:33

今天我看到自由時報上面的新聞
裡面說警察回應說:「趴在警車上的民眾 他們有拍照存證 依照討責」
什麼鬼 現行犯不抓 抓好人
幹!
Posted by bjqs at March 13,2008 07:11

怎麼不說
他被把打腦殘阿
只是被揮了一拳
有道腦震盪
真是練簫話
活該被公幹
有種再來壓
哈哈哈哈
廢變態被送醫的畫面
有夠假
Posted by 台灣國原民軍蘭嶼綠色連 at March 13,2008 07:17

當初立委選舉,民進黨大敗,我自己在想,看來臺灣人可能要走上革命這條路,後來想到還有總統選舉這條路可以走.

臺灣人在讓馬狗當選,就準備革命吧!!!
Posted by abba at March 13,2008 08:41

現行犯怎沒戴手銬
Posted by 路人 at March 13,2008 09:29

年糕 昨早就預告 黃金交叉出現
真是神準
老先覺 敬佩!!

既使 還沒交叉 相信也不遠了
3/16 就要逆轉勝
Posted by LARSEA at March 13,2008 09:57

影片中的字幕似乎有點小錯:
被費鴻泰等人押去的應該是財政部長何志欽
不是經濟部長陳瑞隆
Posted by Abu at March 13,2008 11:52

影片中的字幕有誤!被脅迫前往的官員非經濟部長陳瑞隆,而是一位俗辣財政部長何志欽!居然中國立委胡亂比劃,這個峱龜毫無反抗之力,在中國立委跟後亦步亦趨,倒活像圍事小弟,丟臉至極!

1/12是另一個國難日,從這天起,台灣人從經濟艙被趕到貨艙,中國人從商務艙勝等為頭等艙!

3/12是另一個國恥日,從這天起,台灣人重回街頭爭取人權,中國立委無條件享有刑事豁免權!
Posted by 鎮定劑 at March 13,2008 12:12

台北市的警察,偏袒!
Posted by cstr at March 13,2008 12:12

這麼腦殘的作法,肯定是做球給中共殺
馬英九不知內情被忽悠了一頓當冤大頭
話說回來,馬英九連自己屬下都管不住
當幼稚園老師可能都有問題,怎麼當總統?
Posted by 呂奉先 at March 13,2008 12:12

從長昌網路競選總部的留言板轉載而來的,這篇說的很好

From:LONG
國民黨立委就是要轉移交點就是要用媒體來說挺綠都是暴力者.
轉移謝專攻馬的無能.我希望挺綠的別上當別用暴力.謝幕僚請譴責暴力並告知百姓國民黨的挑釁.挺綠暴動者能向國民黨立委道歉.這可為謝加分,請為謝著想,這才能將謝送進總統府.挺馬的人認為國民黨立委不是但能說馬躺著就會贏沒差1-2%支持率.所以挺謝一起大團結一起想想辦法.讓謝逆轉勝.感謝網友幫忙.
Posted by 長昌逆轉勝 at March 13,2008 13:27

冒冷汗...
Posted by midelector at March 13,2008 15:14

疑??輕微腦震盪?!
廢材四人組本來不是嚴重的腦震盪導致腦殘嗎?
原來到對手總部鬧事可以減輕病狀阿?
佩服佩服!
Posted by 阿類 at March 14,2008 00:44

什麼?輕微腦震盪?
他們腳一踢館
台灣整個都地震了!!
Posted by Tai at March 14,2008 08:34

看看這四位白目大力踹門的影片!!
http://tw.youtube.com/watch?v=Rl268wvvxaSY
請大家幫忙廣為流傳
強力遣責這七八個人包圍長昌總部!!
Posted by 逆轉 at March 14,2008 17:59

各位不要被樓上那位逆轉給騙了
那個網址是中國天空的新聞
根本是拿來攻擊長昌總部的
年糕大注意一下吧
不要上當
Posted by KEIKO at March 14,2008 21:02

Posted by 逆轉 at 2008年03月14日 17:59
============================

給年糕
這影片是支持支那党的
不要被騙
居然還敢自稱是踢館真相
當年糕大及網友們都是白痴嗎

~~~~~~~~~~~~~
年糕回答

謝謝KEIKO大大的告知

^ ^
Posted by KEIKO at March 14,2008 21:05

費鴻泰的行為根本就是流氓!天理不容!
真怕如果總統讓國民黨當選,
台灣是不是又會回到白色恐怖的時代?
是不是隨隨便便都可以闖入別人家?
民主真的要這樣走退路嗎?

費X泰今天己說馬英九如果選不上,
他要結束自己生命,
希望他男子漢說到做到,一路好走.
我吥!
Posted by monica at March 14,2008 22:20
感謝年糕代表我發言
我堅決進館留言表態支持
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自古互不隸屬.
並堅持讓年糕代表我到底
Posted by bar at March 15,2008 05:30

59.115.235.189
Posted by ref at March 15,2008 08:35

感謝年糕代表我發言
我堅決進館留言表態支持
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自古互不隸屬.
並堅持讓年糕代表我到底

59.115.235.189
Posted by 我留言 at March 15,2008 08:39

感謝年糕代表我發言
我堅決進館留言表態支持
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自古互不隸屬.
並堅持讓年糕代表我到底
Posted by 台灣人 at March 15,2008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