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7,2008

[080021]台灣公民愛公投 贊三反四都要投

「南投北投嘎林投,台灣公民愛公投。」選舉公報終於發出來了,根據家兄來電反映,龍潭當地鄰里長在發選舉公報時,還會補上一句話:「公投票可以不用領」,看看這些基層組織公務人員,都如此幫中國國民黨作置入性偷換概念的行銷,台灣公民的權利就這麼被洗腦掉了!同樣是公投,內容跟標題差很多,三號是民進黨提的「討黨產」公投票,這張當然是投同意票;四號是中國國民黨提的「反貪腐」公投票,卻是「標題黨」的詐騙公投,當然得投不同意票!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反貪腐」公投案條文,是為了幫立法委員擴權,而藍教已經很篤定地認為他們可以囊括三分之二的席次,所以預作鋪路。大概是因為中國領導不同意,所以他們只好放棄,改喊「拒領公投票」抵制公投,當然也可能是他們深怕「討黨產」公投通過,畢竟直接民意效力高於代議士決議!還有一個重點,儘管我們反對中國國民黨這種掛羊頭麥狗肉的「假公投案」(奇怪?怎麼藍教老是作假被踢爆咧!),但是四號公投票還是要領,雖然反對還是要投,這裡面有奧秘,漢堡兄有詳盡的分析。公投怎麼投,詳細在裡頭

本篇引用自 
1.「反貪腐」公投案的真面目
2.請投下反對票
[
延伸閱讀]
1.關於立委選舉與公投【補】
2.不要輕易上詐騙集團的當啊~
[
原文轉貼]

「反貪腐」公投案的真面目 by 昆蟲



國民黨推出的「反貪腐」公投,看起來義正嚴詞,其實完全不是這回事。

這條法案名字叫「反貪腐」,但實際條文是什麼呢? 恐怕沒有幾個人知道。它的條例如下 :

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正確的名稱應該是「立法院調查權」,而不是什麼「反貪腐」。這條法案如果通過,國民黨將更能達到勒索、癱瘓政府的目的。

美國的國會是有調查權的。可是,臺灣的國會可以和美國、或任何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會相比嗎?它為了保貪腐,將陽光法案一而再、再而三地擋了下來。它的貪腐程度,不知比行政部門多了多少倍。給它調查權一定會逼得全臺灣的行政部門配合它去貪腐。

換成白話文來說吧,看著那一群豬,給它們刀叉吃東西,你放心嗎?

反貪腐?算了吧!返貪腐才是真的。
……………………………………………………………………………….
請投下反對票 by 漢堡

昨天Nakao貼了這篇關於國民黨反貪腐公投的投票策略,剛好CHWu兄也來問,投廢票和投反對票哪個好?

先貼Nakao的結論:
你領了公投票,你就已經提高了投票人數佔投票權人總數的比例了,故而連票都不領,正如 KMT 那齷齪算盤所打的,確實是讓一個公投案不通過的最根本方法。
若是想使一公投案失敗,那麼純就效果而言,最佳方法是拒領公投票,次佳是領票並投反對票,領票而投廢票,反而是最差的方式。

鳥籠公投法之所以鳥籠,主要就卡在第一關,要超過五成的人領票。立法院院會,只要有三分之一委員出席,即可開會,理論上,只要不是被強力杯葛的法案,都可以順利審議、通過。可惜的是,現在幾乎政府提的所有的法案都被強力杯葛。



而台灣選舉的投票率,前兩次立委選舉約626成投票率,總統大選選情超熱,2000年、2004投票率分別為828成。所以最合理的抵制方 式,就是抵制領票;從歷年來投票總數約五五波的情勢看來,只要一方全力抵制投票,另外一方不管如何鼓動,也很難超過五成投票率。

從公投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的文意來看,「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用個簡化的例子來說明。假設1000人中,有600個贊成、400個反對,投票率7成,1000人叫「投票權人數」,有去投票的700人叫做「投票人數」,投下贊成票或反對票的,叫「有效投票數」,投下廢票的,自然就叫無效投票數。

當大家都好好的投票時,最後開票出來的結果,會是420票贊成、280票反對,投票率70%,贊成率60%,反對率40%,有效票率100%,公投通過。

但是若反對者投廢票,而不是不領票,開票出來結果是投票率70%420票贊成,0票反對,贊成率100%,反對率0%,有效票率60%,公投通過。變動的是有效票率。

若反對者一半投廢票,一半投反對票,開票出來結果是投票率70%420票贊成,140票反對,贊成率約八成,反對率二成,有效票率八成,公投通過。

若反對者不領票,開票出來結果,變動的是投票率,投票率剩下42%,420票贊成,0票反對,贊成率100%,反對率0%,有效票率100%,公投不通過。

很明顯的,投廢票,不僅得不到技術抵制的效果,反而喪失了反對該議題通過的機會。



也可以看出來,國民黨抵制領票,除了因為這是最有效率的方式外,更是因為在歷次公投議題上,國民黨都處於弱勢,對題目本身無可言說,只好抵制程序。 就像2004年的公投一樣,若國民黨不抵制領票,而是呼籲頭反對票,我們可以合理的用總統大選的投票率來計算公投投票率,將總統大選投票率高於公投投票率 的部分,都算做反對票。其結果,應該是投票率八成、公投通過。

所以,結論還是如Nakao所言,廢票和不領票是不等價的,而且是最差的選擇。對於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請大家要領票,並且投下反對票。

至於不領票,說真的,那種低路的事情,我幹不出來啊。

關於為何要反對反貪腐公投票,除了前一篇兩篇轉貼文可供參考外,並請參閱拙文兩篇:
一如預期,無腦泛國民黨果然不會放過公投
 
【國民黨「反貪腐公投」】我想是因為吳伯雄呆吧?




Posted by gamy543 at 樂多Roodo! │11:36 │回應(18)引用(0)九無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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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頭香
Posted by 9to5er at January 7,2008 13:00
吳伯雄真是自打嘴巴
Posted by 9to5er at January 7,2008 13:08
給偶公投票 大頭貼
歡迎流傳
http://s175.photobucket.com/albums/w126/twnathan/referendum/
Posted by 奶神 at January 7,2008 13:40
馬英九教我們要拒領公投,
因此我們要領三張票,
立委+政黨+3號公投票!
大家要記住4號公投票不要領!(馬英九有教我們喔!)
Posted by 他馬的么么九 at January 7,2008 15:55

吳伯雄真是自打嘴巴
=====================================
任何人進了藍教
只有淪為腦殘一族的份
即便是當了藍教頭
下場都是一樣

用別人的公投案
然後再反這個公投案
既然一開始就是要反公投
又何必要去糟蹋納稅義務人的兩億四千萬元的稅金呢?...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anuary 7,2008 16:01

給偶公投票 大頭貼
歡迎流傳
http://s175.photobucket.com/albums/w126/twnathan/referendum/
===========================================
奶神兄
謝謝啦...
真是古椎的圖案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anuary 7,2008 16:03

馬英九教我們要拒領公投,
因此我們要領三張票,
立委+政黨+3號公投票!
大家要記住4號公投票不要領!(馬英九有教我們喔!)
============================================
不對

你不要再誤導了

^ ^

公投票通通要領
3號投同意票
4號投反對票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anuary 7,2008 16:05
感謝進館留言表態支持
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
自古互不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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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218.163.147.136 at January 7,2008 17:43
貪腐無能吃台灣人的血汗錢的民進黨搞出來的特感謝進館留言表態支持
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
自古互不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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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218.163.147.136 at January 7,2008 17:47

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
我們台灣國哪時有!! 國家領導人.這職位 好像台灣國只有總統才是吧 該不會是kmt這幫台支要去阿6國調查支那國家領倒人 ㄏㄏ!!
Posted by 獨不是毒 安心服用 at January 7,2008 22:54

》公投票通通要領
3號投同意票
4號投反對票
〉感謝!請大家告訴大家
Posted by 神豬 at January 7,2008 23:33

此次『中國』國民黨在台灣為『非典煮國』參與『立法局&領導人』選舉,
一介馬姓黨員與全黨同志終極目標在貫徹體現『中國特色民主』的『三個代表』:

1『和諧盛世』:持續擴大『階級利益差異』,跨世代全面性『和諧』台灣族群!
2『不可戰勝』:黨媒濫嘴+黨國法官全力宣揚判決『黨國八恥』成為『八榮』!
3『穩定物件』:穩定台灣不是國家的『現狀』,台灣人沒有煮國同意不算『公民』!

簡單說:2008的選舉,就是『台灣公民』vs『中國物件』的選舉
懇請『台灣公民』切勿自誤Orz,不要自甘『返祖退化』選擇當『中國物件』
Posted by 猴子 at January 8,2008 00:22
對於「反貪腐」公投一案。贊成「按照正常程序施行公民權利領票投反對票」。公投是公民權利的展現,越多人參與越能展現公投的價值。試想如果公投領票人數過低,最後得到的數據,會是很多台灣公民放棄用公投表達意見。←這又會讓中國爛黨有話說:你看台灣人根本不在意公投這種權力。

依中國國民黨訂的公投題目的主文內容:→「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這擺明是將立法院的權力更加擴張,無論是任何一個政黨掌控立法院,都會使未來的台灣政府的權力制衡失衡。更何況如果被中國爛黨掌控國會,他馬的想成立幾個調查委員會都沒人可以阻止。

所以,踴躍領「反貪腐」公投票,並投下「反對票」,有以下意義:
第1.展現公民權利。
第2.凸顯對「反貪腐」議題的重視。
第3.「反對」立法院權力無限擴張。

這不表示反對「反貪腐」,因為執行反貪肅貪的工作是司法體系的分內職權,本來就要一直進行,無庸立法院的黑手介入,甚至削弱司法體系對立法體系的制衡力量。
Posted by ESIR at January 8,2008 23:22

嘿....
才講一下公投而已
藍教黨工就受不了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anuary 9,2008 15:16

我們台灣國哪時有!! 國家領導人.這職位 好像台灣國只有總統才是吧 該不會是kmt這幫台支要去阿6國調查支那國家領倒人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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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你的網名還真是搶眼啊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anuary 9,2008 15:17

》公投票通通要領
3號投同意票
4號投反對票
〉感謝!請大家告訴大家
============================
謝謝....
感恩 感恩
^ ^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anuary 9,2008 15:19

此次『中國』國民黨在台灣為『非典煮國』參與『立法局&領導人』選舉,
一介馬姓黨員與全黨同志終極目標在貫徹體現『中國特色民主』的『三個代表』:

1『和諧盛世』:持續擴大『階級利益差異』,跨世代全面性『和諧』台灣族群!
2『不可戰勝』:黨媒濫嘴+黨國法官全力宣揚判決『黨國八恥』成為『八榮』!
3『穩定物件』:穩定台灣不是國家的『現狀』,台灣人沒有煮國同意不算『公民』!

簡單說:2008的選舉,就是『台灣公民』vs『中國物件』的選舉
懇請『台灣公民』切勿自誤Orz,不要自甘『返祖退化』選擇當『中國物件』
=========================================
這段註解寫得真好
讚一個

台灣公民就不要當中國物件了吧...
Posted by 傲笑年糕 at January 9,2008 18:06

剛剛愛台灣一圈回來,開車繞了台灣一週。雖然不像老馬杯杯騎車愛台灣(真的愛台灣嗎?),但感受可能比他還深吧!他真的看見人民的痛?還是他們藍教的痛!連在旅社看到政黨的廣告都令小弟搖頭!
Posted by Patrick at January 10,2008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