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5,2008

[080185]很黃很暴力的中國特色


針對中國北京公安局日前宣布,「將拘捕那些向朋友贈閱香港明星淫照的市民。曰只要贈送的圖片超過200張,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就要刑拘15天,罰他/她們在管制下織毛衣,挖沙子。」中國網民為了表達不滿,發表了一篇以《敦促北京公安迅速捉拿湯唯、梁朝偉》為主題的反諷文章。文章本身倒是沒有什麼,反而後續跟貼的回應很有意思,舉報另類「艷照」的一堆,外加妙語如珠。當然還是有很多抒發對該國政府不滿的意見,其中有一則是「味、梁朝偉,轉移了國民的視線,轉移了物價上漲貧富差距帶來的官民矛盾,是中國政府的救世主,中國政府感謝他們!」也算是別有一番風味;也有吟詩作對的,「白天很傻很天真,晚上很黃很暴力,嬌身冠養」;還有語帶揶揄地說:「我證明梁確實操了唯,梁操唯!」只是年糕實在不曉得,為何有人看了「色戒」竟然會流淚,難道是身體狀況不佳,敗腎流目油的關係嗎?


[本篇引用]
1.[原创]敦促北京公安迅速捉拿汤唯、梁朝伟
2.Tang Wei in Lust, Ca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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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換碼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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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敦促北京公安迅速捉拿湯唯、梁朝偉
文章提交者:西門情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媒體傳來好消息:
北京市公安局決定,
將拘捕那些向朋友贈閱香港明星淫照的市民。
曰只要贈送的圖片超過200張,
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就要刑拘15天,
罰他/她們在管制下織毛衣,挖沙子。

本人是一等良民,
絕對支持北京市公安局的決定。

但是,本人認為,
私下傳送淫穢照片的人應當被捉拿,
而製造淫穢照片的人更應當坐牢。

因此,香港淫照中的任何人物,
比如阿嬌、泊芝、灌洗什麼的,
只要踏上中國大陸境內,
北京警方就應該立即捉拿她們歸案。

但是,
還有更嚴重的。

本良民一向守法,
但也不小心看了一部電影,
叫《色戒》,
其中充滿了動感的色情、淫穢鏡頭,
動作極為逼真,持續事件亦極長。
該電影是徹底的淫穢電影,、
嚴重地傷害了本人的視覺。

眾所周知,
電影每放映一秒鐘,
就是24張圖片。
因此,
一分鐘就是1440張,
十分鐘就是14400張圖片。
如此規模化地傳播色情淫穢圖片,
罪大惡極也。

《色戒》中淫穢動作的表演者,
男叫梁朝偉,女叫湯唯,
導演叫李安。

因此,本良民強烈呼籲:
北京公安方面應立即組織力量,
分頭行進,
立即捉拿梁朝偉和湯唯,
以及導演李安。

此外,
該片的製作公司和投資人,
該片的發行商和播放的影院,
這些機構的負責人,
也都應並案處理,統統捉拿,
一個也不能少。

(根據網友意見有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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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民回應摘錄】
文章提交者:西門情

雖然,湯唯身邊有魁偉保鏢
但以公安部門的力量
是不應鬥不過的

很黃,很暴力
不抓不足以平民憤

文章提交者:juicee

舉報:大猩猩看了豔照後學壞了

文章提交者:酸葡萄
俺們全國好多滴處女們一至認為,豔照滴罪惡總根源是冠西同學,迫切要求公安叔叔快快捉他歸案,謝謝!

文章提交者:漁丈人
那麼批准上映的官員要負什麼責任?

文章提交者:fu

無論如何,李安是要抓的

文章提交者:玫瑰有刺
如果看過的人也要抓,造成警力不足,關房不夠誰負責.
如果有單位組織集體觀看的,單位領導要抓,堅決地抓。

文章提交者:virtual
誰有權解釋法律條文?是有權的局長或其他什麼自以為有權的人嗎?
北京公安對淫穢的理解狗屁不通!不雅不等於淫穢。請問公安大人,大人在晚上和老婆的做愛是淫穢活動嗎?拍下的不雅照片,也是照淫?我只想對大人說一聲什麼東面!

文章提交者:後來才知道
所有的公僕都感歎,現在的群眾不好管了,沒有網路時的秩序是多麼令人懷念啊。

文章提交者:juicee

舉報:很黃,但不暴力

文章提交者:zplyk
人家天朝影院播放的不是刪減版的嗎?哪里有很黃的鏡頭?這只能說明你看的是港版的,在咱天朝是違法的,呵呵,罪加一等啊

文章提交者:juicee

舉報:很黃,但暴力

文章提交者:阿爾巴尼亞
舉報樓主犯了攜帶淫穢物品罪,每天夾著個雞巴,在馬路上逛來逛去

文章提交者:silent
法律解釋權和立法權什麼時候跑到公安局去了?

文章提交者:五毛錢
白天很傻很天真
晚上很黃很暴力
嬌身冠養


文章提交者:三德表
叫俺說,和諧最重要,抓人次之。


文章提交者:太陽的能量
古代賣淫在床上,現在賣淫上銀幕。我看見了梁兄用套了,,,

文章提交者:MOTELIFAN
今天,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確表態,向朋友贈閱豔照門圖片系違法。如果是通過網路打包傳播,且數量在200張以上,贈與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剛剛撥通了110 “我傳了400多張豔照給人家,請問如何自首?” “你在哪里?” “我在深圳的 ” “那你找你們當地派出所吧 ” “我們這裏沒有這個規矩,自首不了 。。” “那你就來北京吧” “報銷車費不?管飯不 。。” “------

文章提交者:夏利
淫照事件中,最應捉拿的是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鐵通,中國移動的高管,是他們為淫照提供了傳播管道,並且未採取任何措施予以阻止。

文章提交者:夢回春秋
自己包二奶.不讓人民看照.什麼世道??

文章提交者:疏雨
豔照門中電腦業者是否有罪?
陳關係對照片都是他照的已經供認不諱,持“PS合成說者已作鳥獸散。但陳關係還強詞奪理說他沒散佈,非說是別人偷竊了他的照片散佈出去,還揚言要依法追究。
電腦業者修電腦必定要全面檢查,從軟體到硬體都要查,硬碟上查到覺得對自己有用的東西保留起來也無可非議。這就正如在馬路上撿到的一樣。
陳關係豔照保管不當,是個自以為是的電腦盲,相當於把鬼混時拍下的照片丟失在馬路上。難道這些不要臉的明星不慎丟了照片,誰撿到誰就有罪不成?

文章提交者:鐵骨柔腸


文章提交者:曲直3333
凡看過"泰坦尼克號"的也一律捉拿,因上面居然有做愛鏡頭,比淫照還黃萬倍.

文章提交者:人與自然
世風日下啊,越淫蕩越賣B,越能賺錢,過上高品質生活!
靠!

文章提交者:juicee
(湖南)省公安廳網監與行技總隊民警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傳播電子資訊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的解釋》,利用互聯網或者轉移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資訊,情節嚴重的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10年以上,甚至是無期徒刑。
針對最近網上豔照門事件,民警表示,如果此次藝人不雅照最後被鑒定為淫穢色情照片,則市民向朋友贈閱豔照門圖片系違法。如果是以牟利為目的,通過網路打包傳播,且數量在200張以上,贈予人將被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相應罰款,同時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以牟利為目的,傳播400張淫穢圖片,也將因傳播淫穢物品罪而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章提交者:chenglxm
草民娛樂而已,看看拉倒,又不妨礙誰,都是一個B,誰沒有啊.連猴子都有.--局何必如此興師動眾.
皮毛之癢而已,
D
又錯誤的估計了形勢.
多管管新疆小偷,安溪騙子吧,這樣更容易讓老百姓對公-安產生好感.幹嗎老喜歡站在群眾的對立面

文章提交者:盲流也有想法
打東邊來了個冠西
手裏拿了個相機
打西邊來了個名妓
嘴裏叼了個雞雞
東邊來的冠西要用手裏拿的相機拍西邊名妓嘴裏的雞雞
名妓不願意冠西拿手裏的相機拍嘴裏的雞雞
冠西非要拿手裏的相機拍名妓嘴裏的雞雞
冠西掄起名妓嘴裏的雞雞抽了叼雞雞的名妓一雞雞
名妓奪過冠西手裏的相機照冠西手裏的雞雞一相機
也不知是拿著相機的冠西給了叼雞雞的名妓一相機
還是叼著雞雞的名妓給了拿著相機的冠西的雞雞一相機
只知道冠西的相機拍下叼著冠西的雞雞的名妓進了冠西的電腦
牛人:白天賊雞八忙,晚上雞八賊忙
聳人:白天沒雞八事,晚上雞八沒事

文章提交者:荒原浪客
我證明梁確實操了唯,梁操唯!

文章提交者:退休老中醫
抓大放小,還是抓小放大,這是個原則問題。
希望公安部門搞得清。
威脅普通線民,本末倒置也。

文章提交者:quickened
那些職業的制黃販黃者,都是財大氣粗之徒,豈是警方敢碰的?
拿小小線民出氣,沒意思的。

文章提交者:juicee



舉報

[
灌水][C&K笑話] 公安下文:嚴禁四川人進京說方言
文章提交者:夏崗 加帖在 貓眼看人 【凱迪網路】 http://www.kdnet.net

聽說這樣一個笑話:兩個四川人到北京旅遊,在公車上看地圖,甲:我們先殺到天安門,然後再殺到中南海...”乙:要得,我們就按到你說的路線一路殺過切。不幸被同車群眾舉報,下車後即被扭送至公安機關,交代了N小時情況後才被放出。

甲乙來到了天安門廣場,看著人來人往,兩人無語..........甲忍不住:你浪個不開腔()也?乙:你都不開腔()我浪個敢開也?話音剛落,又被扭送至公安機關。

一周後兩人再次走出了看守所大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甲說:勒哈安逸了,包包都著整空老,哪點去搞點子彈嘛?”......門口的武警沖上來將兩人按倒在地,結果又是個誤會。

為避免以上事件再次發生,公安部目前已經下文:為確保奧運會的順利進行,維護首都和諧,今後四川人進京前需進行嚴格的普通話培訓,考試合格方才准許進京,進入北京後嚴禁說四川方言。

以上純屬道聼塗説,至於真假,反正這年頭誰TMD也搞不清楚!

文章提交者:三德表
大猩猩在幹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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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是看了豔照後的模仿。
(大猩猩的學習能力是很強的。)

文章提交者:juicee


文章提交者:老百姓真高興
湯味 梁朝偉 轉移了國民的視線,轉移了物價上漲貧富差距帶來的官民矛盾, 是中國政府的救世主,中國政府感謝他們

Posted by gamy543 at 樂多Roodo! │02:14 │回應(5)引用(0)426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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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館長,這是本報針對陳冠吸與馬英九的比較,所摘錄網友的另類觀點,附贈統媒狗腿記者與狗腿婚禮一篇,請查照。
http://tw.myblog.yahoo.com/antired-newspaper/article?mid=11692&prev=11694&next=11675
Posted by 芒果日報 at February 25,2008 02:44
奉勸當局迅速擬定中國老百姓出生後,不分男女,應作節育手術,永絕後患!
Posted by 117 at February 25,2008 03:22

我還能說啥咧??中國淨是一堆嘴巴說不要,身體很誠實的人.........
Posted by pc at February 25,2008 11:09

雖說中國政府做了很多鳥事
但這件事就出發點講不能算是錯
頂多手段鴨霸,不符民主原則而已

為啥?因為這淫照的散播者並非當事者本人
而是被有心歹徒還原散播的
如果只就淫照散布一事追究責任
那責任應該是在歹徒身上,而非陳冠希本人
純就淫照事件來講,陳冠希是受害人
除非可以從中找到陳冠希犯法的證據
例如該批照片是陳冠希自己公開散佈給大家看,那構成妨害風化罪
或是那些照片裡頭的女性在拍攝時已婚,那就是破壞他人家庭
如果以上問題都不存在,那這種批判就沒什麼意義了
畢竟法律並沒有,也不能禁止人民自拍
至少台灣的法律是如此
Posted by 羅賴巴 at February 25,2008 14:26

梁操唯?

麻淫酒?
Posted by omo at February 27,2008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