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4,2007
[07584]中國法院認定:「台灣人是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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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去(06)年六月底中國時報的舊聞,被轉載到中國的「天益社區論壇」,然後被傲笑年糕再轉回來。年糕猜想,若不是因為要塑造前新黨主席謝啟大長期居留中國,為台商處理訴訟事件的形象,可能這一篇也無法見於天日吧?!這篇報導強調出幾個重點:
第一、中國瀋陽法院認定:「臺灣人是外國人」。也沒聽說有瀋陽法院的法官,因此被以「違反反分裂法」法辦,足見中國反分裂法只是具文。
第二、中國「地方政府利用司法手段侵吞台商投資成果」,是確有其事。但受害台商卻不敢出面告訴後進,以避免憾事重演。對此只能說個人造業個人擔,請他自求多福吧!。
第三、文中矛盾之處是,謝啟大先表示「在地方保護主義與司法不公的聯手之下,台商在大陸的投資權益,根本不能擁有實質的保護。」,第二段又表示:「包含國台辦在內的中共政府部門,由於對司法維持“不干涉”的立場,因此給了大陸司法體系很大的“迫害”空間。」,倒數第二段又出現「她也提出“異地審理”的訴求,希望藉此抑制大陸地方政府與地方法院的聯手“迫害”。」,顯然中國官方在聯手坑殺台商。
第四、這篇報導是大力鼓吹台商西進的中國時報去年中所報導的,這一耳光甩得還真是大!中國時報既然都已報導台商在中國受到迫害,對台上受害事件也心知肚明,為何還要昧著良心繼續為虎作倀,鼓吹台商西進呢?職業道德在哪裡?!
本篇引用自 沈阳法院: “台湾人是外国人”
[原文換碼轉貼]
瀋陽法院: “臺灣人是外國人”
2006.06.27 中國時報
謝啟大:司法不公 迫害台商
朱建陵/北京報導
法官出身的前新黨籍立法委員謝啟大目前長期居住北京,由於學有專長,經常為台商在中國大陸涉及的投資糾紛提供法律意見。謝啟大表示,她相信大陸國台辦確實有解決台商投資糾紛的誠意,但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地方保護主義與司法不公的聯手之下,台商在大陸的投資權益,根本不能擁有實質的保護。
謝啟大表示,包含國台辦在內的中共政府部門,由於對司法維持“不干涉”的立場,因此給了大陸司法體系很大的“迫害”空間。她表示,過去臺灣也曾經有過類似的情況。
據指出,現今大陸地方政府利用司法手段侵吞台商投資成果,比諸臺灣早年司法不公的情況更為變本加厲。她認為,在大陸目前司法不公的前提下,如果沒有一個適當的機制讓司法體系有所忌憚,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對臺灣的所有承諾,都將不可能實現。
謝啟大目前協助處理的是台商張揚的案件。張揚的本名張益松,早年在臺灣因案被通緝,二○○四年總統大選期間,張揚一度因出任連宋競選總部台商服務總會華北分會名譽分會長一職而引起爭議。
張揚在去年五月間被瀋陽公安局在上海逮捕,至今遭受羈押時間已經超過一年,並且只在今年二月間開過一次庭。曾經出席該次開庭的謝啟大表示,根據大陸刑事訴訟法,被告的親友原本可以作為辯護人出庭辯護,但當她引用此一法條企圖為張揚出庭辯護時,卻遭瀋陽法院拒絕,理由是「臺灣人是外國人」,不能適用該法條。

此外,根據大陸刑事訴訟法,為防止串供,在涉案被羈押、偵查階段不允許親友探視被告,因此張揚的女兒張如瑜,一年多以來,只在該次開庭審訊時見過張揚一面。謝啟大表示,這項規定大陸雖然法有明文,但這是一項落後的法律條款,理應做出修正。
針對張揚案,也針對其他台商在大陸因案被捕者,謝啟大呼籲,中共應允許涉案台商可以和親屬定期會面,並允許律師全程介入陪同;除非重大違反社會治安案件,允許台商取保候審。此外,她也提出“異地審理”的訴求,希望藉此抑制大陸地方政府與地方法院的聯手“迫害”。
更重要的,她建議由國台辦主導設立一個“涉台重大疑難案件調查研究中心”,邀請兩岸具有公信力的專家聯合組織,對臺胞請求調查的案件做成法律意見書。她認為,透過這樣的機制,大陸地方司法部門的行為將較可能有所收斂。
引用URL
我想, 瀋陽人應該也不認為他們是中國人....所以台灣人是外國人, 此乃天經地義ㄚ!
我想, 瀋陽人應該也不認為他們是中國人....所以台灣人是外國人, 此乃天經地義ㄚ!
他們是滿洲國的
我們是台灣國的
所以都彼此是第三國
^ ^
1 加拿大人拿中國簽證進不了台灣
2 承認的話就要執行,等於要求加拿大出兵佔領台灣再還給中國,打死也不會簽這種要子弟兵去死的約
所以真的是好優美的中國人 我呸
1 加拿大人拿中國簽證進不了台灣
2 承認的話就要執行,等於要求加拿大出兵佔領台灣再還給中國,打死也不會簽這種要子弟兵去死的約
嘿啊~
加拿大好像總共提了五點
^ ^
中共是黑吃黑敗部復活賽的冠軍柳
九局下半
中國國民黨就跑到台灣聯盟球場佔地為王了
績效越好, 就表示以後可以換取的利益就越大.
說不定 "特首"一職都可以集點換取呢.
何況鼓吹台商西進, 既可壯大祖國, 又可削弱台灣, 還可加官進爵
(例: 鳳凰台吳小莉已經集點換取廣東政協委員一職, 參閱 Wikipedia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B3%E5%B0%8F%E8%8E%89 )
這種好事, 對這些不把台灣放在前面的人怎麼會不爭先恐後去幹呢?
只是對於這種睜眼說瞎話的事... (即年糕大所指出的第三點)
這樣的人邏輯有問題, 不然就是偏見蓋過了理性!!
支持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自古互不隸屬,
今朝、往後也不相互隸屬。
這種好事, 對這些不把台灣放在前面的人怎麼會不爭先恐後去幹呢?
難怪藍教及統媒趨之若鶩
都跑去集點了
^ ^
這樣的人邏輯有問題, 不然就是偏見蓋過了理性!!
記得她好像是律師....
這種邏輯概念,也不知道當年是參加了什麼樣的特考?
^ ^
嘿啊~
至少我們看不到會產生隸屬的情形
^ ^
你記錯了
謝啟大不是律師
是曾任「法官」
法官柳
嘻嘻!
被通緝的老是喜歡幫狗民黨助選ㄝ!
其份子建構成份不問可知。
^_^
依據律師法規定,曾任法官檢察官者可以免試轉任律師,
所以她現在也有律師資格,在台北地院和台北律師公會都有登錄,
只是現在沒接案子而已。
稱她為律師其實也對。
依據律師法規定,曾任法官檢察官者可以免試轉任律師,
所以她現在也有律師資格,在台北地院和台北律師公會都有登錄,
只是現在沒接案子而已。
稱她為律師其實也對。
不
人家是「官」
一日為官,終生為官
真抱歉~~蝙蝠人在中國犯罪就是下等外國人,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幫忙。
謝啟大可以回那個法官一句,她也是純種的中國人呀!~~ ^.^ ~
哈哈哈!~~~~"中國新黨"這一張道地的血統証明耶!
『本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無國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沒有任何責任與義務,所以,我是外國人.』
中國人說:『話不能這麼說』
我說:『話要是能這麼說,貴國人民大多也是日本人.』
我又再次被中國人視為仇人
中國的虛擬空間就會越來越小!!!!
除非正式吃下台灣, 否則兩國在法規上與現實上的矛盾就會越來越明顯
中國政府可是很用心的告訴他們台灣人和中國人的差別
中國法院和台灣法院的差別
中國法治情形與台灣法治情形的差別
中國人權和台灣人權的差別
中國公務員與台灣公務員的差別
去受幾年的訓,他們就知道台灣有多好了!~~ ^.^ ~~
就像一堆聽信國親兩黨的好話去了中國投資的台商
一個一個上當受騙血本無歸回到台灣後,則成了不折不扣的台灣派!
謝啟大不是沒有領悟的,以下摘自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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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啟大的良心話
■郭堉玲
新黨謝啟大退下立委身分後,目前常居北京,因具法律背景與專業,所以常為台商在中國涉及的投資糾紛提供法律意見,最清楚台商的困境。她最近表示,在地方保護主義與司法不公的聯手下,台商在大陸的投資權益根本沒有實質保護。謝啟大的這些話,還真是良心話啊!這就是台商大膽西進必須承擔的「風險」。
泛藍政客要大家前進中國,不然就沒有出路,但依深藍謝啟大的說法,你放心嗎?泛藍政客如果真正關心台商利益,應從問題的「根本」做起才對,應該設法去解決中國的「地方保護主義與司法不公」的問題,等這些「風險」解決後,再鼓勵台商赴中國投資,才是正道。
多虧謝啟大的良心話,讓我們能夠真正了解「當前」的中國並非是一塊「福地」,讓我們知道台商最好的投資策略就是不要鎖國—不要把所有籌碼都鎖在中國。(作者為三重市民
我都幸災樂禍甚於同情 亂沒同胞愛的 金害~
偶也是!~~不過我是幸災樂禍泛藍又要少好幾張票!~~ ^.^ ~~
別以為投資中國的台商都會投藍的!
十個原本泛藍去,至少有過半會質變為台灣派!~~ ^.^ ~~
這個人在台灣常常在高喊政治不要干預司法
要司法獨立
到了中國
卻覺得政治不介入司法
讓司法有迫害台商的情形
那不就是擺明了要政治介入司法
媽的
我實在很好奇這種邏輯是怎麼長出來的
是怎樣
腦袋長到肛門去了是不是
謝啟大不是律師
是曾任「法官」
法官柳
謝謝綠豆糕兄的指證
年糕還真忘了她曾經是台灣的法官
年糕特此更正...
謝啟大以前是台灣的法官~官官官官.....(年糕贊助她一些回音)
^ ^
年糕兩手垂前
一起蹲下來咧嘴大笑
"官ㄟ~~~"
^ ^
被通緝的老是喜歡幫狗民黨助選ㄝ!
其份子建構成份不問可知。
^_^
反正一些台灣經濟通緝犯
都是藍的.
絕大部分又喜歡跑紅區
蛇鼠一窩
^ ^
依據律師法規定,曾任法官檢察官者可以免試轉任律師,
所以她現在也有律師資格,在台北地院和台北律師公會都有登錄,
只是現在沒接案子而已。
稱她為律師其實也對。
沒關係
她的官銜越大越好
當法官因誹謗被關
哈哈哈.....
^ ^
人家是「官」
一日為官,終生為官
嘿啊~
人家被關
一日被關,終身為關
^ ^
真抱歉~~蝙蝠人在中國犯罪就是下等外國人,沒有任何國家可以幫忙。
套句中國的雙關語來說
就是"裡外不是人"
這雙關語前半句那個啥啥照鏡子來著?
一下子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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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老大你又在修理哪個426了?
^ ^
中國法官還是認定
謝啟大是外國人
對中國426而言
你是個"顧郎怨"
^ ^
中國的虛擬空間就會越來越小!!!!
除非正式吃下台灣, 否則兩國在法規上與現實上的矛盾就會越來越明顯
哈拉兄
你這分析論述很透徹
^ ^
有句成語
叫作其言也善
它還有一個前置引詞
叫做人之將什麼什麼
一下熊熊又給他忘記了
沒事別接嘴啊...
不然有人會告死妳
^ ^
我都幸災樂禍甚於同情 亂沒同胞愛的 金害~
有時年糕也會這麼想...
尤其是一些剛好認識的...
知道他們怎麼拖累台灣同業的那種渾球
有更多沒臉回來的
要司法獨立
到了中國
卻覺得政治不介入司法
讓司法有迫害台商的情形
那不就是擺明了要政治介入司法
媽的
我實在很好奇這種邏輯是怎麼長出來的
說好聽一點是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識時務者為俊傑....
說得比較實在點
就是牆頭草兩邊倒
標準的見風轉舵兼騎牆派
^ ^
這欄好!
借來用一下下!
^_^
嘻!
那到真是直腸子哩,
『屁從口出』!
^_^
怎麼馬娘娘那群豬就分不清楚咧~
吳儀說 中國對美國的貿易 有85%是外國企業創造的
而這85%的外國企業 用腳頭乎想也知道包括了台灣企業
看來
吳儀在緊急時刻 還是只能也必須說實話! 難怪她能是中國的精英(笑)
http://imgcash2.imageshack.us/Himg252/scaled.php?server=252&filename=71282430qx4.png&xsize=640&ysize=480
安安!
圖借我到外獨一用。
^_^
如此更應該喚起全臺灣2300萬人公開主張"臺灣獨立"!
至於假議"九惡共識(九久厄運的共識及久年挨餓的共識)"就留給馬桶九公等中國車輪黨徒泡沫化吧!
肯定馬桶九公等中國車輪黨徒將永遠被唾棄,然後退到金門'馬祖等小島上"無望再舉"!
反共必勝!獨立建國必成!
一日為官,終生為官
突然想到一部電影....
「官人, 我要!!!」
藍教徒永遠只是藍教頭
享受高潮迭起的工具而已
可以切割的....
^ ^
借來用一下下!
箸ㄟ~~
免細利,盡量給他用下去就對啦~
^ ^
基本上
在中國有說話權的那些中國高幹低幹啥的
都只能算是腔腸動物
攝食口跟排泄口都是同一構造
^ ^
那到真是直腸子哩,
就是標準的"腔腸動物"
^ ^
怎麼馬娘娘那群豬就分不清楚咧~
喔~
它是狀況外的"地區領導人參選人"
就他自己一個人去參選
沒人跟他搶
而這85%的外國企業 用腳頭乎想也知道包括了台灣企業
哈哈哈。。。。
阿魯巴
你這篇補充得好
︿ ︿
如此更應該喚起全臺灣2300萬人公開主張"臺灣獨立"!
台灣現在就差一步
"住民自決公投"
發起需要有人登高一呼
要稍稍再等時機成熟些
「官人, 我要!!!」
這部港片也具有時代意義。。。
︿ ︿
卻往往會潛意識流露出台灣是外國人的語詞出現!
ex1.血洗台灣
解釋:嘴巴說要教訓數典忘祖的台灣人 卻又要血洗台灣灣?426嘴巴不是最喜歡掛上兩岸同胞(或是說擁有同一個母親) 親如兄弟 再怎麼吵也不會要殺對方才解氣 這違反人性不是嗎?
另外426的"打倒美帝""消滅日本"口號 不是跟"血洗台灣"中的用法非常相像 變相將台灣視為敵國!
ex2.MIT(made in Taiwan)
解釋:各位應該有印象 台灣跟中國貿易時 中國曾經對MIT非常有意見(最出名就是台灣啤酒) 若是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或地方) 對這種標誌應該不會有意見 結果反而是跳腳 可見MIT的世界性品牌 連中國都怕 所以無俚頭禁止 可見經濟歸經濟 政治歸政治的說法根本是個"屁"!
ex3.來台旅遊簽證
許多白目426都說過來過台灣旅遊 然後說三道四云云(語氣一副屌樣)
被問及簽證是拿中國還是台灣時 卻顧左右而言他 不敢提及他拿什麼簽證
可見表面上嘴巴硬 行動上還是力挺一邊一國 哈!哈!哈!
當然也有很多人挑戰此定律 結果被當成偷渡犯 或是來台賣淫等 被遣返祖國!
不知426敢不敢坐船直接來台 而手上拿一張中國官方暫住證(年糕大曾經貼過這文章 我才得知有此項規定) 哈!哈!哈!
>>不知426敢不敢坐船直接來台 而手上拿一張中國官方暫住證
哈哈哈哈....
你會氣死牆上的426小強
^ ^








